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教育部对各地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和考试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考前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据了解,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丁佳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为使“考研党”了解掌握招生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清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组织考试有关防控要求等,使大家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2.考生从2020年12月12日(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开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准备。考生应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认真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由所在高校(或实习单位)负责监测、非应届毕业考生由所在单位(或办事处等)负责监测。考生需填写《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考试期间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绿色健康码和上交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应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4.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上的有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位置及乘车路线。应至少在开考半小时前到达考点。5.考生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按照考点的安排引导进入考点考场,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体温测量、身份验证与安全检查。6.考点统一配发中性笔、笔芯、直尺、橡皮、文具袋,考生不得自带上述文具。根据考试科目需要,考生可携带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及用于密封自命题科目小信封袋的胶水(胶棒)等必要考试工具。7.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可携带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应提前查阅《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8.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来源:正北方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2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打印“甘肃省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应认真填写“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和“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人员。考试过程中除查验身份时考生可摘下口罩,其他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另外,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等。考生在参加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时不准带任何文具,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耿 睿【来源:兰州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举行。近日,针对考生是否需提前核酸检测、考场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等问题,多地发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山西:考前14天监测体温 尽量不出省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考生须知,要求考生如实填写12月12日至25日的体温监测表,并须在12月26日上午参加第一场考试前交给工作(监考)人员,考前14天内尽量不出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直接来(返)晋考生,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隔离期满来(返)晋考生,入晋后实施“14+2”(居家隔离14天,检测2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安徽:健康考生落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安徽省发布考生防疫须知明确要求,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部分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防疫须知还提醒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此外,防疫须知还明确,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浙江: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申领浙江省提醒考生,须于考前14天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每天测量体温,确保防控工作安全可靠。湖北省要求考生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至25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并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主动配合考点其他各项防疫措施等。四川省要求,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或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交7日内(即12月19日至25日)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河北省要求,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等感冒样症状、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此外,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宁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宁夏要求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央视新闻)
12 月 19 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补充通知:根据疾控部门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及相关要求,现对参加辽宁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出如下疫情防控要求及健康提醒:1. 考前 14 天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辽宁省大连市等非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须持考前 7 天内(12 月 20 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时效要求以考生所在地区公布信息为准)及"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过程中,除安检及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2. 近期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上述地区。考生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保证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正常。赴考时和考试过程中,应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到达考点时间。3. 考生须严格遵守《辽宁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等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考点统一安排及疫情防控检查。4.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各报考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区别,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按最新的安排信息参加考试。半岛晨报、 39 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今日(09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公布了报名时间、考点、网上报名等信息。准备考研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河北省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5日至9日,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开始前,我省及各报考点将会就网上确认相关事项发布专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考点选择1.我省各设区市(含定州市)均设有报考点,各报考点均接收驻本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或户口在本市的其他考生报考统考或联考,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接收报考驻本市高校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请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我省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试方式类型见附表。2.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所辖区的部分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的报考点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考生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3.如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网上填写报名信息1.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网上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3.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无法进入,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上缴纳报考费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日后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cn/)辅助查询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考生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试方式类型一览表:来源: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责编:李铁兵、姜薇 编辑:董彦汝
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今日(14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各招生单位要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知特别指出,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特别提醒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0年12月23日【来源:新华社】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教育部此前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有关文件明确,招生单位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招生单位应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接受调剂申请的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所有拟录取名单须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为方便考生申请调剂,3月20日至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部提醒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奖助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并提前了解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