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教育 4月14日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微言教育微博)
12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打印“甘肃省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应认真填写“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和“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人员。考试过程中除查验身份时考生可摘下口罩,其他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另外,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等。考生在参加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时不准带任何文具,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耿 睿
教育部再次部署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考组织工作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准备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教育部相关部门近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在本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精准、细致、周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考试服务,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一要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二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要按照考务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有关证件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具。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充分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三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不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四要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状态,积极备考、沉着应考。不要听信一些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宣扬的“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虚假信息,以及非官方网络媒体发布的招生考试信息,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咨询。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顺利参加考试,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近期,教育部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来源:教育部网站】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2019年各大高校的考研复试线陆续公布,但是,关于初试阶段的种种事件的热议,却丝毫不减。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由学校错把答案当试卷发放,导致全部学生重考;还有的学校自命题部分严重偏离公布的考试大纲,使得考生几乎是交了白卷;还有学校被考生吐槽”恶意压低考研专业课分数“。对此,来自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的全国政协委员郭长刚表示,上述的那些现象表明,全国统一考试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此外,他还建议取消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将招生考试自主权下放高校。郭长刚教授“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到了需要进一步改革的时候。”郭长刚表示,“全国统考制度最大的弊端是不利于高校分类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确,在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下,很多以某一行业为特色的学校——比如矿业、水利、冶金、艺术等为特色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都无权优先选择具有相同行业背景的人才。考研党同时,郭长刚教授还指出,全国统考的制度还容易导致高等教育的应试化趋势,“许多高校学生成了‘考研专业户’,大学教育成了应试教育的延伸,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初衷。”从2019年研究生考试初试阶段出现的事故、问题来看,全国统考的制度还容易把一些小差错无限放大。对此,郭长刚建议,应该参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方式,取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制度,将招生考试的自主权下放给各大高校。考研学生此外,他还建议,除思想政治理论作为必考科目外,各高校对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时间的安排也应具有自主权。最重要的是,对于英语,应该按照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自主选择是否考试。“有些专业领域中国文化特色比较强,设计的面也比较窄,并不需要考核外语。”但是,也有网友提出疑问,比如在取消全国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后,如何保障各大高校录取的公平性?总之,如何进行研究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在未来几年应该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最后,小编希望大家都能成功的考上自己心仪的高校,走上人生的另一个高度。
教育部再次部署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考组织工作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准备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教育部相关部门近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在本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精准、细致、周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考试服务,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一要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二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要按照考务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有关证件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具。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充分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三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不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四要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状态,积极备考、沉着应考。不要听信一些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宣扬的“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虚假信息,以及非官方网络媒体发布的招生考试信息,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咨询。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顺利参加考试,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 近期,教育部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来源 教育部网站编辑 杨羽编审 杨仪 施昱凌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教育部此前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有关文件明确,招生单位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招生单位应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接受调剂申请的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所有拟录取名单须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为方便考生申请调剂,3月20日至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部提醒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奖助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并提前了解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今日(09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公布了报名时间、考点、网上报名等信息。准备考研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河北省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5日至9日,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开始前,我省及各报考点将会就网上确认相关事项发布专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考点选择1.我省各设区市(含定州市)均设有报考点,各报考点均接收驻本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或户口在本市的其他考生报考统考或联考,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接收报考驻本市高校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请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我省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试方式类型见附表。2.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所辖区的部分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的报考点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考生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3.如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网上填写报名信息1.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网上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3.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无法进入,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上缴纳报考费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日后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cn/)辅助查询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考生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试方式类型一览表:来源: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责编:李铁兵、姜薇 编辑:董彦汝
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今日(14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各招生单位要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知特别指出,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特别提醒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从《规定》来看,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考试命题、调剂、专业划线等方面都有所调整,考生在关注考试时间的同时,也要注意这些方面的变化。资料图:2019年11月25日,贵州民族大学逸夫图书馆内,考研学生正在看书复习,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做准备。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2021考研初试时间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以下为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资料图:2019年11月25日,贵州民族大学逸夫图书馆内,考研学生正在看书复习,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做准备。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统一命题《规定》明确,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规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7个专业学位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考生违规或作弊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在明确各项考试注意事项的同时,《规定》再次强调了考试诚信的重要性。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