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第五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清华大学主楼接待厅举行。会上宣布了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名单,清华大学校长邱勇出席并续任主任委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洪大用,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等出席会议。身处全国各地的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在线参加会议。第五届工程教指委秘书长、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杰主持会议。邱勇讲话邱勇在讲话中向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委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向新一届工程教指委委员表示诚挚祝贺。邱勇指出,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大学不可放弃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工程教指委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人才培养。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深刻体会“里程碑”和“大变局”的内涵和影响,准确感知和把握时代脉搏,坚持以服务国家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取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进展、新成绩。邱勇介绍了近期以来清华大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2月3日,全校师生在线同上一堂课。为了实现“延期开学、如期开课”的承诺,全校各单位全力投入,做到教师和助教培训全覆盖、工作保障全落实。2月17日,清华顺利实现如期开课。开课第一周,包括体育课在内的3923门课程全部上线,师生全身心投入,在线交流热情高涨。清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兄弟院校共享教学资源,累计开设34个“克隆班”。清华关注具有长远意义的工作,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和学术文化建设,召开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协调推进会,持续推进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和学位评定标准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清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2日考察调研清华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利的科技支撑。3月13日,主题为“创新科研模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创新体系”的清华大学第十八次科研工作讨论会开幕,本次讨论会旨在找出破解现有问题的有效方案,为清华的学术研究提供有力支撑,为世界科技创新强国建设作出显著贡献。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清华大学积极发挥大学在人文交流方面的独特作用,与国际社会沟通交流,主动发出中国大学的声音,得到海外重要合作伙伴的充分肯定。邱勇表示,2月19日,工程教指委发出致湖北地区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一封信,表达全体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战线的广大同仁们对湖北培养单位的问候,并共享相关教学资源。在特殊时期,大家更要体现出团结精神和担当意识。希望委员们以换届大会为新起点,思考和研究今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发展方向和思路。邱勇对新一届工程教指委的工作提出六点希望:一是面向国家社会需求,持续加强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解决好工程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处理好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成效的关系;二是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给予特别关注,加强关于工程博士培养模式、学位论文标准、未来发展规划的系统性研究,为培养单位提供更好的工作指导;三是进一步突出伦理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让工程更好地造福社会、造福人类;四是深入探索产教融合培养机制,从入口和出口“两端”着手,思考基于融合导向的培养目标、选拔模式,构建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的融合培养体系;五是系统性设立一批研究课题,深入思考有关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议题,打通理念、增进认识,建立机制化常态化的专题研讨交流制度;六是进一步扩大工程专业学位教育网络,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各行业优质资源参与,并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最后,邱勇希望通过委员们的共同努力,第五届工程教指委的工作能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新突破,让2020年也成为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洪大用讲话洪大用宣布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名单并讲话。他表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越来越成为发展之重任,这为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广阔空间。希望新一届工程教指委积极发挥政府、行业、研究生培养单位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的联系,推动构建产教融合协同培养机制,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主动向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提供咨询建议,推进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和培养体系建设,切实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洪大用强调,立足新时代、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希望工程教指委着力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创新教育与敬业精神培养相结合,更加重视学有所用。二是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改进教育教学,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搭建产教融合平台,优化实践育人条件;改革评价导向,着力引导研究生把学位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加强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三是充分发挥教指委的指导督导作用。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咨询、指导和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培养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的检查、评估和督导,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杨斌汇报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工作情况杨斌汇报了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工作情况。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在做研究、定标准、促建设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推动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教育部和广大高校的高度认可,也为新一届工程教指委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现场交流发言环节,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院长姚宜斌介绍了武汉大学应对疫情、在线教学、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科技攻关等相关情况,并分享了疫情防控对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启发与思考。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程基伟表示,工程专业学位教育要强化学生“投身制造业”的价值追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问题导向,突出“交叉、开放”的培养模式,切实补足“工业基础能力”的短板弱项。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下的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指导和咨询组织。第五届教指委有37位委员,由来自高校和企业的代表们组成。委员们通过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咨询指导等方式,积极发挥专家作用,为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全面、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习近平考察调研清华大学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欢迎参加清华大学109周年“云校庆”活动!95岁清华物理系教授在线开课公式:71+1=+∞记者 | 曲田摄影 | 石加东封面图 | 苑洁编辑 | 曲田 程曦 赵姝婧
据教育部消息,教育部于2020年04月14日公布了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复试国家分数线(简称国家线),为了让广大报考教育类专硕的同学清晰地了解近几年教育类专硕各专业的国家线变动情况,我们绘制了“2012年-2020年教育硕士(教育类专业硕士硕)国家线”统计表,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2012年-2020年教育类专业硕士国家线从统计表中的数据来看,2020年的政治和英语分别比2019年高了2分;专业课分别高了3分;总分涨了6分。2020年的国家线创历史新高。可以判断,2020年过线的难度有所加大。预计2021年国家线会与2020年基本持平,或者有所下降。A区的国家分数线比B区高了10分,每年都是如此。建议实力不太强的同学考虑报考位于B区的院校;实力较强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A区的院校。当然也要考虑其他的因素。A区有20个省、市、自治区,B区有十个省、市、自治区,可以选择的范围都比较大。中国各省区举一个例子:如你报考广东省内的学校,无论你是哪个省区的人,户籍在哪个省区,你都要达到A区的国家线才有资格复试,少数民族考生以及专项计划的考生会有所照顾。这个复试分数线是最低的要求,每一所学校的每个专业一般会在这个分数线的基础上自行划线。自划线一般会高于或等于国家线。具体要看该院校该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而定。教育类专硕,也就是教育硕士,包含了很多的专业,例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等专业。硕士已过线的同学可以认真准备复试,没有过线的同学也不要气馁。如果你过了B区的分数线,但没有过A区的分数线,你也可以尝试调剂的B区的院校,有很多学校的很多专业都是接收调剂的。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学校会采用在线远程复试,大家可以及时关注报考院校的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相关的复试信息,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以确保复试顺利、考研成功。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心想事成、考研圆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成就与挑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完善了我国学位制度,开辟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通道,实现了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历史性转变。二是探索建立了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三是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才。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四是有力支撑了行业产业发展,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五是探索形成了国家主导、行业指导、社会参与、高校主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格局,积累了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发展经验。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质量问题并存,类别设置仍不够丰富,设置机制不够灵活,个别类别发展缓慢,培养规模仍需扩大,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亟待提高。三是博士专业学位发展滞后,类别设置单一,授权点数量过少,培养规模偏小,不能适应行业产业对博士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四是发展机制需要健全,在学科专业体系中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凸显,人才需求与就业状况的动态反馈机制不够完善,与职业资格的衔接需要深化,多元投入机制需要加强,产教融合育人机制需要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仍需创新。二、发展与目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深刻变化,经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各行各业的知识含量显著提升,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知识能力、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更加需要高层次专业化教育。专业学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科技越发达、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越大,越需要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大国竞争越来越体现在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目前,我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尚待突破的关键技术,成为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瓶颈,这些技术相当程度集中在科技应用和转化方面,需要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同时,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也对我国公共卫生等领域高水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挑战。专业学位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在适应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人才需求多样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已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专业学位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长期以来,研究生教育把培养教学科研人员作为目标,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是研究生就业的主要渠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市场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研究生在行业产业就业的比例逐年提高,各行各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越来越大。从国际上看,美英法德日韩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专业学位发展,以职业导向或较强应用性的领域为重点,设置类型丰富、适应专门需求的专业学位,有力支撑其经济社会发展。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以产教融合培养为鲜明特征,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国内外的需求变化表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地位日益重要,必须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一般在知识密集、需要较高专业技术或实践创新能力、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社会需求较大的领域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面向国家发展重大战略,面向行业产业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面向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凸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要地位,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按照需求导向、尊重规律、协同育人、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三、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1.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和授予标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一般应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明确的职业指向,所对应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已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应更加突出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的程度,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2.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改进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入专业学位目录的机制,对于由高校自主设置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若已在高校形成一定规模,得到社会和行业产业认可,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知识体系,有长期稳定人才需求,招生就业良好,由行业产业、高校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即进入硕士专业学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等也可提出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申请,基本程序与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一致。3.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的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不把已获得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前置条件。推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紧密服务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继续放权省级学位委员会承担本地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并注重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四、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1.明确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的协调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培养某一专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运用科学方法、创造性地研究和系统解决实践中复杂问题的能力。2.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标准。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只在已形成相对独立专业技术标准的职业领域中设置,该职业领域应具有成熟的职业规范和特定的职业能力标准,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具有较大的博士层次人才需求。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原则,在其他行业产业或专门领域中设置,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3.健全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基本程序是:相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和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建议,并提交论证报告;相关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必要性论证,并提交评议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议;评议通过后,编制设置方案,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4.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将产教融合和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不把已获得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前置条件。完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区域布局,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在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中探索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逐步扩大规模。五、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1.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导师育人职责。大力推动地方领导干部、“两院”院士、国企骨干、劳动模范等上讲台,探索建立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军队、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制度,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推动培养单位和行业产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共享,各培养单位新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在岗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带队到行业产业开展调研实践。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行业产业导师”,健全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制度,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2.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进一步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产业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推进设立用人单位“定制化人才培养项目”,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鼓励行业产业、培养单位探索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制定标准,交流经验,分享资源。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教融合育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具备较高创新创业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初试)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获得学历学位的同时,取得相关行业产业从业资质或实践经验,提升职业胜任能力。3.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应用创新性的成果。完善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办法,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与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等支持政策相挂钩。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教师的简单做法,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产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六、组织实施1.编制专业学位类别目录。专业学位类别目录由国家统一编制,主要用于学位授权和学位授予,每五年集中修订一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论证批准后,即在当年进入目录。专业学位类别一般下设专业领域。除临床医学等行业规范要求严格的类别外,专业领域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其清单每年统计发布一次。2.推进与职业资格衔接。发挥行业产业协会、专家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完善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准入及水平认证的有效衔接机制,在课程免考、缩短职业资格考试实践年限、任职条件等方面加强对接。推动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的衔接,促进我国专业学位人才的国际流动,宣传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中国标准,提升我国专业学位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3.强化行业产业协同。支持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比例。鼓励行业产业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支持在职员工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鼓励行业或大企业建立开放式联合培养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联合培养。4.建立需求与就业动态反馈机制。遵循“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提出设置专业学位类别的行业产业部门应建立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发布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依托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对各单位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真实反映。对需求萎缩、培养质量低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实行强制退出。5.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行业产业、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差异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生均拨款机制,合理确定学费标准。探索实施企事业单位以专项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订单式”研究生培养项目。引导支持行业产业以资本、师资、平台等多种形式投入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6.发挥专家组织作用。按专业学位类别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吸收更多实践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学位授权、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监督评估、国际合作和研究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协会、学会等第三方组织在专业学位教育中的积极作用。7.强化督导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专业学位质量效益与授权审核、招生计划分配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强化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本地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支持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质量指导和监督,办好本地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8.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强化专业学位对应行业产业部门的专业指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省级学位委员会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方向、思路和支持政策。学位授予单位应转变专业学位办学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类培养,出台本单位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日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计划提出,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计划提出“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办好师范类本科专业,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按照有关程序办法,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对教师教育院校研究生推免指标予以统筹支持。支持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适当增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博士招生规模,面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完善教育博士选拔培养方案。办好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各地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计划还提出“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进地方积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考核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招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此外,计划提出,要加强经费保障,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近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主席、总理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释放哪些考研改革信号?一起来看看吧~12021年研究生继续扩招之前,“2021考研会缩招”的消息不断引发焦虑,现在,终于有了明确答案:2021年研究生继续扩招!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今年的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是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目前,已经公布扩招的学校已有8所清华大学:大幅度扩大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规模深圳大学:扩大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金融硕士等的招生规模。陕西理工大学:扩招180人。天水师范大学:2021年有扩招的趋势。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1年新闻学、传播学拟招生人数均在2020年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各增加了2个名额,新闻与传播专业从2020年的35人增加到2021年的50个拟招生名额。三峡大学:扩招744人。合肥师范学院:扩招77人,新增学科教学(美术、体育)两个专业。暨南大学:扩招842人。2超8类专业为国家重视专业大大指示: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哪些是国家重视的关键领域?官方文件《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中,已经明确指出关键领域,即:“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分析:围绕高端芯片可以考虑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等专业;围绕软件可以考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围绕智能科技可以考虑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3专硕招生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总理指示:着力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分析学术型硕士偏重理论和研究,而专业型硕士(专硕),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2009年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人数在硕士招生总人数中占比仅15.9%,到2020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根据李克强总理指示以及历年大数据,专硕招生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以下为详细解读:这两天,一则关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新闻刷屏了!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于7月29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规格之高、意义之重要将直接决定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方向。次日,7月30日,教育部召开会议: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之后,相信《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改革文件将陆续下发,新一轮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高潮将到来。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及教育部召开的会议,我们能获得哪些信息呢?将会有哪些重要的改革?对于考研人来说,需要关注的有哪些呢?2020年硕士研究生扩招18.9万,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100万,其中重点倾斜的领域是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7月30日教育部会议副部长翁铁慧强调“要适应国家需要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学科专业目录,建立国家急需学科专业的引导机制”。这些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依然会持续扩招,包括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涵盖理工农医教育等服务民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根据部分高校最新公布2021年硕士招生信息来看,有学校已明确扩招: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扩招中获得更多关注,且专硕培养模式有待完善1949年,我国研究生在学人数仅629人,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突破300万人。研究生招生数由2012年的不到5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0余万人。近年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逐年增长,从2017年起已开始超过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人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总招生人数811334人,其中学硕337061人,专硕474273人,占比超过58%。关于专硕招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定位于职业能力的提升、强调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专业学位硕士也在扩招中获得更多关注。对于考研人说,选择专硕还是学硕,不要只盯着“扩招”,具体还是要以自己读研目的、院校招生情况及报考情况综合考虑。但是目前有些高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甚至还在套用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比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训基地”和“双师型”导师资源不足,有不少专硕根本没有校外导师,也没有参加过基地实践。相信新一轮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会更加完善,教育部副部长也表示:要抓好招生和培养环节,进一步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分类抓好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2,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学科专业是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基石,但目前我国一些高校的一级学科调整周期过长,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部分高校自设二级学科存在不规范、小而散等问题,亟待优化调整。”今年有不少学校的招生专业已做调整,学硕已有一级学科的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专硕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再区分研究方向。初试科目设置上也作出调整,关于已公布初试科目调整的院校通知持续更新!3,研究生“混文凭”将难上加难把研究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注重分类培养、开放合作,培养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教育改革,打算靠读研“混文凭”的路子恐怕行不通了。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日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建立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转变“严进宽出”的培养模式,已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没有毕不了业的研究生”成为过去,从年初以来,多所高校着手清退了过了最长年限仍未能毕业的研究生,如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江苏大学等。最后,读研不仅仅是学历的提升,更重要的是个人能力的提升,对专业领域的研究更加深入。也有一部分考研er上岸后在读研时后悔,自己不喜欢学术、学业压力大到喘不过气,选择了不喜欢的专业,很迷茫,甚至说读研是一种煎熬。对于打算考研以及正在备考的同学们来说,一定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而选择走考研这条路,以及你要选择的专业、院校,必须要经过深思,这不仅仅是你考研时的精神支撑,更是你未来的方向。切不可盲目从众跟风考研。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意味着新一轮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启动。对于考研人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这也将是一个考上研究生的机遇,抓住读研的新好时代!大家一定要响应号召,努力奋斗,拼尽全力,加油!冲!上岸!
日前,教育部正式发布通知,这标志着2020年度的硕士、博士新增授权点及新增硕士、博士授权单位工作正式开始了。教育部文件图片据小编了解,上一次授权点授权的申报年份是2017年,正式批下来的时间是2018年中旬,很多学校都获得了很好的结果,据小编简单了解,光扬州大学一个学校,博士授权一次性就有超过10个学科获得授权,扬州大学的学科建设工作做得确实很好,取得好的成绩也是理所应当。新一轮申报年份来了,不过,由于疫情的原因,申报工作推迟到现在,明年,正式批复下来的时间应该也会相应的推迟!不过,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工作,教育部有了新的规定:原则上,新获批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授权单位只开展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这是什么意思呢?小编首先希望大家不要过度解读,我觉得解读这句话,应该有以下几个维度:1)“原则上”是这样,但是不代表新授权的硕士学位单位职能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这两者是不矛盾的,而且,目前,在教育部的大政策环境下,扩招专硕招生、扩大专硕比例原本就是趋势。2)这个新政策针对的仅仅是“新”授权的硕士学位单位,这是什么意思呢?有的学校申报硕士点,只是新增授权点,前提是这个学校已经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了,而有的学校,也就是“新”授权的学校是今年第一次申报硕士点,是学校办学层次提升的第一次申报,这是不一样的,而“新政策”针对的是后面这种情况,跟以前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没有关系的。小编希望各位读者首先明白“硕士、博士新增授权点”和“新增硕士、博士授权单位”两种表述之间的不同,因为,小编不想造成歧义,感谢大家的监督。另外,就是这个新政策本身的内容了!大家都知道,我国的研究生总数占我国总人口总数实际上只有0.6%左右,这个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但是,我们不仅仅要看比例,我们还要看基数,中国人口足足有14亿,我们的0.6%这个比例,其实已经很多了,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市场规模和发展速度以及质量,高素质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强,所以,市场对研究生的需求也会增加。但是,社会需求的更多是不仅仅能做论文,也需要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而专业硕士,一般不要求学术论文一定要质量最高,但是在学生工作实习等方面有一定要求,另外,一般专硕的学制都是比学硕短,这也是提前进入社会的黄金时期。至于,新增硕士学位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硕士培养,我觉得这不仅仅跟时代有关系,跟学校本身的综合实力也有一定关系!众所周知,在2017年这批新增申报成为硕士单位的学校,基本上都是1998年扩招之后升本的本科,他们升本也只不过十几年,综合实力和各种机制体制还不算完善,直接开展学术硕士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教育部也可能是担心培养质量有一定欠缺,小编觉得,国家的这个新政策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不管是出于学校自身因素还是国家时代发展背景,都是值得肯定的。
齐鲁网3月27日北京讯(记者 王志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今天就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立了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主线,规模持续增长,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学位管理体制和研究生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保证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切日益增强,但部分学位授予单位仍存在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弱化、学术道德教育缺失等问题。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维护公平,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研究生教育,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现就进一步规范质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循规律,严格制度,强化落实,整治不良学风,遏止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二、强化落实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主体责任(一)学位授予单位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要落实落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补齐补强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二)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把维护公平、保证质量作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任务,加强与研究生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条件建设和组织保障。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三)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四)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五)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三、严格规范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六)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七)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强化考试管理,把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强化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八)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将招生纪律约束贯穿于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牢牢守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纪律红线。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及答复。四、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十)学位授予单位要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细化并执行与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制定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关键环节考核标准和分流退出措施明确。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十一)二级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监督培养计划执行、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加快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教学督导和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教学评价机制,对研究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十二)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编发内容全面、规则详实的研究生手册并组织学习。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十三)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式,落实监督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五、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十四)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十五)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十六)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十七)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六、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十八)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育人,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十九)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二十)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二十一)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七、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二十二)完善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监管体系,健全宣传、防范、预警、督查机制,完善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置措施。将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将学术诚信管理与督导常态化,提高及时处理和应对学术不端事件的能力。(二十三)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十四)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八、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监管(二十五)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监管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招生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部将把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多发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十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加强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管手段,省级学位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督查,强化问责。(二十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抽评,根据评估结果责令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撤销有关学位授权。(二十八)对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问题较多,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控招生计划、限制新增学位授权申报等处理办法,情节严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学位授予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二十九)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公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2020年9月25日
(图/侯钰靖)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8日讯(通讯员 洪婕)3月15日下午,湖南科技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硕士“培指委”)成立大会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研讨会在教育学院308学术报告厅举行。校纪委书记、校教育硕士“培指委”主任委员刘宇文出席,研究生院、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分管院领导等与会。校教育硕士“培指委”副主任委员、教育学院院长李海萍主持成立仪式,校教育硕士“培指委”副主任委员、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险峰主持研讨活动。 刘宇文在讲话中强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模式改革的目的是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夯实学科教学基础,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他指出,校教育硕士“培指委”作为校内教育硕士培养指导工作的组织机构,要准确定位、努力履职,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研究生院的具体指导下,统筹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他希望各专业领域要继续加强与导师、与所在学院、与校“培指委”的沟通,科学论证和修订培养方案、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条件、各专业领域评估指标体系;高度重视各学科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育硕士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品牌。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欣介绍了校教育硕士“培指委”成立的背景,传达了学校进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精神,并宣读了《关于成立湖南科技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校教育硕士“培指委”办公室主任、教育学院副院长谭千保就学校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做了汇报,重点介绍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集中教育实习、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收录、全国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特色项目培育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与会人员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和培养方案,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招生资格审查及考核,学位论文选题预审,专业领域定期评估,研究生实践教学要求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责编:曹漾][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5日讯(通讯员 林艳阳)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小学的交流合作,4月24日,湖南科技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教育硕士“培指委”)主任委员、校纪委书记刘宇文和教育学院负责人等一行走访了湘潭市第一中学、湘潭市益智中学、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并为新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践型硕士生指导教师颁发聘书。在走访中,刘宇文对基地校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基地校对该校教师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为本科生、教育硕士的教育实践提供了有力保障,并表示基地校充足的实践岗位、充分的实践机会和有效的实践指导使该校教师教育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实践过程的“三对接”落到了实处。他希望今后双方在学生教育实践、教师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发展等诸多方面着力建立健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湘潭市第一中学、湘潭市益智中学、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负责人代表基地校感谢该校师生带来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注入的生机活力,也热切期待基地校的年轻教师能够共享该校教师教育的优质资源,不断丰富合作内容,加大合作力度,充分实现中小学和高校的互利共赢。据悉,湘潭市第一中学是该校申报的湖南省首家“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湘潭市益智中学、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是该校首批“本硕一体”实践基地。这些中小学与该校长期合作,一直为该校本科生实习和教育硕士培养提供稳定支持。[责编:彭婷][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