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第五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清华大学主楼接待厅举行。会上宣布了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名单,清华大学校长邱勇出席并续任主任委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洪大用,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等出席会议。身处全国各地的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在线参加会议。第五届工程教指委秘书长、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杰主持会议。邱勇讲话邱勇在讲话中向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委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向新一届工程教指委委员表示诚挚祝贺。邱勇指出,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大学不可放弃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工程教指委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人才培养。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深刻体会“里程碑”和“大变局”的内涵和影响,准确感知和把握时代脉搏,坚持以服务国家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取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进展、新成绩。邱勇介绍了近期以来清华大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2月3日,全校师生在线同上一堂课。为了实现“延期开学、如期开课”的承诺,全校各单位全力投入,做到教师和助教培训全覆盖、工作保障全落实。2月17日,清华顺利实现如期开课。开课第一周,包括体育课在内的3923门课程全部上线,师生全身心投入,在线交流热情高涨。清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兄弟院校共享教学资源,累计开设34个“克隆班”。清华关注具有长远意义的工作,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和学术文化建设,召开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协调推进会,持续推进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和学位评定标准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清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2日考察调研清华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利的科技支撑。3月13日,主题为“创新科研模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创新体系”的清华大学第十八次科研工作讨论会开幕,本次讨论会旨在找出破解现有问题的有效方案,为清华的学术研究提供有力支撑,为世界科技创新强国建设作出显著贡献。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清华大学积极发挥大学在人文交流方面的独特作用,与国际社会沟通交流,主动发出中国大学的声音,得到海外重要合作伙伴的充分肯定。邱勇表示,2月19日,工程教指委发出致湖北地区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一封信,表达全体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战线的广大同仁们对湖北培养单位的问候,并共享相关教学资源。在特殊时期,大家更要体现出团结精神和担当意识。希望委员们以换届大会为新起点,思考和研究今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发展方向和思路。邱勇对新一届工程教指委的工作提出六点希望:一是面向国家社会需求,持续加强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解决好工程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处理好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成效的关系;二是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给予特别关注,加强关于工程博士培养模式、学位论文标准、未来发展规划的系统性研究,为培养单位提供更好的工作指导;三是进一步突出伦理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让工程更好地造福社会、造福人类;四是深入探索产教融合培养机制,从入口和出口“两端”着手,思考基于融合导向的培养目标、选拔模式,构建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的融合培养体系;五是系统性设立一批研究课题,深入思考有关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议题,打通理念、增进认识,建立机制化常态化的专题研讨交流制度;六是进一步扩大工程专业学位教育网络,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各行业优质资源参与,并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最后,邱勇希望通过委员们的共同努力,第五届工程教指委的工作能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新突破,让2020年也成为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洪大用讲话洪大用宣布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名单并讲话。他表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越来越成为发展之重任,这为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广阔空间。希望新一届工程教指委积极发挥政府、行业、研究生培养单位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的联系,推动构建产教融合协同培养机制,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主动向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提供咨询建议,推进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和培养体系建设,切实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洪大用强调,立足新时代、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希望工程教指委着力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创新教育与敬业精神培养相结合,更加重视学有所用。二是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改进教育教学,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搭建产教融合平台,优化实践育人条件;改革评价导向,着力引导研究生把学位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加强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三是充分发挥教指委的指导督导作用。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咨询、指导和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培养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的检查、评估和督导,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杨斌汇报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工作情况杨斌汇报了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工作情况。第四届工程教指委在做研究、定标准、促建设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推动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教育部和广大高校的高度认可,也为新一届工程教指委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现场交流发言环节,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委员、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院长姚宜斌介绍了武汉大学应对疫情、在线教学、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科技攻关等相关情况,并分享了疫情防控对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启发与思考。第五届工程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程基伟表示,工程专业学位教育要强化学生“投身制造业”的价值追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问题导向,突出“交叉、开放”的培养模式,切实补足“工业基础能力”的短板弱项。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下的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指导和咨询组织。第五届教指委有37位委员,由来自高校和企业的代表们组成。委员们通过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咨询指导等方式,积极发挥专家作用,为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全面、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习近平考察调研清华大学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欢迎参加清华大学109周年“云校庆”活动!95岁清华物理系教授在线开课公式:71+1=+∞记者 | 曲田摄影 | 石加东封面图 | 苑洁编辑 | 曲田 程曦 赵姝婧
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改革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两份“新规”具体都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二、培养方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三、招生对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基本素质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2.基本知识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3.基本能力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五、学位论文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2.研究内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3.成果形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4.水平评价: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六、质量保障与监督1.培养单位应建立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充分发挥指导与监督作用。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培养定位及目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单位应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三)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至3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一)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二)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五)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培养单位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设置框架和必修环节: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工程伦理、外语;2.专业基础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3.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4.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五、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六、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七、论文评审与答辩(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三)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八、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本次都调整了哪些学位授权点,一起来看看↓↓↓来源:微言教育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专业学位按类别进行水平评估,让办学者、学习者、用人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发展位势,很有必要。2016年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启动,分别对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评估,全国符合条件的293个单位的65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参评。日前,这一评估结果公布。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已占据研究生教育的50%左右自1991年我国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类别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社会需求和认可度不断提升,专业学位毕业生日益成为社会各行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来源。目前我国已设立47种专业学位类别。“这次评估所涉及的8个专业,都是设置时间比较早、开办的院校比较多、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专业学位类别,除了规模最大的工程硕士博士因为正在进行学位类别的改革工作而没有参加评估试点外,应该说是专业学位教育很有代表性、很有覆盖面的一次评估,也对未来的评估推开打下了良好基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黄宝印介绍。“专业学位在规模上已占50%左右,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人才培养的质量与社会各行业越来越高并持续变化的要求之间仍有落差。”清华大学副校长、教务长杨斌表示:“由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学位评估,是帮助院校认清需求、关注质量、推进改革、回归内涵的促进力量,也是对中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多年建设的一次检阅。”据介绍,本次评估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包含“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培养过程”“学业质量”“社会评价”“质量保障体系”等6个一级指标。评估结果根据“专业学位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排位前75%的专业类别分为9档公布,前2%为A+。“基于评估工作中的关键数据,近年来专业学位主要发展成就与特点也展现出来。”黄宝印介绍,目前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培养方式多元丰富,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已有较为显著的分向发展趋势;专业学位教育对于学生创新能力及职业素养具有明显促进作用,高校培养质量的社会认可度达90%以上,有效满足了经济产业和社会行业的需求。此次评估紧紧抓住了“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根本“2017年底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可以说是比较成功的。所以,这一次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站在了前人的肩膀上。同时,这一次评估更加紧紧抓住了‘人才培养’这个根本,所有指标都在有效地回答‘能否有效达成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问题。”杨斌表示。坚持以培养质量为核心,才能推动专业学位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本次评估引入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办学质量的反馈评价,邀请了49万名学生和4万家用人单位,开展大规模的网络问卷调查。这对于帮助高校深入了解人才培养实际需求与现实差距,推动教育质量和职业需求的紧密结合,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高松表示,以“培养过程”“学业质量”“社会评价”为主的人才评价体系,能够有效引导高校从资源投入、学生成果、职业发展等方面关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相比,专业学位教育更强调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相较于第四轮学科评估重视人才培养过程的课程质量、导师指导质量、学位论文质量和国际学术交流等与学术学位相关度更高的指标,本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引入了‘案例教学’‘实习实践’‘校外资源参与教学’等创新指标,突出专业学位教育的实用性和综合性。”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柯杨说:“比如临床医学,评价指标全面考察了临床教学实践基地(附属医院)的综合实力,调查了临床教学效果,统计了附属医院的医疗和教学培训资源,包括体现学科实力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临床研究中心,体现教学实力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示范基地,体现医疗实力的门诊人次、床位数等等。应该说,这种评价维度,对当前的院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引性。”让评估结果对不同的院校真正起作用当前,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正在不断形成。与此相应,适应专业学位教育特点、符合专业学位教育规律的全面评价体系,也必须加快建立并完善起来。“我们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避免同类评估中经常出现的‘顶部院校庆功、多数院校阅后即焚’的现象,如何让评价出来的结果对不同的院校真正起到作用,让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成为激发行业比学赶帮超、持续提升培养质量的促进器。”对此,杨斌提出了“奖励优秀、勉励赶超、鼓励特色、激励创新”4种方式。“‘奖励优秀’就是对于评成了A的院校,要挖掘好的做法,讲清成功的缘由,形成其他院校可以复制的经验;‘勉励赶超’就是对评估中进步明显的院校,特别是对那些院校整体基础不强,但某一类专业学位项目做得有声有色的,要给予专门表彰;‘鼓励特色’就是要避免评估带来院校趋同、千校一面的现象,这次评估按照不同专业类别设置了不同指标,是很有意义的尝试,但在同一专业类别内,如何让‘小而美’‘新而锐’‘窄而精’的办学项目被鼓励,也是一个需要努力的方向;‘激励创新’就是要抓住一些单项评价结果较为突出的院校,挖掘并推广其中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通过评估使其在更大范围上得到同行的认可。”杨斌解释道。(记者 丁雅诵)
齐鲁网3月27日北京讯(记者 王志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今天就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改革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两份“新规”具体都有哪些内容?随老师一起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二、培养方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 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三、招生对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基本素质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2.基本知识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3.基本能力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五、学位论文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2.研究内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3.成果形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4.水平评价: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六、质量保障与监督1.培养单位应建立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充分发挥指导与监督作用。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培养定位及目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单位应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三)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至3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一)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二)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五)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培养单位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设置框架和必修环节: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工程伦理、外语;2.专业基础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3.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4.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五、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六、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七、论文评审与答辩(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三)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八、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本文是抽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据预测,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领域,在2025年对人才的需求总量达到4500万人。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原因:一是建立了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体系,工程硕士、博士层次齐全,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探索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相衔接,与职业发展要求相衔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探索有别于学术学位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路子。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调整: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后,是否还能在类别下设置专业领域?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调整工作安排: 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关于调整过程中做好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 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背景是什么?答: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确立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等七大战略,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例如,据预测,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领域,在2025年对人才的需求总量达到4500万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端,是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和集中体现,与国民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的结合更加紧密,创新性、先导性更加明显。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深化改革,内涵发展,为国家发展夯实高层次人才基础。工程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素质工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必须按照“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及时做出调整优化,切实实施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2. 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原因是什么?答: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建立了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体系,工程硕士、博士层次齐全,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探索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相衔接,与职业发展要求相衔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探索有别于学术学位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路子。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近年来,多方都希望调整优化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调整优化的具体方案。应该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3. 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是如何调整的?答: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4. 调整后,是否还能在类别下设置专业领域?答: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5. 调整工作是怎么安排的?答: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6. 调整过程中如何做好过渡衔接?答: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中国网北京3月27日讯(记者 王晓霞)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背景是什么?答: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确立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等七大战略,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例如,据预测,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领域,在2025年对人才的需求总量达到4500万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端,是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和集中体现,与国民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的结合更加紧密,创新性、先导性更加明显。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深化改革,内涵发展,为国家发展夯实高层次人才基础。工程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素质工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必须按照“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及时做出调整优化,切实实施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2.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原因是什么?答: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建立了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体系,工程硕士、博士层次齐全,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探索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相衔接,与职业发展要求相衔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探索有别于学术学位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路子。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近年来,多方都希望调整优化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调整优化的具体方案。应该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3.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是如何调整的?答: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4.调整后,是否还能在类别下设置专业领域?答: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5.调整工作是怎么安排的?答: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6.调整过程中如何做好过渡衔接?答: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成就与挑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完善了我国学位制度,开辟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通道,实现了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历史性转变。二是探索建立了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三是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才。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四是有力支撑了行业产业发展,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五是探索形成了国家主导、行业指导、社会参与、高校主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格局,积累了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发展经验。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质量问题并存,类别设置仍不够丰富,设置机制不够灵活,个别类别发展缓慢,培养规模仍需扩大,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亟待提高。三是博士专业学位发展滞后,类别设置单一,授权点数量过少,培养规模偏小,不能适应行业产业对博士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四是发展机制需要健全,在学科专业体系中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凸显,人才需求与就业状况的动态反馈机制不够完善,与职业资格的衔接需要深化,多元投入机制需要加强,产教融合育人机制需要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仍需创新。二、发展与目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深刻变化,经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各行各业的知识含量显著提升,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知识能力、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更加需要高层次专业化教育。专业学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科技越发达、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越大,越需要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大国竞争越来越体现在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目前,我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尚待突破的关键技术,成为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瓶颈,这些技术相当程度集中在科技应用和转化方面,需要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同时,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也对我国公共卫生等领域高水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挑战。专业学位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在适应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人才需求多样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已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专业学位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长期以来,研究生教育把培养教学科研人员作为目标,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是研究生就业的主要渠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市场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研究生在行业产业就业的比例逐年提高,各行各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越来越大。从国际上看,美英法德日韩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专业学位发展,以职业导向或较强应用性的领域为重点,设置类型丰富、适应专门需求的专业学位,有力支撑其经济社会发展。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以产教融合培养为鲜明特征,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国内外的需求变化表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地位日益重要,必须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一般在知识密集、需要较高专业技术或实践创新能力、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社会需求较大的领域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面向国家发展重大战略,面向行业产业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面向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凸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要地位,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按照需求导向、尊重规律、协同育人、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三、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1.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和授予标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一般应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明确的职业指向,所对应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已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应更加突出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的程度,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2.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改进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入专业学位目录的机制,对于由高校自主设置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若已在高校形成一定规模,得到社会和行业产业认可,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知识体系,有长期稳定人才需求,招生就业良好,由行业产业、高校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即进入硕士专业学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等也可提出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申请,基本程序与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一致。3.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的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不把已获得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前置条件。推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紧密服务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继续放权省级学位委员会承担本地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并注重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四、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1.明确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的协调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培养某一专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运用科学方法、创造性地研究和系统解决实践中复杂问题的能力。2.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标准。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只在已形成相对独立专业技术标准的职业领域中设置,该职业领域应具有成熟的职业规范和特定的职业能力标准,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具有较大的博士层次人才需求。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原则,在其他行业产业或专门领域中设置,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3.健全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基本程序是:相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和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建议,并提交论证报告;相关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必要性论证,并提交评议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议;评议通过后,编制设置方案,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4.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将产教融合和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不把已获得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前置条件。完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区域布局,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在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中探索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逐步扩大规模。五、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1.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导师育人职责。大力推动地方领导干部、“两院”院士、国企骨干、劳动模范等上讲台,探索建立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军队、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制度,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推动培养单位和行业产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共享,各培养单位新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在岗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带队到行业产业开展调研实践。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行业产业导师”,健全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制度,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2.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进一步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产业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推进设立用人单位“定制化人才培养项目”,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鼓励行业产业、培养单位探索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制定标准,交流经验,分享资源。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教融合育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具备较高创新创业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初试)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获得学历学位的同时,取得相关行业产业从业资质或实践经验,提升职业胜任能力。3.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应用创新性的成果。完善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办法,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与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等支持政策相挂钩。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教师的简单做法,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产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六、组织实施1.编制专业学位类别目录。专业学位类别目录由国家统一编制,主要用于学位授权和学位授予,每五年集中修订一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论证批准后,即在当年进入目录。专业学位类别一般下设专业领域。除临床医学等行业规范要求严格的类别外,专业领域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其清单每年统计发布一次。2.推进与职业资格衔接。发挥行业产业协会、专家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完善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准入及水平认证的有效衔接机制,在课程免考、缩短职业资格考试实践年限、任职条件等方面加强对接。推动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的衔接,促进我国专业学位人才的国际流动,宣传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中国标准,提升我国专业学位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3.强化行业产业协同。支持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比例。鼓励行业产业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支持在职员工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鼓励行业或大企业建立开放式联合培养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联合培养。4.建立需求与就业动态反馈机制。遵循“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提出设置专业学位类别的行业产业部门应建立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发布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依托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对各单位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真实反映。对需求萎缩、培养质量低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实行强制退出。5.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行业产业、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差异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生均拨款机制,合理确定学费标准。探索实施企事业单位以专项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订单式”研究生培养项目。引导支持行业产业以资本、师资、平台等多种形式投入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6.发挥专家组织作用。按专业学位类别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吸收更多实践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学位授权、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监督评估、国际合作和研究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协会、学会等第三方组织在专业学位教育中的积极作用。7.强化督导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专业学位质量效益与授权审核、招生计划分配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强化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本地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支持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质量指导和监督,办好本地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8.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强化专业学位对应行业产业部门的专业指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省级学位委员会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方向、思路和支持政策。学位授予单位应转变专业学位办学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类培养,出台本单位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