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指导意见》,这份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将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同时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意见发布后,博士规模或将扩大的消息引发热议。博士招生规模的扩大是高校博士点数量快速增加的直接反映。据统计,从1981年国务院批准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始,到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结果公布,全国共计进行了12次学位点审核工作,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博士点的数量也从最初的几百个上升到近4000个。尽管各大高校近几年博士点数量快速增加,但各校的详细数据一直鲜为人知。近日,小编基于青塔数据,查询了各大高校官网、学科办、研究生院官网并综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历次学位点动态调整等数据,对全国各省和各大高校的博士点数据进行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全国各省份博士点数量统计博士授权点对科研单位科学研究和人才引进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数量直接反映了全国各地的高等教育和科技发展水平。从全国各省博士授权点数量统计来看,一级学科博士点占有绝大多数,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专业学位博士点占比较小。其中北京博士点数量最多,共有56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江苏共有30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上海共有239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四川高校博士授权点分布在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12所大学内,共计13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7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其他学位点数量较多的省份还包括湖北、广东、陕西、山东、辽宁等。相比之下,江西、新疆、广西、内蒙古、贵州、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份博士学位点数量较少,均不超过50个。总体来看,各省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与各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保持一致。截至2018年9月,全国各省份普通高校和科研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点统计数据如下(不含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由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仅为特定领域博士培养项目,与一般的博士授权点有所区别,因此不纳入统计):全国高校博士授权点统计对高校来说,博士学位点是关系学校未来发展的大事,其数量也是衡量一所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尺。从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有博士点的高校共有344所高校(至少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大多数高校博士点在10个以下。浙江大学博士授权点最多,包括5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5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清华大学共有5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中山大学共有4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其他博士授权点较多的高校还包括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此外,郑州大学、苏州大学、云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西北大学、扬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云南大学、河南大学等省属高校博士学位数量也较多。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飞速发展的南方科技大学2018年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拿下四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总体来看,高校博士点数量两极分化明显,东部高校博士点数量远多于中西部高校,双一流高校拥有的博士点也远远超出非双一流高校。截至2018年9月,中国普通高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如下(不含军队院校,按照高校一级学科博士点排序;由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仅为特定领域博士培养项目,与一般的博士授权点有所区别,因此不纳入统计):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本次都调整了哪些学位授权点,一起来看看↓↓↓来源:微言教育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今天正式发布。《方案》印发的背景是什么?对今后几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新时代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出新要求“2020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的一半,培养模式持续改进,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认同,有力满足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从统计数据上看,截至2019年,我国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期,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该负责人表示,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着力破解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国家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19年以来,在总结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经验、问题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职业变化新趋势,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情况比较分析,先后征求了31个省(区、市)学位主管部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研究提出了这一《方案》。”该负责人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目前,我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尚待突破的关键技术,成为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瓶颈,这些技术相当程度集中在科技应用和转化方面,需要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也对我国公共卫生等领域高水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方案》指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方案》明确了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从类别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机制环境、质量水平、体系建设等角度,《方案》提出,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方案》主动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该负责人解读。对于什么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问题,《方案》作了明确回答。“《方案》明确了专业学位的定位内涵。博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是培养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是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明确了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程序。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更高,程序更加严格,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程序更为灵活,给予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更大的探索空间,以便及时响应社会需求。”该负责人说。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要如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该负责人从《方案》中总结了4个方面。第一,稳健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方案》提出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学位授权以硕士专业学位为主,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第二,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出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第三,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方案》要求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共同拟定培养方案,建设实践课程,编写精品教材,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要求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实践育人能力。要求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要求强化行业产业协同作用,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措施,提升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第四,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举措。从编制专业学位目录、与职业资格衔接、强化行业产业协同、需求与就业反馈机制、多元投入、发挥专家作用、督导落实和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发展措施。本报北京9月30日电作者:本报记者 林焕新《中国教育报》2020年10月01日第3版 版名:新闻·要闻来源:中国教育报
共青团中央有态度 有温度 全网青年都在关注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快跟教育小微一起看本次都调整了哪些学位授权点↓↓↓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中国发展网讯 9月30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 请简要介绍制定出台《方案》的背景及制订过程。答:自1990年开始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教育以来,经过30年的努力和建设,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的一半,培养模式持续改进,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认同,有力满足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期,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着力破解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国家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19年以来,我办组织专家,在总结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经验、问题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职业变化新趋势,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情况的比较分析,研究提出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方案》先后征求了31个省(区、市)学位主管部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现予以发布。2. 请谈谈《方案》的主要思路。答:一是主动服务需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健全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快速响应机制,丰富专业学位类别,优化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和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人才培养与行业产业发展互促交融、良性互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专业学位供给能力有待加强,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仍需提升,管理机制仍需完善等突出问题,从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等方面入手,明确今后几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重点和发展举措。三是全面提高质量。突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更新专业学位发展理念,完善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和授权标准,规范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创新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3. 请简要介绍一下《方案》的主要内容。答:《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成就与挑战”,主要阐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第二部分“发展与目标”,主要分析专业学位发展的规律、趋势和重要意义,提出了专业学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明确了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和授予标准、管理机制、规模结构,提出稳健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第四部分“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明确了博士专业学位的定位、设置标准和程序,提出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第五部分“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从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第六部分“组织实施”,从编制专业学位目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举措。4. 《方案》有哪些改革举措?答:一是明确了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方案》从类别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机制环境、质量水平、体系建设等角度,提出了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二是明确了专业学位的定位内涵。博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是培养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是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并提出了提升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能力水平要求。三是明确了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程序。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更高,程序更加严格,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程序更为灵活,给予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更大的探索空间,以便及时响应社会需求。四是提出了稳健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学位授权以硕士专业学位为主,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五是提出了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出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六是提出了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要求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共同拟定培养方案,建设实践课程,编写精品教材,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要求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实践育人能力。要求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要求强化行业产业协同作用,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措施,提升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七是提出了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举措。从编制专业学位目录、与职业资格衔接、强化行业产业协同、需求与就业反馈机制、多元投入、发挥专家作用、督导落实和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发展措施。
教育部: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将增央视网2020-10-0100:00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日前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方案从类别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机制环境、质量水平、体系建设等角度,明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方案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来源:央视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改革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两份“新规”具体都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二、培养方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三、招生对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基本素质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2.基本知识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3.基本能力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五、学位论文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2.研究内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3.成果形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4.水平评价: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六、质量保障与监督1.培养单位应建立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充分发挥指导与监督作用。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培养定位及目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单位应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三)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至3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一)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二)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五)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培养单位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设置框架和必修环节: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工程伦理、外语;2.专业基础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3.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4.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五、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六、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七、论文评审与答辩(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三)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八、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速递!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来源:教育部)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责任编辑:张 言【来源:教育部网站】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中国网12月3日讯(记者 董小迪)教育部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高等教育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表示,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已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其中,期末千人注册研究生数已超过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290万人,今年将达300万人;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已超过60%。“十三五”期间,我国授予博士学位33万人、硕士学位339万人。与此同时,我国持续加强课程建设,发布指导文件和《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涉及1500多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深入开展“学位挤水”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导师指导行为底线。2019年,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逾46万人,较2015年增加近10万人,其中,45岁以下导师增加约4.5万人。洪大用表示,我国研究生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和改革更加有力,2015年以来,全国共有332所高校自主撤销1663个博士硕士点,增列了1046个博士硕士点;已完成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全国12877个学位授权点完成自评,抽评学位授权点2292个,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并撤销学位授权,33个学位授权点为“限期整改”并暂停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