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二、招聘计划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9时-7月30日18时,缴费时间为7月25日9时-7月31日23:30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可随时发送个人简历至2016242@qhnue.cn,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学历。(二)资格审查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4.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专门要求本科专业是报考该岗位的必备条件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学习、工作简历及其它”栏目中如实填写本科专业名称,且与所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的专业名称一致。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青海师范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人员做好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解释工作。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低于1:3比例的,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三)考核方式及内容1.初试初试包括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初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7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由自我介绍、科研情况介绍、规定课程教学(专业实践操作)、答辩四部分构成。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2.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本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生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且考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是否按照初试成绩递补,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3.结构化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布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结构化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决定是否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专业考核人数之比为1︰1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总成绩核算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时间拟定于8月9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8月11日至8月13日,结构化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6日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四)体检、考察(政审)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取消拟聘资格。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学校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五)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经我校公招领导小组审核的拟聘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事项(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均不得报考。(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且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者,不得报考。七、相关要求(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核的情况出现。2.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3.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鉴于新疆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凡是在7月11日至8月8日来自新疆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5.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我校门户网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核及面试工作。对不服从我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cn)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系人:周老师吉老师联系电话:0971-5205060/6317924监督电话:0971-6316394邮箱:2016242@qhnue.cn。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7月23日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青海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网上报名。(三)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按要求选择青海省四个报考点之一进行网上报名:1.在我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户籍在我省的社会考生;3.在我省工作的非青海户籍社会考生。各报考点按如下规则接受网上报名:6303-青海大学:青海大学、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青海大学的其他考生。6304-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青海师范大学的其他考生。6305-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其他考生。6301-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户籍或工作在我省的社会考生。(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先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一般在10月初发布),然后持经审核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处领取校验码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5号504室,联系电话:0971-6311782二、报名考试费2021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缴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60元/人次,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三、网上确认为加强疫情防控和更好地服务考生,从2021年起,我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流程、要求等请随时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一般在10月底至11月初发布)。四、初试(一)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不超过14:30)。(二)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三)初试科目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五、其他(一)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招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招网“国家政策”栏目下)。我省研招相关信息,请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qhjyks.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五)联系方式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0年9月22日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名单公示 》:65名同学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保研率2.46%。保研有点困难,1个40人的专业/班级,按比例名额分配仅1人。考研可以从大三才开始准备,但要走保研之路,大一就要开始规划,绩点需始终保持学院前2.5%!保研率虽然不高,但只要努力,结果都不会差!2021届部分同学保研去向:附录:2017招生情况数据来源:博雅数据库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的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非青海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协议上的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协议上的定向单位。若符合教育部规定,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务必在5月2日下午4:30分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学校邮箱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2.书面申请;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就业协议,在职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单位工作证明。)4.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来源: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青海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时间、初试方式及初试科目1.初试时间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初试科目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二、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教育部下达2020年具体招生计划后到青海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获取资格认定(具体时间以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告时间为准),再到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领取网上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然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3.报考点:我省设有“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301)”一个报考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选择我省6301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在我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三)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必须持有在我省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三、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四、现场确认(一)现场确认时间我省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10日,现场确认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请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qhjyks.com)和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我省高校应届本科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2.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3.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原件。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三)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考试院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按要求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五、报名考试费为方便广大考生,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60元/人),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六、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七、其他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广大考生提问。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9年9月10日
青海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注意事项(一)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一)在青报考基本条件和报考点选择规则请严格按照我院9月22日发布的公告执行。(二)符合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政策要求,已取得生源地教育厅审核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且符合在青报考条件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领取少干计划网报校验码(以下简称校验码)。1.为加强疫情防控和更好地服务考生,我省2021年校验码采取网上申领、发放,考生无需到现场交《登记表》、领取校验码。2.考生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审核盖章的《登记表》扫描或拍照,发送电子邮件至qh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扫描件或照片的命名规则为:姓名+“登记表”、姓名+“身份证正面”、姓名+“身份证反面”。省考试院将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考生发放校验码。为保证审核顺利通过,请尽量上传扫描件,若上传照片,图片内文字及头像须清晰可辨。3.校验码网上发放时间:10月21日-10月31日18点,考生发邮件申领校验码时间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16点,逾期不再受理。4.校验码与身份证号一一对应,仅限本人使用。5.青海生源少干计划考生资格审核事宜请登录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看相关公告(网址:http://jyt.qinghai.gov.cn/)。二、网上确认注意事项(一)确认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9日。(二)网上确认须上传的材料:1.我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照片等;2.户籍在我省的社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等;3.在我省工作的非青海户籍社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银行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等。工作证明须载明以下事项: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用工)性质、工作岗位和工作单位全称、地址、性质、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并加盖公章。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当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5.对证件和本人照片的具体规格要求请关注我院后续发布的注意事项公告。6.以上材料将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补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最终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将不予报名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三)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将学历验证报告和前述其他材料上传系统,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审核。(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如实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网上确认材料,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0年10月14日来源: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来源:青海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二、招聘计划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6日9时-6月11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为6月6日9时-6月12日18时,审核时间为6月6日9时-6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9年6月6日9时至6月13日24时。岗位网上调剂时间为6月14日9时至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可随时发送个人简历至506337631@qq.com,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学历。(二)资格审查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3.年龄要求。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6月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6月6日以后出生。4.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以及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6月6日(报名工作第一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专门要求本科专业是报考该岗位的必备条件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学习、工作简历及其它”栏目中如实填写本科专业名称,且与所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的专业名称一致。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cn)公布。(三)考核方式及内容1.初试(1)教学、实验、教辅岗位初试包括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初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7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由自我介绍、科研情况介绍、规定课程教学(实验操作、专业实践操作)、答辩四部分构成。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2)辅导员、管理岗位初试即综合知识测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能力测验两部分。2.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生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9年6月15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是否按照初试成绩递补,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3.结构化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公布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结构化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初试成绩决定是否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考核总成绩核算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首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其次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保留两位小数。辅导员、管理岗位初试时间拟定于6月22日进行,教学、实验、教辅岗位初试时间拟定于6月23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所有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6日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五)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取消拟聘资格。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六)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经我校公招领导小组审核的拟聘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考生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呈报省人社部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事项(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对聘用后经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发现有违纪违法或造假行为者取消招聘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均不得报考。(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9年6月15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证书者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招聘资格。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者,不得报考。(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www.qhnu.e.cn)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系人:郭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971-5205060监督电话:0971-6316394邮箱:506337631@qq.com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6月4日
光明日报记者 万玛加 本报通讯员 莫 青教育对口支援是什么?青海师范大学的校园里能听到这样的声音:是校长史培军24小时的工作;是让偏远山区的学生看到了更广阔的天空;是更加忙碌更加充实;是不断提升的知名度、美誉度……不管是大学行政人员、一线教师,还是即将走出校门的毕业生,说起对口支援,无不竖起大拇指点赞。“对口援青”是党中央加快西部地区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青海师范大学进行全方位、高水平、持续性的指导和帮助。教授心中的对口支援——忙初见刘峰贵教授,他正在筹备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说话利落干脆,把每件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听到记者要来采访,他摆了摆手说:“可能最近都没有时间啊,高层论坛马上开幕了,每天的事情排得满满当当。”53岁的刘峰贵是青海省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对口支援——忙!”刘峰贵将这两个词放在了一起。为什么忙?“以前,学校没有那么多的科研项目,更没有像现在一样多的高层次的项目,所以总感觉时间很多。现在总感觉时间不够用,想做的、要做的事情太多!”刘峰贵形象地将如今的对口支援工作说成“2.0版本”。在“2.0版本”的“史册”上,2018年10月26日这一天是值得铭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第一批13个团队入驻高科院,实现了学校打造“智库、学术平台、人才高地”三位一体国家级科研平台的历史性突破。研究院汇聚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4个对口支援高校,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等5个院所,青海省内高校及青海省7个厅局的力量,搭建政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发展平台。研究院成立后,学校依托研究院主动参与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工作,被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主持和参与15项科考重大课题,获批科研专项经费约8000万元。“你知道我们‘3.0版本’的计划吗?那就是要走上世界、走向国际舞台。”刘峰贵和北京师范大学老师们一起推出了一门名为“青藏高原”的精品课程。“从准备到录制到发布,经历了8个月。现在一些国外的大学也关注了我们的精品课。‘3.0版本’,我们想把这门精品课用英文讲出来,让全世界了解青藏高原,了解世界屋脊上的青海高校。”刘峰贵说,自己正在为这项工作做准备。行政人员心中的对口支援——敬“感激、感动,深深的敬意。”说起对口支援,青海师范大学行政人员不假思索地说了这些。“对口支援是实实在在的融合,是不分你我的帮助和扶持,是兄弟般的情义,一生的情怀。”青海师范大学对口援助办公室副主任肖延军这样说。从事了多年办公室工作的他说起对口支援,有点不知道从何说起:“太多太多想说的。我们看到历任校领导的敬业精神,一心一意扑在学校发展事业上;我们看到了学校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国内、省内一流学科数量不断增加……”对口支援架起了青海师范大学与一流名校的友谊之桥、发展之桥、合作之桥,引领青海师大站上了历史新方位,实现了发展新跨越。2018年7月,在教育部教育援青工作会议上,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正式签署省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共建青海师范大学,形成了以北京师范大学为龙头的4所高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帮扶新格局,构建了省校共建新模式,为推动青海师范大学快速发展增添了新动力。学生心中的对口支援——梦薛婷来自江苏省,是青海师范大学刚刚录取的新闻传播学研究生。“在考研之前,我做了详细的功课,首选了青海师范大学。因为这所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共建,还有像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这些一流高校的支援。再加上青海独特的自然风景,我已经迫不及待想来青海了。”薛婷说。为全面提高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水平,青海师范大学柔性引进了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对口支援高校14名教授为“千人计划”“高端创新创业人才”;35名专家教授受聘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54名教授受聘青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5名专家教授担任青海师范大学相关学院院长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成为助推学校全面发展的新动力。在学生李力心中,有朵希望之花等待着明年盛开。“我是学师范的,本科毕业后想考研。我们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是‘手拉手学校’,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考上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继续深造。”李力的梦想不是空想,他知道在对口支援的政策之下。只要努力,就有机会实现梦想。在学生培养方式上,青海师范大学与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1+2+1”的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与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建立了“1+1+2”的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在以往联合培养的基础上,每年可选送135名优秀本科生和30余名硕士研究生赴各对口支援学校相应专业学习。2018年以来,青海师范大学与4所对口支援高校联合申报了博士专项指标,对口支援联合培养人才取得新成效。各支援高校依托对口支援单列指标,招收学校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截至目前,学校在职攻读对口支援高校博士学位教师共136名,极大改善了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和学历结构。正如青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毛学荣所言,高校对口援助工作,充分彰显了各援助高校带头践行建设教育强国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体现了对口支援帮扶青海师范大学共同发展的高风亮节和无私大爱,树立了一流高校帮扶西部地区兄弟院校实现跨越发展的优秀标杆和光辉典范。各高校以务实高效的援助机制、真帮实助的援助举措,共同书写了助推青海高等教育升档加速的“奋进之笔”,引领青海师大站上了历史新方位,实现了发展新跨越。《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05日 06版)[ 责编:刘洋 ]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青海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先到青海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获取资格认定后,再到省考试管理中心成人与研究生招生处领取网上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然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二、报考点设置及要求我省设有“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6301)”一个报考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选择我省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在我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三)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必须持有在我省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三、现场确认(一)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0日。(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1.我省高校应届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2.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 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三)现场确认地点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招考服务大厅(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然后领取、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签字,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四)逾期不再受理补办现场确认手续。四、报名考试费为方便广大考生,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60元/人),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五、其他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2018年9月20日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选择我省报考点网上报名的考生顺利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0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6:00,中午不休息。二、现场确认对象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点为“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即网上报名编号前四位是“6301”、并已完成网上缴费程序、符合以下要求的考生:(一)在我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三)非我省户籍但在我省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往届生。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一)我省高校应届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二)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注:需复印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三)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四)具有以下情形的考生,还需另行提供相应材料1.在校研究生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四、现场确认地点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招考服务大厅(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进行现场确认。五、注意事项(一)未完成网上缴费程序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二)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按规定配合采集身份证信息及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四)“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点在现场确认阶段,对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现场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七)逾期不再受理补办现场确认手续。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2018年11月2日来源:青海新闻网 编辑:张启杰 责编: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