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据青海省政府官网消息,青海省人民政府近日任命:王勇同志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参事室主任(正厅级)。王勇此前任青海省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政事儿”注意到,今年7月,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任青海省副省长,并继续兼任海西州委书记。资料图据官方简历,王勇生于1964年6月,早期在青海省计划委员会工作,曾任财政金融处助理调研员,2000年任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流通处副处长。2001年,王勇调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任综合处副处长、处长。2009年,王勇调任玉树州副州长,一年后,2010年任玉树州委常委、副州长。2014年,王勇调任格尔木市市长,2015年任海西州委常委、格尔木市委书记,并兼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政格尔木市5年。其间,于2018年任海西州委副书记。今年7月31日,青海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王勇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8月16日,格尔木市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免去王勇同志中共海西州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一级巡视员,中共格尔木市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王勇在讲话时说,在格尔木的六年多时间,是他人生中最为宝贵的一段时光,更是他工作中最难忘怀的一段岁月。工作期间,与大家一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打好促进经济发展组合拳,会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一起推动“三大攻坚战”、北五片区改造、湿地恢复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不断推动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建设,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谋划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要事。同时,与大家建立了深厚的同志友谊,这份缘分和感情弥足珍贵。他衷心祝愿同志们身体安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衷心祝愿格尔木的事业蒸蒸日上,衷心祝愿格尔木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文国栋生于1969年8月,仕途一直在青海。早期在家乡湟中县工作,曾任湟中县委办公室秘书,1991年调至海东地委办公室,历任秘书、秘书科副科长、科长。1996年,文国栋调任海北州委办公室秘书,后任州委办公室督查员(副处级)、州委办公室主任,2000年任海北州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时年32岁的文国栋出任门源县委书记。据玉树新闻网报道,他是当时青海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2005年,文国栋调任海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成为副厅级领导,时年36岁。2009年文国栋转任州政府常务副州长。2010年4月,玉树地区发生7.1级地震,同月,文国栋调任玉树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2年,文国栋晋升正厅级,2013年出任玉树州委书记。2015年,文国栋时隔5年后重返海西州任州委书记,同时担任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今年7月22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西宁闭幕。决定任命文国栋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文国栋简历文国栋,男,汉族,青海湟中人,1969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09青海省湟中县师范学校学生1987.07青海省湟中县上新庄教委干部1989.07青海省湟中县广电局干部1991.03青海省湟中县委办公室秘书1991.11青海省海东地委办公室秘书1993.09青海省海东地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93.08-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4青海省海北州委办公室秘书1996.07青海省海北州委办公室督查员(副处级)1998.08青海省海北州委办公室主任(其间:2000.03-2000.06青海省委党校第22期中青班学习)2000.12青海省海北州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2001.06青海省门源县委书记(其间:1999.09-2002.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04青海省门源县委书记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3-2003.07中央党校县委书记培训班学习)2005.08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3.07-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学习)2009.05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2010.04青海省玉树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2.08青海省玉树州委副书记(正厅级)2013.02青海省玉树州委书记2015.07青海省海西州委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2020.07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王勇简历王勇,男,汉族,1964年6月生,河北冀县人,199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1999年3月任青海省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助理调研员2000年6月任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流通处副处长2001年8月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2003年9月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2009年1月任青海省玉树州人民政府副州长2010年4月任青海省玉树州委常委、副州长2014年5月任青海省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厅级)2015年6月任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格尔木市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09-2020.08青海省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现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参事室主任(正厅级)
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二、招聘计划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9时-7月30日18时,缴费时间为7月25日9时-7月31日23:30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可随时发送个人简历至2016242@qhnue.cn,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学历。(二)资格审查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4.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专门要求本科专业是报考该岗位的必备条件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学习、工作简历及其它”栏目中如实填写本科专业名称,且与所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的专业名称一致。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青海师范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人员做好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解释工作。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低于1:3比例的,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三)考核方式及内容1.初试初试包括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初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7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由自我介绍、科研情况介绍、规定课程教学(专业实践操作)、答辩四部分构成。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2.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本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生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且考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是否按照初试成绩递补,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3.结构化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布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结构化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决定是否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专业考核人数之比为1︰1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总成绩核算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时间拟定于8月9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8月11日至8月13日,结构化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6日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四)体检、考察(政审)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取消拟聘资格。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学校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五)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经我校公招领导小组审核的拟聘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事项(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均不得报考。(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且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者,不得报考。七、相关要求(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核的情况出现。2.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3.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鉴于新疆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凡是在7月11日至8月8日来自新疆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5.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我校门户网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核及面试工作。对不服从我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cn)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系人:周老师吉老师联系电话:0971-5205060/6317924监督电话:0971-6316394邮箱:2016242@qhnue.cn。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青海师范大学2020年7月23日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二、招聘计划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6日9时-6月11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为6月6日9时-6月12日18时,审核时间为6月6日9时-6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9年6月6日9时至6月13日24时。岗位网上调剂时间为6月14日9时至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可随时发送个人简历至506337631@qq.com,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学历。(二)资格审查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3.年龄要求。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6月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6月6日以后出生。4.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以及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6月6日(报名工作第一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专门要求本科专业是报考该岗位的必备条件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学习、工作简历及其它”栏目中如实填写本科专业名称,且与所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的专业名称一致。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cn)公布。(三)考核方式及内容1.初试(1)教学、实验、教辅岗位初试包括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初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7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由自我介绍、科研情况介绍、规定课程教学(实验操作、专业实践操作)、答辩四部分构成。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2)辅导员、管理岗位初试即综合知识测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能力测验两部分。2.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生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9年6月15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是否按照初试成绩递补,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3.结构化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公布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结构化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结构化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初试成绩决定是否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考核总成绩核算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首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其次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保留两位小数。辅导员、管理岗位初试时间拟定于6月22日进行,教学、实验、教辅岗位初试时间拟定于6月23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所有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6日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五)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取消拟聘资格。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六)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并经我校公招领导小组审核的拟聘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考生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呈报省人社部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事项(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对聘用后经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发现有违纪违法或造假行为者取消招聘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均不得报考。(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9年6月15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证书者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招聘资格。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者,不得报考。(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师范大学官网(www.qhnu.e.cn)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系人:郭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971-5205060监督电话:0971-6316394邮箱:506337631@qq.com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6月4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等政策规定,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665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及自主招聘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招聘范围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二、招聘方式、程序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名方式和时间(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8时。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6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6月15日24时。网上调剂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6月16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6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报名成功后缴纳的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四、笔试时间及内容(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学科素养》(《学科素养》考试内容参考相应科目笔试考纲)。三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40%,《学科素养》占2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岗位数量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小于1:3的,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划定情形及分值可由各市州或省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研究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4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学科素养》×20%)÷1.5+政策加分(二)报考藏语文、英语教师岗位《学科素养》科目须分别使用藏文、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有民族语言文字教学需求的岗位,由各市州结合实际在面试前或面试中进行双语教学能力测试。五、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人社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一)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属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素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七、体检、考察(政审)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八、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1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九、部分市州的特别事项(一)西宁市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二)海东市1.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2.海东市定向岗位招聘范围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三)海南州1.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学科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2.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要求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媒介另行通知。(四)海西州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学科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2.资格条件中有“懂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要求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藏(蒙)汉双语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媒介另行通知。(五)海北州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在招聘教师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学段(同学段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学段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六)玉树州1.报考玉树州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后需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康巴语”口语是否标准、是否能与考官进行正常交流及“听、说、写”能力。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6月14日上午9时在玉树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测试合格者方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在6月15日24时前完成缴费。测试不合格者及未参加测试者须于6月14日-6月15日12时前可改报玉树或其他地区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测试不合格和未参加测试的考生,未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所造成无法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2.笔试或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1)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学科素养》成绩85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2)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小学和初中学段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高中学段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十、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一)考生应提前14天(6月13日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二)具备条件的省外来青考生,建议尽可能早地抵达青海,最好能够6月13日前抵达青海,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参加考试时,省外来青考生须填报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三)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四)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和进入考场后,均须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或健康码为“黄码”者,经考点医务人员确认,可在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五)考生参考期间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十一、其它事项(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4年6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9年6月9日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资格以扶贫部门数据核查结果为准。(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1.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且毕业至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2.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3.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4.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5.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6.符合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但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1.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6月18日-19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十)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附件:1、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2、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3、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4、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5、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6、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7、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8、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9.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6月6日【来源:西宁晚报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根据《青海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拟提任的干部公示如下:王发昌,男,汉族,1964年5月生,民建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师存武,男,土族,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玉树州委副书记,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胡维忠,男,汉族,1964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赵学章,男,汉族,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于明臻,男,汉族,1964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尕藏才让,男,藏族,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民政厅副厅长,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挂职),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陈锋,男,汉族,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王平,男,回族,1961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王海红,女,汉族,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李丽荣,女,汉族,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李廷祥,男,汉族,1963年3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海南州委常委、副州长,拟平级转任重要领导职务。 王总宏,男,汉族,1962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西宁晚报社社长、总编辑、党组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栾风江,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樊润元,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马应龙,男,回族,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巡视员、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蒲小明,男,汉族,1963年4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史国鑫,男,汉族,1961年4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督查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于江,男,汉族,1961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朱治国,男,汉族,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刘志德,男,汉族,1968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李广斌,男,汉族,1966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代晖军,男,汉族,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申元财,男,汉族,1964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玉树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董富海,男,藏族,1969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经济发展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李连明,男,汉族,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王福海,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司文轩,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李海宁,男,汉族,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李敏,男,汉族,1967年4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审计厅副巡视员兼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徐强,女,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任永禄,男,汉族,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党政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王晓英,女,汉族,1982年7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大学党委常委、校长助理、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常务副主任(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冶成福,男,回族,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阿进录,男,土族,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肖玉兰,女,回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校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吴彦俭,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部部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公示期间,请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地址: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810000) 举报电话:(0971)12380 举报网址:http://www.qh12380.gov.cn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4日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来源:西海都市报
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你知道吗?青海人气最高的大学有哪些?青海最受欢迎的大学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盘点了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青海大学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青海大学,简称青大,是位于”西宁市北郊,始建于1958年,是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重点建设大学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单位。青海师范大学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青海师范大学,简称青海师大,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建于1956年,学校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备的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民族大学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青海大学昆仑学院青海省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青海大学按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也是青海省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4年被国家教育机构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青海省高校院系优秀班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主要培养全省公安政法机关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和承担全省公安政法干部在职培训任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医学院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护理、医疗、药学、口腔、医技等教育为一体的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医学院校,学院始建于1951年,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青海省卫生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始建于1976年12月。近几年学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青海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青海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唯一独立设置的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78年2012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建筑、通信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的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化办学之路的高职学府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是青海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院校和部分生源试行单独招生的院校,也是率先提倡走开放化和国际化办学之路的高职学府。学院先后荣获国务院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 100多项荣誉称号。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1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是西宁市政府直属的第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构建“纵向衔接(中高一体,专本连通),横向联合(多方合作,集团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作者:宿命殊途同归
光明日报记者 万玛加 本报通讯员 莫 青教育对口支援是什么?青海师范大学的校园里能听到这样的声音:是校长史培军24小时的工作;是让偏远山区的学生看到了更广阔的天空;是更加忙碌更加充实;是不断提升的知名度、美誉度……不管是大学行政人员、一线教师,还是即将走出校门的毕业生,说起对口支援,无不竖起大拇指点赞。“对口援青”是党中央加快西部地区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青海师范大学进行全方位、高水平、持续性的指导和帮助。教授心中的对口支援——忙初见刘峰贵教授,他正在筹备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说话利落干脆,把每件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听到记者要来采访,他摆了摆手说:“可能最近都没有时间啊,高层论坛马上开幕了,每天的事情排得满满当当。”53岁的刘峰贵是青海省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对口支援——忙!”刘峰贵将这两个词放在了一起。为什么忙?“以前,学校没有那么多的科研项目,更没有像现在一样多的高层次的项目,所以总感觉时间很多。现在总感觉时间不够用,想做的、要做的事情太多!”刘峰贵形象地将如今的对口支援工作说成“2.0版本”。在“2.0版本”的“史册”上,2018年10月26日这一天是值得铭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第一批13个团队入驻高科院,实现了学校打造“智库、学术平台、人才高地”三位一体国家级科研平台的历史性突破。研究院汇聚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4个对口支援高校,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等5个院所,青海省内高校及青海省7个厅局的力量,搭建政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发展平台。研究院成立后,学校依托研究院主动参与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工作,被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主持和参与15项科考重大课题,获批科研专项经费约8000万元。“你知道我们‘3.0版本’的计划吗?那就是要走上世界、走向国际舞台。”刘峰贵和北京师范大学老师们一起推出了一门名为“青藏高原”的精品课程。“从准备到录制到发布,经历了8个月。现在一些国外的大学也关注了我们的精品课。‘3.0版本’,我们想把这门精品课用英文讲出来,让全世界了解青藏高原,了解世界屋脊上的青海高校。”刘峰贵说,自己正在为这项工作做准备。行政人员心中的对口支援——敬“感激、感动,深深的敬意。”说起对口支援,青海师范大学行政人员不假思索地说了这些。“对口支援是实实在在的融合,是不分你我的帮助和扶持,是兄弟般的情义,一生的情怀。”青海师范大学对口援助办公室副主任肖延军这样说。从事了多年办公室工作的他说起对口支援,有点不知道从何说起:“太多太多想说的。我们看到历任校领导的敬业精神,一心一意扑在学校发展事业上;我们看到了学校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国内、省内一流学科数量不断增加……”对口支援架起了青海师范大学与一流名校的友谊之桥、发展之桥、合作之桥,引领青海师大站上了历史新方位,实现了发展新跨越。2018年7月,在教育部教育援青工作会议上,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正式签署省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共建青海师范大学,形成了以北京师范大学为龙头的4所高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帮扶新格局,构建了省校共建新模式,为推动青海师范大学快速发展增添了新动力。学生心中的对口支援——梦薛婷来自江苏省,是青海师范大学刚刚录取的新闻传播学研究生。“在考研之前,我做了详细的功课,首选了青海师范大学。因为这所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共建,还有像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这些一流高校的支援。再加上青海独特的自然风景,我已经迫不及待想来青海了。”薛婷说。为全面提高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水平,青海师范大学柔性引进了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对口支援高校14名教授为“千人计划”“高端创新创业人才”;35名专家教授受聘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54名教授受聘青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5名专家教授担任青海师范大学相关学院院长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成为助推学校全面发展的新动力。在学生李力心中,有朵希望之花等待着明年盛开。“我是学师范的,本科毕业后想考研。我们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是‘手拉手学校’,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考上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继续深造。”李力的梦想不是空想,他知道在对口支援的政策之下。只要努力,就有机会实现梦想。在学生培养方式上,青海师范大学与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1+2+1”的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与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建立了“1+1+2”的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在以往联合培养的基础上,每年可选送135名优秀本科生和30余名硕士研究生赴各对口支援学校相应专业学习。2018年以来,青海师范大学与4所对口支援高校联合申报了博士专项指标,对口支援联合培养人才取得新成效。各支援高校依托对口支援单列指标,招收学校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截至目前,学校在职攻读对口支援高校博士学位教师共136名,极大改善了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和学历结构。正如青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毛学荣所言,高校对口援助工作,充分彰显了各援助高校带头践行建设教育强国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体现了对口支援帮扶青海师范大学共同发展的高风亮节和无私大爱,树立了一流高校帮扶西部地区兄弟院校实现跨越发展的优秀标杆和光辉典范。各高校以务实高效的援助机制、真帮实助的援助举措,共同书写了助推青海高等教育升档加速的“奋进之笔”,引领青海师大站上了历史新方位,实现了发展新跨越。《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05日 06版)[ 责编:刘洋 ]
根据《青海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拟提任的干部公示如下:许国成,男,汉族,196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西宁市委常委,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王林虎,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尕桑,男,藏族,1966年5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玉树州副州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云才让,男,藏族,1960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杨牧飞,男,回族,1962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左旭明,女,汉族,1964年6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李志勇,男,汉族,1961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沈传立,男,汉族,1962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查书冰,男,汉族,1962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巡视员,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杜金忠,男,汉族,1962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副厅级),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崔巍,男,汉族,1961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师范大学副校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洪涛,男,回族,1964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海北州委副书记、副州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汤宛峰,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朱清,男,汉族,1964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审计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朱小青,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商务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庞晓玲,女,汉族,1963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副厅级),拟提任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包中平,男,汉族,1959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刘强,男,汉族,196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毕正华,男,汉族,1967年7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公务员处)处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蔡洪锐,男,汉族,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海东市副市长,拟提任中共海东市委常委。马明生,男,汉族,1962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黄南州委常委、秘书长,州总工会主席,拟提任中共黄南州委副书记。张建中,男,汉族,1962年1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王海,男,汉族,1962年12月生,无党派,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农牧厅渔业局局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陈小宁,男,汉族,1963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李青,女,汉族,1968年12月生,民盟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民盟青海省委兼职副主委,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毛新华,男,汉族,1962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创安有限公司总经理,拟提任省管企业党政正职。吴世周,男,汉族,1968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拟提任省管企业正职。方勤升,男,汉族,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拟提任省管企业正职。张峰,男,汉族,1971年5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贵南县委副书记、县长,拟提任县委书记。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8日。公示期间,请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地址: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810000)电话:(0971)12380 8482621 8482620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日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据青海新闻网消息,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宁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严金海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宁,1962年1月生,2017年任青海省委副书记,2018年9月当选青海省省长,近日已任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严金海,1962年3月生,2013年任青海省副省长,2017年任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近日已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刘宁简历刘宁,男,汉族,1962年1月生,籍贯吉林临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8.09--1983.07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习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3.07--1996.10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院枢纽设计处干部、一室副主任、副处长兼二室主任(其间:1994.10-1995.01水利部第四期青干班学习)1996.10--1998.07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助理(正处级)(1995.09-1998.06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8.07--2001.12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副司级)(1998.06-2000.06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水资源与河流工程系水文学与水资源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2001.12--2002.04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总工程师2002.04--2003.03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总工程师2003.03--2009.01水利部总工程师(其间:2006.03-2007.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9.01--2009.04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09.04--2012.10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其间:2012.01-2012.06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访问学者)2012.10--2016.08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2016.08--2017.04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2017.04--2017.05青海省委副书记2017.05--2017.08青海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17.08--2018.08青海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18.08--2018.09青海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2018.09--2020.06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20.06--2020.07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2020.07--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严金海简历严金海,男,藏族,1962年3月生,青海民和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青海民族学院汉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78.11--1982.07 青海民族学院汉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2.07--1984.11 青海省黄南州民族师范学校教师1984.11--1990.02 青海省黄南州教育局干部1990.02--1991.06 青海省黄南州委办公室副主任1991.06--1993.07 青海省黄南州委办公室主任1993.07--1996.04 青海省黄南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6.04--1998.06 青海省黄南州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8.06--2005.01 青海省玉树州委副书记2005.01--2005.03 青海省海北州委副书记、代州长2005.03--2008.02 青海省海北州委副书记、州长2008.02--2008.04 青海省海北州委书记、州长2008.04--2013.01 青海省海北州委书记2013.01--2017.05 青海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7.05--2020.07 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20.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31号)要求,联合印发通知,就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一、中小学教师招聘(一)基本标准1招聘范围招聘范围分面向全省和面向本州。面向全省指: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指: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2年龄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对招聘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以及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临聘教师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3学历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学历条件设置为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小学、初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22号)精神,“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逐步将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到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高至本科,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高到研究生。”各地在制定学历条件时要统筹考虑,从入口关逐步提升学历层次。4职业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规定,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5专业设置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的专业要求按大类设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可以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跨专业报考,所有跨专业报考的临聘教师需要按规定认定其身份,不属于临聘教师范围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二)招聘政策1户籍比例西宁市、海东市的岗位面向全省招聘,另确定一定比例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六州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面向全省或全国招聘。2双语岗位各地根据双语教师总量及学科需求,安排一定比例的双语教师招聘岗位。在招聘环节应组织藏(蒙)语言能力测试。3笔试面试权重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中学教师类、小学教师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拟于今年5月19日和10月统一组织。各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原则上参加5月组织的统一笔试,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组织笔试命题。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或紧缺专业等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可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考核聘用方案各地另行制定。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4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5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以县为单位实行整体招聘,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正式聘用后由当地人社局和教育局分配到具体岗位。6笔试加分在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报考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自治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7履行合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作期限,在合同期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其中,考生是中小学校(包括各级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须由所在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考生属于省级中小学校的,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8时间界定考生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面向全省或本州范围招聘,为避免“招聘移民”现象发生,考生在我省或本州的落户时间以2018年12月31日前为准。9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原则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专业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10针对临聘教师的优惠政策临聘教师的定义: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的优惠政策:一是全省各级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二是对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岗位的临聘教师,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三是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11调整临聘教师证明提供方式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证明事项工作的有关要求,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可享受优惠政策,个人不再出具临聘教师相关证明,统一由省教育厅牵头采取以部门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临聘教师身份认定。招聘资格审查单位要与教育部门主动对接,在报名结束后以函件等方式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各地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规定认真审核临聘教师身份。认定为临聘教师的,由各地进行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要及时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二、特岗教师招聘(一)实施范围我省除西宁市四区外的地区均属2019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各地招聘乡村教师原则上以特岗招聘为主要渠道。要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补充教师需求。(二)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师范专科毕业。3.年龄不超过30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三支一扶”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顶岗支教实习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其它事宜从今年起,特岗教师招聘统一纳入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其它招聘条件和政策均与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和政策一致。全面实行“当年招聘、当年纳编”,因此我省“顶岗支教”实习毕业生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三、合理确定教师招聘岗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教育教学实际,在现有的空编内预留公费师范生编制后,剩余的空编优先安排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岗位,合理确定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商同级编制部门审定后报市(州)教育局。四、按时报送教师招聘计划(一)报送材料请认真填报《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需求表》(附件2),同时将盖有市(州)编办审核意见的《编制审核通知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和省委编办事编处、信息统计处备案。(二)报送时间1.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要参加5月份统一考试的地区,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报送;要参加10月份统一考试的地区,务必于9月10日前报送。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参加5月份统一笔试考试,务必于4月10日前报送。(三)其他事项各地要统筹现有空编和2019年自然减员情况数,以编制内可容纳为前提,做好制定教师补充计划。根据有关规定,为拟接收的公费师范生必须预留编制。五、考务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招聘从2016年起招聘权限下放,特岗教师招聘从2019年起招聘权限下放,纳入各市(州)事业单位年度例行招聘。由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各环节的工作。招聘方案报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再行组织实施,于8月底前完成招聘任务。六、做好特岗教师纳编工作2018年5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8〕64号),明确要求“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行委)要按照“当年考录、当年纳编”的原则,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直接办理正式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纳入编制管理。各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新入职的特岗教师及时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纳入财政预算,定岗定级,实名登记等各项手续,根据规定,新招聘特岗教师在招聘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流动。七、报送特岗教师招聘信息各市(州)教育局务必于8月31日前将《2019年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人员信息表》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4月1日来源:青海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