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不久前发布的《青海省2020年申报新中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格核查通过名单》,青海民族大学有17个学位授权点通过了这个名单中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格核查。这些硕士学位授权点是:金牌高考志愿填报现场照片。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艺术学理论,应用统计学,体育,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药学,艺术等。其中,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安全,网络空间安全,艺术学理论为一级学科硕士点,应用统计,教育,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药学,艺术为专业学位硕士点。至此,青海民族大学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将达到37个,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将进入一个蓬勃旺盛的时期。
#高校#青海民族大学(Qinghai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2002年、2005年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宁铁路司机学校先后并入青海民族学院。2009年4月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学校分东序、西昆、南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50.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账面总值约6.17亿元,设有24个学院,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8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学校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学校共有1137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685人,终身教授6名,教授、研究员165名,副教授、副研究员26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93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有来自31个民族的13918名学生在校学习,其中本科生9400名,硕士研究生1609名。图书馆馆藏(含各院、系资料室)各类文献128万册,其中有关少数民族研究方面的图书21万余册,少数民族文字图书9万余册,藏文大藏经1667函;汉文古籍 3166 部(其中善本 380 部)78750册;《南辉西献图二十幅》等21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国家级特色专业:药学、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网络工程省级重点学科:法学、公共管理、中国民族史、汉语言文学、化学、药学、数学、政治学等
青海民族大学在山东招生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0分,超出普通类一段省控线449分多达41分,你能够被这种重本大学录取,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好事,恭喜了!至于去西宁上大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笔者简要谈三点个人看法:首先、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大多在海拔3000米以上,冬冷夏凉,但要防辐射,是夏季避暑的好去处,尤其是西宁市有夏都之称。西宁市平均海拔约2261米,一般人不会有高原反应,冬季寒冷干燥,夏季凉爽,但早晚温差较大,需要注意保暖,是避暑的好地方;青海民族大学就位于这所城市中,作为青海省排名稳稳第三的一本大学,可以说独具魅力。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设有24个学院,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8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其次、青海省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主要有汉、藏、回、土、撒拉、蒙古、哈萨克等33个民族,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的39%。山东考生被录取青海民族大学,需要特别注意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惯、加强同少民族同学团结的大问题;因为青海民族大学也是比较有特色民族类大学之一,学校里有众多不同少数民族的大学生。青海民族大学有专任教师720名,有来自31个民族的13918名学生在校学习,其中本科生9400名,硕士研究生1609名;学校分东序、西昆、南山3个校区,有13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即药学、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和网络工程。再者、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内陆开放城市,旅游资源独具特色。青海民族大学最新国内排名情况如下:软科排名第459,校友会排名第310,在3000所高校中已经算得上国内知名大学了。西宁市,古称青唐城、西平郡、鄯州,也是历史名城了,全市下辖5个区、2个县,总面积766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38.71万人,城镇人口173.90万人,城镇化率72.85%;西宁是青藏高原的东方门户,是世界高海拔城市之一,整个青海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和通讯中心。西宁历史文化渊源流长,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绚丽多彩的民俗风情,是青藏高原一颗璀璨的明珠,当然也是旅游圣地,不过,大学生外出旅游,最好结队,特别注意安全!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关于“我是2020山东考生,被青海民族大学录取。请问我去西宁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吗”的问题,主要注意这三个方面就可以了,即气候和环境、民族传统与习惯、外出人身安全等,当然了,西宁市作为青海首府,物价也是杠杠的,多带点钱应该是最重要的了!
2020年青海民族大学法学等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根据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人数情况,现将接收调剂生的硕士学位研究专业公布如下:废话不多说同学们看到调剂信息后感觉有自己适合的学科门类都可以咨询院校看看能否进入复试加油!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的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非青海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协议上的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协议上的定向单位。若符合教育部规定,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务必在5月2日下午4:30分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学校邮箱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2.书面申请;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就业协议,在职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单位工作证明。)4.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来源: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现将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三)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时-7月27日18时,缴费时间为7月21日9时-7月28日23:30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审查由青海民族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人员做好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学校视情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核。调剂时间为7月29日9时-18时。(二)考 核考核分为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环节。1.笔 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入我校组织的第一轮笔试考核环节,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成绩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根据第一轮笔试考核成绩高低,编辑、实验员1、实验员2、基建干事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加试考核人选;其他岗位均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加试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有效考生人数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加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2.加 试。进入第二轮加试环节的考生,编辑、实验员1、实验员2、基建干事岗位的加试内容为“实际操作”;所有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心理指导教师、实验设备干事岗位的加试内容为“写作”;图书管理员、会计岗位的加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加试总分为100分。加试时间预计于8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相应比例总分(即第二轮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加试成绩*60%)高低排序,所有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3.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以信息公布的时间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第三轮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4.面 试。所有岗位的面试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预计于8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根据考核总成绩(即第三轮考核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第一轮笔试成绩、加试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三)体 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资格。(四)政 审政审由学校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五)公 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以及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六)递 补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由学校视情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七)聘 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事项(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四)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考生的年龄、入党时间、职称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五)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及第二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上述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学校与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六)因我校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日常管理、党团和班级建设等工作,心理指导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思想政治引领等工作,结合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有关要求,报考辅导员和心理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七、相关要求(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核的情况出现。2.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3.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省外考生和报名后、考核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省内考生须出具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5.考核期间,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安排。(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zzrs.qhmu.e.cn)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 系 人:龚老师 吴老师联系电话:0971-8804620 8807127监督电话:0971-8804617网 址:http://zzrs.qhmu.e.cn附 件: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7月18日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来源/青海民族大学责编/顾植霞监制/胡芝蓉 总监制/刘蓉燕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学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国标代码:10748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和青海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民族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六条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招生计划。报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条 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单招分类录取考生。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高档比例为100%。第十二条 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青海民族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第十四条 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区) 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第十五条 学校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民族比例。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第十八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运动训练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普通文经类:3820元/年;普通文经类(外语):4150元/年;普通理学类:4200元/年;普通工学类:4420元/年;普通医学类:4800元/年;普通艺术类专业:6350元/年;师范、民族文经类:3100元/年;师范、民族文经(外语):3120元/年;师范、民族理学类:3350元/年;师范、民族工学类:3600元/年;师范、民族医学类:3700元/年;师范、民族艺术类:4800元/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第二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民族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丰田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至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青海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971-8808501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E— mail: qhmd1074800@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qhmu.e.cn招生平台:http://zhaosheng.qhmu.e.c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西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形成科学的“政校合作、协同育才”的人才培养机制。8月7日下午,城西区司法局联合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成立“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正式挂牌。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祁生贵、法学院副院长白佩君与区司法局及辖区司法所负责人共计18人应邀参加仪式。首先,城西区司法局对青海民族大学对打造实习实践基地工作的重视和认可表示感谢,并就打造实习实践基地的目的和初衷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法学院副院长白佩君同志就学院的办学宗旨、发展历史、入学就业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最后,双方就搭建“政府、学校、学生”为一体共同发力、协同共赢平台,探索政校合作,帮助法学专业学生增强工作经验、增加实践机会、提升实践能力,开展法学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实习实践等具体工作达成共识。仪式结束后,法学院领导还参观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详细了解该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后表示,法学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全力配合城西区司法局搭建政校合作新平台,探索培育人才新模式,共同努力,培养出更多、更好、更专业的法学精英。来源:魅力西区
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你知道吗?青海人气最高的大学有哪些?青海最受欢迎的大学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盘点了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青海大学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青海大学,简称青大,是位于”西宁市北郊,始建于1958年,是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重点建设大学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单位。青海师范大学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青海师范大学,简称青海师大,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建于1956年,学校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备的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民族大学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青海大学昆仑学院青海省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青海大学按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也是青海省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4年被国家教育机构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青海省高校院系优秀班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主要培养全省公安政法机关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和承担全省公安政法干部在职培训任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医学院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护理、医疗、药学、口腔、医技等教育为一体的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医学院校,学院始建于1951年,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青海省卫生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始建于1976年12月。近几年学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青海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青海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唯一独立设置的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78年2012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建筑、通信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的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化办学之路的高职学府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是青海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院校和部分生源试行单独招生的院校,也是率先提倡走开放化和国际化办学之路的高职学府。学院先后荣获国务院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 100多项荣誉称号。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1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是西宁市政府直属的第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构建“纵向衔接(中高一体,专本连通),横向联合(多方合作,集团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作者:宿命殊途同归
青海新闻网讯 9月12日上午,青海民族大学2018级新生开学典礼在小岛文体馆隆重举行。青海民大校党委书记赵燕武、校长索端智,副校长尕宝英、王刚、马成俊,校党委副书记阿进录,副校长肖玉兰,9名专家教授代表,各职能处室、院系负责人,33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新生以及部分新生家长参加了开学典礼。典礼由副校长谷晓恒主持。开学典礼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典礼上,王刚首先宣读了《关于对杨安琪等88名2018级优秀新生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师范学院教师狄文婧、青海中航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晓达、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宋昱澄、工商管理学院2018级会计学专业学生杨安琪分别代表教师、优秀校友、在校生和新生发言。校长索端智发表讲话。他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民族新同学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新同学来到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人才辈出的青海民族大学学习的明智选择点赞。他从大学的定义开始,向新生介绍了青海民族大学的辉煌历史、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和优秀学子,并对全体新同学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立德修身,学有所依。才学是德行的资本,而德行是才学的基础,只有德才兼备才是真正的君子。希望大家既修小德、更养大德。修小德,就是要确立高远的人生追求,坚守做人做事的准则,尊重同学,遵守日常行为准则,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心态,争做合格公民;修大德,就是要树立远大理想,砥砺家国情怀,维护民族团结,传承民族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过大学文化的浸润,道德品质的修养,校训精神的践行,真正成为有道德修养、有学问知识的君子。二是明确目标,学有所向。中学和大学最大的不同应该体现在学习理念和学习方法上。自主、自立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需要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独立生活。希望大家转变学习方式,变“被动”为“主动”,重视学习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勤学苦读。提前给自己做好长远的人生规划和切合实际的奋斗目标,爱国励志、求真力行,一步一步实现目标,最终成就更好的自己。三是精研学业,学有所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大学生的本分。读万卷书就是要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养成天天进图书馆、自习室的良好习惯。学校将对你们的学业合理“增负”,提升学业的挑战度,增加课程的难度,拓展课程的深度,改变考试评价的方式,严格过程考评,严把出口关;也将进一步扩大自主选学权,鼓励选学辅修专业、参加行业考试等,为每个人配备了学业导师,指导大家更好地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规划大学阶段乃至长远人生的发展。行万里路就是要深入社会、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开拓视野,锻炼实践能力,提升实践技能。希望同学们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通过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将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提升动手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积极参与到社团、校园文艺活动、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中去,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努力成为有理想、有学问、有才干的实干家。他还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专注于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产出原创性成果,为科研事业作出贡献,为本专科生作出表率。典礼结束后,谷晓恒为全体新生作了主题“行为养成与法纪教育”的入学教育专题讲座。根据学校安排,9月12日下午至9月15日为全体新生入学教育时间,9月16日至9月30日为本专科新生军训时间,研究生新生在入学教育结束后即正式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