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想来清华大学读硕士吗?想成为清华大学的一员吗?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啦!快来看看!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1 推荐免试(一)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二)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三)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四)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2021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2 普通招考(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2)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以下项目接收单考生报考:◆ 工物系(032)—能源动力(0858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2方向)◆ 五道口金融学院(060)—金融(025100)—技术转移(02方向)◆ 法学院(066)—法学(030100)—刑法学(12方向)和诉讼法学(13方向)◆ 美术学院(080)—机械(08550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01方向)◆ 医学院(400)—公共卫生(105300)◆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599)—公共管理(120400)—医院管理(03方向)(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五)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1.报名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2. 确认环节(1)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八)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一)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二)考试考核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三)录取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我校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 其他事项(一)其他说明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含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后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微纳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自动化系大数据工程项目的学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贵州培养和住宿,全程不安排本部住宿。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6. 202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7.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9.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10.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11.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电 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cn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报考清华大学!我们在这里等你来!来源 | 研招办图片 | 何康 李派封面图设计 | 贺茂藤排版 | 潘雯菲编辑 | 赵姝婧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医学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已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以下简称“研招动态栏目”网址:http://yjsy.bjmu.e.cn/zslq/zsdt/index.htm)公布。各学院复试名单医学部各学院在医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线之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具体名单(分批)在研招动态栏目公示。复试要求及程序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各学院招生复试细则中的要求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不能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空白表格后填写。(2)个人陈述。可于附件中下载模板。(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细则。(7)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照复试学院要求提交。学院须妥善保存和保管考核过程中产生的电子版材料(如上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拟录取考生须补交纸质版报名及资格复审材料存档(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3、复试细则复试细则、安排由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也可在研招动态栏目查看网站链接汇总。(1)医学部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将于5月中旬(5月11-19日期间)启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医学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主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平台选择由学院自定)。考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考试,复试专家组在学院会议室或办公室集中,学院做好专家复试场所的防疫保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加强考生咨询服务,公布复试名单后与考生联系,核实参加复试的硬件和软件准备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2)学院根据医学部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建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在复试开始前告知考生《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学院复试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一般应于复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发布。(3)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试题应突出个性化全面综合考核。鼓励学院根据本学院本学科专业特点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和考核题目,提高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4)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学院应指派专人担任复试专家组秘书,并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其可以熟练使用复试平台软件,以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5)医学部将于5月11日向所有复试考生统考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邮件,考生根据邮件内提示,必须于当天完成线上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4、复试基本流程(1)学院遴选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3)复试前,考生应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料。(4)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5)复试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6)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7)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学院复试细则。5、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专家组根据医学部制定的复试考核表、复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中规定的项目及权重进行打分。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原报考学科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及调入学院复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及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4)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5)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学院专业所在学科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9)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之间原则上不互相调剂。2.医学部内学院间调剂复试:由研招办统一安排。程序如下:(1)第一轮调剂。指报考我校考生初试分数达到报考专业分数线但未能进入一志愿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在复试前进行的调剂工作。①研招办公布调剂信息。②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邮件报名,研招办审核后发送调剂学院。③学院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④研招办公示调剂复试名单。(2)第二轮调剂。指经过学院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在各学院间进行的调剂工作。流程同第一轮调剂。3. 各学院院内调剂原则参照本规定自行制定。4.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被医学部拟录取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时间内可自行联系其它院校。考生按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在网上办理调剂手续。录取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学院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学院在复试期间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医学部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医学院基本情况简介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秉承“明德厚学,卓越济世”的院训,传承大学文化,积极探索医工结合的办学模式,联合附属广东省人民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致力于前沿生物医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学院网址:http://www2.scut.e.cn/med/二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招生计划、拟通知复试人数各专业调剂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微调,调剂后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将由学校统一调配。三调剂要求考生相关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与要求,其报考专业要求及初试科目成绩要求和遴选办法如下:调剂专业一:071000生物学遴选方案:对拟调剂到“071000生物学”专业的考生,在符合上表所列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进入复试。调剂专业二:077700生物医学工程遴选方案:对拟调剂到“0777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上表所列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进入复试。调剂专业三:100200临床医学遴选方案:对拟调剂到“100200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在符合上表所列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进入复试。四调剂程序1、我院将于5月24日10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4小时。2、我院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及时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并按要求参加我院的复试安排,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同时进行。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评委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并由评委与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2.专业课考核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以抽签方式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评委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请考生准备5分钟以内汇报(建议使用PPT介绍,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功能),汇报内容可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研究计划等。评委结合考生汇报内容提问,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六录取1.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复试成绩2.录取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专业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七调剂复试信息公布1.调剂复试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2.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3.调剂录取遵循考生自愿、双向选择进行组织。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为准。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20-39380988医学院2020年5月23日
查看说明: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招生章程”,了解报考要求及注意事项,再浏览“专业目录”;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2020年9月24-27日,网上预报名;2020年10月10-31日,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9-28日,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3.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后期因推免生和“5+3”一体化转段生录取,拟招生人数会产生变动,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4.如有疑问,请拨打安徽医科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咨询。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招生方式: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转段三种招生方式。二、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培养单位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5)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严格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安徽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安徽医科大学管理。请“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谨慎报考。(6)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对于报考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2.招生计划: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为1958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83名(学术学位809名,专业学位1074名(含“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1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名(专业学位)。最终招生总计划数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的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安徽医科大学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分培养单位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计划,包含招收推免生人数、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接收安徽医科大学“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接收安徽医科大学“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安徽医科大学会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请考生关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10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3.培养单位: 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招收研究生的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表》。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每年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安徽医科大学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5. 各招生学科、专业有具体其他要求的,请参照招生目录备注中所列条件要求。四、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1.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专业、卫生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请报考临床专硕的同学特别注意)(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要求例如: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要求(1)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口腔医学各专业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其它专业招生要求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安徽医科大学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五、推荐免试生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1. 推荐免试生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安徽医科大学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部分专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注:招收推免生占用所在专业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填报安徽医科大学,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转段的“5+3”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五年本科毕业后经复试合格进入三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规培”并轨)研究生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也要占用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经过录取上报的程序。安徽医科大学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接收“5+3”一体化转段考生。“5+3”一体化转段考生选报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复试、拟录取等工作与推免生一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考、录取等后续程序。注:安徽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计划数的50%。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名单,将于10月25日左右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推荐免试生和(或)“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将用于招收统考生。六、考生报考有关事项(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等事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2021招生年度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2.网上报名:考生于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安徽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②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4.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复试时安徽医科大学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5.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6.其他: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请自行查阅。(二)初试考试科目: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一)和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为安徽医科大学自命题科目。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命题工作由安徽医科大学自行组织。药学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由安徽医科大学自行命制。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三)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1.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安徽医科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安徽医科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内容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以安徽医科大学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八、录取及学制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安徽医科大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安徽医科大学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被安徽医科大学录取的普通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收费标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收费标准一致):十、毕业生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一、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中,专业名称前标“★”符号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符号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的,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十二、其他如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或安徽医科大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安徽医科大学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招生信息以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12月26日,青海大学藏医学院迎来建院30周年。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建立青海藏医学院, 1992年,学院开始招收藏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生。 1995年获批藏医学专业本科,先后设置藏药学、藏西医结合、藏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和藏医护理学等本科专业方向。 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获得民族医学(藏医藏药方向)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青海省高等教育博士点零的突破。 2007年,藏医学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 2009年, “藏医药学继承与创新研究”被确定为青海大学“ 211 ”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获批国家级藏医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6年,正式招收藏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留学生。通过30年的发展,形成集本科、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为一体的藏医学高等教育办学新格局。截至目前,累计培养各层次、各专业(方向)学生3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3%以上,学生考研率达到15% ;各层次毕业生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甘肃、四川、云南、内蒙古、北京等省区(市),其中很多人才已成为支撑藏医药事业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为藏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所坐落在北京的一所“211”工程语言类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10030),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中历史悠久、教授语种最多、办学层次齐全的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后发展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建校始隶属于党中央领导。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归外交部领导,195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80年后直属国家教育部领导,1994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学校现设有13个学院,7个直属系部,40个研究中心(所),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编辑出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和《国际论坛》、《中国俄语教学》四种全国核心刊物,此外还出版《英语学习》、《俄语学习》、《德语学习》、《法语学习》等刊物。学校有全国最大的外语类书籍、音像和电子产品出版基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学校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外国语言文学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具有传统优势的特色学科。目前开设49种外国语课程,其中15种语言是国家唯一学科点。学校开设专业62个,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涵盖49国语言,10个二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即翻译(口译和笔译)和汉语国际教育;1个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即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即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和跨文化研究。学校与世界上65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20所大学和文化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共承办了15所海外孔子学院,位于亚、欧、美12个国家。北京外国语大学作为培养外交、翻译、经贸、新闻、法律、金融等涉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高质量的涉外人才。仅以外交部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的校友中,先后出任驻外大使的就有400多人,出任参赞的近1000人,北京外国语大学因此赢得了“共和国外交官摇篮”的美誉。一、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比较大的是学硕,专硕所占比例相对较少。二、专业介绍:该院校专业只要是两个大类,一是文学,而是法学,文学下设13个专业,法学下设2个专业。整个院校的主攻语言,专业性可以说是很强。重点实验室有2个: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重点学科有3个: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可授予硕士学位的硕士点有15个。三、奖助学金及学费情况:“北外”奖助学金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学制多为2年,有部分其他专业是2.5年-3年,学硕和专硕的学费都相对来说较贵,但是师资和教学基础设施能说是国内一流是水平,爱好语言的考生能考入“北外”也是很骄傲的!奖助学金相关规定学费相关规定四、导师队伍:“北外”共有硕导261位,遍及各个专业,各个学科,详细的导师队伍可以具体查看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就可以选择喜欢的专业,查看到心仪的导师。五、分数线分数线以国家规定的国家线为准。以上数据是参考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北外招生情况以今年新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的招生简章公布时间大概是9月份,敬请期待哦~如果你身边也有准备考研的小伙伴,动动你可爱的手指,转给TA看吧,用你这个小动作来提醒TA,或许你这个动作可以帮到TA哦~对啦,如果喜欢这篇文章的小伙伴,顺手点个赞呗~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 学校全称:青海大学2. 校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3.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4. 层 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5. 学校特色:青海大学(国标代码为10743)是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首批百所创新示范校,是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6. 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电 话:(0971)5310697传 真:(0971)5310697邮政编码:810016E-mail:zsb@qhu.e.cn网 址:http://www.qhu.e.cn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 青海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2. 青海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3. 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2. 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3. 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4. 藏医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5. 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只招收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青海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青海省当年高考的考生。6. 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1.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原则,选拔新生。2.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3. 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4.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5. 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青海大学网站中公布。6.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五、收费标准1. 现行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理工类专业4500-4800元/生、年;农牧类专业36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000-5200元/生、年;经管类专业4100元/生、年。2. 住宿费标准: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按《关于青海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有关事宜的复函》【青发改函[2012]379号】的审批标准执行,根据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六、毕业证书的发放1. 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青海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颁发青海大学毕业证书。2. 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青海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授予相关学士学位。七、奖助贷措施1. 奖助学金设置(1)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4%、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3)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50%,资助金额:人均助学金3300元/生·年。(4)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10%,600元/生·年。(5)专业奖学金:凡农、林、牧、地质、矿产专业及少数民族班学生均享受,600元/生·年。(6)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获该奖,奖励金额不等。(7)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1000元/生·年。(8)宝钢奖学金:由上海宝钢基金会赞助,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10000元/生·年。(9)感恩近现代中国科学家奖学金:由西南交通大学、坚永公司于2018年2月启动共建立德树人教育发展中心,中心设立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面向西部地区27所“双一流”高校开展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评选,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20000元/生·年。2. 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前可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凭《贷款受理证明》可缓交学费。3. 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前可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凭《贷款受理证明》可缓交学费。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八、附则1.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青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2. 本章程解释权归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的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非青海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协议上的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协议上的定向单位。若符合教育部规定,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务必在5月2日下午4:30分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学校邮箱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2.书面申请;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就业协议,在职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单位工作证明。)4.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来源: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