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小长假马上来临,还有后面的双十一、双十二....假期、剁手节一个都躲不过,拿什么应对?还好,青岛的这一部分人,你将有一笔额外收入进账了!中秋、国庆小长假马上来临,还有后面的双十一、双十二....假期、剁手节一个都躲不过,拿什么应对?还好,办了青岛户口的研究生们,这里有笔补贴可以领取了。9月18日,市人社局发布了一则通知:2017年1~12月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的单位,可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于9月25日之后(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五四广场支行(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一楼)办理领卡手续。此前已办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毕业生,补贴将直接存入指定的中国银行卡。要问这领取补贴是什么条件?青岛落户代理小编再好好跟你说一遍:1.青岛户口;2.派遣期内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研究生。至于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要知道,这次领取的可是一年的补贴啊,就按800元/月算,这一次可领800*12=9600元。小一万块钱呢,这事,搁谁身上谁能不乐翻天呢?
很多人好奇,为什么这么多人想要落户青岛?除了解决买房、孩子读书等问题,难道还有补贴吗?没错!就是有补贴!今天给大家做了个汇总,给正在办理落户青岛以及考虑落户青岛,准备留在青岛定居工作发展的毕业生们,你们一直在寻找咨询的落户青岛有什么用,具体有哪些福利补贴?统统都在这里了。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市内这三区执行青岛统一的人才引进落户补贴政策,即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并落户的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青岛市小微企业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李沧区李沧区除了执行上面三区的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毕业生就业补贴外,近日刚出台了人才购房补贴的实施意见,虽然仍处于征求意见状态,但正式文件基本也不会跟现在有多大差异了。具体标准为:对在李村就业并落户的二、三、四类人才给予实际购房金额的30%的住房补贴。二类人才最高可享受160万,三类最高可享100万,四类最高可享50万。城阳区2020年上半年城阳区一时风头无两,正是因了那共有产权房政策。具体政策内容:1.一至四层次的人才,本人与区属国企按照7:3的比例购买城阳区内产权房,共有期限为8年,期满后,政府无偿赠送30%的产权。2.五至七层次人才按照本人与区属国企7:3的比例购置产权房,共有期限为5-10年。满5年后,由个人将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30%产权回购。
青岛为了吸纳人才使出浑身解数,提供的落户补贴还是比较丰厚的,提供人才公寓、提供住房补贴和安家费用……对于刚毕业比较缺钱的年轻人来说,真算是雪中送炭。今年年初的时候,青岛市就出台了关于毕业生申领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的政策,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青岛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青岛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除此之外,青岛还推出了创业补贴政策。只要在青岛落户并在此就业创业,就有机会领取高额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的5类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后 6 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次性小微企业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行政区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满一年并在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青岛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纳入青岛市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可以申请补贴
近期不少人在后台咨询小编:2019的青岛买房还限购吗?安家落户青岛成为岛城人的好处有哪些呢?青岛人才引进新政的补贴有哪些?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接下来,咱们逐一解答好啦。首先,2019的青岛买房仍然限购。如果你想在青岛买房不受限购困扰的话,那么建议你尝试下落户青岛成为岛城人,这样从此你便可以不再受限购的困扰了。安家落户岛城,成为青岛人的好处非常多。比如上面提到的买房不再受限购的困扰,便是好处之一啦。另外安家落户青岛的好处还有这些:1、教育优势:子女在青参加高考赢在起跑线高考分数线比邻省低,圆孩子名牌大学梦;2、证件优势:出入境证件,补贴身份证,婚姻登记;3、福利补贴优势:我们专业的客服 团队24小时,5个工作日在线为客户服务。他们可以用客户本国的语言为客户解答交易,账户,或者是技术上的任何问题;4、享受限价房优惠:作为业界的领导者,我们承诺交易无拒绝订单,所有交易从锁定到交易不超过1秒;5、基本服务优势: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6、住房优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便宜,在青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限价房;7、工作优势:突破合同工枷锁,考取公务员职员的首要条件,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更多福利;8、失业保障优势:失业保障,免费培训再就业。最后我们回归今天的主题:青岛人才引进新政的补贴有哪些?1、安家费将对硕士学历及以上的青年人才发放安家费,其中:(1)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10万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2)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15万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2、住房补贴(1)本科毕业生按照500元/月的标准发放。(2)硕士研究生按照800元/月的标准发放。(3)博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4)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5)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解清楚了青岛人才引进新政的补贴内容之后,我们再来看下领取这项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1、具有青岛市户籍,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2、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3、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满12个月。4、应在青岛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若是在青岛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5、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且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1)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
住房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青岛补贴这么多,看看你能领哪个!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贴范围①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②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③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 (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④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 (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这些情况不能再申请①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 (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②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住房补贴。补贴条件①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②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③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 (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紧缺专业目录发布前领取2018年度及以后住房补贴,申领人所学专业列入紧缺专业目录的,住房补贴不足部分予以补差。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未满3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申领时间住房补贴申领工作于2019年6月26日起开始,采取即时申报、按月发放。对于2018年度住房补贴,2015-2018 年毕业的硕博研究生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可按现行政策在 2019年12月31日前申报。更多详情请阅读>>>重磅!专科学历可落户青岛!住房补贴、安家费申领时间确定!附攻略!想申请青岛住房补贴的看过来!学历确认是这样操作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补报本通知下发之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和期限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申领程序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由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2.提交申请。完成学历信息确认后,申请人进入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其中,申请人自申领补贴月份起在同一小微企业就业的,只需提交一次申请;到其他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到一个小微企业就业均需重新提交补贴申请。3.补贴审核。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在青岛缴纳失业保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企业在职职工: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2.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应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纳入补贴范围。3.企业职工须自证书批准日期(证书上的“发证日期”)12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其中,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通知下发之前证书已超过12个月的,可在2019年底前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且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在岗培训补贴(含金蓝领培训)、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培训补贴等不重复发放。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补贴标准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按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分级别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分两个级别的补贴标准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就业网全程网上申请,系统审核通过的,由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系统无法核实的,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证书进行审验,审验无误的予以发放补贴。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审验仍无法核实的,申请人可持证书原件拍照并上传青岛就业网,由申请人参保地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确认,按规定发放补贴。培训和鉴定补贴申领时间及地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可在理论和实操双合格成绩公布后)12个月内,及时向申领补贴时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非青岛市户籍人员向其在青岛市的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申领材料填写《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并提报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②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其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应提供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③无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培训人员范围和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且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列人员:①青岛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和区市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员);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③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④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⑤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上述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职业培训补贴(以培训人员进行培训申请时间为准),以后年度再次参加培训需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提高层级培训。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因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原因欠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给予当月的补贴,补贴期限给予顺延。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社APP网上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提交身份证原件,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①2011年10月1日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其中,创业者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应办理休学手续。②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在创业实体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其中,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③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补贴标准2011年10月1日—2015年6月22日期间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2015年6月23日及以后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社APP网上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休学相关材料。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①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②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③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办的小微企业,变更后经营时间须符合以上规定方可申领补贴。补贴标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其中除创业者本人外,申领补贴时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申领程序小微企业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①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创业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招用人员可合并计算。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②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须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补贴标准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程序创业实体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其中,招用人员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其中,创业实体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拨付至创业者银行账户;属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拨付至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青岛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①用人单位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招用人员包括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招用原本单位职工的,解聘备案时间应6个月及以上。②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社会保险应正常缴纳。对欠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给予当月的补贴,补贴期限给予顺延。对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已退休或离职,该招用人员已享受补贴但未享受期满且申领补贴的月份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③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补缴社会保险费且不超过3个月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余补缴月份不享受补贴。对2014年及以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符合补贴条件但未在毕业年度内申报补贴,且招用人员仍在该小微企业就业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可补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金额按照用工月份时的补贴标准计算。用人单位申领补贴时,每次最多可申领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不含申领当月)。补贴标准①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起,以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②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其中,初次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为1年。同一劳动者被多个用人单位(含家庭服务机构)招用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申领程序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其中,招用人员属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青岛行政区域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不可重复享受。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②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③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青岛市或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起,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总额不超过我市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8%。困难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2条及以上条件的企业:①2017年和2018年亏损且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②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至70%;③2018年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3个月至6个月且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至30%范围内。申领程序企业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并上传所需材料,包括:《青岛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报告》(写明企业基本情况、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主要措施及效果、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困难企业还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报表及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企业参保地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对企业无欠缴失业保险费记录,且按上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和规定费率缴费的,即可认定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企业可享受的补贴(返还)金额,报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其中,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审核认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会审机制并组织实施,每季度集中会审相关材料,确定拟给予的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年度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报请市政府审议。审批审议通过后,由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创业孵化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享受奖补政策期满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创业孵化效果可享受最长3年的创业孵化补贴。市级创业孵化补贴每年组织实施一次。对市本级利用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租赁,或利用财政预算管理资金保障运营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不再给予创业孵化补贴。①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领补贴时仍在运营,具备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基本功能,创业孵化面积、入驻创业实体户数、吸纳就业人数总量达到市级认定标准。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须落实入驻创业实体场地租金优惠政策,对入驻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继续落实租金减免政策。补贴标准创业孵化补贴每个基地(园区)每年不超过150万元,包括基础奖补和绩效奖补。其中,基础奖补80万元,基地(园区)经评估后具备基本功能,创业孵化面积、入驻创业实体户数、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市级认定标准的给予奖补。绩效奖补最高不超过70万元,根据基地(园区)申请补贴前1年内创业孵化绩效,按照以下标准核定:①每新入驻1户创办3年以内的创业实体,给予2万元绩效奖补。②入驻创业实体吸纳就业总人数超过市级认定标准的,按每超过1人给予2000元绩效奖补。③入驻创业实体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或境外首发上市的,按每户20万元给予绩效奖补;入驻创业实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按每户10万元给予绩效奖补。④入驻创业实体孵化成功迁出基地(园区),仍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吸纳就业1人及以上的,按照每户5万元给予绩效奖补。各区(市)可参照市级创业孵化补贴政策,自行出台区(市)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创业孵化补贴政策。申领程序1.申请。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创业孵化补贴,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或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现场申请,提交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情况报告以及入驻创业实体、孵化成功迁出创业实体花名册。2.审核。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总初审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采取信息化比对、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单位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评估。3.资金拨付。复审评估无异议的,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复审评估后确定的补贴金额,填写《创业孵化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报市就业服务中心,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半岛记者)
(原标题:青岛人才新政:硕博毕业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最高15万/人)今后在青岛就业创业,本科生可领住房补贴,硕博人才可领一次性安家费!3月4日上午,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消息,为吸引青年人才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出台两项新政:①为硕士学历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②住房补贴对象首次扩大到本科生,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两项补贴预计5月上旬启动申报。硕博毕业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最高15万/人根据青岛下发的《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需满足条件如下: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住房补贴对象首次增加本科生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对《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根据《通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均在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补贴申领最长36个月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网上自主申报申报时间常态化补贴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补贴申报时间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一次的办法。首次补贴申报工作大概在5月上旬启动后,此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以上三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住房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
青岛市出台的人才补贴政策主要是面向在青岛落户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是为外来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青岛的人才补贴政策主要有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两项政策。根据政策,来青岛创业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办理了青岛落户后,于2018年6月6日之后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根据硕士、博士的标准分别领取10万、15万。对派遣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发放最长三年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领取流程1. 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有两种方式。一是下载青岛人才APP,注册登录通过实名认证后,在学历汇版块填写基本信息,添加附件,然后保存提交,等待主管部门的审核。另一种方式登录青岛人才网,找到网上办事-青岛人社.学历汇,然后注册登录,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填写基本信息、添加附件,然后保存提交,剩下的就是等待主管部门的审核。2. 个人申报一次性安家费实行个人申报政策。两种申报方式自选其一。第一种方式,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在青创新创业安家费申报”录入相关信息;第二种申报方式,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明或结婚证到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剩下的等待审核发放就好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领取流程与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流程一样。第一步需要通过学历认证,认证方式同上。第二步就是个人申报流程。也是两种申报方式相同,到窗口现场办理带着身份证前去办理就可以。采用网上申报的,登录青岛人才网,找到“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然后等待审核发放就可以。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不可同时申请,已享受过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在当期住房补贴申领完毕后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两项补贴申领的前提是申请者要先办理青岛落户手续,也就是说领取补贴时必须是青岛户籍。
11月17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处长赵同远做客网络问政,就“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方面与广大网友交流。近年来,青岛市人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等,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措施,建立了从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到高校毕业生的多层次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人才引进奖补激励机制,持续保持青岛市人才政策竞争力,广泛聚集各方面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关于住房补贴:在青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照本科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享受最长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关于安家费:为缓解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购房压力,青岛市出台了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30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本人、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下除首套商品住房外,没有其他商品住房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文件到期后是否延续或调整,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关于人才住房:为吸引和集聚人才来青工作、留青发展,今年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要求全市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力度,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市)。文件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建设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同时,为缓解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各区(市)可通过跨区协作等模式多渠道建设和筹集房源。目前自然规划、住建部门以及各区市正在积极推进规划和筹建房源。同时,根据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方案》(青住房组办发[2020]13号)规定,各区(市)筹集的房源由各区(市)组织分配,如有剩余房源,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分配,届时各区(市)人才都可进行申请。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我市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我市全职工作且无住房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以及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今年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关于《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提及,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以享受半价购房。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各个城市之间在相互竞争,相互赶超。2018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中,由原来的“北上广深”变为“上北深广”;15个“新一线”城市席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城市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有人才,积极引进人才是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这段时间除了呼和浩特之外,青岛、合肥、南京等多个城市也纷纷出台落户新政策,降低住房门槛,招揽各类人才。青岛:博士硕士青岛就业可以领一次性安家费青岛市人社局今年3月4日发布,问了吸引青年人才创业出台两项新政策:为硕士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每人15万,硕士研究生10万一次性发放。合肥:公布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发布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明确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必须是博士或者35岁以下硕士或35岁以下毕业3年内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本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是博士每人每年2万,硕士每人每年1.5万,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申请租房补贴需要具备四项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之后落户合肥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3、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住房。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延长一年2018年3月1日,南京发布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当时明确提及试行期为1年(至2019.3.1),目前确定将人才落户再次继续执行一年(至2020.3.1)。镇江:出台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政策明确了补贴标准和期限:分3年给予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人15万、20万元购房补贴。太原: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人才引进对象(1)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2)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2、人才相关补贴政策(1)对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由是师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分给给予20万、10万、5万的购房补贴;(2)对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贴12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3)对毕业三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其他省市都有类似的通知,大家都可以去对应的省市人才引进的官网去详细了解一下。大部分人才引进政策都与学历能力有很大关系,从上面列举的几个省市来看,考上研究生的待遇有很多,大姐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了钱、为了房、为了更好的生活,也要努把力考生研究生呀!
资料图 今天上午,闪电新闻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吸引青年人才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出台两项新政:为硕士学历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 住房补贴对象首次扩大到本科生,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两项补贴预计5月上旬启动申报。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根据青岛下发的《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住房补贴对象首次扩大到本科生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青就业,更好地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市人社局还出台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住房补贴申报对象包括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申报人员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申报方式两项补贴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申报时间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的办法,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由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闪电新闻记者 黄健容本文编辑:王雪燕RECOMM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