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3月4日讯(记者 蒋甜)今天上午,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根据《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要求青岛市正式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安家费。另据了解,该项补贴5月上旬启动申报。硕博研究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 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我市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网上申报“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安家费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 申报时间打破以往补贴申报办法,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由以上两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安家费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
(原标题:青岛人才新政:硕博毕业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最高15万/人)今后在青岛就业创业,本科生可领住房补贴,硕博人才可领一次性安家费!3月4日上午,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消息,为吸引青年人才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出台两项新政:①为硕士学历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②住房补贴对象首次扩大到本科生,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两项补贴预计5月上旬启动申报。硕博毕业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最高15万/人根据青岛下发的《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需满足条件如下: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住房补贴对象首次增加本科生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对《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根据《通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均在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补贴申领最长36个月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网上自主申报申报时间常态化补贴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补贴申报时间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一次的办法。首次补贴申报工作大概在5月上旬启动后,此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以上三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住房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
中秋、国庆小长假马上来临,还有后面的双十一、双十二....假期、剁手节一个都躲不过,拿什么应对?还好,青岛的这一部分人,你将有一笔额外收入进账了!中秋、国庆小长假马上来临,还有后面的双十一、双十二....假期、剁手节一个都躲不过,拿什么应对?还好,办了青岛户口的研究生们,这里有笔补贴可以领取了。9月18日,市人社局发布了一则通知:2017年1~12月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的单位,可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于9月25日之后(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五四广场支行(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一楼)办理领卡手续。此前已办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毕业生,补贴将直接存入指定的中国银行卡。要问这领取补贴是什么条件?青岛落户代理小编再好好跟你说一遍:1.青岛户口;2.派遣期内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研究生。至于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要知道,这次领取的可是一年的补贴啊,就按800元/月算,这一次可领800*12=9600元。小一万块钱呢,这事,搁谁身上谁能不乐翻天呢?
选择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须知,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考生类别、区域限制、证件、范围、时间等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的不能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此,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违纪。一、选择“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名序号首四位为3702)”条件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只接受在青岛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其他考生报名(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且须符合以下条件:1.仅限于报考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读学校应为驻青高校的青岛校区;全日制成人教育(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正规“脱产”学习形式,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为青岛,学生证须注明“脱产”;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应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工作及户籍均不在青岛的应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报考。3.社会考生:须为本人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及户籍均不在青岛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4.符合部、省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5.以下情形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亦不接受报名:报考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报考上述高校的考生(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须选择报考高校作为报考点,所涉及报名、信息确认、考试问题亦请咨询报考高校的研究生招生机构,并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进行信息确认;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含外省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从今年开始,考生所选择的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与普通类专业选择报考点的要求一样,不再单独集中在山东建筑大学和青岛理工大学2个报考点。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三、网上信息确认安排及材料标准为方便考生,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继续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月5至9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所需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考生须上传的材料及格式要求拟于11月初公告,请关注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QDZK2014)或官方网站(http://e.qing.gov.cn/n32563465/)。四、其他注意事项1.请考生及时查阅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发布网站,了解最新考试信息。已报名考生最迟须于10月31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可通过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QDZK2014)查询考点考场。2.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往年考生在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方面错误较多,填写时请认真检查,确保与证件完全一致。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尽早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报名信息错误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根据要求,网报时间结束后任何考生信息不能修改。3.考生要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须及时补办。4.2021年青岛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点安排,将根据考生报名数量,将考生随机安排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范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任何考生或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报名校验码的领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和手机号码(便于联系)发至邮箱:yjs@sdzk.cn,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周末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将通过邮箱把校验码发给考生,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如超过1个工作日(周末除外),考生没有收到校验码,请拨打0531-81916027咨询。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请与报考单位联系,领取报名校验码。6.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或首位非5不能改为5)。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7.关于退费。已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8.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校验提示。由于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没有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未尽事宜,请联系青岛市招生考试院高招处,咨询电话:0532-85786212。青岛市招生考试院2020年9月22日【来源:青岛教育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青岛市招考院报考点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19年12月21日-22日顺利举行。本次考试,青岛在市南、市北、李沧和崂山4个考区设37个考点、1037个标准化考场,报考考生30992人,居全省第二位。考试累计缺考11657人次,查处违纪作弊14人次。青岛各级各部门、各考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和考务要求,市教育局、机要保密局、工信局、公安局、城管局、通信管理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各考点密切配合、履职尽责、联防联控,确保考试平安、顺利实施。考试期间,市、区考试检查员对各考点驻点检查,市招考院、各考点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巡考,省派检查组对市考试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市考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5月23日讯(记者 蒋甜)今天下午,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陈慧平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人才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有网友提出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效期问题,他表示留学回国以后已在上海有3年工资经历,重新回到青岛就业是否可申请安家费?针对该网友的情况,陈慧平表示,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初次来青就业和创业的时间包含2018年6月6日,具体审核以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提供备案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创业实体注册登记注册日期为准,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有多名网友提问,2019年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开始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陈慧平答复称,目前一次性安家费的操作性文件已进入会签程序,预计申领工作将于6月中上旬启动。“操作性文件出台后,将统一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发布,申报人员根据要求在住房补贴申报系统中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后,由就业单位对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陈慧平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再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对其他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获取的信息按照审核时间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青岛再出新政。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宣布,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具有青岛户籍的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引才新政瞄准高层次人才 硕士10万,博士15万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按照《细则》,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安家费发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一次性发放。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不可与购房优惠同时享受根据政策,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市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5月上旬启动首次申报 此后网上随时申报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家费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申报时间打破以往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的限制,升级为网上随时申报。预计5月上旬我们将启动首次申报。”负责人说,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由以上两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安家费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1日讯 21日,省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我省共设33个报考点。青岛市除了市考试院考点外,海大、石大、山科大、青大、青科大、青理工、青农大等7所高校也设立了考点。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观海新闻记者了解到,硕士研究生考试共有七种考试方式接受网上报名,分别是全国统考(21)、单独考试(23)、管理类联考(25)、法律硕士联考(26)、强军计划(27)、援藏计划(28)和农村教育硕士(29)。我省共设33个报考点,包括16个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和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和济南大学等17个招生单位。山东省所有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在驻山东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山东省的其他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受上述限制。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9日16:00,审核不通过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4:00。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我省所有报考点均将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确认工作。(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世锋)
为期两天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天在青岛37个考点同时开考。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考研人数达到341万人,较上一年度增加51万人,创历年之最,因此也被称为“史上最难考研年”。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人数共313190人,比去年增加了58704人,增幅为23.1%,报考人数居全国首位。记者了解到,我省共有36个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准考人数为164699人,比去年增加了31647人,增幅为23%。全省共设报考点33个(16市 17所高校),考点255个(其中市报考点216个),考场10489个,监考工作人员约2.6万余人,涉考工作人员4万余人。今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点共设85个标准化考场,2543名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今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达到7462人,比2019年增加了761人,报考人数再创新高。今年继续实施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制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都不能进入封闭区。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设备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设备,同时开通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动态人脸识别。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考点内及周边进行全方位监控。检查人员将对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下午1时45分,记者在青岛37中考点看到,学校在靠近校门的空旷地带设置了物品存放处,学校广播轮番播报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物品的提示,进入校门的考生均自觉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和手机等物品放入该处,只携带铅笔、橡皮、签字笔等考试必备品走向考场。12月21日当天测试的政治和外语两科都是公共科目,部分接受采访的考生告诉记者:“难度中等,只是有些题的答案让人模棱两可,捉摸不定,但都做完了。”记者了解到,接下来的业务课考试才是让考生们感到些许紧张和拉开分值差的考试项目。“不少人以为业务课考试只对跨学科或跨学校考试的考生来说可能是个难以跨越的门槛,其实对于考本校本专业的考生来说是一样的,虽然将来的导师是我们本科时的专业课老师,但由于出题人并不是他,所以他也无法给我们划定范围或者重点,考什么要完全根据大纲要求来复习,复习难度系数跟跨专业或跨校的考生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现场一名考生说。上午11:20左右山科大考点的考生们陆续走出考场,对于上午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生们认为:考题难度适中,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张帅考生(很大范围上跟我背的和学到的,基本上是吻合的。平常多做多练,重点的理论、词典多背、多记。)张培哲考生(能写的都写上了,有两道题考的范围没有怎么看,复习的点没有覆盖到,在预料范围之内,没有特别简单,也没有特别难)来源| 青岛电视台今日
21日,省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我省共设33个报考点。青岛市除了市考试院考点外,海大、石大、山科大、青大、青科大、青理工、青农大等7所高校也设立了考点。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观海新闻记者了解到,硕士研究生考试共有七种考试方式接受网上报名,分别是全国统考(21)、单独考试(23)、管理类联考(25)、法律硕士联考(26)、强军计划(27)、援藏计划(28)和农村教育硕士(29)。我省共设33个报考点,包括16个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和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和济南大学等17个招生单位。山东省所有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在驻山东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山东省的其他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受上述限制。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9日16:00,审核不通过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4:00。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我省所有报考点均将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确认工作。(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世锋)[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三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