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新闻】3月1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吸纳人才,尤其是吸纳青年人才来青,青岛实施聚青行动计划,出台十条举措吸引大学生来青、留青、回青创新创业。1.毕业学年大学生可在青落户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落户。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符合条件拟落户的大学生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青岛人社·学历汇”,进入学历学籍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确认。完成学籍信息确认后,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先落户后就业”模块,选择“学历学位人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由所在院校统一到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根据公安落户办理指南,到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大学生在青落户后,可享受本市购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公寓。2.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派遣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岛城就业或创业并具有本市户籍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3.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4.实施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对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派遣期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5.实施青年见习补贴政策毕业学年大学生、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可在全市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基地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期满。其中,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参加见习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和每人每月15元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目前,全市共有青年见习基地373家。6.实施“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企业从“双一流建设大学”的高校中遴选一批有意来青创新创业的优秀在校生,并与学生签订“信用合同”,给予一定学费补助。对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的国内在校研究生,根据所获奖学金额度的50%给予生活补助,国外留学的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企业给予“金种子”人才的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补贴。企业接收“金种子”人才来青实习的,财政部门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助不足社平工资50%的,据实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7.实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性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最长2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8.实施创业补贴政策按现行政策规定,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9.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提供免费档案托管服务在青落户的大学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办理档案接转业务,或由毕业院校发往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了应届毕业生求职的节奏,却阻挡不了毕业生来青就业的脚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智联招聘创建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平台,为招聘企业和毕业生双方提供线上交流、视频面试、网上签约等服务,实现招聘岗位精准对接。自2020年2月12日平台启用以来,已有2121家招聘企业发放岗位3.4万个,毕业生在线投递简历6.7万人次。6月底之前,网络招聘平台还将密集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帮助毕业生圆梦青岛。你若盛开,清风自来。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青岛,正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用最大的诚意、最优的政策、最好的环境,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让天下英才汇聚青春之岛,相互成就创享美好未来!延伸——全市人才总量已经突破208万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青岛从“需求”导向出发,用平台聚才,靠生态留才,2019年吸引集聚了25万名人才加入到青岛开放发展的时代洪流中,全市人才总量已经突破208万,青岛已为人才释放能量、展示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比如,海洋科技杰出人才陈朝晖,从泰山之巅到大美崂山,青岛提供了他投身于海洋事业的世界舞台;大学生创业人才孙亮,创建了尚阳文化产业集团,在青岛找到了创意文化的新方向;医疗领域杰出人才泮思林,从青岛大学医学院毕业后留青,现在已经是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的科研部主任……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2020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1.初试成绩须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复试比例划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下降30分,且单科线下降10分。符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加分后达到国家线(A类线),并满足相关学科复试分数线。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1.5;调剂考生将适当放宽。3.我校已于4月26日公布了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名单,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调剂考生以国家调剂系统通知为准。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学部)负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入学时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确因疫情所限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所需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注意查看报考学院网站。1.有效身份证件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可在入学时提交审查)3.往届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5.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材料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它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8.复试诚信承诺书9.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须为“定向”,且报考信息中应注明“定向培养单位”10.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三、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11日后;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安排在5月20-26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四、复试方式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复试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1.网络平台(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操作流程及规范将通过我校研招网和微信,请考生注意查看。(2)钉钉、腾讯会议或其他(备用平台):因考核内容不同,各招生学院网络复试备选平台所需设备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2.设备及环境要求(1)我校采用双机位面试:“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2)模拟测试: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悉相关测试平台的使用方法,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作。我校将提前组织演练,请考生及时注意查看各招生学院网站最新通知。3.网络复试考场规则(1)考生应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整洁,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3)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4)请考生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间位置,不得佩戴口罩和耳机。(5)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复试内容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五、复试方案1.复试总成绩100分,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2.根据网络复试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对原复试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复试方案以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官网的最新通知为准。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按照学校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3.复试费用,按每生120元收取,缴费方式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下载《青岛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要求线上提交考核材料扫描版,入学时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确因疫情所限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5.体检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等情况,我校体检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调剂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时间为5月20日左右。调剂具体要求及办法将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发布,请及时注意查看。七、录取办法(一)总成绩计算办法1.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拟录取排序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按方向招生的学科按方向进行排名录取,其他招生学科按专业进行排名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同一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两类考生须分别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录取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意见为“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三)加分资格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四)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青岛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青岛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如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五)复查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相关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设置专用咨询电话,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三)复议制度学校将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进行复议。来源: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每年的9-10月是各大高校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和考试大纲的重要时间段,相信各位同学现在一定被各种信息弄得眼花缭乱了!公卫研习社对近几年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大纲等进行解析,一键助你顺利报考!本文大纲1招生政策解读2学硕/专硕专业如何选择?3考试大纲解读4报考注意事项01招生简章# 2021招生简章已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具体内容 历年拟招生人数情况招生目录青岛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出,具体请查看青岛大学官网。02专硕/学硕专业如何选择?客观因素专硕/学硕区别竞争程度学硕和专硕统一参加考试,考察同一张试卷。学硕的招生指标和竞争激烈程度相对于专硕更激烈。主观因素备考程度这是衡量报专硕/学硕的最重要指标,对于自己备考程度可进行一个自测(参考历年真题和21大纲做一次模拟),自测结束后结合后期个人情况做出选择。兴趣意愿(是否读博)学硕细分了更多的方向,专硕招生没有细分方向,如果对某一方向兴趣浓厚并且想以后深入发展如深入读博,那么学硕是你更好的选择。如果没有明确的感兴趣方向和暂时没有读博打算,可以更多考虑专硕。03考试大纲#2021年大纲与2020年大纲范围无变动,可按照班班指导,结合公卫研习社红宝书、视频课堂、大黄蜂题库复习。要强调“课程+资料+服务+在线题库”作为一个整体才能进行高效复习,复习步骤、复习方法等一定要和班班及时沟通!#此外,对于极小部分超纲范围的考题,同学们可在班班指导下进行复习,红宝书、视频课堂、在线题库均涉及到该类知识点的整理。参考书目2021年参考书目无变动,无需更换课本。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公卫研习社班班沟通!考试题型和分值2021年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情况:(每年根据实际出题情况可稍作调整)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公卫研习社班班沟通!04报名时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1年8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社会考生)须本人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具体要求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其他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资格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b.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4门及以上主干课程;d.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关于报考点档案地址的填写有工作往届生或在职考生,档案应该在单位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档案所在地填写单位地址。无工作往届生,档案一般被派回原籍所在人才市场,档案所在地填写人才交流地址。档案在自己手中/滞留原学校往届生,携带有效证件去学校、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填写相应地址即可。在职考生报考是否需单位同意因青大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以报名需做以下准备。首先了解自己签订的就业合同是否有时间限制及其他相应要求,避免违约;其次,了解本单位的辞职流程,避免考上后因辞职耽误读研报道时间。其他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关注我们,我们将实时更新各大院校报名指南、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相关资讯,做你最强的后盾!
培养目标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招生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考生应选择一种方式在我校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因招生方式多样,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报考导师,确认报考方式和招生名额情况。招生类别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须于录取时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考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定向考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其招生总数的20%(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其它专业为学术学位)。报考条件1、普通招考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5.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硕博连读符合(一)中1、3、5各项的要求,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3、申请考核符合(一)中1、3、4、5各项的要求,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报名1、网上报名(1)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3月6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e.cn/xscx)进行报名,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2)“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e.cn/xscx)进行报名,并缴纳报考费。(3)所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博士报考费为220元/人,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缴费请慎重,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报考费概不退回。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青岛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点击文中的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953976)。考试安排(普通招考)1、现场确认地点: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需提交的材料:《青岛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考生个人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初试2021年4月17日-18日,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请于考试前3天到学校网站查询。3、复试(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等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复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加试在复试时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有关特殊要求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按要求向招生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科推荐,学科汇总审核后,报学院审核。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接受申请者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依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附件3)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2.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各学科复试方案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3.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校验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二)非定向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具体要求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生;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标准执行。违规处理(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其他(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作适当调整。(二)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三)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联系方式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e.cn/yzb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66071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报到时间:2020年9月5日 07:00-23:00报到地点:报到校区分布、报到地点及报到工作负责人见学校官网相关文件。注意事项:一、报到需携带的材料:《录取通知书》;党组织关系或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身份证、毕业证(2020届本科毕业生需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入学资格)、学位证、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8张(备用);食宿和生活用品。二、关于户口迁移: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仍执行自愿的原则(不迁移户口的新生户口保留在原籍,农业户口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2020级落户新生(省外、省内)需提交材料要求如下:1.省外落户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2.省内落户新生提交:(1)学生本人户口单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户口迁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东路7号(若迁移地址有误,将影响落户)。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于开学报到时,将户口材料交至报到学院(学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迁移政策要求发生变更,我们将及时通知考生。三、党组织关系转接: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员都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山东省内推行灯塔平台逐级线上转接,山东省外地区推行纸质介绍信和灯塔平台线上转接并轨。省外新生:党员需到原党组织或上级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具体接收的党组织请党员根据提供的学院党委名称选择填写见学校官网相关文件,报到时请将纸质介绍信(未超过有效期)交到各学院(部),党委组织部汇总后送交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纸质转线上的手续。省内新生:由原单位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起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电子介绍信中“接收党组织”请党员根据学校官网相关文件提供的学院党委名称选择填写。组织关系线上接收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返回党员原单位。四、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录取学院(教学部)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存缴学杂费注意事项:为减少您途中携带现金的风险和不便,到校后等待相关通知后办理入学相关费用。六、其它注意事项研究生新生需自带床上用品,学校不统一配备。确实需要购买的,请于9月2日前拨打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电话做好登记,无需在校园集结号上进行相关操作。来源: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青大研招平台
半岛记者 刘金震关注公费师范生的考生注意,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省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就业上岗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就业时将通过竞岗选聘制度,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也将纳入竞聘考察内容。另外,公费师范生允许在培养期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三年新招1.5万名公费师范生自2016年启动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以来,我省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录取条件、就业保障、奖励机制等各个方面都日趋完善、成熟。公费师范生的社会关注热度也高,2016年招收首批免费师范生3000人,目前在校生达1.7万人。2018年,我省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基础上,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有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等17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招收专业涵盖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19个师范类专业。大批优秀学生积极踊跃报考,招生质量不断提高,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从2019年招生计划看,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5000人,但此前,山东省也明确要完善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从2019年起,3年新招收15000名公费师范生,建立公费师范生入职竞岗选聘制度。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报考公费师范生的具体条件,凡热爱教育事业,大学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可二次专业选择记者从《实施意见》了解到,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关分数要求,并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签订协议,实行公费培养。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培养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是否可以转专业?记者从中了解到,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经定向就业市同意后,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一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当然,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根据各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一般不得因转专业延长修业期。公费生就业建立竞岗选聘制度从本次发布的《实施办法》看,细化了中止协议、终止协议、解除协议及违约等情形及处理办法。明确了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除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外,须向培养高校缴纳违约金等费用。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应按协议约定就业,原则上不得跨市就业,但志愿到我省边远贫困的县(市、区)任教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提出跨市申请。记者从《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公费师范生可于毕业学年上学期11月提出申请,经培养高校审核、签订协议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市就业,并履行服务期承诺。在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建立竞岗选聘制度,将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竞聘考察内容。每年11月前,培养高校将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及培养情况通过公费师范生管理平台发送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费师范可考研,但不享经费补助今年6月,省教育厅就《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提及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可以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等重要信息。征集期间共收到140余件邮件、信件,省教育厅分析后采纳了三条合理性建议,对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建议进行修改后有更加明确的要求。据介绍,允许公费师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正式得以明确下来。相比之前不能脱产报考研究生而言,现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经签约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硕士研究生毕业。原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2018年、2019年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师范生,允许其在培养期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要注意地是,公费师范生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出国进修硕士或报考管理类等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专业,以及报考博士研究生,不在支持之列。
半岛记者 孙雅琴5月4日,记者从青岛大学获悉,青岛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正式发布。青岛大学的复试工作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11日后;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安排在5月20-26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同时,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复试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青岛大学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据介绍,青岛大学的研究生复试总成绩100分,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针对网络远程复试的特殊性,青岛大学将采用双机位面试。“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青岛大学将提前组织模拟测试,考生可及时关注各招生学院网站的最新通知。网络远程复试时,考生应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考生还须按照青岛大学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青岛大学参与调剂的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时间为5月20日左右。调剂具体要求及办法将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同一专业(方向)将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来源:半岛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步入新的一年,超多好消息来袭其中最让人振奋的就是2018年青岛人将有50笔钱可以领啦标准上调、优惠、免费、补贴……一大波钱将进入咱们的口袋赶紧看看吧,数钱的日子来啦!收入涨涨涨1、养老金将迎来14连涨自2005年起,我国养老金水平持续稳步提高,截至2017年已实现十三连涨,2018年养老金十四连涨几无悬念。去年青岛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上调幅度为5.5%,今年还会继续上涨,到手的养老金又要变多了,青岛的老年人开心得伐得了~2、最低工资上调2017年,青岛月最低工资标准从调整为1810元,位居全国第七。而在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也将继续提高。3、上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2018年还会上涨呢~4、企业职工会多一笔退休收入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当然也会提高了。5、增加公共服务类人群的收入从2017年4月1日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其中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调整为2490元/月,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调整为2370元/月。6、2018年节假日“加班工资”增加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加班工资的最低标准自然也会上调,也就是说2018年你的加班工资肯定会比2017年多很多。7、青岛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加2017年上半年,山东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8344元和8516元,均比去年同期增长8.1%,城乡收入比由一季度的2.21降至2.15。新的一年,青岛人的收入还将涨涨涨。补贴拿到手软8、失业补贴提高在青岛失业了,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钱。根据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 1080 元。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 不包括 2017 年 11 月 1 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 ) 。2007 年至 2011 年,我市失业保险金分城乡两个标准,从 2012 年至今,城乡失业保险金统一标准。 2007 年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343 元,如今已经涨到了 1080 元。9、低收入家庭补贴提高从2017年4月1日起,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88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97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10.23%,一年补贴11640元。10、提高特殊救济对象补助标准2017年4月1日起,重残无业人员、三胞胎和司法老残3类对象,从每人每月115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270元,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散居归侨、历史老案纠错平反人员等8类对象,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370元不等。11、上调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一)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90元。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由区(市)人民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发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12、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上调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标准,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13、高龄补贴80周岁—89周岁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90周岁—99周岁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注:高龄津贴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为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4、女职工生育津贴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 晚育假增加30天。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产假前工资/30天X产假天数15、低保高校毕业生补贴1000元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上三类学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可以申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16、城乡低保家庭从今年1月1日开始,城乡低保家庭(不含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人员)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1人户600元、2人户700元、3人户800元、4人户900元……以此类推。17、冬令御寒补助残疾军人、“三属”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伍军人,无社保或工作单位发放取暖费的,由民政部门每年一次性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城市800元,农村不低于400元。18、工业岗位开放补助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19、创业资金补助我市硕士由原来4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博士由原来600元/月提高至1200元/月,并新增紧缺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分别为:硕士1200元/月,博士1500元/月。20、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有了调整。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致残一级的,增加50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48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45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20元/月。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8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2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月。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21、廉租房申请标准降低补贴提高青岛市区申请廉租房有什么规定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22、高温补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23、青岛幼儿教育补贴从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获悉,幼儿园如果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园,政府将给予其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生均定额补助,且幼儿园使用水电气热及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可享公办园同等待遇。报销一大笔钱24、失独家庭补贴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不低于150元。25、幼托费报销很多青岛的爸妈都不知道,“幼托费报销”属于国家法定福利范畴。我市公办幼儿园的最高收费标准为862.5元,最高可报销431元。另外,市财政对新创建的省级十佳、示范和市级十佳、示范幼儿园,分别按照每所幼儿园10万元、8万元和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6、大病保险提升报销比例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27、提高医保封顶线全面落实资助贫困人员参保政策,对贫困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依法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使用经省统一谈判的大病保险特殊用药不设起付线。28、中医药几乎全进医保中医药几乎全部纳入医保目录,覆盖面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国内部分地区针灸、推拿服务尚未纳入医保)。29、国家拟为失业人员代缴养老、医疗保险人社部2017年11月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愿新的一年这个政策能实现,这样的话能给青岛人省不少钱,解除失业人员“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30、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青岛正式启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参保市民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报销,只需拿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的资金直接存到卡上就可以了。省了不少来回车费呢~青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名单序号医院名称1青岛大学附属医院2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3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〇一医院4青岛眼科医院5青岛市市立医院6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7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8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9青岛市中心医院10青岛市胸科医院11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12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13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14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15青岛市商业职工医院16青岛洪强骨科医院17青岛思达心脏医院18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19山东省青岛慢性病医院20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21青岛城阳古镇正骨医院2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23青岛市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24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25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26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〇一医院崂山分院27青岛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8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减税减负31、降低进口商品关税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我国降低了187项商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从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到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进口甚至0关税。未来更多产品关税有望将下调。32、新能汽车免征购置税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如果你买的车是12万左右,就能省下一万元左右的购置税,着实省了一大笔钱。33、部分纳税人免缴增值税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费=省钱34、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条例》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35、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指房屋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登记费50元/套,印花税票5元/本,印花税票0.05%(合同),交易手续费住宅4元/平方米,契税2%由财政部门征收。此次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实在是太棒啦。36、婚检免费青岛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免费提供婚前生育指导、婚前医学检查与咨询,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指导,基本服务项目含保健咨询、体格检查、妇科检查等。37、收养登记费取消收养登记费虽全国各地有一定的差异,但山东的收费标准为250元。现在这笔钱也将要取消啦!38、办理公积金费用取消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均被取消。据估算,一笔贷款期限20年、总额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至少能省下14000元。而贷款50万元则至少能省下8750元。39、高血压患者免费检查虽然婚姻登记费的收费标准不高,一对只有9块钱!但至少也是国家对结婚公民的福利呢~如今这项费用也要取消啦,40、肺结核患免费治疗我国县级以上均设立结核病防治机构(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免费检查治疗。免费内容包括:免费查痰,免费胸部X线检查,免费提供6-8月的抗结核化疗药品。41、取消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啦!成人25元/年,小孩8元/年,大家可以省下买咸盐啦,够买一年呢!42、取消同行异地手续费以前在异地同行存取款转账是需要收手续费的,而现在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的手续费被取消,不过跨行业务的手续费还是照常收取。43、65周岁老人免费体检青岛将继续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等政策,愿意参加体检的老年人,可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登记。44、2018高速免费20天2018年高速路免费通行时间表已经出炉,全年一共有20天免费!分别是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春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除夕)0点——2018年2月21日24点;清明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4月5日0点——2018年4月7日24点;劳动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5月1日0点——2018年5月3日24点;国庆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0点——2018年10月7日24点。这些地方免费停车45、商场免费停车海信广场:半小时以内,临时停放免费永旺东部购物中心:停车不足一小时,停车免费百丽广场:前两个小时免费李沧宝龙城市广场:前三个小时免费李沧万达广场:前两个小时免费中联广场(南京路):在广场内任意商家消费,可以跟商家索要停车票,凭停车券可以免费停车。利客来购物中心(李村):一个小时以内免费停车维客(沧口店):免费停车两小时新业广场:凭广场内当天任意消费小票,可以免费停放两小时家乐福(辽阳西路店):凭任意一家的购物小票,可以免费停放两小时卜蜂莲花(辽阳西路):地下停车场免费万达广场CBD店(延吉路):免费停车半小时丽达购物中心(仙霞岭路):一个小时以内可以免费停车46、医院免费停车401医院(山东路):凭当日挂号费及诊查费交费凭证、门诊诊疗或药品交费凭证、住院押金单据、住院费用结算发票或医保结算单等,免费停车青岛市立医院本部(胶州路)、东院(东海中路):凭门诊患者的诊查费、检查治疗费或药费票据、出院结算发票等,免费停车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本部(江苏路):凭当日挂号费及诊查费、门诊诊疗或药品交费凭证、凭住院押金单据、交费凭证免费停车;以及病人住院期间,当晚6时至次日早7时时段内凭住院押金单据,免费停车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海尔路)青岛市海慈医院(人民路):凭当日挂号费及诊查费交费凭证、药品交费凭证、优诊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发票、住院押金单据免费停车青岛市中心医院(四流南路)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同福路)凭押金单据和出院结算发票、医保结算单,免入(出)院当日停车费,凭住院押金单据每天6时至9时、11时至14时免费停车1小时,18时至次日6时免费停车。47、市南区道路免费停车点 市南区 1.广电西门至天台三路,东侧2.高雄路至上杭路,北侧3.黄海缘居至烈士陵园,北侧4.浦发银行至太湖路,西侧5.香港东至东海路,东侧6.贵州路,南侧7.东海一路,勋阳路至香港路,东侧8.大尧三路,宁夏路至逍遥二路,北侧。逍遥二路至宏大路,双侧9.大尧一路,宁夏路至逍遥二路,北侧10.安庆路,宁国路至宁国一路南侧11.宁国二路,安庆路至旌德路12.奉化路,福州路至仙居路,收费一侧的对面13.绍兴路,绍兴一路至绍兴三路西侧14.徐州路,宁夏路至延吉路15.宁国路,宁国一路至宁国四路南侧16.洞庭湖路,全路段,西侧17.韶关路,武胜关路至香港西路西侧18.武胜关路,嘉峪关小学后门至韶关路,南侧19.紫荆关路,正阳关路至临淮关路,西侧20.金口一路,鱼山支路至金口一路28号,南侧21.红岛路,海大5号门至北航门前,西侧22.京山路,城管执法局至26中门前,北航加油站至北航门前,北侧23.山东路,东海路至香港中路,东侧垂直方,西侧顺向方24.延安三路,东海路至香港中路,双侧25.海门路,东侧26.闽江路,新浦支路至南京路,南侧27.嘉义路,海景花园后门至德宝花园,西侧48、市北区道路免费停车点 市北区 1.馆陶路,全路段2.汤山路,全路段,北侧3.通山路,延安路至登州路,东侧4.台东五路,威海路至顺兴路5.吴兴路,全路段,西侧6.劲松五路,全路段,西侧7.宁安路,幼儿园门口信号灯至212路车站,东侧8.同德路,宁安路至黑龙江路,北侧9.德平路东侧,上海路至热河路10.武定路双侧,包头路至上海路11.上海支路东侧和南侧,上海路至宁波路,东侧;甘肃路至武定路,南侧12.上海路北侧,武定路至莱州路13.陵县路双侧,陵县支路至吴淞路14.陵县支路南侧,商河路至四路公交车站西侧15.宁波路南侧,馆陶路至武定路16.吴淞路北侧,馆陶路至上海路17.清平路西侧,吴淞路至新夏津路18.旅顺路西侧,市场二路至市场三路19.快速路三期桥下北侧,聊城路至公交站东侧20.惠民路双侧,冠县路至邱县路21.六号码头路南侧,邱县路至新疆路22.临邑路西侧,大连路至胶东路23.无棣路西侧,临邑路至黄台路;无棣路东侧,热河路至无棣一路24.无棣一路东侧,无棣路至胶东路25.无棣二路西侧,大连路至胶东路26.无棣三路、四路西侧,临邑路至胶东路27.黄山路,广饶路至延安一路,双侧;延安一路至尖山路,南侧28.广饶路东侧,延安一路至超银中学29.青沙路北侧,广饶路至延安路30.明霞路西侧,标山路至延安路31.白云路南侧,明霞支路至延安二路32.热河路东侧,市立医院桥至无棣路33.登州路,汤山路至贮水山路34.贮水山路,登州路至黄台路35.曹县路,长春路至沈阳路49、原四方区道路免费停车点 原四方区 1.大沙支路,开封路至大沙路2.唐河路,海景化工厂后门向北至弯道处,两侧3.太康路,安阳路至商水路4.商城路,商丘路至洛阳路;商丘支路,商城路至开平路5.阜阳路,开平路至淮阳路6.宜阳路,开平路至长沙路7.湖清路,金沙路至金华支路8.大沙路,金华支路至金沙路至沙岭庄火车站9.金华路,金沙路至四流南路;瑞昌路至宣化路,东侧10.商水路,洛阳路至郑州路11.兴隆支路,兴隆路至四湖路12.兴德路,宜昌路至兴隆路13.嘉禾路,四方机场后门至兴隆路14.嘉定路,人民路至瑞昌路15.阜新路,全路段16.杭鞍快速下桥口辅路,人民路至鞍山一路17.哈尔滨路,东莞路至鞍山路18.南京路,拜泉路至海伦路19.绥宁路,台柳路至宁乡路20.南昌路,宜阳路至福彩老年公寓向北至坡顶21.无名路,萍乡路二手交易市场对面22.兴隆路,宜昌路以西,南侧50、李沧区道路免费停车点 李沧区 1.书院路,全路段,双侧2.峰山路,全路段,双侧3.枣园路,顺河路至虎山路,双侧4.滨河路,峰山路至君峰路,南侧5.甘泉路,青山路至福林苑小区,东侧6.九水西路,河南庄小区门前路段,东侧7.五指峰路,东侧,500米新的一年青岛人要笑开了花大家赶紧收好这些福利红包End本文内容整理于自网络
根据山东省统一部署,学校将于2020年5月23日起安排部分年级研究生和毕业年级本科生分批次、分类别有序自愿返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有关要求,将由各学院(部)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未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暂不返校。请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安排和准备,并做好返校途中自我防护。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学生返校的各项工作预案和防疫物资准备,压实落细工作职责,做到严格管控、精细管理、工作到位、确保安全有序。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