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的重要举措,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当前,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农村“脏乱差”问题在一些镇村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较大差距。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近期,我采取听汇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倾注大量工作精力和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组织领导层面。一是组班子。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筑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环境整治管理网络;二是定目标。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三是建机制。依托农村环境“五位一体”管护,逐步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机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精细化、无缝隙、全覆盖,确保“整治一处、验收一处、合格一处、保持一处”,杜绝松懈、短期、突击心理,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二)资金投入层面。区政府专题研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计其功、形成合力”原则,统筹整合“五位一体”等各类涉农资金,梳理出“五位一体”资金1700万元和可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49个项目资金2427万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区级专项资金;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户,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会务费、现场观摩、外出考察学习;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黄集街道仇石村乡贤仇玉俭自愿投资约300万元建设村民文化休闲广场,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近期进场施工。(三)整治成效层面。一是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置”工作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投入3辆生活垃圾专用转运车辆负责各镇(街道)垃圾转运工作。截至目前,各镇(街道)收集、处置生活垃圾55096.69吨,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均达到100%。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已完成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648座,改厕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已完成新建公厕19座,改扩建11座,在建公厕13座,在改扩建公厕8座;新建旅游厕所2座,岔河镇文化中心、黄集街道未成年人文明礼仪教育养成实践基地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内部装修基本结束;三是持续攻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正在完善图纸设计1个(蒋坝彭城),计划本月开工建设,目前在建规划发展村庄污水处理项目3个(黄集仇庄、高涧王集小区、蒋坝头河大杨庄),铺设污水管道约2万米,稳步提升污水管网入户率。四是农业废弃物治理持续加强,扎实开展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夏季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4%以上,开展蒋坝镇农膜回收利用、安全处置和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综合试点,建成农膜回收点10个,设立4个农膜降解示范点,农膜回收率达78%。(四)长效机制层面。进一步夯实了“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内容,根据不同镇(街道)的特点,加快构建美丽多元、各具特色的村庄环境面貌,既做到面上“实”,又做到点上“亮”,推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上水平、上台阶。不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区委研究室会同区农居办持续跟踪督查,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召开一次例会、通报一次情况、会办一批问题,并将整治实效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定期组织督导评估,督导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适时向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通报,及时交办、限时整改。凡是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提请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的重点指标顺利完成。当前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农村“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一是受不良习惯和落后观念影响,村民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建筑垃圾随意遗弃,路边、沟渠、河岸及房前屋后仍然存在乱堆乱放现象;二是存在家禽散养现象,动物粪便和冲洗圈舍、路面的污水随意排入露天沟渠,农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的现象仍然普遍。三是部分镇(街道)对村居环境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仍按照以前老标准来对照整治,整治标准不高、不实,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推进不快,整治成效不明显,闲置畜禽舍、破败空心房屋依然较多,拆除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村庄布局散落,土地资源浪费较大。自开展“土地双减量”特别是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以来,我区的村庄布局逐渐向集中化方向发展,但是布局散落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村的设置始终没有改变。全区大多村庄依地理位置分散居住,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也影响了整体村庄的视觉效果。(三)公共资源短板,城乡“二元”差距明显。镇村两级各方面专业型人才匮乏,引进机制不优,普遍呈现青黄不接问题。与城区相比,全区各镇(街道)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足,表现在:全区好的学校基本集中在城区,许多家长放弃农活,专职陪同孩子上学;各镇级医院和村级卫生室病源稀少、门庭冷落,城区以上医院排队就医、人满为患;农村文化、体育、娱乐、休闲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开展的文化活动有限,农民文化生活贫乏,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较多,农民兼职化、村庄空心化、农村老龄化趋势较为严重。(四)宣传发动不力,农民参与度不高。一方面缺乏接地气的宣传媒介,形式单一,多是横幅标语,没有考虑到农民的接受能力和生活习惯,不够深入人心,面上宣传效果不佳,起不到共鸣效果。另一方面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各村(居)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都是村组干部和保洁人员,“干部甩膀干、群众背手看”,只当旁观者,不当参与者,既不主动作为,也不积极配合,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缺失。(五)资金投入保障难以到位。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农村改厕、污水处理、公共空间治理等硬件投入与实际所需资金差距较大,环卫硬件设施不全,农村保洁员工资仍维持在较低水平。目前,中央、省级层面专项资金投入有限,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不足,多渠道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缺口仍然较大。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年行动已经过去一年半,今年要完成三年行动任务的70%,时间紧、任务重,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会越来越多。根据近期调研访谈收集的意见建议,结合本人思考,形成以下几点建议:(一)坚持政府主导,以镇村为主体实施。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快形成区级统筹、部门牵头、镇(街道)主抓、村(居)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整治任务按时完成。发挥村民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将农村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引导农户自己负责。(二)加强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布局调整。一是科学规划,因村施策。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开展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结合我区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计划,统筹谋划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项工作,特别是要将居住空间布局规划确定的46个农村居住点,与原镇村布局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进行融合,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大程度地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引导有条件的村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发展形态。三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按照由“点”到“线”到“面”的模式,突出示范引领,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结合“水美乡村”、“绿美村庄”、卫生镇、村、健康镇、村创建工作,集中打造一批符合省、市级标准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镇、示范村。(三)科学统筹投资,全面改善基础设施。在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的现状下,应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科学合理运用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撬动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来源渠道。根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现状,立足解决制约当前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对于农房改善工作中计划保留的自然村,实施以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托老、通讯、信息等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对于不计划保留的自然村,可以将这一部分资金用于集中居住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开展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宜居指数。按照“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为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禽畜粪便和生产、生活垃圾逐步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位一体”管护,大力倡导农村村庄日常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以村集体和群众筹资筹劳为主、政府补助的运转机制。(五)发展生态旅游,积极拓展绿色空间。充分挖掘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和乡村本土特色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借助白马湖旅游开发、方特旅游景区建设等契机,形成具有文化特色和生态农业为支撑的“农家乐”和休闲采摘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文化旅游业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布局造林绿化,加强城区郊区生态过渡带、重点乡村人口聚居地、公路沿线绿化建设,拓展绿地空间,提高绿化水平。(六)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主体是农民,应在搞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农民环保意识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突出抓好“空心村”改造、房屋质量标准、垃圾清运整治、现代生态农业、植树造林绿化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促使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中,增强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凝聚起全民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作者:洪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 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展现新面貌!
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供图近年来,云南腾冲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决策分类推进,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区别近城乡镇、离城较远、偏远乡村三种不同情况收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离城较近乡镇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离城较远乡镇实行“户集、村收运、乡镇(片区)处理”模式;偏远乡村实行源头分类减量高温焚烧处理。近年来,共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3个,购置安装垃圾箱5927个、垃圾收集车135辆、垃圾转运车4辆,垃圾焚烧炉214座。截至目前,腾冲市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为96.43%。采取“划段包干、领导带头、群众参与”的办法,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农村集镇、村庄、公路、河道和垃圾收集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存量垃圾2万余吨,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销号,销号率达100%。同时,全面抓好“保洁制度、收费制度”两个保障,自然村垃圾保洁和收费制度覆盖率均达100%。部署,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供图因地施策,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对集镇及周边、人口集中且规模较大的村庄采用一体化集中处理方式;对人口相对分散,但污水流向集中的村庄采用氧化塘生态处理工艺;对人口比较分散、污水不易收集的村庄采用分散处理与生态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近年来,全市共建成镇区污水处理厂(站)23个(其中:一体化处理设施18个、生态湿地2个、氧化塘3个);建成村庄污水处理设施239个(其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个、生态处理氧化塘232个);安装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中国罐)1700个。截至目前,全市乡镇镇区、建制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4.34%、80.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明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供图抓实改造提升,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农村公厕方面,由市级统一编制了农村公厕建设方案,在全市乡镇镇区实施公厕新建及改造35座(其中:2019年度任务数为10座,已完成10座,完成率为100%);在行政村新建、改扩建公厕334座(其中:2019年任务数106座,已完成106座,完成率为100%),乡镇镇区、行政村水冲公厕覆盖率均达100%。户厕改造方面,近年来,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装配式三格玻璃钢化粪池+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技术模式,在全市全面开展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工作。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等项目为示范先行先试。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每户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农户400元的补助资金引导农户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卫生户厕105709座,占全市总农户120703户的88%;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58539座,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49%。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供图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村容村貌以省级规划示范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以省级规划示范村和国家传统村落项目为推手,由市财政、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统筹实施村内道路、一水两污、亮化、古建修复等类型项目。集镇供水、农村电网改造不断升级,持续推进道路、村庄、河岸、面山绿化,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提升。全面实施农村家居环境整治工作,在财政异常困难的情况下出台政策,采取“以奖促治”的方法,对农户庭院及住房硬化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资金补助,引导农户开展庭院硬化、绿化,截至目前有26755户农户进行了庭院硬化,全市农户庭院硬化、绿化率达89%以上。加大村组公路和村内主要道路建设。2017年全市已实现通行政村道路全部硬化;2019年全市实施村组公路建设200项331公里,自然村内道路建设883816平方米,总投资33567万元;截至目前,全市2039个自然村村内道路通畅,其中村内道路通畅的自然村比例达100%;村内主要道路已完成硬化的自然村1605个,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78.72%。细化村庄定档分类。全面摸清底数,查找差距短板,明确整治内容,制定工作清单,确准发力、逐项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对所有自然村按一、二、三档进行了定档分类,其中,一档村庄571个,二档村庄1196个,三档村庄272个。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供图突出规划引领,强化乡村建设管理2012年,腾冲市完成了全市2083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但由于2012年编制的村庄规划受资金压力,规划深度不够,难以满足村庄发展及人居环境提升的要求。其后又启动了城镇周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沿边地区重要村庄以及创投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把美丽宜居乡村布点、功能、发展方向等与全域旅游规划相结合,融入县域发展大局。规划编制既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握好规划的前瞻性,强调规划的实用性。统筹兼顾村庄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杜绝“大拆大建、贪大求洋”。近年来,市财政投入约2000万元,编制了包括216个行政村、2458个自然村、86个传统村落、31个省级规划示范村、20个美丽宜居乡村等不同类型共2787个村庄规划。并在每个乡镇设置组建了村庄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落实编制96个,实有68人,强化村庄规划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划管控,引领符合腾冲特点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供图积极探索推进,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15种问责情形,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工作纪律检查的重点,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在各乡镇成立乡镇执法大队,配备了副科级专职大队长,聘用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初步建立了一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建设模式,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国资公司作为农村供水、污水、公厕项目的实施主体,赋予其农村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利用公司平台进行融资和项目建设,乡镇提供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由公司管理、运营和维护。加大卫生乡(镇)村创建力度。目前,符合申报卫生乡镇共17个,已申报10个,创建成功1个,申创率为58.8%;符合申报卫生村的行政村共189个,已申报172个,已创建成功112个,申创率为91%。加强宣传力度,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工作同步宣传、同步推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宣传,制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漫视频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知晓率。采取“四个一点”,抓好资金保障工作按照“向上争取一点、市级财政配套一点、平台公司融资一点、整合其他项目一点”四个一点,抓好资金保障,2016年以来,累计筹资16.8亿元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另外,为全面解决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瓶颈,市委政府决定引入PPP融资模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复,正在着手开展财政入库等前期工作。云南网通讯员 腾融媒
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案,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此前,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4日正式出炉,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工作任务。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四、强化政策支持(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五、扎实有序推进(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由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所推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将带来农村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图为2018年5月15日,江西广昌县水南圩乡街道,施工人员正在沿道路栽植樟树。 东方IC 资料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从生态文明建设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角度,提出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任务。2018年5月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把生态环境问题上升为“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这一高度前所未有。此前,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这一文件,这一文件在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前制定完成,体现了高层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高度的紧迫感。在2018年5月19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显然,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会。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全国两会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专门就“乡村生态振兴”做了指示,他强调: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从习近平的论述及《方案》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的指导思想来看,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是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入手,达到村容村貌提升、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目标。无论是在政治建设的意义上,还是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上,人们都不难从深层次上把握当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几年前,笔者在河南某地农村调研时听一位乡村干部介绍说:开始规划新建农民住宅时,没有想到应当集中建设上下水系统,结果农民入住以后才发现非常不方便。“没有想到”,是农村传统生活方式基础上的传统思想观念不适应当下农村新的生活方式的表现。另有农村居民说,刚买了洗衣机时,没有具体考虑使用时可能面对的问题,结果每次洗衣服,都要把洗衣机搬到屋外,人工舀水倒进洗衣机,排水时就直接把污水排到屋前田里,时间长了,含有洗衣粉的污水加上其他生活污水,就汪在一处发臭了。村里家家如此,加上农业生产排放的污水,导致村里所有河流、池塘、排水沟中的水体都变得黑臭。类似现象,近年来笔者在许多地方的农村地区调研时经常见到,多年来也经常见诸报端和网络上流行的“回乡见闻”的描述中。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的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的根本性变革。首先,现阶段农村居民的日常消费品,已经主要不是传统农业时代的消费品,而是现代重化工业产品,从而对传统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形成了挑战。现阶段我国相当数量的农村民居,仍然是传统农业社会自然经济时代、循环农业时代的民居。在我国传统农业社会,农村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是可以直接倒进屋前屋后的农田里的,生活垃圾也可以集中起来变成农家肥还田。在我国工业化早期,如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农村居民消费的工业品还比较少,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也不很多,所以农村区域受到工业生产和工业品消费的影响并不大,水、土壤、空气基本上没有什么污染。从八十年代起,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开始恶化,显示城市工业发展已经对农业农村产生了深刻影响。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工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轻工、纺织等行业,九十年代初中期到二十一世纪初,高增长行业转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新一代的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以及房地产等。2002年下半年开始,带动新的高增长产业的是汽车、电子通讯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大多数属于重化工业(城市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是重化工业发展的结果和体现)。而作为重化工业主要产品的家电,如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以及汽车、摩托车,这些产品在城市市场相对饱和的条件下转而向农村市场挺进,日用消费品大量涌进市场,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进入新阶段。事实上,农村人居环境的急剧恶化是从2008年政府实施家电下乡补偿政策开始的。一方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进入重化工业发展新阶段之后,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为农民进城务工、提高工资性收入提供了机会,从而使农村居民家庭具备了家用电器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为家电下乡准备了能源和一部分基础设施。早在1999年,经济学家林毅夫就建议我国政府加快改造农村电网,降低电费,为农村居民成为家电消费者做好准备。林毅夫这一建议被写进了“十五计划”(2001年到2005)。“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家电下乡”准备了能源供应。在农村区域普遍不具备消费家用电器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条件下,家用电器大规模进入农村。大量工业消费品进入农村,给中国乡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型污染源。据报道,每年有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农户使用的洗衣粉、肥皂、洗发水、洗洁精等无机化工产品产生了大量难以分解的生活污水,严重污染了水源和土壤,加上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带来了工业品消费垃圾巨量增加,从而对农村人居环境形成了极大挑战,与原有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农村人居环境已经无法承受。其次,上述我国工业生产和农村地区工业品消费的现状要求重建农村人居环境。事实上,重化工业产品并不是任何居民家庭都可以无条件加以消费的,而必须依循重化工业自身的发展逻辑。重化工业需要巨额投资,需要发达的能源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与之配套,需要金融、物流、信息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与之相适应。因此,只有在作为交通枢纽、人口集中并且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财富集中、市场繁荣的城市,才能发展重化工业。换言之,重化工业快速发展阶段也就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阶段。同时,重化工业为劳动者带来较高收入,要求人口居住集中并且教育程度高,等等,也为大规模消费家电提供了便利条件。比如,家电需要集中供电,电视机、电脑需要集中铺设管线,洗衣机、热水器需要集中给排水,家电维修和售后服务需要在用户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废弃家电需要集中回收处理,等等。因此,不仅家电产品的生产,而且家电的消费,也与城市化紧密相连。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来看,家电消费都是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生活方式。只有收入水平超过温饱需求,同时已经拥有一定的闲暇时间,才可能提升消费层次和结构,消费家用电器;只有消费者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才能使用家用电器,充分利用家电的功能。家电的消费者在精神上、政治上的需求和温饱时代的人们是十分不同的,电视、电脑、手机等作为新型信息传播交流工具,也极大地改变和重塑了人际交往方式和政治生活方式,乡村区域也将从传统的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农村,转变为现代农业社区,并且将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而转变现代农村社区。现阶段,我国之所以出现了家电下乡,除了多数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已经具备,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农村地区人口众多且居住相对比较集中,尤其是在大部分省份,农民居住在离中心城市(包括县城)一小时车程内的地区。尽管与城市相比,大量的农村自然村还是比较分散,农村人居环境并没有太多改变,但多数农村可以接受城市的辐射,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电网和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覆盖范围内。但无论如何,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的提升,突显了农村人居环境的落后,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必然要求,也成为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由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所推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将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和关键环节,将带来农村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义中国传统的农村人居环境,是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载体和体现。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变革,是对原有城乡关系、城乡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必将是对人们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变革。首先要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尽管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主要不是由普通民众的住宅来体现的,而更多是由皇宫、富贵阶层的豪宅来体现的,但传统农业社会中富贵阶层和底层民众的生活方式在许多方面并没有本质区别,比如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方面,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理念方面,等等,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由农业文明时代的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的。进入工业生产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在现阶段,只是由于城乡发展水平不同、乡村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才存在城乡人居环境的差别。消除在人居环境上的城乡差别,应该是现阶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所在。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体上落后于城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于是按照十九大的部署补齐短板。乡村生态振兴,是全社会生态振兴的一个重要环节。乡村生态振兴不是城市生态振兴,应该具有不同于城市的特点。第一,乡村在接受城市工业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文明进步一面的同时,必须坚决抵御工业生产和工业品消费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方式的负面影响。特别重要的是,绝不能允许化工产品对农产品生产和人们生活所使用的水源、土壤、空气等等造成污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整个乡村的生产生活中,必须努力保持乡村自然生态。从这个方面来看,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在抛弃传统农业社会存在的食品供给不足、卫生习惯缺乏、体力劳动繁重、生活环境粗劣等等缺点的同时,吸收城市工业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物质富裕、精神文明、环境清洁美丽的新型乡村。第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要保护好乡村自然生态,还要在发挥乡村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基础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重建自然与人类社会融合成一体、比原生自然生态更美更好更符合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新型生态环境,也为城市输送更好的生态资源。从农村人居环境现状来看,需要把恢复农村自然生态和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建设比原来的自然生态更美、更有文化品位和技术含量的生态环境,从而创造出不同于城市的、更有吸引力的生态环境。其次,重建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传统农村人居环境所承载的传统农业社会,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伦理社会,是一个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与现代工业城市相比,是基本上没有公共设施,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没有公共利益、公共生活的社会。新时代条件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将打破这样的格局。第一,作为现代工业品消费者集中居住的村庄,将要建设全体居民共同使用的公共设施,从而形成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共同维护的利益。供排水系统、电力系统、交通系统、电信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等,都是新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所在。可能仍然有许多自然村甚至行政村的居民户数量很少,还不具备很多公共设施,但即使不是公共使用、而是每户居民单独使用的设施,也应当是现代化的。比如一个只有十来户居民、居住还比较分散的小型自然村,就不可能修一个污水处理厂,甚至修污水管道、把污水引到附近的村庄也是不经济的,那就只能修建供个别民户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要解决分散居住的民户的人居环境问题,但这些民户仍然要具备生态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观念,进入公共生活。第二,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乡村社会将吸引和容纳很多城市居民移居乡村,并带动城市资源流入乡村,由此形成不同程度的非农产业发展繁荣,在此基础上,将形成新型乡村和新型的人际关系。这一历史过程是乡村振兴、乡村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乡村文明复兴的过程。第三,随着现代生活方式在乡村的不断落地生根,人们必将形成平等的人格和人际关系,逐步打破和消除传统农业社会具有的种种特权和等级意识。在传统农庄中,在血缘关系中居于较高辈分的人、掌握强制力基础上的权力的人,都是享有种种特权的,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而当共同使用公共设施,则每一户都必须交纳同等的公共设施运营费用,平等遵守和维护公共设施和相应的规则。在从事各种地位基本平等的职业的条件下,公共道德的含义必然发生改变,熟人社会的交往方式、交往规则必将失去原先的约束力,平等社会人的新型社会道德关系、人际关系将代替传统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第四,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公共利益关系和人际平等关系的形成,公共事务不断增加,必将推动村民自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是很难真正做实的。人们可以期待,在人居环境整治基础上,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最终建成之日,也将是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健全落实之时。三、关于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几点建议中央已制定了《方案》,关键是抓好落实。本文提几点具体建议供参考。首先,把长期稳定的居民区作为整治对象。笔者十分赞同《方案》中“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的指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必须明确两个前提:一是居民住宅必须座落在乡村振兴规划安排的居民住宅区之内,是永久性的住宅;二是居民住宅建筑质量已达到安全规范标准,而不是必须改造的危房。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须以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居民区建设规划为前提和基础,异地搬迁的新住宅区和撤并后建设的新社区,应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其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2018年2月已经开始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笔者认为,待三年实施期结束时应当无限期延长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是治标性的阶段性任务。对几千年形成的农村传统生活方式进行改造、推行并巩固以城市生活方式为基础的新型乡村生活方式,绝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而应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过程的任务。第三,将农村村庄外观打造成地域特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尽可能让乡村建筑各具特色。现阶段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建筑外观和内部结构都缺少设计,没有风格,没有特色,许多地方都是千篇一律的火柴盒式垃圾建筑。这是令人遗憾的。一些地方的特色民居几乎都是古人留下来的,如福建土楼、广东开平碉楼、云南干栏式建筑、贵州苗寨、山西大院等。并且,一些地方民居尽管有特色,但也是模仿别人的。比如,安徽农村徽派民居非常好,于是江苏、江西、浙江、贵州的许多农村都采用了徽派民居风格。为什么不能创造本地、本时代的特色民居?每一个时代都应该有自己的文化追求,新时代各地的新乡村也应当具备各自独特的文化品味。笔者特别期待,以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在各地形成一个创造新型特色民居的风潮。第四,适当引导农户整治自身居住环境。笔者认为,在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引导农户改造自身居住环境一样重要。事实上,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已经在整体上改善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连带改善了农村居民自家的居住环境。但在许多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人居环境脏乱差的落后农村地区,一些贫困农民家庭的室内环境仍然很差。笔者在云南、贵州一些农村地区入户调研时看到,许多农民家庭在堂屋烧着不灭的“火塘”(火盆),室内始终弥漫着烟火味,屋顶墙壁熏得油黑。这样做一是为了取暖,也用于做饭,二是为了驱蚊驱虫,三是为了保护房梁屋柱免遭虫蛀。不少农户人畜混居,把猪、牛、羊、鸡、鸭、鹅放在室内饲养,屋里臭气熏天,农民说是怕放在屋外夜里会被人偷盗。这样的人居环境固然主要应通过发展经济、改善农民的收入条件来改变,但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引导农户自身转变观念,转变生活习惯,通过一定的室内装修来改造自己的住宅,从而整治自身居住环境,也是重要一环。这也有助于最终改造和维护好公共意义上的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丽江市紧紧围绕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乡村美起来。全面建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在全市453个村委会确定了932名改厕技术指导员。宁蒗县农业农村局将全县15个乡镇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具体任务分工到局级各下属股室、站所,并明确负责单位和负责人,由各股室站所负责各个乡镇的农村改厕工作。各县(区)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8项、农村“厕所革命”、公共设施运行管护和长效机制建立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自检自查自改工作。2020年5月,市里实地检查验收了四县一区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45个村(居)委会、1231个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问题清单、整改建议,要求各县(区)、乡镇针对实地检查验收发现的270个具体问题照单整改。争取资金支持。争取了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9646.6万元;市级财政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155.2万元;县级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9311.7万元。依法规范乡村规划。截至目前,全市已明确489名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全覆盖,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90%以上,开展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0年中央和省级下达丽江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数47321座,当年改建完成62446座;下达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任务数137座,当年改建完成公厕201座。在补足完成2019年度农村公厕、户厕改建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任务数。实现了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二类县卫生户厕普及率85%以上的三年行动收官目标。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累计建成投运各类乡镇级终端处置设施52座,中转站2个,配置1吨以上垃圾收运车43辆;全市56个乡(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8.25%;5013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97.53%。古城区、华坪县两个二类县14个乡(镇)、1270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全市65个乡(镇、街道)均有效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河(湖)长制,与农村改厕、美丽河湖建设协同推进。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70.18%,二类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5.71%;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27.9%;年内完成3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升。“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深入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全市5073个自然村已基本达到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年内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比例60%,省级卫生村创建比例92.42%;开展乡村义务植树造林1080万株,认定国家级森林乡村10个,省级森林乡村24个;实现全市建制村(居委会)100%通硬化路。建立执行长效机制。5073个自然村实现村庄保洁制度、1名以上村庄保洁员、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村规民约、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全覆盖;全市453个村委会实现“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约束机制全覆盖;全市65个乡(镇、街道)已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乡(镇)全覆盖。有序推进美丽乡村申报创建工作。全市4个村委会获评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获得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320万元2019年省级美丽村庄奖补资金,用于全面提升美丽村庄创建质量。认真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美丽乡村评定工作,经市级复审,96个申报对象中,60个符合申报条件(其中省级6个、市级16个、县级38个),形成《丽江市2020年度美丽村庄建议名单》。【来源:云南网-丽江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2日讯(通讯员 杨婧璜)10月11日上午,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作林率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宿产业发展工作调研。 张作林一行首先前往路口镇明月村延家组调研闲置集体资产改建民宿发展情况,详细了解该地区休闲民宿项目的建设进度、运营模式等情况。张作林指出,要保持民宿周边的原生态环境,着力打造特色发展路线,以民宿产业带动周边农民收入的提高,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让老百姓真正从中受益。 在开慧镇锡福村桃园民宿,张作林详细考察了农民集中居住点改造为民宿工作情况。张作林指出,要切实打造舒适的民宿环境,做好供给侧改革,拓展研学旅游等特色项目,从根本上解决民宿收入来源的问题。用讲故事的方式把民宿产业做出特色,做好做大,加大宣传力度,把面拓宽,让更多人受益。随后,调研组一行还前往高桥镇金桥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惠润紫竹尚苑、农科新城等地实地考察治水工作、民宿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据了解,长沙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推进民宿产业发展,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民宿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截止9月30日,已有北山、高桥、路口等10个镇的17个村与运营主体签订了合同、递交了项目申报书,合同床位数1208个;正在协商和规划的有11个村,计划床位数285个。根据慧润设计理念,各运营主体切实加快项目建设。高桥镇农科新城,开慧镇飘峰山村、锡福村,福临镇影珠山村,路口镇地锦农庄,金井镇胖仔农牧已经正式运营。另有11家运营主体将在12月底之前正式对外运营。 张作林在调研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宿产业发展工作中积极寻找差距,抓好落实。要坚定决心,加强政府引导,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加快进度,全力推进民宿项目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坚守理念,注重项目品质,打造品牌,切实保障村民利益,把民宿产业发展作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惠民工程抓好抓实;要坚持发展,着力供给侧改革,将改善人居环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民致富三者相结合,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责编:荣庭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原题为《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来源:新华视点】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文如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四、强化政策支持(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五、扎实有序推进(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01范文一一、坚持顶格推进,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推进机制。二是健全政策体系。三是狠抓考核督导。二、聚焦三项重点,提升基础设施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二是大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三是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聚焦村容村貌,改善村庄环境一是实施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工程。二是持续开展清洁村庄行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四、聚焦要素集成,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强化资金支持。三是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持续推进整治行动。三是加快补齐农村短板。四是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本篇文章全文共计6757字,为防止照抄照搬,本文仅展示文稿大纲部分,供读者学习使用。想学习全文者可以关注此,订购本专栏后私信作者索取全文内容。02范文二
1、镇安县达仁集镇环线路堤建设项目,审批类型:中央投资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批日期:2021/3/22、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八亩坪村二组道路硬化项目,审批类型:中央投资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批日期:2021/3/23、镇安县兰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日期:2021/3/24、洛南县柳林小学建设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审批日期:2021/2/265、洛南县城110kV和10kV架空线路落地优化项目,审批类型:中省市县(区)投资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审批日期:2021/2/266、洛南县2021年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党政机...,审批日期:2021/2/267、山阳县漫川古镇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类型:社会事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已列入专...,审批日期:2021/2/268、柞水县城市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类型:中省市县(区)投资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审批日期:2021/2/259、商洛市洛南苗木花卉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审批日期:2021/2/2510、洛南县2020年“8.6”洪灾重灾区水毁农田修复工程,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411、山阳县法官镇移民小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山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2、2020年洛南县太白岔村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3、2020年洛南县麻坪镇峪口村至小沟口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4、2020年洛南县农村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5、2020年洛南县桥梁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6、2020年洛南县新增国道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7、X211洛南县麻坪镇至刘湾村段公公路,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318、洛南县无主尾矿库灾后隐患治理工程,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2219、商洛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日期:2021/2/2220、柞水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类型: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审批,审批部门: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日期:2021/2/2221、商洛市商州区贺咀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类型:租赁型保障住房及国有工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批部门:商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1822、柞水县“洞天福地”景区配套服务建设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日期:2021/2/1823、秦岭生态监测服务系统商洛示范项目二期,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日期:2021/2/924、柞水县2021年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类型:非跨县(区)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批部门: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日期:2021/2/725、柞水县202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类型:中央投资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批部门: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日期:2021/2/726、牛背梁孝义厅文化体验园,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日期:2021/2/727、柞水县2021年营盘等镇木耳大棚建设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日期:2021/2/728、洛南县石家坪桥栗西口河堤水毁修复项目,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洛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日期:2021/2/529、金丝峡镇干沟口至干沟脑路面工程,审批类型: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除外),审批部门:商南县发展改革局,审批日期:2021/2/5看点!陕西商洛这批建设工程项目要开工,想说的都可以私信、关注木子小姐!作者/来源:木子小姐说工程项目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