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一种特殊的招生方式,目的是为培养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报考前需与省高教厅少数民族工作办公室咨询,符合标准的考生享受政策照顾。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少干计划,属于一种照顾政策,专项计划,分数线比其他考生低,统一划线,目的是加大民族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下图为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少干计划分数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相应类别。不同类别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强军计划的验证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发放;援藏计划的验证码由西藏考试院发放;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要与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联系,提供省级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后获取校验码。马上要报名了,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同学们赶快看看今年的新通知,下面附上了各高校的计划分配表。欢迎关注51考研,每天更新考研干货资料、资讯、学习方法、备考经验、报名全流程等等,想考研,关注51考研,助你成功上岸!
日前,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将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应将报考材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5楼七会议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2104 )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10日至11日为:9:30—12:00,14:00—18:00,于12日17:00截止);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 )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将于10月22日(9:30-17:00)至10月23日(9:00-12:30)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考生领取《登记表》后,请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005办公室领取校验码即可在网上报名;在异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第二时段:2019年1月28日至1月30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对公示无疑义者于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2019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原则上考生应亲自报送材料并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因工作和就学等原因不便本人来办理的考生,也可由他人携带委托手续和全部报考材料前来办理,但若因此出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并由此出现的差错,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若考生在准备相关材料中遇到特殊问题,可进入重庆“少骨计划报考资格审核”QQ交流群(535816844),相互进行交流咨询。被录取考生必须于2019年9月1日前签订完成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1.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请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做好统筹安排。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2.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3. 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加强民族地区急需紧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招生对象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各民族考生。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方可确认报考资格。三、考试录取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2. 继续实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除该两个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3. 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四、其他事项1. 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管理责任主体。各招生单位应对骨干计划研究生坚持“爱、严、细”原则,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2.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的公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条件 考生须符合在陕西省报考点报名条件,且已通过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审核。二、领取时间及方式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前,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将有关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sxyjsz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三、所需材料及格式1. 所需材料: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公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2. 报送材料格式:①邮件主题为“身份证号-姓名-2021少民骨干”,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2021少民骨干”;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③身份证扫描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身份证”;④学生证扫描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学生证”,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学生证”。我院在收到考生电子邮件后,会自动回复“您发给我的信件已经收到。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未收到自动回复的考生请检查我院电子邮箱填写是否正确。四、校验码发放方式我院收到考生材料,审核后汇总整理考生信息并上传研招网生成校验码,在2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要求的考生校验码返回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查收。校验码仅限考生本人使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邮箱回复:“您的材料审核未通过”。五、注意事项《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是招生单位审核报考及录取资格的依据,考生须根据本人报考的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考生在发送邮件2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回复的请电话联系我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15日
央广网贵阳10月11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教育厅消息,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工作已正式启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2019年教育部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计划1000人,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36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履约,不得违约。贵州省设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和贵州大学共十个报考点。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为本市(州)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贵州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为花溪区、贵安新区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花溪区、贵安新区的考生报考。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详情随小编一起来看↓↓↓通知指出,招生对象包括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通知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通知详情可在教育部官网查阅。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点击可查看大图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相关资料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通知指出,招生对象包括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了解,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通知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9月21日,记者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宁夏2021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区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往届生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夏的,可选择在宁夏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管理类(如MBA、MPA)、部分院校的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须按招生单位要求到相应报考点参加考试。宁夏共设立四个报考点,分别为宁夏教育考试院、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各报考点对接收的考生均有严格限制,考生按照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选择相应报考点。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在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交费考生继续交费,考生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交费。报考点可根据考生报名和考点实际情况将考生安排至周边县区参加考试。(记者李姝)【来源:塞上清风】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日前,国家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省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28人。★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所有被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选择就业的,必须履行协议回我省、教育部规定的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来源:多彩贵州网
我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拟从10月初开始,现将资格审查相关要求预通知如下:1.时间:预计硕士10月10日-23日,博士10月10日-2021年4月10日;2.方式:2021年我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审查全程网上办理,考生交件、受理、登记表盖章全部在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办理,无需到教育厅现场审核;3.资料准备: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考生登记表、身份证、生源及就读证明;未就业考生须提交考生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在职考生须提交考生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4.基本流程: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彩色打印已盖章的登记表到拟参加考试省份领取验证码,并网上报名。正式通知拟于9月30日18点之前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若有变化将及时公告。四川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2020年9月24日【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