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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帖:2020年南京农业大学会计(MPAcc)考研分数与报录比大武夷

预估帖:2020年南京农业大学会计(MPAcc)考研分数与报录比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南京农业大学前身可溯源至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学博物科和1914年私立金陵大学农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以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南京大学农学院原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为主体,以及浙江大学农学院部分系科,合并成立南京农学院。1963年被确定为全国两所重点农业高校之一。1972年学校搬迁至扬州,与苏北农学院合并成立江苏农学院。1979年迁回南京,恢复南京农学院。1984年更名为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的发展历史可上溯至20世纪初期。1921年秋,金陵大学设立我国第一个农业经济学系。1929年秋,中央大学农学院设立农政科,开设农村金融等课程。1984年,农业经济系增设农村金融专业,同年开始招收农村金融和会计审计方向硕士研究生。2012年10月,成立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院现有金融学、会计学和投资学三个本科专业。其中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又成为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金融学院目前拥有金融学博士、金融学硕士、会计学硕士、金融硕士(MF)、会计硕士(MPAcc)等多层次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一、南京农业大学会计专硕(MPAcc)考研招生目录及人数1、所属学院: 金融学院2、招生专业:125300会计(专业学位MPAcc)3、研究方向(全日制与非全同时招生):01(全日制)财务会计02(全日制)财务管理03(全日制)审计04(全日制)成本管理会计F1(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4、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5、招生人数:2020年招生计划:未公布。6、学制:学制2年。全日制共5万,非全日制共7.5万二、南京农业大学会计专硕(MPAcc)复试分数线及报录比(近三年)2019年:英语:42,专业课:84,总分214分。全日制:报名485人,统招录取56人,推免15人,合计71人。。全日制实际录取最低分241分非全日制:报名53人,统招录取50人2018年:英语:42,专业课:84,总分200分。全日制:报名391人,统招录取69人,推免12人,合计81人。。全日制实际录取最低分234分2017年:英语:42,专业课:84,总分234分。全日制:报名456人,统招录取62人,推免11人,合计73人。。全日制实际录取最低分244分育明考研点评: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第一年招收非全日制。但属于宁缺毋滥的类型,所以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报考人数少,学校就会降低分数线。南京农业是宁愿要调剂的高分考生,也不降低分数的类型。2019年会计非全接受调剂,要求总分216分以上且英语52分以上,这个对于非全来说也并不是特别简单的。这所学校的全日制招生人数与往年相比略有减少,而且分数相当之高,比河海、南航、南理工要高,当然和同为211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相比又要好考一些。南京农业大学的复试还是比较残酷的。预估2020年240分以下的全日制就不要考虑了,要么调剂非全,要么调剂其他学校吧。三、南京农业大学会计专硕(MPAcc)考研参考书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国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指南》,全国专业学位联考辅导用书编写组编。《 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试题归类解析及知识点清单逻辑分册》, 李雪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试题归类解析及知识点清单数学分册》,全国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辅导用书编写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试题归类解析及知识点清单写作分册》,全国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辅导用书编写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备注:专硕的初试都是没有指定参考书目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以上书目。另外大家也可以看一下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那一套数学、逻辑和写作分册。四、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往届生)原件,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留档;要求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②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或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概不退回);③经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往届生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

问知

考研院校盘点:B区最强的6所大学竞争压力小

考研是很多应届生的选择,而选择院校是考研的第一步,很多同学还是很想在研究生阶段选择一个更好的学校提升一下自己,近几年,由于考研人数越来越多,B区学校也成为了众多学子的选择,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分析下B区的学校。近日,据一个网传的QQ截图显示,2021考研报名人数达到了422万,同比2020考研报名人数增加了81万!淘汰率或将超过70%。按照这个趋势,明年考研的人数肯定也不会比今年少。其实大家也不必紧张,今年启航考研高老师给大家介绍的是考研B区里实力强悍且竞争压力没那么大的6所院校。兰州大学 (双一流 985 211)兰州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教育部共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兰州大学会计专硕隶属于管理学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2004年5月,19年会计专硕招生21人,录取分数线是230分,18年会计专硕招生人数18人,录取分数线是230分。2020年,兰州大学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30分,招生人数20人,录取最低分是230分,录取最高分是253分,录取平均分是242.2分,建议备考分数250分。内蒙古大学(双一流 211)内蒙古大学,简称“内大”(IMU),坐落于呼和浩特市,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一所综合性大学,196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内蒙古大学会计专硕隶属于经济管理学院,其前身是1978年创立的内蒙古大学经济系,2008年扩大为经济管理学院。19年会计专硕分数线221分,18年216分,17年231分。2020年,内蒙古大学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20分,招生人数51人,录取最低分是222分,录取最高分是244分,录取平均分是229.2分,建议备考分数230分。云南大学 (双一流 211)云南大学简称云大,位于昆明市,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以部为主、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11工程”。云南大学会计专硕隶属于经济学院,成立于1989年,是云南大学第一所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的学院。经济学院的前身——云南大学经济系。19年分数线是220分,拟录取人数为40人。2020年,云南大学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15分,招生人数48人,录取最低分是216分,录取最高分是249分,录取平均分是232.1分,建议备考分数235分。广西大学(双一流 211)广西大学,简称西大,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11工程”、“111计划”。广西大学会计专硕隶属于商学院,商学院成立于1997年。2019年会计专硕录取分数线是214分,录取人数55人。2018年录取分数线203分,录取人数52人,2017年分数线213分。2020年,广西大学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23分,招生人数79人,录取最低分是223分,录取最高分是258分,录取平均分是231.6分,建议备考分数235分。海南大学 (双一流 211)海南大学,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海南大学会计专硕隶属于管理学院,学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会计专硕是海南大学近几年新增专业,2019年复试分数线是212分,进入复试63人,录取31人。2020年,海南大学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28分,招生人数32人,录取最低分是228分,录取最高分是255分,录取平均分是237.9分,建议备考分数240分。宁夏大学 (双一流 211)宁夏大学,简称“宁大”,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会计专硕隶属于经济管理学院,学院办学历史始于1980年。设有4个系。现有研究生639人。2019年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12分,录取人数是44人,其中最高分245分,最低分212分。2020年,宁夏大学会计专硕分数线是225分,招生人数44人,录取最低分是225分,录取最高分是257分,录取平均分是232.5分,建议备考分数235分。以上数据均为人工统计,如有疏漏,欢迎指正。以上是启航考研高老师给大家带来的“考研B区里实力强悍且竞争压力没那么大的6所院校”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预祝考研的小伙伴们金榜题名

躬身求之

浙江排名前十的研究生院校有哪些?你心仪院校上榜没?

浙江大学浙江大学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实力太强大了,在浙江省高校群体中一览众山小,是目前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该校四大王牌专业分别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九校联盟(C9)、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等。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浙大共有39个一级学科被评为A类学科。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简称浙工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首批省属重点大学 。该校位于浙江杭州,以“厚德健行”为校训发展至今,成为了大陆仅8所高校入选的亚洲规划院校联盟的成员,整体教学水平持续提升,打造了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师生科研队伍。该校作为以工业类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大学之一,所拥有的教育资源和办学经费丰富充裕,同时受到国家政策的倾斜力度大,未来发展趋势也是一片大好。建议对工科类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多加考虑该校,毕竟该校的社会声誉良好,且综合实力强盛。宁波大学宁波大学简称宁大,坐落于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宁波市,是首批进入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的院校之一,先后入选了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综合教学能力突出,科研水平毋庸置疑。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设有25个学院,2家直属附属医院。建有7个省一流A类学科、6个省一流B类学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位列全国高校前10%。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5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办学历史较为悠久,前身可追溯至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设立的教育学教研室。1989年,成立教育系。1999年,升格为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2003年,更名为田家炳教育学院。2007年,正式组建教师教育学院。现已形成了从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学院下设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4个系。本校热门专业有学科教学(英语)、应用心理、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简称“杭电”,是浙江省唯一的一所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高校,也是国防科工委共建高校中第一所信息技术类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的5所高校之一。在浙江是一所很好的大学,也是排在前几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各类学科竞赛在浙江省均排名靠前。本校热门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审计、电子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等。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简称“浙理工”,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本校热门专业有心理学、应用心理、电子信息、社会工作、艺术设计。21想报考这个学校的小伙伴注意了,今年该校有11个专业初试科目进行了调整。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艺术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新兴应用学科发展迅速,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高等师范学堂之一。本校热门专业:学科教学(英语)、行政管理、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应用心理等。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校之初即为我省商业教育之先驱,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本校热门专业:会计学、会计专硕、行政管理、审计、企业管理等。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目前该校有四个校区,其中两个校区位于温州市区。想报考医学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药学、应用心理、护理学的小可爱可以选择,毕竟温医大位列全国医科类大学第5名,就业前景也是不错的。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是我国计量、标准、质量和检验检疫领域唯一的本科院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本校热门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国际商务、公共管理等,其中管理学、经济学、哲学、艺术学考研分数线略高。

戴德

大量!宁波大学公布考研调剂专业!广东工业大学复试分数线出炉!

广东工业大学校徽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校的研招工作都进行得差不多了,广东工业大学发布了2021各专业研招复试线,如下图所示:2021广东工业大学研招复试线上图是2021年广东工业大学部分专业的复试线,由于一志愿上线率人数多,分数比较高,除了图中的专业,艺术硕士的最低分是368,城乡规划学的最低复试线是371分!机械(工业设计工程)最低分325分!上述专业是不需要调剂的专业,不在图中的其他专业复试线全部都是国家线。作为一所“工科”高校,该校所招生的学位点基本上都是工学类的,热门专业也是工学类居多,在不需要调剂(复试线超过国家线)的专业中,管理科学与工程比较抢眼,该专业的最低复试线达到360,公共管理更高,高达380,广东工业大学的管理学生源还是很不错的。宁波大学校门除了广东工业大学,浙江一所“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发布了自己的调剂公告,他就是来自宁波的宁波大学!需要调剂的专业如下:(1)商学院:金融专硕、会计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工商管理(一级学科);(2)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硕士;(3)法学院:法律硕士、公共管理专硕;(4)体育学院:体育学、体育专硕;(5)外国语学院:翻译学、外国语言文学;(6)人文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汉语国际教育(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7)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电子信息;宁波大学校区(8)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金融硕士;(9)科教融合学院: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10)食品与药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11)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工商管理、土木水利、旅游管理;(12)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专硕)(13)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艺术专硕;(14)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与化工专硕;(15)其他:除了上述专业,宁波大学的海洋学院、海运学院、信息学院、医学院等学院都有专业需要调剂考生,今年宁波大学所需要调剂的专业非常多。宁波大学大门石碑宁波大学和广东工业大学都是省属重点大学,宁波大学现在是“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档次比广东工业大学高一点,宁大的优势学科是水产、通信工程、力学等,广东工业大学的优势学科是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和设计学等等,该校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获评A-,全国前5%~10%,非常厉害。宁波大学的调剂专业已经发布第四天了,为了考生能够顺利调剂,小编认为要理性填报,该校位于发达地区,又是“双一流”高校,考试需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调剂。感谢大家的观看,谢谢!

恋研

南开大学近2万人报考,宁波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报考人数超万人!

这周又有11所高校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数据,分别是:南开大学、宁波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湖北医药学院。南开大学今年全国共有18695人确认报考南开大学其中报考学术型硕士专业考生共计8434人,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共计1026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6365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896人。报考人数最多的学术型硕士专业为区域经济学、金融学、药物化学、中国古代文学、企业管理;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型硕士专业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会计、金融。宁波大学报考宁大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13716人,较去年增加34.4%,网报人数又创新高。报考宁大一志愿人数的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公布,数据显示,统考报名12758人,其中少干计划49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62人。统考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有:工商管理(10-19非全日制方向)(统考报考812人,统考拟招150人,顺序下同);材料科学与工程(633人,86人);材料与化工(01材料工程方向)(557人,147人);机械(01机械工程方向)(520人,109人);电子信息(02计算机技术方向)(419人,39人);电子信息(02控制工程方向)(415人,50人)。其他报考人数大于300小于400人的专业有:计算机科学技术(报考人数381,统招人数 20)(下同);工商管理全日制(378, 85);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349, 17);材料与化工(01材料工程方向)(340, 89)。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总拟招3147人,其中统考拟招2625人,录取推免522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网上报名人数7773人,最终参加确认人数7497人,确认率96.4%。与去年相比,报名人数增长了近50%(2019年报名人数5212人),最终确认人数增长了51.5%(2019年确认人数4947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今年全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人数7321人,比2019年增加812人,增幅12.48%,比2018年增加1760人,增幅31.65%,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人数为366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人数为261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人数为1045名。 参照2019年招生规模,2020年我校统考生的报录比达到3.3:1,为历年之最。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全国有6131名考生报考四川农业大学,较2019年增加1599人,增长率达35.28%,首次突破30%,再创历史新高。今年报考经济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管理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学院、农学院的考生人数居于学校前列,其余院所报考人数也较往年出现明显增加。其他院校数据信息请看下方图片:截止目前,小编搜集到的有31所院校的报考数据(下图黄色字体表示今日更新的院校)。以上公布的招生单位报考数据均为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数据,如果有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提问哦~附: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更多的报考数据不断更新中,别忘了关注小编哦后台私信给我:择校,或者发送数字“02”,免费领取择校资料。(点我的头像就可以看到哦~)51考研,考研领域专栏作者,教育达人,择校选专业,全程备考复习经验分享,考研报名指导,考研,关注51考研就够了!

春琴抄

各省最难考的大学,清华北大难分伯仲,安徽的没听过

大家考研进行的怎么样啦?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一篇各省最难考的大学给大家增长一点考研择校常识,大家学习累的时候可以多看看,了解一下中国院校的情况~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由中国科学院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首批20所学位自主审核高校之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学术氛围浓厚的高校,有“千人一院士”之说(一千个学生中未来有一个院士),其毕业生质量之高是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目共睹的。如果大家真心想做学术搞科研,中科大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哦~考研难度在全国排前十!青海:青海大学青海大学,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14所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之一。青海大学综合实力应该是在所有211大学中位于靠后的位置。不过该学校的医学院还是很厉害的。该校是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如果想要一个211大学的学历的话,可以选择这所大学。江苏: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前身是三江师范学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南京大学的考研难度,就和它的名字一样“难进”,在全国难考大学榜单里面排到前十位。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一直在争谁是湖南第一的名分。从实力上来说,也许很难一下子就得出判断。但是,从多年的录取分数指数来看,中南大学略高于湖南大学,成为湖南最难考的大学。中南大学在全国院校考研难度排行榜,排前40名!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学校有8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二级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155个省(部)级二级重点学科。考研难度排全国前20!山东:山东大学山东大学是由中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考研难度全国前40~吉林:吉林大学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近几年来,吉林大学名气和实力有点下滑,但依旧是吉林省的最难考高校,考研难度全国排前60~贵州:贵州大学贵州大学是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全国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作为B区211,近两年也逐渐成为报考热门。河北:燕山大学如果不算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话,整个河北省仅有的一所211院校河北工业大学,还是在天津的地界。因此本土学校名气最大最难考的也只有这所,被作为“四非”第一校的燕山大学了。对比下来,这完全跟其高考教育大省的名头划不上等号。可即使如此,该校在省内还是顶尖翘楚!最强专业是机械工程,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实力不俗!甘肃:兰州大学兰州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教育部共建,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前由于位置偏远,不被大家看好。但是近些年,兰大的报考热度直线上升,不管是高考还是考研,都是大家争相报考的院校。虽是B区院校,但考研难度很难!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以及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大连理工大学是中国著名的“四大工学院”之一,考研难度能排到前50!福建: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直属教育部,是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南方之强”,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考研难度全国前20!湖北: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由中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是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创办的自强学堂,由原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考研难度全国前20!四川:四川大学四川省最难考的大学是四川大学还是西南财经大学,这个还有些争议。而且,近两年电子科技大学也发展迅猛。不过如果是财经类专业考研的话,肯定是西南财经难考的。按照综合的来说,可能四川大学会难一些。重庆:重庆大学重庆大学坐落于中央直辖市重庆,是中共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31所副部级中管高校之一。享有“嘉陵与长江相汇而生重庆,人文与科学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全国考研难度排行可以排到前45名~上海: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学校有17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其中,理科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进入全球1 %。文科也有人文学实力、社会科学实力在南方均位居头一。考研难度排前五!ps:上海的高校都不好考,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也很难考,如果是财政、金融类专业的话,上海财经大学可能是最难考的。天津:南开大学南开大学很低调,很低调。在平常的新闻报道中,很少能够看到他的身影,但已在学术和实力比拼上,它的身影倒是很常见。南开大学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属于“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学府北辰”之一。学术实力让它在考研难度上很难低调,在全国难考大学榜单能排到前15名。北京:清华、北大如果要说北京很难考的大学,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真的是难分伯仲!2020考研有近3万考生报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有18000余名考生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不过报考人数还不能评比出哪所更难考,只能说,清华的理科排头一,文科排第二。而北京大学录取难度正好倒过来,文科头一,理科第二。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本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哈工大共有17个学科位列A类,位于A类学科数占参评学科总数比率在全国高校排名第六位。考研难度全国能排到前25名~河南:郑州大学郑州大学是河南唯一的211院校,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国家重点学科:凝聚态物理、材料加工工程。入选双一流院校之后,郑大报考热度持续上涨,竞争激烈。云南:云南大学云南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数达21867,再创历史新高。这所B区211可谓十分紧俏,虽然综合实力在全国范围不算拔尖,但考研难度也不小。山西: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是山西省唯一的一所211重点工程大学,山西大学虽然是百年老校,但既非211工程,也非985工程,在2020年软科中国大学新生质量排名中,太原理工大学遥遥领先于山西大学。山西大学的学科方面更侧重于文科,国家的重点学科有2个,太原理工大学主要是以理科为主,国家重点的学科有3个,在省重点学科方面,太原理工大学也略多于山西大学。广西:广西大学广西大学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省部共建大学,位列“211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样是B区211,也是颇受考研人的关注。江西:南昌大学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近些年,南昌大学的报考热度也很高!海南:海南大学海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海南岛上有着响当当的牌位,社会影响力也在逐渐提高。国家重点学科:作物遗传育种、植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培育)。世界一流学科:作物学海南大学被称为政策性211大学,实力在211大学中算是靠后一些得了,也因此这类学校的研究生相对好考,但是毕竟是211大学,报考的话也要准备充分才可以。新疆:新疆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新疆大学在今年火了一把,会计专硕扩招近500人,导致1.5万名考生抢99个调剂名额。广东:中山大学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考研难度全国前20!西藏:西藏大学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对于对地区没有要求的同学来说,西藏大学作为一个211大学,性价比还是挺高的!西藏大学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在国内并不差,无外乎是外部的客观因素影响制约了发展,国家每年都会大力投入各类资源到西藏大学支援高校建设。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于1957年始建,坐落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立的一所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以蒙古学和动物学著称于世,培育了中国首例、首批试管绵羊、试管牛,位列国家“211工程”“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内蒙古大学近年来是考研调剂的热门院校,竞争也是比较激烈的。尤其是一些比较好的专业,考研难度也是比较大的。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曾被誉为“东方剑桥”,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对于全国考生来说,它美丽妖娆却非常难追,其难追程度绝对可以排进全国前五。宁夏:宁夏大学宁夏大学,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考研难度总体上是上升的,撇开今年宁大中文压分的问题,宁大近些年的考研竞争还是很激烈的,毕竟是211大学。以上就是各省最难考的大学合集,大家有没有不同的意见,评论区讨论起来~

黄缭

西南财大现学霸女寝:她们考研复旦、人大、厦门大学、天津大学!

她,是重庆课堂内外杂志社“经济学·人”栏目特约作者,“斜杠计划”青少年营地教育联合创始人,也曾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支委,会计学院学生会国际部副部长,校史馆学生讲解员团队队长;她,修读法学双学位,作为项目的核心成员参与我校法学院教授牵头的两个省级课题;曾获第七届“注协杯”财务案例大赛二等奖,同时也是光华创业大赛二等奖项目负责人;她,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远东宏信校外奖学金、西南财经大学出国留学奖学金、三次自强奖学金、六次学业奖学金以及四次单项奖学金获得者,是校级优秀毕业生、通识十佳个人,并于今年成功保研至天津大学法学硕士专业。她是车天莹,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车天莹:温暖勇敢,万物可亲。她,曾担任“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访问员,参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项目;同时有在科技企业和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实习的丰富经历。她,曾获IMA校园管理会计案例大赛西南赛区二等奖、第七届“注协杯”财务案例大赛二等奖、光华创业大赛二等奖。她,是农行校外奖学金、六次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是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三好学生、光华学子综合素质50强,并于今年成功保研至厦门大学会计专硕专业。她是罗澄静,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罗澄静:满足的瞬间就是停止。她,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民乐团副团长,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节获一等奖;还参加过数字经济峰会志愿者等多项志愿活动。她,曾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省级三等奖、西南财经大学光华创业大赛二等奖。她,曾获五次学业奖学金,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是校级三好学生,并于今年成功考研至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硕专业。她是宁天一,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宁天一:要放松不要放纵,要努力不要竭力。她,曾任西南财经大学学业指导中心讲座部部长,并曾参加亚太管理学院联合学术会议志愿者等多项志愿活动。她,曾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二等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四川省三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省级三等奖、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杯”创业大赛二等奖。她,曾获国家奖学金,多次校级甲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是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并于今年成功保研至复旦大学税务专硕专业。她是王菲,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王菲:活得丰富一点,敏锐一点。一张机票、一份录取通知书,拖着行李箱,来自天南地北的她们聚在了西财竹园C座214寝室。冬去春来、岁月如梭,带走的是青春光阴,留下的是不悔情谊。“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若是有心追逐更高处的风景,一个优秀的集体往往可以助人一臂之力。平日里的学习中,她们组团作战,相互激励,动力满满。上课时,她们会一起并排坐在教室的前三排;回寝室,她们在同一个时间段写作业、组队完成课程小组作业,这极大地方便了她们互相讨论问题、纠错订正,更起到了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效果。偶尔缺乏干劲的时候,彼此的陪伴鼓励着她们继续向前,图书馆、自习室都记录下了她们专注的身影。在一天的高效学习后,她们回到寝室里,通过交流沟通来排遣压力,或是相互分享自己眼中的重点难点,或是吐槽倾诉自己的心事。组队参加比赛是她们大学一起拓展知识面、学以致用的重要方式,也让她们感受到了团队协作的强大力量。“大家平时上课就已经很忙很累了,而且比赛时间紧任务重,这其实非常考验个人的意志力和团队之间的配合。”不计得失、能者多劳、合理分工是她们通过一次次比赛得出的宝贵经验和最大收获。在专心学习的背后,她们也会通过各种各样的爱好与习惯来排遣压力、平衡好学习与生活。罗澄静通过刷剧汲取快乐;车天莹喜欢写日记、做手工,以此提高生活的仪式感和幸福感;王菲选择和朋友散步、聊天来放松心情;宁天一则习惯于在民乐团的练习中放松自我,用音乐的美来调节心情。她们深知,每个人的精力和能量都是有限的,适度的舒缓放松往往可以使人重拾前行的动力。“君子和而不同。”即便是身处一片天空之下,彼此也在看向不同的远方。生活在同一寝室的她们,对于保研和考研道路的选择,也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和偏好。对于宁天一来说,读研是从大学伊始就有了的打算,“一开始只觉得这是工作的门槛要求,后面发现读研对于个人思维层次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大有裨益。”在确立了读研的目标后,她广泛收集信息,客观分析自身优势,最终选择通过考研去往自己心仪的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对于王菲来说,她之所以选择保研,起源是大一时所遇见的一位大四学姐。看见已经保研成功的学姐可以更自主地安排和利用时间,她萌生了要保研的想法。同样,经过高考的洗礼,她深知考研这座大山背后,意味着对人心理和身体的巨大透支与消耗,遂把重心放到对保研的准备上。对于车天莹来说,继续学习她所热爱的法律专业,是她萌生保研想法的契机。“我修读了法学的双学位,也正是在这段学习经历里坚定了我继续法律道路的决心。”而对于罗澄静来说,在寝室升学氛围的影响下,加之本科前三年良好的成绩基础,保研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选择。人生是一场负重的狂奔,需要在每一个岔路口做出选择,虽然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是优秀的她们最终一定会在成功的顶峰相见。“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在恰当的青春里,遇上恰当的对方,是最大的幸运。四个人之间的高度互补和契合是她们成功的必要条件。宁天一有些内向、自我要求严格;车天莹活泼开朗,喜欢充实忙碌的生活;王菲乐于尝试新鲜事物;而罗澄静则是四人中的“智多星”担当。四人性格静躁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擅长自我规划及时间管理,拥有超强的自制力。相互督促,共创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更是养成学霸寝室的秘诀。“每个人肯定都有缺点,我自己也是。但是我觉得自己特别幸运,遇到了这么好的室友愿意包容我,在你大快朵颐的时候为你涮肉,在你遇到困惑的时候和你讨论,在你考前没复习好时和你一起边背边骂。等到要毕业的时候,回顾这四年你就会发现,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东西。”对于即将离开西财的她们来说,最念念不舍的就是214寝。四年太短,在214的日子里,她们相互包容,理解彼此;一瞬好长,每一个欢笑怒骂的瞬间,她们都永远刻在心里。从寝室四人初见时的腼腆,到现在即将各奔东西,四年光阴转瞬即逝,有多少无法释怀、无比珍恋的往事,都只能出没在以后难得相聚时的笑谈中,时间真是最富魔力的东西,它用或长或短的尺度,让本天各一方的四个人默默改变。生命如河流般奔腾,没有一条河流不在孤单而曲折地前行着。若在赴往大海路上遇到同路的朋友,便感激这份幸运,在别离时,也不要忘记自己还是那条一往无前的河流。在最明媚的盛夏迎来离别,这或许是每一个相聚的宿命。214的小仙女们也要再次踏上前方未可知的路。她们倚靠在梦想上,被催赶着启程,在前方迎接她们的,是各自人生,各自灿烂,而身后的214寝,也始终带着一丝初见时的腼腆,整洁、美好、坦率,永远等待她们回家。来源: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本期编辑:李星雨 责任编辑:陈霖瑾

对曰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萨里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研[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一、工作原则1.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基本原则。2. 复试工作要在“三个确保”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稳妥进行。3.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二、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校领导,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组成。2. 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3.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巡查相关工作。三、复试实施方案(一)确定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学校复试工作原则上不早于5月10日开始,一志愿复试一般于5月20日之前完成,调剂复试一般于6月20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于5月20日左右开放)。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确定原则上均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1.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2. 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共15人(其中预分配学硕5人,全日制专硕6人,非全日制专硕4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考生先按学硕、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招生类别分类后,再按初试总分和国家线(总分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分类招生名额1:1划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在相应招生类别一志愿考生中顺延,划定第二轮复试名单,以此类推。3.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三)调剂1.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2.调剂程序要求:(1)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服务系统”,5月20日左右开放)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4)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四)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1. 招生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2.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考生体检工作统一于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五)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远程复试原则上不采用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形式,主要以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并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远程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应充分体现原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拟采用的形式由学院自定。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1)面试程序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④复试(面试)小组提问。⑤考生回答。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⑨紧急处置:远程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3)如需要测试实践(实验)设计能力,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灵活组织。(六)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40%。远程视频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具体比例要求如下:(1)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60%-8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20%)(适用于除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以外的专业)。(2)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50%-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2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百分制)*10%(适用于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招生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并计算复试成绩中各项分值的比例,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四、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1.招生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3.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

格什温

考研初试时间定了!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教育部官网【来源:潇湘晨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