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章节题库模拟试题什么是法硕联考法硕即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考试范围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哪些专业、哪些性格的考生适合报考法硕?具有工科、理科、农科、医科知识背景的考生都适合报考法硕专业。因为法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实务人才,它的根本在于本科其他学科背景与法律知识的融合。比如,法律领域近几年最热的知识产权法就适合工科学生报考,因为知识产权法的技术性很强,涉及专利申报、商标注册等方面,工科学生具备扎实的技术背景,学起来很快,将来可同时处理法律和技术事务,就业前景广阔。不同于一般意义的传统题库,本题库是一种包含高清视频课程的题库,是用“高清视频”和“传统题库”两种方式结合详解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科目的历年真题的题库【题库+高清视频课程(21小时)】。本题库提供传统题库做题模式,包括近年真题及解析,同时也提供2012~2019年真题的高清视频讲解。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历年真题[视频讲解]。精选2010~2019年的考研真题,系统自动评分。学员可以熟悉考试真题的特点,并测试自己的水平。其中,2012~2019年真题提供21小时高清视频讲解,由圣才名师对每一道真题(包括每个选项)从难易程度、考察知识点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解析,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遵循最新《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的章目编排,共分为二大部分四十二章,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及相关考试用书、法律法规对题库试题进行了详细解析。第三部分为模拟试题。根据历年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及热门考点精心编写了3套模拟试题,其试题数量、试题难度、试题风格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基本保持一致,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更多资料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真题解析班(网授)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考研题库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考研题库现推出年费会员业务,只需198元成为年费会员,一年内免费使用万种电子书 !找考研题库就上畅学苑学习网,助您乘风破浪一次通关!
【权威】四川大学2018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课真题及采分点解析业务课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答题注意事项:第一,答题一定要仔细,认真阅读每一道题所要考察得知识点。即千万不要轻易得下结论,一定要从整体来分析考察得知识点,,有时候会出现两种知识点,但是一定要分别哪一个知识点是次要的,哪一个知识点才是它所真正要考察得东西。 第二,做选择题最重要得方法是顺推法,即根据你的记忆从备选答案跳出正确得答案。 第三, 如果你的记忆不够用准确,可以采用排除法,即排除不正确的得备选答案,然后剩下得就是正确得答案。排除法最好与顺推法相结合,准确率更高】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理想途教育论述题答题注意事项提示:第一,一定要审题。首先弄清楚考题所考察得知识点。第二,思维一定要发散,在你所构建得知识体系中找出考察得知识点。 第四,一定要将基础知识打牢。因为多项选择题多数时候是在考察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点得基础得好坏】注意:做选择题得时候一定要看清题意,要求和备选项。确定是单项选择题还是多项选择题。三、简答题(共24分)1.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6分)(原题命中!!)2.简述危害高安全罪的共同特征?3.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4.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陈老师解题采分点提示】1 核心词汇:核心词汇是整个题目的中心,确定了答题的中心思想后,了解我们要回忆哪部分的内容,以及相关的知识点,如果这个正好是你不记得的部分,那就用它的关联知识点来回答。2.名词解释:由题可以看出,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有些同学就只会将那些后果生硬简单的排列出来,觉得做名词解释是多余的。如果你将名词解释一起写出来,一是会给老师一个很好的印象,阅卷老师会觉得这是一个基础知识非常好的学生,所以分数也会给高一点;假如你只是简单的列出了后果,这个答案就会感觉总是缺少一点内容,所以就算你列出了所有的后果,分数也不会很高的。3.分点论述:根据你所列出的点来进行分点论述,即关键词的概念。最后对于各个分解的点进行一到两句上的论述。四.辨析题(共16分)1.辨析“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8分)2.辨析“在我国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8分)【陈老师解题提示】辨析题是2002年新增加的题型,其特点是给出一个小的案例,某一当事人提出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让考生根据某个法律原理和我国的法律规定分析此种说法是否成立。对广大非法律专业考生而言,此种题型具有很大的难度。在准备此类题型时,首先应当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说法确定本题要考察的是哪部分的内容,是继承、合同、物权还是诉讼时效,然后再确定在该部分内容中,它具体考察的是哪一项制度,是代位继承、合同的订立、善意取得,还是诉讼时效中断,然后再根据答题的要求给出答(1).辨析题的答题步骤:(1)该说法错误/不完全正确/正确。(判断正误。通常是不完全正确/错误,但09出现了正确。)(2)该说法反映了……问题/原则/制度。……是指……。 (指出反映的问题并阐述概念。(3)……,从这个角度上看,该说法是正确的。(分析正确的一面)……,从这个角度上看,该说法是错误的。(分析错误的一面或特例)(4)可见,该说法没有考虑到……,因此是不完全正确的。 (总结)由辨析题一般那的答题步骤可以看出,首先一定要表明自己的观点,明确立场,然后接下来开始阐述你的原因,一定要分点论述,如果你没有分点,整个答案看起来会很凌乱。分点作答的优势是思路清晰,然后就是阅卷老师的印象分。因为长时间的阅卷,老师会处在疲劳状态,如果你没有分点作答,也许他会看漏你的答题点,如果因此错失分数,是非常可惜的。如果是分点作答,不仅一眼可以看到你的答案,而且老师会觉得这个学生的思路清晰,很有逻辑,高分自然就轻易到手了。(2) 辨析题的两种类型:(谚语型“白底黑字不可抵赖”“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最难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准备答题:判断对错或者半对半错——结合谚语论述(注:“结合XX理论展开辨析2.在分析论证你自己的观点的时候一定要和之前的简答题一样分点作答。这样能让你的答案在众多的答案中脱颖而出2.小型案例型:类似于大型案例题,但因为不像大案例题一样是分部问的,所以抓住”后,要有个大致的答题模架:-将考察的知识点转化为法律术语-结论归纳,分点作答”等几个部分,以免心里知道如何解答这个题目却没有能够尽量的多拿分。五.法条分析题(共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 本条中的“交通运输后逃逸”如何理解?2)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法条分析题的答题步骤:法条的内容概括——立法目的——基本概念的解释——法律特征(基本上是对概念关键词语的展开论述)——法律后果(难点)——补充完善细节(1)该条是关于..........的规定。(指出条款所反映的原则或制度)(2).........是指……。(阐述概念,如果有法律特征要补上)(3)法律规定..........的意义在于……(这一步非必须,有的话写上)(4)...........的构成条件有…… (列出构成要件或使用情况等)(5).....................表现在①②③或............的法律后果表现在…(指出效率表现或法律后果)六.案例分析题(共30分两题)案例分析题应注意:对于分析题,应该把握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材料给所体现的东西,第二个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第一个材料已经给我们了,应该仔细阅读材料,融会贯通。而第二个主要靠自己平时的知识积累进行阐述。无论是宪法,还是法理,这种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基本原则的会比较多一些,比如法理的司法原则、宪法的平等原则等等,所以首先应该对这两门学科知识点应该有一个宏观的把握,遇到题时,一看便可以知道用那一块知识点来答题,不仅仅是分析题,即便是专业课的辨析题也是这样。既要注意材料中的细节,也要对材料的主旨和中心有一个把握,再综合运用学科知识点扩展。 分析题的考查范围较广,一个材料分析可能包括了多个知识点,因此,考生在复习宪法学时,一定要建立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这样才能在分析题上获得高分。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已经圆满结束,那么今天环球青藤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考研选择题∶1、A和B签订协议,约定两年内B创作一本电视剧剧本,A向B支付50万元报酬c后B将报酬请求权转让给C ()A. 转让通知到达A时,请求权转让B. 合同成立是报酬请求权转让C. A同意时,该请求权转让D.该报酬诘求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2、然后甲(政府工作人员)接受乙的30万元,然后通过妹夫刘某(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然后 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CA、滥用职权罪B、受贿罪C、介绍贿赂罪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请视频的电源,然后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盗窃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3、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获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该定认定为A非法经营罪B赌博罪C开设赌开设赌场罪D诈骗罪4、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然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是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旁系血亲C四代旁系血亲D第五代旁系血亲。考研简答题∶1、(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2、(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3、(民法)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4、(民法)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情形论述∶1、 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2、 试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考研案例分析题∶1、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诈编罪、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情形(立功)2、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变更、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时间、定金双倍返还、违约方不履行合同导致物价上涨,违约方是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备考技巧,报名入口,考研报名时间,考研成绩查询,考研报名费用,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时间等问题,小编会及时更新。希望各位考生都能进入自己的理想考研院校。希望大家能好好复习。取得佳绩。
(一)2019年全日制法律硕士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统一考试在2016年之前,法律硕士分为一月法律硕士和十月法律硕士,其中一月法律硕士(往年考研初试都是在一月上旬进行,改到12月下旬考试是最近两年的事情)就是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录取后转学籍的普通法律硕士,十月法律硕士就是指十月份进行考试的在职法律硕士。在职法硕2015年是最后一年,2016年取消十月在职硕士联考,在2016年9月份,教育部下发文件,将法律硕士区分为全日制法律硕士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就是和本科一样上课学习,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一般都是周末上课或者每年集中几个时间段上课(和之前的在职法硕类似),但是,非全日制法硕也是发双证,即有毕业证和学位证,而之前的在职法硕是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的。全日制法硕和非全日制法硕,招生区分开,比如一个学校是否招非全日制法硕,招多少,相对于全日制法硕来说都是独立的。但是,非全日制法硕和全日制法硕的试卷是一样的,只是届时复试分数线会不一样。所以,非全日制法硕的复习,用书,考试和全日制法硕没有区别。一般而言,非全日制法硕的复试分数线会比全日制法硕的复试分数线低一些,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非全日制法硕更好考一些,当然也不排除有特例的存在。非全日制法硕的产生,将对全日制法硕具有一定的影响,首先因为非全日制法硕也有双证,那么必然会导致部分之前打算考全日制法硕的同学改考非全日制法硕。此外,由于非全日制法硕不占用高校太多的资源,如不需要安排住宿,且每年只是集中授课,而且收取的学费还高,这可能会导致有的高校会给予非全日制法硕更多的招生名额。(二)2019年法律硕士培养将逐步区分研究方向在2016年的法律硕士招生院校简章中,对法律硕士研究方向的描述,几乎都是清一色的“不区分研究方向”,但是,当我们查看2017和2018年年院校招生简章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大量的法律硕士招生院校的简章已经明确给出了自己学校对于法律硕士学生能给予提供的研究方向选择。虽然从那些早已在法律硕士入学后区分研究方向或者选导师的院校在读法硕口中得知,法律硕士分方向的实际意义并没有太大,更多的是增加了一个群体认同,即和您分在同一个方向的同学之间有一个身份归属感,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有大量的基础学业需要完成,特别是非法学的在读法硕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学习法学十四门主干课程,所以能花在所选研究方向上的时间并不多。而且目前国内的法学教育已经很发达,高校老师除带法律硕士外,还得带法学硕士,加上学术研究任务或课题,所以导师的时间也不充裕。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一点,那就是以后法律硕士的培养会更加的专业化,法律硕士的素质也会越来越高。(三)2018年法律硕士名校招生名额有缩减的趋势,2019年将继续从2014年开始,就有学校逐步扩大了推荐免试招生法律硕士的人员比例。譬如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就大幅度提升了法律硕士推免招生人数占总招生人数的比例,而不仅仅是中国政法大学,比如北京大学招220人,其中一半都是推免,中国人民大学也有大量的推免招生。推免招生人数的提升,会降低考试招收考生的比例,这无疑会增加名校的竞争度。但华成法硕也获悉,由于要获得推免入学资格,条件也比较苛刻,比如华成法硕获知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他们都没有通过推免招收到足够的生源,那么本该通过推免招生的计划人数,其没有招满的部分将改为通过国家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来录取,也就是把这名额给各位参加考研的考生。名校还有缩减招生的趋势,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清华大学,清华大学2014年尚且招收100多个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而到2015年却只招收60多人,2016年计划招生又变成40人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最近几年也有类似缩减招生人数的趋势。2016年全国考研报名人数比上年增加7%,总人数177万之众,而其中专业硕士报考人数几乎占50%。法律硕士是传统专业硕士学位,报考人数常年稳定。华成法硕认为,由于全国考研总人数的这个基数在上升,加上法律硕士就业在文科类硕士研究生当中属于较好的一个专业,为此最近几年法律硕士报考人数应该还会有所上升。但是,我们也该了解,2014年年底,教育部一次性增加68所法律硕士招生院校,使得几乎中国有法学院的高校或者说几乎全部的985和211重点大学都有资格招收法律硕士,为此总的招生人数也是上升的。结合以上,华成法硕认为,各位同学以后考名校法律硕士会难,但如果您仅仅需要的是一个法律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者说本着任何学校都能出人才,任何学校都能培养出法律佼佼者的正常心态,那么考取一个不是特别热门的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这也并非难事。(四)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课试题会更加灵活在五年前或者十年前,对于法律硕士而言,大家广为所知的复习方式就是“背背背”,只要把官方书籍多看几遍,多背几遍,都能考个差不多的分数。但是,最近五年来,特别是最近三年来的法律硕士专业课真题已经非常灵活。命题人不会再循规蹈矩的完全去考查重点知识,而是采取凡是考试分析上的内容,无论是否有实用价值,无论相关学说是否在我国存在,都命制题目考查考生,比如2016年法律硕士刑法简答题居然考查“结合犯”,而“结合犯”在我国根本不存在,该概念是日本等国刑法的理论,且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法律硕士考试分析明确说明我国无“结合犯”一说。所以,广大考生必须全面复习,一定要抱着凡是考试分析上的内容都有可能考查的心态全面复习。此外,法律硕士专业课选择题也非常灵活,部分选择题的题目选项在考试分析上根本没有原话,都要求考生对考试分析的相关知识理解了,方能对选项进行正确的筛选和作答。案例分析题和辨析题更是如此,书上根本没有一模一样的内容可以让我们去背诵抄写,都是需要我们理解知识后去利用知识作答。法律硕士命题还有一个趋势,就是反押题。华成法硕说的押题就是押题班那一天的讲义是否能预测到当年的考题,往年能随随便便的预测到多个法律硕士大题,但是最近两年的命题人却突然回避一些从未考过的热门重点考点,而去考查很多考生普遍轻视的考点。所以,最近几年要预测到大题,都需要下一番功夫。当然,或许您看到某些培训班挂着“全部命中大题”、“命中8个甚至10多个大题”,稍微聪明一些的考生估计都不会相信一些押题效果的骗局。很多机构不去要求自己的学员认真打好基础,不去要求自己的学员真正学懂知识点,而是宣传虚假的押题去骗取不懂的考生报名。殊不知很多机构把基础班,练习题班等平时课程都算为押题,大家知道,仅仅一个基础班几乎能把最少90%甚至100%的考点都讲解一次,那么基础班讲义岂不是能预测到100%题目?还有机构自己开了一天的押题班,事后又制作包括大量主观题考点的“补充押题”、“押题补丁”、“二次或者三次押题”等,最后其押题班一个题目没有押到,但其发的包括大量题目的补充押题肯定能押到题目,押几百个大题,能不押到题目吗?而且居然有机构就这样把押题补充欺骗性的宣传自己是“神押题”,丝毫不顾及考生的利益和感受,欺骗考生的手段无以复加。
简容:1、 (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纯正的不作为犯指行为人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的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行为人负有法律明文规定地作为义务一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构成的 前提条件,只有具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才能成立不作为犯罪,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的义 务,就无法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纯正不作为犯罪中的 主要来源,也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二) 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这种不作为能够对于危害结果形成的关键因素。 所谓能够履行义务,是指行为人自身有能力和客观上有条件履行义务,即有履行义务的 实际可能性。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因而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 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也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三) 行为人没有履行该特定义务。在认定有没有履行时,不能简单以行为人的身 体动静为标准,而应以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为标准。(四) 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2、 (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 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 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 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 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 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客体:社会管理秩序。论述:1、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案例分析:甲为索取赌债,伙同乙将王某关进地下室数天,其间,乙在甲的默许下,多次对王某拳 打脚踢,导致王某死亡,之后乙按照甲的授意与王某家人联系,谎称王某被绑架,要求 王某家人支付巨额赎金,同时乙以支付高额报酬为诱饵,唆使其表弟丁去王某家收取绑 架赎金,王某家人报警后,警方设法抓获收取赎金的丙,并在丙的带领下抓获甲、乙。 问题:(1) 甲、乙、丙的行为性质应该如何认定?甲、乙索取赌债,非法拘禁他人,成立非法拘禁罪。拘禁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 的,转化定为故意杀人罪。后,明知王某死亡,依然以此勒索的,构成诈骗罪!同时,乙教唆定收取赎金,定对此不知情,构成绑架罪。综上:甲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但转化定为故意杀人罪;且在诈骗范围内,成 立功犯,故甲乙均为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丙单独定绑架罪!(2) 甲、乙、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甲主犯乙是教唆犯,从重处罚丙配合抓捕同案犯,属于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免除处罚#法硕考研#
试题不是很全,答案没有。后面试题和答案还会持续更新。如果试题或者答案有问题,欢迎大家留言指正。选择题:1、A和B签订协议,约定两年内B创作一本电视剧剧本,A向B支付50万元报酬c后B将报酬请求权转让给C ()A. 转让通知到达A时,请求权转让B. 合同成立是报酬请求权转让C. A同意时,该请求权转让D. 该报酬诘求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2、然后甲(政府工作人员)接受乙的30万元,然后通过妹 夫刘某(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然后 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滥用职权罪B、受贿罪C、介绍贿赂 罪C第6题,甲偷割使用中的髙速公路紧急信息,请视频的电源,然 后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盗窃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3、,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 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获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该定认 定为A非法经营罪B赌博罪C开设赌开设赌场罪Di乍骗罪4、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然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是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旁系血亲C四代旁系血亲D第五代旁系血亲。简答:1、 (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2、 (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3、 (民法)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4、 (民法)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情形论述:1、 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2、 试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案例分析:1、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诈編罪、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情形(立功)2、 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变更、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时间、定金双倍返还、违约方 不履行合同导致物彳介上涨,违约方是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021考研#
2021新年伊始,不少法律专业的小伙伴或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开始抱着民法典狂啃,边啃边嚎:九部法太多了。特别是行政诉讼律师,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刑事诉讼律师,甚至海商法律师,都纷纷感叹破圈了破圈了。考研专业课讲解题库在学盛通学习网试看为什么呢?因为呀我们普通人一辈子最有可能碰上的四个法律问题:民间借贷、买卖租房产、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都在民法典里面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只要碰上与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任何专业律师的出街装备都得是民法典+专业法。那么民法典跟2022的法学考研有关联吗?必然是有的以法硕联考非法学的498和398来说,因为498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大概分宪法、法理学和法制史三个内容,其中分值法理学为重点,占60分左右,宪法次重,学50分左右,法制史40分左右,仍以教材为主。而同时法硕联考专业综合的398就有所变化了,因为它主要方向是民法和刑法,各占一半分值。所以在民法方面,不得不多增加民法典作为参考资料。那么498的题型和知识点分布在历年真题重是怎么体现的呢?我们可以看一下学盛通学习网的历年真题讲解,下面是详细目录一、498法硕联考专业综合(非法学)真题详细讲解视频目录2020—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专业综合(非法学)》真题及详解(共46课时)二、题库目录: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历年考研真题详解(电子书)2022考研还有这些统考课/专业课可免费试看参考: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网授精讲班【教材精讲+考研真题串讲】刘力《公司财务》网授精讲班【教材精讲+考研真题串讲】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807经济法学考研全套题库讲解摘自学盛通学习网
参加了2020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法硕联考的同学应该都被这个“棺材避雨案”想必伤神了。多位考生反映“见鬼”,被网友列入2019年研究生考试中的“槽点”。对于这样出题,小编带你一起解析回顾:文都敏行法硕2020法硕联考真题:甲驾驶一辆拖拉机,中途乙要求搭车,甲同意,并告知车上有棺材。途中下雨,乙进入棺材躲雨,后遇丙要搭车,甲同意。雨停,乙推开棺材透气,丙被吓到,大叫“有鬼”于是跳车,摔成骨折。问丙摔断腿的责任谁承担?A、甲承担责任。B、乙承担责任。C、丙承担责任D、——(不详)对于这样出题,想必是难倒了一大片考生,逻辑很清晰,简短的3行字,通过“棺材避雨案”将法硕中的法考精髓考察的淋漓尽致。文都敏行法硕看看网友们都是怎么为你解析:选A 的理由:拖拉机不能载人,载人后没有立即告知?甲告诉了丙车内有棺材,但是没有告诉丙棺材里有个乙在躲雨。乙已经躺在棺材里,更本就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乙在棺材内,如果追究乙没有告诉丙他在棺材内的责任,不好追究,毕竟如果要乙告诉丙的话,还是得从棺材出来,也要造成丙惊吓,想要丙不受到惊吓,并且由乙来告诉丙的话,那就得乙先告诉甲,甲再告诉丙棺材有人,丙才有准备,并且,甲没有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选B的理由:掀开棺材盖是直接原因导致。乙仅仅是因为下雨而搭车,个人行为因为下雨大而躲进棺材,更是导师丙“跳车”的直接原因,所以乙承担责任。选C的理由:跳车是个人行为,且棺材是否有人是成年人应该具备的认知。丙自己承担,因为丙搭乘甲的车,并没有向甲付出代价,甲没有享受权利,也不用承担义务。另外与棺材同乘车,应该有意识、生活经验接受棺材里有人。其实,以上的所有理由都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在真实案件中会根据当时不同的情景、不同的地方法院,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都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文都敏行法硕“一切认识源自生活”,其实考题中所出的该题,通过网友发现该故事案例源自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如下:2006年9月29日上午9时许,河北省阳原县农民杨奔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给一村民拉石头盖房,顺便给别人捎了一口棺材。车走到半路,突然天下起了倾盆大雨。原先在车厢里坐的7个农民全都挤到了驾驶室里。这时,路边出现一青年小伙子拦车搭乘。司机让他上了拖车,并告诉他拖车上的棺材是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青年人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掀起棺材盖钻进棺材里边避雨。文都敏行法硕走了几里路后,又路遇一名村妇拦车,司机杨奔见这名妇女也被浇成了落汤鸡,于是就让她也上了拖拉机后面的拖车。因为司机知道拖车上还坐着个青年人,再加上雨下得太大顾不上多说话,所以,就没向那名妇女讲清拖车上的棺材里没装着死人,请她不要害怕。上车后,见拖车上放着口棺材,村妇虽然有点胆怯,但也顾不了别的只管向拖车上爬去。走了一阵子,躲在棺材里边的男青年想看看雨是否停了,于是,他将棺材盖推开伸出头来。此刻,村妇见棺材里钻出一个大活人来,以为是见鬼了,便大喊一声“有鬼!”接着就往飞奔着的车下跳去。结果被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道路交通伤人事故,死者家属把拖拉机车主和那男青年同时告上了法庭。文都敏行法硕此后,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罕见的案子。庭审中,原告称,拖拉机司机杨奔未告知死者拖车棺材里装的是活人,小伙子突然从棺材里探出头来,才把人吓死。杨奔称,我们怕她被大雨淋坏,好心让她上了拖车,并不知道男青年钻进了棺材,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男青年称,他从棺材里探出头来不是存心吓唬人的,只不过是想看看雨停了没有,并不知道拖车又上了个妇女,所以该村妇的死与他无关。文都敏行法硕法院审理认为,拖拉机司机杨奔存在明显过错:驾驶室超员,拖车上人货混载,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且造成伤亡事故,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男青年已经看到车上放有棺材还硬要乘坐,违反了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他钻进棺材,确实不知道拖车又上了人,虽然无过错,但其行为造成了一定后果,也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死者该村妇乘坐人货混载的车,同样违反了交通法规,也有过错。经计算,死者应得到各种赔偿共计67645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奔承担70%的47353.15元、死者承担20%、被告青年自愿承担10%。宣判后,原、被告都表示服判。当然参与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法律硕士联考的同学可借此案参考丙摔断腿的责任归谁。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的是()A.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领域之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应适用于我国刑法B外国人在我国领域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按照我国刑法C 缺失D.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但依 然按照我国刑法【解析】无2. 下列对于犯罪形态,表述正确的是()A.间接故意犯罪可以存在未遂状态B.在犯罪预备阶段可以成立犯罪中止C.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应认为犯罪既遂D.准备用于犯罪预备行为的工具认为是犯罪预备【解析】本题选B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没有,所以A不对;B 正确,是预备阶段的中止;C自动放弃的,可能是既遂,但同样还可能是中止甚至未遂, 所以不应直接定既遂,该选项错误!3. 甲(15周岁)实施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是()A.为勒索财物绑架同学,将其打成重伤B.打破汽车玻璃,拿走贵重物品C.积极参与表哥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D.燃放爆竹不慎引燃邻居家,造成邻居财物损失的【解析】本题选A14-16周岁只对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B盗窃、C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D失火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注意:A为勒索财物绑架同学,将 其打成重伤,定故意伤害罪!简答题:1、 (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纯正的不作为犯指行为人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的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行为人负有法律明文规定地作为义务一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构成的 前提条件,只有具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才能成立不作为犯罪,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的义 务,就无法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纯正不作为犯罪中的 主要来源,也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二) 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这种不作为能够对于危害结果形成的关键因素。 所谓能够履行义务,是指行为人自身有能力和客观上有条件履行义务,即有履行义务的 实际可能性。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因而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 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也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三) 行为人没有履行该特定义务。在认定有没有履行时,不能简单以行为人的身 体动静为标准,而应以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为标准。(四) 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2、 (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 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 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 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 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 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犯罪客体:社会管理秩序。法条分析:(刑法)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1. 如何理解被胁迫参加犯罪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这个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指的是:行为人在他人对其施加精 神强制,处于恐惧状态下,不敢不参加犯罪。刑法”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的认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在刑法上是这样认定的:1. 犯罪是违背本人意志的,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下不自愿作出的行为.2.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1) 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2) 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3) 行为人人身受到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2. 如何理解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 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 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 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 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3. 如何理解免除处罚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当其犯罪情节轻微,不 需要判处刑罚时,只给予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的适用,从严格意 义上讲,它不属于量刑的范畴,它是相对于裁量刑罚而言的,对犯罪人裁量刑罚和对犯 罪人不适用刑罚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所以,我国刑法在“量刑”一节中未规定免除处 罚的制度,而在“刑罚种类”这一节中做了规定。案例分析题:(刑法)王某在一中学门口等红灯,看到一人(甲)拎着书包一路奔跑,一人(乙)在 后面追赶,并喊着,你给我站住,王某以为是抢劫,遂一踩油门将甲撞倒在地,并致其 重伤。1. 假如确认甲是抢劫,那么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特别防卫要求是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本处并未严重危机人身安全, 属于防卫过当。2. 假如甲和乙是同学间的打闹,那么王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要求针对不法侵害行为,甲乙是同学间的打闹,不是不法侵害行 为,所以不是正当防卫。#法硕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