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天起举行,受在职研究生首次纳入统考的因素影响,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数大幅增长,共有201万考生参加了考试。今年在考试纪律方面,在校生作弊或被开除学籍。报考人数比去年增长高达20%近十年来,每年考研的报名人数均在120万以上,到2016年达到了177万,今年比去年增长达到20%,其中,在报名考生中,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占比明显,北京、江西报考人数占比达到13.1%、10.7%。但同时专家也指出,今年是因为把在职的研究生纳入统考之后出现的大幅的反弹,而非考研报考实际人数增加。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 陈志文 :比如说北京总体增长是18.9%,总人数达到28.9万人,但是剔除掉在职的只有25.1万人,比去年增加了不到一万人。考试“弃考率”连年居高不下据统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考试竞争度、录取难度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录比持续走低,这就意味着考研的录取几率相应提升。此外,考研弃考率居高不下,多地弃考率超过10%。专家也指出,弃考原因多数为找到合适工作后弃考,难以坚持漫长的复习过程等等,也不难看出,一部分考生把考研当作了就业选择的“备胎”。同时专家也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计划,不要盲目跟风。记者观察:哪类大学生更偏爱读研?今天201万考生参加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那么,什么样的大学生更偏爱读研?什么样的本科毕业生更易选择读研?我们先来看一组调查数据。女生读研比男生读研高出3.3个百分点据统计,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就在国内读研的比例为13.5%,其中,选择读研的女生比例为15.2%,比男生高出3.3个百分点,除了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中,读研男生比例略高于女生。其他主要学科门类都是“女高男低”。读研比例最高是医学最低管理学另外,在2015届主要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生中,读研比例最高的是医学,最低的是管理学。其中有27%的学生选择跨专业读研。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 陈志文 :管理学专业考研的学生比例比较低,我觉得值得我们思考,管理专业本身并不是适合没有管理专业经验的人去读,所以美国的高校在本科层面基本没有本科专业,只是在硕士层面设置管理专业,但是我们的本科设置了大量的管理专业,我觉得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央视记者 柴丹枫 郝亮)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都有哪些?小编带大家一起看全名单↓↓↓注:本文转载自微言教育。往期精彩 研究生读得好,人生就像开了挂一篇论文可以有多少名作者?Nature:6万!嫌导师给你发的少?你可能不知道导师赚钱有多难!▼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更多资源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
近来天气变化无常,阴晴不定,着实让人捉摸不透,烦恼不已。带伞还是不带?穿多还是穿少?但在今日,这些都不重要了!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有(dou)喜(shi)讯(tao)啊(lu)!什么喜讯?什么?你还不知道?那就是深大2017年研究生招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再创新高!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平稳顺利结束:今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硕士招生计划规模:学校每年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已是本科招生规模的40%,成为学校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一个重要标志。报考热度持续不减2017年是教育部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第一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优质生源加速向名校集中,地方高校吸引优质生源的难度加大,许多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特别是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在此不利形势下,深圳大学通过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等有效措施,报考持续火热,上线人数达到3232人,超过招生简章计划73%,同比增加13%,非全日制报考人数/拟录取人数达614%,上线人数/拟录取人数达200%,成为地方高校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生源质量持续提升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中,本科毕业于硕士授权单位的比例从2014年的68%增长到2017年的83%;本科毕业于推免权单位的从2014年的44%增长到2017年的70%。今年共接收推荐免试生(保送生)430人,较去年增长10%,占录取全日制考生人数的20%,超过许多211高校。接收人数与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本科毕业生推免指标比为3.44,继续保持全省高校第一。深圳大学成为优质生源竞争力最高的地方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不仅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也是各高校科研竞争力和学科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生源质量的持续提升,不仅是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成就的重要体现,也将更有力地支撑高水平大学建设。选择了深大的学霸们,谢谢你们相信深圳大学,选择深圳大学~【撒花~.jpg】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再创新高这一喜讯发布后,深圳广电集团人气节目《第一现场》立即进行采访并在当晚的深圳都市频道中播出。此外,光明网、人民网、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晶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都市报、南方教育时报、深圳英文报及网易新闻频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等主流媒体也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光明日报↓金羊网↓于是,蜜汁彩蛋来了~还等什么呢,快戳视频看看深大研招的风采吧~↓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的视频剪辑↓动静相宜才最佳,第一手的现场采访图片奉上~(猜猜哪个是研招君?)直播ing认真回答的男纸最是帅气~准研究生采访ing~外面还下着暴雨,记者朋友们辛苦啦好啦,就让我们带着这个喜讯,迎接新的一天到来吧!各位,晚安咯~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校对:王涛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北京工商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庆科技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中国民航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临沂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昌工学院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小e综合整理)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方面,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80.5万人,在学研究生263.9万人,毕业生57.8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761.5万人,在校生2753.6万人,毕业生735.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82.4万人,在校生1592.5万人,毕业生496.9万人。普通高中招生800.1万人,在校生2374.5万人,毕业生775.7万人。初中招生1547.2万人,在校生4442.1万人,毕业生1397.5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766.6万人,在校生10093.7万人,毕业生1565.9万人。特殊教育招生11.1万人,在校生57.9万人,毕业生6.9万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600.1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8.3%。数据显示,2017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7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2%,其中基础研究经费920亿元。全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共安排42个重点专项1115个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共安排454个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资助43935个项目。截至年底,累计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50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3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17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276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累计设立5支子基金,资金总规模247.2亿元。全年境内外专利申请369.8万件,授予专利权183.6万件;PCT专利申请受理量为5.1万件。截至年底,有效专利714.8万件,其中境内有效发明专利135.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8件。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36.8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3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7.7%。从近几年的报考数据来看,报名人数呈现出上升的态势。2017年201万人报名,比2016年增加了24万;2018年报考持续走热,报名人数大幅上涨至238万。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依然紧缺;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整体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研究生人群深造的需求高涨,而在职一类并没有将工作与学习完全隔离,因此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人数也占据了很大的比重,由此可推测考研热度不会降温。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名单中涉及江苏两所高校,常州大学增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盐城工学院增列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 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 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 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编辑:付静审核:王海超
中国日报3月27日电(记者 邹硕)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通知》中对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进行了公布,经各省推荐和材料核查,进入专家复审程序的新增博士点1429个,通过复审和公示的655个,通过率为45.8%。据介绍,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评审、审批经过了省级学位委员会制订申报指南、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七个步骤。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此次学位授权审核从条件标准、政策导向、专家机制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严格把关。从审核结果看,把关是严格的。一是从通过率看,经各省推荐和材料核查,进入专家复审程序的新增博士点1429个,通过复审和公示的655个,通过率为45.8%。通过的博士点中,原有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283个,完全新增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只有372个,通过率仅为33.4%,也就是三个中才能选出一个。二是从新增总量上看,目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401个,完全新增的博士点372个,平均下来一个单位还不到一个点,属于正常发展范围。三是从对现有授权点的影响看,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后,由于学科口径扩大,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范围内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再保留,升级了283个一级学科学位博士点,则对应减少了3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编辑:齐磊 黄河流)
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80.5万人。一时间,研究生教育招收人数超80万成为热议话题,引起了众多关注,特别是正在准备2018年复试的考研人及家长和正在着手开始准备2019年考研的广大考生及家长。不少人觉得,研究生教育进入大扩招时代,研究生再次面临贬值!事实到底如何呢?一、公报提供的2017年招收的80.5万研究生是一个总的概念,并非单纯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也不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数据,而是包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一个总数。公报的用语是“研究生教育招生80.5万”,这是一个标准的用语。这个用语与我们日常说的“研究生招生”不是一回事。普通大众日常用语的“研究生”通常是指“硕士研究生”,“考研”是指“考取硕士研究生”。而公报的标准用语是指中国内地整个研究生教育体系的招生总数。研究生教育,既包括硕士研究生招生,也包括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既包括全日制,也包括非全日制,绝非我们普通大众日常所说的和所理解的“研究生招生”指是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研究生教育招收80.5万人,里面的构成怎样?1、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估我们知道,博士生的招收单位主要是985高校和各大科研院所,其他单位招收规模较小。下表是2016年主要985高校博士招收人数前十名统计表。2016年985高校招收博士人数前十名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研究生招生66.71万,其中硕士招生58.98万,中间的差额就是当年博士生招生的人数,为7.73万。根据这个“标尺”,考虑2017年不少大学和科院院所博士招生人数有小幅度增加,预计2017年博士生的招生人数与16年基本相当,估计大约8万人左右。2、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数量估计同样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研究生招生总数58.98万,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为51.7万,故2016年的非全日制招生人数约为7.3万人。由于2017年是把非全和全日制开始并轨招生的第一年,以往的非全考试是在每年10月,并轨招生使得非全的考试时间延后两个月,使得非全的报考人数相比2017年有大幅度增长,根据消息显示,很多招生单位也加大了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力度。此外,不少地方高校和普通211学校从2017年开始对某些专业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特别是专业硕士的非全研究生,很多学校2017年开始从无到有,且招生规模不小。比如热门的经济管理类,金融硕士非全、会计硕士非全等等,招收数量某些学校甚至达到了全日制的一半。虽然无法具体统计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但也可以做一个初步的预估。参考多种数据初步估计,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全国招生规模预计超过10万人,大约10到12万之间。3、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估计有了上面的估计数据,2017年的全日制招生规模就一目了然了。总数80.5万扣除博士招生人数和非全研究生人数,粗略估计为60到62万人之间。相比2016年的51.7万,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确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这种情况是不可持续的,一时的特殊情况,不能说明研究生招生就进入了大扩招时代。三、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会怎样?2017年研究生扩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通过初步调查显示,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大户的985高校的全日制招生在2017年并无明显增长,只有少数规模很大的部分高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有较大增长,比如山东大学。真正导致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大增的是很多地方普通院校和少数普通211,在2015年前后突击申请增加了不少研究生招生点,并在之前的试运行后集中在2017年开始大规模扩招。而这种扩招显然是不可持续的。2018年相比2017年,尽管考研的报考人数增加了37万,从2017年的201万增加到2018年的238万,但招生规模不会因此水涨船高,近期反而多省份公布了不少高校撤销了部分硕士点的新闻。所以,预计2018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基本与2017年持平,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60万到62万之间。以上为小编看法,你怎么看呢?配图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