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举行广大考生为了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确保考试顺利完成要自觉执行哪些防疫要求呢?和小布一起来看看!1、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2、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考试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确保本人能够按时参加考试。3、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在现居地或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保证能够按时参加考试。4、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监测一是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须准确填写《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并在进入考点时提供本人《健康监测卡》。同时,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按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规定,以及地方政府防疫要求,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二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吉林省各考区已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向本考区所属考生发布了疫情防控提示,广大考生要及时查看站内信内容,自觉遵守考区工作要求。从考前7天开始,所有考生须随时查看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者状态。如果二者状态异常,即非绿色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到达或途经”地区显示红色字体(表示考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按照考区考试机构在研招网站内信发布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核酸检测,并在进入考点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5、做好熟悉考场准备考试前一天,考生应按照各地报考点、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熟悉考点、考场,接受入场检查,熟知考试规范和疫情防控流程,为正式参加考试做好充足准备,从容应考。避免考试当天因入场流程不熟悉、接受防疫检查准备不充分耽误考试。6、积极配合做好入场检查考生需自备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提前准备好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健康监测卡》,并主动接受入场查验。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计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封存到手机袋中,标注个人信息,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试疫情防控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按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执行。考试前请考生继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各报考点当地政府、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可能会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随时调整防疫组考措施。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长春发布编辑:潘星卓责编:陈思秀监制:董馨
央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央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规定》明确,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在规范调剂工作方面,《规定》明确,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此外,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新闻》记者杨宏报道说,为了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布了《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研究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打折扣”的原则。条例强调,招生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与本科毕业的学生相同的学术能力。法规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考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州政府组织,重考由招生单位组织。初步考试的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包括联合考试),个人考试和推荐免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招生单位对其他考试科目设置题。个别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候选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注册要求。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由国家统一考试题选择。推荐免试是指将部分高校根据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确认为免予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评估的assessment选方法。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明确,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我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分级参考(指南)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教育国家机密的范围。该法规提出,研究生有两种学习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有两种就业类型:有针对性的就业和非有针对性的就业。有针对性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方法进行雇用。
丨来源:微言教育微博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巩悦悦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
点击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不一样的考试升学资讯!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次《规定》相较于2020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1.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2.专业调剂部分。《规定》指出,“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20年的规定为“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可见今年进一步严格了调剂工作。3. 复试录取人数上限算法有变化。《规定》指出,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2020年为“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经济类综合能力为新增统一命题科目,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5.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规定》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6.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7.将联合考试纳入全国统一考试分类,不再单独列出。如2020年《规定》中提到的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在2021年《规定》中统一称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最后,大家比较关心的学硕、专硕和非全的相互调剂部分,在2021年的《规定》未发生变化,仍为“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非全日制招生对象仍为“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喜欢的朋友欢迎多多关注、点赞、收藏和分享哦,有你们的支持,我们才能更有动力!声明:本文内容为“指南针升学”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内容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作者及时更正。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11月26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力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关键环节,切实把考试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疫情防控,优化考场安排,加强防疫培训教育和演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强化安全保密、组考管理,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要强化联防联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专项行动。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宣传解读考试招生政策。要严格复试录取,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来源:教育部】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杨虹报道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规定强调,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规定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规定明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定提出,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