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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10月10日开始青春期

海南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10月10日开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8日消息(记者 黄婷)9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海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此外,此次报名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至11月9日,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网上确认步骤及要求完成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系统网址及二维码、网上确认流程、网上确认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及上传材料的标准,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各报考点及研招网网报公告。海南省共设6个报考点: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海南医学院报考点(代码4606)和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代码4607)。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考点。各报考点联系电话: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0898-23301700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0898-66251735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0898-65893907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0898-88650027、88650792海南医学院报考点:0898-66895588、66893610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0898-66290636、66293120、66293121报名更多事项见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http://ea.hainan.gov.cn/ywdt/ptgkyjszsb/202009/t20200918_2853138.html)责任编辑:王焕焕【来源:南海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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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设12个考点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6日开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4日消息(记者 黄婷 实习生 王春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24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此次考试公告,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注意事项。公告指出,海南省共设有12个考点,分别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考点、海南大学儋州校区考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考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考点、海南医学院考点、海口市第二中学考点、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考点、海南省农垦中学初中部考点、海南中学高中部考点、海口市第一中学初中部考点、海口市第七中学考点及海口市第十中学考点。省考试局提醒,考前,考生须按照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告的《海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要求,自行领取海南健康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熟悉考点、考场安排情况。另外,要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面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生须知以及特别提醒等其它注意事项。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尽量早出发,以免路上堵车。【来源:南海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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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5日开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日消息(记者 黄婷) 11月2日,省考试局发布公告指出,海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于2020年11月5日8:30至11月9日17:30进行。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确认信息,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此外,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2:00。省考试局提醒,我省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将在网上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网上确认系统建议使用手机端进行操作。考生网上确认步骤及要求如下:1.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2.认真阅读网报公告。3.认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核对网报信息,并进行确认。(注:考生如发现网报基本信息有错误需要修改,请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报考点进行修改)5.上传准考证相片6.上传身份证相片7.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8.上传资料以下选项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1)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上传学生证)。(2)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学生证)、户口本中显示有本人姓名页面(公安部门盖章)或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3)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须上传:【海南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中显示有本人姓名页面(公安部门盖章)。【非海南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及在海南省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还须上传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8)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各报考点联系电话: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0898-23301700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0898-66251735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0898-65893907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0898-88650027、88650792海南医学院报考点:0898-66895588、66893610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0898-66290636、66293120、66293121【来源:南海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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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博士还可以报名,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开始!

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一、招生规模海南大学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8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名),目前公布的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二、招生学科招生学科见《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2014年06月05日 19:40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近日,一名考生将海南大学诉至法院,称该校在今年的博士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录取方法与招生简章不符,录取结果有失公平。据悉,这是海南省第一起博士招生诉讼案。这名雷姓考生称,他今年5月报考海南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刑法学方向,初试成绩第一,复试综合成绩第五,但海南大学法学博士拟录取的7名考生中有3名综合成绩比他低,这令原以为能顺利录取的他感到失落和“不解”。雷姓考生说,《海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法学院法学博士五个研究方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海洋法、刑法)计划录取5人,其中招录在职博士1人,没有规定每个具体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简章称:“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是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按招生简章的规定,我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五,在职博士考生中排名第一,得知自己的成绩,我以为肯定能被录取。”雷姓考生说,可录取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也十分气愤,就此,他向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提出了申诉。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在一份正式回复中称,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以一级学科成绩(初试)确定进入复试阶段分数线,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考试成绩(复试和面试)录取的,不同的二级学科复试考试科目不同,因此复试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二级学科的分配与海南大学学科发展方向、师资力量和资源平台密切相关,尽管雷姓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在职博士考生第一名,但在刑法学方向是第二名,之所以录取在职博士成绩第二的李姓考生,是因为第一志愿填报海洋法学方向的只有李姓考生1人,考虑到在职博士只能录取1人,因此无法录取雷姓考生。雷姓考生认为海南大学的这份解释与招生简章有明显出入,招生简章中并没有规定每个具体专业方向的招录人数,且复试成绩公布后,曾有老师给他去电,指出在职博士只能招录1名,他和一名李姓考生需有一人改报全日制法学博士,以便都能顺利录取。“考虑到我在在职博士中成绩排名第一,应该可以确保录取为在职博士。”雷姓考生说,他没想到最终是以每个专业方向的报名情况来录取,海洋法学方向最终录取了2人,另一名考生系调剂,“海南大学在调剂时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而是录取了比我成绩低的考生”。在递交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状中,雷姓考生请求法院判令海南大学重新公布2014年法学博士录取名单。目前,海口市中院正在审查起诉之中。对此,有专家指出,近年国内已发生多起博士招生诉讼案,博士录取机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海南大学在今年的博士录取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还是考生对招生简章解读有误,这需要有关方面的详细调查,这一事件也说明,国内高校博士招录工作的关键细节,急需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增强透明度,以免对考生造成负面影响。(记者赵叶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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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6837280,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anu.e.cn 查询。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区、市)录取。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等农林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 5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六)学校有15个专业按7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学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第五章 其他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第二十三条 2020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校区安排等信息见附件。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农林类专业,学校设立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林学,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录取到园林、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学校网址:http://www. hainanu.e.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http://bkzs.hainanu.e.cn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E-mail : zsjyc@ hainanu.e.cn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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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信息

海南师范大学【考朋调剂】#海南师范大学#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信息,以下专业接收调剂考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学(思政)、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教育管理、特殊教育、体育学、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应用统计、学科教学(数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化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生态学、学科教学(美术)、美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学科教学(物理)、物理学、电子信息(光学工程)、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日语笔译、学科教学(音乐)、音乐、现代教育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海南师范大学大部分专业需要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大部分专业需要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均需通过“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组织预调剂,不受理任何电子邮件或纸本形式的申请。有意向申请调剂的考生可关注考朋网最新信息。#考研调剂# #考研# #考研复试# #2020考研# #考朋调剂# #考研# #考研成绩公布# #国家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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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考上海南大学研究生,半年后被取消学籍!他把学校告了,结果……

海南大学一研究生因提供的入学资格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被海南大学取消研究生学籍,该学生不服海南大学的处罚决定,将对方告上法庭。▲网络配图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郑××的诉讼请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2018年6月8日签发了海大研字201801097号《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内容为:“郑××同志:经审核,你的报考条件及考试成绩均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现录取你攻读我校2018级农业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凭本通知书于2018年9月2日到我校报到。”郑××于2018年9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后进入海南大学就读。海南大学在郑××入学后对其进行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认为郑××提供的入学资格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2月18日作出32号《通知》,决定取消郑××的研究生学籍。郑××对海南大学取消其研究生学籍的决定不服,遂将海南大学告到法院。庭审中,被告海南大学辩称,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郑××在2018级新生报到时提供的录取资格材料中,专科毕业时间为2018年6月,未达到专科毕业2年方可考试要求;本科自考毕业证经查系伪造。另查明,原告于2018年11月向被告提供一份印有“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及“河南大学”印章的自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被告将该自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发到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核实,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一份证明表示原告的自学本科毕业信息不属实,毕业证书不是由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海口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在查明原告存在入学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事实后,对原告作出取消研究生学籍的决定。首先,若原告是以高专毕业生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话,其高专毕业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报考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符合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方可报考的条件要求;其次,若原告是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话,其自学本科毕业信息不属实,毕业证书不真实,存在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形。上述两种情形皆符合作出取消学籍的条件,被告据此经过复查后,依法取消原告的学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与4名女子谈恋爱,海口一男子骗了90多万!背后原因令人气愤…… 2020-09-18事发海口!23岁男子装修时突然倒地,疑触电身亡! 2020-09-18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吴佳穗(封面为网络配图) 丨 编辑:林胖墩领导说了点1个3毛戳1朵5毛小编工资全靠你们了【来源:海南特区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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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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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考上海南大学研究生,半年后被取消学籍!他把学校告了,结果……

海南大学一研究生因提供的入学资格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被海南大学取消研究生学籍,该学生不服海南大学的处罚决定,将对方告上法庭。▲网络配图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郑××的诉讼请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2018年6月8日签发了海大研字201801097号《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内容为:“郑××同志:经审核,你的报考条件及考试成绩均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现录取你攻读我校2018级农业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凭本通知书于2018年9月2日到我校报到。”郑××于2018年9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后进入海南大学就读。海南大学在郑××入学后对其进行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认为郑××提供的入学资格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2月18日作出32号《通知》,决定取消郑××的研究生学籍。郑××对海南大学取消其研究生学籍的决定不服,遂将海南大学告到法院。庭审中,被告海南大学辩称,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郑××在2018级新生报到时提供的录取资格材料中,专科毕业时间为2018年6月,未达到专科毕业2年方可考试要求;本科自考毕业证经查系伪造。另查明,原告于2018年11月向被告提供一份印有“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及“河南大学”印章的自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被告将该自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发到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核实,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一份证明表示原告的自学本科毕业信息不属实,毕业证书不是由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海口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在查明原告存在入学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事实后,对原告作出取消研究生学籍的决定。首先,若原告是以高专毕业生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话,其高专毕业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报考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符合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方可报考的条件要求;其次,若原告是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话,其自学本科毕业信息不属实,毕业证书不真实,存在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形。上述两种情形皆符合作出取消学籍的条件,被告据此经过复查后,依法取消原告的学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与4名女子谈恋爱,海口一男子骗了90多万!背后原因令人气愤…… 2020-09-18事发海口!23岁男子装修时突然倒地,疑触电身亡! 2020-09-18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吴佳穗(封面为网络配图) 丨 编辑:林胖墩领导说了点1个3毛戳1朵5毛小编工资全靠你们了【来源:海南特区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隆撒

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