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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18年军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政策解读)

点击上方“人民武警”可订阅哦!联合发布声明经军队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授权,以下信息由“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微信平台联合“军报记者”“中国军网”“解放军报记者部”媒体矩阵、“中国军视网”“人民武警”“一号哨位”等网络媒体同步发布。为确保政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任何媒体转载时不得修改或裁剪图片。合作发布事宜,请联系“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平台。—— END ——

狼群之

“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10月31日截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已经陆续公布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教育在线整理了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变化趋势,为广大学子提供参考!    首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共42所,连续两年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完整数据的高校23所。从上图公布的数据看,仅有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4所高校减少了2018年招生计划,其中武汉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减少3.9%,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削减了一半,达到56.4%。  本次统计发现,共有10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增加了招生计划。今年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比2017年增加1700人,增幅达到34.7%。其它9所高校根据去年的实际招录人数对今年的招生计划进行了微调。    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共有95所,连续两年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完整数据的高校有43所。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计划中,28所高校增加了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所高校招生计划与去年持平,减招的高校仅有5所。从上图看出,除了中国科学院大学,其它研招单位2018年招生计划保持在小范围内波动。

呆头鹅

2019考研:75所院校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i考研党们,说好的帮你们盯着招生简章的事儿,小编可没有食言~看看上面的考研流程到哪了,时间过得真是飞快,又有好多好多院校所学校的招生简章更新了,配合之前整理的学校食用效果愈佳(这75所学校的招生简章已发布!!!)然而,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小编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怎么使用招生简章。小编来给你划下重点:首先要看报考专业的招生人数、学费、学制等。这个一般在招生专业目录里。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对目标院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助于评估院校难度以及经济压力。其次是关注考该院校、专业的条件要求。尤其是对于同等学力,以及跨考的同学来说,报考条件非常重要。比如,武汉工程大学就明确表示了,会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一定要注意,因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导致无法录取,后果可是自负的。最后是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专业课的参考书目等。这个不用多说,有了参考书目,复试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性,能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如果还没公布,可以参考18考研的,一般不会出现太大变化。(老规矩:根据发布了的官方信息去找到对应的院校官网,记住一定是官网,找到对应的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当然,也有大量的有用的信息可以找到,比如考试大纲,历年的考试题目,具体还是要看院校那边工作人员勤不勤快)招生简章意味着已经正式进入考研的流程了,之后的考试大纲、考研预报名、缴费等等超重要的考研流程,好了,记得有问题直接问我!

凌曙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研究生调剂近1500名考生原报考的哪些高校?

对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来说,近来最大的新闻莫过于被美国列入特殊名单,进入被美国禁止进行商业交易名单的序列,这说明哈尔滨工程大学的某些特殊专业的研究还是具有国际水准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本身属于工信部的高校,性质与普通高校本身差异很大。校址的前身又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哈军工。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他系(部)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在“哈军工”原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也是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2年,获批建立研究生院;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种,哈尔滨工程大学共有22个学科上榜,2个A级,13个B级,7个C级。其中最高评级为A+级,船舶与海洋工程。A-级,控制科学与工程。B+级,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程大学每年的硕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大约在2000人左右,2020年赶上扩招的风,估计会有所扩招,但规模不会太大,由于学校目前没有发布具体数据,我们就不再这瞎猜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总共超过2000人,其中有接近500人处于缺考状态,因此导致有些学院有组织了第二次复试啦!因此,这1500+的人数,是包含两次调剂的。对于调剂的考生,录取率大概有多高呢?应该说还是不错的,至少在50%以上,很多专业调剂生的录取比例都在80%以上,说明哈尔滨工程大学比较重视调剂考生。那调剂考生都来自报考的哪些高校呢?我们一起来看看。调剂的参加复试的大约1500名考生来自全国108所高校,包括34所原985工程高校,38所原211工程高校,调剂人数最多的是报考同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参加复试的调剂人数高达223人,其次为报考天津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的考生。同行业的北航和北理工选择调剂到哈工程的到不算多。来自985工程高校的调剂考生达到1148人,占调剂考生的75%以上。报考211高校的调剂考生来自38所高校,调剂人数达到256人,占比超过16%。调剂人数最多的报考211工程高校是来自北京邮电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还有校内有32名考生选择的是校内调剂。调剂211高校来自报考的国内主流较为知名的211工程高校。还有102考生来自36所其他高校,其中5所一流学科高校达到34人(占三分之一)。一流学科高校中调剂人数最多是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校调剂最多的是山东师范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分别达到9人之多。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调剂考生报考高校主要来自东北地区,达到395人,占比超过四分之一,其次是华北地区,达到302人,华北地区的主要输入是北京地区的高校(达到194人)。其次是华东地区,调剂报考考生294人,中南地区考生228人,西南地区166人,西北地区121人。对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的调剂考生构成,你选择调剂并参与面试了嘛?说说你的过往经验,顺道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哈尔滨工程大学的毕业生出路咋样?(就业大数据:211工程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大数据)。你会推荐这所高校吗?欢迎您在下方留言参与互动

无道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考研预报名明天就截止了,同学们都报名成功了嘛?预报名的确切时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有一点要注意,缴费完成后要注意这些,并不一定报名成功!系统收了我的钱却不帮我办事儿...支付成功后报名界面却显示未交费!!我该怎么办呢?在线等,挺急的??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再次进入系统查看是否欠费,没有欠费即表示缴费成功;如果重复缴费了,可以尝试申请退款。报名成功后,会生成一串9位数字的报名号。看到报名号之后,即算报名成功。大家支付完成之后千万不要急着关闭界面,在确保看到报名号之后才算真正报名成功。9月份各大高校陆续出招生简章,今天来看一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应届定向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3.我校大气科学类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报考定向),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填写并按要求提交《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栏中下载)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确认。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专业代码1351开头的艺术学科(专业学位)仅有指定考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现场确认、初试地点均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作弊等所受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4.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仅在各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7.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我校部分硕士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具体专业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9.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现场确认要求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2)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图像信息;(4)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及移动电话,后期复试通知、调档函寄送、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将通过登记的通信地址及电话寄送或通知。(5)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各方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参与考试。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五、初试(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0年5月),遗失不补。(二)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五)考试大纲及命题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二(201、204)、俄语、日语、数学一、二、三(301、302、303)、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及法律(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命题工作及考试大纲由我校统一组织和公布。(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六、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及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核具体方式为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具体时间及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七、学费、学制与奖学金(一)学费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以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为准。(二)学制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三)奖学金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八、招生计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2020年,我校无锡研究生院拟安排200人左右,具体专业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中备注的专业。2020年我校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硕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九、其他1.我校研究生院网址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3.报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本人及定向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调取考生个人档案。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若2020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也将相应调整,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

大原

2020年科研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分析:基础学科和传统工学招生多

本文根据研招网和中国教育在线研究生招生报名查询系统的数据来分析2020年科研院所的硕士生招生情况。1.科研院所学硕计划近70%2020年科研院所计划招收约400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的工学类硕士生占科研院所总招生的37%,招收的医学类硕士生占科研院所总招生的15%。招收军事学类、文学类、艺术学类硕士生的科研院所较少。科研院所不在教育学类专业招生。科研院所以学硕招生为主,2020年科研院所的招生计划中约67%为学硕计划。科研院所招生专业中,哲学类、理学类仅招收学术硕士,工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等专业的学硕招生计划远超专硕。图 1 科研院所硕士招生情况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以上按照学科门类进行统计;2.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 2.科研院所多在基础学科和传统工学招生下图为2020年科研院所招生计划前20的学硕专业,化学类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最多,7个科研院所计划招收超200名化学类学硕生。其次为政治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等学术硕士专业,近年热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在科研院所招生中排名第10。图 2 科研院所学硕招生专业Top20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2.以上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统计。下图为2020年科研院所招生计划前20的专硕专业,其中材料与化工类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最多,其次为公共管理、会计等。招收公共管理专硕专业的科研院所较多,共有9个科研院所在公共管理类专业招生。图 3 科研院所专硕招生专业TOP20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2.以上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统计。3.中共各省委/市委党校多在管理学类专业招生下表选择了招生计划较多的20个科研院所,其中有6个科研院所多在管理学类专业招生,3个科研院所多在工学类专业招生,3个科研院所多在法学类专业招生。除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和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的重点招生学科占比低于50%外,其他科研院所的重点招生学科占比均在50%以上,最高达到100%。中共各省委/市委党校的重点招生学科有所不同,上海市委党校、浙江省委党校、重庆市委党校、北京市委党校的管理学学科计划招生占比较高,而湖南省委党校和四川省委党校多在法学类专业招生。表 1 招生计划前20的科研院所重点招生学科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2.以上重点招生学科为该单位招生计划最多的学科门类;3.学科计划占比=招生最多的学科门类计划数/该单位总招生计划数。特别声明:本文为优志愿原创作品。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禁止转载和使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填志愿时在大厚本上翻找资料,很容易遗漏掉一些不错的院校,优志愿分享高考资讯、填报志愿、大学、专业等相关的信息,帮助您轻松获取历年分数线等数据资料。

察类

决战2020考研:各高校研究生招生简章纷纷发布!

最近一周,各重点大学陆续发布了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生推荐免试攻读章程比如今天大连理工大学、苏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河南大学等学校就发布了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学校也发布了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实际上,按照惯例来看,每年的9月中旬也基本上各高校公布章程的最迟时间,对于广大2020届考研的学子来说,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是非常值得一看的,可以从专业目录中看所要报考学校专业的招生人数、推免人数以及计算最后剩下的统考招生名额,以此调整报考策略。2020年考研的网络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主要是为了帮助考生适应报名系统,同时预报名的学生在不更改志愿的情况下,也能够当作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间为国庆后的10月10日至10月31日。研究生报名还是尽量早一点报名,因为对于某些省份来说,安排的考场位置很多时候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以至于需要抢位置,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四川,考点安排的人数似乎不能满足报名人数的需求,以至于报名开始没有几天,很多地区的考点名额就没有了,以至于一些往届的学生只有选择在甘孜、攀枝花等地的考场。另外,从全国考研人数来看,近几年报名人数飞速增加,2019年考研报名人数达到了290万人,比2018年考研人数增加了52万人,2020年报名人数突破300万人是没有问题的。这些年往届生报考研究生的比例也在不断提升,读研成为了大势所趋。一些工作了一两年的毕业生很多也容易选择考研进行深造,这样的情况数见不鲜。

鬼泣

2020考研: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时间

研招单位每年会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重要考生参考数据,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文件发布时间。2020招生简章研究生院校招生简章主要是介绍院校大概情况,学生可以通过该文件来了解院校的招生计划以及院校报考条件,是了解该院校情况的可靠数据。招生简章主要有学校招生专业、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流程等信息。院校招生简章分类院校招生简章中主要包含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是英语、政治、高数等公共课以及全国统一命题的专业课,专业课一般是由各招生院校单位自主命题。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要求之后才可以进入复试,复试通过就意味着录取了,获得研究生学习机会。毕业时,完成学校条例要求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2017年之前,非全日制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大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授予学位但是并没有纳入国家认可的学历范围之内。在职研究生上课形式比较灵活,主要是在周末节假日上课,以业余学习为主。在2017年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只是在学习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两者考试形式相同,分数线相同,毕业之后也都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总结而言,应届生和非应届生都可以报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的上课时间不同,住宿安排和院校奖学金情况也有差异。三、研究生考试院校招生简章公布时间每年考研招生简章的公布时间在9月份左右,可以在9月份左右及时关注招生简章是否发生大的变动,做好及时调整。一般参加本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先查看院校去年的招生简章,每年院校变化情况不大。希望2020考研的考生在这个6月能够按时完成自己的学习计划,为暑假的强化阶段奠定基础。2020考研,我们一起加油!

绿茵下

21考研要注意了,这些高校2021招生简章已经公布

2020考研到这里已经告一段落,各高校2021考研招生简章也正在陆续公布。作为考研过程重要组成部分,招生简章可以给我们提供方向性作用。我们可以在招生简章了解到招收专业、报考条件与流程、参考书目和奖助政策等一系列信息。不同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时间会有不同,根据往年情况,从5月份开始,就有部分院校开始公布了,但一般7、8、9月份居多。那么现在有哪些院校已经公布了呢?小编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湖北文理学院小编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网并没有看到2021的招生简章,但在文学与传媒学院看到了《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公告显示了文学与传媒学院简介、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和奖助政策等信息。由于篇幅问题,小编只截取了部分信息,具体招生信息可去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查看。湖南师范大学同样,湖南师范大学学校招生简章还没有公布,目前公共管理学院公布了《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告》,此公告包含了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简介、各专业介绍和学院奖、助学金设置等信息。另外在附件中有历年真题,别忘下载哦。注:此公告是依据2020年学校招生简章制作,仅供2021年考生报名参考。具体以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预计在2020年8-9月份公布。东华大学东华大学公布了《东华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在此招生简章中,也包含了很多内容,包括院校介绍、项目概况、培养方式、培养方案和报考条件等信息。具体招生信息可去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查看。注: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政策为准。科目变更另外还有部分院校调整了初试科目,这个大家一定要注意:例如:西北政法大学在研究生官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专业自命题科目调整的通知》,通知显示:各位考生:我校拟对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专业考试科目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现将拟调整方案公布如下(见附件)。最终方案以《西北政法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可去官网查看哦。另外陕西理工大学文学院也公布了招生简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参考书目。在参考书目上有不少变化,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哦。最后小编想给大家说,目前各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以及参考书目大部分二级学院发布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简章还是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今天小编就暂时分享到这里,还有什么想了解的欢迎和小编互动。往期精彩回顾喜讯!又一批高校秋季开学时间确定,包括浙大、大连工业等大学东西南北,国内四所华字大学,你了解吗?喜讯!河南省这些考生将不用参加高考,直接读名校喜讯!一批高校秋季开学时间已经确定,速看,有你的·学校吗?

零距离

重大调整!2018年哈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记者从28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教育局已制发《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记者就此次相关改革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归纳。学生符合“两个一致”才可直升学位紧张对口公办初中为着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缓解由于热点学校学区房换手率高,导致热点学校生源居高不下问题,完善了哈市公办初中对口招生政策。《通知》规定,从2018年小学新生入学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据悉,该项改革从2018年新入学的小学新一年起实行。今年即将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目前在校的小学生入初中仍然实行原对口直升政策。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停止招收特长生按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要求,哈市已停止特长生招生的区、县(市)和学校,2018年不得再招收特长生,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停止招收特长生。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民办初中采取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2018年,在坚持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中15%的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严禁民办校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一是规范面谈的程序、方法和内容。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观察、面谈交流等方式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面谈时间不得早于6月16日。二是实行民办学校面谈内容备案制。民办初中学校要在面谈前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备查。三是实行民办学校招生承诺制。民办学校招生要公开承诺:不以任何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面谈内容不包含任何学科知识性内容。四是规范录取程序。民办初中学校向拟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到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民办学校缴费,并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五是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遵守“十禁止”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禁止超计划招生;禁止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禁止招收借读生;禁止擅自提前实施自主招生;禁止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禁止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禁止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禁止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禁止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必须报区、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此外,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区、县(市)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实施党政纪处分等处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依照有关规定对学校给予核减第二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电脑派位招生详解为确保派位工作的顺利实施,《通知》明确限定参加派位学生的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4日17时。参与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的学生须在5月24日17时前完成报名。5月24日17时后到民办初中学校继续报名的学生将失去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资格。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市电脑派位时间为5月30日。统一派位程序一般为:一是汇总数据,民办初中学校于5月26日将报名数据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5月27-29日,区、县(市)教育局对辖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核对后形成派位数据库。二是公布信息,区、县(市)教育局公布辖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15%学位数额和各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数据。三是实施派位,电脑派位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由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脑派位过程全程录像并存档。四是公布结果,5月30日当天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民办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或政府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电脑派位结果。五是确认录取,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初中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于5月31日发放《派位录取通知书》,学生凭《派位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并缴费,由民办初中学校向录取的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确认工作,6月5日17时未向民办学校提交《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学生,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已通过电脑派位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特别提示:不限定每个学生报民办学校数量,如果一个学生通过派位被多所民办初中录取,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到其中一所学校就读,选定后须履行相关手续。但已通过电脑派位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该生。未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招生入学政策25问一、今年哈市小学、初中报名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7月16日—8月13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21日—7月9日,招生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其中参与电脑派位的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4日,5月24日17时后到民办初中报名的学生失去参与电脑派位的资格)。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7月13日。二、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哈市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三、哈尔滨市户籍的儿童上学报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哈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四、适龄儿童在学区的学校入学及就读,有什么具体要求没有?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五、今年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今年,哈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为控制大班额,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完善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政策。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区、县(市)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六、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象外界所传的时常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七、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1)。八、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在上学可以吗?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特殊原因,比如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才可以暂缓入学,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儿童第二年入学,或者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九、在哈尔滨打工人员子女想在哈尔滨上小学,报名入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在哈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想要在哈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持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哈市的就业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报名,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十、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就学?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十一、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十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十三、哈市公办学校可以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吗?全市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均不得招收借读生。十四、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该就读哪所初中学校?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县(市)教育局。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十五、孩子在民办小学校就读,今年毕业后如何回到公办初中就读?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一定要注意时间要求,以免耽误办理。十六、具有哈市户籍,但是在外地打工,孩子也跟着在外地读小学,今年小学毕业后想回到哈市就读初中,请问如何办理?哈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一定要注意时间要求,以免耽误办理。十七、哈市民办学校今年的招生方式有什么改变吗?民办小学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在坚持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中15%的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十八、民办学校怎么进行报名?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要建立完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取得报名资格。十九、怎么样能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没录取上的学生还能上民办学校吗?学生于5月21日—24日17时前进行网上报名,获得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资格。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30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民办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或政府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电脑派位结果。通过电脑派位的学生,6月5日17时未向民办学校提交《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学生,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已通过电脑派位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流程见附件2《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流程图》)。二十、如何参加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1日—7月9日,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日-7月13日,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通过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3《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二十一、到毕业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需要注意什么?学生凭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我市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次为5月31日-6月1日和6月4-5日;第二次为6月20—22日;第三次为6月25—29日;第四次为7月2-6日;第五次为7月10—12日。小学只能为每名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二十二、今年哈市有哪些学校招收初中俄语生?今年哈市共有9所初中学校招收俄语生,外语教学为俄语。具体是: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哈尔滨市文府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双城区第6中学校。二十三、招收俄语生的学校是怎么确定招生范围的?是不是全市范围内招生呢?采取什么招生方式?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哈尔滨市文府中学、双城区第6中学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的,学校不得利用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起止时间与民办初中学校相同,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提档。二十四、外国籍的孩子能在哈尔滨上学吗?如何办理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报名,具体学校可向辖区教育局业务科室咨询。二十五、哈市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今年哈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5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区、县(市)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道里区小学:84696417道里区初中:84699013网址://www.hrbdl.gov.cn/道外区小学:87858115道外区初中:57635598网址://www.hrbdw.gov.cn/bm/bj/bj4/dt/南岗区小学:87573526南岗区初中:87573502网址://www.hrbng.gov.cn/香坊区小学:51860181香坊区初中:51860028网址://61.158.105.237:8892/平房区:86805370网址://www.hrbpf.gov.cn/松北区:88080035网址://www.songbei.gov.cn/呼兰区:57321399网址://www.hulan.gov.cn/阿城区:53744646网址://www.acheng.gov.cn/双城区:83363012网址://www.hrbsc.gov.cn五常市:53522838网址://wuchange.hljwch.gov.cn/尚志市:53324305网址://www.shang.gov.cn/宾县:57982720网址:www.chinabx.gov.cn/巴彦县:57522281网址:www.bayan.gov.cn木兰县:57088547网址:www.mulan.gov.cn通河县:57427464网址:www.hrbtonghe.gov.cn延寿县:53023784网址://www.hlyanshou.gov.cn/方正县:57117911网址://www.hrbfz.gov.cn依兰县:57280177网址://www.hrbyl.gov.cn/市教育局:84617240网址://www.hrbe.gov.cn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流程图。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图。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招生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消除大班额,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三)实行“阳光招生”。坚持程序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完善招生制度,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招生热点学校要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和完善入学细则。招生工作方案须经区、县(市)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二、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尔滨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尔滨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尔滨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尔滨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二)做好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1.明确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公办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8日。2.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3.要合理划定学区。区、县(市)教育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确定就学学校。已划定的学区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并及时化解划片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4.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为控制大班额,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完善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政策。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5.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三)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1.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禁止超计划招生;禁止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禁止招收借读生;禁止擅自提前实施自主招生;禁止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禁止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禁止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禁止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禁止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必须报区、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2.规范制定发布招生简章。民办学校要在招生报名前依法自主制定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的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报名时间、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实行民办学校招生公开承诺制度,在招生前所有民办学校须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承诺:不以任何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面谈内容不包含任何学科知识性内容。3.明确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初中采取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2018年,在坚持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中15%的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4.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民办学校要建立完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各民办学校受理报名时,应拒收奥数、英语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民办小学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16日-8月13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21日-7月9日。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报名。参与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的学生须在5月24日17时前完成报名。5月24日17时后到民办初中学校继续报名的学生将失去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资格。5.严格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30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参考上文介绍)6.规范自主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可以通过面谈等方式招生。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日-7月13日。通过面谈招生的,要规范程序、方法和内容。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观察、面谈交流等方式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实施民办学校面谈内容备案制度。6月15日,民办初中学校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备查。学生凭面谈通知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不得早于6月16日。要提前将面谈时间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面谈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等部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民办初中学校向拟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到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民办学校缴费,并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民办初中不得要求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6月21日前提交《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民办初中学校凭《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提取学生档案、接收学生入学、建立学籍。区、县(市)教育局凭《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为民办初中学校提取被录取学生的小学档案,审核学生学籍。哈尔滨市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次为5月31日-6月1日和6月4-5日,第二次为6月20—22日;第三次为6月25—29日;第四次为7月2-6日;第五次为7月10—12日。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拟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本校毕业生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小学只能为每名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不得为一个毕业生出具两份以上(含两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录取工作,填写《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并在规定时间报区、县(市)教育局备案。7.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对民办学校的网上报名系统、自主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等要严格审核,及时纠正违规内容。(四)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2.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哈尔滨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在民族小学毕业的小学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学生家长须在6月9日前向学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3.做好农村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区、县(市)要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确保农村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4.继续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已停止特长生招生的区、县(市)和学校2018年不得再招收特长生。2019年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停止招收特长生。今年继续招收特长生的区、县(市)和学校,要规范体育、艺术基点校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艺术基点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的管理。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学校所在区、县(市)招收批准项目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和省级以下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均不得跨学区招收特长生。要严格控制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数量,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确定本地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认定制度。区、县(市)教育局须将本地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于6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按公示的学校、项目、名额、时间和办法招生,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5.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6.统筹安排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初中。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于6月16日前报区、县(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时间交换学生档案后,由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7.做好民办小学毕业生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新生安置工作。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8.做好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的入学安置工作。哈尔滨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9.妥善安置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哈尔滨市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端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发〔2016〕61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哈教联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妥善安置在哈尔滨市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10.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哈尔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哈尔滨市居住的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哈尔滨市的就业证明。11.切实做好俄语班招生工作。为服务哈尔滨市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和龙江丝路带建设,哈尔滨市有哈尔滨市实验学校等9所公办学校开设俄语班(外语教学为俄语)。为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俄语,允许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允许哈尔滨市文府中学、双城区第6中学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的,学校不得利用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起止时间与民办初中学校相同,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提档。12.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五)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1.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区、县(市)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因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预测,及时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扩大办学规模等措施,确保城镇新增学龄儿童就学需求,确保班额符合国家标准,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因为控制班额编制虚假班级。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要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5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作法。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并不得加收费用。民办学校不得将派位录取与自主招生的学生各自单独编班。4.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六)及时公开招生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市教育局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市、区、县(市)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部门及咨询电话。区、县(市)教育局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1.本区、县(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2.辖区内小学招生学区范围、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3.辖区内初中招生对口学校;4.辖区内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5.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报名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6.区、县(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学校应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在社区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三、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一)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公安、房产等部门,切实做好各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稳有序。要健全协作应急机制。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之间要建立专项工作直通网络,保持信息畅通;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完成招生工作。(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和区、县(市)教育局及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沟通,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积极宣传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就以及哈尔滨市有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政策,积极宣传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降低家长的择校愿望,避免盲目跟风择校。(三)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和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市教育局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评价区、县(市)教育局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区、县(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招生、分班等重要环节派专人到学校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切实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全面强化监督问责,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对因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在全市教育系统的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实施党政纪处分等处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依照有关规定对学校给予核减第二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来源:东北网记者:王春颖执行编辑:孙 溶责任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