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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哥儿们

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日前发布《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全文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2.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3.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5.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6.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7.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8.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二、诚信考试要求1.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三、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责任编辑: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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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考前第 14 天开始监测体温;考试当天须配戴口罩进入考点12 月 10 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8 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已发布。考生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试当天,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根据须知,考生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 37.3 ℃)、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考前 14 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 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另外,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有关详细内容和表格、承诺书等请大家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eaagz.org.cn/)进行查看下载。相关提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下载《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 ( 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考生还须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同时,考生要了解诚信考试要求,认真阅读《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 2019 年 9 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 " 组织考试作弊 "" 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 " 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 " 情节严重 ",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考生须配合入场检查1. 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 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 37.3 ℃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编辑 侯川川 / 编审 李枫 / 签发 黄震【来源:ZAKER贵阳】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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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已发布,参考考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一起来看看吧!一、疫情防控要求专题请问考生健康状况监测怎么进行?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怎么办呢?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怎么处理?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怎么办呢?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该怎么处理呢?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异地考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赴考时,需要提前准备好口罩吗?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还有什么要求吗?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二、诚信考试要求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生须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三、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四、相关表格下载本次通知具体内容和相关表格在哪里查看并下载呢?有关详细内容和表格、承诺书等请大家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eaagz.org.cn/)进行查看下载。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详细名单出炉!这500名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获省级表彰!2020年,贵州省共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5.91亿元!30年!贵州100个先进集体、330名先进个人获表彰(附名单)【来源:贵州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贵州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薛冠群)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获悉,12月10日,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入场须知,对疫情防控,诚信考试,入场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内容做好考试准备。一、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的报考点。2.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所在的报考点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3.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4.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会同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本地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报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5.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未按规定报备的,做完核酸检测后,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6.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7.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8.下载《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二、诚信考试要求1.认真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后带至考场。三、入场检查1.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附件:1.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docx2.贵州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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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2018招生简章及计划

01.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及计划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贵州医科大学2018招生计划贵州医科大学02.贵州医科大学招生要求1、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为公务员,因此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03.贵州医科大学师资力量贵州医科大学设有20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在职职工1417人,专任教师106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59人,正高职称235人、副高417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9亿元,图书馆藏书174.54万册,电子图书43万册。04.贵州医科大学实训设备贵州医科大学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22个,各级科研创新团队20个,其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3个,是国家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和国家级药物临床实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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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九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 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全程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 第二十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参考第十七条),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和救援救护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裸眼视力(矫正后)任何一眼低于4.8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能报考该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和救援救护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mc.e.cn 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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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想来清华大学读硕士吗?想成为清华大学的一员吗?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啦!快来看看!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1 推荐免试(一)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二)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三)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四)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2021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2 普通招考(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2)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以下项目接收单考生报考:◆ 工物系(032)—能源动力(0858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2方向)◆ 五道口金融学院(060)—金融(025100)—技术转移(02方向)◆ 法学院(066)—法学(030100)—刑法学(12方向)和诉讼法学(13方向)◆ 美术学院(080)—机械(08550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01方向)◆ 医学院(400)—公共卫生(105300)◆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599)—公共管理(120400)—医院管理(03方向)(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五)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1.报名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2. 确认环节(1)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八)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一)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二)考试考核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三)录取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我校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 其他事项(一)其他说明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含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后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微纳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自动化系大数据工程项目的学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贵州培养和住宿,全程不安排本部住宿。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6. 202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7.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9.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10.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11.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电 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cn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报考清华大学!我们在这里等你来!来源 | 研招办图片 | 何康 李派封面图设计 | 贺茂藤排版 | 潘雯菲编辑 | 赵姝婧

春浮

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重磅消息!贵州医科大学2020级新生可在线选床位了!

#贵州医科大学#官微消息,该校2020级新生可以通过今日校园在线选择床位,而未在线选择床位的同学由学校在所在班级房源范围内直接分配床位。 那么究竟怎么选?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登录“今日校园”,进入“移动选房”模块,在本班房源范围内选择床位,选定后不能修改哦。 选取成功后,可登录今日校园,然后选择:【服务】【移动迎新】【报到单】【寝室信息】;或者直接点击自己的头像,进入个人页面,查询寝室相关信息。最新学生宿舍分布图如下(点击查看大图)内容来源于贵州医科大学官微,此文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在评论区联系删除,谢谢!

赵括

重大利好!郑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8大变化详细解读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专注郑大考研辅导13年!提供郑州大学考研真题、考研资料、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考研辅导班等郑州大学研究生院考研信息。郑大2021考研9月17日,郑大研究生院正式发布了《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大师兄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解读,分享给大家。总体来讲,2021年招生简章有两大利好和八大变化!两大利好(一)招生人数大幅增加【原文】2021年我校意向招收硕士研究生81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9名。【利好解读】招生人数由2020年的6900人增加到今年的8100,增加了1200人,扩招比例为17.4%。并且增加人数都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人数基本不变。(二)优秀考生奖励标准显著提高【原文】推免生2021年奖励标准:经考核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以下标准优秀考生奖金。(1)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推免生25000元;(2)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B类高校录取为我校自然科学相关学科推免生10000元;(3)其他推免生5000元。以上均不含医学长学制转硕学生、保留资格推免生等。统招生2021年奖励标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以下标准优秀考生奖金。(1)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的考生15000元;(2)一流大学建设B类高校录取为我校自然科学相关学科的考生5000元;【利好解读】推免生最高奖励标准由去年的5000元大幅提高到25000元;统招生最高奖励标准由去年的5000元大幅提高到15000元。政策的调整更有利于吸引双一流高校考生报考,能够优化郑大研究生的生源结构。八大变化1.招生人数大幅增加招生人数由2020年的6900人增加到今年的8100,增加了1200人,扩招比例为17.4%。并且增加人数都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人数基本不变。2.增加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1年设立了两个专项计划,分别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为今年新增。3.报考条件放宽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也被接受和认可。4.增加了口腔医学硕士的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原则上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口腔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5.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增加了网上确认环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郑州大学考研6.明确了录取无效的情形: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推免生和统招生优秀考生奖励标准进一步提高:8.专业硕士细化了两个专业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和学费标准进行了细化,增加了两个专业: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全日制) 学制3年(暂定) 每年1.6万,总计 4.8万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 学制3年(暂定) 每年1.6万,总计 4.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