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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硕真题解析诚意

2021考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硕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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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俏

2021考研法硕(法学)考试真题及答案持续更新

试题不是很全,答案没有。后面试题和答案还会持续更新。如果试题或者答案有问题,欢迎大家留言指正。选择题:1、A和B签订协议,约定两年内B创作一本电视剧剧本,A向B支付50万元报酬c后B将报酬请求权转让给C ()A. 转让通知到达A时,请求权转让B. 合同成立是报酬请求权转让C. A同意时,该请求权转让D. 该报酬诘求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2、然后甲(政府工作人员)接受乙的30万元,然后通过妹 夫刘某(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然后 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滥用职权罪B、受贿罪C、介绍贿赂 罪C第6题,甲偷割使用中的髙速公路紧急信息,请视频的电源,然 后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盗窃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3、,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 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获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该定认 定为A非法经营罪B赌博罪C开设赌开设赌场罪Di乍骗罪4、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然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是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旁系血亲C四代旁系血亲D第五代旁系血亲。简答:1、 (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2、 (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3、 (民法)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4、 (民法)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情形论述:1、 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2、 试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案例分析:1、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诈編罪、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情形(立功)2、 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变更、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时间、定金双倍返还、违约方 不履行合同导致物彳介上涨,违约方是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021考研#

西伊

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

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已经圆满结束,那么今天环球青藤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考研选择题∶1、A和B签订协议,约定两年内B创作一本电视剧剧本,A向B支付50万元报酬c后B将报酬请求权转让给C ()A. 转让通知到达A时,请求权转让B. 合同成立是报酬请求权转让C. A同意时,该请求权转让D.该报酬诘求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2、然后甲(政府工作人员)接受乙的30万元,然后通过妹夫刘某(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然后 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CA、滥用职权罪B、受贿罪C、介绍贿赂罪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请视频的电源,然后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该定性为A盗窃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3、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获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该定认定为A非法经营罪B赌博罪C开设赌开设赌场罪D诈骗罪4、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然后甲乙之间的关系是A二代旁系血亲B三代旁系血亲C四代旁系血亲D第五代旁系血亲。考研简答题∶1、(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2、(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3、(民法)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4、(民法)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情形论述∶1、 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2、 试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考研案例分析题∶1、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诈编罪、法定刑升格条件、量刑情形(立功)2、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变更、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时间、定金双倍返还、违约方不履行合同导致物价上涨,违约方是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021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备考技巧,报名入口,考研报名时间,考研成绩查询,考研报名费用,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时间等问题,小编会及时更新。希望各位考生都能进入自己的理想考研院校。希望大家能好好复习。取得佳绩。

山行

2021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法学)试题及答案,持续更新

简容:1、 (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纯正的不作为犯指行为人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的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行为人负有法律明文规定地作为义务一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构成的 前提条件,只有具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才能成立不作为犯罪,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的义 务,就无法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纯正不作为犯罪中的 主要来源,也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二) 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这种不作为能够对于危害结果形成的关键因素。 所谓能够履行义务,是指行为人自身有能力和客观上有条件履行义务,即有履行义务的 实际可能性。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因而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 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也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三) 行为人没有履行该特定义务。在认定有没有履行时,不能简单以行为人的身 体动静为标准,而应以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为标准。(四) 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2、 (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 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 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 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 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 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客体:社会管理秩序。论述:1、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案例分析:甲为索取赌债,伙同乙将王某关进地下室数天,其间,乙在甲的默许下,多次对王某拳 打脚踢,导致王某死亡,之后乙按照甲的授意与王某家人联系,谎称王某被绑架,要求 王某家人支付巨额赎金,同时乙以支付高额报酬为诱饵,唆使其表弟丁去王某家收取绑 架赎金,王某家人报警后,警方设法抓获收取赎金的丙,并在丙的带领下抓获甲、乙。 问题:(1) 甲、乙、丙的行为性质应该如何认定?甲、乙索取赌债,非法拘禁他人,成立非法拘禁罪。拘禁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 的,转化定为故意杀人罪。后,明知王某死亡,依然以此勒索的,构成诈骗罪!同时,乙教唆定收取赎金,定对此不知情,构成绑架罪。综上:甲乙成立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但转化定为故意杀人罪;且在诈骗范围内,成 立功犯,故甲乙均为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丙单独定绑架罪!(2) 甲、乙、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甲主犯乙是教唆犯,从重处罚丙配合抓捕同案犯,属于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免除处罚#法硕考研#

长城长

“见鬼”,2020全国法硕联考真题“棺材避雨案”源于“真实案例”

参加了2020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法硕联考的同学应该都被这个“棺材避雨案”想必伤神了。多位考生反映“见鬼”,被网友列入2019年研究生考试中的“槽点”。对于这样出题,小编带你一起解析回顾:文都敏行法硕2020法硕联考真题:甲驾驶一辆拖拉机,中途乙要求搭车,甲同意,并告知车上有棺材。途中下雨,乙进入棺材躲雨,后遇丙要搭车,甲同意。雨停,乙推开棺材透气,丙被吓到,大叫“有鬼”于是跳车,摔成骨折。问丙摔断腿的责任谁承担?A、甲承担责任。B、乙承担责任。C、丙承担责任D、——(不详)对于这样出题,想必是难倒了一大片考生,逻辑很清晰,简短的3行字,通过“棺材避雨案”将法硕中的法考精髓考察的淋漓尽致。文都敏行法硕看看网友们都是怎么为你解析:选A 的理由:拖拉机不能载人,载人后没有立即告知?甲告诉了丙车内有棺材,但是没有告诉丙棺材里有个乙在躲雨。乙已经躺在棺材里,更本就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乙在棺材内,如果追究乙没有告诉丙他在棺材内的责任,不好追究,毕竟如果要乙告诉丙的话,还是得从棺材出来,也要造成丙惊吓,想要丙不受到惊吓,并且由乙来告诉丙的话,那就得乙先告诉甲,甲再告诉丙棺材有人,丙才有准备,并且,甲没有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选B的理由:掀开棺材盖是直接原因导致。乙仅仅是因为下雨而搭车,个人行为因为下雨大而躲进棺材,更是导师丙“跳车”的直接原因,所以乙承担责任。选C的理由:跳车是个人行为,且棺材是否有人是成年人应该具备的认知。丙自己承担,因为丙搭乘甲的车,并没有向甲付出代价,甲没有享受权利,也不用承担义务。另外与棺材同乘车,应该有意识、生活经验接受棺材里有人。其实,以上的所有理由都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在真实案件中会根据当时不同的情景、不同的地方法院,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都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文都敏行法硕“一切认识源自生活”,其实考题中所出的该题,通过网友发现该故事案例源自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如下:2006年9月29日上午9时许,河北省阳原县农民杨奔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给一村民拉石头盖房,顺便给别人捎了一口棺材。车走到半路,突然天下起了倾盆大雨。原先在车厢里坐的7个农民全都挤到了驾驶室里。这时,路边出现一青年小伙子拦车搭乘。司机让他上了拖车,并告诉他拖车上的棺材是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青年人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掀起棺材盖钻进棺材里边避雨。文都敏行法硕走了几里路后,又路遇一名村妇拦车,司机杨奔见这名妇女也被浇成了落汤鸡,于是就让她也上了拖拉机后面的拖车。因为司机知道拖车上还坐着个青年人,再加上雨下得太大顾不上多说话,所以,就没向那名妇女讲清拖车上的棺材里没装着死人,请她不要害怕。上车后,见拖车上放着口棺材,村妇虽然有点胆怯,但也顾不了别的只管向拖车上爬去。走了一阵子,躲在棺材里边的男青年想看看雨是否停了,于是,他将棺材盖推开伸出头来。此刻,村妇见棺材里钻出一个大活人来,以为是见鬼了,便大喊一声“有鬼!”接着就往飞奔着的车下跳去。结果被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道路交通伤人事故,死者家属把拖拉机车主和那男青年同时告上了法庭。文都敏行法硕此后,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罕见的案子。庭审中,原告称,拖拉机司机杨奔未告知死者拖车棺材里装的是活人,小伙子突然从棺材里探出头来,才把人吓死。杨奔称,我们怕她被大雨淋坏,好心让她上了拖车,并不知道男青年钻进了棺材,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男青年称,他从棺材里探出头来不是存心吓唬人的,只不过是想看看雨停了没有,并不知道拖车又上了个妇女,所以该村妇的死与他无关。文都敏行法硕法院审理认为,拖拉机司机杨奔存在明显过错:驾驶室超员,拖车上人货混载,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且造成伤亡事故,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男青年已经看到车上放有棺材还硬要乘坐,违反了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他钻进棺材,确实不知道拖车又上了人,虽然无过错,但其行为造成了一定后果,也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死者该村妇乘坐人货混载的车,同样违反了交通法规,也有过错。经计算,死者应得到各种赔偿共计67645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奔承担70%的47353.15元、死者承担20%、被告青年自愿承担10%。宣判后,原、被告都表示服判。当然参与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法律硕士联考的同学可借此案参考丙摔断腿的责任归谁。编辑:文都敏行法硕

后楼梯

2021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刑法)试题及答案,持续更新

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的是()A.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领域之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应适用于我国刑法B外国人在我国领域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按照我国刑法C 缺失D.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但依 然按照我国刑法【解析】无2. 下列对于犯罪形态,表述正确的是()A.间接故意犯罪可以存在未遂状态B.在犯罪预备阶段可以成立犯罪中止C.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应认为犯罪既遂D.准备用于犯罪预备行为的工具认为是犯罪预备【解析】本题选B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没有,所以A不对;B 正确,是预备阶段的中止;C自动放弃的,可能是既遂,但同样还可能是中止甚至未遂, 所以不应直接定既遂,该选项错误!3. 甲(15周岁)实施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是()A.为勒索财物绑架同学,将其打成重伤B.打破汽车玻璃,拿走贵重物品C.积极参与表哥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D.燃放爆竹不慎引燃邻居家,造成邻居财物损失的【解析】本题选A14-16周岁只对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B盗窃、C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D失火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注意:A为勒索财物绑架同学,将 其打成重伤,定故意伤害罪!简答题:1、 (刑法)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纯正的不作为犯指行为人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的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行为人负有法律明文规定地作为义务一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构成的 前提条件,只有具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才能成立不作为犯罪,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的义 务,就无法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纯正不作为犯罪中的 主要来源,也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二) 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这种不作为能够对于危害结果形成的关键因素。 所谓能够履行义务,是指行为人自身有能力和客观上有条件履行义务,即有履行义务的 实际可能性。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因而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 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也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三) 行为人没有履行该特定义务。在认定有没有履行时,不能简单以行为人的身 体动静为标准,而应以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为标准。(四) 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2、 (刑法)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 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 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 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 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 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犯罪客体:社会管理秩序。法条分析:(刑法)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1. 如何理解被胁迫参加犯罪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这个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指的是:行为人在他人对其施加精 神强制,处于恐惧状态下,不敢不参加犯罪。刑法”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的认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在刑法上是这样认定的:1. 犯罪是违背本人意志的,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下不自愿作出的行为.2.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1) 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2) 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3) 行为人人身受到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2. 如何理解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 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 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 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 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3. 如何理解免除处罚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当其犯罪情节轻微,不 需要判处刑罚时,只给予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的适用,从严格意 义上讲,它不属于量刑的范畴,它是相对于裁量刑罚而言的,对犯罪人裁量刑罚和对犯 罪人不适用刑罚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所以,我国刑法在“量刑”一节中未规定免除处 罚的制度,而在“刑罚种类”这一节中做了规定。案例分析题:(刑法)王某在一中学门口等红灯,看到一人(甲)拎着书包一路奔跑,一人(乙)在 后面追赶,并喊着,你给我站住,王某以为是抢劫,遂一踩油门将甲撞倒在地,并致其 重伤。1. 假如确认甲是抢劫,那么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特别防卫要求是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本处并未严重危机人身安全, 属于防卫过当。2. 假如甲和乙是同学间的打闹,那么王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要求针对不法侵害行为,甲乙是同学间的打闹,不是不法侵害行 为,所以不是正当防卫。#法硕考研#

老掉牙

是真的!2020考研法硕考题:男子钻出棺材致同车女子跳车摔死

2020考研,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注定是难忘的一年。除了创纪录的341万人的报考人数,还有扎心的政治、英语、数学考试。每考完一场都仿佛经历了一场劫难一般。政治考题陌生,英语生词频现,数学题目看不懂。用考生的话说:“一点考试体验都没有,完全是在渡劫。”在这样无奈的考试背景下,考生们带着沉重的心理来到了专业课考试。相对而言专业课考试会好很多,毕竟是本专业所学的知识,不至于看不懂题目,也不至于没见过大多数题型。然而并非所有的专业课考试都一帆风顺。在今年的法学硕士专业课考试中就出现了这么一道离奇的题目让考生们摸不着头脑。甲驾驶一辆拖拉机,中途乙要求搭车,甲同意,并告知车上有棺材。途中下雨,乙进入棺材躲雨,后遇丙要搭车,甲同意。雨停,乙推开棺材透气,丙被吓到,大叫‘有鬼’于是跳车,摔成骨折。问丙摔断腿的责任该由谁承担?当看到这道题时,大部分考生首先想的不是责任划分,而是怎么会有这么无厘头的题目?根本不可能嘛,出题老师脑洞这么大?随便乱出题?但是让广大考生吃惊的是,这道题目并不是凭空捏造而是真实发生的案例。早在2007年5月9日,一起离奇的案例在郑州中院官网发布了,巧的是这起案件与此次例题惊人的相似,换句话说,实际上就是结合这起实际发生的真实案例出的题目。据郑州中院官网发布的详细案件信息得知,这起离奇的案件发生于2006年9月29日,一位河北省阳原县的普通农民杨某驾驶这自家拖拉机帮村民拉石头盖房子,由于顺路,就顺便帮同村人带了一口棺材回去。他估计怎么也没想到这口棺材成了此次离奇案件最关键的道具。车行驶到半路,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原本在拖拉机车厢内坐着的7位农民见雨越下越大,便一起挤进了驾驶室内躲雨。然后车继续行驶,走着走着又遇到一位青年小伙在路边准备搭车,师傅也是好心,便让他上了车。由于驾驶室内已经挤满了,所以该小伙只能坐车车厢内。司机师傅告诉他车厢内还有一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这小伙哪能受得了,总得找个地方躲雨吧?可是环顾四周除了以后棺材外并没有任何可以遮挡的地方,这年轻小伙灵机一动,直接钻进了棺材内躲雨。本来这种行为也没什么,然而却为后面发生的事埋下了伏笔。拖拉机继续向前行驶着,突然一名农村妇女出现在半路也想搭个便车。司机师傅见她被大雨淋得着实可怜,便同意让她上车。不过之前已经提到驾驶室内挤满了人,于是只有到车厢内坐着。那么现在车厢是什么情况呢?一名农村妇女,一口棺材,以及棺材内躲雨的青年小伙。车继续向前行驶,由于过了一段时间,该青年小伙在棺材里待久了闷得慌,同时也想看看外面雨停了没有,便揭开棺材盖板伸出头来查看外面情况,可一旁农妇不知道棺材里躲了一个人,于是便受到了惊吓,大喊“有鬼啊!”然后匆忙跳车,结果被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最后不幸离世。后面死者家属便将司机以及棺材内躲雨的小伙告上法庭。最终司机师傅承担70%的责任、死者承担20%的责任、被告青年自愿承担10%的责任。许多网友了解以后均纷纷表示,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然而这确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从这也能看出,不论是哪一门学科,在今后的考试出题过程中都会越来越贴近于生活实际。毕竟我们学习这些理论知识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单纯地想考个高分。所以,我们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不能只满足记住这个知识点,更重要的是要理解为什么要这样,要明白里面的原理。不论是数学之类的理科还是法律之类的文科,都得透过知识点去理解知识点背后的逻辑。不知道大家第一次看到这道题目时是什么感受呢?欢迎交流分享。

公德

2022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历年真题讲解视频

2021新年伊始,不少法律专业的小伙伴或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开始抱着民法典狂啃,边啃边嚎:九部法太多了。特别是行政诉讼律师,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刑事诉讼律师,甚至海商法律师,都纷纷感叹破圈了破圈了。考研专业课讲解题库在学盛通学习网试看为什么呢?因为呀我们普通人一辈子最有可能碰上的四个法律问题:民间借贷、买卖租房产、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都在民法典里面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只要碰上与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任何专业律师的出街装备都得是民法典+专业法。那么民法典跟2022的法学考研有关联吗?必然是有的以法硕联考非法学的498和398来说,因为498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大概分宪法、法理学和法制史三个内容,其中分值法理学为重点,占60分左右,宪法次重,学50分左右,法制史40分左右,仍以教材为主。而同时法硕联考专业综合的398就有所变化了,因为它主要方向是民法和刑法,各占一半分值。所以在民法方面,不得不多增加民法典作为参考资料。那么498的题型和知识点分布在历年真题重是怎么体现的呢?我们可以看一下学盛通学习网的历年真题讲解,下面是详细目录一、498法硕联考专业综合(非法学)真题详细讲解视频目录2020—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专业综合(非法学)》真题及详解(共46课时)二、题库目录: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历年考研真题详解(电子书)2022考研还有这些统考课/专业课可免费试看参考: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网授精讲班【教材精讲+考研真题串讲】刘力《公司财务》网授精讲班【教材精讲+考研真题串讲】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807经济法学考研全套题库讲解摘自学盛通学习网

大人之诚

2020法硕考试分析1-2章划重点|备考2021法硕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格物师兄,长期从事法硕辅导工作。法硕分析作为法硕考试官方指定教材,可谓是最权威最具价值且必备的一本复习资料。但我在辅导学员的过程中发现很多考生觉得考试分析内容晦涩难懂,区分不出重点,很是让人头大。为了方便大家更有效率的阅读考试分析,我以2020考试分析为底板,在分析上用不同颜色及下划线标注了重点、考点、历年真题、新增内容、背诵内容,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可大幅提高看书及背诵效率。今天给大家分享2020划重点版法硕分析刑法学第1-2章内容,望大家认真把握重点。如欲购买划重点分析,文末扫描二维码添加师兄微信咨询购买事宜,同时可受邀加入蓟门师兄2021法硕考研备战群,师兄师姐在群内不定期答疑及发放法硕资料,欢迎各位小伙伴加入组织一起努力成功上岸!为方便大家备考2021法硕,师兄师姐建了21法硕备战微信群,旨在为师弟师妹们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大家可以讨论任何有关2021法硕考研等方面的内容,群内师兄师姐也会不定时为大家进行答疑,提供部分考研资料等,欢迎大家加群讨论哦~精彩回顾蓟门师兄法硕内部资料:2020划重点版法硕分析(力荐)2021法硕高分笔记(力荐)2021法硕蓟风劲草主观题背诵笔记(力荐)2021法硕刑法分则表格(力荐)2021法硕法制史分类演变表格(力荐)蓟门师兄法硕私塾小班:蓟门师兄2021法硕私塾小班开班啦法硕备考经验贴:关于法硕长线备考的复习经验贴(高分师兄万字箴言)

譬称

2020年吉林大学法硕(非法学)考研院校分析+初复试最全经验指导

关于择校和定专业(一)吉林大学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接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随手百科一下,你将会看到你所听过的所有荣誉都不会落下吉大。学校6个校区7个校园共占地611万多平方米,被戏称为“美丽的长春坐落在吉大校园里”,2016年9月,吉林大学70年校庆,为欢迎校友回家,吉林大学6个校区7个校园,所有的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全部免费开放WIFI,一个月内,长春城的几乎每个地方都可以自动连接吉大的WIFI。此外,吉大下设46个学院,有教师6493人,在校全日制学生71826人,是除郑州大学外,全国在校人数最多的高校,专业之全、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而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教育顶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其办学70余年来未曾中断,是全国除北京大学法学院外,唯一一所未曾受到“文革”影响的法学院,从吉林大学法学院走出的校友中,有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徐显明、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华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等各界人士,东北三省法律从业者一半以上出自吉大法学院。就法律硕士(非法学)而言,全班150人,大家在一起上课、相处,有着极大的班级凝聚力,加上东北地区和东北人的豪放性格,选择吉大法学院,你将度过开心的研究生生活,而且将拥有极大的校友资源。(二)吉大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研情况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前景2018年,非法学招录分数线350分,单科分数线分别为50/50/90/90,参加复试人数185人,录取人数127人(除去推免生和少干计划、士兵计划)。2017年,非法学招录分数线350分,单科分数线分别为55/55/90/90,参加复试人数175人,录取人数131人(除去推免生和少干计划、士兵计划)。2016年,非法学招录分数线330分,单科分数线分别为55/55/90/90,参加复试人数167人,录取人数122人(除去推免生和少干计划、士兵计划)。以上是吉林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招录情况,限于篇幅,本文并未将吉大和其他院校做横向比较,但是就笔者了解的情况,吉林大学法学院是在所有重点法学院中报考性价比最高的学校。理由如下:专业前景广阔,求职方向多1. 企业。吉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大学,如此一来,学校的硬件和软件设施都得到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求职期有大量优秀企业前来校招,比如吉大是华为校招的第一站,每年都会招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3名以上同学,年薪50万以上。除此以外,优秀的房地产企业,万科、恒大、龙湖、碧桂园都会来;大型央企、国企,中建集团、中国路桥集体也都会来。而且,对于这些年薪15万左右的企业,我们的简历几乎可以百发百中。2.公务员。中央及地方的定向选调考试都只会面向“985”院校招聘,这使得部分知名政法院校丧失竞争力。如此一来,具有报考资格的学生便少之又少,再加上法律专业是公考大户,上岸的几率便大大增加,在求职季,笔者所在的班级,有考上中央统战部、公安部这样的国家级单位,也有考上上海中院、西安中院、吉林省纪委、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纪委等省、市级单位的3.律所。如果有同学了解律所的招聘要求就会发现,现在越来越多的律所在招聘要求中写到知名法学院,毫无意外,吉大法学院自然是知名中的知名。4.其他。比如高校行政岗、考研和法考培训机构等。竞争小笔者所说的竞争小自然是和同等级的院校相比,比如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因为地处东北,缺乏地理优势,导致吉大法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受到部分限制,这也是其竞争相对较小的理由,这几乎是普通院校同学想考入吉大法学院的唯一机会。备考经验(一)英语、政治英语要早早开始复习,政治要晚晚再复习。5月以前,不管你是几月份开始准备考研的,都在背单词,一本新东方乱序版单词书、一个乐词App,两者结合利用词根记忆法反复背单词,期间不要去研究长难句或是做真题。6-9月,做真题阅读,反复做,2-3遍,理解每一篇阅读里面的每一个的单词和句子。10月,在完全嚼烂真题阅读的单词和句子之后,去研究阅读题目的类型,大概有四五种类型题,摸清出题规律和陷阱。同时,开始做翻译,有了阅读的基础,翻译很快能上手。11-12月,作文和完形填空,虽然现在的考研作文很难总结出模板,但是仔细琢磨还是有规律可循的,笔者就曾自己总结了一套万能模板,英语一74分。需要强调的是,期间对单词的背诵是不能停的。政治,进入暑假再开始听课就好,听课-做模拟题,一直等到肖四肖八出版再开始背诵,需要强调的是,政治大题的背诵是在积累答题素材,背诵过程中你会发现不论题干是怎样的,有些内容既可以写到这个题目下面又可以写到这个题目下面,所以不要纠结背的是什么,关键是写的时候稍加修改就可以作为答案,如果学有余力,除了肖四肖八还可以背一下其他机构的背诵材料.(二)专业课新祥旭首推考试用书1.《考试分析》,官方教材,必买,用于知识点背诵。2.真题,《法律硕士联考分章节分类详解》,用于复习过程的每章节知识点巩固;《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用于背诵后模拟。3.《考试指南》,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本书不用买,网上找到它的刑法分则部分,打印出来,配合《考试分析》使用,《考试分析》的刑法分则过于简单,可以不看。4.其他都不用买,虽然市面上其他书籍还有很多,但是用处不大,把以上内容花大力气吃透就可以了。备考方法和时间安排关于备考方法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听课-看书-做题-背诵,第一遍复习的时候前三者顺序不能错,在前三者复习完的时候,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背诵还是继续听课(只听自己薄弱的章节)-看书-做题。进入暑假,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开始背诵,如果暑假结束后开学时间充足可以选择暑假后再开始背诵,反之,暑假就要开始背诵了。如果真的学习起来困难,比较推荐报一个专业课一对一的网课,良心推荐,性价比还是很不错的,就是价格贵一点,但是老师也都是很负责的,少走很多弯路。背什么?《考试分析》和《考试指南》刑法分则两本书中凡是分三四点的几乎全要背。为什么?因为法硕联考的主观题自2016年后再无规律可循,任何不可能出题的地方都可能出题。怎么背?买一本《考试大纲》,里面有各章节的小标题,当你可以不看书只看《考试大纲》的小标题就能背下整本书的时候,你就肯定考得上。11-12月份的时候,达到大约一周可以背一遍的程度。复试吉林大学的复试相当公平,少有歧视。分为二次,第一天笔试,由学生代表上台抽题,刑法民法共八道题。第二天面试,考生抽题,分别是刑法民法各两道题,法律英语一道题、时事新闻一道题。面试由5位老师进行,1位考试秘书负责记录,老师大多很和蔼,不要怯场,大方展示即可,考试全程有监控摄录,防止作弊。以上所提到的抽题是有题库的,可在吉大法学院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