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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出而见客

「考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1 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如非必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 考生应提前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3 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时,同步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要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在承诺书中准确记录。4 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前往考点。第一单元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上交《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签名)、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5 对每一单元考试,在进入考点后,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对本人的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3℃。除接受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米左右距离。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6 对符合上述4、5两项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考点相应检查核验程序后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每一单元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对第一次测量体温有出现发热(体温不低于37.3℃)等异常症状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检体温正常,完成考点相应检查核验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等共同分析研判后,如不适合在原考场继续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在原考场考试,复检体温不正常者,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7 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8 凡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入境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自我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持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9 其他涉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若与此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须知为准。(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 编辑:胡梦莹 监审:赵宗杰)

八千万

重要通知!内蒙古发布研究生考试疫情防控9项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近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共9项内容,具体如下: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如非必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生应提前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3、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时,同步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要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在承诺书中准确记录。4、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前往考点。第一单元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上交《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本人签名与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5、对每一单元考试,在进入考点后,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对本人的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3℃。除接受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米左右距离。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6、对符合上述4、5两项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考点相应检查核验程序后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每一单元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对第一次测量体温有出现发热(体温不低于37.3℃)等异常症状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检体温正常,完成考点相应检查核验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等共同分析研判后,如不适合在原考场继续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在原考场考试,复检体温不正常者,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7、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8、凡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入境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自我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持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9、其他涉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若与此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须知为准。来源:活力内蒙古编辑:小编嵩 校对:小编馨审核:源泉

突击者

内蒙古发布研究生考试疫情防控9项须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举行,近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共9项内容,具体如下: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报考点所在地,如非必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2、考生应提前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3、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时,同步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要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在承诺书中准确记录。4、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前往考点。第一单元考试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上交《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本人签名与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5、对每一单元考试,在进入考点后,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对本人的体温测量,体温须低于37.3℃。除接受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米左右距离。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6、对符合上述4、5两项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考点相应检查核验程序后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每一单元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对第一次测量体温有出现发热(体温不低于37.3℃)等异常症状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检体温正常,完成考点相应检查核验后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等共同分析研判后,如不适合在原考场继续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在原考场考试,复检体温不正常者,参照上一款规定执行。7、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8、凡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入境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自我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持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9、其他涉及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若与此须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须知为准。来源:呼和浩特日报【来源:内蒙古晨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随随便便

内蒙古部署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12月10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召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考试安全工作。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郑宏范出席会议并讲话。郑宏范强调,今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疫情防控,形成人员、岗位、责任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控格局。要强化试卷保密工作,实现全过程、无死角监管。要强化考场管理和考生服务,确保实现平安研考、健康研考。自治区和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等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据悉,2021年内蒙古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持续增长,达到82398人,较上年增加7032人,增长9.3%,再创历史新高。全区12个盟市和8所高校共设置62个考点、2760个考场。(记者 刘志贤)

字字句句

内蒙古大学2020高考招生计划发布!

前浪自强不息, 后浪奔涌不停。 高考尔后, 报考在即, 度过十年寒窗和昨日考场后, 期待你的到来, 在内大遇见你, 是我今生最美的风景。学校概况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学校于自治区成立10周年之际的1957年,一步到位、高起点创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内蒙古大学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6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大学建设支持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学术涵养内蒙古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和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完成理工科国家和部委科研项目462项、新获批立项520项,主持或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自然科学重大重点项目61项。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科研项目711项、新获批725项。学科门类内蒙古大学由校本部、交通学院、满洲里学院构成,另设有1所新机制新模式独立学院——创业学院。校本部设有21个学院。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招生计划(为方便您阅读,请旋转手机。)2020年本科招生来源计划表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体育艺术满洲里校区2020年高职高专招生来源计划表来源:内蒙古大学 招生计划来源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 制图 :郝苗 文案 :史新宇 编辑 :史新宇 责编 :崔昕 审核 :吴栓虎

何相孰也

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注意了!

11月3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提醒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现场确认需注意的事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还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更好地方便考生,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考生需要提前网上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人数每半天设有上限。根据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自治区将在20个报考点设置25个报名现场确认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https://www.nm.zsks.cn/yjsks/ggl/201910/t20191023_39187.html )。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研究生报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平台https://www1.nm.zsks.cn/yzjf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0日,每天8:30—17:30。已成功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到达预约的指定地点去现场确认。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 齐晓英)编辑:宁佳欢校对:王皓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杏里

2019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0132。第四条 办学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60号)。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由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校友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模,包括标准、条件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第八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第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和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巡视招生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第三方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进行录取,区外所有省份投档比例均设置为1:1.第十一条 我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第十二条英语专业只限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并且英语单科笔试成绩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第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入学就读满一年,成绩合格结业者,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积点)分流到各批次本科专业。第十四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五条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七条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第十八条 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第二十条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章 其 它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见当年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6653318,6657650,6653317。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immu.e.cn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immczs.university-hr.com/ 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玄德

30所高校研究生扩招计划,兰大100人、郑大900人,有你的学校呢?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下行、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等众多原因,导致大学生就业成为社会普遍担心的话题。随之考研也成为了众多大学本科生增加就业竞争力的最有效途径,但随着考研人数的逐年增加,考研的竞争力也越来越大,即使全年备考也未必能够得偿所愿。然而,在不久之前30多所985、211以及双一流高校发布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扩招达100人且加大推免比例,可谓是近千万学子之幸事。近些年,由于社会经济下行以及对大学生生综合素质要求的提高,大学生就业可谓是越来越难,“毕业=失业”似乎是上千万大学本科生普遍面临的问题。而选择考研则成为众多大学生摆脱就业困境的。据教育部数据显示:尤其在近些年来考研人数可谓是不断增加,2018年考研报考人数达238万人,而2019年考研报名规模更是达到了290万人,增长了近50多万。随着考研人数的逐年增多,高校的招生人数也不断的增加,据教育部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要在2020年实现在校研究生达到290万的目标,而这将意味着此后每年的研究生数量将以近5%的增幅进行扩招。由以往数据可知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人数为72万,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人数为76万,其招生人数增幅基本上维持在5.3%左右。由此估算可知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人数大概在80万左右,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人数在84万左右。而相对于往年研究生报考人数,依然形势严峻,竞争压力极大。不久之前,全国30多所985、211以及双一流高校陆续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这份招生计划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数、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数以及推荐免试生的招生数。由数据统计发现,双一流高校招生数量普遍增多,而且大部分高校计划招生居然在5000人以上,其中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八所高校低于5000人。而浙大、同济等部分重点高校却未在招生计划中公布招生总数,但根据往年录取情况来看,预估2020年的招生计划总数应在5000人以上。由数据统计发现,大部分双一流高校2020年招生人数扩招近百人,尤其是北京大学扩招人数扩招以1232人位列榜首,而同作为中国顶尖高校的清华大学却只扩招了355人,郑州大学、中山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等重点高校扩招人数也都超过500人。除了大多数双一流高校进行扩招以外,还有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部分高校基本上与去年持平,但这些高校2020年招生计划皆已超过5000人,分别为5000人,5400人和5700人。但也有部分高校却进行了缩招,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大等理工科重点高校缩招人数较多,分别减少了约600人、545人、364人、300人。然而,其缩招原因竟然是推免生名额的增加。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家庭出生,“知识改变命运”可谓是唯一的出路,而考研对于我们来说尤其重要,即使竞争再激烈,我们也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写自己的命运。正如《寒门贵子》有这样的一段话:“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是出生豪门的,我们都要靠自己,所以你要相信,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

工头儿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一、调剂办法具体调剂政策、复试、录取等有关信息预计近期在我校网站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查看。《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在5月20日左右开通,待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直接登陆该网站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制定的调剂相关政策发送复试通知。二、注意事项1.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因为考生意愿变化、复试情况等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缺额信息公告,并及时按公告中告知的系统开放时间进入系统报名。2.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第一批次调剂后可能满足招生计划不再有缺额,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3.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调剂申请。三、2020 年内蒙古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专业汇总表内蒙古民族大学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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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