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最高补贴10万?还有购房补助!网友:学历还是挺“值”的很多考生可能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考研,考研的优势有哪些?除了提升学历,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工资待遇外,研究生还想有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多读几年书其实就是在给自己增值。不信,就一起来看看各城市对于应届生的人才引进政策福利。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1. 深圳先来说说最吸引年轻人的深圳,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很给力。在落户上,只要大专以上学历、满足年龄小于35岁,且缴纳了深圳社保即可申请在深圳落户。最给力的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本科学历可补贴15000元,硕士25000,博士30000,关键还是一次性发放!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这在租房很贵的深圳来说,真的是大大的福利。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公布的人才政策,对你有没有吸引力呢?2.广州广州对于人才引进也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住房补助上很友好。对于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只需在广州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2万元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可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5万元住房补贴。可见,各地为了收揽人才,都是纷纷抛出了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橄榄枝。3.天津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4.石家庄石家庄最给力的是落户速度和购房补助。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是不是超给力的。5.南京外地应届生来面试就有1000元补贴的南京也是非常欢迎应届生人才的。租房补贴上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年限从2年改为3年,即毕业3年内在南京工作都能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租房补贴,学士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月。除上面这5座城市外,沈阳、郑州、杭州、成都、武汉、长沙、海南、济南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创业补助、落户政策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扶持。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可以去各地的政务大厅或者打联系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子们,别因为不了解就职地的相关政策而损失了不少福利。看完小编今天的介绍,只想说高考的学子们努力考上本科是硬道理,当然,考研的学子也要以此为动力,多多加油,毕竟读书真的是很有“钱”途的,学历优势别小瞧!
之前,江北新区发布了《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试行)》( 以下简称“政策”)集成电路人才新政从人才引进、留才奖励、人才培养、生活配套四个方面出台10条新举措,积极推进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建设。《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试行)》围绕新区“芯片之城”建设,涵盖集成电路产业设计、封装、测试、制造、材料、设备各领域,覆盖从顶尖人才和团队、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名校优生到在校实习生的全链条人才,从引、育、留、用四个维度给予保障。人才新政适用范围为江北新区直管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一年后还将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在留才奖励方面,企业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给予核心团队最高1000万元奖励。同时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所有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均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租赁补贴、购买人才住房(共有产权房)、承租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为人才提供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服务。今后,新区还将筹建“集成电路产业协同创新学院”等配套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乐乐根据文件内容细分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实施集成电路人才集聚计划;对集成电路重点领域的全球顶尖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资助额度上不封顶;集成电路领域人才在新区申报人才工程的,给予加分支持;完善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在新区新登记注册集成电路企业,即可参照高新术企业享受硏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加快集聚海外人才对海外集成电路领域人才来新区发展的:配备服务专员,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优先协调解决出入境、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创新创业等服务需求。拓宽领军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发挥校友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荐集成电路领域领军人才到新区创新创业:每名领军人才给予社会组织5万元的奖励,每家社会组织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大力集聚名校优生对经认定的高校微电子等专业毕业,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人才:可不受毕业高校、学科限制,最高给予每人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高层次人才奖补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引进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高端人才:以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作为标准,超过应纳所得税额10%的部分,给予用人单位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设立IC设计专项奖励面向在新区从事IC设计的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集成电路设计突出贡献奖评选,按结果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的奖励。壮大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规模,设立50亿元的集成电路产业专项基金,重点对芯片设计等领域给予支持。核心团队奖励加快培训紧缺适用性人才成立南京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学院,探索新的人才组合模式,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对留在新区且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给予培训费后补助;企业组织员工开展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培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校地联合培养人才实行导师“双聘制”,对于新区企业家在辖区高校担任客座教授,或者辖区高校教师担任新区企业导师且共同开展项目:按每位导师每年6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在校生参与企业集成电路工程实践:每位学生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实践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完善高端人才生活配套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均直接纳入新区人才安居支持范围,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租赁补贴、购买人才住房(共有产权房)、承租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为人才提供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发放“人才金卡”,在鼓楼医院江北国际医院等新区医院就医、体检可享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持卡人子女在新区入学。这是给特定人才、学生、企业等的奖励但是奖励类型那么多自己到底适合哪个呢?别急,往下看今天先说一下比较重点的集成电路大学生专项实施办法补贴分类1、大力集聚集成电路领域人才,对经认定的高校微电子等专业毕业生,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支持校地联合培养人才,在校生参与企业集成电路实践,可给予企业实践资助;3、加快培育紧缺适用性人才,鼓励企业组织开展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培训,可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1、集成电路人才“生活补贴”:对经认定的高校微电子等专业毕业,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人才,年龄满足一定条件,可不受毕业高校、学科的限制,按本科生每人2万元、硕士生每人3万元、博士生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领取补贴后,需与申报企业签订不少于一年的服务期协议。2、集成电路工程“实践资助奖励”:在校生参与企业集成电路工程实践,可按每位学生2000元/月的标准,分批次按比例发放实践资助。在实践期间,发放补贴总额的30%,实践学生毕业后在该企业就业,发放补贴总额的剩余部分,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3、集成电路企业“技能培训补贴”:在新区注册的集成电路企业组织已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员工,参加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开展集成电路专业培训,经备案立项且培训合格取证后,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企业技能提升专项补贴,对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申请方法申请工作由新区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并具体实施;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企业社保缴纳经办机构,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企业其他相关资质。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梳理当年本企业人才引进名单,填报申请表格,汇总附件材料,集中报送至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2、审核发放。社会事业局同经济发展局共同审核后,在新区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发放。办理指引:以上政策由人才所在企业代为申请和发放,企业不得截留挪用,否则取消该企业申领政府各类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注意:集成电路人才“生活补贴”与新区“名校优生补贴”不重复享受。素材来源:南京江北新区
1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收紧南京市人才购房政策。在2020版的基础上,新版新增了以下人才购房政策条件与要求:四类人才只有劳动合同要求:在南京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的;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这四类人才只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即可满足购房条件。三类人才增加社保年限要求: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这三类人才在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条件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45岁以下本科人才在南京缴纳12个月社保,即可满足购房条件。企业、个人都应诚信申报新版《办法》强化了对因弄虚作假而购得房源的监管。规定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 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新版《办法》增加了对企业的要求。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南京市现行社保项目有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大额医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垃圾处理费、失业保险、公积金等几项。以壹人事平台18日社保缴费标准为例,南京市企业、个人每月分别需缴纳的社保费用明细如下图所示:以上内容由壹人事平台整理分享,欢迎大家在评论分享自己的看法,也欢迎大家关注壹人事,获取更多人力社保资讯。
观点地产网讯:1月16日,据江苏新闻报道,南京发布了新版《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对人才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办法》提到,硕士需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本科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获得人才购房资格。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在本次调整之前,上述这两类人才只要签订一年合同,缴纳社保或者个税就可以申请人才购房。同时,调整后的购房政策中也强调了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关注乐居财经,洞悉房产市场风云变化。】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1月16日晚,“我的南京”APP的人才安居平台里发布了新版《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今后,人才购房有哪些变化呢?【硕士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本科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首先对两类企业人才,明确了社保或个税缴纳的时间要求。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可获得人才购房资格。而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此前这两类人才只要签订一年合同,缴纳社保或者个税就可以申请。365淘房南京新房平台中心总监汤苗苗认为,这次新政还是适当收紧了,之前有一些漏洞被堵住了。主要是因为此前本科和硕士,这两类的数量占比相对较多,往往也会出现一些外地人才投机取巧的、纯投资的这种买房行为。这一政策出台后,与此前相比人才门槛提高了,有一批人失去了人才购房资格变身无房户。【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人才都将被取消资格】《办法》也强调了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对本企业人才购房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按规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人才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选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同时,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此次南京人才购房新政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除了2018、2020年发布的两份相关文件。江苏台记者/杨芹 王建安 编辑/胡超(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8年,南京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第一个大会——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发布了2018年南京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共10条!1 其中第八条提到的“宁聚计划”和广大大学生息息相关!为了吸纳人才,南京再次降低落户标准: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40岁以下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南京,先落户后就业。 另外,相关新政目前正在制定中,并确定将于3月1日正式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办法的实施细则》,启动“先落户,后就业”办理工作,并在同月开始执行。 南京市实施青年大学生 “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 一、调整优化落户政策。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二、提供住房安居保障。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最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三、核发一次性面试补贴。 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来我市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四、积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 持续办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和系列创新创业大赛,加强获奖项目对接落地服务,打造区域性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海外宣传推介,促进海外留学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聚”计划各项政策及资助。 五、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和见习。 运用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青年大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机会。推进见习实训基地建设,对参加见习实训的青年大学生按规定给予3—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实训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基地或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聚焦主导产业,积极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开发更多适合青年大学生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大学生到基层社区(村)就业,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力度,吸纳青年大学生到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在基层岗位服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可定向招录。 七、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鼓励我市市域内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研,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八、降低创业运营成本。 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九、提供创业场地扶持。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所需经费由创业实体纳税所在区负责。对创业服务功能强,创业孵化企业数多,孵化成功率高,带动就业明显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评审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将创业担保绿色通道范围覆盖到我市中职院校,符合规定经授权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资助,在现有20-50万元的资助等次基础上,向下增设10万元的资助等次,扩大优秀项目遴选资助范围和覆盖面。对获得国家、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落地我市发展的,按赛事层级及获得奖项给予配套奖励。 十一、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在高校聚集区开设人才服务分中心,为离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就业创业服务。取消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省内就业调整手续、就业报到手续。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政府服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为载体,为青年大学生提供实时推送、动态跟踪的就业创业网上服务。2018年实现在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全覆盖和常态化运行,对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成效显著的每年经核定给予奖励。完善“创业导师进高校”工作,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力度。每年组织“百家名优企业、百场招聘、百场宣讲进高校”活动。在驻宁高校门户网站首页和“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设立“宁聚计划”专栏,实时推送我市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岗位发布、相关活动、动态等内容,并接受相应网上申报。 十二、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 加大我市吸引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大力选树青年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典型。推行青年大学生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常态化组织青年大学生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实施“宁聚青春•大学生感知南京”行动计划,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促进大学生深入了解和感知南京,留得住、发展好。每年四月下旬至“五四”期间举办“南京大学生双创节”,组织在宁高校师生积极参与“赢在南京”系列创新创业活动,持续打造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品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创新场景体验的系列活动和服务,促进人才、项目对接落地,进一步营造南京爱才、引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这是对1月8日南京发布的人才落户政策进行的调整。此前,相关政策规定,南京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即凭借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能先落户南京。 此前,南京还对高校毕业生留宁工作发布了鼓励政策。除了住房补贴外,南京还将对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南京面试,给予一次性1000元面试补贴,据了解,该政策目前已经实施。 政策项目一: 政策名称: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 政策条件: 1.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高校)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含高级工和港澳台毕业生)来我市参加就业面试。 2.面试单位为在南京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受理地点:网上申报受理。符合条件者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申请。 受理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12333、85625282、83151840、83151905、83151908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发放时间:审核通过后即予发放 提交材料清单: 1. 毕业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书面认证证明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网上上传,原件备查) 2.《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网上上传,原件备查) 3.本人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身份证明)(网上上传,原件备查) 4.单位面试证明(统一格式,网上上传)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外地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批准流程图 项目政策二: 政策名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 政策条件:见习工作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3个月,创业见习期限6个月。 1.就业见习对象: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学生和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学生和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 2.创业见习对象。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学生和毕业生(含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且领取《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初次创业的人员。 受理地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实行书面申报,申请人可以自行或由见习单位(基地)、见习服务机构向所属区人社部门提交见习申请,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审核。下一步实现网上受理。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市人社部门 电话12333、84787137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初审3个工作日,审核2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就业见习提供身份证或劳动保障卡复印件;创业见习还需提交《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 审核:1.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见习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三: 政策名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核发放 政策条件:见习补贴分为四类: 1.见习生活费补贴。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比例支付学员见习期间生活费补贴。 2.见习跟踪服务补贴。按实际完成的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见习基地或见习服务机构跟踪服务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3.见习带教补贴。按实际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见习单位(基地)带教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4.留用(孵化)奖励。对满意度80%以上,留用率达到50%-80%,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基地)1000元/人的留用奖励;留用率超过80%的,按超出人数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基地)2000元/人的留用奖励。学员见习期满后创办企业持续经营并连续纳税六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见习基地5000元/人的创业孵化补贴。 受理地点:见习服务机构(或见习基地)每月15日前通过人社官网或书面(每月1次)向区人社部门提交文件规定的见习相关补贴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市人社部门 电话84787112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见习生活费补贴:《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费补贴申请花名册》、《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创)业见习鉴定表》、《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创)业见习月度在岗情况表》。 2.见习跟踪服务补贴:《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跟踪服务情况表》等。 3.见习带教补贴:《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带教计划》等。 4.留用(孵化)奖励:留用奖励提交缴纳社保证明、孵化奖励提交纳税记录证明。 补贴审核: 1.初审。区人社部门受理后,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职业培训管理系统生成申报补贴信息,每月20日前完成初审并生成申报补贴费用。 2.审核。市人社部门每月25日前对区上报数据资料审核汇总,并生成报表上报市人社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3.审定公示。市财政局相关部门30日前完成审定公示,并下达资金计划。 补贴发放: 市人社部门于次月25日前将见习生活费拨付至见习学员市民卡银行帐户,见习跟踪服务补贴拨付至见习服务机构银行基本户账户,见习带教补贴和留岗(孵化)补贴拨付至见习单位(基地)银行基本户账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核发放流程 政策项目四: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 政策条件: (一)申请对象: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申请人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 (二)经营注册条件: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受理地点:网上受理 受理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学历(在读)证明。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五: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 政策条件: 1.申请对象: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 2.经营注册条件: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就业,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受理地点: 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成功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 3.企业完税凭证; 4.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六: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政策条件: 符合创业成功奖励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开办创业实体,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受理地点: 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南京市自主创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2.申请人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 3.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七: 政策名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条件: 1.在我市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 2.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受理地点:柜面受理 受理部门:户籍(居住)所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6590831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 3.创业期间纳税凭证。 审核标准: 1.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八: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场地扶持 政策条件: 1.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在宁创办的企业实体。 2.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 受理地点:各区大创办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工商注册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法人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学历(在读)证明; 4.载体入驻证明 (1)入驻经认定的创业载体: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 (2)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的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 (3)利用自有房产创业: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一致的自有产权证明。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扶持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九: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 2.在我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 3.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群体; 4.青年大学生贷款申请人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的青年留学人员; 5.绿色通道贷款申请人需为在绿色通道授权单位管辖范围内进行创业的青年大学生。 受理地点:现场受理 受理部门:户籍或工商注册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绿色通道授权单位责任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7 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现场调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大学生创业证》; 4.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担保材料等经办银行所需材料。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图
太羡慕了!今天,海南的东方市发布新消息:硕士及以上人才可获一套住房免费居住,特殊情况还可 “一事一议”。011月13日,东方市委组织部为集聚国内外人才到东方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近日正式出台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东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十大”福利政策待遇。《办法》规定的“十大”福利政策:一是优先纳入编制,引进到东方市事业单位或党政群团机关单位工作的人才可纳入用人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二是一次性安家费,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的,按学历层次高低一次性拨付安家费3至8万元不等;三是每月生活补贴,在5年服务期内,每年按学历层次高低给予2000元-5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四是住房免费居住,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的人才,由市政府提供一套60至100平方米的住房免费居住;五是每年探亲费,引进人才配偶或父母不在本省的,由用人单位每年按最高限额5000元报销一次探亲费;六是优先购买住房,服务满2年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购买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七是高额购房补助,符合条件的可由市政府按学历层次高低一次性给予8万-20万元的购房补助;八是特殊贡献奖励,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的,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 5万元;九是市政府奖励,经认定为ABCD等4类人才的,由市政府给予按不同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十是免费健康体检,由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免费健康检查。近些年来,海南的人才政策,一次比一次放松。在过去,海南是孤岛,几乎没有什么人,到后来,因为靠海天气暖和,这里成为度假胜地,对于东北人、特别是俄罗斯人的诱惑力特别大。据统计,在三亚过冬的老人有50万,东北人占了将近40万。而在楼市上,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在10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进行测算,全国新建商品住宅单月成交均价均位于1万元以上的水平的城市就有40多个,其中,海南三亚房价甚至以36050元/㎡的单价而位居第一。三亚不过相比较而言,东方市的人口房价都较低,43.5万的常驻人口,在整个海南省都不甚突出,现在在人才引进、优待政策上做这样大的让步,情有可原。02南京的人才引进政策近些年并没有变化,只是在对于人才买房上,推出了优先购房的优待。就在昨天,南京对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漏洞进行了修补,南京市委办公厅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文件《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房住房办法》,其中着重提到:在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硕士学位的,需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而本科学历则需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之前规定人才缴纳1个月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简便路子,在这里行不通了。却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人才购房资格、收回房源,伙同他人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证明》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人才购房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还记入诚信档案还追求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微博大VF大爆料,目前已经有类似虚假案例申请人才证明被退回的案例了:截图显示,该申请人未与“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申请过程中,发现其虚报、瞒报现象,根据《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房商品住房办法(试行)规定,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商品住房服务,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责任。图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二一年,虽然上半年出现了疫情的情况,个别月份都存在房价短期下跌的实际情况,但是从下半年开始,多地楼市回暖,尤其长三角、珠三角部分城市市场情绪持续高涨。目前,多个热点城市扎堆加码楼市调控,各地方政府也将在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紧跟市场形势变化,对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和跟进。在2020年下半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累计成交面积超570万平方米,相比过去同期,同比增长近40%深圳在去年更是创造了全年放假增长率之最,深圳新建住宅受限价影响,与二手住宅之间形成价格剪刀差,市场购买力聚焦新房市场,经常数显刚开盘就售罄的盛况。“房住不炒”一直是国家调控的主要目的,但是在房产如此被看好的一线城市,的确不容易控制房价的增长。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啦!刚刚,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政策不变。2018年3月1日起南京执行人才落户新政(试行1年)戳回顾↓40岁以下本科生直接落户南京,今起执行!现在继续执行1年欢迎更多的人才落户我大南京呀!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条例只要你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或40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凭这些:①入户申请书;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直接落户南京!细则如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规定,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办理对象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第三条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第五条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何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支持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申请英文版在线验证报告时,有可能需要进行人工翻译核对,则需1-2个工作日完成)第六条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七条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第八条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第九条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第十条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第十一条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第十二条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第十七条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第十八条申请人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1年。《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问题解答 ▼▼▼(向上滑动看全文)一、为什么要进行此次户籍政策调整?答:2017年2月1日,南京市全面实施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了《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准入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两个户籍新政,按照条件性和积分性两个政策,为在我市稳定就业的人群打开了落户通道,城市户籍人口快速增长。至2017年年终,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680.6万人,年内市外迁入的人口达到19.5万人,户籍总人口较2016年度增长17.8万人,增幅明显。为争取吸引更多青年大学毕业生、技术技能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实现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目标,2018年1月,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要求,我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进一步放宽放开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我市落户的条件,不再以就业为落户前提,制定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进一步简化手续,努力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市委1号文件对《准入办法》落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放宽?答: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与2017年2月1日实施的《准入办法》相比,市委1号文件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一是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二是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准入办法》中要求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三、市委1号文与《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的关系?答:按照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我市落户条件和手续,是今年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中与市委1号文不一致的条款,以市委1号文为准,按《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执行,其他条款正常执行。符合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四、学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满足具体条件?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五、学历证书如何认证?答:申请人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成对学历证书的认证。 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认证的,可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一种情况,申请人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登记毕业证书名称栏为:XX大学临时毕业证,需取得正式毕业证后再按留学归国人员情形落户。通过学位教育,已取得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按照《积分办法》申请落户。六、《人才落户办法》提到的“40周岁以下”年龄如何界定?答:按申请人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推算,40周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落户。例如,申请人出生日期为1978年3月31日,4月1日申请人已超40周岁。所以,他的最迟申请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七、市委1号文件中提出的高级工包括哪几类人才?答:市委1号文件提出的高级工及以上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八、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是否受年龄限制?答:符合技术技能水平要求的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我市的没有年龄限制。九、技术、技能证书如何认证?南京市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认证。请持有外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两者须提供其一)办理认证。持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携带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至公安受理点申请落户,不需做证书认证。请技能人才携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认证,外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还需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的获证证明。办理证书认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市人社局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电话:025-68505121)。十、申请落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答: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十一、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如何确定落户地点?答: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十二、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向哪里提交落户申请?答: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公安局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户政办理窗口申请。十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答: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在向公安机关递交本人落户申请时,可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申请时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即可,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十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哪些类房屋?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可以作为落户地点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我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产权住房都可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十五、是否可以网上申请落户?答: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网上申请系统,建成后可以直接线上申请。十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办理落户吗?答: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要求,对学历认证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供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毕业生)也可按照《准入办法》要求,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无需对毕业证认证,同时取消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加盖相关部门审核专用章要求,简化办理手续。十七、对提供虚假证明落户如何处理?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八、入户申请表格在哪里下载?答: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入户申请书》。建议申请人至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前先自行下载填写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十九、公安机关各级受理窗口的办理时限?答: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二十、《积分办法》还继续实施吗?答:《积分办法》政策继续实施,2018年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政策可查询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办理地点 ▼▼▼来源 | 南京市公安局 编辑 | 刘蓓重点阅读推荐我们一起去赏花吧!中国最幸福城市在哪?刚刚,南京又上榜了!1669.11亿!刚刚,南京179个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市政府公布人事任免,涉及机构改革后一批新组建部门
南京,古称金陵城,六朝古都,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是风景秀美节奏悠闲的江南城市,更是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新一线城市、江苏省省会。这里虽然是新一线城市,但却没有其他城市来的节奏这么紧张。南京人的悠闲和知足常乐也是出了名的。同时南京人友好好客,包容性强,是非常适合外地年轻人去奋斗和生活的地方。也确实在这几年吸引了无数的大学毕业生前往。对于去大城市发展的异乡人来说,除了赚钱,更想在城市里长久落户。只有落户了,才是真的有了归属感。但是落户谈何容易?最近,关于南京落户又有了新的消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今年4月8日,南京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举措,其中就包括了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除此之外,在人才安居上也有了更好地保障。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诸多迹象表明,新的一轮“抢人”大战已经开始。先是沈阳0门槛落户,再是南京放宽落户政策,城市对于人才的渴求已经不局限于高学历人才,术业有专攻,如果你有技术有本领,一样可以在这座海纳百川的城市长久生活下去。祝愿每个在南京努力工作认真生活的人都可以劳有所获,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