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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NO.2019G86地块规划出炉!拟建10栋住宅!慎思

玄武区NO.2019G86地块规划出炉!拟建10栋住宅!

来源: 凤凰网房产南京站凤凰网房产快讯 刚刚,凤凰网房产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玄武区红山街道NO.2019G86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项目位于玄武区红山街道黑墨营101号31-01地块,地块东至规划哲雨路,南至规划文四路,西至北苑东路,北至月苑南路。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占地约43019㎡,容积率1.01≤Far≤2.6,绿地率≥40%,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22%。(区位图)(总平面示意图)项目规划拟建10幢住宅楼栋,层数为10-26层,拟建方案总建筑面积约为161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4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住宅及其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7800平方米,地下两层,主要功能为配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效果图)据了解,2019年11月2日,地块最终被南京崟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南昌市政)以31.5亿元竞得,溢价率16%,楼面价28163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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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第三天|居民慢慢适应“分”节奏

来源: 现代快报、现代快报网、现代画报、快报官方微博群、快报官方微信群、今天你 " 分 " 了吗?迎接垃圾分类大考第三天,现代快报记者探访南京各个小区,看看南京垃圾分类如何破解 " 疑难杂症 "。据了解,面对分类阵痛期出现的各种情况,城管部门将督促各区、街道加大分类指导和清运,同时对 " 分 " 不好的物业和单位要约谈。有人分有人不分,物业忙不过来急需人手" 垃圾分类其实不难,难就难在是不是所有人都分。" 成贤公寓的张阿姨一边扔垃圾,一边犯愁。她住在 20 楼,从楼上把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好,准备下楼投放到收集点。一下来,她傻了眼,一排十几个垃圾桶,靠近路口的垃圾桶都满了," 你看我这辛辛苦苦分好的垃圾,垃圾桶里还是出现各种垃圾,没有完全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投放,这不是浪费我的劳动成果吗?"和张阿姨一样苦恼的还有住在地质矿产研究所住宅区的刘女士,11 月 3 日早晨,刘女士折叠好可回收的废纸盒,准备下楼投放进可回收垃圾,她说:" 我放垃圾的时候发现,可回收垃圾桶里除了我放的纸盒子,其他大部分是其他垃圾。"成贤公寓物业工作人员邱女士告诉记者,小区 11 月 1 日刚把楼层的桶撤了,现在垃圾分类房还没有完全投入使用,现场没有指导员在,居民可能会出现混投的现象。她说:" 早上垃圾投放高峰时间段,物业的工作人员会在,但是物业人力有限,后续会有专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在现场,教大家如何分类。"撤掉的垃圾桶又回来了?原来是暂时方便保洁清理垃圾垃圾分类来了,陈女士所在的栖霞区方圆绿茵小区的垃圾桶却经历了 " 撤了又回 " 的尴尬。 11 月 2 日下班回来,陈女士看到楼下已经没有垃圾桶了,可今天早上一下楼,垃圾桶又摆回来了。她有些不解,小区现在已经设立了 4 个垃圾分类回收点,也有志愿者在一旁指导,为何又把桶放回来了呢?11 月 3 日上午,记者来到方圆绿茵小区,看到确实有居民楼下面放着垃圾桶,里面放着不少没有分类的垃圾。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因为有些居民不自觉,把没分类的垃圾扔在楼下或者路边,物业就只能把垃圾桶重新放回来,避免垃圾到处都是。在小区的一个垃圾分类回收点,一名物业工作人员正在这里做分类指导。她告诉记者,现在楼下的垃圾桶并不是重新放回去了,而是保洁人员早上清理垃圾时,用桶来暂时盛放。" 按照规定,居民是要把所有垃圾扔到回收点,但有些居民还是会随意扔垃圾,保洁人员清理时会拖着一个垃圾桶,盛满了就放在路边,等垃圾车拉走。" 该工作人员说,今后会加强分类指导和巡逻,帮助居民更快适应垃圾分类。给垃圾分类一点时间,分类慢慢步入正轨经过了第一天的慌乱,第二天的适应,南京很多小区垃圾分类已经慢慢走上正轨了。" 小伙子,厨余垃圾要把里面的东西抖出来,塑料袋再扔到其他垃圾里。"11 月 3 日早上,家住雨花台区蓝岸 · 尚城小区的小马正准备扔垃圾,一旁的指导员忙凑近讲解。爱做饭的小马几乎每天都要扔厨余垃圾," 昨天上午我来扔垃圾的时候,没有人在一旁指导,厨余垃圾桶里还有些塑料袋之类的杂物,今天有了指导员,明显感觉分类点的秩序好多了。" 小马说,总有一些居民不会分或者懒得分,前期有人指导,能让大家更快适应垃圾分类。有同样感受的还有住在银龙南苑的赵女士,前一天下班她发现小区门口开始有喇叭在宣传了,楼栋门口也贴了指示方向,引导大家在最近的投放点投放。晚上去丢垃圾的时候,一旁的指导员说:" 这里有厨余垃圾吗,有的话要看看有没有分错。垃圾分类刚开始,你可以和住在附近的邻居说到集中点投放,帮忙宣传一下。"回应:加大分类指导和清运,约谈工作不到位的物业和单位针对南京垃圾分类后出现的一些情况,城管部门相关人士坦言,现在已经建垃圾亭房的小区,分类率还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先期早已开始试点的小区,已经走上正轨,居民分类习惯形成。刚刚撤桶并点的小区,居民还在适应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城管部门已经督促街道一级,一是要溯源,找到乱扔垃圾的居民,上门进行劝导和宣传。加大志愿者和指导员的投入,加强桶边指导。对于晚上一些小区会出现指导员下班后突击扔垃圾情况,也要求各区物业和环卫清运公司晚上增加收运的班次,加强巡回保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相关人士表示,对于物业公司和单位不进行垃圾分类或垃圾分类工作做得不到位的情况,要进行约谈和开具整改通知书。建议:加大入户宣传力度你对南京推进垃圾分类有什么好的建议,现代快报对此话题征集市民建议后,不少市民通过 96060 热线或是微信留言各抒己见。家住上海路的柯宁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非常支持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有助于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循环利用。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刚起步,任重道远,居民有一个习惯的过程。他认为,南京目前入户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单靠社区基层的力量是不够的,要给社区补充人员,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教会大家怎么分类。此外,他认为,目前分类还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比如厨余垃圾袋还需要破袋,将垃圾袋扔进其他垃圾桶。他建议,可以垃圾分类开始时发放一些可降解的垃圾袋,给市民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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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京的第一|全国“最大住宅区”在南京竣工

《新南京的第一》第二十三集01:01改革开放之前,居民住宅短缺。为解决居民住宅问题,八十年代初,南京先后改造建成了瑞金新村、南湖小区等一批住宅小区。1983年12月3日,位于水西门外莫愁湖畔的南湖新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开工。该小区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共有278幢住宅楼,可住居民1万多户、4万余人,还有7万平方米的区内配套建筑和设施。1985年12月28日,南湖新村住宅小区工程竣工,成为当时江苏省规模最大、配套齐全的新型住宅区,也是全国主体、配套工程一次性投资建成的最大住宅区。南湖新村新楼。1985年12月28日,南湖新村住宅小区竣工。小区占地64.32公顷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78幢。刘小摄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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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核心区C位地块规划出炉,打造5栋26-33层高层住宅

江北核心区卓越G12地块规划设计出炉,该项目规划打造5栋26-33层高层住宅,项目效果图曝光。卓越G12地块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兴隆路以北、横江大道以西地块,东至横江大道、西至空地、南至兴隆路、北至火药洲路,属于江北核心区,处于正荣润锦城和雅居乐滨江国际之间。该地块于今年6月23日经过38轮竞拍,被卓越以15.7亿拿下,楼面价23288元/㎡。从拿地到规划出炉,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该项目的节奏也是相当快。那么问题来了,这块地位置怎么样?应该说非常好。七里河河景,长江江景都能看到,学区应该与雅居乐、正荣共享,江北一中分校,成绩还不错。如果说缺点嘛,有两条:第一,地块有点小,还是三角形,所以不太方正,园林景观不太好做;第二,距离地铁口稍微远了一点。推文摘自@楼市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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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个租赁住宅社区亮相:三种户型拎包入住,租金低于周边公寓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2018年2月,南京集中出让了一批租赁住房用地 ,在这块地上只能盖租赁房。经过两年多的建设,11月22日, 由南京安居集团携手江宁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开发的租赁住房社区珑熹台,正式对外公开住房展示中心。【珑熹台展示中心今开放 三种户型可选拎包入住 】南京首次亮相的租赁住宅社区位于江宁高新区中国药科大学地铁站南侧,总用地面积6.3万㎡,总建筑面积16.5万㎡,由14栋18层建筑组成,可提供租赁住房约3000套。南京安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王峰介绍,提供面积为30、60、90平方米三种户型,市场化的租赁租房是面向大众,没有设置门槛,也不需要向政府申请,只要是有租赁需求,所有人都可以来申请。这批租赁房源预计交付时间是2021年7月,届时面向社会进行6个月以上租期的招租。记者在现场了解到 ,每间房都是精装交付,家具、家电、智能家居系统一应俱全,真正意义上实现拎包入住。目前,周边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为员工们预定房源,在这提醒租客们,如果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要租房,别忘了申领南京市政府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记者了解到,这批租赁房源的租房价格上也会略低于周边同品质公寓。这里三个户型的租金分别是,30平方米租金每月2000元,60平方米租金每月在2500-3000元左右,9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每月租金3500元左右。南京安居万家租赁住房品牌运营负责人杨慧介绍,按照南京市的正常补贴的话,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2000元,本科生租30平米的房子加上补贴,这算下来每月房租是1400元。【打造智慧化社区 燕子矶、江北租赁社区12月陆续面世】和市场上的长租公寓不同的是,这里的租赁住房是由政府和国企联合建造的全新社区,社区内有商业配套,并配备了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全方位管理。王峰介绍,整个社区完善的配套,完善的服务,可以缓解周边租赁市场的需求。打造智慧社区,实际上是多重的智能系统,包括智慧停车、智慧门禁、智能家居系统、小米的智能家居系统……除了此次公开的江宁珑熹台外,江北玖悦台和燕子矶阅江台展示中心将于12月份陆续面世。江苏台记者/杨芹 徐明 编辑/胡超【来源:江苏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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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个纯租赁住宅小区亮相

南京首个租赁住宅社区珑熹台日前正式对外公开,3种户型分别为32平方米、64平方米和95平方米,租金约2000元/月-3500元/月,所有房源对外公开租赁。据了解到,江宁珑熹台社区即2018年2月6日出让的江宁大学城2018G03地块,项目位于江宁高新区中国药科大学地铁站南侧,由14幢18层建筑组成,全部交付后可提供租赁住房约3000套。由南京市安居集团和江宁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开发的珑熹台户型面积有32平方米、64平方米和95平方米,预计交付时间为2021年7月,届时将面向社会进行6个月以上租期的招租。租赁房将实现精装交付,洗衣机、衣柜、写字台等家具家电一应俱全。这一批市场化租赁住房面向大众,房源租金将略低于当地公寓租赁价格,将不设申请门槛,只要有租赁需求,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内容来自北京头条客户端[ 北京头条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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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1.71亿元出让一宗住宅用地楼面价2642元/㎡

10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一宗住宅用地。最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17100万元竞得,楼面价2642元/㎡。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NO。高淳2020G20,位于开发区古檀大道以北、双柳北路以西,东至双柳北路,南至古檀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出让面积29423.81㎡,起始价17100万元,竞买保证金5100万元,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8755元/㎡(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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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签名、虚构材料,南京一小区800万住宅维修资金被挪用

近日,多位南京市民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己所居住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小区物业通过伪造签名和材料的方式违规使用。所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业主交的一笔专门用来维修、改造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钱。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每平米交的专项维修资金应该是这个房子每平米造价的的5%至8%,可以说不是一笔小钱。当然,既然是“专项资金”,就不得挪作他用。然而,家住南京市栖霞区东方天郡小区的部分业主称,从2017年开始,在未征得小区业主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该小区有超过800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违规使用。那么,这笔按说不能挪作他用的钱是怎么被挪走的?究竟被用在了何处?对维修资金的监管存在哪些困难?未经业主同意,超800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资料显示,东方天郡小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目前共有住户2400余户。2019年9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换届期间,有业主通过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官方网站对该小区三年以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次数比同期的其他小区多出不少。小区业主刘女士对此表示不解:“网上可以查到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一查我们就发现,我们小区(三年用维修资金)次数达65次,对比同期的几个小区,我们使用次数比他们高的多。”除了使用次数多,费用更是高得惊人。据不完全统计,从2017年开始,该小区维修支出的总金额超过了800万元。但是居住在该小区的业主们却对小区的维修施工情况没有多少印象。有业主说:“羽毛球场就是巴掌大,上面铺一层塑胶,放一个小网子,就花了100多万,这不是变成金子了吗?”钱是如何飞走的?伪造签名+虚构材料该小区的维修资金使用记录显示,至少有36项维修工程都是由一家名为“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仅2017年12月一个月,该公司就获批工程款87万余元,三年来的总工程费用超过350万元,涉及小区内几乎所有楼栋的外墙防水等。此外,相关资金支取材料中多次出现施工、项目公示时间前后矛盾,公示未完成施工却已经完成等情况,甚至有的申请材料连小区地址都是错的。记者从资金申请的材料上看到,大多数资金申请的材料上,都有业委会成员喻小萍的签名。经过多次联系后,喻小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是在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后才盖的章,随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是他们先申请,申请之后我才会盖章。”喻小萍说。而小区物业栖霞建设集团物业公司东方天郡片区物业经理潘晖在接受业主咨询时称,申请材料上有业委会盖章,就视为是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办理资金使用各项手续。业主:维修资金的使用是你们得到业委会授权吗?潘晖:业委会盖章肯定就授权了啊。业主:那我没有签过名,名字不是我签的,你怎么解释呢?潘晖:应该都是我们安排管家上门过的。日前,多位该小区业主来到栖霞区维修资金使用受理中心,在查询相关维修项目业主的签字时,多位业主表示单据上的业主签名是伪造的。此外,小区业委会委员孙红梅告诉记者,自己并未听说过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业委会半数以上的成员,不知道有财务章。我们大多数人(业委会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我们甚至没有普通业主知道的早。” 孙红梅说。除了东方天郡小区,南京多个小区的业主也通过查询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家住南京市秦淮区黄埔鑫园小区的业主汪女士告诉记者,在2018年的8月,该小区花了近55万元对小区内的24部电梯进行维修,并且每部电梯的故障原因都完全相同。汪女士说:“电梯维修签合同的时候,24部电梯只有一张维修清单。也就是说,24部电梯是同一个毛病,所有要更换的东西都是相同的。24个验收报告,48个业主的签名的笔迹是同一个人。”专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模式有待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业主代表日前达成一致,相关小区业委会公章先由所在街道进行封存,再由业委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审计。栖霞区住建局物业科科长李秀东:“以业委会为主体,公开招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进行审计。街道社区参与,业主代表监督,根据审计结果如果涉及到下一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话,该追究谁的责任追究谁的责任。”根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除应急维修工程外,使用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的维修资金,经资金管理部门组织现场勘查,确定维修范围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应提交涉及维修范围的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对此,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朱宪辰表示,应急维修工程可以直接申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无需涉及业主表决同意,但是在现实操作中,怎样的情况属于应急维修,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给监管带来了难度,朱宪辰建议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更细致的管理办法。此外,朱宪辰认为,目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模式也有待完善。“业委会也不专业,业委会的人也不掏钱,业委会就不应该做主,应该做的是协助掏钱的人商议。要能让不管是谁来操办(维修资金使用),都能够做到,用别人的钱的时候,让别人来做主,自己不要做主。出钱和担责要对应起来,权责对应。” 朱宪辰说。朱宪辰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牵头,搭建一个信息化平台,将申请维修的业主、维修涉及到的业主、施工单位以及维修资金使用去向等情况及时公开,将整个流程透明化,减少违规操作的空间。“商议人给其他共有人发去一个邀请,请别人来技术报价,有个平台能公示在上面,无论谁来做这个事儿都可以商议、知晓、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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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官方回应所有住宅小区物业费涨价:新标准适用于新建普通住宅

本文转自【南京发布】;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费都要涨价?不是的!今天上午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物业费新标准执行范围的说明》提醒市民征求意见稿中的新物业费标准适用范围是新建普通住宅不是所有住宅小区都涨价征求意见结束后,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式发布、实施时,新建的普通住宅开发建设完工、交付业主入住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现有已经入住的普通住宅仍按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物业费新标准执行范围的说明(全文如下) 7月16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对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 近日来,部分媒体和网民在转发信息时有误读,导致部分市民、网友产生误解(以为“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费都要涨价”)。对此,市发改委明确指出:征求意见稿中的新物业费标准适用范围是新建普通住宅,不是所有住宅小区都涨价。征求意见结束后,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式发布、实施时,新建的普通住宅开发建设完工、交付业主入住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现有已经入住的普通住宅仍按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市发改委提醒广大业主:征求意见结束后,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式发布、实施时,如果现有的普通住宅要涨物业费,需要由业主共同来决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要按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1)物业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十日;(2)物业企业将拟调整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区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3)调价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2.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特此说明。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素材来源 | 南京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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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个纯租赁住宅小区对外公开 每月租金2000元起步

来源:澎湃新闻00:35【南京首个纯租赁住宅小区对外公开,每月租金2000元起步】11月22日,江苏南京。位于江宁区的首个纯租赁住宅公开,设有32平方、64平方和95平方3种户型,租金约2000-3500元/月。对外公开租赁,不设申请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