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按照教育部、江苏省统一部署,我校原定近期举行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推迟举行。请报考我校2020年研究生的考生,做好下一阶段的考试准备、耐心等待,具体时间、形式等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南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及院系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同舟共济、共度时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0.2.4(来源:南大研招)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2020年我校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人,专业设置如下:招生对象2020年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2018年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也未就读研究生的往届生均可申请。报考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申请方式考核录取我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我校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考核拟于7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培养与报道1.新生报到。录取学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为全日制学习,学制均为两年,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3.课程设置。第二学士学位设置专门的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选修课程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4.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根据修读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其他1.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候选人,包括伪造骗取我校考核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同时通报招生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2.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cn。3.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4.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联系信息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咨询邮箱:njujw@nju.e.cn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0年7月12日“爱上南大·十分专业”系列直播7月13日-16日持续进行欢迎大家准时收看!美编:叶玉玲
今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南京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具体如下: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复试分数线2020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学科及项目的复试分数线单列。各院(系、所)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请各院(系、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二、复试人选各院(系、所)要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各院(系、所)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应统筹考虑复试人数、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依据2020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各院(系、所)的发展需求及培养条件、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确定,招生计划应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三、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四、复试考核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院(系、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对考生再次复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安全、公平、科学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巡察。有关复试组织、具体要求、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各院(系、所)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院(系、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复试时间前一周左右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五、时间安排1、确定复试名单。请各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人数、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后,在本院(系、所)网站对外公布,并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各院(系、所)复试时间前完成。2、复试时间。我校原则上将于5月8日至15日开展复试工作,各院(系、所)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六、校内保障机制1、各院(系、所)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南京大学防疫要求做好面试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在校医院等部门的保障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各院(系、所)组织复试工作须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等工作。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专业远程复试工作。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及专家等进校须符合返校工作要求。3、复试小组在各院(系、所)指定场所进行,通过网络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学校信息化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对网络和设备予以保障支持,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4、复试录取期间涉及疫情防控事项,各院(系、所)须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七、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须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所长)审查,经签名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各院(系、所)在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我校不接收破格和调剂申请。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自行联系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3、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5、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其他1、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入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和思政预备计划的推荐免试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2、宿舍安排。学校资产管理处接受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全日制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提交住宿申请,并安排和管理。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3、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的学费标准及入学后的相关政策情况详见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各院(系、所)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即励学计划。一、报考条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全市高考模考成绩名列前茅,或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二、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设置专业如下: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类)我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三、报名方式(一)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二)流程:1.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20年高考报名证件照。(1)考生须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且须填报3个专业(类)作为高考录取依据。(2)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须由中学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3)符合报名条件的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证书。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4)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本人学籍及身份证正反面。(5)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学校盖章的公示结果。报考我校励学计划的所有考生名单、模考成绩,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成绩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公示结果格式见附件)。未提交公示结果、或未签字盖章为无效申请。2.扫描或拍照有关证明材料,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提交的证明材料图片,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并确保清晰可读。四、选拔程序1. 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6月底公布。网上报名未提交,未按要求填写、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上传材料不清晰的均为无效申请。2.综合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科类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笔试,测试时间为7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3.资格认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我校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五、优录政策1.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下同)即予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25人;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最终模拟生成的我校最低专业类或专业组投档线,下同)下30分内(江苏省20分内)即予以录取。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5分内(江苏省10分内)即满足第一专业志愿。3.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且专业志愿与报名系统一致,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4.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六、其他1.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我校测试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2.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励学计划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3.参加励学计划面试考生无需交纳测试费。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我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支持。4.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cn。5.通过励学计划录取的学生,按照“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和培养。6.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电子邮件:bkzs@nju.e.cn2020年5月13日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我校强基计划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招生总计划为210人,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选考科目均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网上报名。5月10日至31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二)志愿填报。所在省份设置招生专业中,第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所在专业组中填报1个专业,未设置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不得报考(多填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三)统一高考。(四)入围办法。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下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名单(对于同分考生,报考理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报考文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并按填报志愿确定入围专业。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考生可于7月2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结果。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须在7月28日24:00前凭报名系统入围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五)南大考核。入围考生需参加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7月29-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2。综合测试。测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60%和40%记入南大考核成绩。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笔试按照考生入围专业所在专业组进行,其中,(1)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探究,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2)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生综合,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3)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主要考查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3。南大考核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六)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考核成绩(折算成100分)×15%”合成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南大考核成绩排序。我校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强化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过程性追踪,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和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以新生研讨课、通识教育课、悦读经典计划课程群为核心的通识教育体系,帮助学生融汇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坚持大师引路,“每生一导师”,构建涵盖“学业-学术-生涯”的多维本科生导师体系,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支持学生参加顶尖实验室访问、短期交流、学术会议等,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全员性、自主性和发展性的学习生态,围绕学生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领导力、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五、其他说明(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被录取学生不得参加入学后的拔尖计划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cn。(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七、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我校强基计划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招生总计划为210人,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选考科目均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网上报名。5月10日至31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二)志愿填报。所在省份设置招生专业中,第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所在专业组中填报1个专业,未设置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不得报考(多填或未按要求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三)统一高考。(四)入围办法。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下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名单(对于同分考生,报考理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报考文科类专业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并按填报志愿确定入围专业。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考生可于7月2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结果。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须在7月28日24:00前凭报名系统入围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五)南大考核。入围考生需参加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7月29-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2.综合测试。测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60%和40%记入南大考核成绩。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笔试按照考生入围专业所在专业组进行,其中,(1)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探究,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2)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生综合,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3)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主要考查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3.南大考核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六)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考核成绩(折算成100分)×15%”合成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南大考核成绩排序。我校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培养方案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强化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过程性追踪,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和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以新生研讨课、通识教育课、悦读经典计划课程群为核心的通识教育体系,帮助学生融汇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坚持大师引路,“每生一导师”,构建涵盖“学业-学术-生涯”的多维本科生导师体系,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支持学生参加顶尖实验室访问、短期交流、学术会议等,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全员性、自主性和发展性的学习生态,围绕学生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领导力、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其他说明(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被录取学生不得参加入学后的拔尖计划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咨询及联系方式参见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官网*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来源: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详细招生简章请参见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
今天,南京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目的复试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复试中鼓励各院(系、所)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安全、公平、科学。二、复试组织1、各院(系、所)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前一周左右在本院(系、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所)复试细则中应说明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具体规定。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各院(系、所)根据我校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制定相应的操作手册,提前公布,供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使用。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各院(系、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3、各院(系、所)须在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其中,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拟录取名单时应备注说明。4、各院(系、所)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必须规范,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在线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院系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院(系、所)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各院(系、所)应根据远程网络复试要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统筹考虑复试流程、环节、命题及形式要求,如果复试中需调整笔试环节,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变更报告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5、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所)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所)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三、复试人选各院(系、所)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院(系、所)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人数。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四、复试资格审核1、各院(系、所)在考生复试前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材料如下:(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有以下几类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作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复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大专毕业时间不满2年的、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例如,①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有毕业专业的要求;②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须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2、复试前,各院(系、所)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复试费每人80元。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五、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1、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内容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形式包括自行确定的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必须开展的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因今年开展远程网络复试,各院(系、所)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决定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但需要提前告知所有考生。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院(系、所)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所)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可以不加试。5、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有笔试,由各院系在复试细则中对笔试成绩的要求予以说明。6、复试完毕后,各招生院(系、所)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不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参见各院(系、所)的复试细则。六、复试分数与拟录取结果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复试分数:(1)初试满分为300的,复试总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2)初试满分为500的,复试总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由各院系在上述分数范围内确定。同一院系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相同专业要采用相同的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院系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院系制定)。2、一般是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有特殊说明的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所)的复试说明。各院(系、所)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所长)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3、各院(系、所)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类别,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考生,各院(系、所)必须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告诉考生本人。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按照教育部、江苏省统一部署,我校原定近期举行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推迟举行。请报考我校2020年研究生的考生,做好下一阶段的考试准备、耐心等待,具体时间、形式等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南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及院系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同舟共济、共度时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0.2.4(来源:南大研招)
喜欢此文章的欢迎进行分享、点赞、关注和收藏,需要什么方面的文章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一起学习进步,一起成功!注意,考研大纲还有一个月到达战场,相比前两年的同学早这么多,我们还是很幸福的,具体会有什么变化,今天我们不说。目前很多学校(学院)都陆陆续续公布招生简章了,前段时间也汇总了几所比较早的,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近期公布招生简章。目前公布的很多都不是学校汇总公布的,而是各学院或者是单独学硕公布的,因为今年专硕工科会有比较大的变化,具体什么样各学校还要以教育部的正式文件为准。各院校基本上都会在7、8、9这三个月集中发布,比起考研大纲,招生简章附带东西对我们更有用,更有针对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些已公布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科目变化。已公布招生信息的院校1、厦门大学——生物仿生及软物质研究院2、天津大学——MPA教育中心此招生简章是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的,全日制的同学还是要等一段时间。3、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4、上海海事大学——会计专硕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院校都公布了MBA、MEM等专业的招生简章,比如清华、北大、厦大、西交、天大、山大、上海海事、浙财、西工大、河海、新财、汕大等等。有在职想考的同学可以去各学校官网看看。专业目录科目变化的院校1、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北交虽然没有公布招生简章,但是却公布了一份土建学院的招生简章部分考试科目变化,有想考的小伙伴可要好好看一下。2、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由于工程类专硕调整,专业目录会有较大的变化,可能初试科目也会有所更改,大家可要关注一下,别只看19年的就完了。3、福州大学福州大学只是公布了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通知,具体的公布时间并没有公布,其中第一条第五小条中说工程硕士涉及调整,以教育部发文为主,但是文件预计是九月份下发,暂时按往年情况上报,所以由此推论福大的专业目录有可能在九月份之前公布查找招生简章之前那篇文章写过招生简章应该看哪些内容,今天就不重复了,因为有些小伙伴是第一次考研,不太懂,主要说一下招生简章的查找方法。招生简章登录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网站即可查看(如果还未发布今年的,可以查看去年的)。每个学校的网站布局不一样,我们要仔细找一下,一般研究生院官网都会有一个“招生信息”,有的可以直接看到,有的需要在找“硕士研究生教育或者硕士研究生招生”。然后你就会看到“XXX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20的还没出来你会看到“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或者有的是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是分开的。先以19的招生简章作为参考。当然学校比较大的各类通知、参数书目等等,都会在研究生院的网站上发布通知,如果是某专业的还需要小伙伴们到各专业所在的学院官网去查看通知。最后再说一下,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一定要仔仔细细的通览一遍,并把关于自己参考的专业重点阅读。特别是与往年做比对,有出入的地方要加以重视,这就可能是今年变化的地方。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2020年我校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人,专业设置如下:招生对象2020年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2018年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也未就读研究生的往届生均可申请。报考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申请方式考核录取我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我校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考核拟于7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培养与报道1.新生报到。录取学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为全日制学习,学制均为两年,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3.课程设置。第二学士学位设置专门的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选修课程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4.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根据修读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其他1.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候选人,包括伪造骗取我校考核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同时通报招生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2.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cn。3.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4.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联系信息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咨询邮箱:njujw@nju.e.cn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0年7月12日“爱上南大·十分专业”系列直播7月13日-16日持续进行欢迎大家准时收看!美编:叶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