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3、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说明:有关优惠照顾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不重复、不累加享受),须在4月27日前向南京大学研招办寄送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4)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执行该计划的分数线。(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原则上总分降分不超过10分。4、后续工作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和各院(系、所)官网通知。(来源: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MBA 175分 110 55MPA 195分 110 55会计硕士 185分 110 55图书情报 200分 110 55工程管理 175分 110 55审计硕士 200分 120 60
3月17日,南京大学发布了南京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分数线情况如下:最后愿报考南京大学的考研同学们都能过线,过线的考生们在接下来的复试中,发挥出好成绩,预祝大家金榜题名来源: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4月15日,南京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具体如下:2020南京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2020南京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说明:各院(系、所)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及复试比例要求,根据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可上调本院(系、所)复试的成绩要求。2020南京大学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0 年 4 月 15日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刚刚,南京大学公布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一起来看看吧!南京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一,学术学位二、专业学位三,专项计划四,说明有关优惠照顾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不重复、不累加,按照最高项分数享受),须在我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南京大学研招办邮箱(njuyzb@nju.e.cn)。(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4)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执行该计划的分数线。(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原则上总分降分不超过10分。(6)招生院系可在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和各院(系、所)官网通知。- end-内容来自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少民计划和士兵计划单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请执行《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我院(系、所)不接收任何理由的破格和调剂申请。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少民计划和士兵计划单列)三、复试名单工商管理硕士复试506人,拟录取485人。名单详见南大MBA官方网站,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电子申请材料提交至:http://mba.nju.e.cn/ ,点击右上角的“考生入口”,快速注册后即可查看相关提交材料目录。截止时间:2020年5月3日(星期日)中午12:00,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四、相关说明我院将从4月28日起,尽快将复试安排通知上述名单上的每位考生,具体复试办法和安排请见后续通知。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报考方式不正确的考生,需要变更后方能复试。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联系电话:MBA咨询电话:025-83592461、83621636;EMBA咨询电话:025-83621140、83597777。请远程网络复试条件有困难的考生于4月29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具体信息和情况说明发送至如下邮箱,以邮件回复收到为准:工商管理硕士:mbaj@nju.e.cn (MBA),njuemba@nju.e.cn(EMBA)南京大学商学院二0二0年四月
南京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 跟随小南一起看看吧! 一、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三、专项计划 说明 有关优惠照顾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不重复、不累加,按照最高项分数享受),须在我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南京大学研招办邮箱(njuyzb@nju.e.cn)。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执行该计划的分数线。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原则上总分降分不超过10分。 (6)招生院系可在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和各院(系、所)官网通知。 精彩荐读 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张溪芸、丁丁、张浩然 封面:纪玉潇 责编:佘静 【来源:南京大学】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今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南京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具体如下: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复试分数线2020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学科及项目的复试分数线单列。各院(系、所)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请各院(系、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二、复试人选各院(系、所)要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各院(系、所)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应统筹考虑复试人数、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依据2020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各院(系、所)的发展需求及培养条件、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确定,招生计划应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三、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四、复试考核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院(系、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对考生再次复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安全、公平、科学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巡察。有关复试组织、具体要求、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各院(系、所)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院(系、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复试时间前一周左右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五、时间安排1、确定复试名单。请各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人数、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后,在本院(系、所)网站对外公布,并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各院(系、所)复试时间前完成。2、复试时间。我校原则上将于5月8日至15日开展复试工作,各院(系、所)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六、校内保障机制1、各院(系、所)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南京大学防疫要求做好面试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在校医院等部门的保障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各院(系、所)组织复试工作须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等工作。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专业远程复试工作。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及专家等进校须符合返校工作要求。3、复试小组在各院(系、所)指定场所进行,通过网络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学校信息化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对网络和设备予以保障支持,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4、复试录取期间涉及疫情防控事项,各院(系、所)须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七、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须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所长)审查,经签名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各院(系、所)在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我校不接收破格和调剂申请。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自行联系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3、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5、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其他1、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入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和思政预备计划的推荐免试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2、宿舍安排。学校资产管理处接受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全日制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提交住宿申请,并安排和管理。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3、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的学费标准及入学后的相关政策情况详见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各院(系、所)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今天,南京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目的复试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复试中鼓励各院(系、所)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安全、公平、科学。二、复试组织1、各院(系、所)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前一周左右在本院(系、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所)复试细则中应说明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具体规定。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各院(系、所)根据我校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制定相应的操作手册,提前公布,供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使用。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各院(系、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3、各院(系、所)须在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其中,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拟录取名单时应备注说明。4、各院(系、所)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必须规范,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在线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院系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院(系、所)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各院(系、所)应根据远程网络复试要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统筹考虑复试流程、环节、命题及形式要求,如果复试中需调整笔试环节,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变更报告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5、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所)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所)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三、复试人选各院(系、所)应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院(系、所)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人数。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四、复试资格审核1、各院(系、所)在考生复试前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材料如下:(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5)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有以下几类情况者,复试资格审核作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复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大专毕业时间不满2年的、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文凭、任何高校的肄业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7)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例如,①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有毕业专业的要求;②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须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大专毕业满5年2、复试前,各院(系、所)须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复试费每人80元。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五、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1、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内容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形式包括自行确定的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必须开展的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因今年开展远程网络复试,各院(系、所)可根据学科和人才选拔需要,自行决定复试考生提供相关学术材料(如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但需要提前告知所有考生。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院(系、所)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所)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须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可以不加试。5、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有笔试,由各院系在复试细则中对笔试成绩的要求予以说明。6、复试完毕后,各招生院(系、所)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不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科目及要求参见各院(系、所)的复试细则。六、复试分数与拟录取结果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复试分数:(1)初试满分为300的,复试总分大于等于150,小于等于300;(2)初试满分为500的,复试总分大于等于250,小于等于500。(由各院系在上述分数范围内确定。同一院系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相同专业要采用相同的标准;同一专业在不同院系招生的,复试成绩权重由各院系制定)。2、一般是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有特殊说明的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所)的复试说明。各院(系、所)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所长)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3、各院(系、所)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类别,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考生,各院(系、所)必须在研究生院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告诉考生本人。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