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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起,广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预报名,广东共设35个报考点无名

24日起,广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预报名,广东共设35个报考点

大洋网讯考研一族注意啦!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考试院获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广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据悉,广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35个报考点。报考流程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19年10月31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现场确认: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广东省共设置35个报考点广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35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容纳量,广东省招生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考点或备用考点报名考试。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3.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4.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5.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具体如下:1.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和深圳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拟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见文后表格。4.深圳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5.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且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第1、3点限制)。6.拟在其他地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所在地市招生办报考点,所在地市未开设报考点的,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报名须知特别提醒,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广东省各报考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12室(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原件)。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粤考宣

神化

2021广东考研时间表来啦!24日预报名,设38个报考点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通讯员 粤考宣9月21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宣布2021广东考研9月24日开始预报名。省招办表示,2021年考研于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0月31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现场(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费用方面,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省招办表示,广东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38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招生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或备用报考点报名考试。报考要求方面,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五个条件之一: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具体要求可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选择广东各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10月10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到省教育考试院1206室领取报名校验码。此外,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谢哲审签 | 吴瑕实习生 | 王岳

归休乎君

2018年考研广东省27报考点考场在这呢!

再有2天时间就要迎来考研初试了,部分报考点考场安排和考场座位号查询入口已经陆续公布,为了方便考研宝宝们了解考场的安排,考研君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广东省考点考场公告汇总”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中山大学★考场:1、2门和3门的考生(不含单独考试)统一在广州校区东校园(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2、4门以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人数:南校园约5520人,东校园约5310人公告详情华南理工大学★考场:1、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考生安排到大学城校区相关教学楼进行初试。2、其它专业考生安排在五山校区进行初试。 ★限定用具:只限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考生在考场使用的文具袋、水杯必须透明;不得携带钟表入场(考场已配备电子时钟)。考生参加所有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的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工具必须根据准考证上招生单位注明的考试工具使用,例如是否允许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型计算器。公告详情华南师范大学★考场安排:1、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4栋和5栋(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378号图书馆旁)2、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3、621(素描)科目考试的考生,其第3、第4单元技法类考试的考场全部安排在我校石牌校区美术学院院楼及第三课室大楼公告详情广州美术学院★考场安排:1、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总考务室为B栋302.★文具说明:1、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文化课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我校统一为考生配备考试用具,每个学生1套(黑色水笔2支,2B铅笔2支、铅笔卷1只,橡皮擦1块);统一为考生配备瓶装饮用水;每个试室统一配备计时器。考生不得携带文具、水瓶、手表(或者其他计时器)参加文化课统考。2、专业课考试科目未统一配备考试用具,考生需自行携带考试用具。 公告详情暨南&广州★考场安排:1、广州中学五山校区考区。该考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贤韵街5号2、广州中学龙口校区考区。该考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2号3、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五山校区考区。该考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91号4、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东方校区考区。该考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二路1号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考区。该考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6、暨南大学校本部考区。报考上述28所高校以外的广州市招办考点(4401)的考生和暨南大学考点(4418)的考生在暨南大学校本部考试,考场设置在近南门的教学大楼、近北门的附属中学、近西门的附属小学和邵逸夫体育馆。公告详情广东财经大学★考场安排:1、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校本部考点考生考试地点设在第一教学楼、第一综合楼 ★文具说明: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人数:3420人公告详情华南农业大学★考场安排:1、第001-025考场,设在华南农业大学第五教学大楼,考试日期12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第026-139考场,设在华南农业大学第三教学大楼,考试日期 12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25日制图及设计类考试考场,设在东区实验大楼2楼制图室,考试日期12月25日,上午8:30 - 下午 14:30;★人数:4112人公告详情广州大学★考场安排:1、广州大学考点考场全部在大学城校区,考场位置在文新楼和文清楼 ★规则说明: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人数:5543人公告详情广州医科大学★考场安排:1、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考场安排:1、广州市白云区北校区第二教学楼和第六教学楼★文具说明:证件: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文具: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准考证上注明可携带的其他用具(如:直尺、三角板、无编程、存储及查询功能的计算器等,详见准考证中招生单位说明)。手表:我校考场配备电子时钟,供考生参考时间。考试期间,绝对不允许用手机看时间的,看一眼可能要后悔一辈子……。不要带智能手表或有隐秘功能的手表(你懂得)。胶水或胶棒就不用带了,用不上,广外考点为你免费提供密封条。草稿纸也不要带了,我们也提供。公告详情星海音乐学院★考场安排: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总考务室为B栋302.★文具说明:1、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文化课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我校统一为考生配备考试用具,每个学生1套(黑色水笔2支,2B铅笔2支、铅笔卷1只,橡皮擦1块);统一为考生配备瓶装饮用水;每个试室统一配备计时器。考生不得携带文具、水瓶、手表(或者其他计时器)参加文化课统考。2、专业课考试科目未统一配备考试用具,考生需自行携带考试用具。 公告详情★考场安排:1、大学城校区教学楼C栋一楼宣传栏查看考点广州中医药大学★考场安排:1、广中医大学城校区教学楼B栋公告详情南方医科大学★考场安排:1、南方医科大学教学馆(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考点人数:1753人公告详情深圳大学★考场安排:1、深圳大学文科楼★考点提示:1、深圳大学考点考生考试地点、座位号已经在准考证上注明,请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上午8:00,下午13:30)。2、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深圳大学文科楼(地图)熟悉考场。3、考生可以自带透明水杯,文科楼每层楼均提供饮用水。4、12月23-24日上午考试后,考生可以到深大各学生食堂用现金买票就餐。5、深圳大学考点全面启动身份证-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考点人数:4917人公告详情深圳市★考场安排:1、深圳中学初中部2、深圳实验学校初中部3、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4、翠园中学初中部5、东湖中学6、笋岗中学7、布心中学8、罗湖中学9、红岭中学园岭初中部10、华富中学★考点人数:7642人公告详情中山市★考场安排: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厚德楼(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一号)★携带物品:1. 准考证2. 有效居民身份证3. 考试用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参加招生院校自命题科目的考生,还须携带拆封试题袋用的小刀片、固体胶。 公告详情以下是没有公布公告的考点广东业大学★考场安排: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汕头市★考场安排:1、汕头翠英中学2、汕头一中3、汕头聿怀中学珠海市★考场安排:1、珠海第二中学肇庆市★考场安排:1、端州中学茂名市★考场安排:1、茂名市第十七中(东校区)茂名市茂南区为民路69号东莞市★考场安排:1、经贸学院2、商业徐晓学校江门市★考场安排:1、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市胜利北路40号) 湛江市★考场安排:1、岭师附中2、一中培才敬业楼3、开发区四中韶关市★考场安排:1、韶关第二中学2、韶关第四中学★报考人数:2100人梅州市★考场安排:1、梅州市学艺中学以上就是广东的27个考点的具体信息没有公告的考点是考研(宝宝)透露给广东中公考研君的如果有遗漏或者错误欢迎大家指正PS:昨天鸡腿已经没了

其功外也

广东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出炉

本周四开始预报名,共设置38个报考点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孙唯、通讯员粤考宣报道:21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宣布2021广东考研9月24日开始预报名。省招办表示,2021年考研于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0月31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现场(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费用方面,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省招办表示,广东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38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招生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他报考点或备用报考点报名考试。报考要求方面,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五个条件之一: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广东各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10月10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到省教育考试院1206室领取报名校验码。来源:金羊网【来源:金羊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是国马也

考生注意!广东各类考试安排作了调整!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广东省先后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考试工作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现汇总如下:一.研究生招生考试1.原定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和博士研究生考试等工作延迟举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相关招生单位在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结合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2.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自划线高校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3.广东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0日下午5:00起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报考单位官网查询本人成绩。4.原定3月2日开始的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延迟,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原定5月24日的考试时间是否延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1.有关高校原定于近期举行的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延迟,具体调整方案将由相关高校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2.原定于2月上旬进行的普通高考体育、音乐及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项目的成绩复查工作延迟到3月1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原定2月15日公布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现调整为3月28日10:00公布,公布方式不变。3.原定于3月7-8日举行的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延迟。具体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三、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原定于3月7-8日举行的本科插班生考试(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延迟。具体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未接到全国考办调整考试时间的通知。广东省报名时间为3月2-6日,报考为3月9-12日,缴费为3月9-13日,具体安排以省考办发布的报考须知为准。如全国考办相关安排作出调整,将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地市发布的相关信息。五、国家统一举行的其他教育考试1.原定于3月14日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延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认定报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2.原定于3月举行的考试项目:3月21-22日举行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和3月28-30日举行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延迟,新的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新的考试时间公布后,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参加考试。如不继续参加考试,报名费将全额退还,具体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有关信息。3.原定于3月28-29日举行的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THE END 来源:南粤女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日报

一两

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官宣!就在刚刚,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发布!广东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科科目设置实行“3+1+2”的组合方式广东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就在刚刚,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个短视频带你了解↓06:51主要内容如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其中: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景李虎还透露,广东新高考还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依然为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景李虎表示,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戳“阅读原文”可查看改革方案全文

六合为巨

2020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今天起报名!(附茂名职位表)

昨天,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一起了解↓↓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19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0)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19年10月30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具体安排为:11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4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下午 14:00-16:00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下午 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者直辖市。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七、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国考”在茂名有哪些岗位招多少人?↓↓↓“国考”在茂职位及人数(点击查看大图↓)有没有你们心仪的岗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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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广东技工”工程:2020年培训近20万人次

2020年,茂名市及时出台《茂名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工作方案》,大力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围绕服务全市“1+4+6”产业发展布局,实施服务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提升、创新评价激励机制等七大行动,对急需紧缺工种和企业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进行培训,让“广东技工”与广东制造共同成长。·截至去年底,全市高技能人才14.64万人,占技能人才比例为26%·去年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9.36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1.65亿元实施技工教育发展行动,为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茂名市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为契机,强基础、补短板,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服务产业发展。茂名技师学院的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等7个专业入选全省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名单,正全力打造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大数据、电子商务、高端装备制造等专业群,每毕业生4000多人,在市场上供不应求,特别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人才早早被企业预订。近年,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茂名技师学院、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等完成了21个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新设了3D打印、无人机应用、家政等新兴和急需专业,推进校企合作和产业融合,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东海信集团、广州宁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茂名重力石化装备股份公司等100多家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目前,全市6所技工院校,其中技师学院1所,高级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3.2万人,每年培养9000多名中高级技能人才,办学规模和层次均居粤东西北前列,其中市属的茂名技师学院、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和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均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茂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推进技工教育大发展行动,强基培优、突出特色,尽快将茂名技师学院纳入高职院校序列,进一步强化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地位,为企业源源不断输送高技能人才。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援企稳岗保就业惠民生2020年,茂名市将职业技能培训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年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培训6.9万人次、以工代训8.2万人次,惠及企业1800多家,帮助文旅、家政、交通等各类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在茂名信宜市,说起陆科明,同行们无不夸赞。“他就是个‘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后的创业模范啊,不仅实现了自我创业,还带动了2名精准扶贫对象就业脱贫。”“他开办的‘高城人家’的菜品独具匠心、味道一流,完全看不出他是半路出家的”。现在陆科明的“高城人家”农家乐经营得如火如荼,每月营业收入达到3—5万元,净利润近2万元。据了解,全市面向农村基层开展技能提升培训4.2万人次,其中“粤菜师傅”2.3万人次,带动2.4万人次就业创业,特别开展高州水库库区移民、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400多人次。茂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性地开展企业职工、农民工、贫困劳动力、“两后生”等重点群体培训,以“小切口”惠及“大民生”,让更多人走上技能就业创业之路,助推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施创新评价机制先导行动,保障人才供给和重点群体就业2020年底,省人社厅调研组对广东茂化建集团公司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广东茂化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周科长介绍,2019年企业被认定为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建立健全了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考核制度、激励制度,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电工等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814人,发放技能等级证书189个,做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有序衔接,有效满足了企业人才需求。“我认为最有用的是安全意识教育和图纸识别,为了参加这个培训,我‘损失’了1000多元的工费,但我觉得非常值。”茂名市茂南区黄竹村的黄肖龙18岁开始从事乡村建筑行业,迄今已有近30年的从业经历,课堂上反复强调的安全意识和识图知识,让他受益匪浅。通过四天的培训学习和结业考试,黄肖龙拿到了《广东省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将成为一名“持证上岗”的乡村工匠。第一期培训班中有266人报名,有177名全勤学员获得结业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因在镶贴瓷砖实操考试中的优异表现,结课后被评为“优秀学员”。茂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公布了一批合格证书培训机构目录,培训工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无人机应用等相关工种,黄肖龙参加的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其中的一个项目,还有正开展的“乡村振兴”百名盲人按摩推拿、盲人电脑等合格证书项目培训。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全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和合格证书培训机构目录,推动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做好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有序衔接,打通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合格证三个发证培训通道,满足各类群体培训需求,服务乡村振兴发展。【记者】李沁【通讯员】杨清照 江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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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最齐!2020考研各个省份现场确认攻略汇总

11月初,全国各个省份的2020考研现场确认已经陆陆续续开始了,这里小编为大家归纳整理了一下不同省份的现场确认公告。注意,今年各个省份、学校需求都不相同,并且部分学校实行网上确认,各位研友要多关注报考地区和学校的公告。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吧!一、首都北京北京北京市2020考研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除了实行网上确认的报考点外,其他考生均应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0日。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3.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二、天津天津天津市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市高招办及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非试行网上确认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网上报名且网上支付成功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3)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2020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集体户口)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河北各位研友注意啦!河北在今年将以往的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改为试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河北1、网上确认时间安排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19年11月4日-9日,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点以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报考点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19年11月5日-9日。2、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系统。3、考生上传材料(一)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③.报考点要求的其它材料。(二)证件照上传要求: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②.仅支持jp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③.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⑥.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⑦.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⑧.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4、查询审核结果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说明:(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你选择的报考点咨询。5、注意事项(一)网上确认期间我省各报考点均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并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咨询服务站地址及咨询电话请查阅你所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二)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四、山西sx1、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具体流程见各相关报考点公告。(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10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要求:①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选择考(学)籍所在地报考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9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凭证或单位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考点报名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②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③考生核对由报考点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表上交报考点留存。④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2、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五、内蒙古各位研友注意,内蒙古报考需要先网上预约,再现场报名!内蒙古一、现场确认有关安排要求根据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将在20个报考点设置24个以上报名现场确认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届时在网上公布)。(一)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报考点设置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原则上在就读高校报考点或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设置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在实习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实习所在盟市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二)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研究生报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平台,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人数每半天设有上限。(三)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0日,每天8:30-17:30。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成绩单)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由相应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还应提交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障卡。在实习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持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四)现场确认时,考生接受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静脉信息的采集。采集成功后,方可为考生现场照相(指定背景、“2020研考”前景),严禁以照片扫描代替现场照相。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丢失、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9年12月9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签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各报名现场确认点将考生承诺书通过照拍系统照拍上传。12月9日前,为按承诺书要求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五)各现场确认点要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要求,认真核对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证件、材料。(六)现场照相后,打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由考生本人在相应位置书写指定文字并签字。(七)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报名现场确认点于11月24日前将《报名表》按报考区内招生单位和区外招生单位分开整理、统计好后上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自治区将对《报名表》进行数字化处理,作为考生笔迹鉴定的依据。二、报考点设置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8所高校和12个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共设置20个报考点。(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考点的选择1.呼和浩特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大学报考点;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师范大学或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内蒙古医科大学报考点;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财经大学报考点。2.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科技大学或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其中,内蒙古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本校报考点具有优先选择权。3.内蒙古民族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4.呼和浩特、包头、通辽地区以外其他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大学入学前户籍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也可以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不可选择高校报考点,应选择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根据现有标准化考场规模数量,8所高校报考点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先前网上交费人数达到报考人数上限时将不再接收后续考生选择该高校报考点。已选择该高校报考点未网上交费的考生应重新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并进行网上交费;应选择高校报考点的考生,在其应选高校报考点网上交费人数未达到报考人数上限时,除可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外,不得选择其它报考点。(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考点选择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报考点。六、辽宁注意!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抚顺市招考办将试点网上确认!辽宁1.考生(不含推免生)在网上报名之后必须进行现场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报考点除外),时间为11月5日至1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区,考试学校将由各报考点确定。2.2020年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抚顺市招考办将试点网上确认。考生须严格按照有关报考点规定上传考生照片、证件等相关材料并进行网上审核(具体要求及流程请详见有关报考点公告),审核通过则不需再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图像采集。未能按要求上传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确认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3.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非应届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其户口或工作情况(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4.现役军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才能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持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名确认。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现场确认或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七、吉林吉林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10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二、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市第二中学(东门,吉林大街西侧园艺路路口南),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36号,乘坐3路、19路、33路、51路、52路、56路、61路、63路、103路、130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三、接收生源范围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的考生选择本报考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就读学校地址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三)接收全国报考北华大学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艺术设计(135108)、美术(135107)、音乐(135101)和舞蹈(135106)专业的考生报名,报考北华大学上述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四、现场确认日程安排11月5日 东北电力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11月6日 北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11月7日 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11月8日—10日 非应届毕业生五、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就读学校地址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1.本人居民身份证;2.学生证。(二)户口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非应届毕业生:1.本人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三)户口未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但工作单位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非应届毕业生:1.本人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4.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或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六、特别提示(一)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生要牢记网上报名号2206XXXXX。(三)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的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五)今年我市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六)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补办。八、黑龙江黑龙江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报考点根据具体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应到网上报名且网上支付成功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4.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7.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九、上海sh一、现场确认1.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2.所需证明材料(1)现场确认时,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2)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19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请参看报考点公告)(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口出),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4.在本市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5.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6.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7.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十、江苏js一、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于11月7日-10日到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现场确认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准考。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有关公告,于12月14日-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十一、浙江注意!今年报考开始实施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去现场进行确认!zj一、现场确认(信息审核)现场确认(信息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9日17:00,逾期将不予办理。我省今年开始实施网上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网上确认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上传”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信息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标准请详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去现场进行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携带相关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各报考点现场审核地进行原始材料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或网上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二、我省报考点设置情况我省硕士研究生13个报考点设置如下(单位名称前4位数字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后为所受理报考的单位范围):1.3301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不含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2.3302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3.3303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4.3304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5.3305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6.3306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7.3307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8.3308衢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9.3309丽水市招考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0.3310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1.3311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2.3312浙江大学:杭州市(含各县)报考本校统考、联考及各地报考本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及“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13.3313中国美术学院:各地报考本校统考。各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有相应期限社保缴纳记录)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本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3日,考试地点:报考点指定考点。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十二、安徽安徽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并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十三、福建福建在福建省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11月5日—11月9日到报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确认要求请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公告,完成报名手续。一、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的或未缴纳报考费的,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二、在网上报名期间,已报名成功但误选报考点的考生,若需要申请更改至我省报考点,应按以下规定办理重新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1.申请更改至我省报考点的考生,须于11月5日—11月8日上午11:00前,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点审核同意后领取补报名校验码,逾期不受理。2.考生凭校验码于11月5日—8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重新报名和网上缴费。3.考生在研招网重新报名并成功缴费后,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完成报名手续。4.更改报考点进行重新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研招网、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的报名公告。十四、江西jx一、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具体流程见各相关报考点公告。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10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要求:(1)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选择考(学)籍所在地报考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9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凭证或单位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考点报名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3)考生核对由报考点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表上交报考点留存。(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十五、山东注意!山东今年开始试行网上确认啦!山东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持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9日。网上确认(试行)时间:2019年11月5至9日2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12:00。2.信息确认要求:网上确认。我省部分报考点将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非网上确认的报考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报考点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照相等工作。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六、河南河南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2019年11月5日至10日到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要求见“研招网→导航栏‘网报公告’→选择河南各报考点”)。考生一旦现场确认完成后,报考费不再退还。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选择工作所在地省辖市或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指定报考点的考生,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河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4.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等)。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加盖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招办领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校验码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现场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退费处理。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完成后7天内到帐,特殊情况会延至半个月左右到账,请考生实时关注账户的退费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十七、湖北注意!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行网上确认,详细办法见考点公告!湖北一、现场确认。已经网报成功并缴费的考生于11月6日至10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考生凭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我省注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3.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4. 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部分市州已开通网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并可进行真伪验证,详细信息可致电各地12333电话查询。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行网上确认,详细办法见考点公告。三、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12月23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十八、湖南湖南一、湖南省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1月7日。所有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报考的身份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考籍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另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其他类别考生按教育部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入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持其他证件不能参加考试。二、考生必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是网报系统提示无法核实学籍学历的考生,必须到有关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未毕业自考生除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证表格提交报考的招生单位。否则,责任自负。四、高校报考点接受本校应届生报考和报考本校的社会考生报考。因学校考场容量限制,部分高校报考点只接受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独立学院)、以及必须来本校报考的艺术类考生报考。除特殊类别专业外,市州考试机构报考点接受报考全国所有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五、报考我省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艺术类有关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对应高校报考点报考,具体科目和信息请查看我省网报公告栏信息或者相关高校公告。在我省报考辖区内招生单位6小时以上考试科目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招生单位报考点。六、在我省参加初试的考生全部使用统一配备(除计算器、绘图工具)的作答工具,考试期间如携带和使用规定以外的自带作答工具,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七、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生源所在地在我省,并且在我省进行资格确认、在我省报考此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生源所在地在外省,在外省进行了报考资格确认,准备在我省考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资格确认表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领取报考校验码。八、具体报考条件请考生详细查阅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政策、报考点公告信息、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以及公告信息。十九、广东广东一、确认时间现场确认: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二、报考费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三、 报考点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35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容纳量,省招生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考点或备用考点报名考试。二十、广西广西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9日。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考生现场确认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外省户籍考生(不含我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我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考生本人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其它事项(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报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三)对于考生的有效报名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凭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校验码网上报名。(五)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和军队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二十一、海南注意!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方式!海南一、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8:30至11月9日17:30,逾期不再补办。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二、确认方式我省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将在网上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三、考生网上确认步骤及要求1.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2.认真阅读网报公告。3.认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确认网报信息。(注:考生如发现网报基本信息有错误需要修改,请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报考点进行修改)5.上传准考证相片6.上传身份证相片7.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8.上传资料以下选项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1)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上传学生证)。(2)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学生证)、户口本中显示有本人姓名页面(公安部门盖章)或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3)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须上传:【海南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中显示有本人姓名页面(公安部门盖章)。【非海南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及在海南省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还须上传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8)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四、注意事项1.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确保上传的材料照片真实有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上传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及时关注确认系统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恭喜您,请认真准备参加考试吧。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报考资料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审核。二十二、重庆重庆(一)时间要求:2019年11月6日至8日(二)审核材料要求1.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往届生且户籍地在重庆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若户籍地不在重庆的考生,还需提供在重庆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在校研究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培养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学生证。3.普通高校应届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4.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且户籍地在重庆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成绩单,已毕业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若户籍地不在重庆的,还需提供在重庆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所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三)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现场确认步骤:1.考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居民身份证,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清单;2.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对并签字确认,经确认后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3.采集指纹及电子照相。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要按照报考点要求全部完成现场确认流程。(五)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教育部将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准考考生务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因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和评卷质量,重庆市各考点为所有在重庆参考的考生统一配发考试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信息栏中特别说明可以携带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任何文具进入考场。二十三、贵州贵州一、现场确认(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二)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二十四、四川四川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按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统一于2019年11月10日截止;现场确认开始的具体时间及确认地点,请仔细查阅各报考点公告。二、现场确认对象符合以下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缴费程序的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报考点完成现场确认。毕业院校在我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三、考生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基本材料①本人以“51”开头的九位数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出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备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注报名号及考生本人签名,下同);③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注:非校园一卡通及类似卡片)及复印件一份;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基本材料①本人以“51”开头的九位数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出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备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户口在四川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需复印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④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在校研究生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4.需另行提供的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在2020年入学前(具体期限见招生单位相关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④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报告。⑤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四、现场确认流程请仔细阅读各报考点公告五、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②未交费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已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现场确认,或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③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2.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3.因部分报考点设有两个及以上学校考点,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4.凡是报考专业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即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第一位为“5”),除报考四川大学和四川音乐学院外,其余均需到【5102】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阶段,报考点对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避开确认高峰。由于每年现场确认的第一天、第二天或周末人员非常集中,会出现长时间排队等候情况,为避免确认现场的过度拥挤、节约时间,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报考点具体确认时段安排,按照报考点要求,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7.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现场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8.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希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报考点的相关公告,谨遵承诺,诚实守信,顺利确认。二十五、云南云南1.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2. 确认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在报考的院校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州(市)、县(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按照云南省网报公告及报考点网报公告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3.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1)省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2)户口在云南省的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3)工作单位在云南省但户口未随迁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能够说明在云南工作或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以下四种中的任一种):①云南省居住证;②近3个月在云南的社保缴费证明;③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本人在云南省内房产证;(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请勿伪造证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现场确认时如考生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情况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现场确认前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缺失请尽快到相关部门补办。(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签订《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允许其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十六、西藏西藏一、报考点设置今年西藏自治区共设置6个报考点,分别是拉萨市招生办、昌都市招生办、山南市招生办、日喀则市招生办、林芝市招生办和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每个报考点均接受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援藏计划、农村师资计划等类别的考生报名。二、现场确认1. 2019年11月5日-9日,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在报考点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和采集照片后报名有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3. 推荐免试考生不需现场确认。二十七、陕西sx一、现场确认2019年11月10日前,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0年度不允许报考。报考点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报考点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以“户口在陕”、“在陕工作”理由报名的往届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不予现场确认。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23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二十八、甘肃甘肃一、报名现场确认11月5日-9日,考生携带网上报名编号、居民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持《学生证》)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各报考点要认真核对考生证件原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考生须领取、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各报考点必须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二、报考点选择2020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办公室、平凉市招生办公室、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庆阳市招生办公室、武威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白银市招生办公室、定西市招生办公室和酒泉市招考办公室共十九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按下列规则执行:(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2.报考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的应、往届考生。(二)天水市招生办公室(620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三)平凉市招生办公室(620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五)兰州大学(6205)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3.报考兰州大学音乐专业(135101)的应、往届考生。(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兰州交通大学艺术硕士(1351)的应、往届考生。(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州、甘南州和兰州市(安宁区、西固区)的往届考生。3.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应、往届考生。(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和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甘肃省内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人数上限5500。(十一)兰州市教育考试院(62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不含安宁区、西固区)的往届考生。(十二)庆阳市招生办公室(621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油田管理局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十三)武威市教育考试院(6213)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市、金昌市的往届考生。(十四)甘肃政法大学(6214)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十五)兰州城市学院(6215)和甘肃农业大学共同承担甘肃省内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人数上限4000。(十六)白银市招生办公室(6216)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的往届考生。(十七)定西市教育考试院(6217)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市的往届考生。(十八)酒泉市招考办公室(6218)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十九)兰州文理学院(6219)甘肃省内报考法硕联考方式的所有考生。(二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二十一)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考生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就近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往届考生的报考点报名。(二十二)我省原则上不接受就读在外省(区、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二十九、青海青海一、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楼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乘车路线:市内可乘坐6、9、16、24、37、38、58、69、72、82、104、303、802路公交车到师范大学站下车即到。二、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不休息)三、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事项包括:身份和学历验证、资格审核、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需提交的材料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考生本人网上报名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我省高校应届本科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2.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3.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或社保缴纳情况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注: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报考,在我省就业但未缴纳社保的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也可以选择“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301”报考点,就业证明(或工作证明)中需载明工作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保等情况。三十、宁夏宁夏一、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信息确认工作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二、现场信息确认点共设置六个信息确认点: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武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原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宁夏教育考试院。考生根据确认考生范围要求,选择其中一处地点参加。三、现场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携带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的考生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2.宁夏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3. 非宁夏户籍的往届生还需携带本人近三个月的在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考生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台账》用于证明在宁工作情况,考生本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考生在宁夏的报名并不予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网上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在线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有效期必须在2019年11月11日之后。考生需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及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现场信息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指纹采集、照相,否则报名无效。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信息确认。四、现场信息确认流程信息核验—指纹采集—照相—考生确认签字—结束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单独考试、部分院校的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须到本校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院校公告,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报考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三十一、新疆注意!部分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新疆一、确认时间我区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二、确认要求(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二)我区原则上只为在新疆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及户口或工作在新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详见“研招网”—“网报公告”—“报考点”—“选择省市”—“选择报考点”)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凡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确认时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遇不清楚,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五)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确认方式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工作方式分为:现场确认和网上确认两种。(一)采取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有:石河子市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巴州招生办公室、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克拉玛依市招生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采取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有:伊犁州教育考试中心、昌吉州教育考试中心、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点提交原始材料现场审核。建议考生尽量错峰确认,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扎堆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能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苍蝇王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月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以下简称《解释》)及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李强、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巡视员陈飞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俞家栋出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姜启波通报《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一、《解释》的制定背景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 保持考场风清气正、维护考试公平,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诚信与和谐稳定。 考试作弊破坏人才选拔制度,破坏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近年来,考试作弊高发多发,特别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的有组织的考试作弊活动持续蔓延,危害日益严重。 为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公检法机关依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严肃惩处考试作弊犯罪。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其中,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951件、2251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刑事案件117件、205人,代替考试刑事案件666件、1268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意见反映,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较为原则,不易把握; 另有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认识分歧,影响了案件办理。 鉴此,为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依法严厉惩治、有效防范考试作弊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本《解释》。本《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二、《解释》的主要内容《解释》共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的适用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解释》第一条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具体而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2)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二)明确了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二条设九项对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大致涉及如下六个方面:一是考试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故《解释》将在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二是行为后果。《解释》将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明确规定为“情节严重”。三是行为主体。考试工作人员违背所承担的职责组织考试作弊,主观恶性更大,故《解释》将其规定为“情节严重”。四是地域范围。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危害十分严重,故《解释》将其规定为“情节严重”。五是数量标准。《解释》将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六是违法所得。从司法实践来看,根据所涉考试的不同,组织考试作弊或者提供作弊器材等帮助的违法所得数额相差较大。基于严厉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考虑,《解释》将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三)明确了作弊器材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涉及为他人实施组织考试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的情形。基于此,《解释》第三条对“作弊器材”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据此,通过伪装以规避考场检查并可以发送、接收考试试题、答案的纽扣式数码相机、眼镜式密拍设备等,均可以认定为“作弊器材”。在此基础上,为统一作弊器材的认定程序,《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 “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四)明确了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从实践来看,组织考试作弊的案件不少在考试开始之前即被查处,此种情形之下组织考试作弊的目的未能实现,究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还是未遂,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是组织作弊以及为他人实施组织考试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只要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已经实际严重危害到考试秩序,即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作弊目的是否实现不应当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为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严惩组织考试作弊犯罪,《解释》第四条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五)明确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法定刑配置一样,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也设有两档法定刑。其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五条设七项对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而言,与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相似,《解释》也从相关试题、答案涉及的考试类型,造成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后果,行为主体身份,多次或者提供人次三十人次以上,以及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等方面明确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此外,为统一法律适用,《解释》第六条规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六)明确了代替考试犯罪的处理规则。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教育功能,《解释》第七条第一款重申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考试构成犯罪的规定,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同时,为考虑到替考的情况、情节存在差异,所涉考试的类型有所不同,为体现贯彻彰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使代替考试的行为人悔过自新,《解释》第七条第二款专门规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七)明确了单位实施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实践中,存在单位实施考试作弊犯罪,特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情形。为依法严惩单位考试作弊犯罪,《解释》第八条规定:“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八)明确了考试作弊犯罪的罪数处断规则。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行为人非法获取试题、答案,而后组织考试作弊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情形,是否应当数罪并罚,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此种情形实际上是数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应当予以数罪并罚,以体现对此类行为的严惩立场。基于此,《解释》第九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根据考试作弊犯罪的具体情况,《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九)明确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实施考试作弊犯罪的处理规则。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的适用范围限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但这并非意味着对在其他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一律不予刑事追究。为统一法律适用,《解释》第十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明确了考试作弊犯罪的职业禁止、禁止令和罚金刑适用规则。从实践来看,考试作弊犯罪相当程度存在再犯现象,不少罪犯“重操旧业”,故《解释》第十二条专门规定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即“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此外,考试作弊犯罪具有明显的牟利性,行为人实施该类犯罪主要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让行为人在经济上得不偿失,进而剥夺其再次实施此类犯罪的经济能力。基于此,《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附件:刑法相关规定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4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9月2日法释〔2019〕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 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第二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第四条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第五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四)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五)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七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第八条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第十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第十三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    第十四条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