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伦理观研究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上一直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马克思的著作浩繁,涉猎广泛,并且他对道德问题的研究与其他领域的研究混合在一起,使得研究者们常常只能通过只言片语来理解他的思想,难免“管中窥豹,只见一斑”。二是从表面上看,马克思在他的一生中对道德伦理的看法发生过重大的变化,马克思之后的学者们常常就这些变化及其背后的原因展开争论,并产生了解释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不同方式。三是马克思的过早逝世,使得他思想的很多方面没有得到明确阐发。在道德理论方面,我们就更可以确定地说,他没有为我们提供一种像他之前的思想家(比如康德)那样构建的规范伦理学体系。这也给很多马克思的批判者落下了口实,指责马克思的理论存在着先天的缺陷,难以解决实际的道德问题。那么,马克思的道德语系是否真的如此?我们从马克思已经呈现给我们的思想轨迹中能否探察出一种道德哲学的表达?归根结底,“马克思的伦理观是什么”已经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只有从确立马克思的伦理观出发来明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内容、范围和方法,才不会脱离马克思的原著及其彰显的精神气质,不会脱离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不会形成片段式的、肢解式的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一为了确保我们准确找到合适的道路,在探寻马克思的伦理观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我们格外注意。第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主要理论困难——所谓的“马克思道德悖论问题”是不可回避的。在马克思之后的关于马克思道德理论研究的领域内,有一个长期存在的理论困难:人们发现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一方面认为道德是意识形态应被摒弃,另一方面又从道德上谴责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20世纪初期的伯恩斯坦、考茨基以及奥地利的马克思主义者,三、四十年代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提出了解释路径。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后,李大钊和瞿秋白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纵观马克思道德理论的阐释史,我们可以看到人们以不同的形式阐述所谓的“马克思道德悖论”:以人的类本质为基础的人道主义与后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对立;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与道德被判定是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阶级社会的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之间的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问题,是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者都需要面对的理论困难。想要正确认识继而解决这一理论困难,除了回到马克思那里,具体分析其有关道德问题的不同文本的情境,揭示其中的内在关联,更为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明确马克思的伦理观。只有当我们可以充分把握马克思有关伦理道德问题的根本看法,对马克思的伦理观有了明确认识,我们才可以分析、解决或者批判这个所谓的“马克思的道德悖论”,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正名。实际上,这个理论难题只存在于现代道德哲学的解释框架之内。马克思为我们提供的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哲学观和方法论理解人之为人的生活方式和相互关系,在其中,原有的道德概念——“人道主义”“正义”“平等”“自由”等都需要重新定义和理解,所谓的“马克思的道德悖论”也将瓦解。第二,以非马克思主义的方式理解和重构马克思主义伦理理论是有问题的。西方学界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的道德理论做出了诸多阐释。比如,他们要求厘清功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他们要求正面回答“无产阶级道德是不是意识形态”这个问题;他们期望在马克思主义中探寻个人道德存在的可能性。这些问题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在当代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伦理思想,必须面对并回答上述问题。但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解决问题的方式需要我们审慎地对待。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是以分析的方法“重建”马克思的伦理思想。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主义本身缺乏有价值的方法,需要求助于当代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这个术语中,“分析”是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是被分析的对象。在此,马克思主义只是一堆等待加工的材料,它有无伦理观都不重要。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分析哲学的方法重新加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使其具有“分析的精神”。但这种方式在理解马克思道德理论时表现出的片面性、肢解性和局部治疗,导致马克思道德理论核心精神的丧失。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过多关注对马克思文本的精细分析,缺乏对整体马克思伦理思想的总体把握以及对马克思所表达的时代精神的深切共鸣,无法理解马克思道德理论的整体气质。基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所存在的问题,也有学者认为我们需要从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那里寻找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这仍是有问题的。马克思的伦理观表达的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同于其他伦理理论的独特性。须知,马克思的思想并非哲学史链条上紧密咬合的一环,而是改弦更张的变音。揭示马克思思想的创新性和革命性以区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哲学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完成的任务。对于马克思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思想家来说,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作为新思想开启者的他。应该说,马克思哲学的出现,得益于在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史乃至思想史。但更重要的是,马克思的出现改变了历史,因为他所要做的并非是在观念的历史中加进紧密贴合的一环,而是要改变人们看待历史和观念的方式。因此,以黑格尔、康德、卢梭乃至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观来分析和理解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并不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合理路径,我们更应该关注马克思自己的伦理观,它有助于我们维护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和尊严,而不是被人们当作粗俗的经济主义弃如敝屣。第三,在当代西方伦理学的框架内寻找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准则是不可行的。众所周知,道德哲学包括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两部分。在摩尔之前的伦理学传统主要以美德伦理学、义务论伦理学和功利主义伦理学为代表。大多数的规范伦理理论旨在发现隐藏在道德实践背后的一般道德原则,并以此来指导和规定人们的道德生活。但摩尔提出了元伦理学,试图打破规范伦理学的传统,对“善”“应当”“正当”等这样一些道德概念的意义作出科学分析,从价值中立的立场获得对伦理学的重新定位。摩尔之后的伦理学研究,在理论建构中基本上体现为如下情况:要么由于反对传统规范伦理学、倡导元伦理学而表现为一种形式主义;要么由于反对传统价值和历史主义,注重个体自由和自我创造而表现为一种相对主义和非历史主义。这样的特征表明,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各个流派大多已经摒弃了传统伦理学的绝对主义方法和曾经包含的合理的历史主义洞见,它们漠视道德传统的连续和承继,强调道德的创造性和更新性,否认道德普遍性,注重主观情感和愿望的表达,使道德理论体现为不同程度的主观化和相对化。这也同时表明,当代西方的道德研究主要表现在历史维度与人道维度的对立。而解决历史维度与人道维度的对立正是马克思伦理观的核心任务。因此,当代西方的伦理学研究可以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供诸多研究资源和素材,却不能构建马克思的伦理观。不仅如此,我们确立了马克思的伦理观,反过来会对当代伦理学理论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马克思的伦理观作为马克思道德哲学的元理论,可以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观点纷争提供一种方法论。二基于上述几个方面,我们可以得出关于马克思伦理观的两条结论:首先,马克思伦理观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性演进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很多论题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都以萌芽的形态存在着,但马克思在其人生的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论证道德问题的方式。马克思的伦理观是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到成熟阶段,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才完全确立起来的,是真正表达马克思主义革命精神的伦理观。其次,马克思的伦理观不是固化的。无论是以分析哲学的方式、德国古典哲学的方式、亚里士多德的方式还是当代西方伦理学的方式确立马克思的伦理观,都是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固化的伦理原则为基础解释道德现象和伦理问题。在马克思那里,不存在固定的伦理原则。马克思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理解和批判伦理道德问题的视角和方法论,却从来没有提供给我们一个可以用来解释一切道德现象的抽象原则。在理解和吸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丰富成果和中国社会实践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探寻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研究路向,不仅能够正确看待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关系,更能够确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当代中国现实的关系。一旦确立了马克思的伦理观,马克思伦理思想转变的性质、马克思道德理论中存在的矛盾以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和意义都将得到合理的解答。(作者:曲红梅,系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范式转换和理念创新”[17JJD720002]阶段性成果)
本文导语:教育伦理学,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在我国,教育伦理思想有深厚的渊源,而对于教育伦理的专门研究则起步较晚。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教育伦理研究是从80年代伴随着职业道德教育的广泛开展而起步的十多年来,在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国外教育伦理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育伦理(Ecational Ethics)已成为教育科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分支,成为道德科学的应用学科之一日益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关于教育伦理学及其研究对象,目前国内外主要有以下六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一教育伦理学是探讨道德教育的理论。在20世纪上半叶,B.诺曼妮(B.Normann)和G.科蒙尔(G.Colmore)合著《教育伦理学》一书。该书并没有明确指出教育伦理学是什么,但从其内容来看主要讨论的是道德教育问题,旨在建立一种道德教育哲学。该书依次讨论了什么是儿童、胎儿的环境、早期家庭环境性格与气质、性别训练、宗教信仰、理想的学校、学校指导等问题,其论述主要集中在人格发展主题上我国学者丘景尼在他的《教育伦理学》一书中说,教育伦理学“其着重之点。不在道德本质之为如何,而在道德的人格如何养成”。他认为,教育伦理学和道德教育“二者之涵义,大体相同”,其区别只在于“教育伦理学所讨论的,大半属于原理的问题,而道德教育所包涵的则大部分为实际的问题"。他明确指出,教育伦理学就是道德教育的原理。由于这一观点的研究视角与教育科学中的德育原理基本相同,因此不论国内还是国外持教育伦理学是以道德教育为研究对象观点的人并不很多。但是,一般对教育伦理学知之不多者皆认为,教育伦理学就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第二种观点一教育伦理学是探讨教师职业道德的科学。传统的教育伦理认为,应当研究教育这种职业劳动中的道德原则、关系和规范,围绕着教师的职业道德把教育伦理构建成或划归为职业伦理学的研究范畴,使之成为职业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目前,国内外大部分的研究者,都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而展开其研究工作的。例如,美国关于教师形象和优良教师的研究,日本的“现代教师形象”研究,前苏联学者B.H.契尔那葛卓娃等著作的《教师道德》,我国王正平主编的《教育伦理学》,施修华严缘华主编的《教育伦理学》等,都属于这一类。其中,王正平主编的《教育伦理学》即认为:“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师职业劳动领域内道德意识、道德关系和道德活动的科学。它是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的学问。”八施修华、严缘华主编的《教育伦理学》同样也强调:“教育伦理学是以包括教师道德意识现象、教师道德规范现象和教师道德活动现象在内的整个教师道德现象为其研究对象的。虽然各家表述略有差异,但其侧重点都在教师职业道德上,可以通称为教师职业道德学说。把教育伦理学视为教师职业道德学说这一观点,已受到不少人的批评。其主要的意见认为,这种观点远远包容不了教育领域所涉及的职业道德问题和职业主体,因为作为教育作者的,不仅仅只是教师,还包括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学工作者。更为重要的是,把教育伦理学视为教师职业道德学说,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束缚了教育伦理学的发展。因为除了职业伦理外,教育领域涉及的伦理问题还很多,教师职业道德问题虽然也属于教育伦理学的范畴(教师职业道德学可视为教育伦理学的分支),但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不能只局限于教师职业道德,它应该从伦理的视角关注教育的各种矛盾和变化,思考和评判教育的方方面面,应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有所作为。第三种观点一教育伦理学是探讨教育领域善恶矛盾的科学。这种观点认为,善恶矛盾在教育领域普遍存在,在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教育一刻也没有摆脱过善恶矛盾,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仍然有。教育的各个方面,谁也摆脱不了善恶矛盾的纠缠;与教育有关系的各种人也有善恶之别。正是由于这种善恶矛盾的普遍性,才使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具有客观必然性。正是这些客观存在于教育领域的善恶矛盾,便构成了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因此这种观点认为,教育伦理学就是教育善恶之学。把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教育的善恶矛盾,有其合理性。因为教育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除了从科学、政治、经济.法律和美学等角度进行审视以外,还应该从伦理的角度去观察、认识和评价教育。但是,由于教育的重要目的是教人为善,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往往都是把教育与道德视为一体,而很少有人去;追究教育本身的善恶问题.然而,在时有发生的违反教育根本宗旨的教育活动中的恶的因素却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例如,教育中的种族歧视问题,男女教育平等问题,“贵族学校”与“希望工程”的强烈反差中暴露出来的公民的教育权利平等问题。教育中学生的权利问题,非科学非人道的教育方式问题,应试教育中的分数主义问题,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功利主义教育泛滥的问题,教育管理中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假集体主义的危害问题,教师的正当权益缺乏保障的问题,乃至家庭教育中的种种问题,都向教育本身提出了是否合乎道德的诘问:教人为善的教育就是善的吗?这些教育中的恶的因索不论国内国外都客观存在着。要观察这些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美学等角度进行研究以外。还必须确立教育的伦理视角。上至教育法规、制度,下至具体教学工作的内容、方法、形式、过程.评价以及教育活动中的人际交往,可以说,一切与教育有关的人和事,教育活动中的一切人和事,都包括在教育伦理学的视界之内,都可以而且应该从善恶的视角进行伦理的审视。作为一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教育伦理学既要为-切与教育相关的人立教育道德,又要为教育自身立道德之法。对于研究对象的不同界定.要涉及不同的研究领域。在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尚未真正形成气候的状况下,轻率地否定任何一种观点都不利于教育伦理学研究的发展。不同的研究角度,有利于丰高和繁荣教育伦理学的研究领域。目前,可以从广义(宏观)和狭义(微观)的两种角度对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加以界定,从而确定教育伦理学的研究领域。作者评语:小编认为教育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的其他部分以及整个社会存在着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各种各样的关系。这些关系不仅涉及个人的需要和理想,而且涉及社会进步和理想社会的塑造及实现,如怎样确立教育在社会生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本文由百家号:小珊珊论教育原创;转载请注明百家号,原创作品,盗版必究
伦理学专业相关介绍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道德意识现象(如个人的道德情感等),而且包括道德活动现象(如道德行为等)以及道德规范现象等。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活动中区分开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伦理学专业学什么课程?主干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概论、西方哲学概论、伦理学、数理逻辑、美学原理、科学技术哲学、宗教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原著选读、中国伦理思想史、西方伦理思想史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涵盖宗教问题社会调查,一般安排6周左右。2020全国伦理学专业大学排名情况目前教育部门并没有发布权威的伦理学专业大学排名,但是公布了哲学学科学校排名情况,伦理学属于哲学类下属专业,供大家参考:全国第四轮哲学学科评估结果数据来源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比较好的学校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伦理学专业毕业去向伦理学专业毕业一般方向是做老师和专门研究,局限性很大,因为其涉及的内容思辨性较强,欠缺实用的理论知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伦理学的理论在分化和综合、对立和融合中逐步完善,其研究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对该专业有很大的兴趣同学,也可以致力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和传播 。伦理学专业考研方向伦理学本科专业可报考、攻读伦理学及相关学科(如哲学等)的硕士、博士学位。 伦理学专业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政府部门、非营利机构以及企业的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高校政治学、德语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高校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及政治思想工作;各种新闻媒体、图书馆等机构的采访、编辑、管理等关于这个专业你有什么看法?如果有机会你会选择这个专业吗?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注:数据来源于网络,由作者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亚里士多德把伦理界定为反映和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划的总和,也就是由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组成的总体就叫伦理。它包括源于文化传统的社会正当精神权利、责任和行为模式。他将其定为五大准则:图片来源第一个伦理准则:中庸。——即在两个极端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尽量不偏不倚的选择。第二个伦理准则:良心——仁慈、讲真话,人们靠良心承担道德责任,这是责任伦理准则。第三个伦理准则:功利——人们出于道德应该选择能带来最大益处的做法,而不是带来害处的做法。 第四个伦理准则:公平——新自由主义者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的概念,会把每个人的个人信息蒙住,尽可能回避相关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以此实现公平第五个伦理准则:爱——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不管他是黑人还是白人,不管他是左派还是右派,都是一样的爱。图片来源:网络新闻道德的确是新闻媒体追求的“至善”,但同时,新闻媒体更多的是肩负着维护人类尊严,反映社会问题,推动社会改良的社会责任,新闻是“暸望塔”,因此“当然伦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情境下会有一定的改变与侧重。当年3岁的叙利亚小难民在土耳其海滩上溺亡的照片在全世界大规模刊载,如若悲痛勿扰、最小伤害、新闻至善等伦理原则,儿童的尸体是绝对不可以被刊登的。但回到当时的情境中,那时正值难民潮,全世界都在讨论如何对待难民,这一张照片让很多人增加了对难民的同情,很多国家也因此调整了对于难民的政策。”(以上删改自陈昌凤教授讲座记录)图片来源:网络如今人类的智能化进程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加深、算法推荐技术的成熟、AR/VR/XR等虚拟现实技术的的逐渐成熟、人工智能技术影响日益深化、场景化传播成为主要形式,我们的传播时代已经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时代跨入了“物联网”进而即将进入“万物相联”的智能传播时代。而随着“大数据、智能化、移动化”的影响,这一时代的代表性技术“人工智能”的出现也在挑战着传播伦理——尤其是新闻传播领域应当遵守的相应的道德伦理。
作者:李建华(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如何理解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的学科身份,决定了我们采用何种方法研究政治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而如何选择一种合适的研究方法又决定着我们是否能找到解答这些问题的答案。然而,政治伦理学本身的“身份”、性质和定位就是其最基本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归之于关于政治伦理学之研究方法的讨论,即“方法论”问题。我们在此讨论政治伦理学的方法论问题并非倡导某种理论或某一种方法,而是希望通过深入思考促进政治伦理学的建设,共同关心和提高大家的方法论的自觉意识,不断地思考政治伦理学应该研究什么、为何研究、如何研究等基本问题。对政治伦理学的学科身份和研究方法的理解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政治伦理学并非一个独立的学科,而是从属于政治学。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和伦理学都属于实践科学,他并没有明确地区分政治和道德、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学科界限。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政治学追求人类共同体的最高善,因而在知识体系中居于最高的主导地位,其他一切知识都从属于政治学并为之服务。但是,他认为对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经验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并判断城邦及政体的好坏,同时也可以避免坏的政体并实现好的政体。亚里士多德进而认为《政治学》涵盖的主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尼各马可伦理学》业已进行的研究,伦理学为政治学提供了某种预备性的知识。显然,政治学和伦理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际上是同一个领域,只不过伦理学是用“道德的”方式来理解政治学。然而,在意大利学者马基雅维利那里,政治学和伦理学似乎实现了彻底的分离,他把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予以严格的区分,认为政治无关乎道德,这种政治现实主义认为,为了实现政治目标可以不考虑手段的道德性。很多人据此认为伦理道德仅仅是现实主义政治学中可有可无的问题,无所谓专门的政治伦理学。实际上,持上述观点的人很可能误解了马基雅维利,因为马基雅维利提出的政治目标本身是良善的,只不过他更多强调运用“国家理性”去实现统治者的利益,追求的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政治和权力政治,政治不再是通过正义和追求美德而维系政治生活的艺术,而是一种追求、保护和扩张权力的技艺。康德显然不同意这种完全脱离伦理道德的现实主义政治观,他在《永久和平论》中委婉地批评了那些所谓的“政治的道德家”和“道德化的政治家”,因为他们会寻求各种借口来破坏权利,从而破坏了要使政治与道德相协调的目标。显然,康德也不认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观点,所谓“政治的”伦理学也不被康德所接受。因此,如果政治伦理学仅仅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仅仅从政治学的角度来关注某些道德问题,那么伦理学无助于政治所追求的目的,道德本身也无法真正做到对政治的反思和节制,与此相反,政治会对道德领域进行渗透,甚至会将道德完全置于政治的控制之下,从而使得道德政治化,而政治却不会道德化。对政治伦理学的这种理解无法让政治变得更好,也无助于我们对政治与道德二者关系的理解。第二种观点认为,政治伦理学属于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就是把伦理学的基本理论或原则应用到政治领域。根据这种观点,政治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分支领域,其主要研究任务就是对政治领域中出现的各种紧迫的伦理道德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伦理学理论在政治实践中的应用,既包括系统的也包括部分的理论的应用。美国学者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把一种契约主义的道德理论系统地应用于社会基本制度的经典范例。当然,大多数情况是部分地应用伦理学理论,这种模式相较于系统地应用伦理学理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应用主体如国家、政府、政党和公民的性质援引不同体系中的有关道德理论作为某种政治立场或主张的根据。实际的情况是,人们往往会混合使用美德论、功利论和义务论等道德理论分析某种政治立场或主张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然而,多种道德理论的混合使用常常会导致实际政治问题的分析陷入某种理论困境,甚至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出现。因此,如果将政治伦理学仅仅理解为将某种道德理论应用到具体的政治领域,很有可能将政治伦理异化为一种狭隘的工具性道德或政治行为伦理。显然,政治伦理学应该有更深层次或更高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甚至能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出终极的价值目标,从而促进人类普遍的福祉。第三种观点从建构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理解政治伦理学,认为政治与伦理的相互建构完全可能产生一种新的理论,它既可能超越伦理学对政治学的从属关系,也可能超越对伦理学理论的简单或机械应用。因此,这种意义上的政治伦理学具备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形态,而不仅仅是关于政治伦理的知识,更不是关于政治活动中的道德说教。然而,我们究竟如何理解这种建构主义的立场或方法呢?关于政治伦理学的建构主要采取道德建构主义抑或政治建构主义的方法呢?或者采用融合了政治和伦理两个不同领域的建构主义呢?我们认为,主要从道德建构主义的立场来理解政治伦理学更有利于其学科身份的确立。一般而言,道德建构主义是介于伦理实在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解释之间的一种理论。换言之,它既反对伦理实在主义也反对道德相对主义的论证方法。在道德建构主义看来,道德原则并不是先验的或者超验的,而是人类从某种特定的视角或立场建构出来的,诸如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等原则都是人类根据特定的社会事实建构的,这些原则规定或指引着人类的政治实践。政治伦理学的建构必须具备一些为这种建构提供基础或前提的原始材料。在我国当代政治伦理语境中,这涉及我们如何正确地对待中国传统尤其是儒家的政治伦理学、西方政治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学,在上述三种传统的基础上,如何创造性地建构新时代中国政治伦理学话语体系。毫无疑问,我们必须从中国当下的政治伦理事实出发,但又不能局限于这些现实,我们可以对这些事实进行一种道德化的诠释,重视对不同政治伦理传统的话语辨析和吸纳,相互借鉴,坚持话语继承与话语创新的统一、话语创新和学术创新的统一,从而提炼出用作建构政治实践规则的核心价值观念。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构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政治伦理学,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之德,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之德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个人之德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政治伦理学的价值观念体系,既传承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又改造了西方政治伦理文化的观念,更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学的内核。伟大的时代既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实践创新,伟大的理论创新必将引导伟大的实践创新。政治学和伦理学作为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建构,其中伦理对政治的建构,使得政治朝着更加道德的方向发展,从而有利于实现政治的最高目的。而政治对伦理的建构则使得政治伦理学更具有现实性、实践性和问题性,政治伦理学不再是象牙塔中的纯粹的形而上学,而是可以指导新时代中国伟大政治实践的科学。《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1日 15版)
“做中国伦理学: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于2018年10月在华东师范大学举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知名学术报刊的30余位知名专家和学者共同参加本次会议。作为一门古老而青春的学问,中国伦理学有着悠久丰厚的文化传统和话语资源,曾经支撑起“道德中国”的伦理大厦,建构了中国人独特的精神世界。然而,在当今世界哲学格局中,中国伦理学尚未充分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和魅力,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力。在中国崛起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复杂而严峻的伦理、道德生态下,如何更好地立足本来,学习外来,建构起面向未来的中国现代伦理话语形态,已成为当代伦理学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举办的“做中国伦理学: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即旨在更新既有的学术生产方式与研究范式,超越传统的古今之辩与中西之争,深入反思近现代以来伦理话语建设的历史经验、多重路向与可能前景,共同探讨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的新概念、新范式、新理论、新方法。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哲学系教授童世骏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童世骏教授在致辞中说道:“所谓‘后小康’、‘后全球化’,甚至‘后人类’(现在的各种各样的说法)给伦理学研究提出了非常多的问题,其中甚至包括:伦理学研究的主体。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教师很快就要成为教师队伍主体,‘00后’出生的学生很快也将成为我们学生的主体。相信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也一定会做得更好。”中国伦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万俊人教授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万俊人教授以 “当代中国伦理学的现况分析”为题,通过对罗尔斯《正义论》相关问题的讨论,进而谈论到究竟该如何选择最具解释力的方式对中国伦理学进行研究,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他提出:“中国的哲学界面临一个问题……我们的传统文化的底色是伦理道德……儒家的传统是‘叙述’的传统,是‘说’的传统,没有‘做’。晚晴以来是予以弃之而后快,主要是‘西学东用’。什么时候我们‘干’呢?到今天我们要做自己的伦理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刻。所以做中国伦理学,其实‘伦理学’这个词就不重要,主要是‘做’和‘中国’两个词。做中国的伦理学,大概是经过晚晴一百多年的‘学’,经过改革开放40年,我们如何从一个学生的学习阶段转到毕业阶段、写毕业论文。要写自己的毕业论文、拿自己的学位,然后做自己的伦理学……今天我们要有中国式的话语、要有自己的话语,要学会说中国的哲学语言,并且要让世界听懂中国的哲学语言,这是一个很麻烦也是很艰巨的任务。”以下精选部分参会学者提交的论文摘要。伦理道德,如何缔造现代文明的“中国精神哲学形态”?樊浩(东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国伦理型文化由文化自觉、文化自信走向文化自立,继续在世界文明体系中独领风骚,遭遇一个前沿课题:伦理道德,如何缔造现代文明的“中国精神哲学形态”?为此,必须满足三大精神哲学期待:守望“伦理”;回归“精神”;建构“伦理精神”文化自立的理念与概念系统。中国文化的基本史实和独特气派是“有伦理,不宗教”,伦理不仅是比宗教而且也是比道德更具现实性与神圣性的终极关怀,守望“伦理”必须“学会伦理地思考”。基于理性和伦理的两大“精神”理念,中西方形成两种精神哲学传统:“心性”与“理性;“伦理优先”与“道德优先”;“天人合一”与“神人合一”。回归“精神”不仅扬弃“理性”对“精神”的僭越,而且应当回归中国的“精神”传统。中国精神哲学形态是“伦理精神形态”,它与宗教文化背景下精神哲学“理性主义形态”相辉映,其文化自立期待关于中西方文化关系的一种“新的评判态度”,建构“文明自生—精神生态—伦理共和”的理念和概念系统。伦理学就是道德科学吗?赵修义(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是否可等同于“道德科学”,不仅涉及伦理学的学科归属和地位,而且也是“再写中国伦理学”所绕不开的问题。无论是周原冰明确坚持“道德科学”说,还是周辅成、冯契等在此问题上的“保留”态度,都表明这一问题的提出及论争,不仅仅与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意识形态及高等学校学科建制的复杂演变相关联,更体现着学者们不同的致思取向或学问路径。围绕改革开放后伦理学恢复和发展过程中在此问题上的分歧与论争,既有助于厘清一些重大学术理论问题,也会对“再写中国伦理学”有所裨益。“伦德之辨”和“情理之辨”朱贻庭(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做现代中国伦理学,本人的提法是“再写中国伦理学”。这是哲学界的一项历史性的重大课题。最近我从历史的视角思考了儒家伦理学中的两个问题。其一,“伦理”与“道德”之辨是儒家伦理学的基本的理论范式;其二,“情理之辨”是中国儒家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来做“中国伦理学”,要十分重视上述两条——“伦理与道德之辨”和“情理之辨”(包括“情欲之辨”)。要创造性地将这两条体现在现代中国伦理学中。中国伦理学未来发展之展望江畅(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哲学学院)总的来看,中外伦理学研究的交流合作基本上停留在浅表层次,还没有达到实质性的程度。尤其是尚未与国际伦理学组织建立联系,除日韩之外也没有与其他国家的伦理学研究机构建立经常的联系。这种情况与中国的伦理学大国和中国不断深化的开放很不相适应。这种局面需要改善,在这方面尤其需要发挥中国伦理学会的组织和联系作用,当前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与国际伦理学组织以及伦理学研究大国的经常性联系;二是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合作主办常规性的国际性会议和伦理学方面的国际性刊物;三是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向国外推出中国伦理学研究成果,尤其是最新成果,使之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中战略的有机构成部分。“识仁体”与仁性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与方法——从儒家“志”伦理视角看田海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志”之核心是由人生根底处探问何物最为紧要及何事最为根本。它在人生问题上体现为立志,即确立人生社会头等重要之事的意义。“志”伦理在中国传统学问中向来为历代儒者所重,是工夫论思想的核心。儒家“志”伦理的精神,集中体现为“识仁体”,因而内蕴有待深究的仁性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贯注了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结构性要素和道德理想主义精神。它分别指涉并围绕特殊的个人目标、普遍的共同体目标、自由自觉的人类目标三大主体向度。儒家之“志”,本质上是要开启将个体“文明化成”为德性主体,将群体“伦化”为德性共体,在群己界分与契合的现实运动中进入人之类生命的自由自觉。作为对人之群己二重性的德性安顿和文化构造,“志”伦理表现出一种心学现象学框架下做人观念的主体精神自觉和道德理想主义价值指引,内含对做人观念的辩证把握,对于诊治和克服现代性的“本体虚无”、“道德祛魅”、“伦理脱域”之病理或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哲学系教授付长珍主持研讨会变与常:中国伦理学书写中的“厚概念”付长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学报编辑部)所谓中国伦理学,首先是伦理学的中国故事、中国叙事,不能囿于模仿或回应西方伦理学的思想方式与问题关怀,而是重在阐释自己的伦理文化内涵,论述自己的历史文化经验,回应现实对伦理学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这就需要运用新的理念和框架对传统伦理话语进行理解和呈现,并在当代伦理学的理论光谱中加以辨析。反观现代中国伦理学研究和书写范式,基本上没有逸出古今中西之争的藩篱。从“古今之辨”到“中西之别”,贯穿其中的是体用主义的逻辑方法和化约主义的理论轨迹。要走出这一理论困境,需要厘清再写中国伦理学的三大支点:话语场、问题域与关键词。如果说,概念是“问题的纪念碑”(阿多诺语),应作为方法论上不可再精简浓缩的最高级别来理解(科塞雷克语),那么通过对中国伦理话语中一系列“厚概念”(Thick Concept)的重新阐发,提炼出彰显中国伦理话语特质的标识性概念,以此为进路,重访中国伦理学的话语场与问题域。本文拟以“情:一个厚的伦理概念”为例,讨论中国伦理学中“厚概念”的生成创化及其对伦理学范式创新的典范意义,反思理论与方法的限度。只有扎根于中国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与当代社会生活,打通观念世界与生活世界,才是促成中国伦理思想创发的“源头活水”,才能书写出有生命力的当代中国伦理学。梁漱溟的儒家反省修养观顾红亮(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梁漱溟的反省修养观是其“儒家修养话语体系”的主要内容,成为梁漱溟现代新儒家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梁漱溟对反省修养观的阐述体现两个特点:第一,既不从思维方式理解反省,也不从心理状态理解反省,而是从修养功夫的角度理解反省。第二,坚持儒家的道德反省的思路,结合现代的语境,以自己的反省经历为例,从反省的内容、反省的环节、反省的境界、孔子的反省思想等方面阐述儒家反省修养观。梁漱溟的儒家反省修养观在现代中国伦理学建构中占有一席之地。道德的现代视域罗传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即社会的运行不能只靠道德起作用,而是要以满足市场平等交换的原则即契约作为维系社会的根本保障,由此寻求建立一套与之配套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规则,如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等这些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新道德。同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把权力(power)关进笼子,而相应保护个人权益(right),只有这样,市场才能良性运转,而不至沦为腐败之地和强权强势者予取予夺的乐园。可见,道德的作用在今天虽然重要,却需要被重新定位,并进行古今转换。理解中国伦理学: 以孟子为例萧阳(美国肯庸大学【Kenyon College】、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当我们提到孟子哲学中的关键概念,往往立即想到《孟子》一书中如下关键词及其所对应的概念:“人性”(“性”),“性善”,“心”,“四端”,“仁”,“义”,“礼”, “智”,等等。在这里,关键词与关键概念之间有直接的,一一对应的关系。 “以关键词为根据”而对关键概念所做的研究, 就是以假定这样一种关系之存在为基础的。 这些有关键词与之一一对应的关键概念,我将称之为“显明的概念”。“以关键词为根据”的概念研究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有其局限性, 那就是,它会使我们忽视那些在孟子中并没有关键词与之直接对应的概念。我将称之为“隐藏的概念”(hidden concepts) 或“蕴含的概念”(implied concepts)。本文试图关注的几个隐藏的概念是孟子行动哲学中的关键概念。 由于它们在《孟子》中并没有关键词与之直接对应, 因此经常被忽视。比如,我们可以证明孟子其实是有我们今天所谓的“目的性的行动”, “无目的性的行动”(老子所谓的“无为”),“(在工具理性或审慎理性的意义上)理性的行动”,“非理性的行动”,等概念的, 尽管我们在《孟子》中找不到相应的关键词。当孟子需要说“某个人的行动是 (在工具理性的意义上)非理性的”这句话的时候,他通常是用一个具体的典范(“缘木求鱼”)来做到这一点的。本讲试图关注的另外一个关键概念,“无为”( 无目的性的行动,acting non-purposively),通常被认为是专门属于“道家”的一个关键概念,我们大概有更多的理由不会想到“儒家”的孟子也有这个概念。本文试图证明孟子有这一概念,而且可以用来说明孟子行动哲学中的其它关键词及概念(比如“诚”,“心服”, “由仁义行”, “性之”),以及《孟子》中许多极其难解的章节。良知的普遍性与道德奠基(提纲)刘梁剑(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摘录)以明阳心学为典范的良知学如何具有当代意义和世界意义?良知学的当代开展,能否成就一种中国经验与人类文明结合的哲学,它既能避免固守某种文明传统的经学独断论,又能克服各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良知学的要义在良知。良知具有丰富的意蕴。就伦理学问题而言,我们不妨提问:良知是否具有纵贯古今、横通四海(即超越不同“善”、不同形上学与宗教传统)的普遍性,从而为普遍伦理原则提供终极奠基?超越非对称:中西哲学互动的历史走向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中西哲学之间的互动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的过程。明清之际,以传教士的东来为中介,中西文化和哲学开始相遇和接触。这一时期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间存在某种不平衡或不对称的关系,后者表现在:当传教士把中国的典籍以及其中包含的文化、思想观念介绍和引入欧洲之时,欧洲主流的思想界及其代表性人物给予其以相当的关注,然而,中国的哲学家除了对西方的科学和器技表现出兴趣外,却没有给予西方主流的文化和思想以实质性的关注。步入近代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与明清之际不同的另一种不平衡或不对称开始出现。自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思想家热忱地了解西方思想,并将其作为普遍的思想资源加以运用,而西方主流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却不再把中国哲学作为真正的哲学来看待:他们既未能深切地理解中国哲学,更未能以之为建构自身体系的思想资源。中国哲学真正进入世界,以揭示中国哲学所具有普遍性意义为前提,这既包括彰显中国哲学在解决哲学问题方面所具有的独特思想价值,也包括通过建构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以从理论建构的层面展示中国哲学的创造性和理论意义。唯有基于彼此承认,各美其美,中西哲学之间的关系才能超越两度出现的不对称,真正走向合理的互动。“箭喻”三种与成人之道王振钰(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探究“成人之道”是历来哲学的主要任务。其中隐喻因其能用感性现象来表达抽象内容而成为古代哲人言说成人之道的方便法门。基于射箭在古代的普及性,轴心期的中、西、印等文化都曾以“箭喻”来揭示作为形上价值观的成人之道。根据罗蒂的隐喻知识论,在本体论式微、形上探讨受抵触的现代性语境下,将“箭喻”的诠释作为研究传统人生哲学的主要对象,既能直观展示不同文化中成人之道的思维模式与价值关切;也能藉此有效规避异质文化的“不可通约”质疑,实现对成人之道的跨文化比较。此外,比较西方当代哲学对隐喻认知功能的发现与中国传统哲学中“能近取譬”方法论的相似性,也可为建构当代中国伦理学的话语形态提供方法论参考。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论思考余玉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诚信文化建设离不开方法的支持,但是方法不是完全独立的东西,它必须依附目的、匹配目的才有价值。方法必须根据目的来设定,不同的目的需要不同的方法。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还应秉持现实性原则,既要把握现实社会的诚信现状,还要考察已开展的诚信文化建设情况,并从两个方面追根溯源:一是要研究影响现代人诚信观念的思想文化因素,二是要研究现代人诚信或不诚信观念和行为的社会根源。诚信文化建设的效能性原则,提出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需要有关联性的思路和统合性的思路。出席会议人员合影
今日读了下西方哲学史,发现西方的中世纪哲学很有意思,如何有意思呢?一起跟随哲学诗画详细了解下。一,经院哲学西方进入中世纪以后,奴隶制已经走到了尽头,而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精神信仰的需要使得基督教很快开始传播、扩散,并且很快在罗马帝国站稳了脚跟。至此,西方的封建社会开始形成,而基督教理所当然的成了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心。有人说,中世纪的历史就是基督教的历史,这话没毛病。更有人说,欧洲的中世纪是个黑暗时代,是一个对基督和教会无比忠诚的无理性时代,因为它排除了哲学和科学的发展之可能,让人们只靠信仰而活着。无论科学还是哲学都只是宗教的奴仆而已。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了经院哲学。二,两个时期尽管宗教占据着绝对的核心地位,但是哲学依然在发展。我们称之为中世纪哲学,它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神学时期;一个是自然科学和神学交相辉映的时期。中世纪哲学的发展历程——宗教——唯心论(即经院哲学)——唯物论,摒弃了古希腊时期的很多哲学和科学精华,把人们一切认识和信仰的基础都建立在对上帝的信仰之上。因此科学是不被重视的,思辨理性也没有任何立足之地。三,天国的思想在漫长的中世纪,人们热衷于追求幻想中的幸福世界,即对天国的渴望。这个宗教观念支配着人们的意识和一切生活,在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的带动下,人们信仰神是超越人类的,具有绝对的权威和彼岸性。最高的权力集中在教会手里,然后是僧侣,封建王侯和贵族,处于底层的是普通民众。在这个时期,成就古希腊哲学伟大成就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彻底失去了踪影,整个欧洲几乎没人再议。四,代表人物1,奥古斯丁经院哲学或中世界神学的代表人物是圣·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古罗马帝国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罗马天主教系统,他被封为圣人和圣师,并且是奥斯定会的发起人。对于新教教会,特别是加尔文主义,他的理论是宗教改革的救赎和恩典思想的源头。著有《忏悔录》、《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论自由意志》、《论美与适合》等。奥古斯丁认为一切美源自天主。美是分等级的,最高的、绝对的美是上帝,其次是道德美,形体美是低级的、相对的美。低级有限的形体美本身并无独立价值,只是通向无限的绝对美的阶梯。美体现为整一、和谐,而整一与和谐是上帝按照数学原则创造出来的,因而美的基本要素是数。对于美和丑,他主张美是绝对的,丑是相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学家所理解的神与基督教的上帝之间的一个显著差别,就在于前者是一个赋形于质的工匠,后者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创世者。上帝创世既不需要材料,也不需要工具,甚至连时间和空间也不存在,他仅凭语言就足以产生出整个世界。在早期基督教神学中,人性论构成了上帝论和基督论之外的第三个重要领域,而基督教人性论的核心问题就是“原罪”与“救赎”。奥古斯丁认为只有善才是本质和实体,它的根源就是上帝,而罪恶只不过是“善的缺乏”或“本体的缺乏”。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亚当与夏娃偷吃禁果),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人的自由意志遭到了贬抑,人的邪恶本性使他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而向善,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人重新获得善良意志,并最终得到拯救。奥古斯丁认为,自从人类祖先亚当、夏娃因犯罪而被贬人间之后,现实世界就被划分为两座城:“一座城由按照肉体生活的人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灵性生活的人组成。”后者是“上帝之城”,它是上帝的“选民”即预定得救的基督徒的社会,这是一座永恒之城,在现世中代表着它的就是教会;前者是“尘世之城”,它是撒旦的领域,是肉体淫乱的所在,在现世中表现为异教徒的生活态度。只有神能恢复人自由意志的自由,就是更新及重生;而这正是神恩惠的工作。惟有人的意志得到释放,人才会渴望与神结合。在宇宙观方面,奥古斯丁认为宇宙是一个有序和谐的阶层世界,一切都源发于“太一”,一切又都回归到“太一”,对奥古斯丁来说,这太一就是上帝。人也在这个宇宙的存在链条之中。世界既然是有序的,一切顺从秩序的就是善的,一切违背世界秩序的就是恶的。在时间认识方面,他认为人的时间是主观的。时间只有当它正在经过时才可以衡量。一切时间都是现在,就是这三种时间:过去事物的现在,即回忆;现在事物的现在,即当前;未来事物的现在,即期望。因为实在存在的既非过去也非未来,现在的一瞬间就是时间。上帝(即神)创造了一切。在上帝创造一切以前,一切都不存在,包括时间。而对上帝来说,他是独立于时间以外的绝对存在。无论是过去、现在、将来,对上帝来说都是现在。他把哲学与基督教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哲学也是一种宗教的内在经验的自证。他说:想认识神和灵魂,不用往外走,你回到自己本身里。人的内部,才是真理的家乡。在经院哲学上,奥古斯丁的影响最大,论述最多。2,安瑟姆安瑟姆的历史资料不是很多,能留传下来的就是他认为信仰先于认识的观点,他说为知识而信仰,但是信仰是在先的,是一切知识的前提。据说他曾经用本体论去证明神的存在,有人还把成为经院哲学之父。但随后出现的经院哲学家亚伯拉杜却认为,人的知识是先于信仰的,只有先知然后才信,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如何去信仰呢?他考察后指出:普遍存在于个别中,各个事物的形象已作为概念存在于神的精神中,人类只有在被以他们为模范或范本而创造出来的诸多事物中,才能用自己的信仰和悟性去认识世界。3,托马斯·阿奎那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是公认的大哲学家同时也是神学家的托马斯·阿奎那(公元1225年—1274年),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神学家。他把理性引进神学,用 “自然法则”来论证“君权神圣”说,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死后被封为天使圣师或全能博士。即便是现在,天主教教会也认为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因此,一直被基督教会奉为圣人,给予“神学界之王”的称号。代表作为《神学大全》。阿奎那认为,天主所给予人类的启示可以分为两种:一般启示和特别启示。一般启示可以透过观察天主创造的自然秩序而获得,例如通过观察和思考认识到天主的存在。虽然人可以透过对一般启示的逻辑思考认识到天主的存在、以及一些与天主有关的事物,但有一些其他知识必须是要透过特别启示才能得知。在他看来,耶稣基督显示了天主的存在便是特别启示之一。而许多基督教的重要神学基础,例如三位一体的概念,也都需要透过教会和经籍的传播才能得知,而不能只透过逻辑思考或理性获得。他强调说,在本质上,一般的启示和特别的启示其实是可以互相补充的,而不是互相对立的。阿奎那的伦理学基于他所谓的“行为的第一原则”,在《神学大全》中,他将审慎、节制、正义、以及坚忍列为人类的四大美德。这四大美德都是自然的、与生俱来的,而且它们之间是互相连结的。不过,神学上的三大美德(即信仰、希望和慈善)是超自然的,而且他们的目标与其他美德不同:天主神学美德的目标是天主本身,天主是所有事物的尽头,超越了我们的理性所能取得的知识。在另一方面,普通的智慧和道德的目标则可以为人类理性所理解。而神学美德要靠我们对上帝的信仰才能获得。除此之外,阿奎纳将法则分为四大项:永恒的、自然的、人类的和神授的。永恒法是天主治理所有生物的根据,自然法是人类在永恒法则中的“参与”部分、并且可以透过理性得知。自然法也是基于他的“行为的第一原则”。人类的生存和繁殖的欲望是人类价值观的基础,所有人类的其他价值观都由此衍生。人类法则属于实际法,只能套用至人类。而自然法则可以套用至政府和社会上。神授法则是天主透过圣经典籍和对神的学习给予的启示。阿奎纳否认人类对于动物负有任何慈善的责任,因为动物并不属于人类,否则以它们为食也是非法的了。不过他指出这并不表示我们有权利虐待它们,因为“残忍的习惯可能会影响我们对待其他人类的方式”。在知识论方面,阿奎纳相信“任何能使人类认清真理的智慧都是由天主所先行赋予的”。不过,他也认为人类天生便有能力在没有天主启示的帮助下了解到许多知识,尤其是与信仰有关的事物。因为人有思想和灵魂,具有精神和意志。对于天主的存在问题,他认为天主的存在并非可以不证自明,但却也不是无法证明。证明天主的最好方法,是先排除那些不可能是天主的东西,为此,他提出了五个天主可能拥有的属性:——天主是简单的,并没有各种组成的部位,例如身体或灵魂、或者物质和形式。——天主是完美的、毫无破绽的。亦即,天主与其它事物的差异便在于完美无瑕这个特征。——天主是无限的。亦即,天主并没有如其它事物一般有着实体上的、智能上的、或情绪上的限制。——天主是永远不变的,天主的本质和特征是无法改变的,天主就是永恒。——天主是一致的,天主自己并没有多样的特征存在,也不可能有任何不足或矛盾。天主的一致性本质就如同天主的存在一般。阿奎那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极其隐秘且巧妙地融入到了基督教中,他的哲学学说的核心点就是证明实体的存在,即上帝。因此,在他看来,人类的一切学问,哲学、科学……等都只是神学的婢女,都是为了神学而服务。我们所有的知识都是为了最终的信仰,即上帝。以上是中世纪哲学中的一些主要部分,公元1096—1291年间,罗马在基督教的统领下,开始了长达两个世纪的十字军东征,欧洲的中世纪哲学就这样没落了,结果促成了阿拉伯哲学的强势发展和崛起,还有后来的文艺复兴和西方近代哲学。这些咱们在以后的更新中继续探讨和讲解。读完了以上,你对西方的中世纪哲学有什么理解和看法呢?你觉得奥古斯丁的哲学正确,还是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更强呢?欢迎后台一起留言,探讨。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开启了新的篇章。新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我们将面临新的生活语境,迎接新的机遇,也不得不面对新的问题、接受新的挑战。在新时代,我们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道德生活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移、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到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国际格局的变化,都让伦理话语体系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我们如何满足新的伦理诉求、如何让伦理话语发出新时代的声音、如何为人类的道德生活贡献中国智慧,是新时代伦理学界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也成为每一位伦理学者的历史使命。李建华、周谨平、袁超撰写的《当代中国伦理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这是对新时代伦理需求的积极回应,展示了新时代伦理的新理念、新原则、新规范、新领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研究的有益探索。首先,该书着眼于社会主义伦理思想和伦理精神的时代表达与时代发展,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底色。在经济全球化的助推下,文化的交汇、碰撞已成常态。异质文化的频繁交往既为文化整合敞开了大门,也加剧了文化的冲突。一方面,文化的平整化趋势对民族文化的维系和传承施加了巨大压力;另一方面,植根于不同土壤的文化理念在全球化浪潮中正面交锋的几率急剧上升,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全球化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得不应对更深层次的共同问题、共同威胁,或者共同机遇。异质文化曾一度有着自己清晰的地域边界,而全球化则从根本上打破了文化的空间限制,让文化空间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就意味着,不同文化共处同一语境的现象成为常态。伦理冲突则是文化冲突的集中体现。面对多元文化的时代,打牢伦理价值基础、构建文明健康的道德生活,是避免走向道德相对主义、防止不良伦理文化侵蚀的必然选择。我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已被充分说明是历史的必然,是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唯一选择。这就决定了新时代的伦理建构必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高峰、新成果。《当代中国伦理学》牢牢把握了社会主义道德方向,系统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基本原则的提炼到伦理秩序的构筑,再到伦理目标的设立、道德规范的整合,无不彰显了社会主义伦理本质,将“五大发展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论之基、活水之源。其次,该书立足民族伦理传统,注重民族伦理文化与伦理精神的传承与弘扬。作为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国度,我国积累了厚重的传统伦理文化。任何民族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与社会特质,这就决定了引导中华文明道德生活的理念必须源于民族自己的道德体验和智慧。外来的理论与思想属于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可以为我们所参考和借鉴,但并不能为解决中国伦理问题提供完备的答案。民族独有的伦理文化与伦理精神是民族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在新的时代已然散发出夺目的光彩。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既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峻挑战,也是对民族伦理道德的重大检验。与一些西方国家的手足无措、疫情失控相比,我国疫情防范及时有效,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这一方面表明我国国家治理上升到了新的台阶,另一方面则与中华民族“重义轻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家国情怀密不可分。对此,该书有着深刻的洞见,对当代中国伦理学的源流予以了细致的梳理,提出当代中国伦理学虽然需要西方伦理理论的参照,但本质上源自民族道德生活以及所积淀的民族伦理文化与伦理精神。最后,该书直面国家与社会现实,表现出敏锐的问题意识与时代担当。学术研究必须对接国家与社会重大需求。新时代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中国伦理学发展的重要牵引力量。迈向新时代的进程中,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都呈现新的态势,也产生了新的伦理期待、新的伦理问题。《当代中国伦理学》没有寓于理论的象牙塔,而是展现了解决问题的担当与勇气。该书系统建构了涵盖新时代政治伦理、经济伦理、文化伦理、社会伦理、生态伦理的体系框架,旨在为各领域的道德建设提供完备方案。网络技术的急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虚拟世界已不再与现实世界截然分开,两者的联结日益密切。网络通讯、网络支付、网络办公等功能的实现与强化使网络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网络信息失真等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导致了切实的损失与伤害。该书从道德原则、规范、机制等层面对网络伦理问题予以了积极的回应。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兼顾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成为该书的显著特点。这也让《当代中国伦理学》一书散发出时代的生命力,富有浓厚的时代气息。诚然,新时代是面向未来的时代,历史浪潮奔涌向前、未曾有一刻停息。随着时代前行的脚步,我们注定会面对新的历史境遇、产生新的伦理话语,这也决定了当代中国伦理学必然是开放和动态的体系。《当代中国伦理学》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研究的最新学术成果,为我们打开了新的学术视野,有助于我们迎接新的道德生活。(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教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张霄
当下,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亦如人工智能一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此,林林总总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原则、规范和路径也应运而生。毫无疑问,人工智能给人类社会描绘了一幅美好生活的前景,即便今天的社会还不是完全的智能社会,但我们已经享受到了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的便捷、舒适的生活。既然如此,人工智能为什么要讲伦理呢?或者换句话说,人工智能伦理是什么?我们又应该如何要求人工智能符合人类的伦理原则和规范?在我们讨论人工智能为什么是伦理的研究对象之前,我们首先要厘清什么是伦理,以及人类为什么需要伦理,伦理与技术是什么关系。什么是伦理?谈到伦理,很多人都认为伦理会阻碍技术的发展。一个通常的看法是,伦理就是讲什么不能做。其实这种言论不全面。通常我们说伦理是关于“应该”的学问:它不仅规范和研究什么不应该做,而且也规范和研究什么应该做,以及应该和不应该的理由是什么。对于这些理由,我们称之为道德辩护,因为严格地说,在传统伦理学的范畴下,关于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不是伦理学规定的,它来自我们的习俗和传统。但是,世界各民族甚至同民族的不同地区,有些习俗和传统彼此是有冲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伦理学就得回答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及不能做的理由。人类为什么需要伦理?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人类对伦理与技术的需求伴随着人类的诞生:无论是伦理还是技术的出现都源于我们对自然界的恐惧和担忧。为了抵御自然灾害,获得身心的安宁,在人类文明出现的早期,在没有技术、没有伦理之前,巫术承担了这样一种使命:一方面利用各种方术、技艺来抗衡自然;另一方面,也由此寻求内心的安宁。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认为,“早期人类利用巫术同外部世界和解,利用自然力量,从威胁的条件和力量本身中构成一座城堡。近代以来,人类通过技术寻求安全。我国著名哲学家李泽厚先生认为,不仅技术起源于巫术,伦理也可以追溯到早期巫术。在《说巫史传统》书中他曾经谈到,“巫术操作的这个方面后来发展为各种方术、技艺、医药等等专门之学”,“西方由巫脱魅而走向科学(认知,由巫术中的技艺发展而来)与宗教(情感,由巫术中的情感转化而来)的分途。中国则由‘巫’而‘史’,而直接过渡到‘礼’(人文)‘仁’(人性)的理性化塑建”。也就是说,在李泽厚看来,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我们的礼仪、法规,都可以追溯到一个共同的来源,即早期巫术,而其目的都是为了与自然抗衡。从技术发展的历史轨迹也能够看出,技术源于人类安全生存、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早期的技术主要是对人的器官的模仿。几乎“所有的工具和器械”都是对人手的模仿,“因为手是生就的工具”(在希腊语中,器官与工具是一个词),不仅是模仿人手,而且模仿“人体的组织”,“它如何构造,根据那些存在于它自身内部的基本原理,时刻自我复制和自我投影”。与对科学的观察和沉思不同,早期人类需要技术不是出于兴趣,而是为了生存:技术可以补偿人所缺少的装备,比如武器以及火的使用。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的功能逐渐增强,它不仅能补人某些方面的缺陷,而且可以加强人的能力,人的器官(如锤子、显微镜、电话);以及减轻直至完全节约人的劳动(如轮子、交通工具)。所以,技术的初心是善的,是为了美好生活。技术的发展不断地拓展人类行为和认知的边界,增强了人类的能力。同样,伦理的目的也是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伦理学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德才能够获得美好生活,或者,为了美好生活,人与人应该如何相处,这个社会应该如何安排。也就是说,伦理主要的是借助于对个人行为的规范和公序良俗的确立,帮助人们明确,为了实现美好生活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讲,技术和伦理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美好生活。伦理与技术、人工智能的关系:技术与伦理就像文明的两翼,一个从物质方面,另一个从精神、观念和制度方面,共同架起了人类文明之舟。然而,随着技术力量越来越强大,技术与伦理开始走向分离,某些技术的应用,不仅没有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反而给人类文明带来了灾难。1950年7月,爱因斯坦在写给美国“科学的社会责任协会”(The Society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Science)的信中写道:“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家和工程师担负着特别沉重的道义责任。因为发展大规模破坏性的战争手段有赖于他们的工作和活动。虽然我们赢得了战争,但是没有赢得和平。”德国科学家马克斯·玻恩(Max Born)也感慨而悲观地说道,自己所确信的追求科学就是追求真理,追求真理也就是追求善,只是一个理想的梦,如今“科学的作用和科学的道德方面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变化?为什么“追求真理也就是追求善只是一个理想的梦”呢?因为现代科学技术中的目的和手段发生了分离:如果把技术看作是实现目的的手段,那么目的实现了,手段就应该消亡。但是现代技术的力量太过巨大,以至于即便是它所服务的目的实现了,作为手段的技术仍然在持续地发挥重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早已超出了作为技术人工物的范围,而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日常生活中,并且突破了时间、空间以及物种的范围。正是在这一层面上,爱因斯坦洞察到,原子弹虽然结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但并没有带来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和平与人类生活的宁静。二战以后有关科学家社会责任的讨论,使得科学技术的目的和手段问题开始进入伦理学的视野。现代意义上的科技伦理学,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诞生的。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技术对人类未来的影响。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会聚技术”概念的提出,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开始关注会聚技术对人类未来的影响。Sun微系统公司联合创始人和首席科学家比尔·乔伊(Bill Joy)发出了“为什么未来不需要我们”的警告。在他看来,“机器人、基因工程和纳米技术正在使人类成为濒危物种”。许多时候,这篇文章常常与爱因斯坦那封著名的反对曼哈顿计划的信相提并论。然而,现代技术的发展并没有因为人们的警告或担忧而停滞或放缓,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领域。2011年,IBM开发的人工智能程序沃森”(Watson)在一档智力问答节目中战胜了两位人类冠军,人工智能迎来了爆发期。2016到2017年间,谷歌(Google)旗下DeepMind公司的团队开发的AlphaGo多次击败人类围棋世界冠军。随后,AlphaGo Zero又在无任何数据输入的情况下,自学围棋3天后,以100:0横扫了第二版本的AlphaGo;学习40天后又战胜了在人类高手看来不可企及的第三个版本AlphaGo Master。一个又一个事件仿佛在向人类世界表示人工智能的时代已经来临。技术的发展刺激着伦理的反思。霍金在临终前的一次采访中非常担心地说,“我并不认为人工智能的进化必然是良性的。一旦机器人达到能够自我进化的关键阶段,我们无法预测它们的目标是否还与人类相同”。正是因为人们对人工智能巨大威力的担忧,使得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伦理的规范作用,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适当的规约,人工智能因此成为了伦理学研究的对象,甚至在这几年间,对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的探讨进入了新的爆发期。
作者:李建华(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政治伦理是一个结构性、实体性存在,是观念、关系、制度、心理等多因素的集合体,政治伦理学就是以政治伦理现象本身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政治伦理关系、政治伦理制度、政治伦理主体、政治伦理理念、政治伦理实践等问题的科学。基于这种认识,笔者对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域做一种开放性理解,具体分为四个层面,以期达到对政治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整体性“聚焦”。一、 外生性政治伦理问题。在黑格尔哲学中,伦理是一个整体性、实体性概念,既体现了客观存在的自在自由性,又体现了“必然性的圆圈”,往往表现为一种客观的秩序及法则,这种伦理秩序是用于治理社会生活的持久的东西和力量构成的,所以,各个民族都把伦理法则视为永恒的正义,而体现国家现实性的政治伦理则是在社会生活中居于高位的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具有解决社会问题的统摄力量。社会生活中的政治伦理问题是由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诸如经济、文化、法律)中产生的问题无法解决而转变成为政治性问题,这些问题超出了自身解决的能力而需要借助伦理资源,如贫富差距问题、教育资源分配正义问题、司法公正问题等,我们把这一类问题总称为“外生性政治伦理问题”,是侧重于“从政治伦理看社会”的产物,并且它们往往与社会问题解决的整体性、复杂性、梯度性有关。我们把所有社会问题中带有政治伦理性质的问题纳入政治伦理学研究的视野,不但拓宽了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领域,而且也由此显示了政治伦理学与政治学、政治哲学的区别,因为政治学和政治哲学是以政治现象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只不过政治学偏重政治权力的构架与运行,而政治哲学偏重政治的价值理念而已。二、 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所谓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是基于政治与伦理的同构或依存所产生的伦理问题,诸如自由民主问题、政治合法性问题、政治发展问题、政治协商问题、公民参与问题、政治妥协问题等。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往往是侧重于“从伦理看政治”的产物,其衍化逻辑是伦理对政治的规导。自古以来,无论东方和西方,政治生活总是离不开伦理的视野。在古希腊,政治被人们赋予了浓厚的伦理色彩,是实现最高价值的生活方式。柏拉图认为城邦是依据自然秩序而形成的,实现正义是城邦的内生诉求。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城邦是人类为了获得优良生活而自然演化的产物,趋向城邦生活是人的本质使然。正是在城邦中,人们得以与动物区别开来,并通过遵纪守法而避免堕落。对于个人而言,公民是引以为傲的身份,唯有通过政治生活才能实现至善。政治的伦理特质在中国文化中也得到了充分阐发。孔子就提出“政者,正也”的命题,政治天然具有追求“仁”的伦理向度,而且从政者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为政以德”成为我国传统政治的核心话语。实行伦理道德的统治、建立伦理型的国家成为王者的必要前提,或者说,作为国家政治理想的王道本身就被赋予了积极的伦理道德价值。不难看出,经典的政治从来都与伦理如影随形。伦理的政治对人类历史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政治伦理应当成为国家生活的核心组成部分。三、 自因性政治伦理问题。如果说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是源于政治对伦理的需求与依赖,那么,自因性政治伦理问题则是源于政治伦理本身的价值矛盾与冲突带来的问题,如政治手段与政治目的问题、政治品质与政治行为问题、政治忠诚与政治背叛问题、政治承诺与政治失信问题等,这往往是侧重于“从伦理价值冲突看政治伦理”的产物。在西方的政治理念中,政治本身是有伦理价值的,并且个人也只有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才能完善其本质。尽管现代西方政治实践有宗教和市民社会的伦理关怀来弥补伦理资源供给不足,但政治也不应该借此堕落成为一种纯粹的统治术,而应该主动担负起政治的道德责任。伦理道德价值本身虽然有“基本善”的统一要求,但也有层次上的差异和由“境遇”不同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伦理上的价值冲突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善与恶冲突,这只能做非此即彼的选择;二是善与善的冲突,也就是大善与小善的冲突,这往往会出现伦理上的“二难选择”,一般会选择大善而舍弃小善,如有外敌入侵时,好男儿会选择尽忠报国而不是在家做孝子;三是恶与恶的冲突,涉及大恶与小恶之择,这往往是法律上考虑的事情。政治生活同样面临多种伦理价值的选择,由此产生复杂的伦理问题,如关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按照“马基雅维利思维”,在政治生活中似乎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就是因为这只“肮脏的手”可能使目的价值丧失,所以从政治的伦理价值上,政治手段也应该是正当的,才能保证政治目的价值的实现,并且许多政治之恶就是手段的卑鄙所造成的。政治伦理学不能回避这些复杂的伦理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时的技术化处理途径。四、 主体性政治伦理问题。任何政治活动都是人的活动,都由人这个主体承载,都是人的合目的性的结果,政治主体伦理问题是不可忽略的。这个问题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政治人”的伦理问题,如政治人的人性假设问题、政治人的人格问题、政治人的道德评价问题等;二是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主体伦理问题,如政党伦理、政府伦理、公务员伦理等。主体性政治伦理问题往往是侧重于“人怎样看自己的政治本性”的产物。“政治人”假设最早是由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其通常表达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个假设内涵丰富,深刻揭示了人是具有合群性的社会动物、人是有利益协调能力的动物、人是有合作精神的动物等思想。连马克思也认同,称这命题“标志着古典时代的特征”,“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的动物”。政治人假设的理论意义在于,人的社会本质性决定了他的政治性,只要是社会的人,就有可能成为政治人,但不一定必然成为政治人,前提是要有好的德性,这就为政治主体伦理提供了逻辑前提。因为从“社会动物”到“政治人”必须有一个伦理的蜕变过程。社会动物也是动物,其自身会带有自私、贪婪、暴力、残忍等劣根性,而这不是政治文明所许,更不是政治伦理所为。这就又涉及更为复杂的“政治人”人性假设问题,因人性假设不同,其政治理想设计、政治制度安排、政治权力运作等也会不同,如基于人性恶的政治人会执行强法制治理模式,而基于人性善的政治人会执行温和的德治主义模式。同时,对政治人的道德评价也只有以政治伦理作为基本评价标准,如果以一般性市民道德或其他职业道德去评价,会造成道德评价的失准、失真、失效。《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