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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考研需要具备怎么样的素质?李四光

历史学考研需要具备怎么样的素质?

想要学习历史学,最需要的基本素质可能就是耐心吧。就像我研究生刚入学时导师跟我说的一样:板凳宁坐十年冷,文章不著一字空。历史学的学习过程其实是一个非常枯燥的过程,掌握基本的史实、编年、历史事件过程和历史人物评价只能说是第一步。接下来则是更为枯燥的历史哲学的学习、历史观的构建、历史文献的阅读方法和鉴别方法。再接下来则是中西方历史发展进程的比较、中国与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区别与联系,个人人物对历史时间的推动或阻碍作用。最后则是一些关键历史事件和不断思辨和解构。只有这四步都做到了,才算你真正站在了研究历史的门槛上。而要站在这个门槛上需要多少精力?我当年历史考研前,各类教材大概看了四十本左右,这四十本的内容完全背过,能复述,能默写,能随时抽取段落进行比较,算是完成了第一步。然后各种历史学流派研究和哲学书籍大概看了一百本左右,这一块是最痛苦的,因为目前流行的绝大多数历史观和历史学派都是国外的,很多内容本身就艰涩难懂,再加上翻译的原因,基本就跟天书差不多。过了这一关,算是完成了第二步。第三步是中西方历史比较,这一块我大概看了五六十本书,难度和第二步差不多,而且绝大多数国内学生都是中国史比世界史学的好,因此这一块最主要的难点是要准确掌握西方史实。再到第四步,这一步我到现在都没有走完。不断的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思辨和解构算是历史研究者的必修课吧,越研究越觉得的新东西多,而大多数的历史学研究成果也正是从这种思辨当中来的。

红蜡烛

2020历史学考研最新院校分析,择校必看

2019年考研招生工作至此已基本结束,已经录取的小伙伴们也已经开始了新的计划。同时,2020年考研也进入了重要的复习阶段。今天就来分析一下,2020考研,历史学方向的最新院校情况。一般分为四类:(1)统考院校(2)自主命题(同时考察中国史世界史院校)(3)自主命题(中国史与世界史分开考)(4)自主命题(按研究方向命题)(1)统考院校(36所)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重庆大学大连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湖北大学(中国史)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汉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武汉大学西藏民族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史)中国海洋大学(2)自主命题(同时考察中国史世界史院校、21所)北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吉首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延安大学长江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山大学(3)自主命题(中国史与世界史分开考)(1)中国史(71所)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渤海大学东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齐齐哈尔大学青岛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湘潭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扬州大学云南大学长春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2)世界史(46所)安徽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湘潭大学延边大学云南大学郑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4)自主命题(按研究方向命题)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扬州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在此,祝2020考研学子成功上岸

2020考研:历史学考研专业的院校有哪些

中国历史,博大精深,很多同学因为喜欢,在高考志愿中选择了历史学专业,但我们要明白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历史学专业很难就业,这时就会有很多同学继续进修——考研。那么历史学考研专业的院校都有哪些,历史学最近几年的考研分数是多少呢?别着急,听小编给你慢慢道来。历史学专业的院校:1、北京大学前身可溯至1899年秋京师大学堂设立的史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建立的史学教育科系。1900年夏京师大学堂遭八国联军毁坏,1902年末,中国政府在恢复京师大学堂的章程中,规划设立史学目,1903年改设中国史学门和万国史学门。2、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始建于1925年,是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之一,在最近教育部考核中获得优秀。该系师资力量雄厚,研究专业方向齐全,科研成果卓著,在国内历史学科中名列前茅。3、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原名历史系,始建于1949年。学院现有教师67人,教授33人,博士生导师19人,外籍教授3人,副教授16人,其余为讲师和助教。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人,有12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67%以上的教师有出国留学经历,教师队伍年龄结构比较合理,40岁及其以下的青年教师27人。在承担本科教学的教师中,45岁以下有博士(含在读)学历的教师达90%以上。学院有学生1049人,其中本科生600人,硕士研究生300人,博士研究生100人,函授生300人。全院师生比为13.9:1。4、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简称“北师大”,是中央部属高校,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历史学科是北京师范大学最早形成的系科之一,由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第二类”分科演变而来。2006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与史学研究所合并成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合并后的历史学院,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史学专门人才,以及能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科研机构、文化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和其它工作的高级人才。5、中山大学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成立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最早设立的学系之一。多位中国现代史学的奠基人,如陈寅恪、傅斯年、顾颉刚、岑仲勉、刘节、梁方仲等,曾在本系任教,奠定了本系深厚的学术根基。该系是国家文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拥有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招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覆盖了历史学科下所有的专业,并且拥有国家设立的以上三个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历史学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此外,以历史学系为基础设立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是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基地。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历史学专业比较好的院校,因院校过多,所以小编只是选择了其中的一部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历史学这几年的考研录取分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五日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彼以利合

考前答疑!考古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考古学在职研究生,是通过研究遗留下来的事务,对古代社会发展史进行了解的过程,由于我国历史悠久,所以该专业一直都备受重视,那么,考古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报考该专业在职研究生,入学要求和申硕要求并不相同。参加课程的学习,应具备大学历,可免试进入课程研修班,通过审核完成学费的支付即可,结业后,可以参加申硕考试,此时应具备的条件为学士学位满三年,通过申硕考试和答辩可得学位,详情如下。入学报考条件入学报考要求不高难度不大,首先学历要求不高,报考者只需具备大专学历,便可通过本网站报名就读,通过个人资料的审核后,办理缴费入学的手续,其次是没有考试的环节,学费支付完成,便可按要求参加课程的学习。申硕报考条件该专业在职研究生的申硕条件也不是很高,只要具备学士学位,并且取得年限满三年,便可报名申硕,通过学位网完成报名后,参加现场确认,核实个人信息无误后可完成确认,之后便是准考证的打印环节,完成打印后,可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和答辩即可拿到学位。以上所介绍的内容,有考该专业在职研究生需要具备的条件,也有需要经历的流程,报考者可结合自身情况,按要求完成报考,取得就读机会。

故曰

@考研同学,复旦、同济等9校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计划考研究生的考生注意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已发布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更多内容详见下文↓复旦大学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含推免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3.报名参加学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四、报名(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3)注意事项: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学校,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0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报名参加学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www.gsao.fudan.e.cn)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3)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五、招生考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届时可通过招生院系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六、录取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体检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八、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九、学制与校区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一)按照国家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www.cwc.fudan.e.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二)学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三)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www.gs.fudan.e.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十二、其他说明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0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1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2.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3.若2021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4.学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制定颁布。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一)联系方式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gsao.fudan.e.cn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cn(二)申诉渠道部门名称: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ancha@fudan.e.cn同济大学同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概念界定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7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政策说明1.全日制研究生(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2)“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3)“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2.非全日制研究生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四、全日制研究生(一)报考条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专业学位研究生(1)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四(一)1. 中第(1)、(2)、(3)各项要求。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1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3)除上述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四(一)1. 中的各项要求。(二)报名程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学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学校专业目录中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应当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其他说明(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应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2)有意愿报考“中德学院”合作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相关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的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3)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法学(专业代码:030100),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项目)班。(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5)已被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三)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五)复试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学校专业课的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需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六)录取1.录取程序(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s://yz.tongji.e.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4)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5)除“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外,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2.学费和奖助(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cn/index.php?classid=3176)。(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七)学制、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风景园林、生物学、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均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八)培养校区1.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2.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3. 沪西校区:医学院4.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十)其他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3.《2021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4.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5.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6.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官网查阅。7.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8.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9.学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五、非全日制研究生除单独考试和“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外,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一)报考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1。(二)报名程序参考本章程四(二)报名程序。(三)初试日期参考本章程四(三)初试日期。(四)初试地点参考本章程四(四)初试地点。(五)复试参考本章程四(五)复试。(六)录取1.录取程序(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s://yz.tongji.e.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2.学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cn/index.php?classid=3176)。(七)学制、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九)其他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学院代码:900)作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独立招生单位,依托各相关学院进行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2.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联合招生,培养和管理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项目中心。3.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4.《2021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5.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6.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7.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8.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9.学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10.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六、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单位代码:10247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邮政编码:200092联系邮箱:tjyzc@tongji.e.cn联系电话:021-65982944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监察处申诉邮箱:jcc@tongji.e.cn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招生类型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 学校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三)学校2021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三、报名时间及地点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2. 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 注意事项:(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形式: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等学力身份认定参见报考条件。(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六、复试及录取(一)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学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四)复试加试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体检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八、其他(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学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1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四)学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五)特别提醒:报考学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七)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学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八)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chool.ecust.e.cn。考生如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联系电话:021-64252453联系邮箱:yzb@ecust.e.cn监督电话:021-64252580监督邮箱:jjch@ecust.e.cn十、招生专业目录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chool.ecust.e.cn/2020/0916/c7905a115986/page.htm)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chool.ecust.e.cn/2020/0916/c7905a115987/page.htm)备注:1. 我校将于2020年10月中下旬对外公布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2. 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含推免)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3. 研招网公布的2021年“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和“少民骨干计划”招生目录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十一、特别提醒2021年报考学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要求届时请详见准考证通知。若有疑问,可与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1-64253214。涉及专业:130500设计学1305J1景观规划设计135100艺术085500机械(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除工商管理专业(MBA)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外,学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学校MBA教育中心,电话:021-35373308,021-35373309 网址:http://mba.shisu.e.cn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定执行。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月 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除法律(法学)专业之外,学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除工商管理(MBA)外,学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学校的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研究生院9月网上通知。附:表一:报考条件及须提供的材料一览表(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邮编:20008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外人员暂时无法进校,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请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11:30携相关材料原件至学校东体育会路340号对准考资格集中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请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将有效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shisuyzb@vip.126.com注:“本科结业”指未能正常本科毕业的学生,即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本科结业”须按同等学力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后学历”选项请选择“本科毕业”。附:表二: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①学校各学术学位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如下: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②学校各专业学位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请参见下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外人员暂时无法进校,请达到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11:30携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报考学校学术学位硕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报考学校专业学位硕士)至学校东体育会路340号对准考资格集中审核。请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专业的考生如以专科学历报名,则仍须按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提交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于 10 月 30 日至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不准考的、由同等学力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提示: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各省不同,各省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公布的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网上确认(现场确认)。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向学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六、初试(一)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学校准考资格,不符合学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初试科目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300 分。3.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4.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 分、200 分。5.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学校公布的《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五)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cn),学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学校研招办免费申领。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七、复试(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3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学校网站-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专栏。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属于一区。 (四)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下表)。各专业技术分计算公式如下:1.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1成绩+业务2成绩+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部分专业另设初试外语成绩单科线,详见备注)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2.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120%+二外成绩*20%+业务 1 成绩*120%+业务 2成绩*120%+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五)学校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翻译硕士口译专业:200%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120%其他专业:150%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复试时,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八)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 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主动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十三)学校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均为 50%。 (十四)学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八、录取(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国、重大疾病、怀孕、工作原因(仅限定向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因入伍可以申请保留2年。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1-2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常见问题-奖助学金专栏。 十、注意事项1.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 2.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3.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1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6.关于往年试卷的提供信息请登陆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cn)-常见问题-往年真题专栏。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室邮编:200083联系电话:021-35373072,021-35373125(传真)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网址:yz.shisu.e.cn东华大学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2021年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 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四、报考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5.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6.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电子信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9. 学校全日制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1、网上报名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③ 以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a.就读上海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上海的历届考生;c.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选择东华大学考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松江校区”或“延安路校区”。考场条件允许时可优先依据备注信息安排考试地点。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⑤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①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②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④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⑤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六、考试1、初试① 初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②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复试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cn)公布。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七、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八、学费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栏公布。九、其他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邮编:201620(松江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延安路校区)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研招网:http://yjszs.dhu.e.cn电子信箱:gs@dhu.e.cn上海大学上海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 招生类型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三.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1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shu.e.cn/)。四.招生计划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21年2-3月份正式下达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0名左右。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2020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2021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便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选择。五.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六.报考条件(一)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② 同等学力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③ 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3. 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 报考学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 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满足报考条件(二)中第3条的工作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四)学校2021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七.推荐免试学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学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八.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 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须提供2020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报考点代码:3112)。报考学校美术学(130400)专业(02—07研究方向)、设计学(130500)专业(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不受社保记录限制(具体研究生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除上述艺术类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5. 报考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学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约为20名,具体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数为准,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学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9.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国家各类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网上(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1.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网上(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3.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 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九. 初试1. 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开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学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3.《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十. 复试学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shu.e.cn/)的相关通知。学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比例划定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十一. 调剂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学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展调剂工作。十二. 体检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十三. 录取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四. 学费及奖助1. 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s://cwc.shu.e.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2. 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3. 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开拓学术视野,学校专门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短期出国访学,每年有近千名研究生获得资助前往境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十五. 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学校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评价依据。十六. 其他说明1.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2.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3. 报考学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4. 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 原则上学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6.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如网报中未找到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须在“毕业院校”一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因网报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7. 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一般为10月25日;学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8. 学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简称“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生招收计划的20%。9. 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学校考试报名费网络缴费流程和缴费时间。10. 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21年复试前另行公布。11.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参加学校入学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13. 学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14. 学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学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15. 学校内部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禁止在校生参与考研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同时,学校不会向社会泄露考生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认识,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信息。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16. 报考学校艺术类的研究生,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学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17. 学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型硕士学位)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七.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1.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政编码:200444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传真:(021)66132245网址:https://yjszs.shu.e.cn/邮箱:yzb@oa.shu.e.cn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三、学制(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艺术、电子信息类别学制3年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类别学制2.5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四、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提醒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查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研招网网报公告、报考点官方网站、报考点官网、报考点发送的短信通知等。(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考生资格审查: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六、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三)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四)复试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七、录取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八、体检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九、奖助学金、学费(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三)全日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并被录取的优秀学生,入学后根据评定给予新生奖学金。(四)学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五)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每月。(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十、其他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十一、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259邮政编码:201418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学校主页:http://www.sit.e.cn/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部门主页:http://gs.sit.e.cn/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更多)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研究方向招生专业: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12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5名);最终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专项专用。研究方向:(01)注册会计师审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着力培养能够胜任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使学生具备在该行业从事审计业务的能力;(02)金融审计:着力培养能够胜任在金融领域(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租赁公司等)从事审计工作,使学生具备在该领域开展审计业务的能力;(0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着力培养学生从事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的能力,使学生具备胜任开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的能力;(04)信息系统审计:着力培养学生从事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的能力,使学生具备胜任开展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的能力。四、入学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五、学制及校区学制2年。授课地点在学校松江校区或徐汇校区。六、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拟为每生每学年3万元;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七、奖励情况(一)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境外访学资助。(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其余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3.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4. “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八、报考条件(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九、报名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等效于正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2.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3. 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必须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研究方向应当选择“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报名(10月10日)前,须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将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学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寄送地址及收件人详见“十六、联系方式”。(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应当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考试科目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1.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2.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公布。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十一、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十二、录取(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一般于2021年3月中下旬公布。(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调动档案、户口、工资、医疗和其他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负责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十三、学位授予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十四、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1047联系电话:021-67705124联系邮箱:lxyz@lixin.e.cn联系人:沈晓欢网址:http://gs.lixin.e.cn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行政楼112室邮政编码:201620十五、申诉渠道监督电话:021-50218636受理邮箱:jw@lixin.e.cn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609室十六、其他(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二)硕士研究生住宿根据授课地点进行安排,住宿条件为4至6人一间。(三)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四)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网站(http://gs.lixin.e.cn),若有变动,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资料:上海各相关院校编辑:陈庚

正正之旗

2020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研简介,报考流程,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考研简介考研是考生成为研究生必须要通过的选拔性考试,研究生是继大专和本科之后更高层次的学历,又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般提到的“研究生”通常指硕士研究生;考研专业分为十三大学科门类,十三大门类下面再分为110多个一级学科,110多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4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很多二级学科。十三大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考研考试流程发布招生简章-预报名-正式报名-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统一考试-查询成绩-复试调剂录取通知书-正式入学考研报考条件(1)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一般条件。(2)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3)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考研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1)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政治、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西医、中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政治、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三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初试增设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复试:由各院校自行安排,一般占30%-50%比重,考查方式为英语能力测试(口语、听力)专业课、综合面试。

地其外乎

教育部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 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五章 命 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考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题库命题。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 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 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 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 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玛黑区

2021考研:跨专业考研有什么限制条件?

每年都会有很多考生选择跨专业考研,跨专业考研对于很多考生来说,难度都是比较大的,所以大家在择校择专业的时候应该综合自身因素,慎重考虑和选择。当然,跨专业也不是说你想跨就一定能跨的,有许多专业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会限制各位小伙伴的选择:首先就是专业限制,因为其实有很多专业是明文规定不接受跨考生的,这也并不是说有什么“歧视”之类的,而是因为这部分专业的专业性太强,就比如说是医学类专业,相比较本科就读于该专业的考生,跨考生最少会少于他们4年的学习和研究,即使让你跨考,你也很难可以完成研究生的学习。再者就是是否有地域上的限制问题,一般来说都是可以跨地区的,但是普遍来说,跨地区也就意味着跨学校,再加上跨专业(俗称三跨)的难度是非常大的,需要考生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有就是看是否需要加试,对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来说是需要加试的,不过多数的院校和招生单位是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跨考专业的。本科考研的考生是不需要加试的,只要有本科证就可以正常参加初试、复试。最后就是看它有没有要求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者基础之类的,是否需要基础或一定的工作经验如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中就规定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都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符合要求者才能够报考这些专业。所以各位小伙伴可以多看看意向院校的招生要求,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这些要求。一般来说,十三大学科门类中,哲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经济学和管理学都是可以跨考的,不过拿经济学和管理学来说,虽然可以跨考,但是如果你的本科四年是没有学习过高等数学的,那么也是不建议跨考的。文学中有三个一级学科,一般来说外国语言文学也是不建议跨考的,他需要你有足够的英语基础。所以还是建议各位想要跨考的小伙伴,一定要慎重考虑哟!

大移民

一份考研最基本的流程,每一个备考的研究生都需要了解的信息

1.考研的流程是什么?(一)与学校联系 获得具体的考试信息(二)先期准备 获得了充分的专业课信息后,找到了完备的复习资料后,该踏实看书 复习了。(三)报名 考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 阶段,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10月,现场报名确认在每年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一般在9月。(四)初试一般在1、2月份,春节前1、2个星期。考试要持续2天,进行4门考试,每门考试3个小时,也有进行两天半的考试专业。 (五)调剂 大约在寒假过后,春季开学后1、2周,专业课成绩差不多就出来了,可以打电话向系里和研招办询问。再过1、2周,公共课的成绩也出来了。(六)复试 复试一般在5.1前后,一般是等额面试,少数热门的专业会选择差额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学校一般还要书面测试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七)复试调剂 调剂的主要渠道有三:第一条是网上渠道。第二条是电话渠道。调剂要尽早并且准确。第三条是人情渠道。(七)录取 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函到你的档案所在单位,将你的档案调往学校审查没有重大问题后(主要是政治性问题),将会发放录取通知书,一般通知书上会要求考生准时按规定的几天报道。四、 备考难易程度1、本专业本校报考。这是考研志愿选择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模式,也是成功概率最高的。2、本专业跨校报考。本专业跨校报考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虽然专业不错。二是原单位太热门了。3、跨专业本校报考。学校牌子不错,但想换个更好或更喜欢的专业的考生可以 选择跨专业本校报考。由于隔行如隔山,跨专业报考有较大的难度。2、跨专业跨校报考。对原先的专业和学校都很不满意,决心要开辟全新天地的考生会选择跨专业跨校报考。这种模式备考的工作量和难度最大 。五、自身意愿和条件1.考生的专业意愿。一般来说,确定是否换专业主要看考生自己的意愿。2.考生的考研目的。考生考研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对选择专业和报考单位影响很大。3.考生的竞争实力。竞争实力很强的考生,自然可以往高处考,往好处报;而竞争实力一般的考生则应注意避开白热化的竞争点,报考稳妥一些的志愿。考研要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先从哪方面准备?这个要根据自己的程度和要考学校的难易程度来觉得,但是通常情况下还是从4月份开始准备时间分配得比较开,首先可以开始集中一个月拢一下基础知识,整理政治的东西,然后根据个人的程度进行学习,最晚7月就要配上专业课一起了,不过这也要看您考的学校,如果是本校的话9月份配上也是可以的,主要是考虑您指定书目的多少具体在合理安排时间。但千万记住:一旦开始动手准备,就要全身心的投入,至少要保证每天有8~10小时的复习时间,否则,到时候你也会后悔的。考研复习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复习课程多,时间跨度长,因此,考研复习必须有一个整体的规划。总的复习进度划分为起步、强化和冲刺三个阶段。(1)起步阶段(第一轮复习)首轮复习的目的是全面夯实基础。 。(2)强化阶段(第二轮复习) 所有科目的第二轮复习都安排在强化期。(3)冲刺阶段(第三轮复习) 本阶段复习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归纳总结,升华提炼,查漏补缺,二是强化应试训练考研英语有哪些要求?怎么提高英语,政治光靠背行不行政治的习题不可以采用题海战术,这样会把自己的头脑搞得非常乱,进退两难,题目的选择确实是有标准的,可以选择一些辅导老师或考研机构编写的辅导书籍,但请注意,一定要弃难就易,舍远求近。到了后一个阶段,那就一定要使用真题,因为只有真题才非常准确、真实地反映了考试信息,特别是真题的主观性试题都有参考答案,这就为我们去构想我们自己的答案的层次、答案的角度、答案的量提供了一个确切的客观依据。建议同学们使用历年真题,可以把题目分成若干等份,在两个月或者三个月当中分别练习使用,这样会取得很好的效果。考研英语的复习是一个长时间的积累过程,我觉得要学好考研英语必须抓住两点,第一就是词汇,第二就是长难句。结合着真题去记单词是比较好的方法,而且记忆深刻,因为这些单词都是在文章中出现的,比起用单词书一个一个地记效果好多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认为的。现在的真题书有很多都有词汇注释,而且还很详细,准备一本这样的真题书,比如《考研真相》,反复研究真题,在做真题的过程中记单词,分析长难句,这本书还有一个比较好的地方就是针对长难句有图解的形式,这样看起来比较直观,很容易就能分析出句子的结构和成分。什么是考研调剂?(1)何谓考研调剂: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有些考生虽然达到分数线,但并不能被安排复试或复试后并不能被录取,对这些考生,招生单位将负责把其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这个过程即称为考研调剂。(2)硕士研究生招生一般调剂程序: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但在原报考单位没有复试资格,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原则上要求考生所选择调剂单位招生考试科目与原报考单位招生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