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界》杂志创办于1985年,是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近30多年来,《理论界》杂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理论探索,鼓励学术争鸣,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各学科学术前沿问题、最新学术研究动态,刊登了大量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社科理论文章,培养了一大批社科理论人才,为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理论界》坚持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及应用性的办刊原则,欢迎理论联系实际,学术结合时代,追踪社会思潮、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稿件。本刊注重文章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鼓励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优先刊发国家、省(市、区)社科基金项目稿件,请直接将稿件发到本刊电子信箱:lilunjie2007@163.com或理论界网站(http://lilunjie.net)。 投稿指南:为严格体现刊物编排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现对各方来稿提出下列要求,敬请作者一体知悉。一、来稿须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物或网站上发表过,字数以6000~10000字为宜。二、本刊优先刊发国家、省(市、区)社科基金项目稿件,请直接将稿件发到本刊电子信箱:lilunjie2007@163.com。三、在文首注明基金项目、作者简介、通联信息。基金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级别、名称、编号;作者简介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历;通联信息内容包括: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手机)、E-mail。四、作者署名在文章标题下方。 五、正文前撰写摘要,不超过300字;关键词3~5个。作者来稿需有英文要素,内容包括:标题、作者名、摘要和关键词。六、正文后的参考文献,请采取通行的顺序编码制加以注明。七、本刊对来稿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及三审制度。来稿经审核准备录用的,本刊将及时通知作者;作者在投稿后1个月(30天)内未接到通知的,可自行处理。八、凡向本刊投稿,如未注明非专有许可,将视为专有许可,本刊对所刊登的稿件拥有长期专有使用权。九、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性删改,有特殊要求的作者请在来稿时注明。十、为了扩大宣传和影响,本刊已加入中国知网、万方及其系列数据库,并有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理论界)对相关文章进行全文展示,如若作者不同意本刊上述行为,请在来稿时说明,如若没有说明,则视为同意。 敬告作者:为防止一稿多投现象给《理论界》杂志及您本人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请您务必确认所投稿件为专投于理论界杂志社,且从未在任何公开刊物或网站上发表过,也不存在一稿多投问题。在稿件按照杂志社流程如期进行编排出版的情况下,发生一稿多投或此稿件在其他刊物发重的事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作者承担,理论界杂志社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特此说明,望作者周知!!来源:理论界
12月28日上午,思政类期刊《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创刊号在中央财经大学正式发布。发布会上,8位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该刊学术顾问。未来,该刊将聚焦服务思政课教学的核心任务,广泛汇聚思政课教学研究的优质资源,为广大思政课教师搭建交流平台。《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是由教育部主管、中央财经大学主办的思政类期刊,今年7月获国家新闻出版署许可创办。该刊主要刊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成果,常设高端论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理论前沿、思政课教学、党的建设与思政工作、比较与借鉴等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何秀超任刊物主编。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顾海良、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韩庆祥、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吴潜涛等8位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该刊学术顾问。何秀超表示,今后,该刊将精准聚焦服务思政课教学的核心任务,广泛汇聚思政课教学研究的优质资源,为广大思政课教师搭建交流研讨的新阵地和大平台,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育宣传,筑牢夯实立德树人的思想阵地。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实习生 郑宏民编辑:王雯淼流程编辑 邰绍峰
9月23-25日,以“合作共赢,赋能未来——共筑科技期刊发展生态圈”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在长春圆满落下帷幕。会议期间,院士、高校校长、期刊编辑、学术领导等行业专家为中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9月25日,人民网围绕本届论坛主题,对中国铁道学会副秘书长郑深源进行一对一专访,就中国铁路期刊的发展现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提升专业期刊传播力与影响力路径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这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基本反映了知识产权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整体状况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原标题:2018-2019年知识产权法研究综述文 | 姜丹明 史少华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2018年-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在立法方面,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修订,专利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2018年国家知识产局重组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打击非正常申请、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等净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学者们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结出累累硕果。本文对2018-2019年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与评述,供学界业界参考。本文以中国法学会界定的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CLSCI)[1]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为样本[2]。这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基本反映了知识产权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整体状况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一、总体情况2018年-2019年度CLSCI知识产权法论文共有128篇,占全部CLSCI论文的3.7%。其中25篇涉及知识产权基础理论,36篇涉及著作权领域,24篇涉及专利领域,16篇涉及商标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及其他领域27篇。两年来,相较于专利法研究、商标法研究而言,著作权法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显示度更高,一方面反映了著作权领域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另一方面也说明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需要加快进程以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2018年度CLSCI知识产权法论文共有57篇,2019年增至71篇,主要因为基础理论、著作权、专利方面的研究数量增加。图1:2018-2019年CLSCI知识产权论文研究分布图表1:CLSCI知识产权论文数量统计表(单位:篇)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能在CL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即是对自己研究能力和文章质量的一种肯定。而这两年来在这16类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知识产权论文的所有作者里,王迁与蒋舸是最多产的学者,各自发表了5篇论文。紧随其后的是孔祥俊和马一德,各自有4篇文章。吴汉东、罗莉和谢晴川各贡献了3篇论文。这些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这几位学者们不俗的研究实力。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是整个知识产权法研究大厦的基石,支撑着整个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为专利、商标、版权等具体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指导着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实践,帮助知识产权工作者从容应对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一)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数据分析两年来,学者们从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实践出发,深耕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为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和事业发展建言献策。2018-2019年度 CLSCI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方面的核心论文共有25篇,其中2018年10篇,2019年15篇。自2017年美国特朗普政府针对我国开展301调查开始,中美贸易战边打边谈,知识产权作为导火索和谈判焦点之一,引发广泛关注。除了应对美方谈判压力,数据时代技术发展与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迫切需求,都给学者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2018-2019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历程、制度正当性、侵权损害赔偿、停止侵权救济、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人工智能(AI)与大数据技术带来的新挑战等主题展开。(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热点述评01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四十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进入了新时代。2018年我国完成了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组,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管理,并将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集中、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正式形成。随着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我国形成一个“知识产权上诉法庭+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法庭)”的跨区域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体系,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改革在这两年内取得了卓越进步。这两年关于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方面的研究,侧重于经验总结与展望。知识产权事业蒸蒸日上,离不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深刻认识。吴汉东[3]试从思想基础、基本内容、实践意义三个方面研究分析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探索其知识产权法治观与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指出习近平站在创新驱动发展和建构全球治理体系的战略高度,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等重大问题作出的分析和深刻说明,是指导当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思想纲领和行动指南。马一德4撰文回顾了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从私权自觉到创新自信,从接轨国际到全球治理,从分散扩展到集约改革,整个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作实际是知识产权法治逐渐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释放的发展过程。对于未来中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将何去何从,吴汉东5提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应在吸收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本土理论创新和制度变革,逐步从移植、引进走向自立、创新,展现本土化、现代化、一体化的发展基本面向。曹文泽与王迁6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发展对内要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立法执法,适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依法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科学引导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对外则要关注国际形势,在WTO和WIPO框架下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利用“一带一路”的政策优势,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等手段打造以我国为核心的多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02 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研究通说认为,知识产权是人类为了促进知识扩散传播、激励创新、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投资与收益,而赋予创新者的一种法定权利。自产生以来,知识产权制度切实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充分向世人展现着该制度产生的生命力。然而到了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网络效应的加持下,知识产品的复制传播成本低到趋近于零,这对于现行强调通过保护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挑战。知识传播与权利保护在促进创新方面孰重孰轻,让学者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从法理层面进行反思。在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解释中,何鹏7认为从功利主义法学、目的法学和利益法学三种理论解释知识产权立法目的存在一定合理性,但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真实生活时难免沦为教义论。而从实用主义的视角研究知识产权立法目的,更注重分析知识产权法所反应的真实需求,强调的是规则的社会属性和规则的可操作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当未来知识产权立法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的时候,特别是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立法可能会体现出一种多元主体互动的开放式立法结构,同时体现出更专业化、技术化、精英化的特征,那么采用实用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灵活态度则更为有利。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研究知识产权法似乎更具有解释力,在对行动主体的“理性”给予重视的同时,将“效率”作为衡量行动、规则的标准,通过比较各种方案的“成本——收益”作出取舍。周泽夏8认为这种方法背后的法哲学基础是在作法律选择时,需要用科学的方法与实用主义来修正道德论证的不确定性,但是用经济分析法存在着对知识产权其他价值的忽视与量化的局限,其结论应当作为知识产权法律选择时一个重要参考因素,不应无限扩大。冯晓青和周贺微9认为整个知识产权制度要发挥激励创新的功能,不能仅限于对知识产权这一独占权的保护,还需通过充分保障公共领域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创新这一价值目标。公共领域保留能够促进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学习,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有益循环,而现实中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正逐渐压缩公共领域的范围,同时信息数字化与数字网络给公共领域范围扩大提供了工具,降低了知识传播成本,影响到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在当今日益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发展中,尤其要注重公共领域的足够保留,理性处理和对待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领域的平衡,以促进创新。知识产权司法判决是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的重要来源。安雪梅10通过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创设知识产权司法规则的案例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审级更高的法院法官成为实施上的法律续造主体。既然如此,其建议通过不断完善法官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运用法律续造进行审判的技巧,同时辅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规则和指引,统一法律评价,以弥补知识产权制定法的不足。新兴技术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保护问题。虽然,曹博11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在现阶段只是数据算法,其本质是计算与模仿而非智力劳动,不具有智力财产属性无法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应当属于公有领域,冒名发表人工智能“作品”等问题可通过法律解释中现有规范体系内加以解决。但是未来呢?有感于此,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12,针对数字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意涵展开了讨论,在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理论价值、阐发创新战略的历史逻辑、发掘新兴权利的话语体系。03 知识产权保护这两年来,知识产权强保护是主旋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强调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落到实践中,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之一,学者们在侵权赔偿方面的研究颇为丰富,也切实推动了我国侵权赔偿制度的改进。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关于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主要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和法定赔偿四种。曹新明13通过对2011-2016年知识产权判例样本采集与统计分析指出,在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实践中,我国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比率非常高,超过了判例样本总数的90%,判例统计结果证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低与法定赔偿计算标准正相关。这些判例样本同时证明了“举证难”是导致人民法院过多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额的关键原因。为此,他建议我国法律对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适用顺序进行调整,法院应当采取更加有利于原告方的证据制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以方便权利人更有效地采集证据支持其索赔诉求。吴汉东14根据市场价值说,认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认定应以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为基础,计算其收益能力(市场价值)在特定时间的市场条件下的货币表现(市场交易价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损害赔偿计算的“三步观察法”,即:市场类型分析法、市场占有份额分析法及市场交易机会分析法。在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时,应基于权利种类差异,就其不同的损害构成因素进行市场类型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占有份额分析法和市场交易机会分析法计算出非法所得、实际损失或合理使用费的赔偿数额。蒋舸15则指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高度不确定性其实具有全局性,因此不应将解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难以精确计算”的重担全部压在法定赔偿之上,而应当将法定赔偿的相关功能疏导至传统的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与许可费倍数这三种损害赔偿方法中,只有在传统赔偿方式中给予法院足够的自由裁量权,才不至于使法官被迫在法定赔偿的框架下寻求裁量空间。如果适用侵权获利的方法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那么当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的利润时,确定侵权获利的最大困难在于确定侵权行为对侵权人利润的贡献比例或分摊比例。刘晓16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将中国和美国所采用的各种分摊方法从优到劣进行了排序,依次为:替代品比较法、消费者调查法、量化比例法和定性分析法。他建议我国法院在综合采用这四种方法时须满足一定条件,即:是否存在替代品、替代品利润证据是否可以获得、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大小是否超过消费者调查成本、是否存在量化比例、侵权内容与其他非侵权要素对产品整体利润的贡献度证据是否可以获得等,同时法院应对分摊方法与适用条件进行解释,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为加大惩罚侵权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王利民17建议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规定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为相关知识产权特别法提供上位法依据,在特别法没有惩罚性赔偿规定时,应适用民法典的一般规则,但要通过明确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且客观上构成情节严重,并规定赔偿数额限制,来保障该规则的准确适用。事实上,这两年来我国正在构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商标法推广到专利法修正草案,法定赔偿额上限也显著提高。2019年1月公布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1倍以上5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杨涛18认为,停止侵害救济方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属于财产规则范畴,基于权利界定难度、谈判成本、交易障碍、要挟策略引发的讹诈风险以及社会公共福利减损等诸多因素的考量,若绝对化适用易引发“市场失灵”。因此,他建议当权利人的损害可通过金钱救济予以弥补,或者停止侵害的适用会导致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或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判令侵权方不停止侵害,而以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替代之。在侵权责任方面,杨立新19认为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应该进一步扩大反通知权的范围,不仅平台内经营者享有,还应包含采取必要措施而受到损害的他人,以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司晓20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设定抽象为一个完整公式:“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服务类型*行为类型*权利客体”,综合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高低,进而决定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此外,杨鸿21建议通过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增加相关措施,将过境、临时仓储、加工出口等不进入境内市场的特殊货物,纳入到海关执法的监管范围,并将其与一般进出口货物区分开,采取原则上不扣留的特殊知识产权海关措施,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自贸区扩大开放两种价值间的平衡。04 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规则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而这几年美国特朗普政府奉行“美国优先”的外交政策,对原有的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国际贸易体系形成猛烈冲击。中国作为国际贸易体系深度参与者和受益者,如何去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朝着更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成为这两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之一。WTO多边贸易谈判停滞,催生出大量的区域贸易协定,其中欧美所形成的自贸协定显著超出WTO水平并将深刻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规则。如果我国要构建中国自贸协定知识产权规则范式,王衡和肖震宇22建议应以《TRIPS协定》为基础,推进相关规则在优先领域的形成与完善,对于一些超TRIPS规则,则需要考虑其是否会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法律移植与自主规则创新的关系。余成峰23通过分析印度知识产权自相矛盾的法律系统被“全球社会”接受的经验,指出法律全球化不是被动法律移植,而是一个商谈性的政治过程和法律过程,应该让不同的利益群体深度参与到国家法律设定和全球规则解释的博弈。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已从贸易领域延伸到投资领域。徐树24指出投资者将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通过投资待遇条款和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挑战东道国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虽然目前这类案件不多,但需要未雨绸缪,调整国际投资条约及改革其仲裁机制,明确投资条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边界,维护东道国法律制度自主空间。何艳25则认为对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而言,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和WTO争端机制都不是投资者寻求救济的最佳路径。为了保证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的投资利益,建议结合目前ISDS机制所面临的问题,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一带一路”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和机制。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导致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联结日益密切,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这一交叉领域也愈加受到重视。阮开欣26指出全球化背景下,在知识产权的初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过程中,基于在先关系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属普遍制的适用空间。而要解决权属普遍制和被请求保护国原则共存所导致的法律冲突,法院应当遵循被请求保护国对于本国知识产权归属规则享有最终决定权的准则,且反致规则的适用内含于被请求保护国原则的概念本身。除了涉外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判决项目”也一度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中的重要议题。海牙国际司法会议特别委员会在2017年11月形成了《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草案)(简称为“草案”),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有效性等问题的外国法院判决纳入了承认与执行的可能范围,作为备选方案供各国进一步讨论。王迁27认为我国在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数量、保护水平以及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均处于劣势,承认和执行外国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决可能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利益失衡,我国应力争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中允许各国对知识产权侵权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声明保留。参考文献1据统计范围为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创新网”上的16种法学类期刊分别为:《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政治与法律》。2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及各刊物官方网站,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3吴汉东:《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思想纲领与行动指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4马一德:《中国知识产权治理四十年》,载《法学评论》,2019年底6期(总第218期)。5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变迁的基本面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6曹文泽 王迁:《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四十年:历程、特征与展望》,载《法学》,2018年第11期。7何鹏:《知识产权立法的法理解释——从功利主义到实用主义》,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4期。9周泽夏:《知识产权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基于<知识产权的经济结构>的讨论》,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4期。9冯晓青 周贺微:《公共领域视野下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载《现代法学》,2019年5月第41卷第3期。10安雪梅:《指导性案例的法律续造及其限制——以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为视角》,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期。11曹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智力财产属性辨析》,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4期。12资琳:《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与新兴权利的法理论证——“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八次例会述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5期(总第149期)13曹新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新设计》,载《现代法学》,2019年1月第41卷第1期。14吴汉东:《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分析:理论、规则与方法》,载《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总第207期)。15蒋舸:《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向传统损害赔偿方式的回归》,载《法商研究》,2019年第2期(总第190期)。16刘晓:《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侵权获利的分摊方法》,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17王利民:《论我国民法典中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则》,载《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8期。18杨涛:《论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适用——以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为分析视角》,载《法商研究》,2018年第1期(总第183期)。19杨立新:《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规则》,载《现代法学》,2019年3月第41卷第2期。20司晓:《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设定》,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21杨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特殊问题与制度完善》,载《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22 王衡 肖震宇:《比较视域下的中美欧自贸协定知识产权规则——兼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规则的发展》,载《法学》,2019年第2期。23余成峰:《全球化的笼中之鸟:解析印度知识产权悖论》,载《清华法学》,2019年第1期。24 徐树:《国际投资条约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及其应对》,载《法学》,2019年第5期。25何艳:《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反思与重构》,载《环球法律评论》,2018年第4期。26 阮开欣:《涉外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载《法学研究》,2019年第5期。27王迁:《<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中知识产权条款研究》,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1期。(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上海高校迄今为止第一本电影类学术期刊《电影理论研究(中英文)》创刊。 许婧 摄中新网上海11月16日电 (记者 许婧)秉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刊载电影学理论研究学术成果,构建中国电影理论话语体系,促进学术交流,传播中国故事,助力中国电影事业发展”办刊宗旨的《电影理论研究(中英文)》16日在上海大学举办创刊发布会。该期刊是上海高校迄今为止第一本电影类学术期刊,由上海大学主办。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间,电影作为重要的文化现象和意识形态表征之一,折射了新中国70年社会、阶层和文化的沉浮流变,电影成为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最重要的文化形态之一。上海是中国电影的摇篮,曾经是中国电影高度的代表、中国电影成就的缩影。一个区域电影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电影教育的系统支持,电影教育的专业性也不可替代。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段勇指出,电影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文本与批评”“学者和观点”之间的交互对话,而电影类学术期刊的作用,就是提供这样一个可供交流的“话语场域”。一本高水平的专业期刊对于电影理论、乃至电影创作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他希望并相信该期刊可以坚守学术本质,与中国电影及国际理论共发展,保持对学术理念的多元表达、学术本体的深度挖掘。呼应新时代,走在中国电影文化建设的前沿。该期刊学术顾问之一、香港电影导演吴思远认为,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到来,无论是国际,还是中国内地、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交流都日益密切,中国电影在文化碰撞与融合中不断整合、改进,实现了电影数量与质量稳步增长,形成了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华语世界电影市场,并在世界电影文化中成为了展现中国国家形象、传播中华文化的一个最为直观的传播载体。电影作为一门艺术,不仅要求有技术的表现,更要有艺术内涵的表达。《电影理论研究(中英文)》创刊,可以预见其将在很大程度上补足中国电影在学术讨论和记录上的空缺,为中国电影人提供一个专业的平台进行学术研讨,这本期刊也将与中国电影产业共同进步,不断成长。上海市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处长赵靖表示,《电影理论研究(中英文)》的启动是对上海电影学科建设的肯定,同时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期待能够建立关于电影理论性质和任务、学科建设准则与方法、影视批评态度与立场等多方面的学理共识。中国艺术研究院原副院长、上海大学特聘教授贾磊磊是《电影理论研究(中英文)》主编。他感叹,教授作为刊物主编带头率先思考这个“新生儿”的命运,反思主创者们的“灵魂”“趣味”。“新刊与全国所有的电影学术刊物共同承担着一种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这个使命就是推进中国电影学的历史发展,建构中国电影理论的时代大厦,促进中国电影业的全面繁荣。而在这一系列的历史使命中,对于这本新刊来讲,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是首先解决好我们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包含所涉及到的中国电影学界自身建设最核心、最根本的命题。”贾磊磊特别强调,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学术博弈中,只有严格地按照期刊评估的标准来设定运营策略,才能够办好杂志,为它的升级换代创造条件。同时,杂志最高的历史评价标准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时代,苍天之上横贯着一种看不见标准,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宿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司长、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李军指出,上海电影学院一定能做出中国的乃至世界的电影理论建设新贡献,不断总结和丰富电影理论成果,不断提高中国电影的话语权,彰显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当天的创刊发布会由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上海大学期刊社、《电影理论研究(中英文)》编辑部联合主办。主办方介绍说,该期刊旨在搭建学术传播和国际交流的新平台,加强对中国电影理论的宣传和国际电影学术前沿的引入,实现中国电影理论话语对世界的传播,促进中国电影理论和创作更好地“走出去”;也力图提高上海电影学院、上海大学乃至上海这座城市在电影界的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完)
今天我们来分析物理化学领域期刊 《JOURNAL OF CHEMICAL PHYSICS》(JCP),ISSN号为0021-9606。JCP期刊历史悠久,由美国物理联合会(AIP)出版,是一本国际性的,经过同行评审支持开放获取期刊,2019年影响因子为2.991。1期刊信息主编信息:Tianquan (Tim) LianEmory University, Atlanta, Georgia, USAJCR分区:化学,物理Q2,物理、原子、分子和化学Q2中科院分区:收稿范围:JCP期刊关注有关现代化学物理学和物理化学所有领域的前沿研究。涵盖的主题:理论方法和算法与化学物理学的几乎所有分支相关的高级理论和计算方法;先进的实验技术在探索结构,动力学和反应性的实验方法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有可能为化学物理研究开辟新的途径;原子,分子和簇原子,分子和团簇科学方面的实验和理论进展;液体,玻璃和晶体诸如分子动力学,相变,计算机模拟,玻璃化转变,成核,统计热力学,非晶态材料,凝聚态光谱,核量子效应,传输性质,结晶固体,电解质和水;表面,界面和材料材料,表面和界面的结构,动力学,特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基本理解方面的重要进展;聚合物和软物质纳米和微米级结构的系统的化学物理方面发表了重大进展;生物分子与网络分子,细胞和有机体规模的系统的生物化学物理学和生物物理学方面发表了重要进展2发文量趋势2019 (2,116) 2018 (2,124) 2017 (2,078) 2016 (2,220) 2015 (2,545) 2014 (2,871) 2013 (2,831) 2012 (2,621) 2011 (2,725) 2010 (2,209) JCP期刊目前每月出版4期,每年48期。期刊近10年发文量每年都超过2000篇,2020年目前发文量已超过1000篇,预计会保持往年水平。从2017-2019年的统计结果来看,期刊的发文量排名第一的是美国,达2445篇;德国1065篇排名第二;国人发文量667篇排名第三,后面依次是法国(528)、英国(502)。3影响因子趋势JCP期刊的影响因子长期在3分上下起伏,最高分没有突破4分。2019影响因子为2.991,较上一年略有下降,预计2020年影响因子会维持在往年水平。4自引率JCP期刊2019年自引率为21.940%,已超过20%安全范围,需警惕了。5发文速度JCP期刊官网文章发表周期没有参考价值。6版面费根据JCP期刊官网说明,期刊文章不需要版面费,但如选择完全开发获取(OA)则要支付版面费3500美元,接近24000元人民币,有点高。7总结《JOURNAL OF CHEMICAL PHYSICS》期刊虽然历史悠久,但影响因子长期在3分上下起伏,没有突破4分。期刊年发文量巨大,近10年保持在2000篇以上,国人发文量排名第三,可以说对国人比较友好。需要警惕的是,期刊自引率比较高,已超过20%安全范围,达到21.940%,如继续上升到30%以上,就有可能被踢出SCI收录。以上分析仅供参考,祝您发文顺利!
期刊论文,对于许多科研工作者而言并不陌生的词汇,同时也是自己不断努力的目标。想要期刊论文顺利见刊,那么自然逃不开对相关内容的了解和熟悉。可是,你的期刊论文准备好了吗?常见的期刊论文类型包括了:会议论文、期刊论文、研究短讯和文献综述等。1、会议论文:此类论文主要的目的在于传播研究的前期成果或正在进行的研究成果,不是一个完整的论文,正文部分往往只有4-8页,2-4个图,5-8个参考文献。主要用于参加会议,会议的主办方在会后可能会将参会者的文章整理成册,或者制成会议光盘。2、期刊论文:Full-length的原创性论文,传播已完成的研究发现。此类论文即是本文中的研究重点,此类论文必须具有原创性且有足够的写作空间来发表成果。此类论文往往8-12页正文,5-10个图,20篇左右的参考文献。期刊论文作为学术研究的有效手段,是科研成果的标志,是科研水平的重要载体,和书面文件有很大的不同,要求在内容上具有创新性、科学性、理论性和可读性。(一)期刊论文的创新性。国家在《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中明确规定,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事实上,期刊学术论文作为科研成果的表述形式,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这种创新性不仅仅是提出一种新的观点,也可以是对某一理论质疑,或者是对某一理论进行补充或完善,不是简单重复他人的研究结果,当然也可以是总结前人的研究结果,丰富该研究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总之,论文要有独特见解,言他人所未言。论文的创新必须建立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为此,研究者要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长时间的、周密的研究,并从中找到别人还没找到的新观点、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成果。(二)期刊论文的科学性。科学性是期刊学术论文的灵魂,是生命和价值所在。期刊学术论文应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力争避免有个人喜好的偏见,要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要根据研究的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过程与状态等,综合考虑论文恰当的研究方法,精确研究数据,合理设计实验,正确处理数据,在此基础上得出可靠的研究结论,确保论文内容的科学性。(三)期刊论文的理论性。理论的主要宗旨是发现事物的内在规律,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论对于期刊学术论文内容来说至关重要。期刊学术论文是学术成果的载体,其内容是作者在某一领域中对某一问题进行潜心研究而获得的结果,在期刊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必须对相关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要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反映客观规律,通过论证、阐发,将自己的发现和认识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产生一定的理论价值。(四)期刊论文的可读性。期刊论文是以文字的形式进行思想和信息交流,为了促进这一交流的实现,期刊学术论文除了追求创新性、科学性和理论性外,还要有对美的追求,只有论文内容达到真与善的高度,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美的效果,才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具体地说,期刊学术论文的可读性表现在:逻辑周严缜密;表达连贯、流畅、曲折有致;结构合理匀称,脉络要清晰,段落、语句之间搭配协调;语言规范、准确,量和单位的使用、文摘的撰写、图表的编排都应执行国家标准,同时,期刊学术论文的语言还要简练、生动,要以简洁的语言,表达出丰富的论文内容和深邃的论文意境,使读者达到精神愉悦,并享受艺术美的境界。3、研究短讯:较简短,对重要的和原创性成果做迅速报道和前期讨论。此类文章(这里用文章这个说法比论文恰当),往往审批时间短,见刊快。4、文献综述:此类文章在国外期刊一般是先由编辑向撰稿人约稿,然后撰稿人再撰写文章。撰稿人如有撰写文献综述的计划或想法,应先与编辑沟通,看其期刊近段时间是否需要这一方面的文献综述。在写文献综述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文章有作者自己的观点,分析问题要有理有据,并且应做到述评结合。15页以上,5个以上图表,80个参考文献。文献综述是在对文献进行阅读、选择、比较、分类、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研究者用自己的语言对某一问题的研究状况进行综合叙述的情报研究成果。文献的搜集、整理、分析都为文献综述的撰写奠定了基础。文献综述不应是对已有文献的重复、罗列和一般性介绍,而应是对以往研究的优点、不足和贡献的批判性分析与评论。因此,文献综述应包括综合提炼和分析评论双重含义。故而,文献综述具备有:综合性、评论性和先进性三大特点。①综合性:综述要纵横交错,既要以某一专题的发展为纵线,反映当前课题的进展;又要从本单位、省内、国内到国外,进行横的比较。只有如此,文章才会占有大量素材,经过综合分析、归纳整理、消化鉴别,使材料更精练、更明确、更有层次和更有逻辑,进而把握本专题发展规律和预测发展趋势。②评述性:是指比较专门地、全面地、深入地、系统地论述某一方面的问题,对所综述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反映作者的观点和见解,并与综述的内容构成整体。一般来说,综述应有作者的观点,否则就不成为综述,而是手册或讲座了。③先进性:综述不是写学科发展的历史,而是要搜集最新资料,获取最新内容,将最新的医学信息和科研动向及时传递给读者。这是早发表的小编精心整理的哟~~~~大家要认真仔细阅读,为自己努力哟~~~~论文发表,就上早发表。
近日,我系康加恩(Kaan Kangal)副教授在著名国际期刊《历史唯物主义》上发表研究性论文,题目为《文本中的“波恩笔记”——重思卡尔·马克思和布鲁诺·鲍威尔在1839年至1842年间的关系》。作者简介康加恩(Kaan Kangal)于1986年2月26日出生于土耳其安卡拉,德国慕尼黑大学哲学博士,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哲学系副教授,精通土耳其文、德文、英文、俄文、拉丁文,主要研究方向为辩证哲学、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哲学和数学哲学。于2014年5月起在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和哲学系任教。文章摘要本文是对1839年至1842年间鲍威尔与马克思合作的批判性重构。在这一时期,马克思的思想产生巨大变化,他与布鲁诺·鲍威尔的关系也处在不稳定之中。与之相应,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经历的现实苦难、思想矛盾和未完成的手稿也将成为本文研究的焦点。两人之间最初的矛盾关系,既蕴含着合作的可能,也埋下了分道扬镳的伏笔。对这种矛盾关系的分析首先要追溯到1841年之前。当马克思在博士俱乐部刚认识鲍威尔的时候,鲍威尔还是一位支持教会教义的有神论者。然而到了1839年底或者1840年初,鲍威尔已经转向到了无神论,当时他正计划对正统神学进行全面的攻击,并希望马克思能够支持他。这种对正统神学的批判存续于鲍威尔和黑格尔的学说之中。文章略影(可滑动阅读)刊物简介据悉,《历史唯物主义》是一本成立于1997年的国际性马克思主义杂志,每年出版四次,总部设在伦敦。作为一本跨学科的期刊,其致力于探索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性和解释性。它认为,尽管实践和理论表达各异,但马克思主义却将理论与实践完美融合在一起,建构起分析并改造社会现象最丰富有效的概念框架。马克思所倡导的批判精神(Merciless criticism of everything that exists)成为其编选文章的立场和原则。(图片来源于网络)编辑/李桂君
来源:金融界网金融界网1月19日消息 由蒙格斯智库学术总顾问朱小黄博士带领的团队研究的关于异度均衡的论文—— The Third Equilibrium:The Economic Impact of Future and the Model of Multidimensional Equilibrium 被全球知名学术出版集团美国科研出版社(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旗下的Theoretical Economics Letters(理论经济学期刊)录用。Theoretical Economics Letters(理论经济学期刊),是美国科研出版社(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SRP)旗下的一本经济学刊物,该出版社致力于国际学术交流和知识的传播,从事英文图书和学术会议论文集的出版与检索,以及专业学术期刊的出版发行。旗下有多种英文期刊,覆盖领域主要有:自然科学、经济管理、水资源保护、生物医学、医疗、计算机及管理等。这些期刊已被美国国会图书馆、Inspec、ProQuest、Gale、EBSCO等多家权威数据库全文收录。异度均衡理论是朱小黄博士基于对均衡思想的演化过程梳理,发现了均衡理论的可扩展空间,提出的一种新的均衡思想。从风险原理出发,当前经济行为中容易被忽视但又需要特别关注的四个因素分别是时间、空间、公平和机会,即需防范把风险转嫁给未来、把风险转移给其他地区、资源过度利用带来的代际公平问题以及经济活动产生的机会成本问题。虽然可持续发展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的时间和空间上的风险,但其立足方向偏向宏观,强调观念,缺乏某种经济学理基础。异度均衡理论将未来的收益和损耗纳入当期的经济资源配置分析框架,解决了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底层逻辑问题。异度均衡模型考虑了经济活动的收益总量与损耗总量的关系,在计量模型的基础中,引入时间维度,空间维度,代入收益与损耗波动、风险成本、机会成本,公平尺度等变量,选择相应的开源数据代入模型计算异度均衡的实际数值。该模型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总收益与总损耗之间的关系进行评价提供了一种工具,使得对经济活动的评价更加直观和科学。异度均衡理论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探讨和分析的阶段,它同时也给出了相关的数学模型,因此其理论及应用价值是多方面的。首先异度均衡为评价经济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通过比较经济活动的总收益和总损耗之间的关系来对该项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分析。其次,异度均衡为解决公平问题提供一个更直观的方法,这其中包括考虑风险在时间空间上转移而引发的公平问题,如代际公平、虹吸效应等。此外,异度均衡还为经济活动风险提供一种预警机制,对风险水平超过异度均衡点的经济活动给予示警。以下为录用函截图论文作者简介朱小黄博士朱小黄,蒙格斯智库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原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副行长,原中信银行行长、中信集团监事长。朱小黄博士是国内首位银行首席风险官,国内风险研究和宏观经济研究领域专家。
在校期间发表18篇高水平国内外论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0篇参编3部法学知名学术著作省部级决策报告4部参与国内7个司法实践调查改革项目曾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学一年曾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蔡定剑宪法学优秀论文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京东奖学金等多个奖励//这位性格开朗、成绩优异、热爱法律、坚持不懈,将学术科研与司法实践充分结合的人大人,就是2020年度吴玉章奖学金获得者、法学院2017级博士生聂友伦。在持续的求知和探索中,他不断超越自我,同时积极投身司法实践,为中国司法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潜心学术,夯实理论基础作为一名博士生,聂友伦在学术写作上孜孜以求,成绩斐然,发表了《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规则研究》《论司法解释的立法性质》《检察机关批捕权配置的三种模式》等18篇国内外期刊论文。聂友伦读博的初衷源于第一次论文投稿的经历,当时对刑法比较感兴趣的他,系统地选修了相关理论课程。在一边听课一边读文献的学习过程中,他发现文献中有些观点似乎值得商榷,这些不时涌现出的疑问在他心中埋下了种子。研二时,他针对财产犯罪的界分问题写了一篇论文并成功发表,种子经过一年的精心浇灌,渐渐萌芽。分专业后,他有幸受到陈卫东教授、刘计划教授和程雷教授等师长的栽培,并在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担任科研助理。期间他一直跟随着研究中心的老师们学习和工作,并成功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成为了一名博士研究生,当初的幼芽在诉讼法学的道路上不断汲取知识的养分,茁壮生长,变得枝繁叶茂。聂友伦参加2019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年会“不论是科研还是学术研究,都没有捷径可走。”谈及研究方法,聂友伦擅长使用法解释学展开研究。法解释学具有体系性,需要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解释方法来证立证伪自己或前人提出的命题。运用这种方法,往往需要阅读大量的文献材料。聂友伦分享了他总结的“三步走”文献阅读方法。首先,确定必读文献。确定研究主题后,检索相关书籍和论文,有些相关研究的引用量或者下载量很大的,基本可以确定属于必读文献。对这些著作或者论文,需要非常小心的精读,并做一些笔记;其次,在阅读必读文献时候,这些文献本身引用了一些其他的文献,可以按照引用的内容确定这些文献的重要性,按图索骥地进行进一步、广泛地阅读;再次,对于一些比较新的文献,可能代表了较为前沿的研究方向,对这些文献可以适当选择阅读的粗细程度。2018年,聂友伦曾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学一年。期间,他参与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组织的多项学术研讨活动。参与各项学术研讨会之余,他基本处于闭关状态,他一到美国就买了台打印机,每天就是打印材料、看文献、写论文、改论文,“毕竟人在国外,除了一些国内来的同学朋友,谁也不认识,这种例外状态好像特别适合做法学的相关研究”。今年聂友伦发表了7篇CSSCI论文,其中4篇就是在伯克利闭关期间所作。在美国生活和学习的一段时间,除了有效地提高自我生存能力,“我还收获了论文、小肚子和腰间盘突出吧”,聂友伦笑道。躬行实践,投身司法改革求学问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果说阅读文献、撰写论文是科研人的“读万卷书”,那么深入实践,将所学所思应用于实际则是他们的“行万里路”。“科研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衡量科研的价值在于它产出成果的实践意义。”聂友伦认为学术应当与实践相联系,科研之余,他参加了不少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项目,通过实践发现问题,深入研究提供解决方案。他参与过减少审前羁押与逮捕诉讼化、完善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项目、法官检察官遴选业绩评估与惩戒制度研究等十余个试点与调研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他印象最深的,是陈卫东教授主持的完善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项目。聂友伦与其他项目组成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了一套由第三方参与的监狱巡视制度,组建了一个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构成的委员会,开展巡视、设置投诉箱、重视服刑人员反馈等工作。在试点地区监狱管理局、检察院等的支持下,这个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后续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意义重大。聂友伦认为,科研要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就是要有实际作用、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点,人民大学可能是全国做的最好的,因为毕竟有校训在嘛”。代代传承,终遇人大法学 在科研和实践都收获颇丰的聂友伦,学习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也曾感到迷茫。本科阶段他就读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由于对所学的国际政治与会计专业都不太感兴趣,他基本“放空”了三年。直到大三,发现身边的同学准备出国、开始实习,逐渐步上了人生正轨,他才意识到了差距。他觉得自己应该奋起直追,便选择了考研。选择专业时,他选择了从小就感兴趣的法律专业并一鼓作气,决定“索性就考最好的学校”,最后如愿以偿,来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聂友伦对法律的热爱,离不开父亲的影响。他小时候刚记事那会儿,父亲正在准备律师考试,买了很多法学相关书籍在家里研究。“这个影响是持续的,因为当时律考的通过率不高,他考了好几年才考过。”聂友伦笑道。受到父亲的影响,他从小都对法律有兴趣,结果后来高中学了理科,他当时以为一辈子没有机会再学习法律了。不过,人生无常,兜兜转转又回来了。来到人大后,聂友伦被整个学校的氛围感染了,“个人的发展很依靠平台支持”,身边的每位同学都十分优秀,不管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在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精进自己的学业和工作,期待以后能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在人大,你会不知不觉就被带入奋斗者的角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大人的力量更是无穷的。”聂友伦硕士毕业与同窗合影至于为什么选择了诉讼法方向,聂友伦用了一个词来形容——机缘巧合。人大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导向,当时入学伊始不细分方向,到了研二才分专业方向和导师。想学刑法的他被分到了刑事诉讼法方向,幸运的是,他似乎这才找对了方向。“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不仅有着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每位老师也都特别优秀”,他说。聂友伦在硕士和博士期间分别受教于程雷老师和刘计划老师,两位都是法学界年轻一代学者里的佼佼者,他们指导学生叩开了刑事诉讼法的大门。诉讼法的学科带头人陈卫东老师,更是经常在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亲自指导学生,在学习、科研以及生活上都给了他极大的帮助与关怀。“我非常感谢他们。师恩无以为报,那就在学术的路上继续努力吧。”现在,他正准备在自己热爱的领域大展身手,为中国的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读书足球,是课余所好生活之余,聂友伦会读一些与专业以外的其他书籍。“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意思就是,不凭空臆测,不武断绝对,不固执拘泥,不自以为是。他认为这句话是人生修为的最高追求,需要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人生不长,本就充满了各种风险,即便修为极高,也不一定能有所成就,何况自负固执。“要坚决杜绝这四种毛病,调整心态,客观对待他人和处理事情。”除此之外,聂友伦还喜欢看动漫和足球。作为足球二级裁判的他,将裁判与法官两个不同的角色联系起来,裁判需要为突然发生在面前的事情迅速作出决定,法官需要根据案情及律师的陈述做出判决。“一个正常的人,连在他面前刚刚发生的事情,都不能完完全全说清楚,可想而知法官面临的情况是多么复杂。”聂友伦在旧金山北湾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在今后的日子里,他计划进入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继续研究手头项目,包括司法解释制度、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等问题。“我感觉这些研究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他将继续追随内心的声音,走出自我的偏狭,坚守良心的指引,从而自由而不放纵,独立而不狂狷,尽责而不懈怠,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来源: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