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财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生活设施齐备,占地面积达17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8734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84万册、电子图书246.86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体育运动场馆总面积10.81万平方米,共有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训练场所;校舍建筑面积73.01万平方米,现有14栋学生公寓楼,分别在和平、段家滩两个校区;有学生餐厅等,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67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38人;在专任教师中,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专业60个,其中金融学等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获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等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务管理等16个专业获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等35个专业在甘肃省第一批次招生。招生涵盖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艺术类、专升本等多个类别。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万余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博士研究生25人,留学生72人及继续教育学员4500余人。学校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形成了以政府决策咨询、现代财政、电子、商贸流通、文化产业发展、地方法制建设为特色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学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有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等11个校级科研机构;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理论经济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应用经济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单位资格。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2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4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47篇。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视挖掘校地合作资源,校院两级分别同省内外有关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荣获“1+2+1”项目10周年特别贡献奖,被国家外专局列为“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项目”重点培训基地。学校经过68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第三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五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第七条 2020年学校共有60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十八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对报考学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具体招录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学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6.和平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由美方学校收取,每学年学费预估2万美元;第四学年按学校当年录取专业收费标准收取。(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注:入学报到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批复或按规定备案后的标准执行。)第六章 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二)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4项专项奖学金及毕业生奖学金。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第二十六条 贫困生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学年、二等2300元/人·学年。学校设有企事业单位(个人)、社会慈善机构等资助的各类助学金。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省区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学校网址:http://www.lzufe.e.cn联系电话:0931-5259988
今天,兰州财经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相关信息摘录如下:调剂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理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会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工商管理硕士(MBA)、资产评估、新闻与传播调剂原则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二区分数线以上。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一致。业务课1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也可调剂我校经济类专业。5.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来源:兰州财经大学 编辑 | 丁瑢 于晓明 主编 | 牛花 责任编辑 | 刘芳详细信息请参见兰州财经大学官网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部编代码:13512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邮政编码:730020学院网址:http://changqing.lzufe.e.cn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8698906(兼传真)第四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重要事宜。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安排。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的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院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六条 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第十七条 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第十九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于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良好。第二十条 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第二十一条 对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认可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甘发改规范〔2018〕1号)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确定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为:1、学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六个专业:14000元/人/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专业:15000元/人/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3000元/人/学年。2、住宿费:900元/人/学年。注: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八章 “奖、助、贷、勤、补”学院现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等。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一、国家级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二、院级学生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一)综合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人·学年;壹等奖1500元/人·学年;贰等奖1000元/人·学年;叁等奖600元/人·学年。(二)单项奖学金1.能力竞赛奖国家级奖励标准为:特等奖2000元;壹等奖1000元;贰等奖800元;叁等奖600元。省级奖励标准为:特等奖1000元;壹等奖600元;贰等奖400元;叁等奖200元。2.考研激励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凭《录取通知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二十六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按照本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每年最高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距离暑期,仅剩不到一个月时间,当你还没有进入状态的时候,19的招生简章就陆续公布了。每年从七月份开始,各个招生单位都会陆续发布最新的招生动态,但是,也有一些学校比较早,6月份就发布出来。招考动态是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的!如果你不去关注,及时做好调整,很容易就在上面吃亏。部分院校调整院校专业目录:包括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1、中央财经大学调整了金融和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笔试科目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金融学院金融专业(专业代码025100)、统计与数学学院应用统计专业(专业代码025200)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笔试的业务课一由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调整为数学三(科目代码30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开始执行此项调整。2、中央民族大学一、教育硕士招生领域(专业)调整1、新增心理健康教育招生领域(专业),业务课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333)和发展心理学。2、取消教育管理(非全日制)和学科教学(体育)两个招生领域(专业)。二、外国语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调整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两个专业停止招生。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归入到今年新增的外国语语言文学中,具体招生研究方向9月份另行公布。三、业务课考试科目调整1、将学科教学(语文)的考试科目调整为教育综合(333)和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将学科教学(音乐)的考试科目调整为教育综合(333)和音乐综合基础。2、将民族政治学的考试科目调整为政治学理论(615)与民族政治学。还有三所院校发布了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分别是兰州大学(部分专业招生变化较大,比如历史学)、南京大学和重庆工商大学,下面广东中公考研小编把这些院校的招生目录给大家整理出来1、兰州大学:公布了包括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29个学院的招生目录2、南京大学:具体招生专业请以南京大学当年招生目录为准。3、重庆工商大学:还有我们看看重庆工商大学的招生目录每年从七月份开始(少数在六月份),各个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部分有大纲和参考书等)会陆续发布,大家务必要多加关注,及时做好调整
兰州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1号)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凝心聚力,坚定必胜信心。全体师生员工要积极学习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知识,做好防范和保护措施。要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的疫情通报,保持理性思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2.全体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严禁在2020年2月22日前返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要求在家待命,等待开学返校的具体通知。学生在返校前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与班主任、辅导员提前联系,获得答复后再安排返校事宜。3.所有兰外返校教职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即使无明显症状,仍要居家观察14天。4.教务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延期开学的预案。5.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进一步排查留校学生的情况。各教学院(部)要对留校学生实施“一对一”管理,杜绝留校学生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备。6.国际教育学院要加强在校留学生管理,坚决杜绝留学生擅自离校等行为。7.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要对假期教职工居住地和外出、返兰情况进行了解摸排,并按照疫情发展,及时做好部分教职工不能按期回校工作的应对预案。8.全体师生员工暂停外出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要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参加聚会性活动。9.后勤处要成立应急工作组,规范隔离和防护工作,配备工作必须的测温仪、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设备和临时隔离观察场地等。发现疑似患者立即组织校内会诊,及时向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并立即报告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日要严格按要求做好在校学生宿舍内外和家属区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备查。10.保卫处要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管理工作,进入人员须持证或刷卡进入,并由门岗测量体温,做好相关登记和防护工作,对不戴口罩者拒绝入内。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11.保卫处、图书馆、体育教学部要暂时关闭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视疫情情况再决定具体开放时间。12.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守候在家或坚守值班岗位,原则上不得离兰外出,已经外出的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第一时间返校开展工作。13.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面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准确情况,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4.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工作联系人应当随时待命,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发布的文件、信息等,并及时作出反应。15.长青学院、陇桥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本公告自2020年1月27日18时起施行,请各单位、各部门转发至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兰州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27日
现在正值三伏天,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也是考研人最难熬的时候。前天的推文考上研的人,暑假如何一学就是十几个小时?收到了几十位同学的留言,小编认真看了每一条,可以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困扰。但是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遇到问题首先想着怎么去解决,而不是总想着“考不上”“没戏了”。小编有个不错的方法,没动力的时候,你就把要考的学校比作喜欢的男神(女神),想要追到手,总要付出一些代价,你要是不努力,就只能眼睁睁看着TA被别人追走了所以,你还敢懈怠吗?打完这一剂鸡血,回归正题,今天给大家整理的是目前已经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院校,共有85所。具体查看方式可以在评论区置顶留言查看。北京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MFA)北京联合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硕招生信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21通信类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北京林业大学应用心理硕士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发布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天津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河北工业大学公布2019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南开大学MBA招生简章南开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联合研究生院项目上海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伯克利金融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上海海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上海电机学院江苏南京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淮海工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2019年MBA/EMBA招生东南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书、专业目录浙江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安徽安庆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湖北长江大学文学院武汉工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学研究院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三峡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汉大学陕西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福建福州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闽江学院MBA(非全日制,双证)福建工程学院黑龙江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黑龙江科技大学吉林吉林化工学院重庆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工商大学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三峡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广东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BA)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甘肃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江西赣南师范大学云南大理大学具体查看方式文章开头已经告诉大家了哦~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不断更新中,请大家多多关注···如果你还知道有其他学校欢迎在评论区补充告诉大家哦~
中新网3月25日电 就网友反映的“兰州财经大学老师在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威胁学子,进行权色交易”一事,兰州财经大学25日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微博图片中出现的“老师”并非该校教职工,已在第一时间向该网友做出正面回复。声明还提醒广大考生,从正规渠道获取官方发布的招生考试信息。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调剂和复试工作也将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确保调剂和复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兰州财经大学微博截图。
兰州财经大学1月11日发布公告,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将本人简历投递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enshi@lzufe.e.cn);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到招聘学院现场报名。经过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该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引进待遇●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住房。提供100平米新建教师公寓房源1套。●安家补助。根据学科专业急需紧缺程度,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20-40万元。●职称评聘。内聘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配偶安置。配偶在兰外或无工作的,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或公招规定的,学校可协助办理随调或公招手续;否则,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预引进待遇。对于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引进(不含调动人员)且来校全职工作,尚未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的,按下列标准给予相应待遇:1.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按每人每月4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安排任课的,其课酬按外聘副教授标准发放;科研奖励按学校规定执行。2.尚未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一般不得安排任课,确因教学工作安排任课的,其课酬按外聘讲师标准发放;科研奖励按学校规定执行。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武永明编辑丨梁秋燕
随着2020年高考落下帷幕各大院校陆续公布今年的招生计划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前后包括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5所在兰高校先后公布招生计划其中兰州大学在甘计划投放招生名额1176人比去年招生人数有所增加01兰州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兰州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名,包括在内地共计划招生4677人,在甘肃本地投放1176个招生名额。除此之外,兰州大学在河南、河北、山东3个高考大省招生计划超过200人,山东省是甘肃以外普通类招生计划最多的省份,河南省是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最多的省份。据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兰州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按照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安排,用完即止。02甘肃中医药大学:计划招生957人2020年,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计划总招生人数为2750名,比去年增加100名。其中在甘投放计划为957名,去年为933名。甘肃中医药大学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03兰州理工大学:拟招生3432人兰州理工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计划招收本科生5690人,其中在甘肃计划招生3432人。根据招生章程,该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04兰州财经大学:计划招生3191人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显示,该校2020年共有60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计划招生4600人,其中在甘肃省拟招3191人。根据章程,该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 元/ 人·学年;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 元/ 人·学年;外语类专业:4300 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 元/人·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 元 /人·学年。05甘肃政法大学:总计划招生2400人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计招生2400人,其中,在甘拟招1698人。该校招生简章明确,监狱学专业为该校与甘肃省司法厅共建专业,面向甘肃省招生,并被列入甘肃省本科提前批招生,属于公安(武警)类专业。该专业2020年计划招生90名,其中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另外,2020年该校继续面向甘肃、青海、四川、西藏招收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考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各生源省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有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来源:兰州日报审核:县融媒体中心/吴文斌编辑:县融媒体中心/薛婷婷 景彦博
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招生规模和报考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1.会计专硕(MPAcc)总分不低于205分,英语二不低于41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82分。2.审计专硕总分不低于190分,英语二不低于41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82分。3.马克思主义理论总分不低于321分,单科执行国家二区分数线(满分=100分单科不低于41分,满分>100分单科不低于62分)。4.其他各专业招生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均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二区复试分数线要求执行。5.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为:总分满分500分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总分满分300分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4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注:1.我校会计专硕(MPAcc)、审计专硕,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不接收调剂;其他各专业都接受调剂。专项计划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受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相关专业接受调剂。2.我校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准备、复试时间、复试结果等信息请联系所在学院(中心),注意查看相关学院(中心)网页通知。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1.复试方式:主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2.复试时间:要求各培养单位于4月16日之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来源 | 兰州财经大学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编辑 | 张雪阳 郭婧主编 | 于晓明责任编辑 | 张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