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攀枝花市审计局对市级科研经费开展了专项审计,指出了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促使市科技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市级科研项目管理。促进科研经费节约利用。对2016年以前32项已终止的科研项目,采取登报公告等措施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退回项目结余资金。促进科研项目及时推进。对2016年至2018年38项到期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督促承担单位及时报送结题资料并组织了验收。促进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审计建议,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攀枝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市级科研项目管理。促进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攀枝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升级为“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完善了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项目进度查询、网上评审、项目验收等多项功能,更好地为科研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陈飞龙)【来源:攀枝花市审计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眉山市科学技术局采纳审计建议,多管齐下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损失浪费212万元。去年12月,眉山市审计局在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抽查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共41个,重点关注科技项目资金分配、实施、监管等情况,发现个别企业项目申报实施不规范、项目执行监督程序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对此,市审计局依法将相关问题移送市科技局调查处理,并提出强化科技项目执行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科技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审计建议3条。市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审计整改。联合市财政局对相关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按规定对查处项目进行撤销立项,追回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全面清理实施不到位项目36个,共收回财政补助资金182万元,将其中2个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10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针对科技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眉山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眉山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堵塞项目监管漏洞,促进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更好发挥。(熊琳茂)【来源:眉山市审计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资料图:科研人员正在工作。中新社记者 孙自法 摄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包括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精简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通知要求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合理确定项目数量。加快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底前要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逐步实行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并将指南提前在网上公示,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时间;精简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通知提出,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利用好单位内外部审计结果。通知要求,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管理的材料报送相关环节,实现一表多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开放,加强数据共享,凡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承担单位要简化报表及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允许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通知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人员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通知要求,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调剂手续。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通知还要求,避免重复多头检查。科技部、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实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工作委员会中高成办字[2020]22号关于举办“国家科研项目申报与科研资金管理改革暨全过程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20年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对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聚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强化契约精神,优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文件,着力改变“重立项、轻验收”“重过程、轻结果”“揭了皇榜人人都能交账”的问题,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工作委员会定于2020年8月20日-22日在上海举办“国家科研项目申报与科研资金管理改革暨全过程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旨在更好的为企事业单位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政策,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体系,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和使用效益,保障科技计划的顺利实施,助力高质量发展。本次培训班课程设计注重前瞻性、时效性、实操性,内容丰富,务实高效。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 系统解析国家科研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改革最新政策1、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165号)政策解读与答疑;2、财政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26号解读与答疑;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财资〔2019〕57号政策解读与答疑;4、科技部等20部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解读;5、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解读;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科办资〔2018〕107号)解读;7、《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260号)解读;8、讲解《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政策文件与应用实务;9、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解析;10、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解析;11、讲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办法、财务验收办法》)并答疑;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解析。(二) 国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与评估、执行与调剂、监督检查、结题审计等1、聚焦减负和绩效导向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特点和发现的问题梳理归集(重点);2、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国家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三性原则”和规范要求;3、国家科研项目(课题)预算编制的特点、方法及注意事项;4、项目(课题)任务(预算)书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5、各科目支出的科目内涵、编制及评估重点;6、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执行中的调剂与程序事项;7、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方法和内容、监督检查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等);8、结题审计的流程与审计报告附件材料清单、审计要点。(三)国家科研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解读与实务操作(最新工作重点)1、课题绩效评价内容、技术层面的要求、专家选择和流程;2、课题绩效自评价报告编写要求、注意事项及审查重点;3、课题单位接受结题财务审计需要重视的相关事项;4、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评前审查的重点内容及重点要求(初评、复查的最新要求);5、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综合评议的重点内容和重点要求;6、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需要提交的材料(9个附件)及其关注点;7、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要求及编写、注意事项及审查重点;8、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和测试、用户评价等综合绩效评价方式的实施和要求。(四)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招投标项目最新政策与操作实务1、讲解重点研发计划定位、改革任务和措施、形成机制;2、详解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整体目标和任务部署,申报指南的制定思路及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形式审查材料准备注意事项和视频评审答辩重点内容;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4、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招投标模式下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增材制造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20-2022年)》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项目、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工业强基专项、协同创新中心专项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绿色工厂、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制造业单项冠军等)招投标流程、指南解读、鼓励行业和案例分析;5、国家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申报要求、材料准备、考核评估、运行评价及监督管理;6、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补助项目等)申报解析与实务操作;7、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要点、材料组织、运行评价及监督管理。二、参会对象1、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园区管委会、生产力促进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及下属科研机构、医院、科技型企业、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机构等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项目(课题)组、财务管理人员、审计人员等;2、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承担(拟申报)单位财务与项目(课题)负责人、科研项目骨干与科研财务助理。三、时间地点培训时间:2020年8月20日—22日(20日全天报到)地 点:上海市 (具体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四、培训费用培训费:2980元/人(含专家授课费、资料费、结业证书等),培训前汇款每人优惠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五、报名与联系方式请参加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报本期班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传发报到通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工作委员会二0二0年七月六日来源: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注 : 如有相关培训、国家项目申报、成果评价、专家调研等需求可关注发私信给我们。)
日前,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在丽水市青田县召开了“新发展阶段审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全省审计科研协作会议,对获得全省2019至2020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的课题组和调研单位进行了隆重表彰。我市推荐参评的18篇论文和调研文章,有14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7篇,获奖率达77.8%,市本级推荐的参评论文和调研文章全部获奖!(法规处)一等奖:1.《亚运会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研究——基于杭州亚运会场馆建设的思考》 组长:王坚 成员:俞斌、王爱政、曹聪;二等奖:1.《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研究——基于杭州市的实践》 组长:王剑 成员:吴志明、王立、张琦、张艳艳、楼婧婧;2.《浅析团队角色理论视角下国家审计干部能力培养路径》 组长:王军 成员:袁渊、何伟、张桂芳、张啸;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的调查与思考》 组长:刘炎 成员:仰仁浩、张海路、刘柳、袁玺、周亿;4.《审计机关购买服务的风险防范》 王欢鑫(建德市审计局);三等奖:1.《大数据背景下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策研究》 组长:吴志明 成员:袁渊、查靖、凌治华;2.《BIM技术在公共投资项目大数据审计中的优化研究》 组长:金晓霞 成员:何洪明、胡金良(余杭区审计局)。【来源:市审计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别再让科研工作者承担“项目焦虑”作为一名青年科研工作者,我在读博时期就曾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和导师的第一次见面时,我就注意到了他桌上厚重的项目申请文本,此后便加入了项目研究组。科研项目有效支持了我的学术研究进展,在临近结题前的一段时间里,我更是挑灯夜战,核对报告,最终发布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此外,我也参与了科研项目的设备管理、财务报销、结题答辩等环节,初步体会到在项目研究之外,仍有颇多需要操心的事务性工作。博士毕业后,我进入高校工作,科研项目在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占据了更重要的地位,这不仅关乎学者的学术研究,也与职称评定、薪酬职位等现实问题息息相关。此时,由于研究方向的调整,我希望在一个较新的领域尝试交叉性研究,但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在项目申请上缺乏积累和经验,好在经过一些努力,这个工作也算有效完成了。回顾自己这段成功取得科研项目的经历,有不少心得想分享:首先,在那些项目评审机制中,有一些显性或隐性的职称门槛,申报书中的“既往研究基础”一栏就让处于职业生涯初期、缺乏研究成果积累的我十分为难。看到前辈学者的论文成果多到需要缩小字号、跨页填写,我却连已有的空行都填不满,以至于对项目能够评审成功心怀忐忑。这其实也是许多年轻科研工作者面对的尴尬,没名气没头衔,很容易被挡在项目申报的门外。其次,项目申报程序较多、手续复杂,如何运筹、规划好“申报体”文字,就是一门大学问。项目申请表中大都要详细填写研究的主要内容、目标和预期结果,我在填表时,便颇费了一番功夫。在连续几个月的准备和等待后,我终于成功申上了项目,开始进入研究进程。在项目实施中,我也花了不少功夫来配合项目的实施。比如,与项目相关的评估、检查和审计,均有大量的材料、文书需要花费精力撰写;项目经费的报销手续仍比较繁琐,所需的设备、耗材超过一定数额,需要走招标流程。对于青年学者而言,高强度的工作节奏,人近中年的生活负担,还有挥之不去的考核压力,都考验他们的耐力和毅力。而现行的项目报销制度,对科研工作者也有不小的现实压力。因此,作为置身其中的科研工作者,我十分感谢项目提供的资源和经费,为自己首次独立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帮助,但我也同时期待科研项目申请工作中能少一些不必要的琐碎流程。在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研究质量和创新性的评审导向,突出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尤其是对首次申请同类课题的青年科研工作者,可否放宽既往研究成果要求,适当扩大“青年项目”在项目总数中的比例。与此同时,应该在制度上鼓励结合自身学科基础和研究兴趣,探索创新性研究领域,鼓励学科交叉,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担任首创性课题的负责人,释放科研潜力。与此同时,可否减少非必要的申报材料板块,推进线上申报、线上审批,加强各主要科研基金管理单位的申报系统兼容和科研基础数据共享,使得基本信息填报尽可能实现“一键导入”,避免反复填报和复杂的纸质表格制作。在申报系统的设置上,应该注重体现不同学科大类的差异性。对于具有“填白性”的研究,提供具有灵活性的专项评审设计方案。另外,在科研项目的评估和经费使用上,应当尊重研究规律,合理设置评价程序,避免科研时间碎片化。我建议,高校可以适当增加项目负责人的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加快推进财务助理、学术助理在科研过程中的常态化设置。当前,国家的“十四五”规划对于建设科技强国、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论述让我备受鼓舞。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科研工作者在职业生涯初期,在经过调整、精进的科研项目制度的支持下,能够更专注、从容地开展研究工作,扎根脚下的土地,做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兴盛 来源:中国青年报【编辑:李赫】 【来源:中国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要求,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委办〔2017〕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规定,为规范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升科研项目资金绩效,落实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激发创新活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科学研究为目的,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活动,以项目制方式由省直部门立项或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立项管理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以稳定性支持、后补助等非项目制方式安排的省级财政科研资金,由资金使用单位自主统筹管理使用(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自主使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遵循"尊重规律、优化流程,充分放权、明确职责,强化激励、突出绩效,专账核算、规范管理"原则。第四条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应遵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倡导共享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科研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主管理使用。按照"谁立项、谁监管"原则,由省直部门承担政策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自主管理使用本单位科研项目资金,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本单位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及与此相关的科研、人事、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明确本单位科研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劳务费人员费开支管理、绩效支出分配、结题财务审计、结余资金使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急需科研设备耗材采购等管理权限和审核流程。(二)负责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建立岗位分离、内部约束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三)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监管,实行专账核算,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因故终止或撤销的项目须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批,并按要求退回财政资金。(四)实行内部公开制度,定期公开科研项目预算、预算调整、资金使用、资金结余、科研成果等项目信息。(五)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负责,具体职责包括:(一)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真实编列项目决算。(二)建立并落实科研项目日志管理制度,据实记录科研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调整、研究团队人员变动、预算调整、资金使用、设备和耗材使用情况等内容,真实反映科研项目研究过程及资金开支情况。(三)对因故需终止实施的项目,须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项目承担单位。第八条省项目主管部门是本部门科研项目资金的分配和监管主体,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科研项目论证评审,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二)指导下属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适时开展项目管理自主权落实情况核查。监督项目承担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绩效。(三)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期末综合绩效评价,完善评价结果应用。(四)对因故需终止实施的项目,核定剩余项目资金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报送省财政部门。对需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的,配合省财政部门收回项目财政资金。(五)落实科研诚信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联合惩戒。第九条省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编制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不直接参与科研项目审批、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制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二)建立科研项目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三)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抽查,指导单位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四)及时收回经省项目主管部门确认需终止实施的项目财政资金。第十条省审计机关依法对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具体职责包括:(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或审计工作需要,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以及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二)对开展的审计或审计调查事项出具相应的审计结论文书,必要时进行公告。(三)监督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第三章 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第十一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第十二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一)设备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二)材料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回收处理等费用。(三)测试化验加工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或依托单位内部检测机构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非独立核算的内部检测机构应按规定明确检测费用标准。(四)燃料动力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五)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以及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等。本科目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可统筹使用。(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七)劳务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承担单位编制外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劳务费预算不单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依法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参与项目研究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在劳务费中列支,确不具备签订合同或协议条件的,可按规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八)人员费。项目承担单位属科研事业单位的,可从直接费用中开支参与项目研究的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用于补足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单位实际发放水平之间的差额,并纳入单位工资总额限额管理。(九)对全时全职承担我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团队负责人(领衔科学家/首席科学家、技术总师、型号总师、总指挥、总负责人等)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可实行年薪制管理。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十)专家咨询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十一)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以及不可预见支出,在申请预算时应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科研规律和项目特点,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科研活动实际的各类直接费用支出标准。劳务费和人员费列支应结合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团队负责人、高端人才的年薪,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申报时报项目主管部门确定人员名单和年薪标准,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并报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差旅会议与国际合作交流费、专家咨询费的开支范围、标准等,并简化相关手续。第十四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直接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提高科研管理、服务能力等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应合理分摊间接成本以及对科研及相关人员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适当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绩效支出不单设比例限制,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项目承担单位从我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间接费用中提取的绩效支出,应向承担任务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第十五条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挂钩,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一)科技研究类项目。1.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20%;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15%;3.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13%。(二)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科研咨询、科技服务、软科学研究、智库等智力密集型项目。1.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3.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间接经费比例。第十六条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管理使用,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并建立间接费用开支台账,进行单独核算。科研项目由多个单位承担的,间接费用在总额范围内由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分配。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第四章 预算编制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按照从各种不同渠道获得的资金总额填列,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的资金以及从项目承担单位和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支出预算根据项目需求,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不同资金来源编列。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可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提供明细。仪器设备购置,应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类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资金应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同一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第十九条省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和资金预算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参考同类项目确定项目资助额度。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调整项目预算,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报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决算第二十一条省级财政科研资金可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通过其他直接支付方式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单位账户下设省级科研项目资金子账户,对拨付至单位账户的科研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对科研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同一项目的,项目主承担单位应及时按预算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因项目负责人调动等因素导致项目主承担单位变更,原主承担单位应与变更后的主承担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在报经省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省财政部门备案后,可由原主承担单位直接将经费拨付至变更后的主承担单位。第二十三条资助香港、澳门特区高校、科研机构的省科研项目经费,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向境外支付的有关要求,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拨付至港澳特区高校、科研机构。其中,港澳特区高校、科研机构与省内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可分别拨付至港澳特区高校、科研机构和省内单位。第二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预算执行。在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科研团队人员。涉及重大调整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报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资金开支、财务决算和验收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有关费用纳入科研项目经费直接费用开支。第二十六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费用中各项费用的预算调整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办理,提高办理效率。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调整行为。(一)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经项目承担单位批准后对直接费用中各项费用进行调剂。(二)项目间接费用不得调增。(三)项目预算总额不变,合作研究单位之间发生预算调剂,或者由于合作研究单位增加(减少)发生预算调剂的,应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后办理,并报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四)预算调整情况应在结题验收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在项目承担单位内部公开。第二十七条项目预算执行中有以下情况需要预算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项目主管部门审批。(一)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项目预算总额;(二)原项目预算未列示外拨资金,需要增列。第二十八条科研资金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支票等非现金方式结算。对于不具备非现金方式结算条件、但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发生的支出,报经单位内部核准后,可以现金结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不具备非现金方式结算条件情形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从严控制现金支出事项,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第二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第三十条对因故被终止实施的项目,以及因故被撤销的项目,省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省财政部门收回项目财政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退回财政资金。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第三十二条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科研、财务、资产等管理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使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分别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其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审核项目资金决算,并签署意见后报省项目主管部门。第三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属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经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批准,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可按规定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省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和科研资金管理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合理制定科研项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抽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应统筹考虑其他部门的检查计划,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实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主动配合省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对于在项目实施期内已开展同类检查和审计活动的,及时提供检查结果和结论。对审计机关开展的各项审计项目,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第三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监督项目负责人建立科研管理日志制度,据实记录科研活动和过程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日志的记录情况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考评范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末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单位内部实行项目公开制度,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整、项目决算、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外拨资金、委托服务、结余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六条省财政部门对不按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不按规定使用资金、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收支报告、不按规定编报项目决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对截留、挪用、侵占、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七条省审计机关开展相关审计或审计调查时,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或抽查,如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业准则等情况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或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单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有关规定,省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终身追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相关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及违反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按照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并纳入科研活动黑名单。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科研项目资金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开展财务审计、项目申报咨询等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检举和举报。第七章 绩效评价第四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并选择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对项目负责人开展定期跟踪监督,以及日常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管理。第四十一条省项目主管部门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第四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以及对相关研发、管理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在评定职称、制定收入分配制度等工作中,应注重运用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区分因科研不确定性未能完成项目目标和因科研态度不端导致项目失败,鼓励大胆创新,严惩弄虚作假。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审计厅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在本办法印发前立项、尚在实施期内的科研项目,可按本办法执行。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粤财规〔2018〕1号)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7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财教〔2017〕503号)同时废止。附件: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执行流程图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官网制作:省科技监测中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立项、不给钱,逼得教授上网讨要科研经费。近日,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陈书明和太谷县海宏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耀武通过网络联名举报当地科技部门不及时拨付科研经费。因为陈书明教授作为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成立了 “利用廉价糟渣开发安全优质肉羊功能饲料的研究及应用”的立项课题近两年,晋中市科技局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的承诺却迟迟不到位。对此,太谷县教育科技局一位杨姓副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15万元确实还没有给到陈书明所在的项目团队,但这并非有意克扣。按照当地惯例,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只有在完成结题验收之后,才能拿到相应的资金支持。这么做,主要是为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这些说辞,令人愕然。一个市级攻关项目,竟冠冕堂皇让大学教授自筹经费搞科研,还搬出了直到验收合格才下拨经费的“当地惯例”——究竟为何?此前,晋中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在下达经费的文件中强调,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但真正的问题是:第一,事前垫资、事后给钱,真当教授们是含着金钥匙来搞科研项目的。第二,科研经费就是拿来搞科研的,事后发钱岂非成了“科研奖金”?当然,还有个绕不开的疑问:地方科研经费理论上是财政预算的合理组成部分,既然“专款专用”,拖着两年不给,审计过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了吗?至于“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之说辞,难道忘却了经费使用的程序正义了?一项实用型课题研究,就这样被无限延期。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科研经费问题,而是触及了守法守诺的底线。此前,《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合规办理资金支付。2014年9月出台的《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也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合规办理资金支付。于此语境之下,太谷县相关部门所谓的“地方惯例”岂非横生于法外之地?科研经费难要到这是一个带有痛感的共识:每个领域的核心技术,都是值得珍视的国之重器;越是追求高质量发展,越要给产学研尊崇的地位。今年10月9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超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2.3%。这些投入,大部分以科研经费的形式支出。不过,这些年,科研经费乱象亦是层出不穷。一边是大额科研经费屡被挪用,乃至衍生“科研腐败”;另一边却是基层科研人员因经费管理僵化、经费下发滞后及报销繁琐而“有心无力”。制度性梗阻不能破解,以科研带创新的愿景就会被寻租、被异化、被注水。回到陈书明教授的故事中来:官方立项的科研项目,却多次“讨要”不到科研经费,这不仅寒了研究者之心,也失了权力部门之信。公众无法理解的是:再是缺钱的地方财政,连15万块钱的科研经费也不能如约给付了吗?这个问题,恐怕不能只听“地方惯例”的诡辩,还得纪检监察部门顺藤摸瓜,看看应该给出怎样的回应。(来源:光明网)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项目申报至关重要。项目申报流程如何操作?如何选择合适自己的申报项目?这都是技术活。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科研项目与课题申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01项目VS课题课题,是人们从事研究前人或同时代的人还未认识或解决的问题,它具有较为单一而又独立的特征。项目,是指事物分成的门类或者说是由若干个彼此有联系的课题所组成的一个较为复杂的、带有综合性的科研问题。课题与项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课题是科学研究的最基本单元,课题的有机组合形成项目;另一方面,课题与项目的划分标准也是相对而言的。对某一个研究者或研究群体来说,也可以从单个的课题入手,不断深入,形成系列的课题,从而组成项目,或者承担一个项目后,分成若干个课题逐一进行研究,最终取得较大的突破。02如何申报项目?一、提前了解项目申报的信息。获取信息的主要有两个途径:关注、搜集政府部门网站信息。搜集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发改委、科委、经信委、商委等),国家级到区县级都要关注,做成信息简报。包括:来源网站、发布日、链接、截止日等信息。这样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可以及时了解信息;第二是每年项目申报季节都差不多,可以为明年的申报工作提前做计划。加入行业协会或者联盟。有时候可以联合申报项目与科技部门相关人员建立良好关系,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往往能在网站更新之前得到信息,及早准备有的行业龙头企业可以在政府立项之前影响指南所指向的领域,这需要企业高层去攻关了。二、项目可行性初步判定,这要根据自己的科研实力确定。三、决定报之后,就要先了解项目指南,把所有要准备的资料列好清单,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工作内容和时间,比如,查新、研发专项审计、报价单等工作要提前,项目预算要尽量贴近真实。四、准备资料、送审。五、关注相关网站看公示。(没成功就要了解失败的原因,认真总结,归档资料)。六、申报成功——立项——开启动会——跟科研和财务部门沟通工作细节,及时划归财务数据和科研进展中期报告等。八、项目验收——科研和财务准备审计材料。九、结题——奖励相关人员——归档资料。03如何申报科研课题?1、怎样选择课题?课题的选择不是空想出来的,自己主观想什么样的课题好,押宝式的选题,很难评上。申报课题应有三个条件:第一,你对申报的课题已经开始或正在研究的课题,应有前期成果。我们在评审时是先看申报者是否有前期成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除了自己的前期成果外,还应了解国内对这个领域的研究情况。如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基地,把国内发表的有关农村问题的文章全部收集起来,然后把这些文章按内容分成几类,掌握这些情况,对申报这个领域的课题非常有利。第二,对申报的课题有实地调查的资料,或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资料。也就是说,申报的课题要有特点,没有实地调查的资料就没有特点,如湖北省一个单位申报的一个课题:《山区乡镇政权建设研究》,他们除调查了湖北省山区的情况外,又调查了四川、湖南、江西等省的山区的乡镇政府情况,有这些实际资料,谁也拿不到,只有这个单位才能拿到,这就说明有特点,必须批。西北师范大学王宗礼申报的《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政治意识研究),他把西北牧民的政治观念、意识资料情况掌握了,就评上了。此外,广东中山大学及一些教学科研单位有关“珠江三角洲”各个方面的研究;江苏省的教学科研单位关于“苏南模式”的研究等课题都容易被评上。这些都说明,申报课题,要有实际调查。到实际中去,有实际调查的资料才能申报出你所报课题的特点,否则你的课题就不能打动人。第三,申报的课题要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当然不是说,我们申报课题,要用“课题指南”题目作为课题,而是说,申报的课题要符合“课题指南”的范围。全国社科基金是每年制定一次指南,教育部的课题是每个五年规划,委托各学科学者制定五年规划的咨询报告,提出五年内各学科应研究的主要问题。为什么必须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呢?因为,“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题目都是当前需要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和现实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重点课题是国家急需研究的问题。如我们政治学科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问题,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行过几次行政机构改革,但哪次也不彻底,原因是没有正确的符合国情的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做指导。所以,我们申报的项目一定要不脱离指南,不是说必须和指南上的一模一样,但也要围绕指南来选题。2.课题论证课题论证非常重要,论证好坏是决定你能不能被评上的前提条件。怎样论证?我们看论证的主要几点:第一: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第二:你所研究的课题,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第三:解决主要问题的难点是什么,怎样解决,如何突破;第四:前期成果。所以,在论证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能让评委很清晰地知道你这个课题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难点是什么,表明你可以解决。3.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的材料是衡量课题组成员的水平能否完成课题任务。为什么对课题组成员这样重视?因为当前的课题研究应当是集体研究,一个人或两三个人,很难研究出精品的。只有大家合作,互相讨论,发挥集体智慧才能出精品。如我们组织几位博士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共管理理论。经过初步合作讨论,都觉得收获很大。一个人单独研究是不行的。我们曾经碰到过这种情况,论证得非常好,课题组成员仅一两个人被拿掉的。研究实际问题的课题,成员中除理论工作者外,应包括一些实际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便于调查。研究基础理论的课题,成员中应有这方面造诣较高的教授,还要有从事这领域理论研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4.教师的课题观念问题我们要树立课题观念。我是经常到国内一些学校去,遇到很多教师同我交谈,主要谈他们现在做什么课题。有的是国家、教育部或省、市被评上的课题,多数是在从事自己学科领域自立的课题,无论问哪位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他们都有课题,课题观念很强。我希望,我们文科教师要增强课题观念。把课题研究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这对有国家、教育部或省、市课题的教师完成课题是必要的;对没有课题的教师,应自立课题,这对今后申报课题是重要的。同时,还应认识到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是提高我们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学质量、指导研究生所需要的。如果教师自己没有进行过课题研究,怎么会指导好研究生?因此,我衷心希望我们文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增强课题观念,多拿课题,多做课题,根据课题进行研究,推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发展。04课题与科研项目常用的研究方法很多老师在申报课题时,对研究方法的名称写得不规范,故发如下内容以供参考:研究方法不出“硬伤” :1、常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教育观察法、经验总结法、个案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实验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叙事研究法等。2、研究类型或途径、或某种提法口号不等于具体的研究方法。如实证研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不能与具体的研究方法并列;理论联系实际、以点带面、上下结合等不是研究方法。3、准确把握每种研究方法的概念特征、步骤方法。文献研究法:A.概念特征:主要指围绕某个教育问题,搜集、鉴别、整理相关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阅读与研究,形成对教育问题及其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B.主要渠道:1)书籍;2)报刊;3)档案(含文件);4)非文字资料(图片、音像、实物、歌曲等);5)网络数据库,如中国国家图书馆:http://opac.nlc.gov.cn;北京大学图书馆:http://www.lib.pku.e.cn;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http://lib.hunnu.e.cn;中国期刊网:http://www.cnki.net;C.查阅核心:1)代表著作和论文;2)研究问题的程度和主要观点;3)存在的不足或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D.成果形式:文献综述、研究述评或研究背景等。教育观察法A.概念特征:是指主持人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工具,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教育现象进行系统观察,从而获得关于某一事物或者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并得出分析结果的一种研究方法。B.研究步骤:①明确观察目的;②编制观察量表;③组建观察团队;④实施观察过程;⑤整理观察材料;⑥分析观察结果。C.案例描述:观察目的、过程描述、观察数据表、事实描述、结论分析;D.成果形式:观察日记、观察笔记、观察报告。个案研究法A.概念特征: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可以是个人或者团体机构)进行深入而具体研究的一种方法。又称“解剖麻雀法”和“个案追踪法”,其特征是个案的典型性、深入性、全面性。B.研究分类:1)追踪法:确定追踪研究的课题、实施追踪研究、整理和分析资料、提出改进意见。2)追因法:确定问题、假设原因、设置对比、数据检验、结果分析。3)产品分析法:通过分析学生的活动产品,如,日记、作文、书信、作业、自传、绘画、特长等,以了解学生的能力、倾向、技能、知识、情感等。C.研究步骤:①确定研究对象;②搜集个案资料;③分析个案资料;④实施个案指导;⑤追踪指导研究;⑥撰写个案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法A.概念特征:是指通过调查、总结、归纳、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及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特征是经验的新颖性、普遍性、实践性、发展性、实用性。特别注重经验的转化。B.研究特点:概括主题、归纳要素、形成观点、揭示规律、验证理论;C.基本步骤:①确立总结对象;②搜集相关材料;③现场相关调查;④分析关键资料;⑤撰写总结报告。叙事研究法A.概念特征:是指通过描述和分析有意义的教学事件、师生生活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来发掘或揭示内隐于日常工作、事件和行为背后的意义、思想或理念,从中发现教育问题,探究教育思想,揭示教育活动特点和规律的一种方法。B.研究特点:以“故事”为研究载体,以叙事为主要研究途径,采用口述、现场记录、日记、开放式访谈、自传等方式开展研究。C.基本步骤:①确定研究问题;②选择研究对象;③记录教育故事;④分析得出结论。行动研究法A.概念特征:是指由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教学管理者共同参与,从教育工作需要中寻找课题,在实际教育工作中进行研究,使研究成果为教育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实施,从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研究方法。B.方法缘由:始于英国的“教师即研究者运动”,强调行动与研究的结合,“为行动而研究、在研究中行动,在行动中研究”。C.基本步骤:第一轮:①计划:比如问题:学生认为科学只是回忆事实,而不是探索事实!怎样才能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和研究?计划:改变课堂提问策略。把提问的中心转移到鼓励学生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寻找答案。②实施:在课堂教学中,经常设计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能够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能够使他们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能够自己尝试归纳答案和结论。③观察:通过录像和录音,记录孩子们在这样的问题情境下,各自的表现,特别留意学生与以往不同的行为,关注那些利于达成目的的行为。④反思为了使全班学生按照教师的意图走,我认为还要适当地加强引导,适当加强情景控制,但是,过分的控制会破坏探索性提问。第二轮:① 计划:继续贯彻原初的基本设想和计划,适当减少控制性陈述;② 实施:在以后的课堂中减少控制性陈述;③ 观察:记录学生在控制性陈述减少的情境下的表现和行为;④反思。实验研究法A.概念特征:指借鉴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在教育实践中采取的“假设→求证”的方式,来揭示教育规律的过程。教育实验只能是准实验。B.教育实验与自然科学实验的比较;C.基本步骤:①提出研究假设假设:对数学作业题结构进行调整,即每次作业模仿性练习和创造性练习题的比例为7:3或8:2,就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兴趣和质量。自变量:原因变量;因变量:结果变量;无关变量:教师、学习内容等②选择实验对象:高一(1)班为实验班;高一(2)班为对比班。两个班级平时的数学学习成绩相近。③进行实验前测:实验前,运用有关心理测试量表、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测试量表,对两个班级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学习水平等进行测试;④ 严格组织实验:高一(1)班的数学作业题结构进行调整,即,每次作业模仿性练习和创造性练习题的比例为7:3或8:2。高一(2)班仍用以前的作业布置方式;⑤进行实验后测:实验结束后,运用有关测量工具,对两个班级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学习水平重新进行测试;⑥ 分析检测数据:对实验前测和实验后测所获得的各种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⑦ 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的要素:问题的提出、研究的假设、实验的设计、实验的过程、实验的结果、分析与讨论、实验结论、参考文献。
近日,一篇7年前刊发于中文核心期刊《冰川冻土》的论文意外引发舆论关注。这篇由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徐中民撰写的题为《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的论文,却在文中花费大量笔墨阐述“导师的崇高感”和“师娘的优美感”,被公众调侃为“神仙论文”。《冰川冻土》是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相信无论是关注生态研究的科研人员,还是普通读者都无法看出生态经济学与“导师的崇高感”和“师娘的优美感”存在何种关联。而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论文,竟然就堂而皇之地被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并获得大篇幅的呈现。这不仅是对学术期刊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严重亵渎,也让学术起码的体面和尊严荡然无存。更为严重的是,这篇论文有侵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之嫌。据媒体报道,这篇论文隶属于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获200万元资助。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公众不禁要问,项目内容由生态经济研究直接转向大肆吹捧导师夫妇,是否属于擅自更改研究内容?这样的项目成果又是如何通过验收的?这其中是否存在验收机制失范甚至是相关人员被贿赂的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会受到警告、追回资助经费等处罚。目前,《冰川冻土》主编也即此篇论文作者的导师程国栋院士回应称,文章与《冰川冻土》学术定位不符,自己“事先一无所知”,已引咎申请辞去主编一职,并向读者道歉。但这起事件不能仅仅终结于导师引咎辞职,这背后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法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该尽快深入调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越来越大。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9518.2亿元,同比增长13.5%。这些支出很大一部分是以科研经费的形式划拨到具体项目,有力地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不过,由于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监督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科研经费的使用中也存在诸多乱象,有的科研人员甚至将科研经费视为圈钱工具。尤其是2014年曝出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伙同他人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一案,更是将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侵占挪用、利益输送等乱象暴露于镁光灯下。目前李宁案已经一审宣判,相关当事人势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而徐中民这篇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之名发表的歌颂导师赞美师娘的论文,则给科研经费使用的诸多乱象再添新乱。其实,近年来,我国一直在不断修改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也不断加大审计监管力度,如李宁案就是国家审计署在进行专项审计中发现了相关线索,并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的。但无论是李宁案,还是此次论文事件,都暴露出我国在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上还存在纰漏,在科研项目的验收把关上还存在诸多不足。面对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沉疴旧疾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不能止于个案处理,还要从根源上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不仅让科研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还要在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审计、项目验收等环节细化责任,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公开、透明,从而斩断伸向科研经费的“黑手”,让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学研究,引领助推国家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