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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19个科研项目获科技部重点专项支持贰拾蚊

湖北219个科研项目获科技部重点专项支持

中新网武汉7月1日电 (丘剑山 粘来霞)为助力湖北疫后重振,推动湖北科技创新工作,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湖北219个科研项目,总经费逾1亿元。湖北省科技厅1日发布上述消息。“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是科技部今年首次发布的科技型重点项目,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根据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专项有关要求,湖北省科技厅组织全省企业申报项目近2000项,经各市(州)及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审核推荐,湖北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报请科技部审核,共有219个项目获得立项支持,总经费1.095亿元。从产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全省高新区、创新型县市,特别是“百城百园”等重点区域,其中,武汉东湖高新区入围项目50项,排名第一。(完)

觉照

2020年湖北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启动

6月10日从省科技厅获悉,该厅已于近日启动2020年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今年的重点研发计划,进一步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产业技术创新,鼓励研发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发布84个重点项目,拟资助金额1.68亿元,聚焦我省“芯屏端网”、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环境治理、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方向,突出支持卡脖子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今年重点项目指南目标更明确、重点更突出、内容更聚焦、考核更严格,有助于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项目向创新型县市、各类创新园区等重点区域集聚,将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今年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一步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须有省内依法注册的技术应用主体参与,并将其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情况,如技术合同成交额、专利转让数量等作为重要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投向企业的比例。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劳务费”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文俊、粘来霞、丘剑山)

红丝带

厉害!我院两项省级科研项目顺利通过湖北省卫健委验收!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2011-2017年度湖北省中医药科研项目验收名单,我院两项省级科研项目《祛风通络中药黄藤酒为主的综合疗法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临床研究》和《痛风舒宁片的制剂研究及治疗痛风性关节炎湿热痹阻证的临床观察》顺利通过验收。本次科研项目验收采用项目单位提交验收总结报告、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依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的方式进行。我院就两项课题的研究背景、实施方案和内容、研究成果和推广等进行了详细总结和汇报,专家组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我院项目技术研发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组织管理、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给与了肯定,并就我院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完善伦理、提高论文质量、规范经费及人才培养等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完善制度建设、补足科研短板,为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再评审等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来源:洪湖市中医医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是欺德也

2.6亿安排上了!湖北将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29日,湖北省政府发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包括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共计22条举措。(楚天都市报记者刘丁维)全文如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一)大力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紧盯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支持“芯屏端网”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承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促进200项短期见效、带动明显的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对接“百城百园”计划,在全省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快形成“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统筹实施省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统筹安排2.6亿元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产业链关键产品国产化替代。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存储、光通信与5G网络、测绘遥感与导航、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建造、激光、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制、大健康等重大科技专项,提升重点产业链的集成创新能力。面向产业、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通过悬赏揭榜方式,安排3000万元立项支持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三)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脉冲强磁场设施功能,加快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部共建,加快推进农业微生物、作物表型组学、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观测等设施预研预制,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利用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孵化产业化功能。采取绩效后补助的方式,鼓励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链等优势,通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安排1000万元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扶持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团省委)(五)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采取产学研合作、绩效评价激励等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省出资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构建“初创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链,优化认定工作机制,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各市、州、县将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量用于扶持企业,增加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科技型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综合运用信用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工具,推进“政投贷担保”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用好用足中国证监会支持湖北企业IPO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利用新三板、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支持国有投资平台、引导社会基金等设立股权激励基金,鼓励核心专利持有人现金出资入股科技型企业。长江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不低于15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瞪羚企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七)优先应用推广创新产品。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编制《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动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采购应用。完善创新药物推荐目录,支持医疗创新产品优先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八)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平台。面向集成电路、智能建造、智慧物流、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聚焦光纤传感、北斗导航、飞秒光制造、光通信网络、基因诊断、免疫调节等方向,发挥院士领军作用,按照“科研团队+龙头企业+产业基金”模式,组建若干重大产业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公共服务功能,新建一批由骨干科技人员持股的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九)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加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光通信、集成电路等优势领跑地位。支持新型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地球空间信息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一批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推动光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十)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增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创新服务功能,推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扩规升级。发挥我省在干细胞、免疫细胞等领域的优势,培育一批细胞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人用疫苗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加快疫苗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产学研医用”一体化发展;开展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究,提高地方药材、饮片的标准和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物技术与仿制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疾病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布局开发专利即将到期的化学药大品种,加快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十一)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谋划部署5G网络、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工业互联网、新型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重点围绕智能芯片、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面向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围绕智慧医养、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领域,加快100项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数字科技型企业,支持建设数字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十二)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布局建设30个以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示范。围绕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重点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推动星创天地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十三)全面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完善全省高新区综合考评体系,重点评价增量增幅和质量效益,考评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项目资金分配等挂钩。探索建立新型工业用地(M0)的支持制度,为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新业态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工业用地提供政策支持。对年度综合评估全国排名前50%的国家高新区、全省排名前5位的省级高新区,在科技项目立项、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综合性支持。推动十堰市、恩施州创建国家高新区。探索实行省级高新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强化科技服务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十四)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与整理,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编制发布《湖北省科技成果目录2020》和《湖北省企业科技需求目录2020》,并定期更新。依托行业组织、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公开化,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知识产权局,中科院武汉分院)(十五)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湖北技术转移学院建设,每年培养300名以上复合型技术经纪人,鼓励高校院所聘用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积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创新开展“科惠行动”“科创投资沙龙”,每年组织30场以上高校行、市(州)行活动。联动省、市投资平台出资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对接组织好“疫后湖北行”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十六)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将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纳入高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加快高校创新资源和社会资源汇聚融合,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组织省内高校与高新区、开发区等园区结对合作,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推动园区积极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鼓励高校3年内免费向园区内企业许可使用专利技术、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对校地合作成效明显的高校,在“双一流”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五、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引导科技人才服务经济发展(十七)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大产业人才评价激励力度,增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职称评审频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对为企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特殊评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十八)支持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楚才引领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建立“楚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居留、医疗保健、出入境等综合服务。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在全球范围引进200名以上急需科技领军人才,培育100名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探索以建设离岸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十九)引导人才服务企业一线。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引导科技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和学会服务企业;面向园区和企业选派“科技专员”“科技副总”,精准开展创新服务。落实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纳入原单位相关工作业绩考核;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技成果,在参与原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评价时,原单位应予以无差别采纳。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六、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二十)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督促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松绑”的政策措施,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科研项目中列支。(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二十一)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对科研项目申报和验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依托高新区、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组织专门人员对口联系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务办)(二十二)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梳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普惠性财税政策,以及“科技创新20条”“自贸区人才创新创业6条”等科技创新政策,集成“政策工具包”向企业推送,加强宣传解读,并协调推动落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钓鱼去

入围科技部重点专项支持科研项目50项,武汉这个区排全省第一

长江网7月22日讯(通讯员丘剑山)22日,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为助力湖北疫后重振,推动湖北科技创新工作,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湖北219个科研项目,其中武汉东湖高新区入围项目50项,排名湖北第一。疫情以来,省科技厅积极对接争取科技部支持,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举措》,目前,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科技厅正积极争取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取支持湖北科技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其中,科技部明确国家“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给予湖北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支持,在“百城百园”行动中不限制湖北地区的申报数量。目前,湖北共有219个项目获得“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经费总额1.1亿元,为其他省份的近4倍;共有22家单位获得“百城百园”行动支持,共获批7800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助力全省加快形成“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格局。据了解,“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是科技部今年首次发布的科技型重点项目,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从产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全省高新区、创新型县市等重点区域,其中,武汉东湖高新区入围项目50项,排名第一。

观鸟者

2020年各级教科研课题开始申报,看看你的课题为何“不予立项”

最近几年来,课题研究在中小学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不是偶然的,一是因为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经被列入社会科学成果评选、教育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评选的范畴,二是各级教学能手、最美教师、名师、先进教师评选都把课题研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进入2020年以来,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纷纷开始组织申报。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已经挂出课题申报通知。该市要求申报选题范围参照《临沂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执行,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拟研究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临沂市教科研中心网站截图据参与课题评审的专家介绍,临沂市课题立项评审近年来把关越来越严格,相当一部分课题由于不符合要求“不予立项”。课题不被立项一般有下列八大原因:一是抄袭严重。市教科研中心每次立项评审时都对上报课题进行查重,查重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一律“不予立项”。二是题目不伦不类。有些课题题目搞成了论文题目,如《开展书香校园建设,营造育人良好氛围》有的则写成了散文或新闻报道的题目,如《风景这边独美》。三是选题缺乏针对性,有些课题理论性太强,不适合中小学研究;有的研究课题太大,难以在一两年的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有的则存在假大空的现象,如《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策略》,这样的题目既没有限定是哪些“学生”,是中学生还是小学生,也没有限定学科,研究起来就像老虎吃天,无从下手。四是方案过于简单,课题背景依据、研究意义论证不充分,课题目标表述不明确,课题研究内容细化不够,研究步骤和措施设计不够具体。五是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研究过程不一致。研究内容没有紧紧围绕研究目标展开,研究过程设计偏离研究目标。六是缺乏对研究现状的分析。只有了解了课题相关内容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才能在此基础上开展创新性研究。好多课题不被立项,是因为缺少“研究综述”或者综述太简单。七是申报课题的学校没有能力承担本课题研究任务。一般说来,学校要承担市级课题,必须承担过县级以上课题,而且学校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要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学校要具备必要的人才资源和学术资源等,否则很难得到立项。八是重复研究。有的课题把多年来研究来研究去的一些话题搬来继续研究,而且也没有什么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这样的课题已经没有继续研究的必要。课题研究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短的一年,长的1-3年,研究启动阶段需要举行开题仪式,研究过程中课题管理部门还要开展中期检查或年度检查,最后要写出研究报告。课题的立项可以说是课题研究的起点。开题会议

姜饼人

湖北科技学院召开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会

10月30日,湖北科技学院召开申报动员会。该校副校长戴国强主持会议。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教授、博士、科研秘书共二百余人参加会议。戴国强对2020年度的科研工作尤其是国家级项目申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2021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广泛动员。他指出,第一,科研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基金项目的重要作用。基金项目是学校发展至关重要的推动力,对于正在申硕、爬坡过坎的学校显得尤为重要;是广大教师个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广大教师从中受益最广的项目类别,能印证较高水平。学校科研工作者要把国家基金项目成功立项作为职业生涯中追求的目标。第二,科研职能部门要主动跟进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充分研究国家基金项目资助政策、资助体系,对申请人、课题组和研究团队提出项目申请数量、类别方面的具体要求;要培植一批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基金,稳定一批高职称教师争取面上项目,挖掘一批科研骨干申请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确保学校国家基金项目持续稳步发展。第三,相关管理部门要为申报者提供高效服务。要及时搜集最新信息,做好动员、咨询相关服务工作;要精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书质量。同时,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科研处处长周燕红全面总结2020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介绍学校在2020年度立项方面所取得突破,并周密部署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随后分组进行的两场申报辅导会上,校内专家蔡飞教授、金凯博士、谭辉煌博士分别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撰写及注意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撰写心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个人经验汇报与交流”为题做了报告。(通讯员:湖北科技学院杜艳来稿)

遂不受也

2.6亿,安排上了!湖北将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产业链关键产品国产化替代

楚天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刘丁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29日,湖北省政府发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包括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共计22条举措。全文如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着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一)大力争取国家创新项目落地。紧盯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支持“芯屏端网”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承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促进200项短期见效、带动明显的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对接“百城百园”计划,在全省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快形成“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统筹实施省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统筹安排2.6亿元实施一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产业链关键产品国产化替代。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存储、光通信与5G网络、测绘遥感与导航、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建造、激光、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制、大健康等重大科技专项,提升重点产业链的集成创新能力。面向产业、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通过悬赏揭榜方式,安排3000万元立项支持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三)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脉冲强磁场设施功能,加快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部共建,加快推进农业微生物、作物表型组学、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观测等设施预研预制,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利用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孵化产业化功能。采取绩效后补助的方式,鼓励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链等优势,通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安排1000万元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扶持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团省委)(五)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采取产学研合作、绩效评价激励等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省出资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构建“初创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链,优化认定工作机制,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各市、州、县将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量用于扶持企业,增加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科技型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综合运用信用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工具,推进“政投贷担保”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用好用足中国证监会支持湖北企业IPO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利用新三板、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支持国有投资平台、引导社会基金等设立股权激励基金,鼓励核心专利持有人现金出资入股科技型企业。长江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不低于15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瞪羚企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七)优先应用推广创新产品。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编制《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动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采购应用。完善创新药物推荐目录,支持医疗创新产品优先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八)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平台。面向集成电路、智能建造、智慧物流、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聚焦光纤传感、北斗导航、飞秒光制造、光通信网络、基因诊断、免疫调节等方向,发挥院士领军作用,按照“科研团队+龙头企业+产业基金”模式,组建若干重大产业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公共服务功能,新建一批由骨干科技人员持股的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九)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加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光通信、集成电路等优势领跑地位。支持新型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地球空间信息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一批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推动光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十)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增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创新服务功能,推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扩规升级。发挥我省在干细胞、免疫细胞等领域的优势,培育一批细胞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人用疫苗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加快疫苗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产学研医用”一体化发展;开展中药质控标准物质研究,提高地方药材、饮片的标准和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物技术与仿制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疾病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布局开发专利即将到期的化学药大品种,加快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十一)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谋划部署5G网络、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工业互联网、新型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重点围绕智能芯片、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面向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围绕智慧医养、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领域,加快100项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数字科技型企业,支持建设数字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十二)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布局建设30个以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示范。围绕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重点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推动星创天地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十三)全面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完善全省高新区综合考评体系,重点评价增量增幅和质量效益,考评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项目资金分配等挂钩。探索建立新型工业用地(M0)的支持制度,为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新业态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工业用地提供政策支持。对年度综合评估全国排名前50%的国家高新区、全省排名前5位的省级高新区,在科技项目立项、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综合性支持。推动十堰市、恩施州创建国家高新区。探索实行省级高新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强化科技服务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十四)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与整理,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编制发布《湖北省科技成果目录2020》和《湖北省企业科技需求目录2020》,并定期更新。依托行业组织、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公开化,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知识产权局,中科院武汉分院)(十五)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湖北技术转移学院建设,每年培养300名以上复合型技术经纪人,鼓励高校院所聘用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积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创新开展“科惠行动”“科创投资沙龙”,每年组织30场以上高校行、市(州)行活动。联动省、市投资平台出资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对接组织好“疫后湖北行”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十六)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将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纳入高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加快高校创新资源和社会资源汇聚融合,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组织省内高校与高新区、开发区等园区结对合作,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推动园区积极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鼓励高校3年内免费向园区内企业许可使用专利技术、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对校地合作成效明显的高校,在“双一流”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五、强化人才评价激励,引导科技人才服务经济发展(十七)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大产业人才评价激励力度,增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职称评审频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对为企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特殊评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十八)支持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楚才引领计划”,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建立“楚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居留、医疗保健、出入境等综合服务。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在全球范围引进200名以上急需科技领军人才,培育100名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探索以建设离岸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十九)引导人才服务企业一线。开展“万名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引导科技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和学会服务企业;面向园区和企业选派“科技专员”“科技副总”,精准开展创新服务。落实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纳入原单位相关工作业绩考核;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技成果,在参与原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评价时,原单位应予以无差别采纳。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六、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二十)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督促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松绑”的政策措施,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科研项目中列支。(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二十一)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对科研项目申报和验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依托高新区、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组织专门人员对口联系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务办)(二十二)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梳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普惠性财税政策,以及“科技创新20条”“自贸区人才创新创业6条”等科技创新政策,集成“政策工具包”向企业推送,加强宣传解读,并协调推动落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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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项目立项!湖北这所高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再获突破

近日,长江大学公布《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长江大学能源学部共计18个项目获批立项。其中,地物学院严良俊教授申报的重点项目"水力压裂时域电磁监测方法研究与综合应用"成功立项,获资助直接经费298万元,是学校主持的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地科学院获批立项数增至10项,成为首个立项数量进入两位数的学院。据悉,"双一流"建设以来,学校调整学科布局,成立能源学部,施行校院两级管理,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内部动能。能源学部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下,下大力气推动改革,理顺关系,凝练方向;提出"强、新、特"的发展理念,为各学科明确了发展路径和攻坚目标;遵循"凡事三有"原则,在科技处的统一部署下,狠抓基金申报工作;强调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间点,积极培育博士后群体,做好基金帮评;广大科研教师克服疫情影响,学术带头人身先士卒,青年教师奋勇争先,不断提升自身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提高申报书数量和质量,为基金立项提质增量奠定基础。能源学部负责人表示,此番成绩的取得,大大激发了学部内科研教师从事基础研究的热情,尤其是继2019年获批优青项目后,重点项目又获批立项,极大地鼓舞了各学院和基金申请者,为大家树立了标杆,增强了信心。今后,能源学部将更加重视基础研究工作,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和申请书质量上多下功夫,关注重点人群,向大项目发起新一轮的冲击。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课题)77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8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5项;出版学术专著149部,发表论文5386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868篇。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注:文章部分素材来自长江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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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8项科研课题获省教育厅批准立项

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陈江)10月27日,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我州8项科研课题获批立项。经各地(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湖北省共立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511项。宣恩县教研室龙爱斌的《新时代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队伍》、巴东县清太坪镇民族中心小学宋亚飞的《新时代农村小学青年教师培养策略研究》等课题获批立项。下一步,我州将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和检查,保障课题有效地开展研究、实践。【来源:恩施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