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憋了一篇论文,感觉写的不过,有项目支撑,就投了《科研管理》这个杂志。这个杂志属于影响因子比较高的,收录情况也较好,所以难度可想而知,最终退稿了,但是这次投稿,感触最深的是《科研管理》杂志社收稿,初审,外审,退稿,速度都很快,下一次努力了
马上要面临投文章的小白一定一头雾水,究竟这件事有多难?且听小西聊一聊。小西目前是sci期刊的审稿人,目前已担任一年。根据自己审稿和投稿的经验,我为大家总结以下几点1.选择合适的期刊 期刊 期刊。这是投文章的重中之重。首先确认你选择的期刊是你所研究领域的人常常投的期刊,一类研究人扎堆投的期刊则表明审稿出结果快,命中率高。如何选择合适的期刊呢?首先根据平时积累的文献用文献管理软件总结出最常出现的期刊和作者及课题组。这个方法很讨巧,省时间。同时引用文章的恰好的审稿人的概率高。其次最好的方法询问课题组之前投文章是什么期刊,一个组的文章研究风格一致。之前能投中,这次也很大概率命中。最后从中科院文献分区的系统里输入你研究领域常常出现的词,自然会有相应的期刊出现。根据影响因子分成高中低三档最为备选。2 一定要抓住期刊关注的要点,这一部分在期刊首页投稿须知可以找到。如果不认真学习期刊关注的重点,并且文章的重点往上凑的话,很容易被打成没有创新型,想翻身很难。3 被拒的期刊还可以投吗?如果被拒稿的编辑理由还有可以更改的余地那一定据理力争一下再投一次,这样给编辑留下好印象。4 改文章改什么?你不得不承认 做出来同样的东西,有的人写出来的文章就是看起来更有深度。那究竟怎么改或者写的时候怎么构思。几个tips如下:研究深度加深,这部分可以涉及些计算类整篇文章主题统一,一只扣主题,不散。紧跟目前研究的潮流。今天投文章是一下小提示以上,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
“要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研管理规律,尊重科研人员意见。”“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这些话,讲到了广大科研人员的心坎上,也讲到了当前科研管理的痛点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研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发展。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分子都地位更高了,待遇更好了,成果更多了。但奇怪的是,一边干活一边抱怨,一边工作一边吐槽,也是科研人员生活的常态。问题是学术研究的“良田”,良性竞争可以激起科研人员的斗志,常规、有序的数据报送与依法严谨而符合实际的经费制度也不会妨碍大家安心研究。否则,科研管理可能就事与愿违了。由于管理的行政化,为了职称、课题、评奖、学位点,学术界也有点沦为江湖的感觉,“跑部钱进”、利益交换、党同伐异等现象颇不鲜见。“学霸”“学阀”长期把持,甚至垄断重要学术岗位,严重阻碍“青椒”成长和学术创新。由于地域差异,同样的学术水平,有的地方连副高也评不上,换个地方就可以评教授博导。在日常工作中,各种填表不胜其扰。而经费管理上的预算烦、税费重、报销难,有时候一半的经费都被税费拿走了。此外,不少党政机关高高在上,学者获取哪怕非保密的资料或数据都难乎其难。而没有一手资料,不仅具体对策建议是“空对空”,阐释中国发展的政道法理,提炼中国话语和中国理论,往往也是空中楼阁。科研人员亦平常人,所做的也不过是平常事。他们的特殊在于其所从事的科研,往往是创造性的甚至开拓性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非常规性,有时候皓首穷经才能解决一个问题,有时候灵光一现就可能下笔万言。凡此种种,都是与科层制、形式主义和长官意志或者早九晚五的按部就班很难兼容的。所以,尊重科研人员就是要认识到他们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要信任他们,打破行政化思维和长官意志,尊重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以专业判断专业;让科研人员不再是科研管理被动的旁观者甚至种种改革的“对象”,而是能动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创造,最终形成良性的学术生态和健康的学术共同体。要以平常心来对待科研人员的报酬。有些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往往不理解,为什么科研人员已经有了工资,做课题研究还要劳务费。先不说科研人员从大学到博士的十年苦读,冬三九夏三伏的学术训练,以及在一个领域精耕细作所形成的专业智慧。就是从工作量上来看,科研人员一般没有朝九晚五或者八小时的概念,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完成了教书和其他本职研究工作之外,才会进行做课题、做科研的“业余”劳动。无论是为了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理论创新、推动社会发展,还是对辛勤劳动的基本尊重,承认科研人员的智力和体力投入,允许他们获取相应报偿,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该的。科研人员渴望人格被尊重,劳动被承认,他们也有同样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只有将科研管理变成科研服务,真正重视科研,尊重人才,以养士的宽容,给他们静思的空间,给他们参与的机会,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构建自己的话语和理论体系。▲(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要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研管理规律,尊重科研人员意见。”“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这些话,讲到了广大科研人员的心坎上,也讲到了当前科研管理的痛点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研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发展。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分子都地位更高了,待遇更好了,成果更多了。但奇怪的是,一边干活一边抱怨,一边工作一边吐槽,也是科研人员生活的常态。问题是学术研究的“良田”,良性竞争可以激起科研人员的斗志,常规、有序的数据报送与依法严谨而符合实际的经费制度也不会妨碍大家安心研究。否则,科研管理可能就事与愿违了。由于管理的行政化,为了职称、课题、评奖、学位点,学术界也有点沦为江湖的感觉,“跑部钱进”、利益交换、党同伐异等现象颇不鲜见。“学霸”“学阀”长期把持,甚至垄断重要学术岗位,严重阻碍“青椒”成长和学术创新。由于地域差异,同样的学术水平,有的地方连副高也评不上,换个地方就可以评教授博导。在日常工作中,各种填表不胜其扰。而经费管理上的预算烦、税费重、报销难,有时候一半的经费都被税费拿走了。此外,不少党政机关高高在上,学者获取哪怕非保密的资料或数据都难乎其难。而没有一手资料,不仅具体对策建议是“空对空”,阐释中国发展的政道法理,提炼中国话语和中国理论,往往也是空中楼阁。科研人员亦平常人,所做的也不过是平常事。他们的特殊在于其所从事的科研,往往是创造性的甚至开拓性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非常规性,有时候皓首穷经才能解决一个问题,有时候灵光一现就可能下笔万言。凡此种种,都是与科层制、形式主义和长官意志或者早九晚五的按部就班很难兼容的。所以,尊重科研人员就是要认识到他们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要信任他们,打破行政化思维和长官意志,尊重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以专业判断专业;让科研人员不再是科研管理被动的旁观者甚至种种改革的“对象”,而是能动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创造,最终形成良性的学术生态和健康的学术共同体。要以平常心来对待科研人员的报酬。有些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往往不理解,为什么科研人员已经有了工资,做课题研究还要劳务费。先不说科研人员从大学到博士的十年苦读,冬三九夏三伏的学术训练,以及在一个领域精耕细作所形成的专业智慧。就是从工作量上来看,科研人员一般没有朝九晚五或者八小时的概念,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完成了教书和其他本职研究工作之外,才会进行做课题、做科研的“业余”劳动。无论是为了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理论创新、推动社会发展,还是对辛勤劳动的基本尊重,承认科研人员的智力和体力投入,允许他们获取相应报偿,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该的。科研人员渴望人格被尊重,劳动被承认,他们也有同样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只有将科研管理变成科研服务,真正重视科研,尊重人才,以养士的宽容,给他们静思的空间,给他们参与的机会,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构建自己的话语和理论体系。(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中国科学院日前从“项目、人才、经费”等方面出台10项新举措,加快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突出管理问题。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介绍,这10项举措包括:简化立项审批程序;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优化财务验收,合并开展底层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财务验收不再一一对照预算科目,强化支出合规合法性验收;建立立项咨询论证绿色通道;建立中期检查绿色通道,对部分重大项目免除中期检查的评审环节;对800万元以下的资产使用和处置权全部由法人单位决策和审批,报中国科学院备案;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优化“百人计划”项目管理,取消项目分类,实行差异化支持;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曾担任过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一职,这让他成为科技管理“痛点”最直接的体会者。科研项目立项繁琐即是一个突出表现。作为中科院先导专项的参与者,邓麦村见证了先导专项的启动、发展。由于先导专项涉及经费数额较大,为了尽可能保证万无一失,专项立项之初曾规定申报人员需两次前往中科院论证,一次论证要干什么,一次论证怎么干。多年实践,邓麦村发现其实科研人员在第一次论证时,常常已将下一步如何做研究一起阐释清楚了,让外地科研人员为此多奔波一次,费时费力费钱,实在没有必要。“在认真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导专项立项咨询评议结果、实施方案与概预算评审结果的院长办公会审议程序,将由原来的2次审议合并为1次,缩短立项周期。”邓麦村说。对已取得产生广泛影响的重大研究成果,中科院规定:列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立项建议,经院主要领导同意,可免除立项咨询论证环节。中科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说,中科院现行的“百人计划”是按照学术帅才(A类)、技术英才(B类)、青年俊才(C类)进行项目分类的,经费支持标准仅按照A、B、C针对不同学科领域进行配置,分配方式不尽合理。简化项目分类,清理科技人才领域“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突出现象,今后中科院将取消“百人计划”A、B、C分类,改变按A、B、C三类“一刀切”经费支持方式,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条件给予差异化支持。对国家关键领域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则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适当放宽项目申报条件标准,相关人才可不受“百人计划”项目指标限制、不受用人单位人员聘用岗位比例限制。“充分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目前中科院已明确6类产出标准,摒弃了以论文数量、争取项目、专利数量等数量评价,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并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技术支撑人员、管理人员实行多维度分类评价。”谢鹏云说。他介绍,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现象,中科院将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进一步简化先导专项预算申报书内容,对难以准确预计型号、用量、频次等的支出简化预算说明,仅按照能够预计的程度提供测算依据,仅对重要支出或支出比例较大的科目提供说明材料。“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让科研人员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才能多一些时间潜心科研和自由探索。”谢鹏云表示,下一步,中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每一项改革的具体目标,同时完善内部管理,推进督导检查,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见实效”。>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中国科学院日前从“项目、人才、经费”等方面出台10项新举措,加快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突出管理问题。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介绍,这10项举措包括:简化立项审批程序;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优化财务验收,合并开展底层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财务验收不再一一对照预算科目,强化支出合规合法性验收;建立立项咨询论证绿色通道;建立中期检查绿色通道,对部分重大项目免除中期检查的评审环节;对800万元以下的资产使用和处置权全部由法人单位决策和审批,报中国科学院备案;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优化“百人计划”项目管理,取消项目分类,实行差异化支持;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曾担任过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一职,这让他成为科技管理“痛点”最直接的体会者。科研项目立项繁琐即是一个突出表现。作为中科院先导专项的参与者,邓麦村见证了先导专项的启动、发展。由于先导专项涉及经费数额较大,为了尽可能保证万无一失,专项立项之初曾规定申报人员需两次前往中科院论证,一次论证要干什么,一次论证怎么干。多年实践,邓麦村发现其实科研人员在第一次论证时,常常已将下一步如何做研究一起阐释清楚了,让外地科研人员为此多奔波一次,费时费力费钱,实在没有必要。“在认真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导专项立项咨询评议结果、实施方案与概预算评审结果的院长办公会审议程序,将由原来的2次审议合并为1次,缩短立项周期。”邓麦村说。对已取得产生广泛影响的重大研究成果,中科院规定:列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立项建议,经院主要领导同意,可免除立项咨询论证环节。中科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说,中科院现行的“百人计划”是按照学术帅才(A类)、技术英才(B类)、青年俊才(C类)进行项目分类的,经费支持标准仅按照A、B、C针对不同学科领域进行配置,分配方式不尽合理。简化项目分类,清理科技人才领域“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突出现象,今后中科院将取消“百人计划”A、B、C分类,改变按A、B、C三类“一刀切”经费支持方式,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条件给予差异化支持。对国家关键领域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则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适当放宽项目申报条件标准,相关人才可不受“百人计划”项目指标限制、不受用人单位人员聘用岗位比例限制。“充分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目前中科院已明确6类产出标准,摒弃了以论文数量、争取项目、专利数量等数量评价,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并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技术支撑人员、管理人员实行多维度分类评价。”谢鹏云说。他介绍,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现象,中科院将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进一步简化先导专项预算申报书内容,对难以准确预计型号、用量、频次等的支出简化预算说明,仅按照能够预计的程度提供测算依据,仅对重要支出或支出比例较大的科目提供说明材料。“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让科研人员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才能多一些时间潜心科研和自由探索。”谢鹏云表示,下一步,中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每一项改革的具体目标,同时完善内部管理,推进督导检查,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见实效”。(记者 沈慧)
科研管理是一门大学问。中国40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实践证明,只有将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规律有机结合,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才能行稳致远。通过推进落实科改“25条”,进一步下放人事自主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薪酬管理自主权,上海高校和院所扩大了人、财和项目的自由,科研主体的作用和活力进一步释放,迎来了“放管服”的春天。专技岗位限制导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科改“25条”发布后,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感受到春风拂面。上海环科院是全国同类研究院中建制单位历史最早、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并拥有一批重量级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优势得天独厚。然而因为体制机制束缚等多种原因,近年来,环科院面临高端人才严重流失、整体业绩严重下滑等难题。仅最近三年时间,环科院离职科研人员84名,并且逐年增长。其中,75%以上是硕士以上学历的青年科技骨干,工作10年以上离职人员占50%以上。环科院副院长黄沈发反思说:“科研人员到单位5年内离职的可以认为是不适应这个单位,但工作10年走的,肯定是单位不再适应个人发展。”环科院原土壤所所长罗启仕博士是2005年从清华大学引进的人才,在院内工作10多年,始终没有评上正高职称。后来被上市公司挖走,进入企业后不但年薪百万,还顺利解决了职称问题。无独有偶,“80后”硕士张长波也是在院内工作10多年,是土壤环境学科技术骨干,因为副高名额有限一直没评上,后来离职去了一家专职院所,既成为转制企业学科的领头人,职称问题也解决了。“这些技术骨干一走,‘票子’和‘帽子’问题都解决了。” 黄沈发惋惜地说,“说到底,还是因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不合理,影响科研人员岗位晋升。”据介绍,环科院专技岗位高级职称40%,其中副高职称36%、正高职称4%,相比硕士以上学历人才60%—70%的比例而言,名额远远不足。“兄弟省市的环科院正高比例在10—15%左右,现在大批内部人才待聘,僧多粥少。”黄沈发说,高级岗位比例不足,导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国家重大科研专项无法正常申请。2017年环科院申请长三角大气专项时,由于没有正高人才牵头,只能从清华大学借用,项目负责人和清华大学教授共同牵头。突破绩效工资天花板与此同时,从2015年开始,环科院业绩和科研投入产出比持都持续下降,相比2015年,2018年科研投入产出比下降超过一半。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导致科研人员薪酬激励有限。据了解,绩效工资的分配中仍存在“大锅饭”现象。在绩效工资总量基本固定的前提下,这种强调平均的分配方式,决定了大多数单位的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收入差距不明显,激励作用有限。在没有绩效工资总量束缚之前,环科院通过产业反哺科研,激励科研人员开展“三技”项目服务的热情。2015年,环科院应市委要求实行企事分离,严格实施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原本超出绩效工资的部分要求三年内还清,直到去年刚刚完成整改任务。黄沈发开玩笑说:“现在我们激励手段有限,只能以情怀教育为主,动力明显不足。”尤其对于承担生态环境重大专项任务的人员,很难保障他们的合理利益。科改“25条”的发布,不但针对这些难题予以突破,下放了人事、薪酬管理和项目管理等自主权,还使得环科院进行了一次由内而外的新生。好多科研人员自告奋勇加入调研团队,成立专项,推进制度落实。截至目前,环科院已基本完成第一批“1+8”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在人事、项目、薪酬、成果转化四方面制订了 8 项具体制度。人事方面,新制订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高层次人才管理》,在岗位聘任中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打破专技职务聘任终身,制订了重点领域、重点学科高层次人才的选拔、评聘、考核及保障制度。薪酬管理方面,环科院界定了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科技项目奖酬金的项目分类,明确了“三技”服务项目奖酬金的60%直接用于激励项目科技人员,40%院统筹用于对生态环境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高层次人才引进、基础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激励。“专技岗位中高级岗位将从4%升到15%,我们正在积极和职能部门沟通。”黄沈发表示,一定要利用好科改“25条”的红利释放,向科研人员倾斜收入分配机制。项目经费管理可自行做主科改“25条”对于科研机构自主权的下放,不只体现在薪酬管理自主权、人事自主权,还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其中核心突破之一就是将预算调整权限下放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交大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主任韩海波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科目一共有11类,科改“25条”印发后,交大对经费科目进一步整合为三类,分别是设备费、包含劳务咨询和出国交流会议等支出的智力活动类,以及包含材料、测试加工、能源、出版传播等在内的事务消耗类,并将除设备费之外的预算调整权限进一步下放给项目负责人。只要三大类总额一定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可以进行灵活调配。科研活动活动具有不确定性,但以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要求详密的预算,比如未来三年开几次会、搞几个批次的试验活动,所有都要预算里说的清清白白。而且国家的纵向课题都有明确的经费,使用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经常有人向韩海波吐槽:“为了拼凑这个数字得花好大功夫,感觉自己不像是科学家,倒像是个财务。” 如今自主权下放,不同科目之间的经费可以自行调节。对于从事企业横向课题的科研人员,这个问题尤为突出。由于不少老师承担的是企业项目咨询和战略研究,几乎没有什么硬件投入,更多的是用于补偿人的智力,并且企业合同里往往也会明确这一点,但由于以往绩效的限制,不管合同如何规定,科研人员最多只能获得20%的绩效奖励。为此,根据科改“25条”提出的“横向委托项目经费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上海交大专门出台了横向经费的项目管理办法。只要合同有约定,就尊重合同执行;合同没有规定的,将绩效比例提升至30%,大大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此外,上海交大还专门开发了智能化的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原本两三天甚至两三个星期才能走完的流程,如今线上20分种就能搞定,还避免了部门之间对政策理解不一致、互相“踢皮球”等问题,推动科研项目的规范化、高效化管理。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生态“原来的管理理念是恶人假设,设门槛、抓过程;现在是善人管理理念,以信任为前提,干预者变为了服务员,释放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韩海波说。科改“25条”中的科研项目“包干制”试点则更大程度贯彻了以信任为前提这一新的管理理念。目前在基础领域“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已有14家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的20个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以项目经费预算为例,“包干制”直接取消了经费科目限制,完全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只要是根据需要如实支出,学校不做任何限制。哪怕是做数学基础研究,完全没有设备等支出,百分百用于个人智力的补偿和奖励,我们认为也是合理的。”韩海波解释说,就连成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科研是有探索性的,成功有成功的成果,失败也有失败的启发。”但信任的前提是规范,首先权力衔接不能出现空挡,做好风险防控,将信任关进“笼子”里。为此,上海交大在落实和界定每个层级责任的同时,还会让科研人员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如果违背了学术诚信,将在学校寸步难行,轻则列入财务报销负面清单,不但无法享受绿色通道,可能还会惩罚性没收经费和绩效,就连项目申报也会受限制。“先进的科研管理理念源于对科研规律的理解。要把科研项目当病人一样,如果不知道生了什么病就乱抓药,病人怎么可能治得好?”韩海波认为,将科研规律、科研人员需求和制度红线相融合,通过制度内化,营造以管理、服务、研究和教育为一体的科研管理生态环境。来源:上海科协
对于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来说,“层层审批、人人存疑、每票必核、违规难罚”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成为他们心头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日前,教育部再次就科研管理自主权问题,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优化管理服务、加强诚信建设、改进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这份引发万千科研工作者关注的文件,究竟传递出怎样的政策意图和实践考量?科研管理更大的自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关键词:获得感更大的预算调剂自主权【文件信息】《通知》指出,各高校要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各种管理事务限时办结,提高科研管理服务效率。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预算调剂自主权,减少科研经费报销各类证明材料,缩减审批环节,简化报销流程,推进网络服务,切实解决“报销繁”问题。《通知》强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巡视巡察等部门要统筹规范各类监督检查,建立检查结果共享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科研项目完成(验收)前,一般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各高校纪委要强化政治监督,针对中央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权威解读】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指导高校贯彻落实。但实践中发现,仍有部分高校在贯彻落实科研自主权过程中有顾虑,不敢接、不会接、不愿接,导致政策红利没有充分释放,科研人员获得感不强。近年来,我们大力推动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下发了不少文件,但一直有科研人员反映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这说明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仍有许多“坚冰”要破。《通知》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助力,充分释放创新活力。【专家点评】海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教授沈有禄:尽管下放科研经费管理权非常重要,可基层执行时总是有所顾虑,怕自己承担责任,故放权执行效果还是不理想。教育部此次下发通知,就是要强化基层对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在于扭转每票必核,审批报销效率低下的问题,把广大科研工作人员从报账的烦琐事务中解放出来,用更多的时间从事科研创新与服务工作。但目前,基层财务部门的担当意识还不够,不作为行为还比较普遍,高校基层财务部门在省级财务部门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时,就不敢接、不愿接,使科研人员从国家政策中获得感不强,将来需要加快省级部门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的步伐,学校才敢接、敢做下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姜朝晖:科研工作,对于建立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学研究发展、赋予科研工作更多自主权的文件,为科研工作“放管服”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但是,从政策出台到具体落实,大多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加上我国高校数量众多,情况迥异,在落实政策上也存在较大差异。有些高校及时落实中央精神,做出一些改革,让科研人员享受了政策红利;但也有些高校,由于各种条件限制,未能及时落实政策,比如,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不仅要思想理念跟得上,同时也还要有相配套资金做支持。从总体上看,科研工作者的获得感还有待提升。 ■关键词:创新活力把科研人员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文件信息】《通知》指出,各高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体现教学科研经费与学校行政管理经费的差异性,合理区分业务活动与公务活动,支持科研活动规范、高效开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由高校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确定开支标准、报销范围,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销手续。横向科研经费除上述费用外,可按实际需要开支少量科研活动接待费,由学校确定具体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耗材备件以及服务、工程的采购,各高校要根据科研需要,制定具体办法,缩短采购周期,简化采购流程。特别是对于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要落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明确适用情况,确定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的采购情形。《通知》明确,要建立完善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根据科研需要和科研人员意愿,统筹落实专门经费、专职人员,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各高校科研项目中提取的间接费用,要更多用于科研绩效奖励,加大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比重。【权威解读】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通知》在完善科研管理制度、细化科研经费管理、优化管理服务、加强诚信建设、强化科研部门责任、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直指科研管理长期存在的问题。比如,减少科研经费报销各类证明材料,缩减审批环节,简化报销流程,推进网络服务;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项目,不作过程检查。此外,赋予科研管理更大的自主权,既要应放尽放,又要有明确的底线要求。因此,《通知》明确要求高校建立完善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根据科研需要和科研人员意愿,统筹落实专门经费、专职人员。【专家点评】沈有禄:《通知》及之前的相关文件已经赋予了项目负责人和基层管理单位更大的经费预算自主权,也增加了提取间接经费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人员的绩效,这对提高科研工作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基层财务部门要敢于担当,需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才能把科研工作人员从烦琐的报账事务中解放出来。在缩短审批程序、3年期以下项目不再中期或过程性检查,现在基层科研管理部门是做得比较到位的,在落实项目负责人经费预算自主权上基层财务部门也给了较大的自主权,这些值得肯定。但基层财务部门还没有真正把科研工作人员从烦琐的报账事务中解放出来,基层财务部门还要狠抓落实、强化服务意识和端正自己只是审批或管理而不增强服务的态度。姜朝晖:激发创新活力的前提,是要让科研人员有获得感,但更重要的是要遵循科研规律,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合理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有助于推进科研工作的开展;但过于烦琐复杂的科研管理制度,对科研工作则是非常巨大的消耗。许多高校科研人员,忙于填表,忙于粘贴发票,同时还要面对各种检查,必然影响科研工作专注度和成果产出。《通知》中对于纵向科研经费报销更加简化,横向科研经费适当灵活,高校科研项目中提取的间接费用可用于科研绩效奖励等,确实能让科研人员拥有获得感,从而激发他们的活力。同时,《通知》中简化仪器设备的采购、建立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制度以及3年以下项目不做过程检查等,可以最大限度让科研人员从繁杂的填表、报销、应付检查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专注于科研工作,必然会推动科学研究的创新。■关键词:红线底线增强高校科研自主权的可操作性【文件信息】《通知》指出,科研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将科研经费挪用于非科研用途,不得把外协单位作为逃避监管的法外之地。项目负责人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应在签订外协合同前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担任党务、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不得利用审批、管理职权在项目申报或经费分配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竞争优势。《通知》明确,各高校要制定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明确调查程序、处理规则、处理措施等具体要求。涉及科研经费使用问题的信访举报,先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办理。【权威解读】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划出政策红线底线,增强高校科研自主权的可操作性,解除高校后顾之忧,是《通知》的题中应有之义。高校是科研自主权落实的主体,政策举措能否落地见效,科研人员能否有获得感,关键要看高校是否能把下放的权力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操作措施。为此,《通知》明确高校党委担负落实科研自主权主体责任,切实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通知》从充分保护科研人员的角度出发,着眼于抓早抓小,改进工作机制,强化科研管理部门责任,层层设置“防火墙”。涉及科研经费使用问题的信访举报,先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办理,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等处罚。涉嫌违纪的,由高校纪委调查核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高校纪委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移送地方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配合依纪依法妥善处理。【专家点评】沈有禄:再次强调科研经费使用的红线,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惩罚力度,有利于确保科研经费管理权下放,解放科研工作人员于烦琐的报账事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对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骗取国家科研经费的行为可以放任自流。未来,可通过设立基层科研经费管理与保障方面的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财务报销与管理行为都应该给予支持,把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落到实处,做好国务院、教育部、省及高校间相关制度的衔接,避免基层财务及科研管理部门无章可循,不敢接、不愿做。姜朝晖:落实高校科研自主权,不仅是要在“破”上下功夫,同时也要在“立”上做文章。高校科研工作相当长时期管理过死、过细,就在于科研管理部门担心“一放就乱”的风险,事实上这是因为没有真正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或者严格的执行。虽然有极少数的高校科研工作者被亮过“红牌”,但总体上仍是极少数,制度规范和约束得还不够实、不够严。根据《通知》要求,各个高校要因地制宜研制适合自身的科研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让他们真正有获得感;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对科研工作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增加惩戒力度和机会成本,这样才能守住一方科研净土、营建良好的学术生态。(本报记者 晋浩天)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胡浩)记者2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党组印发相关通知,对完善高校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优化管理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科研管理松绑助力。通知明确,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由高校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确定开支标准、报销范围,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销手续;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耗材备件以及服务、工程的采购,各高校要根据科研需要,制定具体办法,缩短采购周期,简化采购流程;减少科研经费报销各类证明材料,缩减审批环节,简化报销流程,推进网络服务;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项目,不作过程检查。通知还要求,高校建立完善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根据科研需要和科研人员意愿,统筹落实专门经费、专职人员。各高校科研项目中提取的间接费用,要加大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比重。
学历学位: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专业需求:情报学及相关专业生源要求:京外岗位描述:1.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国内外科普场馆相关情报资料;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专报;3.组织开展科技馆情报研究信息化相关工作;4.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