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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科研项目精细化管理呢?逼猴儿

如何做到科研项目精细化管理呢?

科研项目研究有两种方式,一选择已经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继续研究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二选择新的研究方向进行立项开始进行科研研究。如何达到科研项目管理精细化呢,就得从项目构思开始进行管理了,比如项目立项。立项流程清晰,相关文件模板设置,从日常工作申报流程上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立项通过后,开展科研活动所需要的课题经费支出,只需要动手选择立项项目即可,减少科研人员重复录入信息,系统将课题名称均罗列清楚勾选课题选项,选择申请人名称,即可完成经费申请。相关明细导入也有格式模板进行指导,减少了反复的信息录入带来的时间浪费。实验中所使用的试剂耗材等信息均可以在管理系统中提交采购申请,做到科研项目从申报到立项全流程记录,对科研人员研究内容及研究成果进行管理,提供课题相关论文参考,系统将自动将相关论文自动同步,为科研人员提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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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功能需求

科研项目管理:项目申请管理、项目立项管理、项目阶段报告、项目变更管理、项目进度跟踪、项目费用监控、项目验收管理。执行管理:研发任务计划管理、任务执行管理、任务到期提醒催办、研发任务文档管理。科研经费管理:项目预算管理、项目收入管理、经费申请管理、经费报销管理、经费预算控制、经费监控管理、科研经费统计分析功能。科研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评价、外部奖励管理、新产品管理、论文管理、科技报告、标准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主要内容包括专利、著作、技术秘密、商标等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功能。科研组织管理:科研人员管理、科研岗位管理、科研组织管理、专家库管理。科研评审管理:评审活动管理、评审对象管理、评审指标管理、专家网上评审、评委管理。科研绩效管理:科研奖励管理:评审结果发布、奖励申报管理、奖励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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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新规发布

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4月4日电(记者叶紫)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知》明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通知》规定执行。《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4月05日 第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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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汇编系列4|城市能源大数据监测管理技术要领有哪些?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时值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成立三周年。我院精准把脉当下城市能源变革发展最新动向,以前瞻研究为主攻方向,积极搭建国内外开放共赢交流合作平台,大力推进高端智库驱动型能源产业创新孵化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推出百余项研究成果,为推动城市能源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独具特色的“城市能源院智慧”。我院近期特别推出科研成果·汇编系列,摘选部分思想成果,以飨读者。郭磊、王林钰、陈浩、朱迪、周佳伟、韩四维、陈光 | 文文章来源: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责编 | 齐琛冏实习生 | 李昕竹猜你想读科研成果·汇编系列1 | 我国城市能源转型发展建议与案例研究科研成果·汇编系列2 | 揭秘国内首个城市能源变革评价指数用大数据精准“把脉”城市能源,这家企业已找到抓手关于我们《中国城市能源周刊》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中国能源报社与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联合出版;是中国城市能源变革产业发展联盟的核心刊物。于2019年3月4日正式创刊,全彩,双周刊,每期4个版面,每周一出版,随《中国能源报》发行。通过行业组织和权威媒体互动的平台连接力、专业的舆论引导力,打造城市与能源的舆论高地,引领城市能源转变走品牌化道路。逐步形成报纸、网站、微信为一体的融媒体新闻载体。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城市能源周刊,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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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财政部综合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起草的过程是什么样的?答: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保障。为释放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标准从20%提高到50%。《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规定,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以下简称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但从绩效工资管理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和部门反映,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也给单位发放现金奖励带来困扰,现金奖励政策难以落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2019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深入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地各部门现金奖励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对《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并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通知》。《通知》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怎样的意义?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国家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实现科技的自立自强,激发各类人才活力至关重要。《通知》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更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于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家科研创新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二是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攻坚克难,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多出高水平成果。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不竭发展动力。《通知》对于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是什么?答: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通知》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同时进一步明确,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工资数据统计以及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时,要如实填报现金奖励情况,并单独注明。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适用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答:《通知》明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通知》规定执行。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统一管理。对贯彻落实《通知》有哪些要求?答: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重要举措。《通知》印发后,关键在落实落地。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一要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这项政策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政策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指导,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政策平稳、有效实施。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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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奖励可不受限

本报讯 (记者李丹青)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发放现金奖励。该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保障。为释放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标准从20%提高到50%。《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从绩效工资管理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和部门反映,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给单位发放现金奖励带来困扰,现金奖励政策难以落地。”人社部工资福利司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位负责人认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通知》明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此次通知规定执行。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生俄而死

有增有降:从最新报告看科技成果转化

00:50【简介】记者4月14日从《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发布会上了解到,在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的指导下,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编写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已于近日在全国出版发行。记者:胡喆、陈席元编辑:聂焱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不与物交

高校科研成果如何落地成“金”

今年初,山东科技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教授王友清在北京参加学术会议后,匆匆赶回青岛,家没回就一头扎进实验室。这是因为有企业对他的“学习型人工胰脏”表达了合作意愿。高校科技成果只有走出“象牙塔”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近年来,山东科技大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坚持让“学问走出书斋”,成为产学研项目“蝶变”场所。盘活机制,瞄准科技前沿怎样盘活科技创新,让纸面上的成果走出“象牙塔”?多年来,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崔洪芝在新材料领域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技术“痛点”。在学校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略海洋重大战略,吹响向海洋经济进军的号角之初,崔洪芝确立了海洋耐磨蚀材料与表面改性、材料腐蚀与防护、新能源与环境友好材料等特色科研方向。崔洪芝发现,在船舶行驶过程中,经常因为缸体材料的磨损、腐蚀、磨蚀性能不足,而造成动力性降低,甚至破坏等问题,是我国船用发动机“心脏病”的主要病因之一。如何用好新材料的科研成果?“让船舶发动机穿上金属陶瓷复合衣!”崔洪芝这一前沿构想成功申请到国家“863计划”的支持。近年来,山东科技大学在探索中找到了一把盘活成果转化的“金钥匙”。“首先是完善顶层设计,出台《山东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法》等制度,实施‘科技创新攀登工程’‘学科筑峰工程’,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其次是搭建平台,推动‘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再其次是突出目标导向,瞄准‘国家重大需求’‘科技发展前沿’‘行业产业现实需要’的创新方向,进行前瞻性探索。”山东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罗公利说。走进一线,破解生产难题2020年11月的一天下午,山东省春秋季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系统利用卫星监测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有一处秸秆焚烧疑似火点。经核实该处确为焚烧火点,过火面积约50亩,10分钟内监测上报,3小时内野外核查确认,提前消除了安全隐患。这是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孙林牵头的科研成果之一。此前,如何让“高大上”的卫星遥感更接地气,一直是孙林的心事。在学校政策支持下,孙林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实现了成果和需求的“结对”,卫星监测系统成了一双“眼睛”,时刻注视着生态环境的变化。如今,该成果拓展到“机器视觉业务”,走进了企业生产车间,在汽车生产线、电视生产车间等,发挥着智能“监控”作用。“生产一线是最大的实验室,是开展研究的宝地。”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姚庆国说。前不久,该校教师王冬与往年一样,带着60余名师生到淄博矿业集团亭南煤业现场实践。在与企业负责人交流中,他得知一线生产遇到了沟壑地形条件下岩移测量的难题。“特殊地形变形观测问题,我们能不能解决?”从现场回来,王冬与团队进行了4个多小时“头脑风暴”,从问题分析到解决方案,没漏下一个细节。第二天,王冬来到亭南煤业,提出了解决方案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研发出机载激光扫描测量技术,解决了困扰亭南煤业多年的难题。“我们对学校2020年1300余项专利进行星级评价,筛选了一批高星级、高价值专利在省市专利平台和企业现场进行推介;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学校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等200余人的服务队伍,把学校的科创成果送到生产一线。”该校科技处处长陈连军介绍。强强合作,打通“最后一公里”“以前,科研成果仅仅是攥在手里,现在既可以把自己的成果定向推介给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技术需求让成果更接地气。”该校副教授孙金全说。为了做好教师和政府、企业之间的“红娘”,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组织10余场校企技术成果对接洽谈会,为教师和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合作洽谈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另外,该校每年都组织各专业教授、博士,深入合作的企业和研究院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通过举办产学研对接,学校每年都有100余项高水平科技成果得以转化,技术交易额年均超过6000万元。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经营部部长甘宇亮告诉记者,有一次,因海洋三维动态可视化技术问题无法解决,便电话求助合作的山东科技大学教师艾波。艾波立即带着设备到现场对接,并把研发的地理信息系统运用其中,化解了燃眉之急。近两年,山东科技大学的“朋友圈”越来越大。今年3月,与淄博市联袂共建山东省首个产业技术学院,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该校还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等单位开展广泛的科技攻关合作,共建一批实验研发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据统计,“十三五”以来,山东科技大学承担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300余项,先后获国家科技奖励4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800余项。《中国教育报》2021年04月07日第3版 作者:本报记者 孙军 特约通讯员 韩洪烁

背诵者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的重要意义有利于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使科研人员能够以“共同所有权人”的平等身份与单位沟通协作,促使利益分配更加优化合理;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热情,使科研人员以主角身份参与科技成果后续的科研和转化过程;有利于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体系,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赋权机制和模式,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本周科技政策专列再度发车为大家带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有权改革”相关专题一、国家及各省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最新政策法规表1 国家及各地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政策汇总(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作出全面部署1.首先明确确权成果范围赋权成果的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明确了赋权的成果应具备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等条件。2.聚焦赋权操作流程明确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成果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对赋权工作全过程进行推演,对赋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部署,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提前约定等方式防止赋权过程中产生的实操风险。3.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配套体系包括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建立相应容错和纠错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充分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4.强调注重风险防范对试点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可组织科技、产业等方面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服务。赋权科技成果向境外转移转化或开展涉密科技成果转化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伦理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相关规定,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安全可控。表2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二)北京市:《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19号)1.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在全国地方性法规层面率先规定,政府设立的高校院所可以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并约定双方成果转化收入的分配方式。在不改变权属的前提下,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条件下的自主实施转化权,避免科技成果转化错失良机。2.明确高校院所自主转化管理权限明确规定了政府设立的高校院所可以自主决定实施转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并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3.细化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等收益分配制度规定科研人员获得奖励和报酬的原则、标准及时限,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比例、收入不受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净收入涵义等。规定可以不低于转让、许可净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不低于作价投资形成股份或出资比例的百分之七十等。4.明确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获奖励报酬的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励和报酬,并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不得利用所在单位的名义、声誉和影响力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5.明确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措施明确了项目承担者的成果转化义务和转化期限、项目主管部门实施介入权的程序等,规定项目承担者在约定转化期限内未实施转化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约定终止项目,可以在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发布该项目成果,许可他人实施。(三)上海市:《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7年)《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主要创新内容包括:1.对自主权的范围作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明确了单位对科技成果的处置享有自主权,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行政机关审批或者备案;同时,明确了单位对转化收益的奖励分配享有自主权,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约定奖励和报酬的具体方式、数额和时限,并自主实施奖励方案。2.对完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三项基本权利即成果转化知情权;按照与单位的协议实施转化的权利;依照规定和约定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两项基本义务,即职务成果完成后的信息披露义务;对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等转化工作的配合义务。3.明确规定高校院所可以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和服务基于上海市实践,细化和明确了高校院所可以自主选择的三种作价投资方式:一是允许高校院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将科技成果对外投资;二是允许高校院所独资设立的负责资产管理的法人开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三是允许高校院所与科技人员事先对股权分配作出约定,直接以本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名义作价投资。(四)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在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创新规定:1.明确赋予科技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变通了《专利法》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由“试点”赋权变为“应当”赋权,在国内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全部或者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取得职务科技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2.改变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方式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方式由目前的“先转化后奖励”调整为“先赋权后转化”。此外还规定“按份共有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持有的份额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将所赋予的长期使用权期限设定为不少于十年,并规定“对于同一职务科技成果,科技人员获得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的,其单位可以不再给予成果转化收益及相关奖励”。3.建立科技成果决策尽职免责机制建立了科技成果决策尽职免责机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没有牟取非法利益或者恶意串通的,可以免予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中的决策失误责任”。二、各省市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实践典型案例(一)西南交通大学:首创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西南交通大学从2010年开始就在自身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了5年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试验,成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取得了很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2016年,《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简称“西南交大九条”)正式出台,规定明确提出“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就专利权的归属和申请专利的权利签订奖励协议,规定或约定按30%:70%的比例共享专利权。”该《规定》明确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可以共同申请专利,也可以按同样的比例分割学校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将职务发明人的“转化后奖励”前置为“知识产权共有”,进而实现了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大部分所有权。案例西南交通大学的土木学院杨其新教授团队“隧道及地下工程喷膜防水材料”项目,从2004年起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到2010年还未实现转化。到2010年,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将该项目作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试验的第一个案例,成功地将由西南交大所有的专利变更为该教授团队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同所有,然后经第三方评估作价500万元入股成都嘉州新型防水材料公司,杨其新教授团队持有其中的300万元股份。该成果在成都嘉州新型防水有限材料公司内又经过3年多的产品化研发,并在2014年完成了产品化,现在已经取得3000多万元的销售收入。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该校已有205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分割确权,通过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立了24家高科技创业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千激励,万激励,不如产权来激励。西南交大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誉为“科技界小岗村”改革,实现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向发明人的实际让渡,使发明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从实质上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探索与创新,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创新驱动发展。(二)四川大学: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四川大学着力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建立了产学研激励、评价、保障和培育四大机制。2016年,出台《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大胆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确立“科学确权,早期分割,权益共享、责任共担”的确权模式。2018年,四川大学制定出台了《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规定成果完成人可享有50%~90%的成果所有权。同时还制定了《横向课题科技合同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药物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持续构建完善以“川大22条”为统领性文件、N个具体配套实施细则文件,X个操作流程及内控管理制度的“1+N+X”成果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导向,充分考虑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调动了积极性,保障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等激励机制顺利落地。案例科研团队研究确定“骨诱导性生物材料”理论,首创生物活性人工骨,牙种植体及涂层人工髋关节。基于该技术成果,学校与成都高新区政府达成协议,在成都共建包括成都生物医学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际互认的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检验中心等生物医学材料产业示范园区,整合上下游关联产品生产企业,实现工程化应用。该成果与合作企业先后签订技术转让、开发等合同,到账金额1000余万元。结合《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的确权程序及细则,学校对该团队的两项相关成果进行了所有权权属比例认定,成果完成人占比分别为85%和80%。四川大学通过允许教师买断学校的权属部分进行入股和转化,加大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激发科研团队研发热情,促使科研团队灵活运用技术开发、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方式实现工程转化应用。(三)上海交通大学: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交大模式”上海交通大学探索形成科技成果投资的“完成人实施”模式,允许科技成果完成人利用职务成果开办或参股创办企业,上海交通大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科技成果向完成人转让。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对科技人员已开办、控股、参股成立企业的合法化问题做出规定,指出可以适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中关于“完成人实施”的规定,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案例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对“计算机视角在多模态交互中的应用”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采用完成人实施的“五步转移法”实现成果转化的模式创新。即第一步:上海交通大学与成果完成人成立的上海媒智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第二步:上海交通大学按一元“名义价格”将科技成果的70%对课题组进行转让;第三步:上海交通大学和课题组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1000万元;第四步上海交通大学将技成果的30%(300万元)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交易,课题组参加摘牌并获得科技成果的全部产权;第五步课题组在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之后,将其用于合作成立项目公司的知识产权出资。在完成人实施的“五步转移法”完成之后,课题组与学校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课题组在5年内将1000万元的30%向学校支付。“完成人实施”在谈项目已经达到20个,签约实施的项目达到12个。上海交通大学从转化模式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交大模式”。制作:省技经中心广东科技政策法规与体制机制改革智库、省科技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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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大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举措 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六成奖励给课题组

河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研究生在做实验河南商报记者时硕/摄河南商报记者郭丁然改革正在深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等试点,开展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十四五”以来,在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的背景下,科技领域的改革进入深水区,并被寄予更大期待。高校,正是科研领域的一块主阵地。近期,河南商报记者走访了河南农大及河南省科技厅,感受河南科技领域改革脉动。能吃垃圾、零污染零排放的小虫子成科研课题3月30日,在河南农业大学老校区推广楼5楼的实验室内,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杨森正指导研究生将一份刚拿到的温度监测数据导入电脑进行分析。“这份温度数据是我们将黑水虻从海南的育虫基地运送到郑州途中记录的。”杨森向河南商报记者介绍,他们借此可以观察了解,温度变化对这些黑水虻幼虫成活率的影响。说到黑水虻,眼前这位年轻的教授打开了话匣子。黑水虻这种虫很有意思,幼虫外形有点类似蛆。幼虫可以靠吃动物粪便、餐厨垃圾生长,还能“分解”垃圾中的有毒成分。成虫不再进食,也不叮咬人、不传播病菌,8天后就自然死亡。能够“吃”垃圾,长成后还能成为优质的动物蛋白,这小小的黑水虻可谓是生物“清道夫”。但目前市面上缺少成熟的技术进行大批量产业化应用。经过科研攻关,杨森和团队成功解决了这一难题,实现黑水虻的全自动养殖和加工,可以将餐厨垃圾、畜禽粪便、农副产品下脚料等废弃生物质转化为昆虫蛋白、脂肪和生物有机肥,转化过程中没有臭气、废水等排出,达到零污染零排放。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课题组能分六成杨森的科研成果很快受到了业内广泛关注,省内外不少机构纷纷与其签约进行合作。国外的企业也伸来橄榄枝,杨森在2019年与新加坡一家公司签订了价值150万美元的技术授权使用合同。“学校的社会服务处积极为我们对接资源,让我们可以更加专注科研。另外,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技术转化收益按照‘6211’的政策执行。”杨森说。河南农业大学社会服务处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所谓“6211”是科研人员对《河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简称《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中收益分配的通俗讲法。根据《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的80%用于奖励(其中60%为课题组奖励、20%为课题组后续研发基金),其余10%给所在学院、10%归学校。而归属课题组的60%中,项目负责人可以最高分得50%。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与产业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下乡入村提供服务是个“苦差事”,会占用科研人员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河南农业大学还专门针对提供服务的科研人员的突出业绩进行考评。科技服务做得好,一样可以评职称。据介绍,实施“百名教授、千名学生、科教扶贫行动”以来,长期参加扶贫服务的教授、副教授年均500余人,学生5000余人,为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为贫困地区快速脱贫、产业发展和增强致富能力提供了智力支持。改革放权,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了解到,河南农业大学的案例折射出的是河南科研改革实践的成果。“近些年河南加大科研自主权下放力度,高校院所创新活力进一步提升。”河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据此前统计,河南已经有27所高校院所共制定出台了244个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放权激励政策。90%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等制度,完善了横向经费管理和分配方法、绩效支出办法等。高校院所在科研项目预算调剂、科研绩效使用、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对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调剂政策落实比例达到93.75%,科研人员整体满意度达到83.60%。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岗位设置、离岗创业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在科研绩效奖励方面,高校院所对科研人员科研绩效奖励发放总额大幅增加。以2018年为例,27所高校院所共发放科研绩效总额3147.41万元,同比增长64.30%,科研人员的获得感不断增强。2021年3月1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了176项重点改革任务,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多个领域。其中提到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推行重大科技专项首席专家(技术总师)负责制,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等试点,开展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这些改革,将带来更多的科研精力投入和更大的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