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读研期间课题经费是不是导师拿,活是学生干?鬼魅灯

读研期间课题经费是不是导师拿,活是学生干?

研究生培养目前普遍采用导师制,站在研究生的角度,期间更重要的是在"做事"中的学习与成长。研究生是课题的重要参与者,但导师同样付出很多努力,毕竟不是对研究生说一句"这个方向,你来申报一个课题,负责完成和结题啊",然后课题就可以顺利获批、完成和结题。相对来说团队内的年轻老师反而是在做这件事。其实,研究生期间能独立完成一个创新课题是很了不起的,但同样离不开团队合作。一个课题的经费,预算中材料费、设备费、测试费、劳务费与会议费等都有限制,学校财务和审计会严格监管经费的使用,"钱"不是给导师的,更不会打到导师的卡上。部分违规使用经费的导师,学术反腐中已被处理不少。站在导师的角度,研究生的培养主要来自课题经费,在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同时,成果同样用于科研项目的结题,培养学生同样是课题的预期研究成果之一。课题中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很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质疑或讨论呢?小西觉得有这样质疑的原因在于"失去信任",偶尔出现一两个不良导师很容易挑动大家的敏感神经,"压榨学生"成了大家贴在导师身上的标签。研究生阶段的学费不便宜,如12000元/年,但真不是给导师的。在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导师身上的压力同样不小,团队的日常开支和科研支出不低,如实验室的水电费、租金(给学校)、药品试剂、测试费、部分论文版面费、学术会议费和差旅费等。每个导师尽量还是让研究生三年内参与1-2次国内外的学术会议,看看该领域的国内外专家和学生在做什么。另外,学校在招生指标的分配上会要求导师有一定经费的课题保障,否则不给招生指标,就是为保障研究生能顺利毕业。每个研究生在挑导师时,也希望跟一些课题较多、圈内具有知名度的导师,更有利于自己开展课题和毕业。彼此的双向选择是自愿的,学位论文必须要有科学意义,而不是随意的探索。研究生学习室对于"劳务费"的发放,不同院校、导师的差异性很大,如中科院读研的学生津贴普遍比高校要高不少,不少团队能发到1500元/月-2000元/月(不算国家补贴)。高校的话,以300-1000元/月的比例较高,甚至缺少课题的导师未发放津贴。一是课题经费的差异,二是高校的研究生数量较多,每个导师一年都有2-3个招生指标。在经费足够的情况下,作为导师也希望给学生多发点,减少学生的生活压力。最后,小西想说好的导师真心不少。在课题上的很多付出学生感觉不到,但在自己博士毕业进高校后会有更深的体会呢。三年的时间不长,和导师沟通,需要信任,更需要沟通,加油!

格雷塔

科研·创|课题经费怎么算,这场专题会议告诉你!文末有福利!

许多课题正在进行中是不是觉得花销有点大呢?校科协送来了《经费宝典》快来跟小爱一起阅读吧!2019年11月4日,201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暨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课题)专题会议于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召开。本次会议由校科协新苗服务中心缪尘涵主持,新苗服务中心王依池、孙法文和课题服务中心张怡冉联合主讲,各学院科研委员与新苗项目负责人参会。在新苗人才计划专题会议上,校科协新苗服务中心围绕新苗人才计划报销问题,从前期准备、票据填写、票据上交、票据报销四个方面依次展开讲述。01新苗服务中心主讲人讲述了新苗人才计划报销所需的前期准备以及票据填写相关事宜。主讲人从对普通发票的讲解出发,对于《浙江师范大学汇总支付凭单》和《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的填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给出图示方便同学们理解。02就差旅费报销方面,主讲人说明了《浙江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和《浙江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的具体填法。03在劳务费报销方面,主讲人介绍了预约《浙江师范大学酬金申报预约单》的过程,详细讲解了可报销的内容,其中招待费、生活用品购置费、餐饮费、通讯费等均不可报销。并对可报销相关印刷单位进行了公示。具体报销规定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报销规定(更正)》校科协课题服务中心也为大家送来了福利,开展了第二项会议——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课题)专题会议,从报销时间、报销流程、注意事项、问题答疑四个方面展开讲述。大体报销流程与新苗人才计划报销类似,报销单格式略有不同。针对以往常见问题,主讲人作了统一整理并给出了答复。大家学会报销了吗?戳“阅读原文”获取更多报销小贴士!从此科研路是不是一身轻松没有经济压力啦?小爱再也不用担心科研经费了呢!文字:金磊徽 高文靓图片:陈美琳编辑:朱怡 史星烨责任编辑:黄香溢 林秋雨

克里克

北京市各部门明年将压减45%课题经费预算

原标题:北京市各部门明年将压减45%课题经费预算昨天(16日),据北京市财政局消息,为统筹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近期市财政局组织市级各部门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于明年严峻的收支形势,提出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具体措施。2021年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将继续强化成本控制理念,推动各区、各部门把政府“过紧日子”纳入日常、形成常态,包括继续大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各部门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严控新购资产,固定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另外,还将继续扩展事前评估范围,将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由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点项目扩展到500万元以下、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或政策(包括:城市运行类、生态环境类、农业农村类、涉企投入类)。继续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对保障标准超越财力水平、未来不可持续以及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的政策,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或优化。还将加强全成本绩效成果应用,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按照一定比例(5%、10%)扣减该部门项目经费。据市财政局介绍,2021年预算编制还将加强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如加大存量资金与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对于部门预算支出需求优先考虑从存量资金调剂解决。对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全部编入下年度预算,对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按80%编入下一年度预算。目前,本市已实现除涉密信息外的公开范围“全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社会关注热点。2021年,本市将继续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推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向社会公开,加大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区级预决算公开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对区级政府债务、绩效、政府采购、重点事项等信息公开要求。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将过去主要由部门自行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并编入预算的方式,改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领导组织分管领域市级部门,根据中央重大政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本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和预算。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穷美究执

各部门明年将压减45%课题经费预算

本报讯(记者 林艳)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由北京市财政局获悉,为统筹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近期市财政局组织市级各部门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于明年严峻的收支形势,提出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具体措施。2021年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将继续强化成本控制理念,推动各区、各部门把政府“过紧日子”纳入日常、形成常态,包括继续大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各部门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严控新购资产,固定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另外,还将继续扩展事前评估范围,将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由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点项目,扩展到500万元以下、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或政策(包括:城市运行类、生态环境类、农业农村类、涉企投入类);继续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对保障标准超越财力水平、未来不可持续,以及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的政策,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或优化;还将加强全成本绩效成果应用,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按照一定比例(5%、10%)扣减该部门项目经费。据市财政局介绍,2021年预算编制还将加强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如加大存量资金与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对于部门预算支出需求,优先考虑从存量资金调剂解决。对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全部编入下年度预算;对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按80%编入下一年度预算。目前,本市已实现除涉密信息外的公开范围“全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社会关注热点。2021年,本市将继续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推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向社会公开,加大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区级预决算公开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对区级政府债务、绩效、政府采购、重点事项等信息公开要求。“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将过去主要由部门自行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并编入预算的方式,改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领导组织分管领域市级部门,根据中央重大政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本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和预算”,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市委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课题研究经费项目)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课题研究经费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政策研究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发挥政研参考、助推改革等职能,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重点在重要文稿起草、重大决策服务、重大决策落实等方面狠下功夫,充分发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一年来起草了《赵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报告》《赵书记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赵书记在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上的讲话》《赵书记在腾冲市“跨越发展主题+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赵书记在隆阳区“跨越发展主题+美丽保山建设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稿;起草了《市委关于2018年度工作的报告》《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保山市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打算》《保山市2019年上半年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2019年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书面汇报材料》等报告和汇报材料;完成了《重要调研记录2017—2018涉及需要继续推进的有关工作》一、二、三季度情况上报和2019年《重要调研记录》第二、三、四、五期情况报告;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上报的《保山先行先试培养储备小语种实用人才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荣获2019年(第四届)全国人才工作创新案例评选优秀案列。同时,认真修改市级有关部门为市委政府起草的重要文稿《征求意见稿》20余篇,并结合保山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供起草部门作参考。目前正在全力参与《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报告》起草。聚焦全市中心工作、重点改革事项扎实开展调研,年内开展调研10余次。撰写了《关于我市园区托管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牵着肉牛过上好日子——龙陵县“五步工作法”激发群众脱贫致富内在活力》等调研报告。同时完成了《“三个万亩”——生态田园城市发展新举措》《保山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研究》,并分别刊登在《保山经济》2019年第1、2期;参与了腾冲、昌宁、龙陵跨越发展“主题+专题”会议前期调研工作,配合省委政策研究室完成了保山培育主导产业专题调研。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2+5”综合调研。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为扎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委政研室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拟定了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安排资金2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万元。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25万元。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依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申报项目确定的指标。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有效完成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100%。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五、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就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并根据市委指示,参与起草了市委全会工作报告,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和其他文稿;参与和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室财务规定规范课题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2019年我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形成多篇调研成果,既立足全局谋发展,又深入实际解难题。但从课题研究经费的组织实施情况来看,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室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课题研究经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课题研究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2课题研究经费项目.xls

不自说也

课题研究中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问题

一些科研人员在因从事课题研究获得劳务费而收入提高的同时,反映个人所得税负担过重。图为2015年3月12日,上海自贸区税务局,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专用窗口。视觉中国 资料2016年7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意见》要求,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意见》就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出了若干举措,包括: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等。《意见》的落实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增强了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但一些科研人员在收入提高的同时,反映个人所得税负担重。笔者认为,课题研究中,税务部门在劳务费个人所得税处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一、劳务报酬与工薪所得的差异工薪所得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即在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术、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举一个例子,一位教师,从自己任职的学校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该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外提供技术服务、担任培训工作或为杂志撰稿等,则属于兼职工作,其与被服务单位之间不存在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其提供劳务是一事一议、一事一价,提供劳务的个人所得属于劳务报酬(含稿酬所得)。有时,同样的工作也可能分别属于劳务报酬和工薪所得。例如,一位歌舞团的演员受其任职单位的委派进行演出活动,其所得就属于工薪所得,而该演员经其单位同意,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所取得的报酬,就属于劳务报酬。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劳务报酬与工薪所得的课税差异劳务报酬与工薪收入均适用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但课税的税率及计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对收入较高的劳动者,工薪所得的税率往往高于劳务报酬。例如,月薪10000元(暂不考虑“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其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为20%,此时其收入每增加1000元,则缴税增加200元。而如果这增加的1000元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则额外增加的缴税仅为40元(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减除之后按20%的税率课税;收入超过4000元且低于2万元的,减除20%的费用,再按20%的税率课税)。从上述例子来看,一笔所得是按工薪所得处理,还是按劳务报酬处理,税收负担有明显差异。三、课题研究中的劳务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按照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课题研究的劳务费发放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课题主持人所在的任职单位提取间接费用,并从间接费用中安排绩效经费,发给参与课题研究并且在本单位任职的人员;再就是给不在本单位任职的研究人员直接发放劳务费,对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如果课题出资方不要求设立间接费用,从课题经费中一般可以直接向所有参与研究的人员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收入实际上是科研人员参与研究的劳务报酬,对提高其研究积极性有着重要的影响。科研人员承接的课题大多属于外单位委托或在单位之外竞争中标的课题,一般分为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纵向课题具体如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横向课题通常是一些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的课题。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科研人员取得课题研究劳务费以后,必须按工薪所得,与其在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收入合并以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往往达到25%以上,这就意味着其参与单位之外课题研究的劳务费要按25%的税率课征,缴税负担较重。笔者认为,科研人员从外单位委托或在本单位之外竞争中标的课题研究中取得的劳务费收入,从法理上讲应该按劳务报酬课税。道理很简单:第一,课题合同属于“一事一议”,并非长期性劳动关系。如果某一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是供需双方达成的劳务以及劳务成果的买卖交易合同,该协议就不属于劳动者与单位有“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聘用”关系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科研人员取得的劳务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有时某一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课题合同时,会要求劳动者所在的单位盖章同意,这只是要确认该单位同意其承接合同,并希望该单位代为管理课题经费,在法律上仍然是课题委托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课题合同,而不是课题委托单位与劳动者所在单位签订课题合同。第二,课题合同具有“独立性”,符合劳动报酬的特征。在单位“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被“聘用”的人员提供的劳务一般具有连续性,具有“职务行为”的特征,劳动的提供需通过其任职或受雇单位这个载体来进行或约束;而“非任职或者受雇” 以及“非聘用”的人员提供的劳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劳务的提供不受任职或受雇单位这个载体的约束,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在单位进行,也可以不在单位进行。很显然,课题研究与劳务报酬的“独立性”特征不谋而合。第三,课题主持人常常需要向学校支付管理费的事实,也表明课题合同属于课题主持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务合同。课题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在进行课题研究时,可能会使用学校的实验设备、科研数据和图书等,因此,大多数学校都对课题经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有时称为间接费用)。这一事实再次表明,学校作为课题研究人员的雇主,并不是课题的委托方,课题组成员从课题中获取的劳务收入与其所任职的单位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有的人认为,这笔课题经费是由课题研究人员任职单位来管理的,当然应属于工薪所得,其实是不对的。这是因为:第一,课题经费拨付到课题研究人员任职单位财务账户,只是出于管理上的便利性。原因很多,例如个人往往不能开具发票,课题出资方怕研究人员不可靠或中途挪用资金,需要由其任职单位代为管理经费。课题研究人员所在的任职单位只是代为管理该项资金,并没有获得该资金的所有权。第二,对课题研究人员而言,承接该课题,并不是其任职单位的强制要求。换句话讲,课题研究人员与其任职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需要完成多少个课题。四、完善建议笔者认为,科研人员从外单位委托或在本单位之外竞争中标的课题研究中取得的劳务费收入,从法理上讲,应属劳务报酬所得,应单独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应与其任职单位的工薪所得合并纳税。在具体的操作中,我国税收法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在课题研究期间,将其劳务费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负担应该不会很重。在实践中还有一个障碍需要排除,就是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采取代扣代缴制度,给改革带来一些操作性障碍。例如,某地社会科学院与某大学一位教授签订课题合作协议以后,课题经费全部拨付至这位教授所在的大学,但此后这所大学作为这位教授的雇主,不能既代扣代缴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又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而社会科学院作为发放劳务报酬的单位已完成课题经费的全部拨付,不可能每月再向该教授发放劳务报酬和向税务局报税。这有待于在税收管理系统上做一些优化完善。

存想

各部门明年将压减45%课题经费预算

本报讯(记者 林艳)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由北京市财政局获悉,为统筹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近期市财政局组织市级各部门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于明年严峻的收支形势,提出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具体措施。2021年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将继续强化成本控制理念,推动各区、各部门把政府“过紧日子”纳入日常、形成常态,包括继续大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各部门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严控新购资产,固定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另外,还将继续扩展事前评估范围,将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由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点项目,扩展到500万元以下、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或政策(包括:城市运行类、生态环境类、农业农村类、涉企投入类);继续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对保障标准超越财力水平、未来不可持续,以及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的政策,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或优化;还将加强全成本绩效成果应用,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按照一定比例(5%、10%)扣减该部门项目经费。据市财政局介绍,2021年预算编制还将加强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如加大存量资金与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对于部门预算支出需求,优先考虑从存量资金调剂解决。对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全部编入下年度预算;对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按80%编入下一年度预算。目前,本市已实现除涉密信息外的公开范围“全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社会关注热点。2021年,本市将继续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推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向社会公开,加大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区级预决算公开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对区级政府债务、绩效、政府采购、重点事项等信息公开要求。“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将过去主要由部门自行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并编入预算的方式,改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领导组织分管领域市级部门,根据中央重大政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本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和预算”,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其息深深

科研经费可开支人员费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岳才轩)26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该厅针对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发布了两个配套文件,从4个方面对省级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提出细化和规范要求。配套文件的亮点之一是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劳务费。同时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避免证明“科研项目”是“科研项目”去年,广东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大力放松行政监管、赋予科研活动自主权。为了推动该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先后出台了《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政策文件,从4个方面对省级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提出细化和规范要求。针对各单位反映的因各类科研项目界线不清晰,具体操作中较难把握的问题,《暂行规定》对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从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进行了定义。首先,资金在性质上是支持科研活动的,包括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示范应用、条件平台建设。不支持上述活动的资金,不能视为科研项目资金。其次,必须具备形式要件。要实行合同制管理,科研项目应具备明确的项目预算、项目实施期限、项目科研目标。形式要件不齐全的也不能认定为科研项目资金。据悉,对科研项目资金界线及拨付范围的明确,一是有效避免了科研单位反复提供佐证材料证明“科研项目”是“科研项目”,减少科研资金拨付申请手续,减轻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无谓工作;二是减少科研项目资金认定的随意性,为资金审核部门提供依据和准绳,确保科研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开启了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要求资金支付必须按合同进度支付,同一科研项目在合同完成前需多次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并多次提供支付凭证,影响了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间接影响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省财政厅指出,配套文件开启了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暂行规定》明确,科研资金可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户,并对拨付至基本户的科研项目资金全流程跟踪,减少科研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简化拨付方式。重视人力成本 允许开支人员费按照国家规定,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各类支出,但影响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即人员费)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问题未能切实解决。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我省《管理办法》明确了可从直接费用中开支社科类科研项目在编人员的人员费,保障参与科研项目的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给科研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人员费列入单位工资总额控制,合理有效限制单位列支范围和数额。目前社科类科研经费使用中,劳务费比例过低,对于人员费的使用还存在很多限制。《管理办法》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劳务费。以往劳务费支出总额有比例限制,参照国家的旧规定,重大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国家在2016年修订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当时取消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性费用的开支比例限制。社科类科研项目完结前资金可结转继续使用此外,《管理办法》明确,社科类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的钱花不完不用收回。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再按规定收回。《暂行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2018年1月3日起执行,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年度批准立项的、获得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的各类项目。2017年及以前年度安排且项目尚未完成的科研项目资金,也按照《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管理办法》自2018年3月1日期实施,有效期3年,至2021年2月28日自动废止。

困也

北京:各部门明年将压减45%课题经费预算

本报讯(记者 林艳)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由北京市财政局获悉,为统筹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近期市财政局组织市级各部门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于明年严峻的收支形势,提出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具体措施。2021年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将继续强化成本控制理念,推动各区、各部门把政府“过紧日子”纳入日常、形成常态,包括继续大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各部门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严控新购资产,固定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另外,还将继续扩展事前评估范围,将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由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点项目,扩展到500万元以下、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或政策(包括:城市运行类、生态环境类、农业农村类、涉企投入类);继续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对保障标准超越财力水平、未来不可持续,以及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的政策,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或优化;还将加强全成本绩效成果应用,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按照一定比例(5%、10%)扣减该部门项目经费。据市财政局介绍,2021年预算编制还将加强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如加大存量资金与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对于部门预算支出需求,优先考虑从存量资金调剂解决。对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全部编入下年度预算;对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按80%编入下一年度预算。目前,本市已实现除涉密信息外的公开范围“全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社会关注热点。2021年,本市将继续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推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向社会公开,加大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区级预决算公开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对区级政府债务、绩效、政府采购、重点事项等信息公开要求。“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将过去主要由部门自行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并编入预算的方式,改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领导组织分管领域市级部门,根据中央重大政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本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和预算”,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小年也

申请参加评职称课题一般如何收费?

申请参加评职称课题,是有两种情况的,一种是自己申报的课题,申请参加成为课题组的一员。另外一种是申请参加其他人申报的评职称课题,即课题转让挂名。不同的情况收费不同。那么,申请参加评职称课题一般如何收费?申请参加评职称课题要收费,主要针对的是课题转让挂名。对于第一种情况来说,自己申报课题,只需要缴纳几百元的评审费即可。评职称课题转让挂名收费,与课题的等级、课题作者的位置以及是否获奖有关,一般来说,申请参加评职称课题一般收费在几万元左右。评职称课题收费与课题等级的关系,课题一般都是由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申报的,根据行政部门的级别,划分为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市级课题,级别越高,评职称课题收费越高。评职称课题收费与课题作者的位置的关系,能评职称的课题作者,包括课题主持人、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以及第四参与人,课题作者位置越靠前,课题收费越高,随着课题人数减少,相应课题作者位置的收费更高。评职称课题收费与课题是否获奖的关系,当课题结题后,会根据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比,优秀的会得到相应奖励,奖励越高的,评职称课题收费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