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项目概算控制“难点”,《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何“破解”?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近日就此作了具体说明。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控制是政府投资管理中的核心环节,也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对近几年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评价后发现部分政府投资的项目超概算问题。一些项目单位、设计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等对概算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屡屡出现项目不合理超概算问题;设计部门设计深度不够、不认真,经常设计缺项漏项;评估咨询单位评估工作不仔细、深度不够;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不优化,不合理地压缩或延长工期;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等招标采购等行为不透明等,造成了概算控制的失效、失控,这些不合理超概算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做出了不良的行为示范,是对政府投资管理法规的严重破坏,因此,针对这一重要问题,《办法》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一是《办法》明确了概算控制的总体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不得超过经审批的投资概算,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是项目建设和控制项目总投资的重要依据。二是《办法》强调了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的重要性。项目前期科学论证是概算控制和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之一,对项目单位、设计咨询单位,《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委托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咨询、设计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前期工作的深度须达到和符合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对审批部门,《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审批前,审批部门应当按规定选择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咨询评估评审;对工程咨询机构,为有利于保持工程咨询机构出具意见的独立性,《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担咨询评估评审工作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是承担编制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工程咨询机构。《办法》对项目单位、设计单位、评审单位、审批单位等各方面进行具体的行为规范,就是要确保前期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更好保障概算控制和项目实施的科学和高效。三是明确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强化项目各有关责任单位的风险意识和履约责任。对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对市场主体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法》规定一律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办法》还规定项目单位必须按照中标价格同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单位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约定在合理工期内按照既定的合约价格开展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供应。这就要求不管是项目单位,还是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都要有风险意识和履约责任,按照签订的固定价格合同的约定执行。同时还可做到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的价格公开透明,为政府项目控制概算做到有据可查、可寻。四是对存在特殊情况造成项目超概算做出特别规定。明确了概算调整申请的客观条件是“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明确了概算调整申请的时间是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完工后不得再提出概算调整申请;明确了概算调整需落实资金来源,向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提交概算调整方案等,对不符合调整概算情形的,一律不予受理概算调整申请。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粤建市商〔2018〕26号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字数较多,按需阅读)1 总则1.0.1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1.0.2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1.0.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1.0.4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建设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2.0.2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2.0.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可以是独立咨询单位或(总分包性质的)联合体。2.0.4 投资人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本指引主要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是指由投资人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本指引所指的投资人包括政府、企业、个人、混合经济体(含PPP)等。2.0.5 承包人是指被投资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本指引中承包人包括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分包商。2.0.6 产权人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2.0.7 运营人是指建设项目中受投资人或产权人委托的使用人、经营人。2.0.8 总咨询师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委派或投资人指定,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中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2.0.9 专业咨询工程师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总咨询师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专业咨询工程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及相关执业人员。2.0.10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简称项目管理。2.0.11专业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由专业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专业咨询工作。3 基本规定3.0.1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划分为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六个阶段3.0.2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承担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包括: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2 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1)项目决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机会研究、策划咨询、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方案比选等;(2)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详细勘察、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BIM及专项设计等;(3)招标采购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投标限价)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管理等;(4)工程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勘察及设计现场配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担心技术咨询,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等;(5)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策划、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竣工移交、竣工决算、质量缺陷期管理等;(6)运营维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后评价、运营管理、项目绩效评价、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等;(7)BIM专项咨询内容:详见附录A。3.0.3 投资人应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整合委托给一家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联合体)承担,如为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且总咨询师应有牵头单位派出;如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具备全部专业咨询能力的,投资人可允许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将有关专业咨询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关专业咨询资质和能力的咨询单位,由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分包咨询单位签订分包咨询合同并提交投资人认可备案。投资人也可按菜单模式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的一项或多项作委托给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投资人与各咨询单位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应明确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由其负责项目各专业咨询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同时投资人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各咨询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将工程造价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资人宜另选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投资跟踪审计工作。3.0.4 投资人可在项目发起至项目开工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咨询服务。3.0.5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应考虑成功的咨询服务要靠完全合格的人员花费足够的时间才能实现。投资人不宜强制降低咨询费用,以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能支付指派合格人员工作足够时间的费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完成各项咨询目标后,实现的节约成本或提高功能的增值服务价值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3.0.6 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建立一种公正、合理、信任的关系。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提出合理、客观的意见,采取符合建设项目最好结果和投资人最大利益、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咨询服务行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咨询服务工作给予充分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水平提供服务,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3.0.7 投资人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并结合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自然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投资人要求等)等要素合理确定服务酬金,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按时支付。本指引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具体计费方法详见附录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3.0.8 投资人应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咨询服务范围、内容、成果文件表现形式,成果质量与工期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或计费方式)、变更程序等内容。委托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3.0.9当投资人委托多个咨询机构共同承担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投资人可指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咨询业务主要承担单位,并应由其负责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咨询单位应分别按合同要求负责其所承担的具体工作。4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4.1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条件4.1.1 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项目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4.1.2 具有项目相适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和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制订详细、先进、可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案,鼓励采用新型咨询和管理技术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和项目价值。4.1.3 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力量,包括但不限于:明确项目的总咨询师以及各专业咨询工程师,且建议配合推行专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4.1.4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总咨询师和主要的专业咨 询工程师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履约保函等。4.1.5 对入选国家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或后续新增试点名单的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建立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程度高的可予优先考虑,不支持选用信用评价差的企业。4.1.6 投资人不应选择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1 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2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违法指定专业分包人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 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4 因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因为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的;5 承接违法项目咨询的相关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被投资人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7 经政府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行贿受贿的;8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咨询师的条件4.2.1 总咨询师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和类似工程经验等。4.2.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执业信用记录良好。4.2.3 具有承担项目咨询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知识体系。4.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方式4.3.1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可采用“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采用最合适的技术、创新的解决办法和最低的项目周期费用,为投资人提供最好的咨询服务。即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要以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可用人力、财力资源、业务独立性、费用结构的合理性、业务公正性和质量保证体系为依据。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投资人可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优质优价奖励条款。4.3.2投资人可采用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公开招标是政府投资项目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主要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4.3.3 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能力、专业人员力量、项目业绩、履约评价、社会信誉、咨询质量、安全管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优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4.3.4 投资人在项目发起阶段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承包人具有利益关系。5 项目决策阶段5.1 投资人职责5.1.1 投资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项目资料来源落实材料、初步设想方案等相关资料,供专业工程咨询师编制项目建议书,完成后,投资人对项目建议书中,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投资估算、融资方案等内容进行确认,重点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同意后并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5.1.2专业咨询工程师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人对形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安全评价、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进行确认,同意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5.1.3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目标需求。5.1.4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决策阶段的成果报告过程中,投资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5.2 决策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5.2.1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要全面掌握宏观信息,根据项目预测结果并结合用地规划情况及和同类项目类比的情况,论证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尽可能全面地勾画项目的整体构架,减少较大建设内容的遗漏。项目建议书应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报告的编制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2.3 节能评估报告应科学全面评估对投资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情况,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国家现行的节能法规、标准,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5.2.4 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应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为决策者定方案、定项目提供依据。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确定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对投资数额、时间和币种的要求,并能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需要,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5.2.5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须符合现行的安全预评价标准、规范和导则等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安监部门的审核。5.2.6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报告内容、格式和要求,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结合内审意见进行编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独立篇章,并通过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5.2.7 水土保持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2.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满足现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具有国土资源系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对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的技术评审。5.2.9 交通影响评价应满足现行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获得《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核意见书》等审批文件。6 勘察设计阶段6.1 投资人职责6.1.1 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设计阶段工作,提供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资料,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责任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6.1.2 投资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的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进行确认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任务书重新修改后再次审核,直至通过。6.1.3 审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中涉及的重要的造价信息如概算、预算等进行确认。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概预算进行报批。6.2 设计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6.2.1 勘察任务书及勘察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满足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投资人的确认。6.2.2 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2.3 初步设计完成的概算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的造价估算,施工图设计完成是的预算不超过项目的概算。7 招标采购阶段7.1 投资人职责7.1.1 投资人负责监管项目全过程承包人的招标活动,参与项目的服务事项和工程施工的合同谈判、签订、履约。7.1.2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场地的提供时间,明确对拟建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环境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方面的需求信息,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编制投资人需求分析报告及后续招标工作提供依据。7.2 招标采购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7.2.1 招标策划书应满足投资人需求,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2.2 招标文件的编制满足国家现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7.2.3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内容、依据、要求和表格形式等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计价依据、标准。7.2.4 项目的招标采购合同应该体现公平、公正和双方真实意愿反映的特点,其合同条款的额拟定应符合现行的合同范本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 工程施工阶段8.1 投资人职责8.1.1 投资人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协调、配合、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工作,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主要专业责任人员的配备、履职情况及项目的实施情况。8.1.2 投资人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建设和消防等相关报建手续,加快办理项目相关报建手续。8.1.3 投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申请、划拨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8.1.4 投资人应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承包人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8.2 工程施工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8.2.1 工程施工阶段的相关会议纪要及施工档案整理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2.2 工程施工阶段对项目的专项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2.3 项目的开工报告、单位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过程工序评定报告、单位工程竣工证明等过程文件均需通过投资人的审核。8.2.4 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规定。8.2.5 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成本控制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 竣工验收阶段9.1 投资人职责9.1.1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申报项目结决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9.1.2 投资人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资产移交工作。9.2 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9.2.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机构组织的专家的评估验收。9.2.2 验收组名单及竣工验收签到表、观感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备案过程形成的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2.3 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制工程决算报告;概算明细、项目名称及金额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进行填写,一般不允许更改;铁路、码头等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依据部委和行业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在按照财政部规定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后,再按照部委和行业规定,编制特殊要求报告;基本报表、其他附表中的数据之间应具有严谨的逻辑关系,注意保持一致。9.2.4 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10 运营维护阶段10.1 投资人职责10.1.1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10.1.2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0.1.3 项目进入运营阶段后,投资人对运营人的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的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10.2 运营维护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10.2.1 项目后评价报告可参考现行的《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2.2 绩效评价报告应满足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方案或调整方案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及规定。10.2.3 设施管理报告可参考国际设施管理标准文件进行编制。11 法律责任11.0.1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应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相应的处罚赔偿条款和确保咨询项目继续实施的替代机制。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任何一方不履行咨询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可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0.2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履约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3 对总咨询师及相关专业咨询责任人未尽到职责而给投资人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全过程工程咨询资格的,应当依法终止咨询合同的履行,并向社会曝光。投资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5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咨询合同义务,保证咨询项目的持续性。争议不能达成共识的,依法提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现就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基本原则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要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守好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务实管用、便捷高效,结合不同地区和领域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解决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在法治框架下探索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并为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修订积累经验;坚持各方协同、创新模式,通过部门间信息联通和业务协作,构建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二、明确简易审批适用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领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施行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范围。鼓励对村域内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方案相对复杂的工程,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修造类、能源类等项目,不得适用简易审批。已经纳入城市一体管理的村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招标采购、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等投资决策程序完成后,方可履行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列明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申请资金的政策依据等内容。各地要依法研究简化项目开工前涉及的用地、规划等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区域综合评估方式,取代对单个项目进行评价,支持采取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依法取消和减少村庄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四、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鉴于适用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单体规模偏小、技术相对简单,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提倡简化申报材料,实行一窗受理、综合办理,通过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探索开展部门联办、全程帮办,切实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动进度。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布和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流程,并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项目单位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五、合理确定前期工作深度要求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要在加强论证、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行业规程规范,区分项目类型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工期,布置图,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覆盖村组范围及服务人口、管护方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决议意见,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内容。各地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自行设立其他证明材料或审查意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领域特点,商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允许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鼓励采用表单方式明确文本内容,着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避免机械套用、简单比照城市建设项目。六、落实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各类村庄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且该子项目达不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对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采取招标方式的项目,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建立完善项目村民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开展验收。七、发挥村民决策和建设主体作用谋划实施项目,应当采取座谈调研、入户调查等方式听取村民诉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参与集体决策。对于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村庄建设项目,要综合考虑村庄实际和工作基础,确定项目法人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法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鼓励项目法人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等开展建设。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对管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并采取“门前三包”、使用者协会等形式,引导受益农民通过认领等方式参与管护,确保村庄建设项目长期有效运行。八、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地方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配套措施,以流程优化、内容简化、时限缩减为目标,推动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强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村庄建设项目质量。各地要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权力运行公开,有效防控项目管理、实施等环节的廉政风险。要及时梳理总结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增进村级组织、农民群众等对相关工作的理解支持,为加快村庄建设项目实施,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 然 资 源 部农 业 农 村 部2020年8月27日
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现就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基本原则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要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守好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务实管用、便捷高效,结合不同地区和领域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解决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在法治框架下探索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并为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修订积累经验;坚持各方协同、创新模式,通过部门间信息联通和业务协作,构建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二、明确简易审批适用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领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施行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范围。鼓励对村域内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方案相对复杂的工程,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修造类、能源类等项目,不得适用简易审批。已经纳入城市一体管理的村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招标采购、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等投资决策程序完成后,方可履行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列明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申请资金的政策依据等内容。各地要依法研究简化项目开工前涉及的用地、规划等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区域综合评估方式,取代对单个项目进行评价,支持采取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依法取消和减少村庄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四、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鉴于适用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单体规模偏小、技术相对简单,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提倡简化申报材料,实行一窗受理、综合办理,通过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探索开展部门联办、全程帮办,切实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动进度。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布和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流程,并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项目单位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五、合理确定前期工作深度要求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要在加强论证、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行业规程规范,区分项目类型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工期,布置图,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覆盖村组范围及服务人口、管护方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决议意见,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内容。各地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自行设立其他证明材料或审查意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领域特点,商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允许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鼓励采用表单方式明确文本内容,着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避免机械套用、简单比照城市建设项目。六、落实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各类村庄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且该子项目达不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对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采取招标方式的项目,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建立完善项目村民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开展验收。七、发挥村民决策和建设主体作用谋划实施项目,应当采取座谈调研、入户调查等方式听取村民诉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参与集体决策。对于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村庄建设项目,要综合考虑村庄实际和工作基础,确定项目法人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法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鼓励项目法人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等开展建设。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对管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并采取“门前三包”、使用者协会等形式,引导受益农民通过认领等方式参与管护,确保村庄建设项目长期有效运行。八、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地方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配套措施,以流程优化、内容简化、时限缩减为目标,推动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强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村庄建设项目质量。各地要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权力运行公开,有效防控项目管理、实施等环节的廉政风险。要及时梳理总结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增进村级组织、农民群众等对相关工作的理解支持,为加快村庄建设项目实施,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 然 资 源 部农 业 农 村 部2020年8月27日来源:法律图书馆
贵州/贵阳专业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评估可研,找圣思策划编制,4200+案例经验,工程咨询领域专家。用于项目立项、拿地、贷款。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房地产/土地开发、综合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园区/产业项目、旅游康养/学校医院等各行业成功案例。一、为什么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是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工程学名词,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一种科学方法和工作手段。1983年2月原国家计委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正式列入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是项目立项必须提交的一项正式文件),并执行至今。一般来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为项目决策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提供依据。而根据具体项目投资开发项目的规模不同、所处阶段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分为投资机会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评估阶段四个阶段,各阶段均涉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报告的工作目标、内容各不相同。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哪些材料进行编制?1、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其批复(如果有); 2、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所处行业部门发展规划,如江河流域开发治理规划、、电力电网规划、森林开发规划等;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5、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及矿产勘探最终报告; 6、有关机构发布的工程主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定额; 7、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各方签订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8、编制《报告》的委托合同; 9、其他有关依据资料。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可研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包括: 1、深入细致的调研:找出存在问题和解决途径; 2、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气候、水文地质、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项目所处行业发展情况、政策支持、发展瓶颈、进入壁垒、竞争情况等; 3、操作性强的技术措施(方案):一是适合项目本身的成熟技术,二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能实际解决当地存在的具体问题; 4、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组织、管理、资金、技术、运行等; 5、数据真实可靠,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算法误差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求是什么?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者和项目决策者是至关重要的。标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做到编制依据可靠、结构内容完整、文本格式规范和附图、附表、附件齐全。标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必须能够满足投资决策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1、应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论据充分,满足决策者定方案定项目的要求。 2、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参数应能满足订货要求;主要工程技术参数,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资料数据准确可靠,技术方法要科学、合理,并多方法验证,分析要逻辑化、有说服力。 3、资金筹措或融资方案应能满足政策和各级部门、社会团体决策的需要。 4、应有评估、决策(审批)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承诺、政府批件、意向书等。五、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写收费依据?主要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和项目类型等方面核定定价的,项目具体费用咨询可直接联系圣思策划(贵州圣思项目策划有限公司)进一步的沟通。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周期,视具体项目规模复杂度、材料完整度而定。具体时间依据双方沟通商议后签订的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咨询欢迎来电咨询或添加微信号:圣思规划设计可研七、商业计划书编制服务流程贵州圣思策划有限公司,一方面可直接针对工程项目业主提供定制咨询服务,另一方面,面向全国县市诚招代理商,代理商负责当地业务洽谈,平台提供技术支撑,构建圣思策划全国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网络。八、圣思策划公司简介贵州圣思项目策划有限公司,是广圣集团子公司,简称“圣思项目策划”或“圣思公司”。公司注册资金: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克林,公司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林城时代美观苑12栋404-405号。圣思公司是西部地区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调研、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研报告、资金申报等);脱贫攻坚项目开发策划(整县整镇整村扶贫产业规划、具体扶贫项目规划设计、扶贫产业发展深度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概规、修规、建筑设计、市政道路设计、园林景观、城乡规划,从总规到修规,从初设到施工图);全程策划(田园综合体项目、景区、农文体旅+项目的全程策划、规划设计及运营管理、企业整合提升策划、企业发展全面战略策划,乡村振兴规划与战略及品牌提升等);项目评估(社稳评估、节能评估、环评等)专业公司,做有大型成功案例4200多个。该4200多个项目中可行性研究报告3600多个,其中用于立项2800多个,立项成功2791个,9个非一次性成功案例中自动放弃项目6个,立项未成3个;用于融资1800个(含政策性资金申请),除了22个项目获得不理想资金数额或不成功外,其余全部达到理想融资目的。另外有800多个项目为评估,其中环境评估280多个,其余为节能评估和安全评估,评估报告整体全部通过或少部分项目稍作修改也全部通过。 4200多个案例中有600多个项目做了概念性规划设计、控制性规划设计、修建性规划设计以及施工图,基本为全程服务。在4200多个案例中,省外项目280多个,主要来自浙江、广西、重庆/四川、辽宁、吉林、甘肃等省份,其余为贵州省内项目,基本覆盖全省各地州市县,到目前为止贵州省内仅有1个县没做过项目,其余87个县全部做有项目。 4200多个项目中基本涉及各行各业,重点涉及建筑、市政、医院、学校、化工、环境工程、机械制造、生态农业、旅游观光、水利水电、海运航运、公路桥梁、化肥农药、医药制造、科技信息、批发贸易、轻纺食品、土地整理、产业园区等领域。详见网站http://ssplan.com.cn/。
中国发展网讯 9月15日,据发改委官方微消息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以下为意见全文: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现就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基本原则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要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守好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务实管用、便捷高效,结合不同地区和领域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解决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在法治框架下探索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并为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修订积累经验;坚持各方协同、创新模式,通过部门间信息联通和业务协作,构建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二、明确简易审批适用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领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施行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范围。鼓励对村域内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方案相对复杂的工程,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修造类、能源类等项目,不得适用简易审批。已经纳入城市一体管理的村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招标采购、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等投资决策程序完成后,方可履行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列明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申请资金的政策依据等内容。各地要依法研究简化项目开工前涉及的用地、规划等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区域综合评估方式,取代对单个项目进行评价,支持采取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依法取消和减少村庄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四、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鉴于适用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单体规模偏小、技术相对简单,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提倡简化申报材料,实行一窗受理、综合办理,通过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探索开展部门联办、全程帮办,切实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动进度。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布和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流程,并探索以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为项目单位提供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五、合理确定前期工作深度要求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要在加强论证、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行业规程规范,区分项目类型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工期,布置图,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覆盖村组范围及服务人口、管护方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决议意见,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内容。各地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自行设立其他证明材料或审查意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领域特点,商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允许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鼓励采用表单方式明确文本内容,着力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避免机械套用、简单比照城市建设项目。六、落实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各类村庄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且该子项目达不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对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采取招标方式的项目,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建立完善项目村民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开展验收。七、发挥村民决策和建设主体作用谋划实施项目,应当采取座谈调研、入户调查等方式听取村民诉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参与集体决策。对于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村庄建设项目,要综合考虑村庄实际和工作基础,确定项目法人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法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鼓励项目法人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等开展建设。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对管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并采取“门前三包”、使用者协会等形式,引导受益农民通过认领等方式参与管护,确保村庄建设项目长期有效运行。八、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地方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配套措施,以流程优化、内容简化、时限缩减为目标,推动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强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村庄建设项目质量。各地要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权力运行公开,有效防控项目管理、实施等环节的廉政风险。要及时梳理总结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增进村级组织、农民群众等对相关工作的理解支持,为加快村庄建设项目实施,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 然 资 源 部农 业 农 村 部2020年8月27日
2021年4月7日下午,在孝感市博物馆召开了《孝感市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成立了由建筑、环境监测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博物馆等有关单位和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评审组在对项目现场踏勘后,会议上认真审阅了可研报告相关文件,听取了编制单位(孝感市工程咨询公司)的汇报,经充分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可研报告文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方案基本合理,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也对水土流失、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专家组踏勘现场专家评审会会议现场专家评审会的召开有力推动了孝感市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工作进程,也是孝感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突破。【来源:孝感市文旅局】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航空零部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航空制造业中流砥柱,前景广阔1、航空零部件产业:航空制造业中流砥柱1.1航空零部件制造:航空基础性产业,工序复杂种类繁多航空零部件,种类繁多技术精湛。广义的航空零部件是飞机各种零组件的总称,而狭义的航空零部件专指飞机机体零部件。飞机机体是指构成飞机外部性质和主要受力的部分,包括机身、机翼、尾翼、起落架等主要部件,并广泛涉及大梁、桁条、翼粱、翼肋、框类等主要零部件。航空零部件制造,工序复杂专业性强。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主要是指航空飞机各种零配件的制造。包括飞机机体零构件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仪表、机载设备、液压系统和附件等的制造,不包括零部件装配、航空发动机总装和整机总装等。飞机零部件依据各分系统结构、需求、用途、性能等要求有所区别,种类繁多平均在2-4万件类,且航空器由于高稳定性、高速、高安全性及多次使用的特殊要求,对各个环节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和装配有着极高的工艺要求与技术壁垒。航空零部件制造是航空制造业的基础性产业。根据《中国飞机制造业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飞机制造业通常采取“整机制造商----多级供应商”的制造模式。产业链第一级为整机制造商,第二级为大型关键航空分系统制造商,其提供的分系统包括机体、发动机、航空电子系统等机载设备;第三极包括众多提供结构件、零部件、电子产品、舱内配套设施等供应商,其部件产品供货给二级供货商进行集成;第四级为产业链上游的电子元器件、复合材料、金属原材料等企业。航空零部件企业众多,大多集中在三级供货商环节,是航空制造业的基础性产业,奠定了航空产业的产品质量与技术标准。以军用飞机为例,航空制造产业供应商关系图1.2机体制造由机翼、机身及尾翼构成,军民飞机价值量不同按飞机用途可分为军用航空零部件及民用航空零部件。依据使用功能不同,军用飞机更注重于产品的可靠性高、材料坚硬质地轻、一致性强等特点,民用航空零部件注重安全性强、多次使用质量保证等特点,任何用于民用航空产品或者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和安装的材料、仪表、机械、设备、零件、部件、组件、附件、通信器材等均依据飞机机体结构设计进行定制化生产制作。机体零部件分类军民飞机因用途的显著不同,各组成部分价值占比差别较大。对于军用飞机,动力系统占整机价值比最高,达25%,航电系统次之,机体结构占比约为20%;对于民机,机体结构占整机比超过1/3,达到36%,动力系统次之,航电和机电系统合计占30%。其中机体部件数量庞大,以民机波音737飞机,至少需要3万个大小各异的结构零件及数控零件组成。军机各组成部分价价值占比民机各组成部分价值占比1.2.1机翼:飞机重要组成部件,内外皆可装载功能设备机翼:飞机重要组成部件。机翼主要作用是产生升力,与尾翼一起形成良好的稳定性与操纵性。另外可以在机翼内部装载弹药、设备和油箱,在机翼上可以安装起落架、发动机、悬挂导弹、副油箱以及其他外挂设备。机翼通常是由翼梁、纵墙、桁条、翼肋和蒙皮等构件组成。机翼按照的基本受力构件包括纵向(沿翼展方向)骨架、横向(沿气流方向垂直于翼梁方向)骨架和蒙皮。纵向骨架有翼粱、纵墙和桁条,横向骨架有普通翼肋和加强翼肋。机翼结构翼梁:纵向受力件。翼梁由梁的腹板和线条组成。翼梁是单纯的受力件,主要承受弯矩和剪力,它是机翼主要的纵向受力件,承受机翼的全部或大部分弯矩。翼梁大多在根部与机身固接。桁条是与蒙皮和翼肋相连的元件,由铝合金挤压或板材弯制而成,铆接在蒙皮内表面,承受机翼弯矩引起的部分轴向力,是纵向骨架中的重要受力元件之一。除上述承力作用外,桁条和翼肋一起对蒙皮起一定的支撑作用。翼肋:机翼的横向骨架,包括普通翼肋和加强翼肋,横向垂直于翼展的方向,安装方向垂直于机翼边缘,用来支撑蒙皮,维持机翼的剖面形状。普通翼肋的作用是将纵向骨架和蒙皮连接成一体,把由蒙皮和桁条传来的空气动力载荷传递给翼粱,保持翼剖面的形状。加强翼肋就是承受有集中载荷的翼肋。纵墙:纵墙与翼粱十分相像,二者的区别在于其缘条比翼梁的缘条弱(但大多强于一般长桁),其长度有时仅为翼展的一部分。纵墙通常布置在机翼的前后缘部分,与蒙皮组成封闭盒以承受机翼的扭矩,同时还有封闭机翼内部容积的作用,靠后缘的纵墙还可以悬挂襟翼和副翼。蒙皮是包围在机翼骨架外的构件用粘接剂或铆钉固定于骨架上形成气动力外形。为了使机翼所受的阻力尽量小,蒙皮应力求光滑。为此应提高蒙皮的横向弯曲刚度,以减小它在飞行中的凹凸变形。从受力看,气动载荷直接作用在蒙皮上。因此,蒙皮受到垂直于其表面的局部气动载荷。此外蒙皮还参与机翼的总体受力,它和翼梁或翼墙的腹板组合在一起,形成封闭的盒式薄壁梁承受机翼的扭短;当蒙皮较厚时它常与长翼一起组成壁板,承受机翼的弯矩引起的轴向力。壁板有组合式或整体式两种。某些结构形式(如多腹板式机翼)的蒙皮很厚,可从几毫米到十几毫米,常做成整体壁板形式,此时蒙皮将成为承受弯矩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受力元件。1.2.2机身:连接飞机整体部件,依飞机型号区别设计机身:机身由机身、短舱、尾撑等筒形结构组成,主要功用是装载乘员、旅客、武器、货物和各种设备,将飞机的其他部件如机翼、尾翼及发动机等连接成一个整体,约占飞机总造价的10%-20%。机身后段由隔框、长桁、蒙皮和机尾罩等组成。其结构特点是长桁数量多,桁条结构较强,没有设置大梁,弯矩引起的轴向力由长桁和蒙皮承受。机身后段共有8个主隔框和5个辅助隔框,机身后段开口较少,大多数长桁是连续贯穿整个后机身的。尾喷管采用了引射式收敛喷管,机尾罩分为两段安装在隔框上,前段由铝合金板材制成,后段由高温合金钢板材制成,将发动机喷管完全包住形成固定外罩的引射器。1.1.3尾翼:让飞机具有操纵性及稳定性尾翼:保证飞行平衡,分垂直水平两类。飞机尾翼指的是用于保证飞机的纵向和航向的平衡与安定性,以及实现对飞机的操纵的结构部件,主要有水平尾翼(水平安定面和升降舵)和垂直尾翼(垂直安定面和方向舵)组成。尾翼的存在让飞机具有操纵性及稳定性,是极为重要的存在,其价值约占飞机总造价的5%-10%。2产业模式:转包生产合作模式,位于整机制造产业链中游2.1位于航空整机制造产业链中游上游金属/复材,下游分系统制造维修。航空零部件产业链上游包括制造各种航空零部件所需的金属非金属等原材料及成型材料,金属材料主要有:结构钢、不锈钢、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和高温合金等;非金属材料包括航空陶瓷、特种橡胶和碳纤维等。下游则由民用航空飞机整机制造、航空发动机制造和航空维修三大部分构成。飞机零部件相关产业链2.2转包生产为主要供应链合作模式航空“转包”生产是全球航空飞机及发动机制造商普遍采用的一种基于“主制造商-供应商”的供应链合作模式。在全球转包生产形式下,飞机及发动机制造商主要负责总体设计和细节设计,承担主要结构件和系统间设计和制造工作,并负责最后的总装。供应商根据主制造商需要参与具体各个部件的生产制造中。主制造商通过合同约定以及考核的方式对供应商的进度、质量、成本和交付进行严格管理。转包业务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研发能力。按照国际航空发展规律,航空飞机及发动机产品的输出方(如波音、GE等)至少得向输入市场转包生产不低于20%的零部件转包生产份额,即“补偿贸易额度”。鉴于此,主制造商通过转包生产模式充分调动了全球产业链分工降低了自身产品制造成本,使得其可以将主要精力投入于下一代产品的研发,加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航空零部件转包是国际巨头普遍做法,国际航空巨头往往将众多零部件业务进行转包生产,且该比例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进一步提升。以波音为例,20世纪90年代,波音777项目外包份额约为30%左右,21世纪的787等项目外包比例已高达70%左右。国际转包市场总体规模也在逐渐增长,根据普拉迪相关行业报告显示,国际航空转包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71%。根据工信部《中国民用航空工业年鉴》的数据,2019年中国航空零部件转包规模上升到123亿元,约占国际航空零部件市场总规模的8%。国际航空零部件制造转包市场规模逐年扩大我国航空分包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国内转包市场规模稳步提升,逐步成为世界航空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中国航空企业一直通过国际航空转包生产以及大量合资企业建设的方式,不断提升国际主力机型结构部件、金属型材、金属零部件等方面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逐步成为世界航空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提升了国际化发展能力。中国民用航空零部件转包交付金额不断扩大,波音、空客等零部件转包需求持续增长,中国企业获得的民航转包生产金额呈稳步上升趋势,国内民营航空企业获得的国际航空转包份额也有所提升。目前国内企业承接的航空国际转包业务主要还是由中航工业和中国航发两大军工集团的旗下个主机厂或成立的合资公司承担。据统计,目前中航工业整体承担了约80%的航空发动机转包业务。3市场规模:军品随主战型号爆发增长,民品国内外市场齐发力3.1军机航空零部件市场:随下游主战型号放量及集团外包比例提升爆发增长我国军用飞机未来增长潜力巨大,预计未来10年整机市场将达万亿市场空间:根据《世界空中力量2020》数据显示,我军现在尚有超50%比例的二代战斗机在服役,在战斗机更新换代加速的背景下,预计未来10年,我国战斗机将保持每年新增+替换100架左右的需求,共计新增1,000架;运输机--大型运输机缺乏,未来爆发式增长。根据国防大学《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预测,我国未来需要至少400架以上运-20系列运输机才能满足我军在亚洲地区执行任务。预计未来10年,我国大型运输机将需要200架;目前中国陆军每万人军用直升机拥有量仅为8.8架,美国为99.5架,俄罗斯为28.7架,我国陆军部队对直升机需求迫在眉睫。预计未来10年,我国陆军每万人军用直升机拥有量将达到30架左右,预测新增军用直升机1,800架;特种飞机已经成为了现代战争中快速反应、远程机动、立体作战战略打击的关键手段。在未来的特种飞机市场上,美国、日本、以色列和欧洲都将占据一席之地。预计未来10年新增需求量为120架;相较美国,我国教练机的数量明显不足。预计未来我国空军教练机/战斗机数量比可能接近0.4,据此推测我国未来10年教练机需求量400架。2018-2024年军用飞机增速预测(单位:架)军用飞机增量预测图(单位:架)我国军用飞机零部件制造产业未来10年规模预计超3000亿元。受益于“十四五”强军强国政策的大力推进实施,以及我军现在新型号主战机型的不足和原有旧机型的更新换代,未来3-5年将迎来下游主战型号飞机更新换代的高峰。考虑到我军未来十年各种机型的新增数量以及旧机型机身零部件的维修保养、零件更新等工作,军用飞机航空零部件产业市场预计新增需求超2000亿,已有飞机维修更新市场需求近1000亿,合计超3000亿航空零部件制造市场需求。鉴于该行业属于高壁垒、长积淀、深度跟踪的小众行业,未来行业内稀缺龙头将显著受益。军用飞机未来10年市场需求规模预测(单位:亿元/架)航空零部件制造业或将显著受益于军工集团业务外包比例增加。目前我国军工企业外部竞争环境变化正在不断加快,社会分工不断细化,未来利用外部社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军工企业将非核心的生产制造环节转让给具有合格专业技术的生产厂家已成为主要发展趋势。未来随着军工集团“大产业链+小总部”模式的不断建设,军工产业集群将以军工集团为核心,以关键加工装配工厂为辅助形成区域性航空制造产业园。军工集团为保证自身的效率与利润,未来有望将非核心生产环节外包比例逐渐提升,从而使零部件生产、机加工、装配等企业显著受益。3.2民用航空市场:国际分包业务扩量+国产大飞机需求放量共促发展国内民用航空转包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际地位逐步提升,预计未来10年国内需求+国际分包将超1800亿市场规模。中国的航空工业外贸转包生产始于1980年,先后与美国波音、欧洲空客、加拿大庞巴迪、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等世界先进飞机制造公司以及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英国罗罗公司、美国普惠公司等发动机制造公司建立了工业合作关系,开展了广泛的航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项目涉及机头、机翼、机身、尾段、舱门、发动机部件等多种产品。随着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产品技术水平与质量逐渐获得国际市场的认可。近年来中国航空转包生产发展非常迅猛。中国将在国际航空转包市场上与世界各民用飞机制造商包括中国商飞、波音、空客、庞巴迪、巴西航空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目前全球知名飞机制造商均有采用中国产品,以波音公司为例,在全球飞行的6000架波音飞机当中,均有中国制造的零部件及零件。国内转包市场规模稳步提升,逐步成为世界航空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中国航空企业一直通过国际航空转包生产以及大量合资企业建设的方式,不断提升国际主力机型结构部件、金属型材、金属零部件等方面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逐步成为世界航空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提升了国际化发展能力。中国民用航空零部件转包交付金额不断扩大,波音、空客等零部件转包需求持续增长,中国企业获得的民航转包生产金额呈稳步上升趋势,国内民营航空企业获得的国际航空转包份额也有所提升。而国内航空零部件转包业务承接方主要分为国资背景及民营企业,主要由中航工业和中国航发两大军工集团的旗下个主机厂或成立的合资公司承担。据统计,目前中航工业整体承担了约80%的航空发动机转包业务。ARJ21与C919航空零部件与维修市场规模国内自身分包市场规模:国产飞机需求扩产达1400亿市场规模,国际分包稳定增长。在国际转包业务持续推进的同时,我国大型自主商用飞机谱系的建设也快速发展,随着商用飞机航空制造产业链的不断成熟,航空零部件制造规模及分包比例也将随下游大飞机放量获得明显增长。我国C919大飞机于2015年11月2日完成总装下线,2017年5月成功试飞。根据官网数据显示,目前C919已获得28家客户累计815架订单;国产支线飞机ARJ21交付不断增加,目前确认+意向客户超700架。按照各自售价及零部件占飞机总价值30%/36%比例计算,考虑已有订单及已落地飞机后期维修更新替换工作,我国未来10年可贡献零部件制造分包收入近1400亿元。2010-2030年我国国际航空制造分包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亿美元)1、总论1.1航空零部件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航空零部件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3、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4、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5、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6、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7、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8、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9、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10、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11、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12、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13、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14、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15、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16、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关联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航空零部件项目申请报告航空零部件项目建议书航空零部件项目商业计划书航空零部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航空零部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航空零部件行业市场研究报告航空零部件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航空零部件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航空零部件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航空零部件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近日,《珠江航运云南富宁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评审会在昆明召开。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航务管理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富宁县人民政府及富宁县发改局、富宁县交通运输局,文山交通投资集团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0余个单位、部门有关领导及特邀专家参加会议。 本次评审会由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研究所所长周世良担任专家组组长,并邀请了7名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与会专家及代表听取了业主单位对项目的情况介绍和编制单位对《工可报告》的详细汇报。经评审,全体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工可报告》内容全面、资料详实、总体研究方案合理,内容和深度符合交通运输部《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和《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会议顺利通过了《工可报告》评审。 富宁港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云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发展的需求。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港城融合”,形成“跨境+产业+振兴”的物流枢纽特色发展格局。项目建设将助力云南省形成向东通江达海,直抵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的大通道,助力云南经济发展。此次评审会议的召开,为富宁港项目尽快启动建设夯实了基础。 项目计划新建500吨级(330客位)客运泊位1个,新建1000吨级货运泊位19个。其中,散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11个、集装箱泊位6个,结构均按3000吨级设计。同时,建设疏港公路及港区陆域配套设施,总投资约30.96亿元人民币。 (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一)项目概况公司拟投资建设大庸古城(南门口特色街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大庸古城”),建设地点位于张家界市市城区南门口片区,规划范围是澧水河以北(含澧水河)、滨河路以南,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段。大庸古城项目以建设张家界市国际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将南门口片区建设成为融合文化遗产、民俗风情和创意时尚都市生活的城市传统风貌展示区与特色旅游服务区。本项目通过奇门遁甲、古城穿越、南门大码头、三元宫等引擎项目,打造集“吃、住、游、购、娱”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休闲区,构建张家界中心城区的城市文化休闲新地标。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88,278.00万元,募集资金分24个月投入,主要投资包括土地使用权购置费83,733.00万元,土建投资61,845.13万元,相关软硬件设备的购置及装修32,700.00万元,预备费5,348.34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4,651.53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满足游客对文化休闲类旅游产品的需求,预计将实现年营业收入48,542.21万元,净利润18,450.13万元。(二)项目背景1、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得益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最近五年我国旅游业呈现平稳较快发展势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国内旅游人数年均增长12.86%,全国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达19.28%。同时,我国于2015年跃居成为世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们对休闲、旅游的需求日益强烈,我国旅游业因此步入大众化、产业化的发展新阶段。从各区域来看,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传统旅游城市由于其历史悠久、交通便捷、相关配套服务完善、知名度广等优势仍作为国内旅游出行的主要目的地。而诸如杭州宋城、西安大唐芙蓉园、乌镇西栅、丽江古城等景区,虽发展时间不长,但凭借其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和浓厚的民族风情,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前来欣赏和体验,旅游发展十分迅速。其中,杭州宋城景区秉承“建筑为行,文化为魂”的理念,打造包括宋河街、胭脂巷、市井街等在内的多处人文景观,再现我国古代风貌。该景区2015年营业收入是70,075.47万元,同比增长14.91%;西安大唐芙蓉园以唐代皇家园林为参照,建造皇家建筑群,让游客身临其境地感受古代建造的宏伟;乌镇西栅依托原汁原味的水乡风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游客呈现江南古镇的优雅与精致;丽江古城则以当地纳西、汉、白、彝、藏等各民族风俗文化为背景,为游客呈现了极具特色的民俗风情和文化。虽然国内文化休闲旅游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但与国外知名旅游城市相比,我国文化旅游仍处于发展初期,各地缺乏对旅游资源的全面规划和建设。作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张家界拥有天子山、杨家界、袁家界、天门山、大峡谷等世界级的旅游资源,是传统的观光型旅游城市。近年来,为了顺应文化休闲旅游的发展趋势,也相继开发了一系列旅游文化产品,如王家坪、土家风情园、老院子等。但整体来看,张家界文化旅游产品规模较小、形式较为单一,品牌效应薄弱,在国内文化旅游市场中不具有显着优势。因此未来张家界的文化旅游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已经呈现出多层面、多领域深度融合的态势。旅游业越来越借助于文化演艺、文化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增强景区的文化内涵及吸引力,旅游商品开发也越来越重视文化创意;而文化产品通过旅游市场获或得了创新和发展。未来我国旅游城市的发展将以自然景观资源为基础,融合传统文化和民族风情,带动文化、餐饮、民俗文化、艺术、酒店等多产业链的发展,进而推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和升级。2、休闲旅游成为国内旅游发展新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健康意识的增强和旅游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更渴望一种身心放松的旅游形式。休闲旅游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休闲为主要目的,能够满足本地居民和异地游客身心放松的需求,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逐渐成为人们出游的首选旅游形式。根据世界旅游组织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以休闲度假为旅游目的的游客占旅游总人数的53%,是当前最热门的旅游形式之一。同时,根据《中国旅游景区发展报告2014》显示,我国观光游览的游客比例由2004年的45%降低为2013年的28%,而度假、休闲和娱乐的游客比例则由2004年的19.7%提升为2013年的24.4%。同时,根据《中国旅游景区发展报告(2015)》研究成果显示,2014年我国以休闲度假为主要旅游目的的游客数量占游客总量的37.8%。可以看出,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市场不断发展,但与全球相比,我国以休闲度假为旅游目的的游客占比仍然较低,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休闲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与当地文化相融合,衍生出各种新的旅游热点和旅游形态:旅游与民族风俗的结合,诞生了以“印象系列”和“千古情”为代表的大型实景演出;旅游与饮食结合,形成了南京夫子庙、北京南锣鼓巷、上海城隍庙等美食特色街区。此类城区休闲旅游区的建设以“娱乐游憩”为导向,凝聚城市文化特征,构建休闲产业与文化产业双链结构和休闲产业与商业双链结构,促进城市休闲化和商街休闲化。在我国宏观经济转型的形势下,我国旅游业也在进行产业升级,行业的发展正由传统走马观花式的观光旅游为主导,向在一地停留时间相对较长,更加强调休息、放松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因此未来我国休闲旅游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3、旅游综合体兴起,推动休闲旅游进一步发展旅游综合体融合商业零售、商务办公、酒店餐饮、公寓住宅、综合娱乐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城中城”,可满足游客观光、游乐、休闲、运动、会议、度假、体验、居住等多种旅游需求,因此也被视为旅游消费模式的升级。作为聚集综合旅游功能的特定空间,旅游综合体是一个泛旅游产业聚集区,也是一个旅游经济系统,成为了休闲旅游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旅游综合体以其多功能集一体的特点,游客在享有休闲娱乐的同时,刺激了区域内餐饮、购物等各类消费,当地经济也因此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旅游综合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已逐步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不仅涉及个人消费,而且涉及地产的开发、商铺的运营和管理等。每年旅游综合体的数量在世界各地都以较高的速度增长,并且规模都较为庞大。如位于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城市中心”,耗时五年建成,占地约4,046.86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一家4,000套房间的赌场酒店、三家精品酒店。“城市中心”将各地旗舰级建筑、旅游热点及多种娱乐相结合,成为全球最具有娱乐消费价值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在我国,旅游综合体的开发与运营也趋向成熟。如西安大唐芙蓉园,它是在原唐代芙蓉园遗址以北建成的唐文化主题公园,总投资约13亿元,占地面积一千亩。主题公园以水为核心,集体验观光、休闲度假、餐饮娱乐为一体,园内建有紫云楼、仕女馆、御宴宫、杏园等多个仿古建筑,包含帝王文华、科举文化、诗歌文化、佛教文化等十四个景观文化区,全景式、多角度地展示了盛唐文化的博大气势。此外,杭州宋城、乌镇西栅、丽江古城等旅游综合体也发展迅速,成为国内休闲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在国家多轮宏观调控下,中国房地产企业将业务延伸至旅游地产领域。并且由于旅游综合体的广受欢迎,全国各地也先后展开了旅游综合体的建设。旅游综合体的出现对促进区域旅游消费,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推动我国休闲旅游发展的主力手段之一。4、张家界旅游行业发展迅速张家界位于中西部地区武汉、重庆、长株潭以及西安等几个大城市群的几何中心位置,也是该区域内唯一具有全国性甚至世界性吸引力的山岳型旅游目的地。同时张家界本地旅游资源丰富,以其奇特的自然景观和浓厚的地域风俗文化吸引着国内外众多的游客。根据张家界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张家界市2010-2015年数据来源: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2004年年报景区到访人次增长量为2,670.27万人次,增长率达111.04%。除了2013年一年张家界受国内旅游市场低迷的影响,景区接待人次有所下降之外,近五年来景区接待人次呈现较为快速地发展势态,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11%。从旅游收入上看,在2013年,由于受到全球经济下滑、中央严控“三公消费”、禽流感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国内旅游市场整体呈现低迷的发展态势。然而,当年张家界市旅游总收入却仍保持增长,达到212.29亿元。在此之后,张家界市旅游收入快速增长,2015年达到340.7亿元,较2010年增长171.89%,这期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22.15%。在张家界旅游国际化战略的指引下,随着其基础设施的完善、直航线路的增加、旅游产品结构的优化,张家界的旅游客源将进一步拓展,未来旅游市场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5、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旅游产业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正成为全球经济的强劲牵引力,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9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化服务业;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同时,《意见》强调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纲要》提出大力推动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鼓励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体验等多样化、综合性旅游休闲产品,建设一批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打造便捷、舒适、健康的休闲空间,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个性化旅游需求。加强自然、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强调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实现重点景区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提出,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提高旅游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利用,推动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旅游消费快速增长。2016年1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新阶段旅游发展战略是推进全域旅游,即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张家界市政府也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引导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中指出旅游国际化战略是张家界未来发展的核心和目标。张家界应充分挖掘市域的旅游资源和地域文化,明确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全面促进现代化的城市环境建设,完善城市的旅游服务接待功能;加强旅游产品升级和转型,建设以观光旅游单一产品类型向遗产旅游为拉动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30)(修编)》指出根据张家界的资源与区位条件,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节事旅游、城市休闲旅游、自驾车旅游、背包徒步游等产品开发建设。加快中心城区的城市休闲度假旅游项目、会展商务旅游项目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培育2-3个品牌实景演出;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丰富产品形式,重点建设中心城市特色街区。从上述产业政策可以看出,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鼓励并引导旅游业的发展,特别强调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以此推动我国旅游产业的改革和升级。(三)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1、可行性(1)市场前景广阔作为中国旅游业发展最早、最快的地区之一,张家界市依托世界级的自然资源、丰富的人文资源和多样化的气候资源,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2015年,张家界市国家等级旅游区(点)数16个,其中5A级景区(点)2家,4A级景区(点)8家,3A级景区(点)6家。2015年,全市接待游客首次突破5,000万人次,达5,07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4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6%、37%。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其增速在全国同类风景旅游城市中名列第一。《张家界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然而,整体来看,张家界旅游市场以天子山、杨家界、袁家界、天门山、大峡谷等观光型旅游资源为主,产品类型较为单一,缺乏高品质的人文休闲类景观;同时,中心城区只起到了驿站的作用,旅游服务及配套设施一般。同时,随着张家界基础设施的完善、直航线路的增加,旅游客源将进一步拓展,逐步形成以精品观光游客、中高端休闲游客和商务游客为主的客源构成,这将为文化休闲旅游产品带来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本项目以提供中高端精品文化休闲场所和旅游产品为主,建成后将成为张家界的人文引擎点、休闲风向标和旅游配套服务的承载区,满足张家界不断增长的休闲旅游市场的新需求。因此,项目具有市场可行性。(2)行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作为相对独立、特征鲜明、潜力巨大的新型旅游形态,文化休闲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国家有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包括《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等,鼓励并支持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以此落实文化强国战略,同时推动旅游产业改革,适应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张家界市政府也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引导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在《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提出旅游国际化战略是张家界未来发展的核心和目标;同时,也明确了未来张家界城市发展的整体空间结构,即“一心三翼、两轴四带”。本项目位于“一心”,即中心城区,未来规划建设成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湘西地区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在《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30)》和《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中,张家界政府清楚意识到中心城区发展不均衡、城市服务旅游功能缺失等问题,因此对中心城区的发展寄予厚望。本项目以构建张家界中心城区的城市文化休闲新地标为目标,既符合国家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方向,又满足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旅游发展的相关规划,因此,项目具有政策可行性。(3)营销渠道广泛公司旗下拥有武陵源景区环保车、十里画廊观光电车、宝峰湖景区、、杨家界索道、张家界国际大酒店、张家界中国旅行社、张家界游客中心等优质的旅游资源,通过内部景区之间的整合营销和协同营销,提升了公司的品牌推广能力。特别是张家界中旅,其在当地团队地接业务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为公司的客源组织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作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游客中心体系的唯一运营载体,张家界游客中心亦是公司营销推广的重要窗口。此外,从2015年年初开始,公司与民族歌舞演艺《张家界魅力湘西》展开深度合作。《张家界魅力湘西》是张家界魅力湘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打造的大型旅游演艺产品,以歌舞形式展示湘西土家、苗、白、侗、瑶等五大民族的民俗文化。通过与《张家界魅力湘西》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景区口碑与游客粘性,同时也拓宽了景区的营销渠道。公司通过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拓展,不断增强营销的广度和深度,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营销基础。(4)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产品本项目将以张家界传统古街为主题,保留并修复古城墙、朝天门、三元宫、南门大码头、吊脚楼等古建筑,融合湘西秘术、土家文化、大庸阳戏等传统文化和现代元素,建立起一个多元化的国际文化休闲旅游创意街区,为游客营造独一无二的游购和休闲环境,使其深度体验张家界的民族风俗和历史遗迹。可以看出,大庸古城项目符合旅游产业与文化休闲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弥补张家界文化休闲旅游市场的不足,满足市场对文化休闲类旅游产品的强烈需求。因此,项目具有产品可行性。(5)丰富的旅游管理经验和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旗下已拥有武陵源景区环保车、十里画廊观光电车、宝峰湖景区、杨家界索道、张家界国际大酒店、张家界中国旅行社等优质的旅游资源,具有丰富的旅游管理经验;同时,公司拥有一支多专业配合的高素质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涉及旅游产品、度假酒店、休闲地产、投资运营和土地综合开发等不同专业领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管理人员保障。此外,公司将成立子公司,专门负责大庸古城项目的建设开发和运营管理工作。初步拟定子公司设立财务部、工程技术部、采购部、企划部、总办、人事部等部门。同时,公司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够高水平地开发、建设和运营,特邀请深圳华创智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为大庸古城项目提供专业化、落地化的开发运营方案(包括策划、规划、设计和运营咨询)编制。此外,公司也通过猎头公司开始招募旅游策划、营销、产品开发、网销、网络平台运营等相关专业人才,为项目的顺利开发和运营储备人才。2、必要性(1)顺应休闲旅游发展趋势近年来,国内经济持续发展,人均GDP从2010年的30567元上升至2015年的49351元。根据世界旅游经济发展规律,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进入国内旅游需求增长期,旅游形态主要是观光旅游;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旅游形态开始向休闲旅游转化,进入出国旅游增长期;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旅游形态开始向度假旅游升级;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开始进入成熟的度假经济时期。因此,我国旅游业已经从大众观光的“门票旅游时代”向深度休闲度假的“泛旅游时代”转变。在此背景下,融合了观光、文化、游乐、休闲、会议、度假、体验、居住等多种旅游功能的旅游综合体成为满足人们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主要商业模式。杭州宋城、西安大唐芙蓉园、乌镇西栅、丽江古城等城市休闲旅游综合体成功地将旅游产业与文化休闲产业融合发展,为游客带来了全新的文化休闲体验,不仅创新升级了旅游发展模式,也带动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受到旅游市场的青睐,发展十分迅猛。以杭州宋城为例,2015年营业收入是70,075.47万元,同比增长14.91%。本项目将依托张家界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人文资源,打造融合文化遗产、创意时尚都市生活和特色休闲体验的城市旅游综合体。大庸古城将借助张家界优质的自然资源禀赋,深度挖掘休闲旅游市场的潜力,充分发挥观光旅游与休闲旅游的协同效应,顺应休闲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带动张家界中高端城市休闲旅游圈的发展。(2)满足市场对文化休闲旅游产品的需求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国内旅游突破40亿人次,旅游收入过4万亿元人民币,出境旅游1.2亿人次。中国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人次和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随着国民收入不断提高,旅游需求已成为国民消费的刚性需求,并且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的趋势,同时对旅游产品在文化内涵、品质、体验性和参与度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张家界是国内旅游自然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旅游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旅游收入逐年大幅度增加。2015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40.7亿元,同比增长37%。张家界的主要景点包括天子山、杨家界、袁家界、天门山、大峡谷等旅游景区。从整体上看,张家界的旅游市场格局仍以观光旅游为主,产品类型较为单一;虽然也有土家风情园、武陵源特色街区、老院子等文化休闲旅游产品做补充,但整体定位不高、文化内涵薄弱、配套设施不足,无法满足游客对文化休闲旅游产品的需求,这成为制约张家界旅游向深度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本项目将充分融合湘西秘术、土家文化、大庸阳戏等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粹于一体,以张家界传统古街为主题,保留并修复古城墙、朝天门、三元宫、南门大码头、吊脚楼等古建筑,再现三元宫院落、朝天门等历史遗迹,重现原有古巷的肌理,复原传统的生活气息,利用各种方式增强旅游者的参与性、娱乐性与体验性,促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打造文化旅游精品,从而有效弥补张家界文化休闲旅游市场的不足,满足市场对文化旅游产品的强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