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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格规范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打击者

教育部严格规范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通知强调,要强化自命题规范管理。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重点加强命题审核和试卷命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命题人员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研究生培养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各培养单位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另外,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通知明确,要完善督查督导机制。培养单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主体,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与保障责任,要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盲评等质量监督手段使用力度。教育部近期将组织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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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老命要考研,你知道什么是研究生教育吗?与本科教育有何不同?

文|冷丝栏目|丝说考研考研一直都很热门,在很多学子和家长的心目中,研究生教育那一定有着非常高的培养质量,比如,有着一流的师资,上课也只有很少的学生,每个研究生都会经常与导师交流沟通,等等。研究生正在上专业小课其实,研究生教育还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美好。的确,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但在现实中,因为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各种条件的限制,国内外部分高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并非有很好的保障。研究生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研究生教育,是建立在基础教育和本科教育之上的高层次创新型专业化学历教育。相比基础教育和本科教育而言,研究生教育不仅在层次上处于更高级层次,关键是在知识和获取等级上处于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同时在教育要素配备上位居更高端或最高层次。比如,研究生教育的目的要求学校必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这种人才的创新性等级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专科或本科层次的低端级实践创新,而是有了重要的质的飞跃,这种飞跃显而易见——它是建立在扎实的基础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同时面向全球化或世界性的发展层次。外教在给研究生上课必须注意的是,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关键词。我国一些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呈现“本科化”现象。但是在国内部分高校,研究生教育有“本科化”倾向,研究生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其一,研究生教育“本科化”表现为研究生教育阶段设置并教授本科阶段课程。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中采用“理论基础+专业实践”的设置,而理论基础又主要包含公共基础、学科基础、学科专业等部分,设置的课程与本科生的课程如出一辙,即使课程的名称有一些变化,但实际授课内容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二,研究生教育“本科化”表现为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教学方式与本科阶段相同,大多数仍然以“课堂讲授为主,讨论为辅”的教学方式,有些专业课甚至还是强调基础知识的大班讲授,并以灌输式的讲授为主,缺乏思考性及专业前沿性。在职研究生在上课其三,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张,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有些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达到十几个,甚至更多。因此,导师很难针对每个研究生的兴趣、能力进行悉心指导,导师对研究生的“放羊”式管理较为普遍,进而导致一种结果:研究生教育的“导师负责制”被认为形同虚设。在未来,研究生教育质量将决定高等教育质量。研究生教育,是追求创新价值的高端专业性教育,与基础教育和本科教育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内在强烈的创新性及其知识贡献力。如果说基础教育不要求有多少创新性成果,大学本科教育只是简单的创新性要求,那么研究生教育则是要求有实实在在的创新性科研成果,特别是到了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以最高层次强调创新性科研成果。事实上,几乎所有世界一流大学都将原始创新性要求赋予研究生教育功能作用之中,这个道理应该很好理解。国外南加州大学研究生大课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很多教育领域研究专家一样,“冷丝说人文教育”也认为,研究生教育正在引领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面向未来,谁在研究生教育上获得高质量的发展,谁就能够在高端人才培养方面走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前列,谁就能够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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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研究生培养 严字当头】教育部: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央视网消息: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通知,要求各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有教育学者就表示通过对研究生严格实施限时毕业的做法,就是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操太圣:以前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好像入学比较难一点,但是出口相对来说比较松一点,就是所谓的严进宽出。但现在从教育部一些政策的出台中,我们能够看到,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比以前强调得更多了。今年以来包括中山大学、北航、中传等不少知名院校都发布了清退研究生的公告。今年10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发布了名为《2019年秋季学期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称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5年和7年,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新学期开学前,称67名博士和8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今年3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即将达到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学籍预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副院长 詹亚力:出台这个《规定》也是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集中精力搞研究,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是为了搞研究,你赶快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规定》将起到非常好的督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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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本文转自【中国教育报】;今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严格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出八个方面29条细化举措。《意见》印发的背景是什么?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意见》出台了哪些硬招?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采取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一系列措施,监督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不断改进质量保证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上看,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主动性在不断提高,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近年来仍有一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负面新闻。”该负责人指出,这些个案问题暴露出的,很多是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较薄弱、学术道德教育不到位等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意见》是对已有质量保障制度的细化、深化和可操作化。”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印发《意见》,旨在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敢于让不合格学生毕不了业在教育部9月22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解读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时表示,要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名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该负责人说。《意见》强调,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该负责人说,同时,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分”,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全过程严格研究生质量管理“研究生培养是由多个环节相扣而成的,薄弱之处往往就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痛点难点。”该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说,首先要严把招生考试关,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其次是强化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避免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在强化阶段性考核方面,《意见》提出要前移质量检查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在强化导师质量管控责任方面,《意见》明确,导师可根据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导师不能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学位授予单位要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同时,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意见》坚持“零容忍”。根据《意见》,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将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问题严重的学位授权点,将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本报北京9月28日电

再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立了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主线,规模持续增长,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学位管理体制和研究生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保证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切日益增强,但部分学位授予单位仍存在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弱化、学术道德教育缺失等问题。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维护公平,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研究生教育,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现就进一步规范质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循规律,严格制度,强化落实,整治不良学风,遏止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二、强化落实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主体责任(一)学位授予单位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要落实落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补齐补强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二)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把维护公平、保证质量作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任务,加强与研究生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条件建设和组织保障。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三)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四)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五)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三、严格规范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六)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七)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强化考试管理,把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强化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八)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将招生纪律约束贯穿于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牢牢守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纪律红线。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及答复。四、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十)学位授予单位要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细化并执行与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制定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关键环节考核标准和分流退出措施明确。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十一)二级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监督培养计划执行、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加快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教学督导和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教学评价机制,对研究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十二)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编发内容全面、规则详实的研究生手册并组织学习。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十三)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式,落实监督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五、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十四)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十五)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十六)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十七)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六、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十八)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育人,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十九)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二十)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二十一)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七、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二十二)完善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监管体系,健全宣传、防范、预警、督查机制,完善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置措施。将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将学术诚信管理与督导常态化,提高及时处理和应对学术不端事件的能力。(二十三)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十四)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八、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监管(二十五)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监管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招生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部将把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多发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十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加强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管手段,省级学位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督查,强化问责。(二十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抽评,根据评估结果责令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撤销有关学位授权。(二十八)对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问题较多,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控招生计划、限制新增学位授权申报等处理办法,情节严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学位授予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二十九)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公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2020年9月25日

华佗

清退!严把研究生教育质量关,这些高校这样做

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提出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近日,四川大学、武汉大学等多个高校纷纷发布通知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引起社会关注。跟教育小微一起看高校严把研究生教育质量关的相关举措↓↓↓四川大学近日,四川大学8个学院先后发布《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上百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本次被清退的学生,均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况。5月份以来,川大已对300余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且“无法联系”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武汉大学近日,武汉大学发布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25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北京交通大学近期,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通知,对59名博士生的学籍管理将作出分类处理。对没有达到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处理方式为:转硕、按结业处理、退学。东北大学近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退学处理公示,对该校52名超期博士研究生发出学籍预警,拟对部分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所列名单显示,其中有人早在2002年就已入学,读博期限最长或已达到18年。上海师范大学近期,上海师范大学发布公告,表示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高校严抓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给力举措,也是有据可依的。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再次明确提出要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跟教育小微一起回顾政策要点↓↓↓一是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二是强化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四是强化阶段性考核,前移质量检查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五是以建立良好导学关系为目标,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的首要选聘条件,确保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落地见效。六是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教育小微跟大家一起珍惜韶华努力奋进来源 |部分素材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更多教育信息

百日红

清退!严把研究生教育质量关 这些高校这样做

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提出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近日,四川大学、武汉大学等多个高校纷纷发布通知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引起社会关注。跟教育小微一起看高校严把研究生教育质量关的相关举措↓↓↓四川大学近日,四川大学8个学院先后发布《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上百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本次被清退的学生,均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况。5月份以来,川大已对300余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且“无法联系”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武汉大学近日,武汉大学发布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25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北京交通大学近期,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通知,对59名博士生的学籍管理将作出分类处理。对没有达到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处理方式为:转硕、按结业处理、退学。东北大学近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退学处理公示,对该校52名超期博士研究生发出学籍预警,拟对部分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所列名单显示,其中有人早在2002年就已入学,读博期限最长或已达到18年。上海师范大学近期,上海师范大学发布公告,表示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高校严抓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给力举措,也是有据可依的。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再次明确提出要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跟教育小微一起回顾政策要点↓↓↓一是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二是强化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四是强化阶段性考核,前移质量检查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五是以建立良好导学关系为目标,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的首要选聘条件,确保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落地见效。六是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教育小微跟大家一起珍惜韶华努力奋进来源 :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部分素材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由馀

研究生培养 严字当头|教育部: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通知,要求各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  有教育学者就表示通过对研究生严格实施限时毕业的做法,就是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操太圣:以前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好像入学比较难一点,但是出口相对来说比较松一点,就是所谓的严进宽出。但现在从教育部一些政策的出台中,我们能够看到,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比以前强调得更多了。  今年以来包括中山大学、北航、中传等不少知名院校都发布了清退研究生的公告。今年10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发布了名为《2019年秋季学期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称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5年和7年,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新学期开学前,称67名博士和8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  今年3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即将达到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学籍预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副院长 詹亚力:出台这个《规定》也是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集中精力搞研究,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是为了搞研究,你赶快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规定》将起到非常好的督促作用。   来源 央视网编辑 吴春生  编审 胡莹

史凯力

湖南大学2022年教育管理专业成功上岸经验和考研建议

一、“研”途开启初识考研,是看到自习室座位被学长学姐占满,甚至贴上了某某年考研占座;是看到冬季的教室走廊里、楼道里充斥着专业课、考研政治的读书声;是在学长学姐、老师同学的口中……那时的我充满了对考研的恐惧,但心里清楚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踏上“研”途,但当真正选择来临的时候难免会焦虑、迷茫。考研是一场相对孤独的旅行,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去迎接。我是2017年考入大学,本科双非,环境工程专业,并于2021年考取了湖南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考研复习经验,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初试准备:1. 英语考研英语和CET-6差不多难度。我们复习时的指导思想就是做真题,研究真题。真题的所有类型几乎考研文库都有基本每天都要坚持记单词,可以是专门的考研单词,不过最好是你在做考研真题时那些真题里出现的你不认识的单词,哪些词出现的频率高,重点记哪些。还有一本书是外研社版的新概念英语4,从9月到12月,我每天坚持早上记1个小时单词,然后翻译一篇新概念英语4上面的文章,效果还是有的,之前我的单词量很少,慢慢地就好了。所以,英语的重点就是单词,真题,还有一些句子,又长又麻烦的句子。正常情况下真题要做两遍的,你要每天抽出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口气做4篇阅读理解,要适应这些题量,要不然考试时根本做不完。在做真题时要留3套左右先不做,等到12月份的时候当做模拟试题来做。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学习英语不能急,慢慢积累。2. 思想政治理论我是暑假开始准备的,先通过看强化课进行一个整体内容的把握。后续就是背诵了,建议大家都要把肖秀荣的所有考研政治书籍买全,里面会有关于选择题背诵册子,重难点要记忆的部分,以及政治大题的押题。肖四肖八以及涛哥在十二月份的押题班都有很多关于考点的总结和预测,大家可以利用好这些资料。政治其实没有什么特定的学习方法,主要内容都是背诵记忆,所以如果觉得自己记忆力不太好的需要提前开始记忆,不要让临考前的自己太慌乱,稳住心态,才能发挥出好的成绩。3. 教育综合之前在备考过程中,我是吃了这个亏的。我开始复习教育综合,用的是新祥旭的这本书,花了大概1个月看完了,但基本上不知道讲了什么,就是划线划线。之后就开始了记忆,但犯的错误是都没理清楚这四个部分的讲的什么,就开始了细节记忆,而且基本上记不住什么,背完就忘的那种。所以强制自己记忆,但复习的时间周期长,所以刚开始就背效率实在太低。所以,复习需要由大到小,先知道大致讲了什么,理清结构,每个部分大致包括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大致讲了什么,最后再慢慢充实细节。我是先复习的教育学原理和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相对容易,但内容比较杂需要自己整理,外国教育史也就是那几个教育家的思想。最开始大概10——15天为一个复习周期,教育学原理花的时间比较多,中教史大概10天左右就可以背完。外教和教心的难度也偏高,但多一点时间,总是可以理解和记下来的。复习一直就是背完就忘忘了又背,最后记住一点,然后记住所有。我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吧,从一开始只能记住框架,到记住一幅画面,最后能摆脱这个画面,能在大脑随意提取每个内容。教育管理学:第二门专业课是教育管理学,总分150分,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三种题型,每年各题型分值占比不一。单词是英语阅读的基础,而名词解释也是简答和论述的基础。你看到一个知识点。就可以细化成名词解释,记牢名词解释后简答和论述也就信手拈来了。和教育综合一样,到最后强化阶段就形成了自己的笔记,名词解释一份,简答论述一份,即使冲刺阶段也会时不时有重点的翻翻课本。最后给你们一些小建议,在复习过程中不要过于的焦虑。有时候看到别人复习得很好很快,你心里就会忍不住的着急和焦虑。这个时候一定要放松,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比加强复习更有用。做模拟试卷的时候也不要太在意分数了,毕竟是模拟,只有错误才能更进一步。所以态度一定要端正,把重心放在好好复习和自己的心情上面。我在这里祝愿大家都能进入理想的学校。

不庄

「研究生培养 严字当头」教育部: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央视网消息: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通知,要求各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有教育学者就表示通过对研究生严格实施限时毕业的做法,就是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操太圣:以前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我们大部分对中国的高等教育有个基本的判断,就是说他好像入学的时候比较难一点,但是出口相对来说比较松一点,就是所谓的严进宽出,但现在从整个教育部一些政策的出台,我们能够看到,对于高等教育的质量的关注是比以前可能是强调的更多了。今年以来包括中山大学、北航、中传等不少知名院校都发布了清退研究生的公告。今年10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发布了名为《2019年秋季学期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称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5年和7年,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新学期开学前,称67名博士和8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今年3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即将达到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学籍预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副院长 詹亚力:出台这个办法也是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集中精力搞研究,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是为了搞研究,你赶快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这样起到非常好的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