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概述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近四十年。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由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这里还包括银监会成立之前的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不过后来均转至银保监会体系下重新获批。同时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在85-90%之间,和商业银行90-95%的资产负债率比较接近,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物由于被明确为固定资产,且往往集中于机械设备、生产线、航空设备等,因此金融租赁公司的重资产特征比较明显,同时其也是和实体经济较为密切的一类金融机构,此外主流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相当可观。1.1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概况截至目前,全国共设立了 70 余家金融租赁公司,平均注册资本 32.31 亿元。从行业发展情况来看,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在金融降杠杆、监管趋严和宏观经济下行背景下,行业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2017 年~2019 年,金融租赁公司租赁合同余额增速分别为 11.76%、9.65%和 0.12%,呈现明显放缓趋势。目前73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接近2500亿元,其中以银行系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特别是国有大行和国开行。*其中,超过100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有3家,分别为工银金融租赁(180亿元)、交银金融租赁(140亿元)、国银金融租赁(126.42亿元);注册资本在50-100亿元之间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3家。图为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名单来源:资产信息网73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达到3万亿元,但分化程度比较明显,全国性银行优势明显,地方性银行旗下的江苏金融租赁总资产规模也达到了665亿元。其中有8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3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分别为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和国银金融租赁)。来源:zichanxinxi.com1.2 金融租赁行业收入模式与银行类似,租赁行业的盈利模式是作为资本中介,提升杠杆、赚取利差盈利。收入结构上,国内目前的租赁企业主要的收入来自于息差、余值收入和其他中间业务收入,其中息差收入是最重要的部分。1、 余值收入:因处理经营租赁资产获得残值收入,或承租人未按期支付下,租赁公司处理租赁物获得的收入。在设备购买与处置存在特殊渠道、设备维修存在优势的租赁公司获得的余值收入更高,可以成为利润再生点。2、 产业投资:部分租赁公司结合自身对细分产业的深度把握和多年耕耘,将传统金融业务与产业投资业务相结合,从获得相对固定的债权收入到股权投资收益。3、 息差收入:租赁公司在资产端拥有租赁债权;在负债端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收益权转让等融入资金提升杠杆水平,其中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同业拆借和金融债融入资金。1.3 金融租赁行业牌照稀缺金融租赁行业迎来进一步对外开放。对外开放一方面可引进国外资金,支持国内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尚处探索阶段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可借此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金融租赁是个具有吸引力的行业,利润回报比较可观。”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金融租赁牌照很少,价值更加凸显。金融租赁牌照有多稀缺?目前,中国只有73家金融租赁公司,且去年金融租赁牌照的批复速度剧烈放缓。相较牌照同为稀缺的信托,金融租赁行业外资持股数量远低于信托行业。二、金融租赁行业估值2.1 盈利水平分析2018年以来,受整体租赁资产新增投放量减少以及融资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租赁企业盈利水平延续了2017年以来的下降趋势;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租赁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经营租赁业务收入未来对其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将逐步提升,金融租赁公司收入结构亦将逐步优化;而融资租赁企业收入结构则相对较为单一。来源:zichanxinxi.com从盈利状况来看,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营业收入较2018年基本持平,但净利润、ROE和ROA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新增业务投放量普遍有所减少,同时受市场资金紧张影响,融资成本有所上升,利差空间受到挤压所致。2018年,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83亿元和8.95亿元,平均ROE和ROA分别为9.06%和1.09%(见图6)。来源:zichanxinxi.com2.2 上市金融租赁公司估值分析皖江金租:首家新三板挂牌金融租赁企业江苏租赁:三、照和股权并购细节介绍项目1:牌照名称:金融租赁公司交易方式:股权转让。报价:1亿到10亿资料来源:资产信息网项目2:牌照名称:金融租赁公司交易方式:股权转让报价:1.8亿四、结语未来租赁行业融资渠道多元化趋势将呈现出“从点到面”的特点,更多的租赁公司将有更多可选的融资渠道,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包括短融、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将得到更迅速的发展,资产支持证券将成为租赁公司“盘活存量”的利器,其他创新融资工具也将陆续推出,以便更贴近租赁公司的个性化融资需求。融资工具发行的注册审批方面的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有助于更多融资租赁公司受惠于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由此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前景也会越来越广阔。
来源:联合资信作者: 金融部 高龙 林璐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金融监管环境趋严、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租赁合同余额增速均明显放缓;从目前已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的租赁企业来看,租赁业务新增投放量减少,租赁资产规模增长乏力,融资成本上升,盈利水平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租赁企业融资渠道和资本补充渠道逐步拓宽,资本保持充足水平,融资租赁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较好。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相比,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渗透率远低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市场潜力。展望未来,随着“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政策的持续推进,融资租赁行业运营环境持续优化,市场需求逐步提升,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另一方面,在宏观经济下行、利率市场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租赁企业资产质量下行压力未减,利差收窄使得盈利承压;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业务领域同质化亦愈发严重,业务的发展对租赁企业风险管理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此外,随着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职能划归到银保监会,融资租赁行业将面临监管趋严趋紧,但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综上,联合资信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信用风险展望为稳定。优势1.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渗透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市场潜力。2.随着“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政策的持续深入,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3.租赁企业依托于股东,能够在资本金补充、客户资源、融资渠道等方面得到大力的支持。4.租赁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拓宽,资本充足。关注1.宏观经济持续低迷、金融监管环境趋严,部分地区、行业信用风险暴露,租赁企业资产质量面临一定下行压力。2.租赁企业业务多以售后回租为主,业务模式和收入结构都较为单一。3.为满足资金需求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成为租赁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但目前其资金来源仍主要为短期银行授信,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及流动性管理仍需进一步改善。4.随着统一监管的逐步施行,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将面临清理整顿,融资租赁行业将进入转型分化、巩固整合发展的新阶段;在未来强监管的环境下,融资租赁企业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都将面临挑战。一、行业概述融资租赁是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信托、保险并列的五大金融形式之一,在拉动社会投资、加速技术进步、促进消费增长以及在完善金融市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金融风险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目前我国有两类租赁企业[1]:一类是由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按出资人不同,可分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由商务部批准成立的非金融机构类的融资租赁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企业”),主要是由非金融机构设立;按企业形式划分,可分为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和外资融资租赁企业(以下分别简称“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按照公司背景划分,还可划分为厂商系融资租赁企业和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企业(以下分别简称“厂商系租赁”和“独立第三方租赁”)。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12073家,较2018年末增长2.51%。其中,金融租赁公司70家,内资租赁399家,外资租赁共11604家。[1]为避免歧义,本文中的“租赁企业”为我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的统称。二、行业政策与行业监管回顾在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融资租赁企业业务发展模式或将面临一定调整;但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企业未来或可在融资渠道上享有与金融租赁公司相似的待遇,这将对行业中优质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助益,亦或将出现行业整合的机遇。此外,统一监管也对整合金融监管资源、疏通金融监管渠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到积极作用。2018年5月,商务部下发《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制定融资租赁企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自2018年4月20日起,有关职责已由银保监会履行。在《通知》下发之前,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分别由原银监会和商务部进行监管。两类租赁企业在业务范围、准入门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指标、关联交易规则监管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见表1)。金融租赁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受到原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原银监会参照银行相关的监管要求对金融租赁公司进行监管;而融资租赁企业相较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面临的监管环境较为宽松。而从企业数量来看,金融租赁公司仅占租赁企业的极小部分,大量的是融资租赁企业。因此,在近年来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在监管上的“双轨制”滋生了不少包括“监管套利”、违规融资等行业乱象。随着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职能划归到银保监会,融资租赁行业将面临监管趋严趋紧,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通知》中提到的“监管划转”是“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制定”职能,而不是将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完全划转给银保监会。由于目前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远远严于融资租赁企业,在目前强监管的态势下,对于如此庞大数量的融资租赁企业,完全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的标准监管可行性也不大。我们注意到,自《通知》下发后,银保监会也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融资租赁企业的摸底工作;而在2018年11月底,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已经和上海市商务委签署了转隶确认书,转隶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切实承担在上海市级层面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集中统一监管职责;2019年以来,北京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等也陆续开展辖区内融资租赁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由此可见,未来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趋势,应是由银保监会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并指导实施,地方金融监管局在监管职责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2019年11月,《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网络上广泛流传,虽然监管尚未正式发文,但业内基本认为与银保监会即将正式下发的文件相差不大。《办法》对融资租赁企业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从业务范围来看,除之前监管范围外,明确融资租赁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资;从监管指标要求来看,参照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指标新设定了一系列指标要求,要求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低于总资产的60%、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在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额。此外,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满足一定标准的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境外借款、公开发行上市以及进行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保理业务。总体来看,对于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力度及规范程度将会加强,监管要求向金融租赁公司趋同。三、行业竞争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较快发展,虽然近年来受宏观和监管环境影响,整体业务规模增速有所放缓,但整体发展态势仍较好;且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相比,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竞争也相对宽松。随着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划转以及行业逐渐向成熟阶段发展,银行系、厂商系和独立第三方系租赁企业由于在客户和业务定位上的差异性,未来有望形成差异化的产业链条,但在部分细分市场竞争亦将日趋激烈;另一方面,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趋严,融资租赁企业或将面临优胜劣汰的新格局。从企业数量来看,近年来我国租赁企业数量整体保持快速增长,但2018年以来增速明显放缓;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2073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70家,内资融资租赁企业399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11604家(见图1)。三类租赁企业中金融租赁公司准入门槛最高,审批难度也最大,因此数量最少,增速也相对较慢。外资租赁数量远超其他租赁企业,一方面是由于外资租赁的审批部门由商务部下放到注册地省级商务部门后,审批较为便捷;另一方面其注册门槛较低,2015年以后其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亦被取消,且部分地区对外资租赁发放补贴,使得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此外,近年来自贸区改革试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其数量的增长。内资租赁则是在商务部、税务总局陆续将11个自由贸易区的内资租赁审批权限下放后,呈现了快速增长的态势。2019年以来,三类租赁企业数量保持相对稳定。未来随着租赁行业监管趋严,非正常营业的“空壳”租赁企业将面临清理,租赁企业数量将逐步减少。从注册资金来看,在租赁企业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注册资金总量也快速上升,但2018年以来增速亦明显放缓。其中,外资租赁由于数量上的优势,总注册资金占比最高;金融租赁公司由于大多为银行系,母公司背景实力雄厚,平均注册资金较高,虽然公司数量最少,但总注册资金与内资租赁相当。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租赁企业注册资金合计33309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2292亿元,内资租赁2134亿元,外资租赁28883亿元(见图2)。从业务合同余额来看,尽管外资租赁在数量上远高于内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但三类租赁企业合同余额占比基本接近,主要原因在于金融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资产规模相对较大,外资租赁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且外资租赁中“空壳”企业较多,很多外资租赁成立是为了进行跨境资金套利或者利用优惠政策获取政府补贴,实际在运营的企业远小于注册家数。从业务合同增速来看,2018年以来明显放缓,主要是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金融强监管以及监管职能划转的背景下,一方面租赁企业融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部分租赁企业根据监管导向主动进行业务转型,回归租赁本源,导致业务规模增速有所下滑。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总量为6.68万亿元,较2018年末仅增长5.20%。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2.52万亿元,占比37.65%;内资租赁合同余额2.09万亿元,占比31.29%;外资租赁合同余额2.08万亿元,占比31.06%。根据股东背景差异划分,租赁企业可分为银行系、专业化的厂商系和独立第三方系。其中,银行系主要为金融租赁公司,其特点是依托于银行股东,具有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成本低、客户群体多等优势,其业务发展一般定位于交通、船舶、大型设备制造业等大资产类行业;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由于普遍缺乏成熟的融资租赁业务能力,因此其业务模式多为“类信贷”的售后回租,业务“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厂商系租赁主要股东为设备制造厂商,其特点是拥有系统内的客户资源和技术优势,业务开展集中于系统内部及上下游客户,在机械、医疗、汽车、电力设备等特定行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经验和竞争优势,业务模式多为直租;但厂商系租赁受制于系统内产品体系和客户,服务对象通常较为单一。独立第三方系租赁股东多为大型外贸、物流、综合型集团企业,其特点是依托于股东的资源,定位于印刷、医疗设备、教育、工程机械等行业的中小企业,行业分布较为广泛,业务模式相对灵活;但独立第三方系租赁通常资本实力相对较弱,市场定位不明确,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四、行业发展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导向型政策的持续深入,产业经济结构调整、技术革新带动大量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融资租赁将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道路上发挥重要作用,融资租赁行业未来面临良好发展机遇。从政策层面来看,“十三五”期间,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促使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践行“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初期存在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传统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都将产生资金和设备需求,融资租赁既可以为企业解决资金需求,又能帮助企业引进新装备、新技术。因此,融资租赁将在“供给侧改革”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伴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程度不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愿望强烈,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较大,为融资租赁行业加快国际化布局特别是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遇。而租赁区别于其他金融行业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属性,横跨产业和金融,这使租赁在“一带一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近年来,我国部分租赁企业已参与到“一带一路”当中,例如在飞机、船舶项目融资上,工银金租已与境外各大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创新应用境外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资金,降低了资金成本;民生金租也积极发展“两头在外”的国际化发展模式,采用境外融资和发债方式为境外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远东租赁也在2018年发行了首单“一带一路”ABS产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一带一路”相关项目投放及业务发展。此外,“中国制造2025”政策的实施也为融资租赁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空间,“中国制造2025”支持重点领域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开展产融结合试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在对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时,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设备,无需大量资金就能迅速获得资产,且相较于银行贷款,融资要求相对宽松。因此,融资租赁能够将产业与金融有效结合,助力金融支持制造业产业升级。同时,“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航空航天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十个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这必将为融资租赁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客户群体。五、租赁企业经营分析由于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企业在各项监管要求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两者在业务经营、业务结构、资产质量、盈利水平、资本充足性、融资渠道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对于租赁企业的经营分析,我们将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企业分别进行分析和比较。我们选取的样本企业为目前已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且有数据披露的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企业,样本企业数量分别为29家和42家[2]。1.租赁业务分析2018年以来,受头部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规模增加影响,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租赁资产规模恢复增长;而样本融资租赁企业平均租赁资产规模呈现小幅下降,主要是受金融监管环境趋严、行业竞争加剧以及部分租赁企业业务调整等因素影响所致;业务领域方面,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企业有所分化,整体业务结构都较为单一。从业务发展来看,样本金融租赁公司2018年末平均租赁资产规模(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下同)恢复增长,从样本公司数据来看,主要由于工银金租、交银金租、国银金租等头部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租赁资产规模增加,带动样本公司平均经营租赁资产大幅增长所致。截至2018年末,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为602.97亿元,平均经营租赁资产为250.61亿元;其中租赁资产规模超千亿的有8家,较2017年末增加1家,为华融金租。从业务领域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尤其银行系,业务发展主要定位于交通、船舶、大型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在业务模式上,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为主,且售后回租占比高,仅有少数头部金融租赁公司拥有较大规模的经营租赁资产,主要集中在飞机、船舶等领域;整体看,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模式较为单一,且存在同质化、类信贷化的现象。但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放缓、监管政策导向租赁业务“回归本源”以及企业违约风险上升、同业竞争加剧的经营环境下,金融租赁公司也在逐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直租业务比例。从业务发展来看,样本融资租赁企业2018年末平均租赁资产规模(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下同)小幅下降。截至2018年末,样本企业平均应收融资租赁资产余额为341.82亿元,低于金融租赁公司。从经营租赁资产规模来看,样本企业中仅有极少数如渤海租赁和中飞租租赁以经营租赁业务为主,其余均较少涉及经营租赁业务;截至2018年末,渤海租赁和中飞租租赁经营租赁资产余额分别为1797.92亿元和253.20亿元,均保持增长。从业务领域来看,融资租赁企业主要是依赖其股东的客户资源、技术和渠道优势,拓展上下游客户,因此业务领域分化较大。如中飞租租赁,作为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托其母公司的业务资源,专注于民用航空业;而中国康富国际租赁,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属租赁公司,主要在工程机械、电力能源领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业务模式。2.盈利水平分析2018年以来,受整体租赁资产新增投放量减少以及融资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租赁企业盈利水平延续了2017年以来的下降趋势;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租赁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经营租赁业务收入未来对其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将逐步提升,金融租赁公司收入结构亦将逐步优化;而融资租赁企业收入结构则相对较为单一。从盈利状况来看,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营业收入较2018年基本持平,但净利润、ROE和ROA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新增业务投放量普遍有所减少,同时受市场资金紧张影响,融资成本有所上升,利差空间受到挤压所致。2018年,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83亿元和8.95亿元,平均ROE和ROA分别为9.06%和1.09%(见图6)。从收入结构来看,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均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经营租赁业务占比较低,其收入也主要以融资租赁业务利息净收入为主;但从样本企业来看,涉足经营租赁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占比过半,且经营租赁资产的增速普遍高于融资租赁资产增速。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租赁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经营租赁业务收入未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将逐步提升,金融租赁公司收入结构亦将逐步优化。从样本融资租赁企业来看,各项盈利指标趋势与金融租赁公司较为一致。2018年,样本融资租赁企业平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7.13亿元和7.50亿元,平均ROE和ROA分别为8.22%和1.50%(见图7)。由于金融租赁公司的营业收入为扣除掉利息支出的净收入,因此在营业收入指标方面显著低于融资租赁企业。整体来看,两类租赁企业盈利表现较为相近。从收入结构来看,由于样本融资租赁企业中仅有极少数以经营租赁为主,其收入绝大部分都来自于融资租赁利息收入。此外,部分融资租赁企业也经营保理业务,或者为客户提供租赁交易咨询、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等服务,但上述业务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较低。总体来看,融资租赁企业收入结构较为单一。3.租赁资产质量分析2018年以来,得益于对不良租赁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加大等因素,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平均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均有所下降,但在目前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形势下,租赁企业资产质量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由于融资租赁具有顺周期波动特点,宏观经济走势传导作用明显,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实体产业的波动会对承租人的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较大影响,从而传导到融资租赁行业。从样本企业来看,2016年受到宏观经济低迷、部分产能过剩行业风险集中爆发等因素影响,租赁企业不良率上升较为明显(见图8)。为此,2017年以来,租赁企业一方面通过调整租赁业务投向和严控准入标准,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来优化资产质量。整体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2018年末平均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持续下降;但在目前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形势下,租赁企业资产质量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从样本企业数据来看,融资租赁企业不良率整体高于金融租赁公司,这主要由于金融租赁公司尤其银行系,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借鉴母行经验,因此在风险管理能力上普遍高于融资租赁企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监管要求的区别,金融租赁公司参照银行对租赁资产进行严格的五级分类,而融资租赁企业在此方面的监管较为宽松,因此不良率划分标准并不严格;随着融资租赁企业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体系后,其不良率指标或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4.资本充足性分析随着融资租赁行业政策环境的优化,租赁企业资本补充渠道逐步拓宽。金融租赁公司除了股东增资以外,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的方式缓解资本压力将逐步常态化;融资租赁企业资本补充途径则相对狭窄。从样本企业来看,租赁企业整体资本保持充足水平,但业务的较快发展使其资本面临持续补充压力。从样本金融租赁公司来看,由于其章程中明确要求,当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股东应及时补足资本金,因此金融租赁公司资本补充主要依赖股东增资;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还通过资本市场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比如已分别在A股、H股和新三板挂牌的江苏金租、国银金租和皖江金租。此外,在2016年原银监会允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的方式补充资本后,兴业金租、长城国兴金租、交银金租已陆续发行了二级资本债券。从资本充足率来看,近年来,样本金融租赁公司平均资本充足率逐年提升,整体保持充足水平(见图9)。由此可见,金融租赁公司股东对其资本补充力度较大,但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以及监管对于其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仍面临持续的资本补充需求。除了股东增资,预计未来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的方式缓解资本压力会逐步常态化。从样本融资租赁企业来看,其资本补充途径相对比较狭窄,主要依靠股东增资和资本内生增长。由于融资租赁企业在A股上市门槛比较高且对于融资租赁企业如何定义的监管尚未明确,目前只有渤海租赁通过借壳的方式登陆A股;而市场相对成熟、上市门槛较低的H股则成为融资租赁企业的选择,截至目前已有超10家融资租赁企业在H股上市,但募集的资金量并没有A股市场明显。我们以样本融资租赁企业租赁资产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来简单衡量融资租赁企业的资本充足情况,2018年以来样本企业租赁资产/净资产呈现小幅下降趋势,资本整体处于充足水平。另一方面,考虑到样本融资租赁企业大多为行业内排名靠前的融资租赁企业,综合实力处于行业前列,更容易获得股东的资金支持以及借助资本市场融资;从行业平均水平来看,中小融资租赁企业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5.融资渠道与融资成本分析融资渠道方面,目前租赁企业仍主要依赖短期银行借款,资产负债期限存在一定程度的错配;为解决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发行债券和ABS逐渐成为租赁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债券品种方面,在经历过2017年金融租赁ABS井喷式的发行后,2018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优先选择发行金融债券来进行融资;对于融资渠道相对狭窄的融资租赁企业,则持续选择通过租赁ABS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融资租赁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必须大量依靠外部资金来支撑业务发展。从融资渠道来看,租赁企业主要资金来源可大致分为股权融资和债项融资。租赁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增资扩股和IPO上市等。从行业整体来看,股东增资主要集中在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由于金融租赁公司业务集中在大资产类行业,规模扩张速度较快,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监管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金融租赁公司股东多进行了增资。租赁企业的债项融资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ABS、信托融资等,部分企业还通过互联网金融等方式融资。整体来看,目前租赁企业主要通过银行渠道完成融资,银行借款约占企业资金来源的50%~80%,且大部分为短期。但随着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租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之后,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成为租赁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从债券品种来看,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发行金融债券和ABS,近年来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规模合计903亿元(见图10)。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张对中长期资金需求较为强烈,而金融债券主要集中在三年期,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金融债券的综合发行成本也低于ABS,2018年金融债发行平均利率为4.79%,且融资便利性更优,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意愿相对更强。而金融租赁ABS方面,在经历过2017年井喷式的发展后,2018年以来ABS发行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ABS发行成本高于金融债,同时对基础资产的要求也较高,资产真实出表难度提升,进而明显降低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行意愿。2019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但金融债券的发行规模整体低于2018年全年。2019年1—11月,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规模合计638亿元,发行平均利率为3.81%。对于融资租赁企业,由于其无法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同业拆借以及发行金融债券,鉴于租赁ABS产品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表、改善中长期资金匹配程度等特性,成为融资租赁企业优先选择的融资工具。此外,融资租赁企业还通过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措资金。2018年,融资租赁企业发行中期票据183亿元、公司债134亿元、ABS合计1104亿元、ABN合计260亿元、短期融资券1009亿元。从债券发行成本来看,2016—2018年,融资租赁企业债券发行平均成本呈上升趋势,且整体高于金融租赁公司;2018年,融资租赁企业发行中票、公司债、ABS、ABN和短融的平均利率分别为5.61%、6.19%和6.64%、6.29%和4.70%,融资优势一般。2019年以来,得益于市场资金面流动性的逐步宽裕,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成本有较为明显的下降,在公开市场上债券发行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尤其是ABN的发行提速。2019年1—11月,融资租赁企业发行中期票据111亿元、公司债179亿元、ABS合计1676亿元、ABN合计885亿元、短期融资券530亿元。从债券发行成本来看,2019年1—11月,融资租赁企业发行中票、公司债、ABS、ABN和短融的平均利率分别为4.49%、4.87%和5.37%、4.56%和3.22%,融资成本较2018年下降明显。[2]由于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披露不全,因此样本融资租赁企业部分数据为不完全统计。六、行业信用评级情况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发展,租赁企业融资需求逐年增长,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租赁企业(含存续期)家数呈快速上升趋势(见图12)。截至2019年9月末,债券存续期内的租赁企业发债主体合计77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29家,融资租赁企业48家。从受评租赁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分布来看,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主要集中在AA及以上,整体信用等级较高。截至2019年9月末,AAA级租赁企业40家,AA+级租赁企业19家,AA级租赁企业15家,AA-级租赁企业3家。从信用等级迁徙情况来看,近年来受评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向上迁徙趋势明显。2018年,债券存续期内的租赁企业中共有8家信用等级出现调整,其中,AA+上调至AAA有4家,AA-上调至AA的2家,AAA下调至AA+的1家,AA下调到AA-的1家(见表2)。2019年1—9月,债券存续期内的租赁企业中共有6家信用等级出现调整,其中,AA+上调至AAA有3家,其中,国网国际融资租赁2018年由中诚信国际评为AA+,2019年由上海新世纪评为AAA,中诚信国际仍保留对其AA+评级;AA上调至AA+有2家,其中,华润租赁自2017年首次由大公国际评为AA以来,2019年由中诚信证券评为AA+;君创国际融资租赁自2016年首次由上海新世纪评为AA-以来,2019年由联合评级评为AA;AA-上调至AA有1家(见表3)。从相关评级报告反映的内容来看,各家评级机构确定受评租赁企业主体级别,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公司的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专业化运营能力、风险管理和战略、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融资渠道和资本充足性等;(2)股东的综合实力以及在公司业务拓展、风险管理、资本补充、流动性等方面的支持意愿和能力。从级别调整比例来看,2018年以来,租赁企业信用等级上调比例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宏观经济持续低迷,中美贸易战不断升级,租赁企业整体运营环境受到影响,尤其对于目标客群为民营中小企业的租赁企业,业务拓展及风险管理压力加大,综合实力提升趋缓;另一方面,随着监管职责的整合转隶,租赁行业整体监管趋严,面临行业清理整肃,各家租赁企业也在积极配合监管进行风险自查、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逐步规范经营,从高速发展逐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此过渡时期面临的调级频次相应低一些。七、行业展望近年来,随着监管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国家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融资租赁行业运营环境整体向好,且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相比,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竞争也相对宽松。随着融资租赁行业逐渐向成熟阶段发展,银行系、厂商系和独立第三方系租赁企业由于在客户和业务定位上的差异性,未来有望形成差异化的产业链条,但在部分细分市场竞争亦将日趋激烈。另一方面,在宏观经济持续低迷、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租赁企业业务发展趋缓,资产质量下行压力未减,利差收窄使盈利承压,业务的发展使资本面临持续补充压力;尽管租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规模逐年增长,但目前融资渠道仍以短期银行借款为主,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仍较为严峻,为租赁企业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此外,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监管的逐步施行,融资租赁企业业务发展模式或将面临一定调整;但统一监管将对整合金融监管资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融资租赁行业未来的良性发展。综上所述,联合资信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信用风险展望为稳定。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发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07—2017)》(以下简称“报告”)。作为金融租赁行业面向社会发布的首份行业发展报告,《报告》全面呈现2007年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国内金融租赁行业在十年间的发展成果,深入分析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探索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新方向和新思路,对于持续提升金融租赁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报告》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委员会组织关心行业发展的专家学者和奋战在一线的业内人士共同编撰,对于社会公众更好了解中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历程、研究中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大帮助。《报告》主体内容分为导言、发展篇、环境篇、资产篇、资金来源篇和展望篇六个部分,回顾了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历程,展示了金融租赁行业整体态势、主要业务领域与资金来源,分析了宏观经济环境与支持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四大支柱”,并聚焦金融租赁服务国家战略、实体经济以及社会民生,呈现了重点业务领域的投放情况与行业领军金融租赁公司的典型案例。最后结合行业现状、时代特点和发展机遇进行了展望。(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发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07–2017)》。报告显示,2007至2017年这十年来,金融租赁行业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经营效益同步提高。截至2017年末,金融租赁行业资产总额达到2.45万亿元,为2008年底的30.8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6.35%;租赁资产规模2.26万亿元,为2008年末的33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74%。随着资本投入的增加及资产规模增长,行业经营效益同步增长。报告显示,金融租赁行业2017年净利润282.92亿元,为2008年度的26.46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3.9%。报告指出,经过十年发展,各金融租赁公司实力不断增强,整体经营情况良好,总体风险可控。截至2017年末,全国已开业金融租赁公司66家,机构数量为2008年末时的5.5倍;从业人员达到5830人,人员数量为2008年末的8.15倍。到2017年末,行业内资产规模在千亿元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有8家,百亿元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达到45家;2017年度净利润在10亿元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共9家,净利润在1亿元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有39家。与此同时,金融租赁行业的资产质量持续保持优良,行业不良资产率始终保持在1%以下的较低水平。截至2017年末,行业平均不良资产率0.72%,拨备余额547.53亿元,拨备覆盖租赁资产率达到2.42%。十年来,各类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已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增资扩股,扩充资本金,为把握行业政策机遇、实现跨越式展奠定基础。截至2017年末,全国已开业金融租赁公司实收资本达到1940.64亿元,为2008年末的7.55倍;净资产达3043.37亿元,为2008年末的11.75倍。报告显示,金融租赁公司股东既有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有央企、地方国企和来自不同行业的民间资本。其中,银行控股或参股设立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达到46家,占比约70%。报告指出,第一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成立之初,本着审慎稳健经营原则,大多选择了母行更擅长的领域,很少涉足经营性租赁。但随着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壮大、公司化程度加强,风险管理手段和水平提高,经营性业务占比从2007年的几乎为零,发展到2017年的约2800亿元,占金融租赁公司资产余额的12%。但报告也指出,虽然近年来经营性租赁已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其占比仍然较低,主要受到行业客观环境因素、二手设备处置困难、租赁设备自身因素、及租赁公司专业化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在盈利结构方面,报告指出,从营业净收入构成看,金融租赁行业利息净收入占比逐年递减,从2008年末的84.3%下降到2017年末的42.36%;同期,其他盈利来源占比从1.47%上升至29.04%。报告认为,主要得益于航空、航运板块经营性业务的开展。(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财富网讯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李晓鹏提交的《关于开展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建议》,把金融租赁这个不太为人所知的细分领域带到人们面前。事实上,经过10余年的发展,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总资产从2007年末的230亿元增加到目前的3万亿左右,业务领域则从传统的工程设备、基础设施拓展到航空、航运、科技、消费、绿色金融等,业务范围从融资租赁拓展到资产证券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等。以融资租赁直租方式为例,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业务产品多样、租约安排灵活,可有效帮助企业补充资金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切实服务于实体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以金融租赁为代表的融资租赁业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即在中国起步,在2007年后进入了几何级数增长的时期。长城国兴租赁(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是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原新疆金融租赁公司重组而来,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08年2月19日复业以来,长城国兴租赁立足融资租赁业务本源,紧密服务实体经济,累计服务1200余家客户,投放资金逾1800亿元,业务遍布30个省区,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以来,长城国兴租赁经历了以“投资增加、信用扩张”为主要特征的经济上行期。在经济上行期,长城国兴租赁以“做大规模、做强利润”为主要战略导向,资产规模和利润水平快速增长。而当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后,长城国兴租赁近年来确立了“稳中求进、科学发展”的总基调,把提高发展质量放在首位,确定与公司资本、人力、管理、文化相适应的发展速度。据悉,2019年,面对“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宏观经济形势,长城国兴租赁主动调整并阶段性放缓业务投放目标,确定了减少投放规模、提高投放质量、优化投放结构的策略。同年,长城国兴租赁新增业务投放规模111.71亿元。长城国兴租赁牢固树立“产融结合”的经营理念,突出“融资与融物结合”这个主题,管好高评级高信用客户的租赁标的物,拓展以标的物运营为主要还款来源和风险保障核心的本源性租赁业务。项目准入方面,长城国兴租赁提高审核精准度,确保新增项目零出险。业务结构调整方面,重点在已形成相对优势的能源电力、交通装备、文旅公用三个专业化方向精耕细作,同时坚持优质客户和本源性租赁业务客户双轮驱动策略,全年三个专业化方向投放占比达到56%,两类客户投向占比达到90%。负债端管理方面,在保证流动性和合规性的基础上,持续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实现利息支出的降幅超过营业收入降幅,长城国兴租赁净利润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基础上仍实现同比16%的增幅,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疫情暴发以来,长城国兴租赁疫情防控和业务经营两手抓,成效明显。在业务经营方面,长城国兴租赁积极与北京市金融局等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并与海淀国资、上海临港、中国能源、华侨城、湖北联投、浙江正泰等优质客户洽谈及合作,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发展贡献力量。(宣希)
来源:金融界网站金融界网站讯 自2015年5月开业至今,苏银金融租赁公司已走过了五个年头。作为江苏省内首家银行系金租公司,其从零起步、从小到大,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潮中扬起了前进的风帆、书写了靓丽的篇章,发展质效逐年提升,服务实体成效显著。目前公司资产总额达551亿元,主要业务指标居同类金租公司前列,品牌形象、行业地位不断攀升。 五年来,苏银金融租赁公司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贡献社会为己任,立足江苏、辐射全国,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助推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积极发挥融资租赁业务特色和优势,累计实现租赁业务投放金额1009亿元、服务各类客户1.3万户;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践行普惠金融职责,切实抓好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企业服务,小微客户占比86%,“三农”和民营相关业务余额超过150亿元。 为更好服务市场和客户,公司专注租赁本源,持续推进自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专业化经营,建立了多元化的产品服务、高效便捷的业务流程、功能丰富的业务系统。公司聚焦幸福产业、绿色金融、交通物流、高端制造、科技金融五大重点板块,打造行业专长,塑造品牌特色,重点板块业务占比86%;完善“租赁+”服务模式,联合银行、担保、厂商等机构,为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 2017年以来,苏银金融租赁公司连续获得主体长期信用和债项信用AAA评级。这得益于公司严守合规经营,持续构建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流程和管理,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着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持稳健经营风格,将合规经营放在经营运行首要位置,为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 回首过去,芬芳五载、风华正茂。面向未来,永葆初心、逐梦前行。站在新的起点上,苏银金融租赁公司将积极开拓进取,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方向,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服务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一流的金融租赁公司,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已经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设事宜被提上日程,已经沉寂了一段时间的金融公司申设浪潮再次涌起。除牌照依旧备受青睐外,增资也是金融租赁行业今年一季度的关键词。一季度,有6家公司完成增资,合计增加注册资本103.68亿元;此外徽银金融租赁增资至30亿元已获安徽银监局批准;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工银租赁均推出70亿元大规模增资,其中后者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而随着上市金融机构年报陆续披露,一些金融租赁公司去年的经营业绩也可以在母公司年报中看到。数据显示,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依旧维持了较快的规模扩张和盈利增长。牌照仍然金贵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已经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设事宜被提上日程:1月30日,万向控股董事长鲁伟鼎在上海市政府组织的调研座谈会上表示,万向控股将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继续做好上海科创银行的筹建,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2月14日,新时达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参与的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申请已申报银监会,目前正在行政审批中;3月15日,中航资本公告表示,其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拟出资发起设立河南中原金融租赁,持股比例为8.33%;后者拟注册资本30亿元,大股东为中原银行(持股51%);3月28日,工银租赁全资子公司工银航空金融租赁在香港正式开业,注册资本80亿元,负责整合工银租赁境内外航空租赁业务;此前交银租赁、招银租赁、华融租赁均已在境内设立航空航运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国银租赁也已获批在爱尔兰设立航空金融租赁子公司;3月29日,无锡银行董事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发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值得注意的是,前述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筹建潮”,毕竟这些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均尚未取得银监会(现“银保监会”)的筹建批复。按照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设首先要由当地银监局受理,申请人需要提交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和发起人情况等,当地银监局批准投资设立后,再向银监会提交筹建申请,银监会非银部审核通过后下发筹建批复,相关发起人完成筹建批复后由当地银监局验收后申请开业,获得开业批准后再申领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数据显示,2017年仅有吉林九银金融租赁、天津国泰金融租赁、厦门金融租赁3家金融租赁公司获银监会批筹。其中,2017年3月厦门金融租赁获准筹建后,再无金融租赁公司取得银监会批筹,创下2014年以来数量最低纪录。除新设之外,也有企业希望通过入股的方式曲线布局金融租赁领域,宏图高科、安徽省投资集团均在3月份传出收购金融租赁公司股权的消息:3月15日,宏图高科公告称,拟以现金收购中信金融租赁。其公告的措辞也让市场误解为中信金租的控股权将会易主。而实际上据中信金租全资控股股东中信银行的说法,是中信金租正在引入战投,也收到了宏图高科的入股意向书,但即使在引入战投后,中信银行一定还是会处于控股地位。3月26日,渤海租赁和安徽省投资集团签署《皖江金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皖江金租16.5亿股股权转让事宜展开进一步谈判。在这之前,渤海金控宣布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持有的皖江金租16.5亿股股权,占皖江金租总股本约35.87%,每股转让价不低于1.8倍PB。从溢价80%且4天即有收购意向来看,金租牌照依然受到青睐。增资比去年频繁除新设及入股外,已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在积极通过增资、利润转增股本、IPO、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扩大股本和经营规模。数据显示,去年共有12家金融租赁公司(含1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合计增逾120亿元,增幅达45%。而2018年金融租赁行业增资规模可能达到去年的数倍。仅从已完成的增资来看,今年一季度就有兴业金租、浦银金租、华夏金租、江西金融租赁4家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此外江苏金融租赁已于本月初完成A股上市,外贸金融租赁增资已于2月底收到股东增资款。以此计算,6家已完成增资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将增加103.68亿元,增幅达52%。此外,徽银金融租赁近期获安徽银监局批准,将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加至30亿元。更加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大型金融租赁公司的增资计划:1、2月初,交行公告称,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交银租赁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子公司——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增资70亿元,后者注册资本金将在增资完成后由15亿元一举增至85亿元,这也是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迄今最大规模的增资活动;2、3月23日,招行公告称,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招银租赁拟以现金形式对其子公司——招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增资45亿元,后者注册资本金将在增资完成后由5亿元一举增至50亿元;3、3月29日,“工银金融租赁”微信号透露,工行董事会已批准同意全资子公司——工银租赁将未分配利润70亿元转增股本,后者注册资本将增至180亿元。待监管审批通过后,工银租赁将成为国内注册资本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如果前述3个大规模增资计划都在2018年足额完成,今年金融租赁行业注册资本规模增量(近300亿元)将远远超过去年。一位华东地区金融租赁公司高管认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2018年以后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因此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和监管达标的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有持续的资本补充需求,“目前二级资本债审批比较严格,上市案例又少,所以更多的金融租赁公司都是通过利润留存、增资扩股来补充资本金。”尤其是对银行系租赁公司、以飞机船舶等大型项目作为发展重点的租赁公司来说更是如此,这两类公司要做大规模比较简单,但但随着规模放大,资产增速也会因为租金回收量的扩大而放缓,需要及时补充资本金。以招银航空航运45亿增资为例,招行就在公告中表示,增资是促进招银租赁把握转型发展机遇,提升其公司专业化与国际化水平,同时满足监管对招银航空航运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国内已成立69家金融租赁公司(含3家专业航空航运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达2078.02亿元,注册资本规模较大的多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去年盈利状况可观已成立的69家金融租赁公司(含3家专业航空航运子公司)中,大部分都具有金融机构股东背景,其中48家由银行参股或控股设立。而随着上市金融机构年报陆续披露,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的2017年经营业绩也出现在母公司年报中。从表格中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来看,大部分公司2017年依旧维持较快速度的规模扩张和盈利增长。资产规模上,徽银金租、中信金租以42%和34%的规模增速位居前列。但在绝对规模上,工银租赁、交银租赁依旧遥遥领先。除兴业租赁数据尚未披露外,其余7家千亿规模的金融租赁公司2017年资产规模依旧维持10%~20%的增长。其中,交银租赁的租赁资产余额达2000.02亿元,较年初增长20.44%,这也是首家表内租赁资产超过2000亿规模的金融租赁公司。盈利规模上,遥遥领先的同样是千亿级规模的金融租赁公司,且大部分维持利润高增长。此外,徽银金融租赁去年也实现接近50%的利润增长;刚刚上市的江苏租赁,则以不到500亿的资产规模,实现超过10亿元的全年净利润。而从人均创利来看,交银租赁去年实现净利润24.1亿元,但该公司2016年末、2017年末员工人数分别只有195人和214人,将期末期初员工平均数作为分母,交银租赁去年人均创利将达到恐怖的1178.48万元,位居行业第一。前述17家金融租赁公司中,也有少数公司出现资产缩表,甚至盈利滑坡。其中农银租赁年末总资产较年初略有下降,全年净利润则同比下滑62%,农银租赁也是四家大行(中行未在境内设立)设立的金融租赁子公司中规模最小的。除农银租赁外,哈银金租、信达金租、建信金租全年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48%、22%和3.5%,三家公司分别由哈尔滨银行、信达资产、建设银行控股设立。
来源:贸易金融作者:任涛来源:守门看客【正文】一、73家金融租赁公司名录(一)注册资本:合计接近2500亿元,银行系优势明显目前73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接近2500亿元,其中以银行系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特别是国有大行和国开行。其中,超过100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有3家,分别为工银金融租赁(180亿元)、交银金融租赁(140亿元)、国银金融租赁(126.42亿元);注册资本在50-100亿元之间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3家。(二)注册地:天津13家、上海10家,北京、武汉、重庆各3家,广州、深圳、济南等7个城市各2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地主要集中于天津和上海,合计达到23家。1、注册地在天津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3家,分别为工银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皖江金融租赁、中信金融租赁、中铁建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中国金融租赁、中车金融租赁、天津国泰金融租赁、天银金融租赁、华运金融租赁、中煤科工金融租赁、邦银金融租赁。2、注册地在上海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0家,分别为交银金融租赁、农银金融租赁、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浦银金融租赁、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招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招银金融租赁、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华融航运金融租赁、广融达金融租赁。另外北京、武汉和重庆三地的金融租赁公司合计达到9家(各3家),而广州、济南、兰州、南京、深圳、石家庄、无锡等7个城市的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合计达到14家(各2家)。(三)总资产:达到3万亿元左右,8家金融租赁公司超过1000亿元73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达到3万亿元,但分化程度比较明显,全国性银行优势明显,地方性银行旗下的江苏金融租赁总资产规模也达到了665亿元。其中有8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3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分别为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和国银金融租赁)。二、基本常识补充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近四十年。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由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这里还包括银监会成立之前的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不过后来均转至银保监会体系下重新获批。同时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在85-90%之间,和商业银行90-95%的资产负债率比较接近,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物由于被明确为固定资产,且往往集中于机械设备、生产线、航空设备等,因此金融租赁公司的重资产特征比较明显,同时其也是和实体经济较为密切的一类金融机构,此外主流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相当可观,特别是2019年,资本回报率平均在15%左右。(一)部分概念剖析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并且这里的租赁物必须是固定资产(另有规定除外)。很显然,融资租赁涉及到“资”和“物”两个概念,其本质在于为企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即通过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移来达到融资的目的)。传统的融资租赁方式有助于企业加快先进设备的升级和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如降低资产负债率等)。2、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即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价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将售后回租业务理解为抵押或质押融资(相当于变相授信),该方式有助于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3、服务范围和租赁物金融租赁行业的服务范围可以很广泛,既包括制造、电力、交通运输、航空基建、采矿、水利、基础设施、医疗器械等传统行业,同时也包括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化工等新兴产业。而金融租赁行业的租赁物主要是固定资产,不仅包括飞机、船舶、钻井平台、生产线、医疗器械等大型设备,也包括工程机械、计算机、农机等中小型设备。因此金融租赁行业的服务对象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以及国家战略的实体,也是最能体现金融服务实体国家导向的一类金融行业。4、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和券商、基金、保险拥有专业子公司一样,金融租赁公司也有自己的子公司。2014年7月1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98号),正式拉开了我国设立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的大幕,其背景是希望能够借助于特殊经济区的对外开放功能,在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等具备特色但又被国外租赁垄断的领域中有所突破。(1)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具体是指在中国境内自贸区、保税地区以及境外设立的专门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这里的特定领域是指金融租赁公司已开展、且运营相对成熟的融资租赁业务领域,包括飞机、船舶等。而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也可以在境外设立,如国银航空租赁便是注册在爱尔兰(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2)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含有“特定领域”的标识(如目前已成立的4家均含有“航空”二字)。(3)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万元(金融租赁公司最低为1个亿),且金融租赁公司原则上应当100%控股。当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引进其它投资者,但金融租赁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4)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其母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相应授权,且不包括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二)金融租赁的本质金融租赁的英文名称是“FinicalLease”,其既然可以翻译成金融租赁,亦可以翻译成融资租赁、财务租赁等,因此在国外所谓的融资租赁、财务租赁、金融租赁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仅是在中国才会被人为地分为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事实上金融租赁的本质在于其“租赁资产”具备“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金融属性,并由此可以推导至金融租赁公司从事的业务是金融业务,这才是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之间最大的区别。(三)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与监管指标约束1、业务范围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融资租赁业务;(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6)同业拆借;(7)向金融机构借款;(8)境外借款;(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10)经济咨询。此外,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发行债券;(2)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3)资产证券化;(4)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2、监管指标约束金融租赁公司除受到风险分类指标约束外,还有以下不同类别的指标约束:(1)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银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2)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3)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4)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5)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6)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7)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同时特定行业的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指标可以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适当调整。(四)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辨析1、数量上不是一个等级,融资租赁企业明显更多,也意味着金融租赁公司的含金量更高(实行先证后照的注册资本实缴制、融资租赁则采取认缴制)。其中我国共有70余家金融租赁公司,而融资租赁企业(不含金融租赁)则高达10900家。2、融资租赁公司定位于一般工商企业,而金融租赁公司则属于金融机构,前者的名称中不能带有“金融”二字,二者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小贷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区间,这也是为什么金融租赁公司牌照价值更高的原因。3、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主体虽然已于2017年由商务部划转至银保监会,但银保监会主要负责制定规则,而地方政府负责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施具体监管。金融租赁公司则是由银保监会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监管。4、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资本金、银行借款,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是一般工商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则包括资本金、股东存款、同业拆借与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相较而言,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更低,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属于金融同业关系。(五)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导向的演变截止目前,关于金融租赁公司整体的监管政策主要有三个,一是2000年6月央行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二是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三是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的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3号)。这三个政策文件实际上能够体现出监管政策导向上的一些变化。三、市场情况简析(一)4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含1家海外子公司)本文所讨论的73家金融租赁公司包括4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包括交银金融租赁的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华融金融租赁的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招银金融租赁的招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国银金融租赁的国银航空租赁等),且控股均为100%。其中国银航空租赁于2016年9月获批在爱尔兰成立的一家海外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2014年7月1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98号),正式拉开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的设立大幕。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早在2013年9月29日便已获批筹建,而其余3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均在2015-2016年区间成立。其中,招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于2015年1月13日获批、华融航运金融租赁于2015年3月9日获批、国银航空租赁于2016年9月2日获批。(二)常熟农商行设立金租失败、中银金融租赁正在筹备设立中除已在正式运营或筹建中的金融租赁公司外,尚有1家虽然已经获批但却未成功开业以及1家正在排队申请中。1、2016年9月30日,江苏银监局批复了常熟农商行筹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申请(重点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开展业务),但直到目前也未有进一步信息,并且常熟农商行的年报和半年报均未有披露相关信息,按照6个月的期限,常熟农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计划基本已经宣告失败。2、2019年3月29日,中国银行在发布2018年业绩时透露“中国银行完善综合经营牌照,推动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并且启动理财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筹备、设立工作”。(三)中国银行虽还没有金融租赁牌照,但拥有中银航空租赁(盈利能力较强)这里需要特别讨论一下中银航空租赁这家公司,虽然目前中国银行还没有金融租赁牌照(正在申请中),但却拥有1家航空租赁子公司,即中银航空租赁(经营租赁),未来如果中国银行完成中银金融租赁的设立,则大概率会将中银航空租赁转至中银金融租赁旗下,以实现业务整合。1、中银航空租赁最早由新加坡航空公司与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飞机经营性租赁公司合作成立,2006年12月被中国银行收购(成为其全资附属公司),并于2007年更名为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2016年5月12日更名为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公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从中银航空租赁的经营情况来看,相当亮眼。2016年、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6月,中银航空租赁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134亿美元、160亿美元、183亿美元和191.62亿美元,相应的净利润则分别为4.18亿美元、5.87亿美元、6.20亿美元和3.21亿美元,如果按照7的汇率来计算,则相当于中银航空租赁的总资产规模超过1300亿人民币、全年净利润达到50亿人民币左右,盈利能力相当强劲(2018年的ROE达到15.50%)。(四)历史上的16家金融租赁公司(4家被破产清算、2家消失、8家被重组洗牌更名)金融租赁公司并非始于银监会,而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便已经产生。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之前,我国共有16家金融租赁公司,不过有4家被破产清算。这4家被破产清算的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中国华阳租赁、广东国际租赁(跟随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海南国际租赁(跟随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以及武汉国际租赁(跟随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另外12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中国租赁、中国电子租赁、中国外贸租赁、上海新世纪租赁、浙江租赁、江苏租赁、河北租赁、山西租赁、四川租赁、甘肃租赁、新疆租赁以及深圳金融租赁,不过这12家金融租赁公司的命运也各有不同(参见下文)。(五)一些由商务部管辖后来转移至银保监会重新批设的金融租赁公司2007年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时,明确只有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才可以冠名“金融租赁”公司,但是这一政策的发布显然没有提前和商务部、国家工商局协调,因此之前很长时间依然有很多不是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带有“金融”二字,并且后来也放开了民营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约束。2017年商务部将融资租赁公司、典当和保理的监管权限转移至银保监会,使得之前的商务部管辖的金融租赁公司新闻线索重新获批,如原来的恒鑫金融租赁变更为目前的徐州恒鑫金融租赁等。(六)11家农商行已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超过一半提供涉农金融服务2015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明确提出“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拉开了我国农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大幕。截止目前,已有广州农商行(珠江金融租赁)、重庆农商行(渝农金融租赁)、江南农商行(江南金融租赁)、武汉农商行(湖北金融租赁)、上海农商行(长江联合金融租赁)、南海农商行(佛山海晟金融租赁)、深圳农商行(前海兴邦金融租赁)、九台农商行(吉林九银金融租赁)、江阴银行(无锡华银金融租赁)、无锡银行(无锡锡银金融租赁)、厦门农商行(厦门金融租赁)等11家农商行了金融租赁公司,且超过一半主要面向涉农领域提供金融租赁服务。(七)中国金融租赁与中国金融租赁集团之间的辨析由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可能容易被容易搞混,一个是成立于2002年5月并于2002年10月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金融租赁集团(2312.HK),另外一个是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地为天津)并由天津金融投资100%控股的中国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这两家金融租赁公司是名称相同,但实质上没有任何关联性的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并且前者业绩正处于亏损状态,后者的业绩也不怎么样,相当于只是顶了个“中国金融租赁”的虚头。四、发展历史与相关政策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进程,一是银监会成立前的16家金融租赁公司,二是银监会成立后的60家新批设金融租赁公司,而在1995-2007年期间的十二年时间里,没有一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一)银监会成立前(1981-2003年):央行批准成立16家金融租赁公司,历经两次重组洗牌并相应更名金融业重新放开得益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时引进外资(如机械设备、技术和管理)的“战略需求”。1981年7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组建了我国第一家中日合资(即中国东方租赁)和内资的租赁公司(即中国租赁),专门负责进口设备。1、这一时期所成立的一系列地方租赁公司实际上多是中国租赁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或代理部门升级而成,如上海新世纪租赁、浙江租赁、江苏租赁、河北租赁、四川租赁、甘肃租赁、山西租赁、新疆租赁、深圳租赁等。当然也有一部分是信托投资公司的下属地方公司设立,如广东国际租赁、海南国际租赁以及武汉国际租赁。2、在20世纪80年代,融资租赁、保险、信托、信用社、典当等均统一归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后来典当被分离至商务部等),因此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末纷纷转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但转型为金融机构后经营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3、1997年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合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大批厂商纷纷设立了融资租赁公司,这也造成了后来租赁行业中同时存在融资租赁(非金融机构)与金融租赁(金融机构)两大体系以及多头监管的原因。4、1999年,多数金融租赁公司大量开展高息揽储、直接投资实体企业、大炒房地产和股票等非主营业务,最终导致整体行业陷入生存性危机中。为此央行在河北秦皇岛召开会议,明确当时现存金融租赁公司要么像典当那样退出金融机构序列,要么重组成新的金融租赁公司。5、2000年6月30日,央行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名称中标明“金融租赁”字样。且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公司名称中不得有‘金融租赁’字样”。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深圳金融租赁被三九集团重组、新疆租赁和上海新世纪租赁被德隆系重组、四川租赁被托普重组、甘肃租赁被东欧系重组、浙江租赁被明天系重组,另有四家金融租赁公司跟随股东而破产。6、经过上述重组洗牌,自1986-1995年成立的16家金融租赁公司仅剩下12家,直到2007年第一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成立,意味着期间的12年再未成立过新的金融租赁公司。其中,最初成立的中国租赁公司和中国电子租赁公司多次尝试重组失败,直到现在也没有新的进展,也查询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因此12家金融租赁公司实际上只有10家。7、在2000年洗牌重组后,并没有真正改善金融租赁行业的经营情况情况,一些上市民营企业继续以租赁的名义涉足股东,引来了金融租赁行业的第二次大整顿,除河北金融租赁和山西金融租赁变更股东变为省属金融机构外,更多金融租赁公司被重组后更名或消失。例如,华融资产重组浙江租赁(变成华融金融租赁)、东方资产重组外贸租赁(变成中国外贸金融租赁且正慢慢退出并由五矿系接手)、长城资产重组新疆租赁(变成长城国兴金融租赁)、信达资产重组甘肃租赁(变成信达金融租赁)、国开行重组深圳租赁(变成国银金融租赁)、中石油重组四川租赁后新成立昆仑金融租赁等等。(二)银监会成立后(2007——):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逐步试点及稳步拓展,合计批筹设立65家1995-2007年期间,金融租赁行业处于整顿之中,没有一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直到2007年这一沉寂的局面才被打破。自2007以来,银(保)监会合计批筹设立65家金融租赁公司,其中银行系48家。具体来看国开行2家(含1家专业子公司、均为国开行),国有大行5家(含1家专业子公司),股份行9家(含1家专业子公司),城商行21家以及农商行11家。1、2007-2009年(稳健探索):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第一批试点(全部为银行系)2007年1月23日,银监会根据国务院意见,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正式拉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试点的大幕。随后第一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正式登上舞台,2007年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以及建信金融租赁相继在天津 、上海和北京三地成立开业,紧接着民生金融租赁和招银金融租赁于2008年3月月 6日同一天分别在天津和上海开业。这5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有3家为银行系100%控股,分别为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和招银金融租赁,而建信金融租赁则由建设银行(75.10%)和美国银行(24.90%)合资设立,民生金融租赁中民生银行仅持有54.96%。2、2010-2013年(快速推进):11家金融租赁公司(含1家专业子公司)第二批试点 (9家为银行系)2010年6月21日,一行三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扩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金融租赁公司第二批试点正式开启。这一时期光大金融租赁、农银金融租赁、昆仑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浦银金融租赁、皖江金融租赁、华夏金融租赁、北部湾金融租赁、天津金融租赁、邦银金融租赁等10家金融租赁公司相继批设成立。其中我国第一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即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也于2013年9月29日在上海自贸区正式获批(2014年8月份开业)。相较于第一批试点期间的发起人均为银行,第二批试点的发起人范围有所扩容,有4家为非银行系,如昆仑金融租赁是由中国石油发起、皖江金融租赁是由天津渤海租赁发起、北部湾金融租赁则是由广西柳工集团和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共同发起等等。3、2014-2016年(全面铺开):合计成立45家(银行系34家),其中2014年13家、2015年13家,2016年19家进入2014年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由试点转向全面铺面的阶段,这一时期有几个政策文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分别为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第3号令)、2014年7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98号)以及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在这一阶段,金融租赁公司真正实现了三大转型,即由单一银行系向银行与产业系并存转型、由国有控股向混合与民营并存转型以及由大型金融租赁公司主导向大型、中型和小型并存转型等等。(1)2014年批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3家,分别为北银金融租赁(北京银行)、哈银金融租赁(哈尔滨银行)、渝农商金融租赁(重庆农商行)、珠江金融租赁(广州农商行)、太平石化金融租赁(太平保险和中国石油化工)、华运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洛阳银行)、西藏金融租赁(东旭集团)、徽银金融租赁(徽商银行)、永赢金融租赁(宁波银行)、苏银金融租赁(江苏银行)、江南金融租赁(江南农商行)、湖北金融租赁(武汉经济投资发展集团和武汉农商行)。具体来看包括10家银行系,其中城商行6家(北京银行、哈尔滨银行、洛阳银行、徽商银行、宁波银行和江苏银行),农商行4家(重庆农商行、广州农商行、江南农商行与武汉农商行)。(2)2015年批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3家(含2家专业子公司),分别为中信金融租赁(中信银行)、横琴华通金融租赁、长江联合金融租赁(上海农商行)、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招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招商银行)、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江西金融租赁(江西银行)、苏州金融租赁(苏州银行)、锦银金融租赁(锦州银行)、广融达金融租赁、冀银金融租赁(河北银行)、天银金融租赁(天津银行)、山东通达金融租赁(威海市商业银行)。具体来看银行系9家,股份行2家(中信银行与招商银行),城商行6家(江西银行、苏州银行、锦州银行、河北银行、天津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农商行1家(上海农商行)。(3)2016年批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9家(含1家专业子公司),分别为河南九鼎金融租赁(郑州银行)、贵阳贵银金融租赁(贵阳银行)、中铁建金融租赁、佛山海晟金融租赁(南海农商行)、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建海西金融租赁(厦门银行)、徐州恒鑫金融租赁、四川天府金融租赁(四川天府银行)、青岛青银金融租赁(青岛银行)、甘肃兰银金融租赁(兰州银行)、国银航空金融租赁(国开行)、无锡华银金融租赁(江阴银行)、无锡锡银金融租赁(无锡银行)、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深圳农商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浙商银行)、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汉口银行25%)、广东粤财金融租赁、重庆鈊渝金融租赁(重庆银行)。具体来看,银行系有15家。其中,国开行1家(专业子公司)、股份行1家(浙商银行)、城商行有9家(郑州银行、贵阳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厦门银行、四川天府银行、青岛银行、兰州银行、汉口银行、重庆银行),农商行有4家(南海农商行、深圳农商行、江阴银行、无锡银行)。4、2017年——(缓慢推进):合计4家(银行系2家),2017年3家、2018年1家进入2017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的批筹进度明显放缓,合计仅批筹4家,其中2017年有3家,2018年1家。按照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数量,我们认为基本已经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和信托公司的数量相当),后续申请难度会非常之大。2017年批筹设立的3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吉林九银金融租赁(九台农商行)、天津国泰金融租赁、厦门金融租赁(厦门农商行),2018年批筹设立的1家金融租赁公司为中车金融租赁(2019年2月开业)。同时中车金融租赁也是银保监会挂牌成立以来批筹设立的第1家和唯一1家金融租赁公司。五、金融租赁公司被监管处罚案由汇总我们汇总了所有与金融租赁公司相关的处罚案例(合计共30个),归纳发现监管处罚案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违规为政府或平台融资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二)租赁物不符合监管规定(如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三)违规开展非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固定收益类业务是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之一),如衍生品业务等。(四)租赁资产违规出表且未计提资本。(五)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六)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标、关联交易违规等。(七)售后回租业务中存在租后管理失职、租前调查不尽职、未有效识别关联客户授信风险进行统一授信等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坚持提供干货不易,如文章引起大家共鸣、对大家有帮助,请大家赞并转发,以支持我们提供更多干货,谢谢。专注十年,持续打造全面有价值的贸易金融知识库
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天津)研究院5日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金融租赁公司中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大关的超过8家。这八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是: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国银金融租赁、招银金融租赁、建信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和华融金融租赁。报告指出,中国融资租赁业经历了几个重要发展阶段。特别是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开闸,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带来了一股新的力量。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开启了黄金十年: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资产规模、影响力都实现了高速增长。
来源:券商中国原标题:冷门行业闷声发大财?人均创利500万,A股唯一金融租赁公司年报新鲜出炉从种种迹象来看,金融租赁公司过去一年过得还不错。4月30日,A股唯一一家金融租赁上市公司——江苏金融租赁公布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报,令外界得以窥探这类低调隐秘的金融机构当下的生存状态。截至2019年末,江苏金融租赁资产总额683.63亿元,增幅15.81%;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675.67亿元,增幅16.5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30.66亿元,增长 25.82%;净利润为 15.83亿元,增长 26.56%。2020年一季度,在此前的较高基础上,江苏金融租赁营收增长36.17%,净利润增长25.51%,似乎没有受到疫情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盈利状况在金融租赁行业不是个案,而是常态。冷门公司闷声发财由于上市公司数量极少,金融租赁行业的赚钱能力往往不为人所知,即便是部分公司的银行股东有所披露,实际数据也并不完整。截至目前,A股市场中仅有江苏金融租赁一家金融租赁公司,H股中则仅有国银金融租赁一家金融租赁公司。2019 年,我国GDP增速持续下行,投资动能乏力,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中美商贸摩擦对进出口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债务频繁暴雷,金融风险集聚,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而这两家上市金融租赁公司,依然坐拥十分鲜亮的业绩数据。4月30日,江苏金融租赁公布年报。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83.63亿元,增幅15.81%;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675.67亿元,增幅16.5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30.66亿元,增长 25.82%;净利润为 15.83亿元,增长 26.56%。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江苏金融租赁在职员工人数315人。也就是说,2019年该公司人均创利在500万元左右。不久之前,国银金融租赁公布2019年度业绩。截至2019年底,国银租赁资产总额达到2613亿元,同比增长9.8%;实现净利润29.38亿元,同比增长17.2%;全年新增业务投放932亿元,同比增长12.7%;收入总额183.43亿元,同比增长18.0%,4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上述两家金融租赁公司盈利状况只是行业缩影,整个2019年数量不多的金融租赁公司创利能力确实仍然惊人。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统计,截至2019年末,剔除兴业租赁、江苏租赁等17家公司,其余50家金融租赁公司去年末员工总数仅为5584人。而这5584人2019年创造的净利润却达到322亿元,相当于人均创利接近580亿元,同比增长22%。不过,外界对这个行业的关注实在有限。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作为有良好业绩表现的A股上市公司,最近一份与之相关的券商研报发布于2019年中,且仅有寥寥数份,主要来自万联证券和信达证券。而与金融租赁行业相关的年报,更是踪迹难寻。2020瞄准“新基建”机遇?金融租赁作为集融资与融物、商贸与投资于一体的现代金融方式,是我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 2007 年以来,随着法律、税务、监管、会计四大支柱体系的健全完善,行业整体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数量及规模连年攀升,经营能力和实力显著增强,服务范围不但覆盖电力、交通运输、采矿、水利等国民经济主要传统行业,更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据介绍,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渗透率一般在15%~30%,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租赁市场发展空间巨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令诸多企业焦头烂额,在江苏金融租赁新近公布的年报中也对投资者作出提示风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宏观经济持续处于底部,部分行业承租人出现普遍的流动性紧张或还款能力下降,公司融资租赁资产质量可能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但另一方面,他们也看到经济下行背景之下基础设施领域孕育的机会。江苏金融租赁认为,2020 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有增无减,制造业投资有效需求不足,消费市场动力疲软,对外商贸继续处于低谷。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叠加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外贸和消费短期内恢复困难重重,投资拉动成为必要的对冲手段。反映在对产业的影响上,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仍将发挥压舱石作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等领域加快补齐短板,信息科技、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存在增长空间,智慧交通、智能制造等“新基建”孕育大量潜在机遇。该公司2020年一季报与2019年年报同时披露,在此前的较高基础上,江苏金融租赁一季度营收增长36.17%,净利润增长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