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卦金融圈编辑:金明正来源:综合自证监会发布、 法询金融、轻金融、wind、21世纪经济报道导语证监会于11月2日发布消息: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蚂蚁集团回应蚂蚁集团方面对此回应称,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该消息引起市场广泛关注,而目前正是蚂蚁集团上市的关键时刻,实控人、董事长、总裁被监管约谈并不常见。同一天内,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意见稿》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注册资本方面,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近日撰文指出:“花呗”、“借呗”侵害消费者权益值得高度关注。从消费者服务角度看,金融科技公司的“花呗”“白条”“任性付”等产品,其内核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没有本质差别,也具有信用供给和分期付款的功能,消费者支付的利息与费用是其盈利主要来源;再如“借呗”“金条”“微粒贷”等产品,与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无本质差别。从消费者风险控制看,在其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银行要求抵押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金融科技公司则要求账户现金作为担保,或通过延期支付资金、收取其他费用等作为风险控制措施。基于上述逻辑,持牌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科技公司都必须保护好消费者权益。相对而言,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缺乏明确规则和要求,出现了监管套利行为,与持牌金融机构形成不当竞争,最终难以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研究员王慧杰解读为1原则上禁跨省展业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对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许可证3年一发,也就是每3年需要重新申请牌照。解读:对蚂蚁小贷而言,这是严监管的元年。虽然其肯定可以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继续跨省展业,但是从此正式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框架,不再是重庆地方金融办的孩子。银保监会那一套非现场监管报表,杠杆比例,资本管控,现场检查和处罚也将跟随而至。未来预计未必是会里直管,很可能日常监管会交给重庆银保监局负责。目前全国已核批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有249家,97家左右的公司注册地集中在广东、重庆两地,另外接近60多家网络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江浙沪和江西地区。而蚂蚁的两家小贷公司注册地都在重庆;整体而言网络小贷牌照价值大幅度降低。2自然人单户网络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对法人或其他单户网络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这是本次规则最大的杀手锏之一。主要在于两点:很多网络小贷借款人没有正式的收入证明,未来的执行细则也很重要,如何定义”收入“是一大问题,如果参考银行房贷,只认可稳定的工资收入,那么麻烦就大了。小贷业务的受众群体一般都是银行的长尾客户,以三农和低收入人群为主。按照之前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时候说过,“我们人均年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长尾客群的收入一般也就在人均收入左右及以下,也就是说,大部分接受网络小贷的用户,贷款额度也1年也就一万顶格。此外30万门槛虽然看起来很高,但是有些小贷公司主要业务是房抵贷,单户授信几百万,如果按照这个条款,资产规模也大幅度收缩,不过这个对蚂蚁小贷可能影响稍微小一点。3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条也是对网络小贷尤其是蚂蚁小贷量身定制,蚂蚁小贷现实中联合贷款自己出资比例大约是1%-2%,所以才能够通过360亿表内贷款驱动1.8万亿联合贷款。如果将蚂蚁出资比例提高到30%,意味着同样驱动1.8万亿联合贷款,需要至少5400亿元表内贷款,外加1700亿元ABS,意味着总计需要通过蚂蚁小贷放款7100亿。而根据表内贷款最多5倍杠杆的原则,蚂蚁小贷资本金需要扩充到1400亿元的规模(当前蚂蚁的资本金是350亿元左右)。而且这个资本金会随着蚂蚁小贷的规模不断扩张,是一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本质上这样的监管框架,使得蚂蚁的杠杆最多只能是16倍杠杆,非常接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概念(注意即便是银行,ABS出表后只要不持有劣后,也能够释放资本占用,但是网络小贷不行,因为ABS出表仍然算杠杆率)。这就可以联想到马云为何在外滩金融论坛抨击巴塞尔资本了,估计马云已经在那个时刻知道这个规则的发布,对整个蚂蚁集团信贷板块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个规则本质上会使得金融科技公司越来越接近银行监管。但是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16倍杠杆仍然是非常乐观的假设,这个假设是蚂蚁小贷可以把联合贷款30%出资部分进行进一步ABS,但现实中联合贷款银行都需要小贷公司出资做劣后,这个劣后级(不论合同上怎么称呼,只要实质上需要兜底承担风险都是劣后级)如果再拿来做ABS估计交易所不会接受。如果禁止联合贷款出资部分ABS,那么蚂蚁小贷只能通过大规模债券使得其杠杆率接近16倍,发行规模需要达到5000亿左右,这种体量的金融债估计也比较困难。笔者预计蚂蚁小贷最终杠杆率可能会控制在10-12倍,正好是目前大部分银行的信用风险杠杆的水平。也和其正在申请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杠杆率持平(当然蚂蚁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行ABS是否也需要纳入表内杠杆尚不得而知,如果ABS可以不纳入表内个杠杆,那么未来消费金融公司这个牌照最好用,至少可以实现更高的杠杆撬动业务)。此外现在蚂蚁玩的一招,是通过银行或信托通道放款再转让给蚂蚁小贷,再ABS,似乎为了绕开4倍杠杆率,估计很快也会堵上。4网络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跨省经营网络小贷不低于50亿;这个门槛对蚂蚁小贷问题不大,注册资本加留存利润超过300亿元;5网络小额贷款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这个规定影响不大,和现有规则基本一致。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也是如此规定。
来源:金融界网站9月4日至9日,以“全球服务,互惠共享”为主题的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京举行。作为北京金融科技生态环境建设最新发展成果,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Frontier Institute of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Technology,简称FIRST)(以下简称“北京前沿研究院”)首次亮相。 9月8日,在2020年服贸会期间举行的“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活动”上,北京前沿研究院宣布成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以及北京前沿研究院院长贲圣林等领导与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 近年来,北京坚持把金融科技作为首都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突出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监管科技等重点,深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金融科技生态不断完善。正是以“助力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为使命,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北京前沿研究院筹建成立。 开展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 发出中国声音北京前沿研究院致力于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以金融科技、监管科技为主题,搭建一个监管者与创新者沟通对话的平台,实现金融、监管、科技之间的“多赢”格局。在服贸会期间,北京前沿研究院联合多家机构共同发布了《2020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Global Fintech Hub Report 2020)(英文版)》,作为中国机构在全球金融科技研究领域抢占话语权的重要尝试,该报告全文150余页共计5万字,从企业、用户、政府三大视角,以金融科技产业、体验、生态三大核心构建指数体系,研究对象覆盖全球六大洲80余座城市,力图以城市为单元把脉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崛起之势,向世界展示中国金融科技研究,传递中国经验,发出中国声音。 发挥协同效应 推动科技赋能金融与监管未来,北京前沿研究院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金融从业机构和科技公司利用合规科技手段大力创新,同时基于国际化发展、政产学研创融合发展等方面积累的优势,为构建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实现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建言献策。 监管科技的内涵是金融监管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其发展源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双向推动。北京前沿研究院将通过建设联合实验室,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通过设立小微金融、财富管理、普惠金融、投融资监测等多个工作组,开展不同金融场景下科技赋能金融与监管的实践交流与理论探索。 构建国际性合作平台 丰富国际交流内容和形式据悉,北京前沿研究院还将联合全球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企业、科技公司以及科研院所共同发起设立“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旨在构建一个长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与国际性的合作平台。未来,“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将组织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论坛活动,开展务实有效的交流合作,提供常态化的沟通渠道。 伴随着2020年服贸会的举办,近年来“国际范”越来越足的中国金融业,将迎来一个对外开放新窗口。“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的设立与运营将加强监管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讲好中国故事”,丰富国际交流的内容和形式,以高水平的国际交往为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注入新的动力。
e公司讯,5月11日,深圳未来金融研究院、深圳未来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共同举行揭牌仪式。上述两个研究院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亚太未来金融研究院、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共同推动设立。
来源:证券日报本报记者张歆9月4日至9日,以“全球服务,互惠共享”为主题的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京举行。作为北京金融科技生态环境建设最新发展成果,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ology,简称FIRST)(以下简称“北京前沿研究院”)首次亮相。9月8日,在2020年服贸会期间举行的“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活动”上,北京前沿研究院宣布成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以及北京前沿研究院院长贲圣林等领导与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近年来,北京坚持把金融科技作为首都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突出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监管科技等重点,深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金融科技生态不断完善。正是以“助力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为使命,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北京前沿研究院筹建成立。开展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发出中国声音北京前沿研究院致力于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以金融科技、监管科技为主题,搭建一个监管者与创新者沟通对话的平台,实现金融、监管、科技之间的“多赢”格局。在服贸会期间,北京前沿研究院联合多家机构共同发布了《2020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GlobalFintechHubReport2020)(英文版)》,作为中国机构在全球金融科技研究领域抢占话语权的重要尝试,该报告全文150余页共计5万字,从企业、用户、政府三大视角,以金融科技产业、体验、生态三大核心构建指数体系,研究对象覆盖全球六大洲80余座城市,力图以城市为单元把脉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崛起之势,向世界展示中国金融科技研究,传递中国经验,发出中国声音。发挥协同效应推动科技赋能金融与监管未来,北京前沿研究院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金融从业机构和科技公司利用合规科技手段大力创新,同时基于国际化发展、政产学研创融合发展等方面积累的优势,为构建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实现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建言献策。监管科技的内涵是金融监管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其发展源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双向推动。北京前沿研究院将通过建设联合实验室,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通过设立小微金融、财富管理、普惠金融、投融资监测等多个工作组,开展不同金融场景下科技赋能金融与监管的实践交流与理论探索。构建国际性合作平台丰富国际交流内容和形式据悉,北京前沿研究院还将联合全球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企业、科技公司以及科研院所共同发起设立“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旨在构建一个长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与国际性的合作平台。未来,“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将组织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论坛活动,开展务实有效的交流合作,提供常态化的沟通渠道。伴随着2020年服贸会的举办,近年来“国际范”越来越足的中国金融业,将迎来一个对外开放新窗口。“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的设立与运营将加强监管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讲好中国故事”,丰富国际交流的内容和形式,以高水平的国际交往为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注入新的动力。(编辑田冬)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记者 鲍聪颖)9月4日至9日,以“全球服务,互惠共享”为主题的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京举行。作为北京金融科技生态环境建设最新发展成果,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Frontier Institute of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Technology,简称FIRST)(以下简称“北京前沿研究院”)首次亮相。9月8日,在2020年服贸会期间举行的“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活动”上,北京前沿研究院宣布成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以及北京前沿研究院院长贲圣林等领导与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近年来,北京坚持把金融科技作为首都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突出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监管科技等重点,深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金融科技生态不断完善。正是以“助力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为使命,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北京前沿研究院筹建成立。开展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 发出中国声音北京前沿研究院致力于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以金融科技、监管科技为主题,搭建一个监管者与创新者沟通对话的平台,实现金融、监管、科技之间的“多赢”格局。在服贸会期间,北京前沿研究院联合多家机构共同发布了《2020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Global Fintech Hub Report 2020)(英文版)》,作为中国机构在全球金融科技研究领域抢占话语权的重要尝试,该报告全文150余页共计5万字,从企业、用户、政府三大视角,以金融科技产业、体验、生态三大核心构建指数体系,研究对象覆盖全球六大洲80余座城市,力图以城市为单元把脉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崛起之势,向世界展示中国金融科技研究,传递中国经验,发出中国声音。发挥协同效应 推动科技赋能金融与监管未来,北京前沿研究院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金融从业机构和科技公司利用合规科技手段大力创新,同时基于国际化发展、政产学研创融合发展等方面积累的优势,为构建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实现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建言献策。监管科技的内涵是金融监管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其发展源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双向推动。北京前沿研究院将通过建设联合实验室,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通过设立小微金融、财富管理、普惠金融、投融资监测等多个工作组,开展不同金融场景下科技赋能金融与监管的实践交流与理论探索。构建国际性合作平台 丰富国际交流内容和形式据悉,北京前沿研究院还将联合全球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企业、科技公司以及科研院所共同发起设立“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旨在构建一个长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与国际性的合作平台。未来,“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将组织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论坛活动,开展务实有效的交流合作,提供常态化的沟通渠道。伴随着2020年服贸会的举办,近年来“国际范”越来越足的中国金融业,将迎来一个对外开放新窗口。“全球监管科技百人论坛”的设立与运营将加强监管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讲好中国故事”,丰富国际交流的内容和形式,以高水平的国际交往为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注入新的动力。(责编:鲍聪颖、高星) 【来源:人民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9月8日,在2020年服贸会“北京金融科技成果专场发布活动”上,作为北京金融科技生态环境建设最新发展成果,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宣布成立。据悉,该院将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科技前沿创新理论研究,以金融科技、监管科技为主题,搭建一个监管者与创新者沟通对话的平台,实现金融、监管、科技之间的“多赢”格局。图为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揭牌仪式现场。(文章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8月16日,京东金融研究院监管科技系列报告之一《Suptech:监管科技在监管端的运用》(下简称“报告”)发布,基于行业现状分析和典型案例解读,提出了监管科技未来的六大发展趋势。这六个趋势分别是,监管科技走向金融监管的全链条运用、监管端与合规端合作发展监管科技成为重要路径、区块链技术成为监管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科技运用中的数据治理有待加强、监管科技在监管决策中的作用需要明确、监管科技制度化进程加快。报告认为,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市场环境正在变得愈发复杂多样,新的风险场景和风险特征不断涌现,如何有效地收集、发掘和利用数据成为了监管部门面对的首要问题。监管部门需要“以科技对科技”应对,有运用监管科技的充足动力。相应地,监管科技提供了以数据为核心驱动,以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依托,以更高效的合规和更有效的监管为价值导向的解决方案,其在数据收集方面可以进行报告生成、数据管理和即时交流等工作,数据分析方面可以进行市场监管、不端行为检测分析、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等工作。京东金融研究院认为,监管科技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监管科技运用于监管事中阶段较多,需要加强在监管事前、事后阶段的运用,走向金融监管的全链条运用。广泛合作、开拓新的监管技术、提升数据治理、明确其地位和相关制度流程等做法都讲有助于创造一个平等、公开、透明的金融监管环境。报告还特别介绍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监管机构在监管科技方面的发展动态。比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其ARTEMIS系统(Advanced Relational Trading Enforcement Metric Investigation System)通过该系统分析个人或机构交易员买卖的所有证券及购买的时间点,以及每个人交易的规律,提早发现并预警可能的交易违规行为,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孟昭莉介绍,京东金融研究院一直专注于政策法律与数字科技领域的交叉研究,监管科技是研究重点之一,接下来,京东金融研究院将针对监管科技发布一系列报告,为监管科技在不同业务领域中的应用提供参考借鉴。
2021年2月3日,中企云链研发中心暨链信科技、北京云趣进驻金科新区普天德胜园区仪式在京举行。作为当天重磅环节,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的揭牌仪式同期举行,中企云链成为该研究院副理事长单位。中企云链董事长刘江、北京天恒新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海英,以及中企云链高级副总裁赵红军、董罡、姜勇等出席。加码研发投入 构建数字可信共享服务中企云链董事长刘江在启动仪式上致欢迎词,他表示中企云链历经五年发展,通过创新的“N+N+N”模式引领了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在产融新时代的浪潮下,过硬的科技实力才是实现持续发展的真正力量。中企云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更高的技术门槛以及更多的创新科技手段,引领公司迈向更高台阶。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供应链金融平台,一直以来,中企云链都将研发作为“战略重心”。在科技为王的战略引导下,中企云链通过对金融科技的创新探索,为产业链伙伴提供基于iABCD技术高度融合的综合型金融科技服务,满足企业生产销售中全方位、多维度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需求。为此,中企云链在2019年与趣链科技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杭州云链趣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秉承“场景驱动,解决真问题;科技赋能,创造真价值”的产品服务理念,共同输出成熟的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以及为企业数据资产提供可信共享的基础设施服务。拥抱监管 推动产融生态良性发展作为当天重头项目,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的揭牌仪式同期举行,该研究院是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以“助力北京建设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为使命成立的研究机构。作为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的副理事长单位,中企云链积极拥抱监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同时,牵手业内专家、机构共同研讨行业发展规则,推动市场规范化发展。中企云链高级副总裁董罡表示,中企云链通过区块链等技术的创新应用,积极推进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监管机构与实体企业间、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间的多方横向合作,从链状的可信链接向网状的产融生态发展。如今,互联网进入下半场,基于数字科技创新的产融互联网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中企云链的研发投入占比也在逐年增加。中企云链董事长刘江表示,“未来,中企云链不仅是一家供应链金融公司,更是一家科技公司,不仅要立足中国,更要走向世界,引领金融科技的发展。”接下来,中企云链将继续深耕供应链金融领域,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通过开发更多维度的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满足企业生产中的每一个需求。同时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研究,配合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工作,共同打造金融、监管、科技之间的“多赢”格局,为行业规范化高效发展提供动力。
近年来金融科技日新月异,假借其名而行非法集资之实的不法行为也鱼目混珠。如何对新兴金融领域进行科技治理,对科技应用在金融领域所导致的问题加以规范,成为金融监管的“考题”。记者获悉,深圳近年加强金融科技治理,在处置网贷等金融风险方面取得实效。网贷风险处置凸显科技治理成效P2P网络投票表决系统是深圳金融实现科技治理的成功战役。2019年,网贷风险成为影响我市社会稳定最大的风险,妥善有序处置P2P风险成为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P2P风险处置中,推动多数平台良性退出、努力提升清偿率是充分维护出借人权益的最优选择,但缺乏退出方案的形成规则和有效的表决机制成为平台良性退出的最大制约,若无相关基础保障设施,良性退出容易“翻烧饼”。深圳借鉴股权分置改革经验,率先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提出了“2/3+双过半”的退出方案表决规则,配套发布了《清产核资指引》、《知情人举报指引》和《失信惩戒指引》。同时,应用区块链、人脸识别、智能语音机器人等技术手段搭建了网贷机构投票表决系统,成为保障网贷机构良性退出的重要基础设施。在良退指引及表决系统保障下,深圳已有252家网贷机构实现完全退出,另有37家平台正借助投票表决系统开展清退(37家平台待偿余额占全部良性退出余额的2/3)。通过科技治理,新兴金融的风险也得到及时管控。2019年,部分炒鞋平台以限量款球鞋为底层资产,宣称基于区块链发行代币并流转资产,其实质是对价值较低的资产进行盲目炒作、击鼓传花。市金融监管局发现这一新苗头,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并通过风险监测系统排查类似平台和主体,率先全国叫停上述业务。打造金融监管科技创新示范区“科技治理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要方向,因此强化监管抓手,提升行业治理规范水平是必经之途。”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我市金融监管对象数量大、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等情况,我市将参考资本市场成熟做法,如上市公司董秘制度,建立监管联络员、助理联络员制度,以联络员为抓手,加强合规教育和培训,加强信息披露和数据治理。同时,把行业协会作为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发挥行业自律约束及规范作用。其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抢占金融科技发展制高点。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疫情期间,金融业充分展现了科技应用成效,相关业务基本未受影响。金融科技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金融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量,逐步成为全球金融中心竞争的主战场和制高点。近年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未来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等一批金融科技重要机构落户深圳,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基本成型。深圳将研究制定金融科技专项政策,提升金融科技战略定位,推动金融科技持续健康发展。未来深圳将持续加强科技治理,努力打造监管科技创新示范区。据介绍,近年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如近期关注度较高的租金贷等新型金融业务。在此背景下,科技治理必须主动作为,监管规则及能力要不断改进、提高敏锐度,对相关业务及时予以规范。深圳将打造监管科技中心,充分发挥未来监管科技研究院等机构作用,推动国家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中心落地,打造全国乃至亚太地区金融监管科技创新示范区。【来源:深圳特区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8月16日,京东金融研究院发布监管科技系列报告之一《Suptech:监管科技在监管端的运用》。报告提出,监管科技(Regtech)有两大分支——运用于监管端的监管科技(Suptech)和运用于金融机构合规端的监管科技(Comptech)。报告认为,监管科技在监管端(Suptech)的应用有两大驱动因素。一方面,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监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监管机构渴望获取更加全面、更加精准的数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面对金融机构报送的海量数据,需要借助科技提高处理效率和监管效能。通过梳理各国监管科技的应用案例,报告认为,目前监管科技运用于监管事中阶段较多,即对监管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对风险态势的智能化分析运用日益成熟。同时监管科技在监管事前、事后阶段的运用也在加强,正在走向金融监管的全链条运用。同时,金融监管机构除了自身加强技术研发之外,也在寻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研发模式。 报告认为,这种合作的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节省研发成本,同时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因为“在与被监管机构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也更容易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地、及时地进行相应指导,帮助其做好合规端的监管科技建设”。“监管科技的国外发展不断推动行业进步的同时,也为国内监管科技运用带来了一些新的启示。”京东金融研究院院长孟昭莉表示,在我国金融行业深度发展的重要阶段,通过监管科技可能帮助监管端更好地实现金融监管,同时也能帮助合规端有效提高合规效率、降低违规风险,从而助力经济的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