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在职考研模式的不断延伸,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员选择以在职研究生的方式来进修。近些年报考经济法学课程的人士不断增长,那么经济法学就业前景怎么样呢?为大家介绍一下。获取证书当下经济法学专业招生院校占多数,同等学力是主要入学类型。该方式不属于学历教育,因此是不能够获得学历证书。虽说不能够获得学历证书,但是后期能够获得含金量高的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在一些企事业单位是相当认可的,因此对就业也是十分占据优势。就业前景通过以上可知,经济法学专业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因此在就业前景方面是比较有利的。学员在毕业之后可以到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在薪酬待遇方面也是十分占优势。详情: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
从接到拟录取通知距今已经有快一个月了,从决定考贸大距今也快一年。一路走来,百感交集,五味杂陈,回首过往,方才理解了“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的要义。笔者写下这篇拙文,目的有二,其一是对自己考研经历的反思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其二是给研途中奋战的研友们提供学习方法上的参考,希望有所补益。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虽然经验无法复制,但规律方法可以总结提炼。以下是笔者的经验之谈:一、个人情况个人的经验具有异质性,因而需阐明个人情况,才能给予参考(一)个人历程笔者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应届时年轻气盛,考研报考北大经济法学,并同时准备了司法考试,司考通过,考研也在意料之中折戟。毕业季时本着不甘的心态,谨慎考虑之下决定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最后以初试360分,复试83.28分,加权总成绩77.64分,顺利获得拟录取资格(二)专业水平笔者的学习成绩非常一般,大一大二忙于学习工作,大部分精力并不在研习专业课上,也就是属于考前突击的类型,英语四六级虽都已过,但是分数不高,都是490分左右。奖学金得过一次,二等,GPA 3.2分。二、院校选择考研不同于高考,备考前的院校选择非常重要。对于备考期间的心态,以及复试和调剂影响重大,太高的学校会产生很大的压力,一般的学校又会滋生懈怠,复试时目标院校的情况不同复试项目和录取比例也差异很大,因此一定需要慎重。作为一名二战考生,笔者在院校选择上考量的因素有三:学业职业方向,院校情况,个人实力。(一)学业和职业方向1.笔者大学期间辅修过会计,也修读了经济学的相关课程,对于基于社会本位,经济学和法学的交融学科经济法学比较感兴趣,以策略行为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和以交往行为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在经济法学的领域都有研究,因此经济法在理论和实务方面联系密切,在我国积极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无疑是一门显学,。2.经济法学的就业前景也比较广阔,同时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CPA(注册会计证书),在律所和券商投行方面发展的机会也比较多3.同时考察当下法学专业的就业环境,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律所等,法律英语都是增值项,笔者深刻体会到了法律英语的重要性,提高英语的专业水平对于学业和职业的发展综上我的学业方向是经济法学领域,职业方向是法律+会计,同时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英语水平(二)院校情况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专业优势上体现为财经+外语+法学,法学专业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斩获A类,虽然体量不大但是实力不容小觑,并且特色显明,重视英语,并且强调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在法学院方面也重视法律与金融的结合2.贸大学硕的专业课751(法学基础理论卷)和851(法学专业理论卷),从15年改革以来,题型题量固定,与西政的期末试卷相似,但是了总计40分的英汉互译题和总计60分的英文案例分析题。在初试阶段考察100分的法律英语,是贸大初试专业课的一大显明特征3.纵观各大知名法学院校,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研复试分数线,贸大的分数线比较稳定,分数相对适中,纵观历年来看在350分上下浮动(2018年343,2019年354)。贸大的复试比例在1.3左右,并且每年经济法学复试刷人不多,近两年都是进17录13。4.贸大的法学院的复试也是非常客观公正的,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的笔试阶段,题型也非常固定,两道简答题,两道分析题(一道中文,一道英文),英文案例题的第一问每年都是全文翻译。复试面试阶段无需携带简历、本科成绩单等个人资料,虽有专业英语的考察,但基本形式是抽题后朗读一段英文材料并且翻译,之后会用英文提问,但是可以用中文回答。综上贸大在法学专业上势力强劲发展潜力也较大,在专业课考试上题型固定,招录人数10人左右,信息相对透明,有利于科学准备,难度较北清人法为易。(三)个人实力1.笔者专业知识方面,经历过司法,本科四年学习也有所积累,虽对法学专业无令人满意的学术水平,但是在应试备考方面也有些许经验积累2.笔者在英语方面,通过了四六级考试,但法律英语之前也确实没有学习过,因此我决定参加惠园教育的网络课程(在贸大考研辅导届是权威),并且购买了惠园教育的专业辅导书(红宝书)以弥补自己的不足综上笔者认为自己的专业实力一般,但是一定的基础,在科学的备考方法和惠园教育的网课和红宝书的帮助下,通过努力应该可以达到贸大经济法学硕的应试要求。综合以上三点,笔者认为贸大的专业情况与自己的学业职业方向相符,并且贸大专业课考试情况比较符合自己的能力,属于踮起脚努把力可以争取到的!因此我决定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也是很多研友认为的性价比高的法学院。三、备考经验备考经验是本文的重点,主要总结自己在备考过程中的思路以及经验教训,各位研友可以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参考(一)公共课笔者公共课两门,英语:69分,政治:62分,相较于同期拟录取贸大的同袍分数着实不高,英语还较去年退步5分,因此在公共课方面笔者主要总结一下教训,希望研友可以有所警惕。并且在网络上公共课的备考经验非常全面,科学有效,因此笔者就不班门弄斧,过多赘述了。以下简要总结公共课方面的教训:1.英语(1)切忌迷信阅读答案的分布规律,客观题一经作答慎重更改笔者考前总结出阅读题每篇5个答案的分布一般是ABCD+X或者是存在三个重复的模式,便在做完一篇阅读后都会检查是否符合这种模式,如果不符合便担心自己是否做错。结果在考场上由于迷信这种规律结果临时更改了两道题的答案,后来发现都是错的,自己一开始的答案反而是正确的。因此,这里给研友提醒,客观题一定要慎重更改,自己的第一感觉一般比较准。(2)大小作文要有模板,也要多背诵范文,一定要自己限时模拟大小作文的撰写虽然模板比较适合应试,但是仍然需要多背范文来填充自己的语料库,笔者在备考前期由于一直迷信自己的模板,很少看范文,结果后期自己写作文时才发现言语干瘪,文不对题,后来最后半个月一直背范文,才有所弥补(3)重点词汇很重要,平时要注意积累,不要过分刷题,要注意分析错题,总结重点的长难句笔者在备考前期一直忙于刷题,做了很多阅读和新题型的题目,但是后期发现自己的进步还是很小,四篇阅读仍然会错5个左右。之后才发现自己对于错题不够重视,错题还是会反复犯错,并且词汇量还是薄弱,所以只是背诵阅读中的生词还是不够的,建议研友们还是平时多背诵以下核心词汇,注意积累。2.政治(1)政治选择题非常重要,一定要把肖秀荣的《1000题》认真做一遍,实力比技巧重要笔者之所以政治的分比较低,是因为选择题失分很多,没有重视选择题。之前在一轮复习时并没有把《1000题》认真做一遍,而又是迷信了所谓“切入词”的选择题答题技巧。在考场上才发现政治选择题考了很多“硬头货”,比如“共产党第一次独立领导并完成胜利的工人斗争”。所以提醒研友一定要重视选择题,重视《1000题》,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市面上政治押题还是挺准的,政治的五道大题的得分一般比较平均在35分左右(3)大题在背诵一遍任燕翔的《主观题背诵宝典》的基础上,再背肖四肖八效果更好(二)专业课笔者专业题,751:109分,851:120分,在专业课方面笔者成绩属于正常。笔者认为在专业课备考阶段,首先需要明确的三点,其一目标应试为王,专业课的一切准备都是为了,解答题目得到分数;其二备考的本质,以真题为对照,不断提高个人的实力,满足真题的要求,在考场上可以顺利完成两门专业课试卷,得到具有竞争性的分数;其三备考阶段焦虑的根源,笔者认为在备考阶段一切痛苦焦虑的来源,即是尚不知晓自己的实力,是否可以在考场上顺利完成两张专业课试卷,取得满意的分数。简而言之,笔者认为专业课备考(同样适用于公共课),应试为王,真题为准,输出输入再输出,不断了解自己的应试实力,做到高效备考。在这一备考思路的指引下,对于专业课备考笔者作以下经验之谈:1.专业课试卷及备考资料简介“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专业课备考第一要务便是要知道专业课初试怎么考,要考到什么程度,即是为自己的备考行程设定起点和重点。申言之,便是了解专业课试卷751,851的题目构成及分值布局,以及备考资料和目标分数(1)专业课试卷构成贸大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阶段各法学专业的试卷相同,即是专业课两门751(法学基础理论卷)和851(法学专业理论卷)。具体构成如下:(2)专业课备考资料笔者认为在贸大法学学硕初试备考阶段,必备的备考资料包括:①专业课历年真题(涵盖改革前后,2009-2019)②专业课参考书目另外:国际公法学的教材,建议可以看程晓霞、余民才主编的《国际法》,内容更加精炼③红宝书三本(751.857.法律英语)④核心法条此外笔者认为根据不同部门法的特点和题型设置,以及法律英语的特殊性:备考过程中,还可以酌情用到下列资料:①法理学和宪法学,白斌的法考教材及网课②刑法柏浪涛的法考教材网课③民诉戴鹏的法考教材网课④国际公法杨帆的法考教材和网课⑤法律英语,经济法和国际公法的参考案例:(3)专业课应试目标笔者认为在备考之处要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分数,在不断分解到各个部门法或题目上去,以做到心中有数,按部就班,各个击破。在设定分数目标时,可以参考历年拟录取同学的专业分数,为自己设定一个合理的目标这里笔者选取2019年经济法学拟录取同学的专业课分数:通过简单观察可以发现,要想进入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751分数:110+,851的分数:120+。笔者在备考之初,结合专业课两门的目标分数,为自己做了一个目标分解和任务罗列,诸位研友可以批判性的参考:2.备考总策略在专业课的整体备考阶段,笔者包括四个阶段。以下是笔者的经验总结:备考阶段的基本原则,如上述备考思路所言,即是:以解题得分为木匾,以历年真题为标准(1)基础笔记阶段(7.8月)总目标:整理笔记,掌握考点,构建各部门法的知识体系,理解重难点,打牢基础基本备考思路:分析真题——寻找主要考点——以点带面——对照教材和红宝书,制作笔记——构建各个部门法的知识框架主要任务:① 将历年真题,抄录在各部门的参考书的目录上,发现常考的知识章节② 研读参考教材,对照红宝书,制作一轮笔记(可以打字,提高效率),应当详略得当,作到考点全覆盖③ 整理出思维导图,构建各个部门法的知识体系④ 将各个部门法的基础笔记背诵一遍(在于快,目的在于对各个部门的知识体系熟悉)(2)真题阶段(9.10月)总目标:根据部门法和题型整理真题笔记,从命题者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考”的问题,以及“如何答题”,把知识点模块化基本备考思路:根据部门法做完所有真题——将真题按照知识点归纳整理,切入一轮笔记中——分析命题规律,总结答题模板——进而将知识点模块化主要任务:① 认真解答所有真题② 根据知识点整理出真题笔记,融入一轮笔记中③ 分析命题规律,总结各知识模块的命题频率④ 总结简答题、分析题、案例题的答题模板⑤ 将知识点模块化,并将真题纳入其中,制作更为简洁的背诵笔记⑥ 将背诵笔记快速的背诵过一遍(3)模拟演练阶段(11月)总目标:解决“怎么完成试卷”“怎么应对突发情况”的问题,找到自己在考场上答题习惯,通过思维导图加强记忆,总结核心考点和时事热点基本备考思路:模拟限时答题——找到科学的答题顺序——利用思维导图——进行整体记忆——总结核心考点以及时事热点主要任务① 选取15-19年的两套真题,限时模拟考试② 根据命题规律,总结模拟题③ 利用思维导图,复述各个部门法核心考点④ 补上遗漏知识点,总结各个部门法的时事热点(4)背诵冲刺阶段(12月)快速反复,不断背诵,强化记忆,查缺补漏,模拟答题环境3.各部门法备考特点贸大专业课考察七门部门法,根据各个部门的考察题型和特点,在备考过程中也有相应特点。以下是笔者对各部门备考特点的经验总结:(1)法理① 法理属于记忆性的科目,重点也非常明确,如法的运行这一章就反复考察,建议快速通过,多加背诵,理解性的东西较少② 法理考察简答题和分析题,因此要注意分析题的答题思路③ 法理今年考察了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学派的观点,是法考的内容,因此建议可以听一听法考的视频(2)宪法① 宪法同样属于记忆性的科目,重点也同样明确,建议多加记忆② 宪法答题只考简答题,不考分析题,因此在背诵上要要注意不能漏点,记忆精度可以相对降低③ 宪法和法律一样有考察热点的习惯,后期要把握热点(3)民法① 民法理论性和体系性比较强,民法简答题和分析题考察相对基础,英文案例题也比较简单,很多问题可以在材料中找到答案。因此民法复习时要把握好重点,并且关注还未命题的重要空白考点② 民法在前期可以投入较大时间去理解,但是后期建议要把握重点和热点(4)刑法① 刑法考察选择题和两道案例分析题(一道中文一道英文)② 通过刑法的考察题型可以发现刑法主要在于理解和运用,背诵不是重点。③ 因此刑法在备考阶段要多做题,多理解④ 贸大在刑法方面格外重视刑罚论这一部分,一定要重点理解(5)经济法① 属于理解+记忆性的科目,经济法体系比较复杂,但是重点也比较清晰,竞争法方面是传统的重点部分,同时今年的趋势是逐步重视金融法章节如审慎监管方面的考察,可以发现端详② 经济法方面贸大自身特色明显,建议研友可以看看贸大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PPT(6)国际法① 初试阶段国际法考察的题目相对简答,就是考察国际公法部门,并且纵观历年真题可以发现国际法的考题重现率相当高,比如条约的解释从15年开始将国际法放入初试考察以来就考过3次之多。因此建议研友把历年真题的答案多背背② 国际法属于记忆性科目,真题很重要,要多多背诵(7)民诉① 民诉法考察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部分重点明确,备考比较简单,难点在于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② 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和法考的考察思路差不多,并且案例分析题曾经就出过法考的原题③ 建议各位研友好好听听法考的视频4.备考技巧笔者认为在备考阶段,两个方面的技巧比较重要,具体如下:(1)学习技巧① 利用电脑打字做笔记,利用imindmap等软件做思维导图,利用好效率工具② 番茄学习制,1H学习制(学习50分钟,休息10分钟),设定好每个小时学习的任务目标,提高集中度③ 问题式看书,带着问题(一般是真题)看书,提高效率,输出——输入——输出④ 充分利用真题,分析题目,也要分析答案(如今年民诉法考察的自认的法律效果,通过往年真题中约束性辩论原则的答案就可以发现,正是约束性辩论原则的适用才产生了自认制度)(2)背诵技巧笔者认为高效率背诵,可以分为三步:① 整理知识框架和知识点图表(或者思维导图),从提纲挈领,从整体上熟悉背诵内容② 分析句子的语法结构,用荧光笔标注关键词,进行关键词记忆③ 输出检测(可以背给别人听,对于非常重要的或者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可以通过默写来检测)5.法律英语备考建议诚如师兄师姐所言,法律英语考察的本质在于考察专业知识,而英语只是以这个表现形式。据此笔者认为,首先不要惧怕法律英语,然后通过应试化的准备,可以得到一个满意分数。对于法律英语的备考,笔者的有以下经验之谈:(1)怎么考在专业课初试阶段,贸大法律英语总计考察100,具体分布如下751 英汉互译(法理+宪法) 4X5英文案例(民法一道,刑法一道) 2X15851 英汉互译(民诉+国际法) 20英文案例(经济法一道,国际法一道) 2X15总分:100(2)怎么准备① 法理和宪法的英汉互译笔者认为法理和宪法的英汉互译题关键在于平时的积累,短期强化效果不是很显著,性价比也不是很高,从历年真题来看,法理和宪法的英汉互译一般出自文献资料中,不好总结。红包书中法理英语部分的总结非常有价值,建议在总结历年真题的基础上,把红宝书中的核心词汇,经典表达,文献资料等都加以研读总结,并且经常积累法律词汇。② 民法案例题纵观历年真题可以发现民法的英文案例题难度不大,关键是专业知识,建议在熟悉民法专业词汇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历年案例题所考察的知识点,总结重点③ 刑法案例题刑法案例题同样简单,材料的难度也不大,词汇都比较简单,关键还是在了解案情的基础进行定罪量刑④ 民诉和国际法的英汉互译民诉和国际法的英汉互译都是考察法条的翻译,相对要好准备,也比较好拿分。建议总结出民诉法和国际法的重点法条,进行翻译练习。尤其是民诉法,通过分析历年真题可以发现,重点法条一般都是民诉法中基本制度,重要知识点,所以重点也清晰⑤ 经济法的案例题经济法的案例难度相对较大,主要在于材料较难理解,但是重点非常明确,就是考反垄断法,关键在于怎么考,考哪一个垄断行为。建议可以多读读黄勇老师的《反垄断法经典判例分析》,主要是后面的课后思考题。并且多读读竞争法方面的英文材料,积累专业词汇⑥ 国际法的案例题国际法的案例较为简单,考海洋法次数较多,材料理解难度也不大。建议可以看看国际公法的一些案例评析,多加积累专业词汇6.复试注意事项贸大的专业课复试,根据所考的专业不同,考察的内容也不一样,但是基本流程一样。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根据历年师兄师姐的反映,一般拉开差距是在笔试环节,面试环节得分差距不大。在经济法的复试方面,今年给笔者的一个重要感觉就是,老师非常重视金融法部分,笔试和面试都有考到,笔试考到了一个“对嵌入式金融产品的穿透式监管,向上和向下的监管层及”,当时就非常懵!(1)笔试笔试方面,笔者只知道经济法的题型,一般规定为两道简答题,一道中文案例题,一道英文案例题重点一般在竞争法,金融法(虽然今年考纲上没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税法(2)面试流程和注意事项根据师兄师姐的传授和面试前的准备和面试过程的经历,笔者对于面试的经验之谈如下:① 大步自信地走进来,目光交汇,缓慢深鞠躬,向老师问好② 老师示意后,沉稳坐下③ 遵守老师的安排,尽量少提问④ 自我介绍(一分钟左右,老师的目的是缓解你的紧张情绪),一般可以表示一下报考贸大的初衷,夸夸贸大的特色,以及自己对于学术的热爱等⑤ 抽题环节:四张纸,随机抽,每张纸上有两道中文题(二选一作答),一道英文题⑥ 中文题部分1)答题时间控制在5-6mins2)1min准备3)首先答出答题思路4)注意流程简洁,可以口语化5)但是,专业术语要表达清楚6)之后老师会提问1-2个问题⑦ 英文题部分1)朗读语速适中,不要一字一顿2)翻译第一句非常重要一定要翻译好3)回答问题需要结合材料,来表达个人见解四、二战建议作为一位二战成功上岸的考生,笔者对决定二战研友的建议如下,可以结合个人情况予以参考:(1)报考院校的选择非常重要,可以结合真题难度和复试分数线,评估难度。谨慎评估自己的实力和自制力(2)二战道阻且长,切忌闭门造车,一个靠谱的相互倾诉相互勉励的战友,是成功的一半(3)坚持很重要,可以准备一份考研日历记录下备考的过程(4)二战压力会比较大,而且一般越多最后压力越大,希望诸位研友可以在备考阶段拼尽全力,后期冲刺阶段以及考场上会好受一点(5)最后,祝每一位奋斗在研途上的同袍,顺顺利利,心想事成。
距离考研复试结束已经一周多了,看着拟录取名单上自己的名字,感觉这一切都值了。过了一周猪一般的生活之后决定静下心来写一写考研的心路历程,也算是个经验贴了。心路历程我是先准备的司法考试,九月中旬司考结束后,浪了一段时间十一国庆节之后才开始准备的考研,整个初试的备考时间也就两个多月。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心大,开始得也太晚了。因为当时想要毕业后直接工作,所以就打算考个司考,拿个律师证,没打算考研,但是考完司考后觉得自己考得很烂,可能要完(事实证明果然完了,差两分),因为作为一个法学本科生如果没过司考,就很难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又开始准备考研,想着先读两年书吧,给自己一个过渡期,在研究生期间再战司考。想明白这些事请以后已经到了2017年十月中旬了,距离考研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时间紧迫,赶紧找一个上一届的考研学长(也是考的贸大经济法)问了一下考研是怎么个情况,都考些啥玩意儿,需要买什么书。学长说我开始得太晚了,再去仔细看考研指定教材是来不及了,于是建议我直接入手一套惠园教育的红宝书,因为红宝书里面不仅有知识点的梳理,还有最近10年的考研真题及答案。在时间极度紧迫的情况下,我觉得我的复习要精准定位,考啥我就复习啥,绝对不做无用功。要知道考啥就要看真题,分析真题。红宝书中每个科目的最开始都有一个“复习指导”,里面列出了各科的题型,对我理解整个试卷结构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的考研复习是从真题开始的,当然啦,不是上来就做真题,而是看真题,十年的试卷,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来看明白到底考的是什么,并且分科整理出了各个年份的主观题。为了让这篇文章有些干货而不只是经验谈,我决定把我对试卷的研究成果整理一下,并结合题型给出复习经验。嗯,试卷分析将会成为本文的重点。一、试卷改革前后的题型变换贸大法学院的考研真题在2015年进行了调整,并最终固定下来大致的题型和分值分布,改革后:751(法学基础理论卷)包括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四科;851(法学专业理论卷)包括国际公法、经济法、诉讼法三科。所以说2015年往后的真题是重点参考对象,对于19年的考研党来说,15/16/17/18这四年的试卷尤为重要,最具有参考价值。对于14年以前的真题,相对来讲,在试卷结构和题型上的参考意义不大,而且由于法律时效性的原因,有些题目的答案也丧失了参考意义,但是这些试卷的考点仍然值得我们关注,尤其是主观题的考点,毕竟重者恒重。一句话总结前文:15年及以后的试卷是用来做的,14年及以前的试卷是用来看的。二、中英文试题分析贸大向来重视法律英语,试卷改革之后,751和851两张试卷一共300分的分值中,法律英语部分占100分(每张试卷50分),三分之一,中文试题部分占200分,三分之二。(一)对于中文试题,题型是四种三类:1.选择题:七科都有,这类题咱们见的多了,“模糊记忆、准确判断”即可,对于常出选择题的考点,不需要背,理解了,会做题就行了。2.问答题(包括简答题和分析题两种):刑法没有,其余六科均有,这类题必须要背,而且答案没有太大的发挥空间,背了就能拿分。纵观往年的题目,宪法和法理问答题的重复率很高,有的时候题目表述虽然不一致,但是考点和答案是一致的,所以这两科除了背相关知识点外,建议把往年试题的答案背一背。另外,国际法17年和18年简答题都考了条约解释,也就是说,国际法的问答题也有重复的倾向,也可以背背答案。东西太多,背要找重点背,重点怎么找,我前文提到的“分科整理各个年份的主观题”就发挥了作用。这样说好像不太直观,我直接把我去年对于宪法的整理搬上来吧。通过下面的总结,相信大家可以领会宪法问答题的重点,其中从14年开始,宪政和违宪审查轮着考(10年也有考),所以这两个肯定是重点,我也重点准备了,果不其然18年又考了违宪审查。宪法主观题总结改革后两题简答题,没有分析题2017简答:简答各国违宪审查有哪些模式简答:简答国体和政体之间的关系2016简答:简述宪法和宪政的关系简答:为什么说“宪法是一张写满权利的纸”2015简答:简述违宪审查的含义与功能简答:权力制约原则是一项基本的宪法原则。简述宪法是如何制约政府权力的。2014简答:宪政的定义简答:如何理解宪法和国际法的关系简答:如何评价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制度论述:人是否有自杀的权利?安乐死是否应当合法化?2013简答: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有何区别简答:什么是宪法判例简答:什么是“一国两制”论述:论述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2012简答:简述选举基本原则中的秘密投票原则简答:简述我国宪法对民族关系的规定简答:简述宪法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方面的职权论述:从宪法角度评析我国刑诉法修改中的“保护人民”与“保护人权”之争2011简答:简述我国宪法中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涵义简答:简述我国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简答: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权范围论述题:结合我国《选举法》修改论述选举权平原则2010简答:违宪审查有哪些主要模式简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职权简答:中国的宪法惯例有哪些论述题:论述中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2009简答:人权与公民权有何区别简答:什么是选举权平等原则法条评析:《宪法》7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论述:阐述宪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重要意义3.案例题:这里把中英文案例合起来说,宪法法理没有案例题,其余五科要么是中文案例题要么是英文案例题,要么中英文案例题都有。案例题讲求灵活运用,把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表达出来,即原理+分析,而非简单地说原理。民法案例常考点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刑法案例常考点是分则的几个重点罪名,如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盗窃罪等 ;经济法案例常考点是反垄断法;民诉的案例常考点是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国际法没什么规律,喜欢考老师讲过的案例,有条件的话,建议看看贸大老师的课件。(二)英文试题记得有学长和我说过要重视法律英语的一百分,往往能拉开差距的地方也就在法律英语部分。这一百分涉及以上提到的七科(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公法、经济法、诉讼法)中的每一科,题型分为三种:中译英、英译中、案例分析。具体在各科的分布如下:1.中译英+英译中:宪法、法理、民诉法(这三科既有中译英也有英译中)2.英译中:国际法3.案例分析: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中英互译部分,中译英其实要比英译中更难一些,民诉法会考法条原文,占比较重(15分左右),所以对于民诉法条中的重点法条(看历年真题找重点),我不只背了,还进行了默写,能背出来和能写出来是不一样的。为了到10分民诉法的中译英,还是写一写的好。宪法不怎么考法条原文,一般都是考有关宪法与行政的英文文献,所以法条看看就好,掌握其中的重点词汇即可,法理没有法条,背背红宝书上的词汇吧。国际法只考英译中,把几个重点条约看明白中文意思即可,这个难度不是很大。英文案例,把历年真题和红宝书上的补充案例弄明白就差不多了,我当时没有时间再看别的案例了。英语这东西是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我把考研英语10年的真题刷完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英文案例,就觉得不是那么难了,因为案例本来就是讲事情的,考研英语的阅读训练使得阅读英文案例的能力有所提升。另外,多看一些中英文对照的法条也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英语水平。我把能用到的中英文法条总结如下:g代表国际法,j代表经济法,m代表民法,s代表诉讼法,x代表宪法。三、分科列举751(法学基础理论)和851(法学专业理论)红宝书上有具体的分析,此处不再赘述。我对于专业课每个科目的复习重点已经穿插在题型分析里面了。最后总结一下,我的复习资料有红宝书(包含真题)、七本指定教材、七本指定教材的教辅书、贸大老师的内部课件。其中真题和红宝书是主线,教材和教辅书用来补充红宝书中有疏漏的地方。我的专业课复习一共三轮:第一轮,花一两天梳理真题,找资料(法条和课件);第二轮:对照着红宝书看书和课件,一科三四天吧(因为我经历过司考的洗礼,对很多知识点都熟悉,所以看得快),七科一共一个月左右,在这个过程中要做笔记,往红宝书里填东西,在或者直接裁下来书和课件里的相关内容粘在红宝书里;第三轮:背红宝书,做15年以后的真题。关于司考和考研,我觉得这七科中有三科和司考很像,分别是民法、刑法和诉讼法,尤其是诉讼法,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司考原题或者改编题。所以,无论是否参加司考,都建议这三科跟着司考走一遍,做做司考题。再强调一遍,尤其是民诉,即便民法刑法没时间跟司考,这个也要跟一下,我民诉直接拿郭翔的119复习的,一共一百来页,复习的很快。关于政治和英语,去知乎上找攻略吧,里面各种各样的都有,哈哈。篇幅有限,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对了,心态!心态很重要,不知道为什么到了11和12月份的时候,总有一些人在和我说“不行了,我要放弃了”“不想看书了,我要出去玩,我要出去浪”之类的话,相信你们可能也会遇到,一定不要听信他们的胡言乱语,好好复习,该干嘛干嘛,不要放弃,不要动摇,胜利终究属于坚持到最后人。最后,预祝各位考生们考研顺利,我在贸大法学院等你。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成为很多同学们报考在职研究生的重要选择之一。那么,2020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怎么样呢?值不值得报考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1、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知名现在,正在招收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的院校都是知名院校,例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等等,这些院校都是我国的知名院校,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课程体系,同学们可以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更好的帮助自身发展。 2、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就业前景好目前,社会对于经济法学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作为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想要寻找工作还是比较好找的,就业前景广阔,同学们可以放心报考。 3、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证书含金量高现在,报考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此证书是国家承认和认可的,和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可以帮助同学们升职加薪、评职称等等。综上,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还是很好的,是值得报考的。目前,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正在招生,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查看招生院校和专业等详细信息!另外,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更多文章!在职研究生不如全日制研究生?真的假的?一文分析在职研优劣势非全日制研究生证书有哪些?含金量高吗?
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学科之间交叉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在相互借鉴和碰撞中产生学术创新的火花已成为常态。近年来,作为交叉学科的法律经济学受到学者的关注。它在法学研究中借鉴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试图从不同于传统法学的角度解释一些法律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运用法律经济学思维来补充或创新法律分析方法,帮助破解疑难案件。假设一个人参与工程建设时受伤,伤者可能是被雇用的,也可能是主动无偿提供善意帮助的。不同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但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订立合同来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处理纠纷时就会依据不足。法律经济学有一种“较低成本负责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可以比较双方当事人预防事故的成本,能以较低成本预防事故的一方应当承担较大责任。推而广之,谁能以较低成本预防某个事故、披露某个信息、纠正某个错误或为某个意外事件提供保险,谁就承担相应责任。支撑这一原则的是经济学的效率和激励理论。以更高价格或支出才能解决的问题相对缺乏效率,让享受低价格、低成本者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则意味着更优的责任配置效率。这可以激励享受低价格、低成本者主动作为,避免发生风险。在具体适用中,比较成本的方法并不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成本进行精确评估,通常只需分出成本大小即可。该原则与市场经济逻辑吻合,通过确立基于价格、成本考量的规则创造某种价格机制,以此来控制风险、协调关系。经济学思维还可以帮助解释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加害人主动作出侵害行为,具有过错,因此通常承担赔偿责任。依据“较低成本负责原则”,加害人之所以通常承担赔偿责任,是因为加害人预防事故的成本通常低于受害人。受害人预防其他人的可能侵害,要投入的注意成本远远高于加害人主动放弃加害故意、不作出加害行为的成本。对此,法律经济学理解为不鼓励当事人以不合理的成本预防事故。“较低成本负责原则”还可以帮助确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任何一个事件的发生,其因果链条都是可以无限延长的,但法律只会截取其中一个或几个环节确认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比如,当事人因驾驶机动车时接听电话而遭遇车祸,尽管打电话一方和车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但这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以至于打电话的人应当向当事人赔偿损失?对此,成本比较可以作为确定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参考。虽然当事人因为接听电话遭遇车祸,但当事人选择不接听电话或关机就可以避免事故,而打电话的人则无法确定什么时候不可以打电话。如果要求打电话的人承担责任,就可能导致其因缺乏信息而不敢给任何人打电话。法律经济学以经济学的原理、方法、逻辑来分析法律问题,促进经济学与法学互动,为我们理解法律规则、创制和适用法律规则提供经济学思维方法。目前,学者对我国的法律经济学案例做了大量整理、归纳和分析工作。深化法律经济学研究,需要在运用文字阐述与规范分析等传统方法基础上,加快对数理化、实证化等新研究方法的借鉴与吸收,加强数理模型、博弈论、计量分析等经济学分析工具的运用,推动研究更深入、更细致、更可验证,使法律经济学研究更加科学、更加规范。(作者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09日 09 版)
大概没有哪个时代像今天这样重视家庭教育,只要看看琳琅满目、层出不穷的家庭教育书籍就会发现,今天的父母无疑是有史以来最关注孩子、最关注教育的父母。研究教育的不仅仅是老师、家长、教育家、心理学者,连经济学家也参与到这场“大教育”盛会之中。最近在家长圈里热传的一本《爱、金钱和孩子》就是美国耶鲁大学和西北大学的两位经济学教授操刀撰写。他们用研究经济学的方式,和经济学家的独有视角,重新观察和分析家庭教育,得到的结论既出乎意料,又令人感同身受。“直升机父母”成燎原之势“直升机父母”的典故来源于一个男孩的抱怨,他说自己的父母就像直升机一样,时刻悬停在自己的头顶,让自己干这干那。对于这种教育方式,许多孩子一定感同身受。不过,我们总以为“盯着”孩子学习是中国人的专利,但出乎意料的是,自从几年前以《虎妈战歌》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西方国家广为人知,越来越多的西方父母也加入了“直升机”大家庭。据调查,和八十年代相比,父母每周陪孩子的小时数增加了4-5个小时之多!“直升机父母”不但在中国已经近乎常态化,在其他国家也成燎原之势。而经济学家们对此的解释与众不同,他们认为这与人们收入结构的变化有关:70年代一个蓝领工人与大学教授的收入差距并不像今天这样巨大。当教育产生的收入差距越大,教育的投产比越高,人们就越重视孩子的学历和教育,越倾向于密集型教育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无论在收入上,还是受尊敬程度都远远高于传统蓝领,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父母就要求孩子削尖脑袋也要考上大学!不得不承认的是,“直升机”式的教育方式,确实有助于提升孩子的平均成绩。其中一个证据就是从在国际通用考试中,密集型教育的家庭比松散型、放任型的家庭平均高20分以上。而其副产品可能是,作为密集教育常态化的中国,拥有全球最高的青少年自杀率。严厉好过忽视和放纵每天检查作业、要求你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总觉得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听父母的,相比这样的专断型教养方式;你是否更喜欢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不管不问的父母?尽管许多孩子都希望父母不再管自己,但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学历影响上看,忽视型父母都给孩子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在《被忽视的孩子》中,作者用了一整本书的篇幅讲述,忽视孩子的父母给孩子带来的永久伤害。而美国耶鲁大学和西北大学的两位教授则得出结论:相对与完全对孩子的成长不管不问,对他们行为完全放纵的“不参与型教育”,专断型教养方式能够让孩子得到更多的教育机会。数据表明,在父母双方最多只接受国高中教育的家庭中,从不参与型改变为专断型教养方式,可以让孩子获得研究生学位的可能性提高三倍。美国耶鲁大学的法布里奇奥教授甚至认为,密集型育儿几乎是受教育程度角度的父母,让孩子接受最高层次教育的必要条件。慈父严母or慈母严父?有人说,中国的教育悲剧在于:一位焦虑的妈妈,和一位不闻不问的爸爸。为了孩子费尽心机的妈妈们常常抱怨,自己的焦虑来自于对孩子的关心,如果爸爸能够稍微多花些精力在孩子身上,就能平分这份焦虑了。但经济学家们却出乎意料发现,如果爸爸也平分了这份焦虑,并采取了专断式的严厉教育方式,对孩子产生的却是反作用。首先,他们发现在其他因素类似的前提下,权威型母亲的孩子与不参与型母亲的孩子相比,要多接受大约八个月的教育,而对于父亲而言,这种优势仅为四个月。而拥有一位专断、唠叨的妈妈会对教育产生积极作用,孩子有更大的几率变成一位不怎么情愿的学霸;但拥有一位专断型父亲却往往容易“诉诸暴力”,让孩子在青春期早早叛逆,甚至放弃学业。从这个角度上来,“丧偶式育儿”虽然糟心,但远远比不上“诈尸”的爸爸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妈妈们也不必为自己的严厉太过自责,毕竟相对于“高大上”的权威型教育,严厉的密集型教育是我们能采取的最佳方式了。最后,我们看看经济学教授们给出的最佳教育方式:“权威型教育”。这种教育方式,是父母通过引导、渗透等方式,把正确的“价值观”传递给孩子,让孩子拥有良好的自觉自主学习的学习习惯,真正达到“不用管”也学的境界。但这种权威型教育方式的门槛较高,需要父母有很强的学习意愿和学习能力才能掌握。相比这种高门槛的权威型教育,严格的“直升机父母”大概是能够让孩子取得更高学历的最佳方式了。如果在此基础上,您还能尽量考虑孩子的心理健康,大概就已经走在“权威型”教育的路上了。我是枫糖妈妈,多平台育儿领域优质原创作者,多平台签约作者。专注于男孩养育中的心理成长、教育心理,帮助您不打不骂、不生气,提升孩子的责任感、自制力和学习成绩。(图片来自网络,若侵删)
《经济法概论》是一门主要面向经济管理类等非法学专业学生,以满足其了解经济管理工作中常见法律制度与原理的基础性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首先应了解法的一般原理及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以便对我国各项法律制度有概貌性认识。其次,了解民法重要制度,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与主要规则。再次,了解商法的重要子部门,如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制度。最后,了解经济法的重要子部门,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政预算法和金融法等的原理与规则。经济法概论主讲教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讲课程:经济法、企业和公司法、金融法、财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大纲课程内容共八章。第一章为法学概述,涉及法的概念、法的体系与渊源、法律效力与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第二章为合同法概述,重点介绍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消灭以违约责任等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并且以买卖合同为典型讲解具体合同种类。第三章为物权法概述,主要涉及物权法基本概念、物权变动规则、所有权、永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具体规定。第四章是公司法概述,介绍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以及董事高管的义务与责任等内容。第五章为竞争法概述,分别介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制度。第六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的各种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等内容。第七章为财政预算法,介绍财政法的基本原则、预算法的基本制度等内容。第八章为金融法概述,内容涉及金融监管的一般原理,并具体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具体规则。课程特色:通过重点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等基础知识,对基本内容进行了提炼和归纳,对相关法律问题加以评述分析,有利于学习者掌握经济法的全貌和未来发展态势。
绪论一、运用多学科知识从多维度揭示经济法的本质属性1.运用多学科知识构筑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基础(1)经济学经济法的兴起与经济学的发展存在着亲缘关系,经济学的分析范畴,如竞争、垄断等已成为经济法的重要分析工具。(2)社会学经济法是在法律的社会学运动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学的社会结构、社会群体等理论范畴对认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具有重要的作用。(3)政治学政治学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职能的变迁等重大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的理论平台;某些关系是经济法调整对象之所及。(4)哲学哲学提供的价值分析方法对解释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具有根本意义的智识支持。(5)伦理学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如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等,对确立经济法本质属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2.从多维度视角揭示国家、市场与经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1)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建构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的逻辑基点。(2)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法。(3)经济法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4)经济法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5)经济法是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法的研究1.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2.科学发展观与政府干预理念的转变(1)政府的干预必须实现从“官本位”和“民本位”向“人本位”的转变。(2)以人为本的政府干预理念内含如下要求:①政府干预应创设一个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②政府干预必须秉持社会分配正义的理念;③政府干预必须把社会整体利益作为主导的价值目标;④政府干预须兼顾经济人假设和经济伦理。(3)人本主义理念约束下的政府干预的终极目的应统一于公众和市场,即在克服市场失灵中促进和维护公众利益。3.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任务经济法应把构建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和促进机制当作重要的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代表机制(2)社会整体利益参与机制。(3)公益诉讼机制的建立。三、重视经济法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有机结合1.经济法的形式理性(1)从制度的视角讲,经济法的作用主要属于形式理性的作用,即对国家干预提供可遵循的规则与程序。(2)从语言与符号的角度讲,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发挥着通过语言表达要求与命令、为人们提供知识并传播经济法律制度的功能与作用。(3)从思维模式与技术的视角讲,经济法的形式理性是人们思考与处理经济法律问题的范式、方法与技术。2.经济法的实质理性(1)法律内容更多标准性。(2)法律推理更显实质性。(3)法律职业更趋复合性。(4)法律机构更少官僚性。3.经济法的形式理性与经济法的实质理性的有机结合在整个经济法体系框架内,经济法的形式理性与经济法的实质理性是有机结合的,这样才有利于克服各自的局限性。四、寻求我国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2.大胆吸收西方法学流派中科学的法学研究方法。3.把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引进法学研究领域。本文由才聪学习网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项重要内容是创新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以及科学抽象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在具体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方法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创新。抽象法具体运用中的创新。一般来说,在分析某个社会生产关系时,抽象法的运用主要表现在经济分析必须抓住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马克思面对包含多种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经济时,着力分析作为“普照的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今天在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时则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特点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且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生产关系的研究就要着眼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只限于对公有制的研究,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也应成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坚持问题导向中的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研究,必须充分占有材料,分析研究对象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研究现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不能从先验的规定出发,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把活生生的经济关系抽象为几个原则规定,而要关注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及其发展方式。例如,对基本经济制度的分析,需要研究各种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和相互关系;对基本分配制度的分析,需要研究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方式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深入认识和把握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两点论和重点论运用中的创新。与其他方法一样,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方法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例如,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既坚持两点论,明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又坚持重点论,提出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又如,强调协调是发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发展思路上既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又要考虑巩固和厚植原有优势,两方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才能实现高水平发展。再如,在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上,强调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这些都是两点论和重点论分析方法的创造性运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方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良性互动,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和发展开辟广阔空间。(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9日 16 版)
人民日报人民周刊讯(统筹/一舟、图文/法评媒、曾天润) 5月11日,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和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宪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对话:经济宪法的当代使命”学术研讨会暨中国经济法30人论坛(第11期)在武汉成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警官学院等高校,《新华文摘》《中国法学》《中国法律评论》《财经法学》等期刊,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开幕式精彩绝伦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评论》主编、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教授在致辞中首先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用“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科齐全、创新鲜明、校园美丽”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武汉大学概况,并对本次研讨会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宪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对话有利于法学研究和法学人才培养,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利于为人类法治文明提出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在致辞中表达了对与会嘉宾的感谢,认为在各学科交相辉映和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推进宪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对话交流意义重大,宪法与经济法的融合决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质量与建设进程,希望通过跨学科对话携手推进中国经济法治的进程。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方昀先生在致辞中表达了自己作为一个武大法律人对武汉大学的感恩之情,认为宪法与经济法学科交流,无论是对于宪法学还是经济法学的发展均有巨大的推动力。致辞之后是精彩的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进行“宪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对话”。韩大元会长首先交代了对话背景,认为“经济宪法”这一概念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的宪法文本充满着大量的经济条款,在纪念《苏俄宪法》以及《魏玛宪法》诞生百年之际,亟待反思和研究宪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张守文会长对此认为,近代宪法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更多是把革命成果体现出来,而现代宪法具有更多的经济属性,偏重于经济职能的设置,经济性职能的强化使得宪法学与经济法学有了更多的交汇,进而使得宪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对话有着坚实的现实背景。紧接着,韩大元会长以中美贸易战为背景,就如何协调市场和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矛盾加以提问,张守文会长回应认为,现代国家有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两大职能,经济法需要处理好改革与经济法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宪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韩大元会长进一步,国家如何合理的进行宏观调控,如何真正做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张守文会长认为问题症结在于对宏观调控的理解,宏观调控是间接引导而不是直接干预,一方面要区分宏观调控和政府干预,另一方面要区别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在总结发言部分,韩会长提议建立和探索经济宪法的框架,期待宪法和经济法的同仁在中国实践的基础上,携手共建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和宪法,张会长建议处理好公共经济和私人经济的关系,优化国家的宏观结构调控,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推进宏观调控的法治化进程。两位会长深入浅出,妙语连珠,贡献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思想对话。主题研讨火热交锋第一单元以“宪法、经济法的关系与经济宪法范式”为主题,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教授和《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女士主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谢立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单飞跃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分别进行主题演讲,《新华文摘》编审王青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胡弘弘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黄茂钦教授进行与谈。第二单元以“经济法规与合宪性审查”为主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和《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袁方女士共同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薛克鹏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分别进行主题演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孙大雄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黎江虹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担任与谈人。第三单元以“所有制规范与宪法中的经济条款”为主题,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顾功耘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广辉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张荣芳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分别进行主题演讲,湖北大学陈焱光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秦小建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喻术红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郭金良研究员担任与谈人。闭幕式完美谢幕会议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警官学院院长刘茂林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翔教授进行总结。刘茂林教授认为本次会议搭建了一个经济法和宪法对话的逻辑平台和概念平台,对于经济宪法的内涵、外延、范式进行专题讨论是本次会议最为成功之处。他认为,无论是宪法学还是经济法学,均有着各自的制度困惑,应当相互表达各自诉求,在差异中寻求制度共识,宪法学与经济法学对话实质上是市场经济的问题,是改革开放的问题,需要从社会现实问题出发,进行集中的问题讨论及解答,为国家的立法和决策提供智库意见。王全兴教授认为本次会议研究的对象及问题是宪法与经济法如何共同解决我们国家当前和今后所遇到的各种经济问题,这至少包含三方面,一是市场、政府和社会三方关系问题,二是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的关系、地位问题,三是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之间的关系。上述关系的处理,既要有经济法视角,又要有宪法视角,宪法视角中的经济法问题和经济法视角中的宪法问题,需要宪法学者和经济法学者携手解决。张翔教授在总结中认为,宪法学与经济法共同的任务就是规制国家的经济权力和保障人民对于经济的自由权利,整部宪法都有规制经济的功能,是规制经济的最高法,经济法规范进入宪法存在修宪思维与释宪思维两种路径,当下应当更注重释宪思维。本次会议集中研讨“经济宪法的当代使命”这一重大而现实的命题,彰显出宪法学和经济法学携手推进中国经济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和真挚情怀。与会者从不同视角就宪法、经济法的关系与经济宪法范式,经济法规与合宪性审查,所有制规范与宪法中的经济条款等议题进行思维碰撞和深入研讨,消除了宪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学科壁垒,寻求到了诸多价值共识,对于未来更加深入地推进经济宪法学术研究和制度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编辑:法评媒、主编: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