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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啦!各位研究生,济南有份千元补贴等你来领,如何申请?列车长

发钱啦!各位研究生,济南有份千元补贴等你来领,如何申请?

在济南工作的博士、硕士们赶紧看过来政府要给你们发钱啦日前,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根据人才工作安排对研究生租房、生活补贴的申报范围、程序等进行明确。2015年以后毕业,还得取得济南市户籍据了解,根据《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经审批认定后,济南将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哪些人可以申报?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3.取得本市户籍。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下一年度进行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用人单位开通申报账户,申报人网上填写信息申报程序为: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为申报人开通个人申报帐户和权限。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1)身份证件;(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4)劳动合同;(5)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申报人选信息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属地提报至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同意,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出现造假拉入黑名单此次申报还有如下具体要求: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2.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实行署名 审核,谁审核谁签字。4.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本地企业逐一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统筹把关,凡未经县区人才办把关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予受理。5.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日17点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这一次填报也有时间限制。1.各用人单位须于3月31日下午5时前,通过网上平台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2.申报人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审核通过的申报人下载打印《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相关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按照如下联系方式咨询:历下区:88152310 市中区:82078405槐荫区:87954100 天桥区:85872680历城区:88115198长清区:87217181章丘区:83211471 平阴县:87879667 济阳县:84238716商河县:84880198高新区:888712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081719 87081613技术支持电话: 87081612综合 闪电新闻、齐鲁壹点本文编辑:王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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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干货!济南全日制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在4月16日正式启动的本年度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中,现在买房还来得及申请本年度购房补贴吗?“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与“购房之日”如何计算?商住公寓能否领取补贴?开放申请近一周,记者采访了一些留济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于他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了解,并咨询了负责初步审核资料的各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对执行标准进行深入解读。手绘:张炜佳(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鹏程 张楠 马海燕 通讯员 耿庆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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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

硕士最高补贴10万?还有购房补助!网友:学历还是挺“值”的很多考生可能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考研,考研的优势有哪些?除了提升学历,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工资待遇外,研究生还想有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多读几年书其实就是在给自己增值。不信,就一起来看看各城市对于应届生的人才引进政策福利。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1. 深圳先来说说最吸引年轻人的深圳,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很给力。在落户上,只要大专以上学历、满足年龄小于35岁,且缴纳了深圳社保即可申请在深圳落户。最给力的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本科学历可补贴15000元,硕士25000,博士30000,关键还是一次性发放!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这在租房很贵的深圳来说,真的是大大的福利。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公布的人才政策,对你有没有吸引力呢?2.广州广州对于人才引进也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住房补助上很友好。对于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只需在广州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2万元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可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5万元住房补贴。可见,各地为了收揽人才,都是纷纷抛出了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橄榄枝。3.天津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4.石家庄石家庄最给力的是落户速度和购房补助。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是不是超给力的。5.南京外地应届生来面试就有1000元补贴的南京也是非常欢迎应届生人才的。租房补贴上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年限从2年改为3年,即毕业3年内在南京工作都能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租房补贴,学士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月。除上面这5座城市外,沈阳、郑州、杭州、成都、武汉、长沙、海南、济南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创业补助、落户政策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扶持。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可以去各地的政务大厅或者打联系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子们,别因为不了解就职地的相关政策而损失了不少福利。看完小编今天的介绍,只想说高考的学子们努力考上本科是硬道理,当然,考研的学子也要以此为动力,多多加油,毕竟读书真的是很有“钱”途的,学历优势别小瞧!

何晏

@济南市人才,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通告来啦

4月15日,济南市发布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通告。根据《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受理通告如下:一、申请受理时间本年度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5月31日。各用人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二、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二)驻济相关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2.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4.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本通告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院所。本通告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三、申报程序及材料(一)业务申报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jncc.jinan.gov.cn)“济南市人才安居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注册单位账号,注册后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开通个人申报账号和权限。单位注册账号需在线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原件扫描件。省属及以上事业单位中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人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照片),并提交至用人单位。1.第一类人才即A、B、C、D类人才,需在线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购住房基本信息,并上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等材料;2.第二类人才即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需在线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购住房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1)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2)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终审,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及相关媒体公示。经市人才办批准后,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负责发放购房补贴。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线填报购房信息,包括购房纳税情况。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取得全款发票后方可申报;购买存量住房的完成契税纳税手续后方可申报。毕业之日5年内购房的时间认定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如暂未完成纳税等手续的,在取得前述材料后,可于下一批次再申请购房补贴。2.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纳入申报范围。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方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3.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应扣减已享受金额。4.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标准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确定一方为申请人进行补贴。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已领取租房补贴的,扣减申请人已享受金额。5.人才购房补贴享受标准以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为准,在享受购房补贴过程中,人才分类认定(指A、B、C、D的人才分类)调整进阶的,购房补贴标准不再调整。五、有关要求1.申请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在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馈审核意见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材料后要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2.用人单位要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各区县(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即时受理,并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及服务工作,审核通过系统数据、部门会审等手段,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婚姻、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学历学位、社保缴纳、家庭住房、契税缴纳、所购住房网签合同等情况进行核查。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4.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列入信用济南征信平台,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ncc.jinan.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7756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886600 转 804附件1各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受理咨询电话历下区电话:0531- 86568221市中区电话:0531- 82597397槐荫区电话:0531- 87086036天桥区电话:0531- 81912156历城区电话:0531- 88112890长清区电话:0531- 66589865章丘区电话:0531- 83213290济阳区电话:0531- 84237929高新区电话:0531- 88871960南山区电话:0531- 88112683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电话:0531- 66604314国际医学中心电话:0531- 66604175平阴县电话:0531- 87688612商河县电话:0531- 84870969莱芜区电话:0634- 8890315钢城区电话:0634- 6978007莱芜高新区电话:0634- 8868167备注:因通讯并网原因,4月25日后,莱芜地区电话号码改为“0531+7+莱芜原固定号码”。附件2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认定标准1.关于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院校毕业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准,国外院校毕业以办理学历认证时间为准。2.关于购房时间认定。申请人应毕业后五年内在济购买唯一住房,毕业前购房不列入申请范围。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3.关于本市户籍认定。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已在济南市各区县落户,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均列入申请范围。4.关于社保缴纳认定。提出申请时,用人单位已为申请人在济南缴纳社会保险,且当前为正常在缴状态;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需出具相关委托证明。5.关于房屋类型认定。按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纳入限购管理的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可申请购房补贴;在未实行限购的区域购房的,参照限购区标准执行。人才户籍属于未限购区县的,对该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住房进行核查以外,还需核查户籍所在区县住房情况。6.关于购买直系亲属住房相关情况认定。购买申请人与配偶的已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住房,视为购买直系亲属住房。7.关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认定。申请人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该家庭应拥有该住房全部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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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才,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通告来啦

4月15日,济南市发布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通告。根据《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受理通告如下:一、申请受理时间本年度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5月31日。各用人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二、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二)驻济相关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2.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4.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本通告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院所。本通告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三、申报程序及材料(一)业务申报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jncc.jinan.gov.cn)“济南市人才安居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注册单位账号,注册后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开通个人申报账号和权限。单位注册账号需在线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原件扫描件。省属及以上事业单位中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人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照片),并提交至用人单位。1.第一类人才即A、B、C、D类人才,需在线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购住房基本信息,并上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等材料;2.第二类人才即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需在线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购住房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1)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2)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终审,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及相关媒体公示。经市人才办批准后,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负责发放购房补贴。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线填报购房信息,包括购房纳税情况。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取得全款发票后方可申报;购买存量住房的完成契税纳税手续后方可申报。毕业之日5年内购房的时间认定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如暂未完成纳税等手续的,在取得前述材料后,可于下一批次再申请购房补贴。2.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纳入申报范围。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方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3.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应扣减已享受金额。4.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标准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确定一方为申请人进行补贴。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已领取租房补贴的,扣减申请人已享受金额。5.人才购房补贴享受标准以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为准,在享受购房补贴过程中,人才分类认定(指A、B、C、D的人才分类)调整进阶的,购房补贴标准不再调整。五、有关要求1.申请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在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馈审核意见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材料后要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2.用人单位要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各区县(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即时受理,并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及服务工作,审核通过系统数据、部门会审等手段,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婚姻、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学历学位、社保缴纳、家庭住房、契税缴纳、所购住房网签合同等情况进行核查。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4.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列入信用济南征信平台,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ncc.jinan.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7756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886600 转 804附件1各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受理咨询电话历下区电话:0531- 86568221市中区电话:0531- 82597397槐荫区电话:0531- 87086036天桥区电话:0531- 81912156历城区电话:0531- 88112890长清区电话:0531- 66589865章丘区电话:0531- 83213290济阳区电话:0531- 84237929高新区电话:0531- 88871960南山区电话:0531- 88112683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电话:0531- 66604314国际医学中心电话:0531- 66604175平阴县电话:0531- 87688612商河县电话:0531- 84870969莱芜区电话:0634- 8890315钢城区电话:0634- 6978007莱芜高新区电话:0634- 8868167备注:因通讯并网原因,4月25日后,莱芜地区电话号码改为“0531+7+莱芜原固定号码”。附件2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认定标准1.关于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院校毕业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准,国外院校毕业以办理学历认证时间为准。2.关于购房时间认定。申请人应毕业后五年内在济购买唯一住房,毕业前购房不列入申请范围。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3.关于本市户籍认定。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已在济南市各区县落户,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均列入申请范围。4.关于社保缴纳认定。提出申请时,用人单位已为申请人在济南缴纳社会保险,且当前为正常在缴状态;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需出具相关委托证明。5.关于房屋类型认定。按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纳入限购管理的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可申请购房补贴;在未实行限购的区域购房的,参照限购区标准执行。人才户籍属于未限购区县的,对该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住房进行核查以外,还需核查户籍所在区县住房情况。6.关于购买直系亲属住房相关情况认定。购买申请人与配偶的已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住房,视为购买直系亲属住房。7.关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认定。申请人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该家庭应拥有该住房全部产权份额。

名溢乎暴

博士每月发放补贴1500元、研究生1000元!济南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 “真得好好感谢这个政策,这两年家里老人看病、孩子读书,都是用钱的时候,每个月准时领到租赁补贴,感觉格外管用。”45岁的济南市民韩爱华表示,今年住房租赁补贴“提标”,蛮有获得感。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承担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两大试点任务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策文件制定、租赁企业培育、租赁房源筹集、试点项目建设、补贴资金发放、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等举措,加强了行业监管,改善了群众租住环境,让越来越多的租房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累计出台12项配套政策确保租赁市场发展“有据可依”让新市民住有所居、过上美好生活,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济南市培育和发展住房和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一年多的时间里,济南结合实际,先后研究制定并出台了12项配套政策,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12项政策涉及租赁住房建设、租赁企业发展、租赁市场规范、租赁平台搭建、“工改租、商改租”等方面,为济南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我们搭建了‘济南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采用了新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开展了租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规范行动,为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人、承租人提供了‘一站式’服务,对租赁房源也实施了从信息发布、核验到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全部环节的闭环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系列举措的落地,将带领济南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全新的租赁时代—一个租购并举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的时代。发放租赁补贴9400余户增进租房者幸福感、获得感为了让更多的“新市民”加快实现从“漂”到“稳”的过渡,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新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加大了补贴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已发放9400余户。“2018年我毕业以后在济南找了工作,刚刚入职工资比较低,还要支付租房、交通、吃喝等费用,生活压力很大。”“新市民”于明君告诉记者,直到去年11月申请了住房补贴,拮据的生活状态才得到了缓解,有了每个月700块钱的“进账”,生活压力一下子就缓解了。“不光是新就业的职工,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都在我们的补贴范围之内,低保、特困家庭最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9元的补贴,新就业职工中全日制博士生每月补贴1500元、全日制硕士生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可领700元、不限学历的普通新就业职工每月可领500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货币保障的同时,该局还积极推动“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落地,会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与6家企业分别签订了政、银、企三方合作协议,首批确定了万科泊寓等6个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人才安居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积极构建“购、租、补”一体的人才安居制度体系,前三季度核准了506名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申请,负责筹集的首个市级统筹人才公寓万科泊寓丁家庄店也正式交付运营,为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来济南干事创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全面支持。加大公租房房源筹集让住房困难群众“居有其屋”“有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我才有家有希望,有动力去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11月10日,顺安居公租房社区居民房泽安为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上了一面锦旗,他说自己的生活发生质的变化就是从住上公租房开始。正如房泽安所言,公租房一边连着百姓“居者有其屋”,一边连着政府的责任和信誉,亦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年来始终坚持为民办的好事实事,力争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居有其屋”。为了让困难群众有房住、住得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调整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根据房源情况,陆续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困难群体。“为保证真正有需要的群体得到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了公租房小区的管理力度,对保障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实行一年一审核,经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发现有骗取保障待遇、违反租赁规定的,立即停止保障待遇或者腾退住房,若有违规行为的5年内不得再次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下一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探索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拓宽人才住房筹集渠道,强化公租房后期管理,努力解决不同群体百姓的住房难题,力争实现“人人有房住、房房有人住”。闪电新闻记者 崔冬梅 报道

慈悲

济南人才购房补贴细则来了!100万、70万、40万……

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问答人才购房补贴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1、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上述高层次人才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是多少?关于补贴标准。A类人才(含在我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关于发放方式。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3、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需符合哪些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标准是多少?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额度分别为15万、10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5.申请条件中的驻济企业如何界定?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包含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平阴县、商河县)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6.申请条件中的在济其他住房如何认定? 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申请时限及申请程序7.人才购房补贴何时可以申请?《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将按照“集中申请、集中发放”的办法进行。2020年度具体受理时间将根据市人才办统一工作部署,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济南住建”等官方渠道另行公布,请大家关注。8.人才购房补贴如何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采取在线申请的方式办理。在集中申请受理时限内,申请人通过指定途径提出申请。购房补贴申报网址、单位及个人提供材料等具体事项,将通过2020年人才购房补贴受理通告公布,敬请关注。9.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其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政策的,是否可以享受本次购房补贴?分为几种类型:1.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再重复享受。2.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3.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可申请购房补贴。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9〕18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以下简称“人才新政30条”)、《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济组发〔2019〕17号,以下简称“双创19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购房补贴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发放的补贴。第二章 购房补贴对象和条件第三条 补贴对象。本细则补贴对象包括:(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补贴条件。第三条第(一)款高层次人才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第五条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条件。第三条(二)(三)(四)款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2.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4.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本细则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本细则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第三章 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第六条 补贴标准。各类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一)A类人才(含在我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申请人享受购房补贴标准,应当按照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额度分别为15万、10万。第七条资金来源。D类及以上人才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照50%比例承担。第四章 补贴申报及审核确认第八条 申报时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市人才办对人才安居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当年集中受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安排,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单位注册及申报。人才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单位账号注册申请。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比对或人工核查等方式,对企业在济纳税情况、事业单位性质等情况进行查验,合格的在线注册单位账号。单位注册后,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及个人承诺书、授权书,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一)D类及以上人才主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二)全日博士、硕士研究生主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填报信息时,应对所购住房的备案合同签约价款、契税计税依据如实申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十条 审核。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等部门配合下,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婚姻、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学历学位、社保缴纳、家庭住房、契税缴纳、所购住房网签合同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工核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通过的,提交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申请家庭住房核对与市不动产信息、房产交易信息、征收拆迁信息、房改信息、公有住房信息、城中村安置住房信息等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第十一条 批准。核准通过的人才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网等有关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办批准公布。第五章 资金拨付及发放第十二条 资金拨付。人才购房补贴原则上按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度第一季度,核发上一年度购房补贴资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将当年确认的“人才购房补贴资金计划表”报送至市财政部门。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结合资金需求,将购房补贴资金编入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在每年第一季度,将核定的上一年度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区(银行账户)。第十三条 拨付要求。D类及以上人才领取第2-3年购房补贴,应于每年10月底前,申请单位对人才在济工作情况进行确认后予以发放。购房补贴领取期间,申请人就职单位变更且仍符合发放条件的,由当前就职单位提交在济任职证明后,继续核发后续补贴资金;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终止发放。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人才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政务功能和人才信息、安居状况等管理功能。第十五条 及时报告。D类及以上人才在济期间,如发生单位变更或离职离济等情况,所在单位应在发生变化后一个月内,通过信息系统申报人才变动情况。对于已离济的人才,停止发放后续购房补贴。资金拨付前,人才所在单位变更区县的,由变更后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第十六条 政策调换。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政策。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第十七条 特殊情形处理。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标准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补贴。在享受购房补贴过程中,人才分类认定调整进阶的,购房补贴标准不再调整。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列入信用济南征信平台,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注释:全球TOP200高校院所: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HigherE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院所。

躬身求之

济南人才购房补贴来了,补贴额度高达100万!看看你能领多少

继“人才新政30条”“高校20条”等政策之后,济南再次聚焦人才发展趋势变化及人才需求变化,进行优化升级,突破创新,促进人才政策集中发力,效应叠加,济南市于去年9月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称双创19条),政策内提出,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而就在今天,这个补贴的细则来了!记者从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额度的购房补贴。据悉,本次出台的《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 (试行)》是济南市有史以来首次针对购房出台的补贴细则,细则试行两年。那么,有哪些人可以申请?细则明确,本细则补贴对象包括: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A、B、C、D 类高层次 人才;(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研究生申请方面,共有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在可申请范围内。此外,研究生的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户籍,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 (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 任命文件,需要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购房时间在2019年9月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的可进行申请。除了研究生外,购房补贴还适用于哪些人群?据了解,除了研究生外,经济南市认定且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A 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C类、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和4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申请条件为:高层次人才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017年5月 (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 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须注意的是,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济南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政策。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来源:大众日报

金童子

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齐鲁网3月8日讯今天,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公告如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根据人才工作安排,现开展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1.在择业期内(毕业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后);2.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3.取得本市户籍。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下一年度进行申报。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二、申报程序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为申报人开通个人申报帐户和权限。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至用人单位。(1)身份证件;(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4)劳动合同;(5)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申报人选信息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属地提报至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同意,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有关要求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2.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实行署名审核,谁审核谁签字。4.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本地企业逐一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统筹把关,凡未经县区人才办把关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予受理。5.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其他事项1.各用人单位须于3月31日下午5时前,通过网上平台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2.申报人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审核通过的申报人下载打印《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相关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执行。4.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电话历下区:88152310 市中区:82078405 槐荫区:87954100天桥区:85872680 历城区:88115198 长清区:87217181章丘区:83211471 平阴县:87879667 济阳县:84238716商河县:84880198 高新区:8887122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081719, 87081613(2)技术支持电话:8708161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3月7日

天下戴之

济南市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开始受理 如何办理看这里

根据《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受理通告如下:一、申请受理时间本年度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5月31日。各用人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二、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二)驻济相关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2.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4.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本通告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全球TOP200高校院所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院所。本通告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三、申报程序及材料(一)业务申报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jncc.jinan.gov.cn)“济南市人才安居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注册单位账号,注册后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开通个人申报账号和权限。单位注册账号需在线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原件扫描件。省属及以上事业单位中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人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照片),并提交至用人单位。1.第一类人才即A、B、C、D类人才,需在线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购住房基本信息,并上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等材料;2.第二类人才即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需在线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所购住房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1)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2)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终审,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及相关媒体公示。经市人才办批准后,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负责发放购房补贴。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线填报购房信息,包括购房纳税情况。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取得全款发票后方可申报;购买存量住房的完成契税纳税手续后方可申报。毕业之日5年内购房的时间认定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如暂未完成纳税等手续的,在取得前述材料后,可于下一批次再申请购房补贴。2.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纳入申报范围。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方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3.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应扣减已享受金额。4.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标准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确定一方为申请人进行补贴。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已领取租房补贴的,扣减申请人已享受金额。5.人才购房补贴享受标准以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为准,在享受购房补贴过程中,人才分类认定(指A、B、C、D的人才分类)调整进阶的,购房补贴标准不再调整。五、有关要求1.申请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在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馈审核意见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材料后要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2.用人单位要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各区县(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即时受理,并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及服务工作,审核通过系统数据、部门会审等手段,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婚姻、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学历学位、社保缴纳、家庭住房、契税缴纳、所购住房网签合同等情况进行核查。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4.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列入信用济南征信平台,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ncc.jinan.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7756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886600 转 804各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受理咨询电话历下区电话:0531- 86568221市中区电话:0531- 82597397槐荫区电话:0531- 87086036天桥区电话:0531- 81912156历城区电话:0531- 88112890长清区电话:0531- 66589865章丘区电话:0531- 83213290济阳区电话:0531- 84237929高新区电话:0531- 88871960南山区电话:0531- 88112683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电话:0531- 66604314国际医学中心电话:0531- 66604175平阴县电话:0531- 87688612商河县电话:0531- 84870969莱芜区电话:0634- 8890315钢城区电话:0634- 6978007莱芜高新区电话:0634- 8868167备注:因通讯并网原因,4月25日后,莱芜地区电话号码改为“0531+7+莱芜原固定号码”。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认定标准1.关于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院校毕业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准,国外院校毕业以办理学历认证时间为准。2.关于购房时间认定。申请人应毕业后五年内在济购买唯一住房,毕业前购房不列入申请范围。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3.关于本市户籍认定。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已在济南市各区县落户,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均列入申请范围。4.关于社保缴纳认定。提出申请时,用人单位已为申请人在济南缴纳社会保险,且当前为正常在缴状态;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需出具相关委托证明。5.关于房屋类型认定。按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纳入限购管理的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可申请购房补贴;在未实行限购的区域购房的,参照限购区标准执行。人才户籍属于未限购区县的,对该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住房进行核查以外,还需核查户籍所在区县住房情况。6.关于购买直系亲属住房相关情况认定。购买申请人与配偶的已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住房,视为购买直系亲属住房。7.关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认定。申请人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该家庭应拥有该住房全部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