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一些伦理学学者积极关注重大现实问题,使伦理学研究走进了现实生活,起到了引导社会风气、调和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伦理学界面向现实生活的意愿相对还较弱,探讨现实问题的成果不够丰硕,理论研究与现实生活脱节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伦理学研究的发展,限制了伦理学学科规范和完善现实生活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反思伦理学研究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对于正确把握伦理学学科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现实生活是伦理学研究的发展动力伦理学是一门对人类道德生活进行系统思考和研究的学科,进行伦理学研究首先需要思考一个前提性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进行伦理学研究?或者换句话说,伦理学研究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一般来说,认知的动力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追求真理、渴望探索世界奥秘的自然天性,一种是寻求智慧、渴望解决生活问题的现实要求。与纯理论研究不同,伦理学研究既离不开求真的天性,又离不开向善的渴求。因为伦理学是一门实践哲学,它不仅涉及纯粹理性的认知,还涉及实践理性的认知,尤其涉及借助意志使认知走向生活的实践活动。伦理学研究的根本任务不只是认识生活,更是改造生活。苏格拉底之所以“我们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孔子之所以通过“仁学”重新诠释礼乐制度,都是为了解决所处社会中出现的道德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和应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是伦理学研究的根本推动力。现实生活是伦理学研究的发展动力,意味着伦理学研究归根结底要从现实的生活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一般的理论出发。只有从现实生活出发,伦理学研究才能找到自己的生长点,才能找准自己的发力方向。只有从现实生活出发,伦理学研究才能实现自己的存在使命。一旦远离现实生活,一味沉溺于道德推理和道德论证,伦理学研究就有可能沦为学术圈内的自娱自乐。因此,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来源于现实生活,伦理学的理论问题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远离现实生活、凭空想象出来的理论问题,有可能像“一个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之类的神学问题一样毫无意义。对于我国伦理学界来说,从现实道德生活出发就是要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生活,紧贴中国道德发展的脉搏,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道德概念、范畴、话语和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当代中国生活实际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我们的伦理学研究应该从这个生活实际出发,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概念、范畴和话语,创造出符合中国发展需求的伦理学理论。2.现实生活是检验伦理学理论的重要标准从现实生活出发,伦理学研究最终要走向理论分析,提出相应的伦理学理论。从逻辑上看,一个理论是否为真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理论要与自身保持一致,即理论内部不会出现逻辑矛盾;另一个是理论要与现实保持一致,即理论必须符合客观事实。相比较而言,后者更为重要,因为逻辑矛盾可能源于论证不合理,这并不意味着结论必然错误;而与客观事实不符,意味着结论必然虚假。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伦理学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具有多大程度的真理性,取决于它是否符合现实生活,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现实生活。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伦理学研究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自然科学的认识对象是事实世界,伦理学的认识对象是价值世界。关于价值世界的认识,更多依靠它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效果进行检验。也就是说,诉诸现实生活检验道德理论的正确与否,是要将道德理论应用于现实的道德生活,看它能不能合理解释现实的道德现象,能不能切实解决现实的道德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一切有价值、有意义的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都应该反映现实、观照现实,都应该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回答现实课题。”以现实生活作为道德理论的检验标准,意味着我们的伦理学理论应该能够真正解决中国的道德问题。创新伦理学理论需要融通古今,需要借鉴中外各种伦理思想,比如以仁礼为基础的传统儒家伦理思想、以德性和共同体为根基的现代美德伦理思想等。在借鉴吸收各种伦理思想的时候,我们需要重视“现代化”转换和“本土化”转换问题。从古代社会生长出来的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思想,只有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适应当代道德发展的需要。从西方土壤生长出来的现代积极伦理思想,只有经过批判借鉴,结合中国优秀文化基因进行重新创造,才能适应中国道德发展的需要。3.现实生活是伦理学理论的最终归宿道德知识不同于自然科学知识,有些自然科学知识能够以纯粹的知识形态停留在头脑之中;道德知识必须走出头脑,从认知领域进入实践领域。伦理学研究成果如果仅仅停留在理论中,只是帮助我们澄清认识,那么它最多只能提供理想生活的知识图景,却不能真正转化为现实生活。相反,它们只有进入到现实生活中,只有现实地转化成我们的行为、德性、人格和生活,才能实现它们的本来意义。也就是说,伦理学研究不仅要告诉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更要现实地指导我们成为有德性的人,过幸福美好的生活。伦理学理论可以从两个层面回归现实生活,一个层面是进入个人生活。社会由一个一个的人组成,行为由一个一个的人完成。理论要回归现实生活,首先就要进入个人生活。理论进入个人生活,需要经过“由外而内”和“由内而外”两个过程。“由外而内”是指将外在的行为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德性,这个过程包含知情意的统一,即理性的道德认知、情感的道德认同和意志的道德认定这三者的统一。“由内而外”是指将内在的道德德性外化为个体的道德行为,即道德德性在理性和意志的协助下,在特定的生活情境中激发出具体的道德行为。当前中国伦理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进入个人的现实生活,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德性,外化为个体的道德行为。这个层面的回归要求伦理学必须研究德性的养成规律和德行的发展规律。另一个层面是进入社会生活。任何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不同的个人通过各种关系联结为一个社会。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是由单个的个体汇聚而成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包括成文的、显性的制度和不成文的、隐性的制度,都对社会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调节和制约作用。伦理学理论要在现实生活中起作用,就必须进入到社会制度层面。理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入社会制度:一是“制度的道德化”,即根据特定的道德标准规范现实的社会制度,使制度本身更具伦理性,使制度的社会后果更合乎道德;一是“道德的制度化”,即将特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现实的社会制度,使规范现实化,从而起到更有力的约束作用。只有将道德观念与我国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结合起来,道德理论才能真正进入社会生活。面向现实生活,并不是不要理论研究,而是要把理论研究和现实研究结合起来。研究现实离不开理论,没有系统而科学的理论作支撑,现实研究就无法进行,或者只能浅尝辄止。反过来说,理论研究也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必须回归生活,必须为现实的生活问题提供理论的解决方案。只要现实不要理论,会走向粗糙的经验主义;只要理论不要现实,会陷入空幻的理想主义。从道德生活上升到道德理论,将道德理论应用于道德生活,形成道德理论与道德生活的良性互动,才是二者关系的理想状态。(作者:李志祥,系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70年来,伦理学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改变了以往我国社会道德建设缺乏伦理学理论支撑的状况。■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的新时代,充分利用已有基础和优势,多出原创性重大成果,加快构建有影响力的中国特色伦理学,对我国伦理学工作者来说既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学科意义上的伦理学研究,上世纪初才开始在我国出现。新中国的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为伦理学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伦理学出现持续繁荣的局面,目前已成为哲学大家庭中的一门显学。同时,伦理学也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回顾和总结伦理学的成长与进步,展望伦理学的未来与发展,进一步明确伦理学承担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无论对于伦理学本身更好发展,还是对于新时代加强道德建设、以明德引领风尚,都具有重要意义。学科的兴盛与贡献70年来,伦理学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学术研究成果丰硕,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改变了以往我国社会道德建设缺乏伦理学理论支撑的状况。学科体系日渐完善。伦理学学科在改革开放初期初步形成,此后逐渐在全国范围展开伦理学研究与教学,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指导,多种伦理学理论和分支学科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学科体系发展格局。伦理学原理研究不断拓展和深化,从最初主要关注规范问题逐渐扩展到对德性问题、道德情感问题、道德语言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中国伦理思想史、西方伦理思想史也成为伦理学的重要研究方向。伦理学理论还被运用于研究现实问题,并与相关学科融合,兼具应用性和交叉性的应用伦理学异军突起。科技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等成为伦理学充满活力的新兴学科。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伦理学工作者不断探索前行,发表大量学术论文,出版众多专著和教材,在一系列伦理学理论问题上有所创新和建树,研究解答了许多现实道德问题和人生难题。1980年成立的中国伦理学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促进中外学术交流,并成立多个专业委员会,在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国伦理学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杂志以及《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伦理学术》等集刊的创办,为伦理学研究新成果提供了发表园地。各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设立一大批伦理学专业硕士、博士授权点和包含伦理学专业的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形成完整的伦理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伦理学研究和教学队伍不断壮大。伦理学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的设立,伦理学研究课题的政府立项资助,有力推动了伦理学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在各类学校开设思想品德课程,高校相关专业进行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教学,中国特色伦理学教学体系逐步形成。助力观念更新和道德建设。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伦理学为我国价值道德观念的发展变化提供了理论依据,推动了善恶观、道德观、人生观的更新。突破传统伦理思想长期不谈幸福的局限,对幸福问题进行大量研究,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了学术支持和理论依据,增进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正确理解和普遍认同。伦理学倡导的德目逐渐成为社会的价值理念和人们的内心信念,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广大伦理学工作者履行为社会道德治理提供学术支持的重大责任,深入研究环境问题、生态问题、科技问题、网络问题等蕴含的伦理问题,从伦理学角度对一些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近年来,伦理学界积极参与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共同价值,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道德智慧。存在的问题与不足70年来,伦理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重大原创性理论成果不够多。中国正处于从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新时代,许多关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大问题日益凸显,解答这些重大问题需要伦理学积极参与。还应看到,中国伦理学在世界上发声不够,国际话语权较弱,主要原因也在于缺乏重大原创性理论成果。中外合作研究不够深入。改革开放以来,伦理学“引进来”的多、“走出去”的少。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越来越多的伦理学工作者参加国际性会议,到其他国家做访问学者,与其他国家学者合作在国外举办国际会议、创办刊物。但是,很多中外伦理学交流合作还停留在浅层次,缺乏深度交流与实质性合作。这种情况与中国的伦理学大国地位不相适应。道德体系的理论构建亟待加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人们将道德理解为行为规范体系。实际上,道德是由道德价值、道德规范、道德品质、道德情感等构成的道德体系,其基础是道德价值。道德体系的实践构建,需要以理论构建为前提。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的新时代,充分利用已有基础和优势,多出原创性重大成果,加快构建有影响力的中国特色伦理学,对我国伦理学工作者来说既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包含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从纵向看,伦理学包括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从横向看,伦理学包括价值论、道义论、德性论、仁爱论、德育论以及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等分支学科。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纵、横两个方向着力,克服伦理学研究存在的学科界限模糊、缺乏共同架构和范式的问题。广大伦理学工作者要突破各自学术视野的局限,从不同方向开展各有侧重的研究,努力实现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伦理学发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为新时代道德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进入新时代,从理论上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相适应、以人民美好生活为中心的道德体系的任务已经迫切地提了出来。伦理学界要积极进行理论探索,为党治国理政提供正确、合理、可行的理论道德体系,为加强新时代道德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伦理学是道德哲学也是人生哲学,培根铸魂是伦理学的重要职责。在多元多变思想的冲击下,在拜金拜物等观念诱惑下,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容易受到影响。伦理学要发挥自身特有优势,以明德引领风尚,以人生哲理引导公众,在为人民述学立论的同时,积极从事伦理学教育、宣传、普及工作。要多出说服力强、感染力大、雅俗共赏的伦理学精品,为人们尤其是青年的人格完善、事业成功、生活幸福美好提供指导和帮助。积极参与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伦理学工作者要从伦理学视野出发,与相关学科工作者合作研究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和道德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主张。加强对全球性重大问题和人类重大关切的研究,特别是对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等提出的重大伦理难题进行研究,勇于在国际学术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积极参与国际学术对话,扩大和深化中外交流合作,将中国伦理文化和最新研究成果推向世界,通过推出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学术成果造就世界知名学者。中国伦理学界要有国际视野和人类情怀,为推进人类共同道德体系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做中国伦理学: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于2018年10月在华东师范大学举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知名学术报刊的30余位知名专家和学者共同参加本次会议。作为一门古老而青春的学问,中国伦理学有着悠久丰厚的文化传统和话语资源,曾经支撑起“道德中国”的伦理大厦,建构了中国人独特的精神世界。然而,在当今世界哲学格局中,中国伦理学尚未充分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和魅力,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力。在中国崛起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复杂而严峻的伦理、道德生态下,如何更好地立足本来,学习外来,建构起面向未来的中国现代伦理话语形态,已成为当代伦理学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举办的“做中国伦理学: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即旨在更新既有的学术生产方式与研究范式,超越传统的古今之辩与中西之争,深入反思近现代以来伦理话语建设的历史经验、多重路向与可能前景,共同探讨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的新概念、新范式、新理论、新方法。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哲学系教授童世骏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童世骏教授在致辞中说道:“所谓‘后小康’、‘后全球化’,甚至‘后人类’(现在的各种各样的说法)给伦理学研究提出了非常多的问题,其中甚至包括:伦理学研究的主体。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教师很快就要成为教师队伍主体,‘00后’出生的学生很快也将成为我们学生的主体。相信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也一定会做得更好。”中国伦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万俊人教授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万俊人教授以 “当代中国伦理学的现况分析”为题,通过对罗尔斯《正义论》相关问题的讨论,进而谈论到究竟该如何选择最具解释力的方式对中国伦理学进行研究,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他提出:“中国的哲学界面临一个问题……我们的传统文化的底色是伦理道德……儒家的传统是‘叙述’的传统,是‘说’的传统,没有‘做’。晚晴以来是予以弃之而后快,主要是‘西学东用’。什么时候我们‘干’呢?到今天我们要做自己的伦理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刻。所以做中国伦理学,其实‘伦理学’这个词就不重要,主要是‘做’和‘中国’两个词。做中国的伦理学,大概是经过晚晴一百多年的‘学’,经过改革开放40年,我们如何从一个学生的学习阶段转到毕业阶段、写毕业论文。要写自己的毕业论文、拿自己的学位,然后做自己的伦理学……今天我们要有中国式的话语、要有自己的话语,要学会说中国的哲学语言,并且要让世界听懂中国的哲学语言,这是一个很麻烦也是很艰巨的任务。”以下精选部分参会学者提交的论文摘要。伦理道德,如何缔造现代文明的“中国精神哲学形态”?樊浩(东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国伦理型文化由文化自觉、文化自信走向文化自立,继续在世界文明体系中独领风骚,遭遇一个前沿课题:伦理道德,如何缔造现代文明的“中国精神哲学形态”?为此,必须满足三大精神哲学期待:守望“伦理”;回归“精神”;建构“伦理精神”文化自立的理念与概念系统。中国文化的基本史实和独特气派是“有伦理,不宗教”,伦理不仅是比宗教而且也是比道德更具现实性与神圣性的终极关怀,守望“伦理”必须“学会伦理地思考”。基于理性和伦理的两大“精神”理念,中西方形成两种精神哲学传统:“心性”与“理性;“伦理优先”与“道德优先”;“天人合一”与“神人合一”。回归“精神”不仅扬弃“理性”对“精神”的僭越,而且应当回归中国的“精神”传统。中国精神哲学形态是“伦理精神形态”,它与宗教文化背景下精神哲学“理性主义形态”相辉映,其文化自立期待关于中西方文化关系的一种“新的评判态度”,建构“文明自生—精神生态—伦理共和”的理念和概念系统。伦理学就是道德科学吗?赵修义(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伦理学是否可等同于“道德科学”,不仅涉及伦理学的学科归属和地位,而且也是“再写中国伦理学”所绕不开的问题。无论是周原冰明确坚持“道德科学”说,还是周辅成、冯契等在此问题上的“保留”态度,都表明这一问题的提出及论争,不仅仅与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意识形态及高等学校学科建制的复杂演变相关联,更体现着学者们不同的致思取向或学问路径。围绕改革开放后伦理学恢复和发展过程中在此问题上的分歧与论争,既有助于厘清一些重大学术理论问题,也会对“再写中国伦理学”有所裨益。“伦德之辨”和“情理之辨”朱贻庭(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做现代中国伦理学,本人的提法是“再写中国伦理学”。这是哲学界的一项历史性的重大课题。最近我从历史的视角思考了儒家伦理学中的两个问题。其一,“伦理”与“道德”之辨是儒家伦理学的基本的理论范式;其二,“情理之辨”是中国儒家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来做“中国伦理学”,要十分重视上述两条——“伦理与道德之辨”和“情理之辨”(包括“情欲之辨”)。要创造性地将这两条体现在现代中国伦理学中。中国伦理学未来发展之展望江畅(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哲学学院)总的来看,中外伦理学研究的交流合作基本上停留在浅表层次,还没有达到实质性的程度。尤其是尚未与国际伦理学组织建立联系,除日韩之外也没有与其他国家的伦理学研究机构建立经常的联系。这种情况与中国的伦理学大国和中国不断深化的开放很不相适应。这种局面需要改善,在这方面尤其需要发挥中国伦理学会的组织和联系作用,当前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与国际伦理学组织以及伦理学研究大国的经常性联系;二是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合作主办常规性的国际性会议和伦理学方面的国际性刊物;三是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向国外推出中国伦理学研究成果,尤其是最新成果,使之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中战略的有机构成部分。“识仁体”与仁性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与方法——从儒家“志”伦理视角看田海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志”之核心是由人生根底处探问何物最为紧要及何事最为根本。它在人生问题上体现为立志,即确立人生社会头等重要之事的意义。“志”伦理在中国传统学问中向来为历代儒者所重,是工夫论思想的核心。儒家“志”伦理的精神,集中体现为“识仁体”,因而内蕴有待深究的仁性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贯注了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结构性要素和道德理想主义精神。它分别指涉并围绕特殊的个人目标、普遍的共同体目标、自由自觉的人类目标三大主体向度。儒家之“志”,本质上是要开启将个体“文明化成”为德性主体,将群体“伦化”为德性共体,在群己界分与契合的现实运动中进入人之类生命的自由自觉。作为对人之群己二重性的德性安顿和文化构造,“志”伦理表现出一种心学现象学框架下做人观念的主体精神自觉和道德理想主义价值指引,内含对做人观念的辩证把握,对于诊治和克服现代性的“本体虚无”、“道德祛魅”、“伦理脱域”之病理或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哲学系教授付长珍主持研讨会变与常:中国伦理学书写中的“厚概念”付长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学报编辑部)所谓中国伦理学,首先是伦理学的中国故事、中国叙事,不能囿于模仿或回应西方伦理学的思想方式与问题关怀,而是重在阐释自己的伦理文化内涵,论述自己的历史文化经验,回应现实对伦理学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这就需要运用新的理念和框架对传统伦理话语进行理解和呈现,并在当代伦理学的理论光谱中加以辨析。反观现代中国伦理学研究和书写范式,基本上没有逸出古今中西之争的藩篱。从“古今之辨”到“中西之别”,贯穿其中的是体用主义的逻辑方法和化约主义的理论轨迹。要走出这一理论困境,需要厘清再写中国伦理学的三大支点:话语场、问题域与关键词。如果说,概念是“问题的纪念碑”(阿多诺语),应作为方法论上不可再精简浓缩的最高级别来理解(科塞雷克语),那么通过对中国伦理话语中一系列“厚概念”(Thick Concept)的重新阐发,提炼出彰显中国伦理话语特质的标识性概念,以此为进路,重访中国伦理学的话语场与问题域。本文拟以“情:一个厚的伦理概念”为例,讨论中国伦理学中“厚概念”的生成创化及其对伦理学范式创新的典范意义,反思理论与方法的限度。只有扎根于中国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与当代社会生活,打通观念世界与生活世界,才是促成中国伦理思想创发的“源头活水”,才能书写出有生命力的当代中国伦理学。梁漱溟的儒家反省修养观顾红亮(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梁漱溟的反省修养观是其“儒家修养话语体系”的主要内容,成为梁漱溟现代新儒家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梁漱溟对反省修养观的阐述体现两个特点:第一,既不从思维方式理解反省,也不从心理状态理解反省,而是从修养功夫的角度理解反省。第二,坚持儒家的道德反省的思路,结合现代的语境,以自己的反省经历为例,从反省的内容、反省的环节、反省的境界、孔子的反省思想等方面阐述儒家反省修养观。梁漱溟的儒家反省修养观在现代中国伦理学建构中占有一席之地。道德的现代视域罗传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即社会的运行不能只靠道德起作用,而是要以满足市场平等交换的原则即契约作为维系社会的根本保障,由此寻求建立一套与之配套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规则,如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等这些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新道德。同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把权力(power)关进笼子,而相应保护个人权益(right),只有这样,市场才能良性运转,而不至沦为腐败之地和强权强势者予取予夺的乐园。可见,道德的作用在今天虽然重要,却需要被重新定位,并进行古今转换。理解中国伦理学: 以孟子为例萧阳(美国肯庸大学【Kenyon College】、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当我们提到孟子哲学中的关键概念,往往立即想到《孟子》一书中如下关键词及其所对应的概念:“人性”(“性”),“性善”,“心”,“四端”,“仁”,“义”,“礼”, “智”,等等。在这里,关键词与关键概念之间有直接的,一一对应的关系。 “以关键词为根据”而对关键概念所做的研究, 就是以假定这样一种关系之存在为基础的。 这些有关键词与之一一对应的关键概念,我将称之为“显明的概念”。“以关键词为根据”的概念研究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有其局限性, 那就是,它会使我们忽视那些在孟子中并没有关键词与之直接对应的概念。我将称之为“隐藏的概念”(hidden concepts) 或“蕴含的概念”(implied concepts)。本文试图关注的几个隐藏的概念是孟子行动哲学中的关键概念。 由于它们在《孟子》中并没有关键词与之直接对应, 因此经常被忽视。比如,我们可以证明孟子其实是有我们今天所谓的“目的性的行动”, “无目的性的行动”(老子所谓的“无为”),“(在工具理性或审慎理性的意义上)理性的行动”,“非理性的行动”,等概念的, 尽管我们在《孟子》中找不到相应的关键词。当孟子需要说“某个人的行动是 (在工具理性的意义上)非理性的”这句话的时候,他通常是用一个具体的典范(“缘木求鱼”)来做到这一点的。本讲试图关注的另外一个关键概念,“无为”( 无目的性的行动,acting non-purposively),通常被认为是专门属于“道家”的一个关键概念,我们大概有更多的理由不会想到“儒家”的孟子也有这个概念。本文试图证明孟子有这一概念,而且可以用来说明孟子行动哲学中的其它关键词及概念(比如“诚”,“心服”, “由仁义行”, “性之”),以及《孟子》中许多极其难解的章节。良知的普遍性与道德奠基(提纲)刘梁剑(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摘录)以明阳心学为典范的良知学如何具有当代意义和世界意义?良知学的当代开展,能否成就一种中国经验与人类文明结合的哲学,它既能避免固守某种文明传统的经学独断论,又能克服各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良知学的要义在良知。良知具有丰富的意蕴。就伦理学问题而言,我们不妨提问:良知是否具有纵贯古今、横通四海(即超越不同“善”、不同形上学与宗教传统)的普遍性,从而为普遍伦理原则提供终极奠基?超越非对称:中西哲学互动的历史走向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中西哲学之间的互动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的过程。明清之际,以传教士的东来为中介,中西文化和哲学开始相遇和接触。这一时期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间存在某种不平衡或不对称的关系,后者表现在:当传教士把中国的典籍以及其中包含的文化、思想观念介绍和引入欧洲之时,欧洲主流的思想界及其代表性人物给予其以相当的关注,然而,中国的哲学家除了对西方的科学和器技表现出兴趣外,却没有给予西方主流的文化和思想以实质性的关注。步入近代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与明清之际不同的另一种不平衡或不对称开始出现。自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思想家热忱地了解西方思想,并将其作为普遍的思想资源加以运用,而西方主流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却不再把中国哲学作为真正的哲学来看待:他们既未能深切地理解中国哲学,更未能以之为建构自身体系的思想资源。中国哲学真正进入世界,以揭示中国哲学所具有普遍性意义为前提,这既包括彰显中国哲学在解决哲学问题方面所具有的独特思想价值,也包括通过建构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以从理论建构的层面展示中国哲学的创造性和理论意义。唯有基于彼此承认,各美其美,中西哲学之间的关系才能超越两度出现的不对称,真正走向合理的互动。“箭喻”三种与成人之道王振钰(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探究“成人之道”是历来哲学的主要任务。其中隐喻因其能用感性现象来表达抽象内容而成为古代哲人言说成人之道的方便法门。基于射箭在古代的普及性,轴心期的中、西、印等文化都曾以“箭喻”来揭示作为形上价值观的成人之道。根据罗蒂的隐喻知识论,在本体论式微、形上探讨受抵触的现代性语境下,将“箭喻”的诠释作为研究传统人生哲学的主要对象,既能直观展示不同文化中成人之道的思维模式与价值关切;也能藉此有效规避异质文化的“不可通约”质疑,实现对成人之道的跨文化比较。此外,比较西方当代哲学对隐喻认知功能的发现与中国传统哲学中“能近取譬”方法论的相似性,也可为建构当代中国伦理学的话语形态提供方法论参考。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论思考余玉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诚信文化建设离不开方法的支持,但是方法不是完全独立的东西,它必须依附目的、匹配目的才有价值。方法必须根据目的来设定,不同的目的需要不同的方法。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还应秉持现实性原则,既要把握现实社会的诚信现状,还要考察已开展的诚信文化建设情况,并从两个方面追根溯源:一是要研究影响现代人诚信观念的思想文化因素,二是要研究现代人诚信或不诚信观念和行为的社会根源。诚信文化建设的效能性原则,提出诚信文化建设的方法需要有关联性的思路和统合性的思路。出席会议人员合影
理性分析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生命伦理、公共伦理问题作为社会道德传播者、建设者和守护者的伦理学人,积极从人类社会的伦理规范和道德价值层面执笔发声,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理性分析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生命伦理、公共伦理等问题。生命伦理问题是新冠肺炎防控中最初也是最本源的问题。伦理学者首先对人类滥食野生动物进行了道德反思,认为滥食“野味”已经从人的“需求”范围,进入到无限膨胀的“欲求”程度,因此是不道德的。有学者指出,人类与野生动物共生共荣、应属“同类”,人类要负有道德责任,因此应遵循生态整体性、生态公正性及辩证生态主义的道德原则。新冠病毒对人类生命的巨大威胁给人生选择及应对思维带来了重大挑战。对此,有学者提出,疫情之后应对生死进行反思,对失去的生命进行哀悼和缅怀,生者则应痛定思痛,向死而生。有学者对“尽一切可能挽救生命”的生命至上中国模式与群体免疫的经济优先西方模式进行了伦理辨析,认为中国模式依据实事,坚持科学;国家动员,整体推动;价值支持,有效控制;敬天爱人,尊道贵德;全球合作,命运与共。而群体免疫本身是个伪命题,违反人道主义和人权,是听天由命的传统、社会达尔文主义和马尔萨斯主义人口论的复活,是功利主义的精明算计,违反人性和基本道德。在这场新冠病毒肆虐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所有社会成员都被卷入其中,对其积极防控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承担的公共伦理责任。有学者认为,为有效预防与遏止重大疫情的暴发与蔓延,在道德实践上,我们应当始终坚持野生动物禁食、生命安全至上、心理健康疏导、网络安全有序、法律应急兜底等应对原则。此外,在抗疫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后,伦理学者对后疫情时代的伦理与道德也进行了反思与重构。反思伦理道德新发展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进程中,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有学者指出,这些变化既包括道德观念、道德行为方式、道德标准的变化,也包括对道德问题和伦理难题认识方式和角度的变化。伦理道德领域呈现出老传统与新传统、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相互冲突、融合、激荡的局面。因此在新的时代,制定适应新的社会结构、新的国家治理体系的伦理道德文化发展战略,需要更新已有的理论框架,更改寻常的思维惯性,从现实出发,与各学科广泛交流对话,并把这一战略放在全球化进程中加以考虑。有学者从适应性看待道德的变化,认为道德是一种“隐秩序”,是一种嵌入性适应。道德适应以关心人的道德需求为第一要义,以寻找新的社会共同德性为目标,以形成统一的道德默契为关键,冀望寻求自我与他者的平衡点,使道德主体完成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之间的身份转换和价值重建。有学者从“学科危机感”、伦理道德与文化的关系及新文明构建与文化自觉三方面来分析中国伦理学的危机与生机。面对新的变化,有学者则对伦理学的学科定位进行了反思,指出伦理学不仅是关于“道德”的学问,更是关于“情理”的学问。通情理,而后可以立规,有规而后人有可循,人有可循然后有德,人人有德然后社会有序,社会有序然后人群有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积极回应时代重大关切2020年,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逐步深化,学界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体系的基本问题、核心问题和前沿问题等进行了积极探讨。有学者分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独特性,指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机构的创建和讲义、大纲、教材的编写独树一帜;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术导向、学术范式、学术线索的把握自成一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话语立场、话语权力、话语力量的确证自成一格。有学者指出,从价值论切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揭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之维,书写“做中国伦理学”的价值方案,是开展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思路。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内在地蕴含着三种书写方式: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生史、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演变史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问题史。前两种方式回归学术,后一种则面向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特质,有学者指出主要在于以实践的方式把握世界、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石和以规范伦理学为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对此,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深层次、大空间和长尺度的视角来把握时代的伦理问题,认为人类生存的基本矛盾没有变、人类的基本社会结构没有变、人类对积极价值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变,并认为此视角有助于增强人们面临焦虑和恐慌时的定力与底气。(作者分别为北京市委党校哲学与文化教研部讲师、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教授)
舍勒的质料价值伦理学如何是现象学的?①张任之作者简介:张任之(1979- ),男,江苏南通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广州 510275人大复印:《伦理学》2019 年 10 期原发期刊:《理论月刊》2019 年第 20198 期 第 5-11 页关键词:质料先天/ 价值/ 自律/ 伦理学/ 现象学/摘要:舍勒的现象学思想与其伦理学探究是紧密相连的,然而究竟如何理解其伦理学对于现象学方法的依赖,历来颇多争论。其中涉及三个相对较为集中的问题:首先,舍勒宣称其伦理学是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这种伦理学是先天的吗,具有普遍性吗?其次,舍勒的伦理学思考中常常透显出或明或暗的基督宗教思想的背景,其伦理学究竟是现象学的,还是神学的?最后,舍勒的伦理学是在于康德伦理学的对勘中展开的,这一伦理学是如何反对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的,又是如何发展康德的自律伦理学的?借此三个问题的探究,舍勒的“现象学的质料价值伦理学”可体现为两个部分:现象学的“元伦理学”和现象学的“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是基础,“规范伦理学”则是最终的归宿。舍勒在整个早期现象学运动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其现象学思考首先是与其对伦理学的探究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在此意义上,舍勒首先是个现象学的伦理学家。针对亚里士多德的一般的质料伦理学和康德的形式伦理学,舍勒发展了自己的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但这样一门质料的价值伦理学如何是现象学的?笔者曾在拙著《质料先天与人格生成:对舍勒现象学的质料价值伦理学的重构》[1]中做过尝试性回答。本文是在该书的基础上,对三个相关问题的补充性讨论。这三个问题是:(1)何为“先天”“质料先天”,以及它们与普遍性的关系;(2)舍勒的伦理学对现象学方法的依赖程度;(3)舍勒伦理学与康德伦理学的根本差异。一、“先天”“质料先天”与普遍性无论对德国古典哲学还是现象学而言,a priori/Apriori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而在中文语境中,这个词的翻译却呈现出颇为混乱的境况。“先天”是现在比较常用的对a priori/Apriori的翻译,当然也有其他译法,如“验前”“先在”,甚至也有人翻译成“先验”(像王炳文先生翻译胡塞尔著作时的译法)。从义理上来讲,当然需要进一步思考,“验前”“先验”或者“先在”到底意味着什么。在笔者看来,不管在康德那里还是在现象学家这里,“先天”跟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天生”不一样。而之所以有人认为“先天”这个概念翻译得不好、有很大问题,一个很主要的理由是,它很容易和“天生”和“天赋”混淆起来——像王炳文先生所提出的。“先天”这种翻译的的确确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这个概念的改动、改译和“先验”(transzendental)这个概念的改动和改译其实是一样的,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需要做很多很细致的论证。有鉴于此,笔者暂时仍采用“先天”的译法。由“先天”衍生出的“质料先天”这个概念是舍勒自己的一个核心概念,其实它在胡塞尔那里就已经存在了。而对“先天”“先天现象学”的讨论与重审,自胡塞尔之后就有很多,整个早期第一代现象学家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包括在义理方面跟“先天”紧紧相关的“先验”问题。舍勒作为现象学运动的一分子,在胡塞尔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对于先天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思考。舍勒的代表作《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价值伦理学》的书名就表明,他主要还是在批评以康德为代表的伦理学形式主义,或者说批评形式主义本身。舍勒对形式主义本身的批评最终是回到哪里呢?或者说舍勒最终是借助于什么来批评形式主义的呢?当然是与之相对的“质料主义”。而其核心与突破还是在“先天”这个概念上,即“形式”和“先天”的关系、“质料”和“先天”的关系。那么,这个“质料先天”到底相对于什么?是不是还有个质料后天?“质料后天”当然会有,但是舍勒这里,“质料先天”主要还是与“形式先天”对立,首要的还是跟康德的“形式先天”对立。在认识论方面,康德实际上是把感性的形式和知性的形式和“先天”相等同。对此,舍勒最核心的一个评论是,康德把“形式”和“质料”的关系同“先天”和“后天”的关系统一在一起,将形式等同于先天,质料等同于后天。这在伦理学上就体现为“形式”和“质料”“理性”和“感性”的这两对概念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是舍勒要批评的最根本之处。舍勒认为,这两对概念是相切的,即可以画对角线,但不是完全一致的、相合的。在对康德处理先天问题的方式进行批判之后,舍勒从现象学出发,对“质料先天”进行了思考。而其思考模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胡塞尔在《逻辑研究》当中所展开的“立义内容―立义”模式。胡塞尔在《逻辑研究》当中就谈到这对模式,而且这对模式是用来抵抗康德的建构模式的。借助这个模式,舍勒以“本质直观的功能化”为切入点,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思考。舍勒强调,“本质直观的功能化”是本质直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而同时又是最被人所忽视、没有被人揭示出来的属性。“本质直观的功能化”具有两个重要的理论价值:一方面是在谈论“形式先天”和“质料先天”的关系上,即在本质直观中,作为“质料”而把握到的“先天”可以被“化”为一个“形式”,这就是所谓的“功能化”——化作一个“形式”“图式”“范畴”等;另一方面,“本质直观的功能化”张扬了舍勒自己所强调的一种含有相对性的绝对主义,即舍勒自己所称的理性的、客观的,但又带有相对性的这样一种绝对主义。就是说,舍勒一方面反对康德把“形式”和“先天”紧紧等同起来的做法,同时他也反对康德的下列想法,即理性的这种形式是固定的——比如,康德的“范畴”为什么一定是12个的等等。而在舍勒看来,范畴实际上也是“生成”的。在这个意义上,借助于本质直观的功能化,舍勒实际上也是把“形式”和“质料”之间的关系相对化。简单来讲,所谓的“质料先天”就是作为“本质直观”的“质料”被把握到的那个“先天”。在这个意义上,这个“先天”就是“质料”,但它并不是哪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当然,舍勒也会赞同康德所说的先天形式,比如“时间”“空间”“范畴”等,但是舍勒指出,在本质直观中它们就是作为质料的,同时它们是先天的,即在现象学的直观中被把握到的“质料先天”。但是“现象学的直观”和非现象学的那些经验、事实相比较,比如康德所讲的这些“范畴”相对于我们一般的认识或科学认识,的确具有它的形式性,实际上也就是具有它的功能性、范畴性、普适性。在此意义上,“质料先天”和“形式先天”是相对性的——这种思想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波尔扎诺那里。波尔扎诺是一个重要的数学家和逻辑学家,胡塞尔在《逻辑研究》当中重新发现了他,他跟洛采在思想上的关系也比较密切。波尔扎诺对胡塞尔的核心推动是在以下两个方面上:第一,是把“先天”理解为名词,即理解为“对象”;第二是在“形式先天”和“质料先天”的区别上。他提出了“表象自身”“句子自身”等概念。我们任何一个表达,比方说,“我在这里”,都存在着“句子自身”,而这是一个本质性的东西。此外,还有“表象自身”,比方说,“我在这里”中的“我”就是一个表象。核心之处在于,我们如何可以把“句子自身”中的“表象自身”不断的形式化,即可以形式化到什么程度,而这个句子的真值保持不变。波尔扎诺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形式先天”和“质料先天”的关系,他说“先天综合命题”最终其实是靠形式化、替换来谈论的。在《逻辑研究》的“第三研究”中,胡塞尔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跟随波尔扎诺做这样一个工作。而从波尔扎诺到胡塞尔再到舍勒,他们其实都是把“形式先天”和“质料先天”相对化的。也就是说,“质料先天”不是固定不变的,即并非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实际上,它可以处在生成当中。借助于本质直观的功能化,“质料先天”是可以变化的。这是对“质料先天”和“形式先天”的一个基本解释。舍勒主要的目的当然是反对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而且这个形式主义的核心实际是康德伦理学。舍勒一再说,“先天”不等同于“普遍性”,这是他有别于康德之处。完全可能会存在只被一个人把握到的“先天”,而且也有可能存在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被人把握到的“先天”。那么,由之而来的问题是,舍勒所理解的“先天”和“普遍性”的关系问题,如果剥离了“普遍性”,“先天”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舍勒说的“先天”不跟“普遍性”紧紧联系在一起,但这并不意味着“先天”一定不是普遍的,而是意味着,先天是“可普遍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几何学的三角形,在康德意义上或者在胡塞尔意义上,三角形都可以被称为一个“本质”“先天”。而舍勒则可以说,在三角形尚未被谈及之前,这个“先天”也是存在的,然后第一个人提出三角形而别人不接受的时候,它也是先天的,即它不会因为被接受还是不被接受就影响到它是本质的、先天的。正因为它是先天的,所以它一定是“可普遍的”,但这个“可普遍”也不是意味着放之四海而皆准。舍勒的立场其实没有那么强,比如在他讲的“均衡时代的人”中,他持开放的、多元性的立场。虽然他的确是想要在多元性中间找到一个确定的或者本质的、先天的东西,但并不是说我们找到了一个东西,然后这个东西就一定要推而广之。在舍勒看来,这个本质可能会被承认,但是承认它的人却不一定会照着这个本质去做。再比如舍勒自己举的“红”的例子:当我说出“它是红”,“红”本身不会因为一个红绿色盲或者一个盲人而影响“红”本身作为本质而存在。哪怕除了我以外,这个房间里坐的其余人都是红绿色盲,只有我说我直观到“红”,它也不会因为大家都说这不是红而改变“红”的先天性和本质性。在这个意义上,这就是“真理”和“多数”的问题了。“本质”不意味着“多数”,而是可普遍的。二、现象学,或神学?一般而言,研究者不会否认舍勒的价值伦理学有其独到的见地。但是这些分析乃至其在伦理学上的建树,对现象学方法的依赖程度到底怎么样?相较于其他哲学传统,现象学方法的优势何在?其想的已经不是,舍勒的讨论到底是不是现象学的,而是:即便是现象学的,那么这种方式到底有没有优越性。亦即,现象学到底有没有可推荐性。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分两个层次来回答。第一个层次是,舍勒的讨论是不是现象学的,或者他用的现象学方式体现在哪些方面。在舍勒的“价值现象学”与“人格现象学”这两大部分中,现象学的色彩都比较浓厚。在“价值现象学”这部分,它符合胡塞尔所概括出来的现象学的一些基本特征。比如,我对一个对象的“把握”,这个对象可能是一个“本质”,然后是我对这个对象的把握方式,即它如何被给予我,最后在这种给予的方式和给予的对象之间具有一种相关性。现象学的方法在“价值伦理学”和“情感伦理学”的部分也体现得非常明显,舍勒在这里诉诸了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五研究中所做的工作,即价值感受是意向性感受,这个价值情感行为是具有“意向性”的——“意向性”包括Noesis(“意向行为”)和Noema(“意向对象”)两个成分,“感受”当然是Noesis,这个Noema就是“价值”,在Noesis和Noema之间具有一种相关性。而且这种相关性恰恰使“价值”既不同于“实实在在的存在”,同时也不同于柏拉图意义上的“理念”。这一点也是波尔扎诺对胡塞尔的一个影响,而波尔扎诺是一个非常激烈的康德批判者。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和舍勒是一致的,舍勒在1904年——《逻辑研究》刚刚发表之后两三年——就发现了胡塞尔和波尔扎诺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本上,如果这个源头可以回溯到波尔扎诺的话,胡塞尔与舍勒共同的地方实际上最终就在于他们对康德的反叛上。他们强调以这种现象学的方式或者借助于现象学的方法来谈论比如“价值”这方面,首先就要关注现象学研究对象的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所谓的“行为现象学”,就是Noesis的现象学;第二个方面是“对象的现象学”,舍勒也称之为“现象学的事实”或者“实事的现象学”,面对“实事本身”,这个实事(Sache)就是在“行为”当中揭示Noema的现象学;第三个方面是Noesis和Noema之间的相关性的现象学。舍勒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康德只强调了行为对实事的建构,而忽略了其他方面,所以他认为,康德缩窄了哲学探讨的方式。这是舍勒的现象学特征在质料先天方面的体现。在人格方面,舍勒的现象学特征体现在哪里呢?主要跟谈论“自身意识”的背景有关系。最关键的是,舍勒对人格自身的认识论方式的谈论,实际上是现象学式的。当然也有人可以反对他,比方说海德堡学派也以这种方式进行谈论。但归根结底,海德堡学派——无论是亨利希还是弗兰克——都受到胡塞尔很大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这种现象学的方式对于讨论人格自身被给予的方式是决定性的。现象学揭示出来我们这种意识给予方式里面的机制给出了人格的被给予性的方式,而且可以使得自身意识和自身认识之间的内在冲突更为清晰化。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根本的还在于现象学在人格的维度中所涉及的“时间现象学”这个维度。这个维度主要体现在自胡塞尔以来对“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分析,这是现象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而且也是现象学研究领域中最后且最难的地方。此外,人们常常也会质疑舍勒的基督徒身份,甚至诟病舍勒思想中的基督教学说的背景。而这就涉及第二个层次,即究竟该如何看待舍勒自己的经验与他宣称的现象学所把握到的东西之间的联系?到底这些描述有没有“明见性”?在笔者看来,任何一个思想家的思考不可能回避掉他自己背后的文化。说舍勒伦理学是现象学的而不是神学的,这个区别在什么地方呢?或许有人会说正是因为舍勒有这样的生活经验,舍勒才会说绝对的价值是最高阶的,但关键在于,他不会把这个最高阶等同于耶稣、上帝、穆罕默德或其他的,只要是神圣的价值都可以。在这个意义上,这个价值的位阶、等级是一种现象学的观念的存在,而耶稣、上帝、穆罕默德等只是观念对象的实在化。神学的和现象学的区别就在于,它们可能说的是同样的事情,但是它们最开始的出发点和最终所诉诸的根据都是不一样的。以神学面貌出现的伦理学不会像舍勒的伦理学这样,而是一开始就会是一个“宣称”:人须得信仰上帝。在那里,“信”是第一位的,所有其他东西都要以此为基础。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问题都认为可以在其中找到基督教的精神或根子,但实际上有很多问题我们可以回溯到更早的传统。比如“义务”(Pflicht)这个概念,越来越多研究者都认为康德的义务概念源自基督教的传统,但实际上这个概念可以继续向前追溯。康德可能是因为基督教传统而达到了这一点,但康德也可以完全不借助这一点而从古希腊思想里面获得它:“义务”这个概念在斯多亚学派的创始人芝诺那里就有了。而西塞罗之所以能够把“伦理学”翻译成“道德哲学”,关键就在于芝诺那里早就有了“义务”这个概念。舍勒伦理学所关涉的“人格”(Person)这个问题也是这样。在最开始,“人格”就其本意而言意味着“面具”,而“面具”导致“关系性”的存在,甚至影响了这个词后来一系列的发展——它的一个引申意就是“声穿”,即声音穿过这个面具出来。“声穿”就意味着后来的语言学中的第一、二、三人称。在舞台上演戏,就表明要扮演一个角色。所谓的person,从根本上讲就是指位子、角色。在这个意义上,西塞罗讲,人自己要来理解你自己,理解你自己的位子或角色。这个问题就跟后来舍勒对人格的理解有关系。西塞罗还进一步指出,这个位子或角色的理解还可以扩展,扩展到人在人生的编剧中占有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这个“关系”问题更复杂,它不单单涉及个人与社会、共同体或总体人格之间的关系。这就彰显出对person这个词翻译的困难之处,它不仅仅指一个人,它也可以指“总体人格”——比方说国家、社会,类似于黑格尔意义上的伦理(Sittlichkeit)里的三个成分。所以,不见得一定要从基督教哲学当中寻找舍勒伦理学的根据,其实从西塞罗或斯多亚学派这里也可以看得到。在舍勒这里,除了上面所说的“关系”外,实际上还有一个很原初的“关系”,即个人跟他自己的关系,这从person这个词的来源上就可以看到。比如,你作为一个演员在舞台上扮演安提戈涅,但是落幕之后,你还得作为自己真实地生活。这个“person”“/面具”“/声穿”在最开始的意义上就涵盖了一个内在的不同一性,“人格同一性”是个悖谬的说法。所谓的“人格同一性”指的是,恰恰就是在不断克服原初的不同一性中,才获得了同一性。因此,在古希腊哲学中我们已经可以发现“人格”思想的诸多方面,而不是说这些思想的源头就只是在基督教的“位格”(Person)或“三位一体”的学说中。从现象学来看,人格最终关涉“时间”问题。舍勒以其现象学的方式给出了对“人格”的整全的晕圈描画。如果说绝对的“时间流”一直在流的话,那么在这个绝对的流上面我们画出来的可能是一个一个点,但这任何的一个点都是有厚度的,都是一个晕圈,都有各个层面的维度在里面。在这方面,“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能够让我们更丰厚一点。三、舍勒v.s.康德舍勒所讲的“价值”在康德那里的确是有一个区别,在康德那里“价值”只有两种:一种是Preis,用日常语言可以翻译成“价格”,即“市场价值”,另一种是“人格尊严”。康德认可的是后面这种价值,而任何建基于前面那种意义上的价值都是他律。在这个意义上,舍勒所强调的价值可能不会被康德所批判,这可能是两个层面的。但是舍勒意义上的人格自律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是自律的?是不是康德所说的“理性为自身立法”?当然舍勒不会认可,他甚至强调,康德是一种极端的“去人格化”(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从尼采那里来的)。舍勒所谓的“人格伦理学”最终是一种人格的“生成”“救赎”,是朝向“爱的秩序”的“救赎”。那么,这种“救赎”是不是也要依从于一个其他的、外在的东西?它是自律的还是他律的?在舍勒看来,“自律”(Auto-nomie)之中的“自”(Auto-)在根本上强调的是一种“自立性”()。因此,自律作为谓词,其主词或主项就并不是像在康德那里那样是“理性”或“某个作为分有着理性法则性的X的人格”,而毋宁说就是“人格”(Person)本身。舍勒强调,在这里必须区分“双重的自律”:对自身之为善和恶的人格性明察的自律以及对以某种方式作为善和恶而被给予之物的人格性意欲的自律。与前者相对立的是无明察的或盲目的意欲的他律,与后者相对立的是被迫的意欲的他律,它最清楚地包含在所有的意愿感染和暗示中[2](p486)②。这里所说的双重自律,实际上是从“人格”的两种不同但却相互关联的意向性活动来区分的:一种是人格性的“道德明察”活动,其意向相关项是“自身之为善和恶”这类道德价值;另一种则是人格性的“道德意欲”活动,与之相关联的是那些善的或恶的事情。这两种人格活动之自律最终无疑都是统摄在“人格自律”之下的。这也是舍勒强调自律首先是人格本身之谓词的原因所在。所谓人格性道德明察之自律意味着对道德价值的“自律地”有明察,而非无明察或盲目,其对立面就是这种无明察的或盲目的意欲之他律;而人格性道德意欲之自律指的则是对那些善的或恶的事情的“自律地”意欲,其对立面是那种被迫的意欲。显然,在舍勒这里,“自律”更多是在“自立性”()的意义上被使用,它强调一种直接性和自主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康德的那个偏重“动词”意味的自律在舍勒这里更多可被游移为偏重“副词”意味的词汇。在康德那里,善与行为的“道德性”()而非“合法性”()相关,进而与意志自律相关。比如,康德所举的那个“童叟无欺”的例子,精明的商贩出于对利润的“禀好”(Neigung)而做到公平诚实,他既没有对公平诚实的直接的禀好,更不是出于义务(aus Pflicht)来行事,所以这一行为是无道德价值可言的。只有意志服从其自身所立的法,继而由此意志(或意念,Willkür)决定的行为才是有道德价值的。舍勒不会同意这一点。根据他对自律的诠释,康德所说的这个“童叟无欺”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一个无明察地和被迫地意欲之行为,也就是既非(人格性)道德明察之自律的行为亦非(人格性)道德意欲之自律的行为,但这些并不会影响这个行为本身是善的,具有道德价值,而只是因为它是双重的他律之行为,故不能将这个本身即善的行为之道德价值“善”归派给这个作为“人格”的某人(如精明的商贩)。换言之,借助于这双重自律的区分,我们可以更好地厘清所谓的“行为之善”与“人格之善”。在依照“人格”的“道德明察”和“道德意欲”这两种不同的意向性活动(舍勒也曾批评康德忽视对此二者的区分)区分双重自律(以及双重他律)之后,舍勒进而明确了自律的“明察”与“意欲”的关系:完全相即的、自律而直接的对什么是善的明察,必然也设定了对那个作为善的而被把握到的东西的自律意欲;但反过来自律的意欲却并不也共同设定了在它之中作为“善的”而被意指的东西的完全直接的明晰性[2](p490)。简言之,舍勒这里所强调的是,若我(作为人格)绝然直接地知道什么是善,那也就必定设定我直接自主地意欲这个善的事情,但我直接自主地意欲某个善的事情,却不必然设定我对什么是善有完全直接的明见把握。舍勒接下去要关注的恰恰就是那种“我直接自主地意欲某个善的事情,却对什么是善没有完全直接把握”的情况,即一种有着“自律的意欲,但并不同时有完全自律的明察”的状况。而这一点正是舍勒与康德争议之所在。舍勒通过对“顺从”(Gehorsam)这种情况的分析,引出了他的根本关切。所谓“顺从”首先包含有一个“自律的意欲”,我完全直接自主地去意欲“顺从”什么,此处的意欲不是“被迫的”,所以不是“盲从”。但是,也正因为是“顺从”,我其实对我所顺从的这个(异于我的)“什么”之道德价值并无完全明晰的把握,也就是说,“顺从”并不同时包含有一个完全相即的“自律的明察”。在舍勒看来,因为康德没有区分“道德明察”和“道德意欲”,也没有区分这双重的自律,所以康德会将对这个(异于我的)“什么”之“顺从”视为他律,视为一种被迫的意欲。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在于:康德意义上的“自律”概念“不仅将会排斥任何道德的教育和指导,而且也已经排斥一种‘道德顺从’的观念,甚而排斥道德的异己规定的更高形式,即那种通过对由一个明晰的善的人格所给出的纯粹的、善的例子的追随而完成的异己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在舍勒看来,因无视双重的自律的区分,康德会因担心堕入“他律”,而将排斥一切的道德教育、道德顺从乃至于那种对作为价值人格之典范的“榜样”的跟随。而这些道德教育、道德顺从以及所谓的“榜样跟随”,对于舍勒来说,恰恰是其“人格教化”或“人格生成”学说重要部分。而且,它们无疑都可被纳入其“人格自律”说的总体框架之内[3](p253-280)。总的来看,舍勒总体的倾向是离亚里士多德比离康德更近。但是他对整个伦理学的思考、反思,恰恰又是更为康德式的,即他对整个伦理学的思考是更为现代的,他更多的是基于康德的工作。舍勒所关怀的是:“什么是质料价值伦理学?”正因为是“质料的伦理学”,所以它就要跟一切意义上的“形式伦理学”作斗争,当然包括康德意义上的“形式伦理学”;同时,也因为是“质料的价值伦理学”,所以他又要跟一切意义上其他的一般的质料伦理学作斗争,当然包括他所理解的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幸福伦理学”(或“德性伦理学”)。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主要的敌人,在他自己看来,既是亚里士多德,又是康德。在他看来,他的“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人格伦理学”)最终是“自律”的,他是跟随着康德把亚里士多德判为“他律伦理学”,之后又在“自律的伦理学”内部跟康德进行竞争,并提出他自己的“人格自律的伦理学”。四、结语通过对以上三个问题的回答,舍勒伦理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得到了展示,由此可以对舍勒的伦理学进行一种重构。在笔者的重构下,舍勒的“现象学的质料价值伦理学”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层次):一个是“元伦理学”,一个是“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是基础,对“规范伦理学”或者对“人格伦理学”的讨论最终要回溯到“价值的质料先天主义”上去,而“规范伦理学”则是最终的归宿。在归宿的意义上,在舍勒回答“人应该如何生活”(苏格拉底问题)这样一个最核心问题上,舍勒的伦理学既非康德式的“义务伦理学”,也非亚里士多德式的“德性伦理学”,而根本上是一种在他自己看来更为根本的“第三条道路”,即“人格伦理学”。注释:①本文源自笔者于2013年6月21日在徐长福教授主持的“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锡昌堂马哲所会议室)上所做报告的录音整理稿。录音整理由王大帅完成,笔者近期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再思考并对录音整理文字稿进行了整合和修订。②中译对照原文引自舍勒:《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价值伦理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参考文献:[1]张任之.质料先天与人格生成:对舍勒现象学的质料价值伦理学的重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Max Scheler.Der Formalismus in der Ethik und die materiale Wertethik,GW II[M].Bern/München:Francke-Verlag,1980.
2019年11月15日15: 30,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的晏辉教授在南京大学哲学系211室作了以“伦理学的问题域及其论证方式”为主题的学术讲座。由南京大学哲学系张晓东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到场师生皆认真听讲,现场学术氛围浓厚。晏教授在讲座开始便指出,伦理学虽以学科为基础,但应以学说的形式来呈现,这是因为中外著名伦理学家的思想都是学说式的。作为学说的伦理学,其研究对象就是德性和规范。伦理学就是要在道德哲学的高度回答“我们何以需要德性?何以需要规范?”的问题。紧接着,晏教授详细解释了德性和规范的初始性命题,他强调通过回归人本身的存在状态及其展开方式,便可以寻找到德性和规范的始因始基。有关于“德性何以必要”的问题,晏教授从人之存在的非自足性和非完满性出发,点明人们被规定为最适合过集体生活,人们通过在集体中反复进行合作来产生合作剩余。合作剩余除了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其剩余量还为人们所共享,衡量社会好坏的标准就在于合作剩余的大小及和合作剩余大小的分配。就此意义来说,“德性”恰恰就是协调人们采取集体行动,以创造更多合作剩余的内在因素。有关于“规范何以必要”的问题,晏教授认为要协调集体中人们的行为,并不能仅仅依靠德性,还需要“规范”作为集体行动的逻辑。为此,他引用了福柯的“外在技术”概念来辅助理解,并做出生动描述:“我让我做好人是内在技术,别人让我做好人是外在技术”。内在技术外在技术必须要是平衡的,而外在技术问题是内在技术失效以后的结果。既然伦理学是研究德性和规范的实践哲学,那么它的逻辑起点是什么?为解释这一问题,晏教授将目光转向伦理学自身及其研究对象的问题域,并对问题做出三大区分:基础性问题、根本性问题、全局性问题。在此处,晏教授联系中国社会实际状况,对三大问题进行现实性引申。第一,他认为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问题是社会正义问题。基本正义是让每个人积极参加社会建设,且能够得其所得,并被平等地对待。而在当今中国某些地方,正义没有作为第一普遍原则得到确立。基本正义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经济上,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完全被劳动者占有,不存在剩余价值的剥削。二是政治上,让每个人有充分正确表达他意志的权力,以保证社会舆论的健康。第二,根本性问题是政治问题,主要是权力问题,这也是公共管理学的核心问题。政治权力不是为少数人所私有的特权,公众能够平等享有其正当权力。第三,全局性问题是价值观认同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不能很好地被认同?根本原因是当今中国出现了四个分离—德性和幸福的分离、德性和规范的分离、言说者和行动者的分离、受益者和责任者的分离。与此同时,中国当今社会的四大精英群体(以权力为核心的政治精英,以货币和资本为核心的经济精英,以知识为核心的科技精英,以身体为核心的社会精英)被没有很好地承担应有之责。相反,他们中部分人走向资本的逻辑,出现利益联盟,形成可兑换的关系,如权力兑换成货币。他们给别人制定社会规则却不是规则的行动者,造成好的价值观不能被认同。回归到伦理学,晏教授认为,第一,伦理学的基础性问题是语言问题,这是伦理学的元问题。此一问题,要从分析德性和伦理的概念入手。关于“什么是德性?”的问题,有三个论证方式。一是罗国杰先生早年给出的,道德是用善恶评价的,以善良动机作基础的,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个定义是不全面的,它把道德看作行为规范的总和,主要强调道德作为规则的外在意义,没有体现中国古代的“道德”概念的内在蕴思。第二个定义如尼各马可伦理学所言,德性是优良品质,但这是后果主义的定义方式,因为比品质更重要的概念是能力。在此基础上,晏教授得出的定义是,德性就是做人做事的能力以及能力的外在表现形式—品质。关于“伦理是什么?”的问题,晏教授是通过三个范畴的比较来辩正的,道德是鼓励人们去做但不要求去做的行为,类似于康德说的鼓励但不必然的行为,而伦理是要求必须去做的行为,符合正当原则,第三个就是被禁止的行为。第二,探究伦理学的根本性问题,要回归到康德的意志自由问题。为什么一个人的自由意志能够保证正当性?其根源便在于善良意志作动机,实践法则作根据,实践理性作保证。这三点解释了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经常做正当事情的条件和可能性问题。第三,全局性问题是方法论问题,晏教授借用了倪梁康老师所提出的系统论奠基与生成论奠基的方法。系统论奠基以研究对象为一整体系统,主要研究系统整体和各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生成论奠基则回到现象学,它是发生学的方法,它提醒我们伦理学工作者要回到现实的生活中去,回到历史场域中去。这两个方法不可偏废,系统论奠基是基础性工作,发生学的方法是我们研究真正具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史和实践史的方法,是我们突破自己的重要研究方法。此外,晏教授强调伦理学研究者必须具有问题意识,要能在文本中读出问题来,进而形成原创性的论文,而不仅仅是对资料进行梳理,对观点进行综述。他还提出颇具趣味的三点论:选题有亮点,论证有重点,结论有观点。最后,晏教授指出,伦理学的问题域及论证方式仅构成作为学说的伦理学的第一部分—导论部分。对伦理学问题域的研究不能是平白无故的,必须有理论材料的支撑,有鉴于此,晏教授介绍了五种对伦理学研究有所助益的理论资源: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伦理学、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契约论、功利主义伦理学、儒家心灵哲学。因为伦理学主要探讨人与自然、人与自己、人与人三者间的关系,而晏教授将之与儒家学说相结合,以此创见性地提出了“三道论”:天人之道(人与自然)、心性之道(人与自己)、人伦之道(人和人)。因此,伦理学就成为关于道的学问,它也是关于德性与规范的原始发生以及发生逻辑的学说。在晏辉教授结束其学术分享之后,张晓东老师进行了讲座总结。张老师高度赞扬了晏辉教授的讲座水平,认为其有三点长处:一是才情迸发,是理性的激情与激情的理性之有机结合。二是诙谐幽默,趣味盎然,充分调动听众兴致。三是深邃睿智,既具有哲学的智慧,使得理论的高度和深度充分体现,又不失现实感,表现出对当下中国现实的深刻洞见,其中对于问题的原发性探索和对社会的建设性批判,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学者应具有的良知与责任感。在其后的学术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晏教授皆一一耐心解答,其中精彩之处不时赢得阵阵掌声。文字 | 杨浩 编辑 | 肖越文
马克思的伦理观研究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上一直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马克思的著作浩繁,涉猎广泛,并且他对道德问题的研究与其他领域的研究混合在一起,使得研究者们常常只能通过只言片语来理解他的思想,难免“管中窥豹,只见一斑”。二是从表面上看,马克思在他的一生中对道德伦理的看法发生过重大的变化,马克思之后的学者们常常就这些变化及其背后的原因展开争论,并产生了解释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不同方式。三是马克思的过早逝世,使得他思想的很多方面没有得到明确阐发。在道德理论方面,我们就更可以确定地说,他没有为我们提供一种像他之前的思想家(比如康德)那样构建的规范伦理学体系。这也给很多马克思的批判者落下了口实,指责马克思的理论存在着先天的缺陷,难以解决实际的道德问题。那么,马克思的道德语系是否真的如此?我们从马克思已经呈现给我们的思想轨迹中能否探察出一种道德哲学的表达?归根结底,“马克思的伦理观是什么”已经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只有从确立马克思的伦理观出发来明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内容、范围和方法,才不会脱离马克思的原著及其彰显的精神气质,不会脱离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不会形成片段式的、肢解式的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一为了确保我们准确找到合适的道路,在探寻马克思的伦理观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我们格外注意。第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主要理论困难——所谓的“马克思道德悖论问题”是不可回避的。在马克思之后的关于马克思道德理论研究的领域内,有一个长期存在的理论困难:人们发现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一方面认为道德是意识形态应被摒弃,另一方面又从道德上谴责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20世纪初期的伯恩斯坦、考茨基以及奥地利的马克思主义者,三、四十年代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提出了解释路径。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后,李大钊和瞿秋白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纵观马克思道德理论的阐释史,我们可以看到人们以不同的形式阐述所谓的“马克思道德悖论”:以人的类本质为基础的人道主义与后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对立;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与道德被判定是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阶级社会的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之间的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问题,是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者都需要面对的理论困难。想要正确认识继而解决这一理论困难,除了回到马克思那里,具体分析其有关道德问题的不同文本的情境,揭示其中的内在关联,更为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明确马克思的伦理观。只有当我们可以充分把握马克思有关伦理道德问题的根本看法,对马克思的伦理观有了明确认识,我们才可以分析、解决或者批判这个所谓的“马克思的道德悖论”,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正名。实际上,这个理论难题只存在于现代道德哲学的解释框架之内。马克思为我们提供的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哲学观和方法论理解人之为人的生活方式和相互关系,在其中,原有的道德概念——“人道主义”“正义”“平等”“自由”等都需要重新定义和理解,所谓的“马克思的道德悖论”也将瓦解。第二,以非马克思主义的方式理解和重构马克思主义伦理理论是有问题的。西方学界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的道德理论做出了诸多阐释。比如,他们要求厘清功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他们要求正面回答“无产阶级道德是不是意识形态”这个问题;他们期望在马克思主义中探寻个人道德存在的可能性。这些问题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在当代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伦理思想,必须面对并回答上述问题。但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解决问题的方式需要我们审慎地对待。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是以分析的方法“重建”马克思的伦理思想。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主义本身缺乏有价值的方法,需要求助于当代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这个术语中,“分析”是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是被分析的对象。在此,马克思主义只是一堆等待加工的材料,它有无伦理观都不重要。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分析哲学的方法重新加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使其具有“分析的精神”。但这种方式在理解马克思道德理论时表现出的片面性、肢解性和局部治疗,导致马克思道德理论核心精神的丧失。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过多关注对马克思文本的精细分析,缺乏对整体马克思伦理思想的总体把握以及对马克思所表达的时代精神的深切共鸣,无法理解马克思道德理论的整体气质。基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所存在的问题,也有学者认为我们需要从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那里寻找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这仍是有问题的。马克思的伦理观表达的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同于其他伦理理论的独特性。须知,马克思的思想并非哲学史链条上紧密咬合的一环,而是改弦更张的变音。揭示马克思思想的创新性和革命性以区分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哲学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完成的任务。对于马克思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思想家来说,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作为新思想开启者的他。应该说,马克思哲学的出现,得益于在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史乃至思想史。但更重要的是,马克思的出现改变了历史,因为他所要做的并非是在观念的历史中加进紧密贴合的一环,而是要改变人们看待历史和观念的方式。因此,以黑格尔、康德、卢梭乃至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观来分析和理解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并不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合理路径,我们更应该关注马克思自己的伦理观,它有助于我们维护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和尊严,而不是被人们当作粗俗的经济主义弃如敝屣。第三,在当代西方伦理学的框架内寻找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准则是不可行的。众所周知,道德哲学包括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两部分。在摩尔之前的伦理学传统主要以美德伦理学、义务论伦理学和功利主义伦理学为代表。大多数的规范伦理理论旨在发现隐藏在道德实践背后的一般道德原则,并以此来指导和规定人们的道德生活。但摩尔提出了元伦理学,试图打破规范伦理学的传统,对“善”“应当”“正当”等这样一些道德概念的意义作出科学分析,从价值中立的立场获得对伦理学的重新定位。摩尔之后的伦理学研究,在理论建构中基本上体现为如下情况:要么由于反对传统规范伦理学、倡导元伦理学而表现为一种形式主义;要么由于反对传统价值和历史主义,注重个体自由和自我创造而表现为一种相对主义和非历史主义。这样的特征表明,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各个流派大多已经摒弃了传统伦理学的绝对主义方法和曾经包含的合理的历史主义洞见,它们漠视道德传统的连续和承继,强调道德的创造性和更新性,否认道德普遍性,注重主观情感和愿望的表达,使道德理论体现为不同程度的主观化和相对化。这也同时表明,当代西方的道德研究主要表现在历史维度与人道维度的对立。而解决历史维度与人道维度的对立正是马克思伦理观的核心任务。因此,当代西方的伦理学研究可以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供诸多研究资源和素材,却不能构建马克思的伦理观。不仅如此,我们确立了马克思的伦理观,反过来会对当代伦理学理论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马克思的伦理观作为马克思道德哲学的元理论,可以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观点纷争提供一种方法论。二基于上述几个方面,我们可以得出关于马克思伦理观的两条结论:首先,马克思伦理观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性演进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很多论题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都以萌芽的形态存在着,但马克思在其人生的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论证道德问题的方式。马克思的伦理观是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到成熟阶段,随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才完全确立起来的,是真正表达马克思主义革命精神的伦理观。其次,马克思的伦理观不是固化的。无论是以分析哲学的方式、德国古典哲学的方式、亚里士多德的方式还是当代西方伦理学的方式确立马克思的伦理观,都是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固化的伦理原则为基础解释道德现象和伦理问题。在马克思那里,不存在固定的伦理原则。马克思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理解和批判伦理道德问题的视角和方法论,却从来没有提供给我们一个可以用来解释一切道德现象的抽象原则。在理解和吸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丰富成果和中国社会实践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探寻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研究路向,不仅能够正确看待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关系,更能够确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当代中国现实的关系。一旦确立了马克思的伦理观,马克思伦理思想转变的性质、马克思道德理论中存在的矛盾以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和意义都将得到合理的解答。(作者:曲红梅,系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范式转换和理念创新”[17JJD720002]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开启了新的篇章。新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我们将面临新的生活语境,迎接新的机遇,也不得不面对新的问题、接受新的挑战。在新时代,我们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道德生活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移、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到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国际格局的变化,都让伦理话语体系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我们如何满足新的伦理诉求、如何让伦理话语发出新时代的声音、如何为人类的道德生活贡献中国智慧,是新时代伦理学界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也成为每一位伦理学者的历史使命。李建华、周谨平、袁超撰写的《当代中国伦理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这是对新时代伦理需求的积极回应,展示了新时代伦理的新理念、新原则、新规范、新领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研究的有益探索。首先,该书着眼于社会主义伦理思想和伦理精神的时代表达与时代发展,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底色。在经济全球化的助推下,文化的交汇、碰撞已成常态。异质文化的频繁交往既为文化整合敞开了大门,也加剧了文化的冲突。一方面,文化的平整化趋势对民族文化的维系和传承施加了巨大压力;另一方面,植根于不同土壤的文化理念在全球化浪潮中正面交锋的几率急剧上升,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全球化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得不应对更深层次的共同问题、共同威胁,或者共同机遇。异质文化曾一度有着自己清晰的地域边界,而全球化则从根本上打破了文化的空间限制,让文化空间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就意味着,不同文化共处同一语境的现象成为常态。伦理冲突则是文化冲突的集中体现。面对多元文化的时代,打牢伦理价值基础、构建文明健康的道德生活,是避免走向道德相对主义、防止不良伦理文化侵蚀的必然选择。我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已被充分说明是历史的必然,是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唯一选择。这就决定了新时代的伦理建构必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高峰、新成果。《当代中国伦理学》牢牢把握了社会主义道德方向,系统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基本原则的提炼到伦理秩序的构筑,再到伦理目标的设立、道德规范的整合,无不彰显了社会主义伦理本质,将“五大发展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论之基、活水之源。其次,该书立足民族伦理传统,注重民族伦理文化与伦理精神的传承与弘扬。作为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国度,我国积累了厚重的传统伦理文化。任何民族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与社会特质,这就决定了引导中华文明道德生活的理念必须源于民族自己的道德体验和智慧。外来的理论与思想属于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可以为我们所参考和借鉴,但并不能为解决中国伦理问题提供完备的答案。民族独有的伦理文化与伦理精神是民族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在新的时代已然散发出夺目的光彩。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既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峻挑战,也是对民族伦理道德的重大检验。与一些西方国家的手足无措、疫情失控相比,我国疫情防范及时有效,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这一方面表明我国国家治理上升到了新的台阶,另一方面则与中华民族“重义轻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家国情怀密不可分。对此,该书有着深刻的洞见,对当代中国伦理学的源流予以了细致的梳理,提出当代中国伦理学虽然需要西方伦理理论的参照,但本质上源自民族道德生活以及所积淀的民族伦理文化与伦理精神。最后,该书直面国家与社会现实,表现出敏锐的问题意识与时代担当。学术研究必须对接国家与社会重大需求。新时代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中国伦理学发展的重要牵引力量。迈向新时代的进程中,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都呈现新的态势,也产生了新的伦理期待、新的伦理问题。《当代中国伦理学》没有寓于理论的象牙塔,而是展现了解决问题的担当与勇气。该书系统建构了涵盖新时代政治伦理、经济伦理、文化伦理、社会伦理、生态伦理的体系框架,旨在为各领域的道德建设提供完备方案。网络技术的急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虚拟世界已不再与现实世界截然分开,两者的联结日益密切。网络通讯、网络支付、网络办公等功能的实现与强化使网络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网络信息失真等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导致了切实的损失与伤害。该书从道德原则、规范、机制等层面对网络伦理问题予以了积极的回应。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兼顾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成为该书的显著特点。这也让《当代中国伦理学》一书散发出时代的生命力,富有浓厚的时代气息。诚然,新时代是面向未来的时代,历史浪潮奔涌向前、未曾有一刻停息。随着时代前行的脚步,我们注定会面对新的历史境遇、产生新的伦理话语,这也决定了当代中国伦理学必然是开放和动态的体系。《当代中国伦理学》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研究的最新学术成果,为我们打开了新的学术视野,有助于我们迎接新的道德生活。(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教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张霄
作者:李建华(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政治伦理是一个结构性、实体性存在,是观念、关系、制度、心理等多因素的集合体,政治伦理学就是以政治伦理现象本身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政治伦理关系、政治伦理制度、政治伦理主体、政治伦理理念、政治伦理实践等问题的科学。基于这种认识,笔者对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域做一种开放性理解,具体分为四个层面,以期达到对政治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整体性“聚焦”。一、 外生性政治伦理问题。在黑格尔哲学中,伦理是一个整体性、实体性概念,既体现了客观存在的自在自由性,又体现了“必然性的圆圈”,往往表现为一种客观的秩序及法则,这种伦理秩序是用于治理社会生活的持久的东西和力量构成的,所以,各个民族都把伦理法则视为永恒的正义,而体现国家现实性的政治伦理则是在社会生活中居于高位的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具有解决社会问题的统摄力量。社会生活中的政治伦理问题是由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诸如经济、文化、法律)中产生的问题无法解决而转变成为政治性问题,这些问题超出了自身解决的能力而需要借助伦理资源,如贫富差距问题、教育资源分配正义问题、司法公正问题等,我们把这一类问题总称为“外生性政治伦理问题”,是侧重于“从政治伦理看社会”的产物,并且它们往往与社会问题解决的整体性、复杂性、梯度性有关。我们把所有社会问题中带有政治伦理性质的问题纳入政治伦理学研究的视野,不但拓宽了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领域,而且也由此显示了政治伦理学与政治学、政治哲学的区别,因为政治学和政治哲学是以政治现象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只不过政治学偏重政治权力的构架与运行,而政治哲学偏重政治的价值理念而已。二、 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所谓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是基于政治与伦理的同构或依存所产生的伦理问题,诸如自由民主问题、政治合法性问题、政治发展问题、政治协商问题、公民参与问题、政治妥协问题等。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往往是侧重于“从伦理看政治”的产物,其衍化逻辑是伦理对政治的规导。自古以来,无论东方和西方,政治生活总是离不开伦理的视野。在古希腊,政治被人们赋予了浓厚的伦理色彩,是实现最高价值的生活方式。柏拉图认为城邦是依据自然秩序而形成的,实现正义是城邦的内生诉求。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城邦是人类为了获得优良生活而自然演化的产物,趋向城邦生活是人的本质使然。正是在城邦中,人们得以与动物区别开来,并通过遵纪守法而避免堕落。对于个人而言,公民是引以为傲的身份,唯有通过政治生活才能实现至善。政治的伦理特质在中国文化中也得到了充分阐发。孔子就提出“政者,正也”的命题,政治天然具有追求“仁”的伦理向度,而且从政者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为政以德”成为我国传统政治的核心话语。实行伦理道德的统治、建立伦理型的国家成为王者的必要前提,或者说,作为国家政治理想的王道本身就被赋予了积极的伦理道德价值。不难看出,经典的政治从来都与伦理如影随形。伦理的政治对人类历史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政治伦理应当成为国家生活的核心组成部分。三、 自因性政治伦理问题。如果说依存性政治伦理问题是源于政治对伦理的需求与依赖,那么,自因性政治伦理问题则是源于政治伦理本身的价值矛盾与冲突带来的问题,如政治手段与政治目的问题、政治品质与政治行为问题、政治忠诚与政治背叛问题、政治承诺与政治失信问题等,这往往是侧重于“从伦理价值冲突看政治伦理”的产物。在西方的政治理念中,政治本身是有伦理价值的,并且个人也只有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才能完善其本质。尽管现代西方政治实践有宗教和市民社会的伦理关怀来弥补伦理资源供给不足,但政治也不应该借此堕落成为一种纯粹的统治术,而应该主动担负起政治的道德责任。伦理道德价值本身虽然有“基本善”的统一要求,但也有层次上的差异和由“境遇”不同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伦理上的价值冲突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善与恶冲突,这只能做非此即彼的选择;二是善与善的冲突,也就是大善与小善的冲突,这往往会出现伦理上的“二难选择”,一般会选择大善而舍弃小善,如有外敌入侵时,好男儿会选择尽忠报国而不是在家做孝子;三是恶与恶的冲突,涉及大恶与小恶之择,这往往是法律上考虑的事情。政治生活同样面临多种伦理价值的选择,由此产生复杂的伦理问题,如关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按照“马基雅维利思维”,在政治生活中似乎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就是因为这只“肮脏的手”可能使目的价值丧失,所以从政治的伦理价值上,政治手段也应该是正当的,才能保证政治目的价值的实现,并且许多政治之恶就是手段的卑鄙所造成的。政治伦理学不能回避这些复杂的伦理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时的技术化处理途径。四、 主体性政治伦理问题。任何政治活动都是人的活动,都由人这个主体承载,都是人的合目的性的结果,政治主体伦理问题是不可忽略的。这个问题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政治人”的伦理问题,如政治人的人性假设问题、政治人的人格问题、政治人的道德评价问题等;二是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主体伦理问题,如政党伦理、政府伦理、公务员伦理等。主体性政治伦理问题往往是侧重于“人怎样看自己的政治本性”的产物。“政治人”假设最早是由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其通常表达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个假设内涵丰富,深刻揭示了人是具有合群性的社会动物、人是有利益协调能力的动物、人是有合作精神的动物等思想。连马克思也认同,称这命题“标志着古典时代的特征”,“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的动物”。政治人假设的理论意义在于,人的社会本质性决定了他的政治性,只要是社会的人,就有可能成为政治人,但不一定必然成为政治人,前提是要有好的德性,这就为政治主体伦理提供了逻辑前提。因为从“社会动物”到“政治人”必须有一个伦理的蜕变过程。社会动物也是动物,其自身会带有自私、贪婪、暴力、残忍等劣根性,而这不是政治文明所许,更不是政治伦理所为。这就又涉及更为复杂的“政治人”人性假设问题,因人性假设不同,其政治理想设计、政治制度安排、政治权力运作等也会不同,如基于人性恶的政治人会执行强法制治理模式,而基于人性善的政治人会执行温和的德治主义模式。同时,对政治人的道德评价也只有以政治伦理作为基本评价标准,如果以一般性市民道德或其他职业道德去评价,会造成道德评价的失准、失真、失效。《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1日 15版)
哲学篇使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始终成为主旋律、最强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文化的旗帜和灵魂是马克思主义。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建设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任何时候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要保持定力,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贯彻到文化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使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始终成为主旋律、最强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更加自觉地用以统领新时代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学者认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就要坚守崇高的文化理想,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加快建设与我国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文化资源相匹配、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相适应、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理论研究学理化、体系化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进行理论武装方式方法的创新,特别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的创新,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全面提高理论武装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成效持久性。有学者认为,当前我们党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步伐加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加速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系统完备、体系严整的科学理论,成为指引中国、影响世界的伟大理论,学术理论界要紧紧跟随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深入回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什么、何以产生,关于这一思想学什么、怎么学、怎么用等问题,以学理明思想,用学术讲政治,通过扎实研究和创造性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理论研究学理化、体系化,为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的最有力制度保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冲击和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开展抗疫合作,率先复工复产,率先恢复经济增长。学者们认为,中国经受住了疫情“大考”,战“疫”成果显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的最有力制度保证。学者们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引领中国新发展阶段走深走实走稳“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有学者认为,站在历史关口,我们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有学者认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阶段性特征认识的不断深入。学者们认为,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这个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阶段。我国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向坚定前行。我国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不仅将引领中国新发展阶段走深走实走稳,也将助力全球经济复苏,给世界带来更多机遇,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作者李建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政治学篇疫情防控促使人们反思究竟什么才是“好的政府”2020年,世界经历了许多灾难,其中最严重的是新冠肺炎疫情。新冠肺炎疫情一月份暴发,当前,仍在世界范围内肆虐。国内外疫情的发展与政府治理效果的对比,让很多学者乃至普通人都反思甚多。疫情的防控暴露出各国政治中的不少问题,促使人们反思究竟什么才是“好的政府”。有研究者指出,尽管中国为世界赢得了抗击疫情的宝贵时间和经验,但美国等多个国家却陷入了感染人数激增的混乱局面。中外疫情防控形势形成鲜明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中国在疫情防控中展现出来的制度优势令人关注。有研究者指出,从疫情防控情况看,在各国政府面临此次疫情“大考”形势的比较下,中国制度的特点得到了充分展现。疫情有效防控,生动体现出中国治理的四个显著特点,即集中性、协调性、持续性和高效性。从制度分析角度来看,中国的治理优势主要归功于三项重要制度:一是主要资源国家所有而生产过程实行市场化竞争的混合经济体制;二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事务实行全面领导的政治体制;三是以单一制为主体的国家结构制度和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美国选举乱象让世人深入思考美国政治、美国民主2020年,新冠疫情让我们换一个角度观察美国政治。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最尖端的科学技术、最好的医疗条件,还有美国人自认为最优越的政治制度,但是美国疫情基本上是失控的,这让很多人很意外。有研究者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多半被束缚在“西方内部‘民主’与外部世界‘专制’”的二分法政治叙事中理解政府与国际关系。许多教科书中宣扬的价值在疫情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政治家的虚伪、民众的分裂、政治的对抗、党派的掣肘、利益集团的制衡、中央和地方的失衡等等。2020年,美国种族骚乱和选举乱象让许多研究者深入思考美国政治与美国民主。美国选举落下帷幕,特朗普在糟糕的疫情防控表现下,仍然获得了超过7200万张普选票和232张选举人票,也让很多民意测验机构和研究人员大感意外。有研究者指出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严重的分配不平等导致的族群分裂和政治极化。研究者指出美国日益严重的不平等造成的贫富失衡、阶层分化、社会不公、机会不等,不仅导致右翼保守主义兴起、民粹主义泛滥、身份政治崛起和政治信任危机,更使党派冲突白热化、精英立场极端化、意识形态两极化、大众文化冲突化、社会阶层分裂化趋势进一步加剧。中国贫困治理丰富了“发展型国家”的内涵,为后发展国家走出“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经验贫困是制约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难题,其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尖锐的治理难题,因此,贫困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制度问题和国家治理问题。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中国“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有研究者认为中国贫困治理丰富了“发展型国家”的内涵,为后发展国家走出“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经验。中国的经验说明,要让人民摆脱贫穷的状况,就要不断破除既有的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对于人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同时,还要建设国家防护性保障,为那些遭受灾难或其他突发性困难的人、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以及老弱病残人士提供社会安全网。2020年是中国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终于消灭了绝对贫困,进入到反贫困的新阶段也就是后扶贫时代。有研究者认为后扶贫时代的反贫困应当分类进行、分类治理,以专门的制度,通过专业的机构,通过专业的人员来回应不同人群的专门需要。后扶贫时代,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迎接挑战,开拓创新,通过实现共同富裕让每个中国人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数字技术会不会变成全方位控制人类的“数字利维坦”近年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和政治学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数字政府治理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方向,政治学研究者主要关注技术进步对政治的影响、政府数据的开放、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数字技术本应该成为人类追求幸福生活与个人自由的手段,但是,学者们也担心这种技术有可能变成全方位控制人类的“数字利维坦”。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迫在眉睫。学者们普遍认为大数据时代,在数字经济规模持续迅猛增长的背景下,数据治理成为当下国际战略共识。研究者指出,政府部门积累了海量的公共数据,要开放这些数据,让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服务经验的组织有机会对公共数据的价值进行挖掘,释放其价值,创造新的生产力。开放政府数据可以让更多机构和个人利用这些数据,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过程。要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研究者普遍认为在5G技术支持下的大规模数据收集会更多地触及个人信息和隐私信息,容易给数据相关的主体带来潜在威胁。数据资产的利用和隐私保护之间如何达到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作者张宁为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经济学篇学者关注构建中国新开放政治经济学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强调:“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个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来的,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新发展格局重点在于创新,突破“卡脖子”技术,形成关键技术的国内产业链闭环,维护产业链的安全性,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破除制约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的制度、观念和利益障碍,加快构建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双循环”展现了中国促进全球平衡发展、包容发展的价值观,也体现了中国对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的深度思考和精辟诠释,更是对全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化了的深刻理解与运用。“双循环”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思想在开放体系下的创新发展和运用。以“双循环”构建中国新开放政治经济学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理论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大而不能倒”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大而不能倒”一直是经济理论和实践中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型金融机构依靠强大的资本,在经济和金融领域追逐资本利益,在形成“赢家通吃”获取垄断利润的同时,通过资本杠杆的扩张给宏观经济带来了潜在的重大风险。在2020年疫情冲击下,依托互联网平台类的大型科技公司具备明显的技术抗疫优势,通过高杠杆,实行资本无序扩张,与民争利,给社会就业和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尤其是少数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特征的科技公司,被称为新型“大而不能倒”的公司,其高杠杆导致了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欧美也开启了对科技巨头反垄断的浪潮,拆分或者征收数字税已经提上日程。今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金融创新必须在宏观金融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2021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再次引发了市场对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的热议。现代货币理论存争议引经济理论界大讨论现代货币理论的基本逻辑在多个方面挑战了主流观点。第一,现代货币理论认为财政支出可以先于财政收入,政府完全可以偿还以本国货币支付的债务,而不必担心会破产,而在主流理论中,政府是先有收入,后才有支出。第二,现代货币理论认为央行可以创造货币来为财政买单,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而主流观点认为央行应该独立于财政,央行具有独立性。第三,现代货币理论认为财政赤字不可怕。政府应使用财政政策实现充分就业,创造货币来为政府支出提供融资,只要没有明显的通胀风险,财政扩张和赤字政策就不用担心,并倡导央行实行永久零利率或接近零利率的隔夜利率,从而降低政府的融资成本。从2020年3月份开始,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用超级宽松的宏观政策去对冲疫情的负面冲击和金融市场的剧烈下挫。从现有出台的全球宏观政策来看,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耦合了现代货币理论的政策主张。2020年发达经济体激进的宏观政策是否最终体现出是现代货币理论与政策的实践,是否会带来国际货币信用的下降,引起了经济理论界的大讨论。零利率甚至负利率导致的流动性陷阱,引发学界关注发达经济体超级宽松的货币政策带来的零利率甚至负利率颠覆了传统的资本生息理论,也颠覆了资产价格的估值体系。在零利率甚至负利率的条件下,传统的货币政策利率传递机制失效,进入流动性陷阱阶段。目前全球负利率债券政府债券数量高达18万亿美元,零利率和负利率条件下,央行只能靠其他非常规货币政策手段刺激经济,比如进一步的QE、利率收益曲线管制等等。一方面导致经济中货币量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扭曲了资产价格的估值体系。这是部分发达经济体,尤其是美国资本市场资产价格出现超级修复的核心原因。美国无风险资产极低的收益率,导致资产价格的贴现率中枢大幅度下移,降低了市场风险偏好,推高了资产价格。零利率甚至负利率导致的流动性陷阱引发了关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资产估值体系重构的大讨论。(作者王晋斌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伦理学篇理性分析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生命伦理、公共伦理问题作为社会道德传播者、建设者和守护者的伦理学人,积极从人类社会的伦理规范和道德价值层面执笔发声,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理性分析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生命伦理、公共伦理等问题。生命伦理问题是新冠肺炎防控中最初也是最本源的问题。伦理学者首先对人类滥食野生动物进行了道德反思,认为滥食“野味”已经从人的“需求”范围,进入到无限膨胀的“欲求”程度,因此是不道德的。有学者指出,人类与野生动物共生共荣、应属“同类”,人类要负有道德责任,因此应遵循生态整体性、生态公正性及辩证生态主义的道德原则。新冠病毒对人类生命的巨大威胁给人生选择及应对思维带来了重大挑战。对此,有学者提出,疫情之后应对生死进行反思,对失去的生命进行哀悼和缅怀,生者则应痛定思痛,向死而生。有学者对“尽一切可能挽救生命”的生命至上中国模式与群体免疫的经济优先西方模式进行了伦理辨析,认为中国模式依据实事,坚持科学;国家动员,整体推动;价值支持,有效控制;敬天爱人,尊道贵德;全球合作,命运与共。而群体免疫本身是个伪命题,违反人道主义和人权,是听天由命的传统、社会达尔文主义和马尔萨斯主义人口论的复活,是功利主义的精明算计,违反人性和基本道德。在这场新冠病毒肆虐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所有社会成员都被卷入其中,对其积极防控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承担的公共伦理责任。有学者认为,为有效预防与遏止重大疫情的暴发与蔓延,在道德实践上,我们应当始终坚持野生动物禁食、生命安全至上、心理健康疏导、网络安全有序、法律应急兜底等应对原则。此外,在抗疫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后,伦理学者对后疫情时代的伦理与道德也进行了反思与重构。反思伦理道德新发展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进程中,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有学者指出,这些变化既包括道德观念、道德行为方式、道德标准的变化,也包括对道德问题和伦理难题认识方式和角度的变化。伦理道德领域呈现出老传统与新传统、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相互冲突、融合、激荡的局面。因此在新的时代,制定适应新的社会结构、新的国家治理体系的伦理道德文化发展战略,需要更新已有的理论框架,更改寻常的思维惯性,从现实出发,与各学科广泛交流对话,并把这一战略放在全球化进程中加以考虑。有学者从适应性看待道德的变化,认为道德是一种“隐秩序”,是一种嵌入性适应。道德适应以关心人的道德需求为第一要义,以寻找新的社会共同德性为目标,以形成统一的道德默契为关键,冀望寻求自我与他者的平衡点,使道德主体完成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之间的身份转换和价值重建。有学者从“学科危机感”、伦理道德与文化的关系及新文明构建与文化自觉三方面来分析中国伦理学的危机与生机。面对新的变化,有学者则对伦理学的学科定位进行了反思,指出伦理学不仅是关于“道德”的学问,更是关于“情理”的学问。通情理,而后可以立规,有规而后人有可循,人有可循然后有德,人人有德然后社会有序,社会有序然后人群有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积极回应时代重大关切2020年,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逐步深化,学界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体系的基本问题、核心问题和前沿问题等进行了积极探讨。有学者分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独特性,指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机构的创建和讲义、大纲、教材的编写独树一帜;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术导向、学术范式、学术线索的把握自成一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话语立场、话语权力、话语力量的确证自成一格。有学者指出,从价值论切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揭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之维,书写“做中国伦理学”的价值方案,是开展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思路。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内在地蕴含着三种书写方式: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发生史、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演变史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问题史。前两种方式回归学术,后一种则面向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特质,有学者指出主要在于以实践的方式把握世界、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石和以规范伦理学为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对此,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深层次、大空间和长尺度的视角来把握时代的伦理问题,认为人类生存的基本矛盾没有变、人类的基本社会结构没有变、人类对积极价值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变,并认为此视角有助于增强人们面临焦虑和恐慌时的定力与底气。(作者龙倩为北京市委党校哲学与文化教研部讲师,郭清香为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