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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尧曰

“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

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大检察官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上现场回答大学生提问1.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岳东冉: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落实德治的制度有哪些?未来如何继续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张军:非常感谢东冉同学。这是一个涉及法理的好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德治国靠什么?靠的是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要求落实,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更加务实有效地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靠的是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唯有运用、执行好法律,方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也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紧密、有机结合好,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新闻链接: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不容忽视的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北京16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最高检积极推动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细细梳理,不难发现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比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2.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赵禹涵:您刚才提到,司法制度应充分回应社会需求。请问司法机关如何在“蛋壳公寓”事件、“O2O平台爆雷”这样涉及金融且波及范围广的事件中发挥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新闻链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2020年1月18日,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何挺: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诉学界最关注的话题。从张军检察长2020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专项报告来看,该制度在全国的适用率是并不平均的,包括现在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率以及量刑建议被采纳的比率都不太平均,而且在不断变化过程中。请问,从该制度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您觉得适用比率多少是比较合适的?陈国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间,18个全国试点城市的适用率是50%。该制度全面实施之后,各地适用的比例确实不太一样。有的地方适用率60%、70%,例如重庆,有的地方百分之十几,最开始的时候差别确实很大。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当前,刑事诉讼中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个情况。第一,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第二,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去年的时候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70%的适用率,就是基于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话,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没完,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一个要求,要求检察机关的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说明什么问题?要转变观念,积极主动适用,加强协调配合。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们国家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当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当然,我们也强调,适用的同时,要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处理得更合法更公正。目前,关于量刑建议采纳率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复杂,包括检察官提量刑建议也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比如盗窃、伤害等具体情况下具体分析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比较可信的。下一步,主要是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水平能力。新闻链接: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8年10月26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政治、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2020年7月起已在全国的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栗战书委员长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继续推进落实这项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主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2020年,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6个百分点。4.清华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莫野:针对目前日益频发的家庭暴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遏制这一现象,切实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弱势方?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就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应有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新闻链接: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在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的同时,最高检通过办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并推动这两项制度“入法”。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强制报告意见》)。《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查询意见》),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5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2020年12月,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21年来首次大修。此次大修梳理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明确强调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2020年1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充分、更全面、更科学的司法保护。5.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张军:刘强作为“检察官同学”提到的单位犯罪、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等问题很重要,最高检正在一些地方开展企业合规检察制度试点,对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建立起依法从宽的规范制度,并与专家学者、律师等共同审慎地向前推进。我们计划试点结束之后再继续扩大规范适用范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新闻链接: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更珍视法治的呵护。最高检特别提出,检察机关要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老娘舅”,为守法经营而管、为健康成长而管。2020年的两组办案数据体现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厚爱:一方面,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犯罪,起诉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的犯罪同比上升3.2%;另一方面,依法从宽处理非公经济人员经营环节的犯罪,不捕率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出8个百分点。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清华大学法学院2019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冯梦迪:公开听证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注意到,最高检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按规定开展这项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还会有哪些新探索?张军:感谢梦迪同学注意到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制度。这是2020年检察机关全力推进落实的一项制度。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预期和要求越来越高,以及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检察公开听证让当事人“说话”,让各界人士参与,大大提升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公正度,着力化解纠纷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个月,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在座的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该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自己的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本可避免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目前,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应听尽听”,将听证工作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保证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闻链接: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据统计,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带头,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2021年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检察听证要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应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东方剑

海门区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海门区委组织部昨天发布一则干部任职前公示公示了30名同志的拟任职情况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朱红兵,男,通州区人,1971年2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区委党史办(区地方志办)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区级机关正科职干部。陆宇峰,男,海门街道人,1975年6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拟任区级机关正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陆昌盛,男,余东镇人,1970年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文明办副主任。拟任区级机关正科职干部。孙海东,男,海门街道人,1970年7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拟任区级机关派出机构正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李海鹰,男,四甲镇人,1975年1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国家级开发园区正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成云康,男,四甲镇人,1971年3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中学高级教师,现任证大中学副校长。拟任普通高中党支部书记。张利平,男,正余镇人,1971年3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中学高级教师,现任第一中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拟任普通高中党委书记。彭涛,男,土家族,湖南津市人,1975年8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任包场中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拟任普通高中党委书记。王峰赟,女,三厂街道人,1982年10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季煜鑫,男,通州区人,1976年11月出生,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黄蕾,女,悦来镇人,1979年10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区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聘)。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曹春华,女,四甲镇人,1978年4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聘)。拟提名为区政协专委(室)副主任人选。陆艳,女,海门街道人,1972年8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主任。拟提名为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人选。鲁建春,男,三厂街道人,1968年2月出生,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人民法院三厂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拟提名为区人民法院三厂法庭庭长人选。张斌,男,包场镇人,1975年7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拟提名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俞广林,男,如东县人,1983年3月出生,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办公室主任。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沈春霞,女,三星镇人,1975年4月出生,1999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委信访局副局长。拟任区级机关党组副书记。朱莹,女,通州区人,1983年9月出生,200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科长(聘)。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倪丹,女,三星镇人,1979年4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庄一斐,女,余东镇人,1977年12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金鑫,男,江苏泰兴人,1985年2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区行政审批局规划审查科科长(聘)。拟任区级机关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张帅,男,海门街道人,1981年4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门港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拟任区镇(街道)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盛春华,男,三星镇人,1988年4月出生,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悦来镇悦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拟提名为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宋莉莉,女,海门街道人,1985年5月出生,2007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区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科科长。拟任区镇(街道)副科职干部。陆霞,女,三星镇人,1976年11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委宣传部宣传科(文化改革发展科)科长(聘)。拟任区镇(街道)副科职干部。陆泽华,女,如东县人,1990年11月出生,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余东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拟任区镇(街道)副科职干部。姜勇钢,男,四甲镇人,1984年11月出生,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学一级教师,现任第一中学课程管理中心主任。拟任普通高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王勇,男,四甲镇人,1977年1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任包场中学教务处主任。拟任普通高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蔡锦洪,男,包场镇人,1974年12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副主任医师,现任区人民医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拟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沈华,女,海门街道人,1976年12月出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拟任区属一类国有企业副职,试用期一年。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区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13-82213708、18012212380,联系人:万林毅;联系地址: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海门区委组织部(邮编:226100)。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组织部2020年8月6日来源:海门区委组织部编辑:瞿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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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当选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丨广西各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近日,广西各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信息详情如下↓↓↓桂林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市组示字〔 2020 〕12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将胡焕忠等 5 名同志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4日前邮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199)。举报电话:0773-12380,网址:gl.gx12380.gov.cn。公示名单如下:胡焕忠,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资源,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灵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灵川县一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周政英,女,1966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桂林,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州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全州县一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陈文彬,男 ,1983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辽宁大石桥,2002年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现任象山区委副书记(正处长级),拟作为县(市、区)长人选。黄小雪,女,1981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四川眉山,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拟作为县(市、区) 长人选。何 兵,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灌阳,1998年7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调研员,拟作为县(市、区)长人选。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5月7日北海刘志明当选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5月11日上午,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刘志明当选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海文当选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包能华、苏远信、李柏强、陈杰英、潘子明当选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马南萍当选为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国莲同志免职的通知北政干〔2020〕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免去张国莲同志(女)的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2020年5月7日百色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百组示字〔2020〕7号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现将罗成同志拟任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百色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3000;联系电话:12380、2825367;网址:bs.gx12380.gov.cn)。罗成,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广西北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百色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拟作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正职人选。群众如实反映公示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5月8日河池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河组示〔2020〕6号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蓝瑞轩,男,瑶族,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陈 斌,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籍贯湖南祁阳,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莫 杰,男,壮族,1966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南丹,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云峰,男,壮族,1975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兼,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梁春球,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州,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胡 革,女,壮族,1967年9月出生,籍贯湖南湘潭,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朱汝润,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博白,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永红,男,壮族,1969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巴马,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局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周岳云,男,壮族,1962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昌泽,男,壮族,1966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丽忠,女,壮族,1963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茂才,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机关党组成员、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振林,男,壮族,1965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樊 伟,男,壮族,1970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忻城,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陆定康,男,壮族,1961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凌云,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处长级),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炳国,男,壮族,1966年5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正处长级),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牙韩平,男,壮族,1975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凤山,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峙鸿,男,壮族,1966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苏 灵,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田阳,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刘 红,女,汉族,1962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州,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罗 平,男,壮族,1965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凤山,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局长,中共河池市离退休人员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覃克参,男,壮族,1964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环江,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永福,男,壮族,1963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张 毅,男,壮族,1964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河池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 贤,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锦活,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钦州,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立汉,男,瑶族,1965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瓦其石格,男,彝族,1976年11月出生,籍贯四川凉山,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河池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委员,市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陈会邦,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河池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世福,男,壮族,1964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凤山,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潘广军,男,仫佬族,1973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王 迪,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籍贯江苏常熟,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工程硕士,现任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韩志平,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桂林,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家根,男,壮族,1967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乔彩荣,女,汉族,1965年2月出生,籍贯湖南邵阳,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河池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河池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银建林,男,仫佬族,1967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吴文忠,男,壮族,1969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统朝,男,壮族,1965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现任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覃星强,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蒋 勇,男,壮族,1964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城,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 巍,男,壮族,1966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李求让,男,壮族,1961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天峨,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王朝贵,男,壮族,1961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罗继清,男,壮族,1971年5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李丹红,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南丹,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吴锡刚,男,仫佬族,1964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池市档案馆馆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田景兰,女,苗族,1964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潘红日,男,瑶族,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周 龙,男,壮族,1963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池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郑 军,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籍贯湖南新田,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胡美英,女,壮族,1961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7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12380。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2020年5月9日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河组示〔2020〕7号为进一步激励引导全市广大干部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黄海滨,男,壮族,1974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天峨,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韦立新,男,壮族,1966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文德生,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临桂,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河池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黄 永,男,壮族,1966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韦海滨,男,毛南族,1965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环江,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范利群,女,壮族,1962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李敏玲,女,壮族,1964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百色,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罗其浪,男,壮族,1967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杨 冬,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现任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潘继龙,男,仫佬族,1965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吴 波,男,仫佬族,1969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尹治山,男,壮族,1961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武鸣,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审计局四级调研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7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12380。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2020年5月9日来宾关于唐志群同志任职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唐志群同志任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中共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0年4月30日崇左崇政干〔2020〕9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韦信旭同志任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决定:韦信旭同志任崇左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崇左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6日

天与地卑

每日一校|第四十六期:北京交通大学

2019高考临近,每天介绍中国的一所大学,祝愿莘莘学子锦鲤化龙。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学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将围绕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建设“智慧交通”世界一流学科领域。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1917年改组为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和北京邮电学校,1921年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交通大学改组后,北京分校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50年学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学,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任校长。1952年,北方交通大学撤销,京唐两院独立,学校改称北京铁道学院。1970年恢复“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学校曾培养出中国第一个无线电台创建人刘瀚、中国第一台大马力蒸汽机设计者应尚才、中国第一本铁路运输专著作者金士宣、中国铁路运输经济学科的开创者许靖、中国最早的四大会计师之一杨汝梅,以及中国现代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郑振铎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杰出人才。“东京审判”担任首席检察官的向哲浚,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等都曾在学校任教。2017年,中国共产党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明确了学校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滨教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3项主持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可喜成绩,系统科学连续第四次蝉联全国第一,系统科学、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等5个学科被评为A类,另有7个学科进入前20%。学校在最具影响力的四大世界大学排行榜均实现榜上有名,首次进入THE世界大学排行榜和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行。学科国际排名稳步提升。3个学科进入ESI前1%,其中工程学排名前1.5‰。10个学科入围上海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中国排名第1、世界排名第2,通信工程学科中国排名第10、世界排名第38。计算机科学、物理学、材料科学等3个学科以及工学领域入围U.S. New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其中工学领域排名97、大陆排名17。电气与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系统,机械、航空与制造工程,数学,物理学与天文学,统计学与运筹学等6个学科入围2018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学校始终瞄准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信息、管理和交通科学与技术等优势特色学科,通过智力支持、人才保障和专业服务,全面参与了铁路大提速、青藏铁路建设、大秦铁路重载运输、高速铁路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等中国轨道交通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一系列原创性重大成果,为服务国家交通、物流、信息、新能源等行业以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支撑和引领国家、行业和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学校正在全面推进实施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各项任务,坚持“三步走”战略,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学校在被称为“学府胜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建有东西两个校区,总面积近1000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2015年9月,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的威海校区正式投入使用。学校各校区均具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施,校园环境优美。历经双甲子发展,学校形成了以信息、管理等学科为优势,以交通科学与技术为特色,工、管、经、理、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完备的学科培养体系。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理学院、语言与传播学院、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法学院、国家保密学院等14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以及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与企业合作在河北省黄骅市创办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校有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桥梁与隧道工程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达到8个;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有工程博士、MBA、工程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14类专业学位。学校把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提高办学实力的关键,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校在职教职工2980人,其中专任教师1868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31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1772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4人。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素质教育成绩斐然,向国家输送了大量人才。学校1997年、2006年参加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获得优秀。学校有在校本科生14620人,博士研究生2913人,硕士研究生803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88人,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4709人,成人学生7255人,外国留学生总计1865人。近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2项,北京市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27项、二等奖29项。近5年,学校新增1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0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学校拥有1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1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3个专业通过国家土建类专业评估。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建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学校获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获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获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34种42册;获评“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50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通过设立理科试验班(思源班)、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试点班(知行班)、本硕(博)连读班、詹天佑班、茅以升班、国际班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了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学校生源质量和培养水平逐年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本科生深造率达55%,学校获评教育部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北京市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生艺术团在全国和首都历次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曾获全国第一、二、三、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组一等奖和多项北京市一等奖,并多次赴海外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学校学生艺术团排演的大学生版《长征组歌》在人民大会堂和国安剧院演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原创话剧《茅以升》成功入选“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在校内外演出多场,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高水平运动队在国家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得冠军127项(次),其中羽毛球队在世界大学生羽毛球比赛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获得冠军87项。学校把加强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学校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9个,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6个(其中5个参与),国家能源研发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牵头)1个,国家认可实验室4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9个,北京实验室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首批首都高端智库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2个,其他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近5年,学校承担了“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有关部委的各类科研课题1万余项,科研经费38亿元。发表SCIE检索论文4246篇、EI检索论文6780篇、ISTP检索论文2420篇。申请专利2385项,获授权专利1343项。创立学术交流品牌“中国交通高层论坛”“交大大讲堂”,主办和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50余场。获得国家级奖励1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54项,其中主持完成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主持完成的4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12.8亿元;图书馆纸本藏书、电子图书、网络资源等总量约1007万册,建有交通运输特色数据库。学校把加强合作交流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国内外影响力不断提升。与美、英、德、法等45个国家的235所大学及著名跨国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比利时鲁汶、美国休斯顿和巴西坎皮纳斯办有孔子学院,积极传播中国文化。2017年,学校正式加入国际铁路合作组织(OSJD),提升了学校在国际铁路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加入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为学校拓展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奠定了基础。主办“一带一路”轨道交通教育培训校企合作对话暨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年会。与俄罗斯交通大学签署联合举办詹天佑学院的合作协议;与印尼万隆理工学院签署共建中印尼高铁研究中心合作协议。每两年举办“国际文化节”,促进中外学术文化交流。学校有国家级示范学院1个,“111基地”5个,“111基地”培育项目1个,“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1个;累计有17位专家入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个、涉外办学机构2个,开展本科、研究生层次学位教育,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充分发挥校友会、基金会、董事会的作用,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在海内外成立地方校友会49个,吸纳董事单位83家,与交通、物流、信息、能源等行业企业及地方政府等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的合作。“饮水思源,爱国荣校”。如今,有着121年辉煌历史的北京交通大学,秉承“知行”校训,肩负新的使命,正以更加开拓进取的精神向着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优势&王牌专业学科建设:据2018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校有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桥梁与隧道工程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达到8个;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有工程博士、MBA、工程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14类专业学位。截至2014年11月,学校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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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行 感知世界的不同,马耳他考察之旅(上)

很多地方都称自己是地中海的心脏,然而在漫漫历史岁月中,如欧洲的心脏一般重要的却是一个你也许从未踏足过的小国:马耳他!今天让我们和Nancy一起来到马耳他寻觅、考察这个国家的传奇吧马耳他第一站:Kyshen 律师楼早餐完毕后,慧侨移民考察团第一时间驱车前往长期与我们合作的律师楼,向律师MARK G.HYZLER了解最新的马耳他永居和护照项目的审案进度和要求变化。MARK G.HYZLER 法律博士,计算机、通讯法律硕士,从事的领域主要包括马耳他国民身份计划、马耳他个人投资居留计划、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消费者法以及数据保护等。MARK对大家的相关问题做出了分析与解答,令人开心的是,目前移民局移民文件审核团队将从35人扩招到上百人,这样将大大加速目前积压的申请案的审理速度,审案时间有望从一年减为半年。不过马耳他移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不再接受补件,也就是说对申请文件递交的要求提升了,也要求更加严格了。在交流过程MARK几次提到区块链业务,如果说“区块链”是未来的技术中心,那么马耳他则是未来的区块链世界中心。马耳他成为区块链的中心并非偶然。区块链最初引起人们的关注,源于金融领域中数字货币对其的应用,而早在2013年,马耳他就已经在Sliema镇上安装了比特币ATM机,有着“欧洲新加坡”之称的马耳他,其蓬勃发展的金融业催生了马耳他金融公司EXANTE发行了全球第一支比特币型对冲基金,自此也打开了马耳他金融行业的全新领域——“区块链之岛”,吸引了币安、Okex、BitBay等全球知名加密货币企业的青睐和入驻。马耳他第二站:圣爱德华学校马耳他是欧洲仅有的三个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之一,它有着成熟的英语培训体系、全民说英语的语言环境。作为英联邦国家,教育系统深受英国影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升学机制都延续或借鉴英国教育传统。圣爱德华学校始建于1929年,学生年龄横跨从2到18岁,其中5到15岁为贵族男校体系,培养孩子独立和创新的精神。目前这所学校也有一些来自华人家庭的孩子入读。另外,学校学费也很便宜,一学期只有1000到2000欧元。圣爱德华学校提供国际IB 课程(大学预科), 可从以下课程中选择六门课程学习,英语、法语、西班牙语/ 意大利语、经济管理、经济学、哲学、物理、化学、生物、环境、数学、视觉艺术、心理学、计算机。学校优势1、历史悠久,底蕴深厚;2、英式高品质私立男校,可寄宿;幼儿园和IB 课程可以招收女生,注重培养学生的领导力,有政治渊源;3、课程体系完整,提供从幼儿园到大学预科全课程,免于各阶段的择校问题;4、提供奖学金,并对两个及以上就读学生给予学费上的优惠。马耳他第三站:瓦莱塔瓦莱塔是马耳他的政治中心,总理府等重要官邸都坐落在此。这座小巧的首都始建于1566年,是由一群希腊罗德岛流放至此的圣约翰骑士开始垒造的。它也许是欧洲乃至全世界最小的首都,也是全欧洲第一座经过规划而修建的城市。这里的布局非常整齐,横平竖直,有两百多条狭长的+街道,而每条街道的尽头都是海。这里视野开阔,不仅可俯瞰瓦雷塔的港湾城区,更可以眺望整个大港,以及大港对面沿岸的三姐妹城 : (维多里欧沙、科斯皮库亚、森格里亚)瓦莱塔有几条游人如织的道路,商业氛围很浓,极具地方浓郁色彩。三姐妹城是由三个小半岛组成这里有非常古老的建筑和街道港口停满了游艇人们坐在港口看着夕阳海水泛着金色的光芒这里的黄昏分分钟美哭路人啊!瓦莱塔集中了大量的教堂、宫殿和历史建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它评选为全世界历史建筑密度最高的地方,历史与人文在这里交融汇集。“在瓦莱塔的旧薄荷街附近散步,走着走着就会忽然以为自己走进了异度空间,眼前的街道突然90度竖起,请相信你自己并没有看错。因为这一区域绵延起伏,细长的街道随着山势折叠起伏,很容易引起视觉错乱。最后我想说:大爱瓦莱塔!就是天气太热了,有点儿让人受不了啦!”除了以上,马耳他还有哪些值得我们推荐的地方呢?请期待感知世界的不同,马耳他考察之旅下篇

不自为也

甘靖中任昌平代区长,今年北京六区党政“一把手”调整

“北京昌平”微信公众号今天发布消息,10月22日,昌平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甘靖中为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副区长甘靖中为昌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此前,顺义区区长孙军民履新西城区委书记,成为北京16区唯一女书记。北京知道发现,今年以来,北京西城区委书记调整,海淀、丰台、平谷、顺义、昌平等5个区区长有调整。市委副秘书长甘靖中履新昌平今天,“北京昌平”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2020年10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甘靖中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副区长甘靖中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甘靖中甘靖中是黑龙江佳木斯人,生于1971年7月,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公开简历显示,甘靖中曾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宣武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海淀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延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朝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任,朝阳区委副书记,2018年11月起任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公开报道显示,截至今年7月份,甘靖中已经履新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城市工作办副主任职务。昌平区前任区长是王合生。今年9月22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王合生任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王合生王合生,男,1969年11月生,汉族,山东汶上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经济地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副教授。简历显示,王合生曾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室副主任,发展研究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发展研究与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大兴区委常委,昌平区委副书记,昌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等职务。今年8月初,时任海淀区长曾劲履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并作为董事长候选人。“70后”孙军民成十六区唯一女书记10月16日,“北京西城”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孙军民同志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目前北京16区中,孙军民是唯一的女书记。孙军民孙军民生于1970年9月,北京人。她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公开简历显示,孙军民曾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处长,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丰台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天竺综保区管委会主任(兼)。西城区前任区委书记是卢映川。今年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卢映川为北京市副市长。在2015年11月担任西城区委书记之前,卢映川曾任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平谷丰台两区上半年新任代区长今年以来,平谷、丰台两区区长均调整。今年4月22日,平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吴小杰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吴小杰平谷区政府网站显示,吴小杰,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北京人,2001年9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吴小杰曾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总承包部总经理助理、工程总承包部总经理,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平谷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常务副区长。今年2月3日晚,时任平谷区区长汪明浩因罹患胰腺癌病逝。4月28日,丰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命初军威为丰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初军威丰台区政府网站显示,初军威,男,汉族,1971年12月生,黑龙江巴彦人,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洛阳工学院自动化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初军威曾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人才资源处副处长、处长、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主任,共青团青海省委副书记,青海省海东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海东市委常委、副市长,北京市顺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通州区委副书记。丰台区前任区长是王力军。去年12月下旬,王力军履新天津市蓟州区委委员、常委、书记。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吴兴发

似鼻

教育部:第2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名单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此次共遴选产生10个高校党委、99个院系党组织、999个党支部分别作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具体如下,看看有你的高校没?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北京师范大学党委2、天津大学党委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4、复旦大学党委5、浙江工业大学党委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委7、武汉东湖学院党委8、华南师范大学党委9、西北工业大学党委10、石河子大学党委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党委2、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党委3、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党委5、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党委6、北京语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党委7、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党委8、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党委9、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党委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委1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12、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党委13、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学院党委14、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党委15、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东学院党总支16、北京联合大学艺术学院党委17、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党委18、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党委19、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党委20、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党委21、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化工系党总支22、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运输管理系党总支23、山西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24、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25、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党委26、大连外国语大学商学院党总支27、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党总支28、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党委29、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党委30、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31、复旦大学物理学系党委32、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33、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34、上海外国语大学德语系党总支3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36、上海建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37、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党委38、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党委39、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党委40、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党委4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42、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党委43、南京工业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党委4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经贸学院党总支45、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46、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委47、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48、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49、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党委50、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51、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党委5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5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党委54、安徽农业大学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党委55、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56、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工程系党总支57、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58、南昌航空大学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59、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60、江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党委61、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62、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党总支63、山东科技大学矿业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64、鲁东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65、河南理工大学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党委66、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67、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党委68、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6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党委70、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党委71、武汉工商学院管理学院党总支72、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73、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74、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7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轻化工技术学院党总支76、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党总支77、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78、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79、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委80、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党总支81、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党委82、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83、西南交通大学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84、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85、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党委86、云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87、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党委88、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经济学院党总支89、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部党委90、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党委9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党委92、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93、西北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党委94、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95、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96、青海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97、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党委98、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99、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北京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总支第四党支部2、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第一党支部3、清华大学计算机系高性能所党支部4、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研182党支部5、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工8党支部6、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教师党支部7、中国人民大学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支部8、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生第一党支部9、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生态研究所党支部10、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本科生党支部11、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化学教工第一党支部12、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研究生第一党支部13、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经管党支部14、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学部汉语速成学院第一教研室党支部15、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粉末冶金材料加工党支部16、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计通研18级第六党支部17、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研究所党支部18、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化研1806党支部19、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本科生低年级党支部20、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道铁系教师党支部21、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22、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无线通信教研中心党支部23、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2017、2018级联合党支部2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化学教工党支部2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硕士生第六党支部26、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系教工党支部2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井工程系第一党支部28、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29、中国传媒大学亚非语系教工党支部30、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党支部31、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32、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政治系党支部33、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学生第二党支部34、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壁画系教工党支部35、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壁画系学生党支部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教工党支部3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本科生党支部38、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四方研究所党支部39、华北电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4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宇航推进系教师党支部4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及自动化系研究生第二党支部4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计算科学系师生联合党支部43、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雷达技术研究所党支部44、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机电第二党支部45、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工党支部46、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47、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生化党支部48、北京协和医学院阜外医院门诊影像党总支四支部49、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冠军班党支部50、北京体育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纲要教研室及研究生联合党支部51、北京建筑大学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本科生党支部52、北京建筑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基础部党支部53、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高等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党支部54、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安全党支部55、北京联合大学机器人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56、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系党支部57、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教工党支部58、北京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党支部59、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60、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教工党支部61、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教师党支部6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财务专业第二党支部63、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6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生党支部65、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理论教研室党支部66、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教工党支部67、北方工业大学数媒本科学生党支部68、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中药资源学与中药化学学系党支部69、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党支部7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71、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田径团队党支部7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7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金融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74、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护理党支部75、北京卫生职业学院行政二党支部76、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生物技术系党支部77、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管理系党支部78、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党支部79、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财务与金融学院第一党支部80、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81、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工党支部82、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硕士第二党支部83、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硕士生第二党支部84、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85、天津大学求是学部茅以升第一党支部86、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艺术设计系教师党支部87、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金融第二学生党支部88、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学科党支部89、天津科技大学公共事业管理系教工党支部90、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教工党支部9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软件与通信学院通信系党支部92、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综合党支部93、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课教研室党支部94、天津商业大学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物工程系党支部95、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与财务教工党支部96、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经典课程教师党支部97、天津商业大学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98、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电科实训教工党支部99、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100、天津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101、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广告动画系教工党支部102、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支部103、天津市职业大学眼视光工程学院黄大年团队党支部10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105、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机械工程系学生第一党支部106、河北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有机化学教师党支部107、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108、河北地质大学经贸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109、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党支部110、河北工程大学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111、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112、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党支部113、河北农业大学理学院化学系教师党支部114、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115、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电控制工程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116、承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第六党支部117、衡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党支部118、沧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师生联合党支部11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学生党支部120、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智能控制教师党支部12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桥梁工程党支部122、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123、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教工党支部124、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农林与生物工程系教工党支部12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教师党支部126、山西大学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光电研究所党支部127、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红色引擎”教工党支部128、山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研社”党支部129、山西财经大学文化旅游学院学生党支部130、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造价教研室党支部131、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132、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133、太原理工大学物电研究所党支部134、太原师范学院科研处教科党总支第六支部135、吕梁学院中文系学生党支部136、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学生党支部137、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材料学党支部138、忻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党支部139、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财税学院教师党支部140、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工程系教工党支部141、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党支部14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美术学院第一党支部143、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14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145、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146、内蒙古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社会实践临时党支部147、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党支部148、呼伦贝尔学院文学院教师党支部149、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急诊辅佐系统党支部150、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151、通辽职业学院直属机关党总支学生公寓党支部152、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爱心党支部153、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党支部154、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研究生导师纵向党支部155、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业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系第一党支部156、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157、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2017级党支部158、大连民族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工党支部159、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160、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第三党支部161、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学生党支部162、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党支部163、沈阳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设施园艺党支部164、沈阳化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165、沈阳建筑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计信智通专业学生党支部166、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市政工程系教工党支部167、沈阳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第二党支部168、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学生党支部16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修教研室党支部170、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171、辽宁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工测绘党支部172、辽宁科技大学党政办机关党委党支部17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应用化学系党支部17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175、辽宁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176、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第一党支部177、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党支部178、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工第五党支部179、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党支部180、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181、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学生党支部18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普院区外科党支部183、大连工业大学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党支部184、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185、大连外国语大学软件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186、大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工土木第一党支部187、大连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188、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党群党支部189、中国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党支部190、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务语言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191、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学园艺系第一党支部192、辽宁职业学院党务党支部193、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党支部194、沈阳工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工党支部195、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系第二党支部196、辽宁财贸学院会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197、吉林大学护理学院本科学生第一党支部198、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教工党支部199、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党支部200、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201、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木材科学与技术党支部202、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森林资源管理系师生党支部203、东北林业大学机关党委学工武装党支部204、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05、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农学院学生党支部206、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207、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208、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文学院学生党支部209、吉林外国语大学机关第一联合党支部210、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党支部211、长春师范大学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212、长春工业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党支部213、长春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生党支部214、北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创新基地党支部215、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216、通化师范学院医药学院教师党支部217、延边大学农学院园艺园林系学工党支部218、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党支部219、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教师党支部220、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党总支教务党支部22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直属党支部222、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223、长春财经学院金融学院教师党支部224、长春光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党支部225、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燃烧工程教工党支部226、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钢结构与木结构学科党支部227、哈尔滨工程大学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振动噪声控制研究所党支部228、黑龙江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党支部229、黑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23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临床第二党支部231、黑龙江工业学院资源工程系教师党支部232、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党支部233、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纲要教研室党支部234、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科党支部235、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动力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系党支部236、齐齐哈尔大学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历史系教工党支部237、牡丹江医学院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238、牡丹江师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39、东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勘查技术与工程系教师党支部240、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系学生党支部241、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第一党支部242、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中文系教工党支部243、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党支部244、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飞行器设计系党支部245、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246、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工第八党支部247、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党支部248、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师党支部249、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党支部250、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本科生联合党支部251、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统计学院教工党支部252、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第一党支部253、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254、上海财经大学机关党委第五支部255、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56、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部党支部257、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教师党支部258、上海音乐学院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党支部259、上海体育学院休闲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26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细胞生物学系党支部261、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自动化工程系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中心党支部26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国际关系学系教工党支部263、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教工党支部26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65、上海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教工第一党支部266、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教工党支部267、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物理学科教工党支部268、上海理工大学传统文化工作坊党支部269、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理学院物理教工党支部270、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水产营养与饲料系党支部271、上海电机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直属党支部272、上海健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直属党支部27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信用管理系浦东校区党支部27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电子废弃物研究中心直属党支部275、上海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76、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植物科学技术系党支部277、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278、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WPP视觉艺术学院教工党支部279、上海建桥学院机械电子系教工党支部280、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本科生党支部281、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党支部282、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科党支部283、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级博士生党支部284、东南大学交通学院2017、2018级本科生联合党支部285、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系党支部286、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七八班本科生党支部287、河海大学机关党委教务处党支部288、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289、江南大学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保密办公室党支部290、江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291、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植物实验专业党支部292、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293、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药物分析教工党支部29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电光先进制造团队研究生党支部29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模式分析与智能计算党支部296、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机关党支部297、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党支部298、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299、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王明艳”党支部300、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系教工党支部30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系党支部302、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学工二支部303、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系党支部304、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院党支部30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教工党支部30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学院本科生党支部3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党支部308、南京工业大学体育部第三党支部309、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工党支部310、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电力教工第一党支部311、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党支部312、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教工支部313、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314、江苏师范大学直属业务单位党委第二党支部315、江苏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光学工程系党支部316、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党支部317、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党支部318、江苏大学药学院药剂系教工党支部319、江苏海洋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基础教研室党支部320、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教师第二党支部321、江苏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党支部322、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323、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通信控制学生党支部324、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物理及分析化学教工党支部325、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动物传染病学教工党支部326、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327、常州大学石油工程学院本科生党支部328、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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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证券索赔律师:股民如何向长园集团索赔

【本文作者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18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亿晶光电、雅百特、祥源文化等经典案件,为股民挽回巨额损失。】2020年6月12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园集团,股票代码:600525)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部门查明,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监管局拟对长园集团及尹智勇、史忻、许晓文、鲁尔兵、刘瑞、黄永维、徐成斌、倪昭华、隋淑静、姚太平、贺勇等分别作出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股民关心的长园集团(600525)索赔诉讼的相关事项,知名证券维权专家、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提示:一、长园集团(600525)索赔,受损股民可以预登记李修蛟律师认为,长园集团(600525)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长园集团有申辩、听证的权利,但根据经验判断,长园集团最终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是大概率事件。股民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前置条件是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因此目前受损股民可以向律师进行预登记,由律师团队初步核算索赔金额,一旦长园集团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则可以正式启动索赔诉讼程序。二、长园集团(600525)投资者索赔的条件李修蛟律师认为,长园集团(600525)投资者索赔条件可以暂定为:在2017年3月14日到 2018 年12 月 24 日之间买入长园集团(600525)股票,并且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向李修蛟律师团队进行预登记,待正式处罚出台后,即可发起索赔诉讼,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的为准。三、长园集团(600525)索赔案件的管辖法院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均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对长园集团(600525)提起索赔诉讼,案件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四、律师代理股民起诉如何收费?此类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具体的收费可与李修蛟律师团队咨询、协商确定),律师在股民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诉讼费则由股民垫付,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根据输赢的情况按比例退回。五、股民索赔需要向律师提交什么资料?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可暂不进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股民可以加李修蛟律师团队的索赔专用微信号13719131860,咨询长园集团索赔的具体事宜。

而似无有

“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

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未来法律人关注现在哪些法律事儿”大检察官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上现场回答大学生提问1.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岳东冉: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落实德治的制度有哪些?未来如何继续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张军:非常感谢东冉同学。这是一个涉及法理的好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德治国靠什么?靠的是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要求落实,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更加务实有效地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靠的是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唯有运用、执行好法律,方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也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紧密、有机结合好,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新闻链接: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不容忽视的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北京16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最高检积极推动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细细梳理,不难发现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比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2.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赵禹涵:您刚才提到,司法制度应充分回应社会需求。请问司法机关如何在“蛋壳公寓”事件、“O2O平台爆雷”这样涉及金融且波及范围广的事件中发挥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新闻链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2020年1月18日,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何挺: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诉学界最关注的话题。从张军检察长2020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专项报告来看,该制度在全国的适用率是并不平均的,包括现在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率以及量刑建议被采纳的比率都不太平均,而且在不断变化过程中。请问,从该制度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您觉得适用比率多少是比较合适的?陈国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间,18个全国试点城市的适用率是50%。该制度全面实施之后,各地适用的比例确实不太一样。有的地方适用率60%、70%,例如重庆,有的地方百分之十几,最开始的时候差别确实很大。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当前,刑事诉讼中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个情况。第一,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第二,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去年的时候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70%的适用率,就是基于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话,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没完,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一个要求,要求检察机关的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说明什么问题?要转变观念,积极主动适用,加强协调配合。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们国家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当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当然,我们也强调,适用的同时,要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处理得更合法更公正。目前,关于量刑建议采纳率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复杂,包括检察官提量刑建议也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比如盗窃、伤害等具体情况下具体分析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比较可信的。下一步,主要是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水平能力。新闻链接: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8年10月26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政治、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2020年7月起已在全国的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栗战书委员长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继续推进落实这项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主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2020年,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6个百分点。4.清华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莫野:针对目前日益频发的家庭暴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遏制这一现象,切实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弱势方?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就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应有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新闻链接: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在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的同时,最高检通过办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并推动这两项制度“入法”。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强制报告意见》)。《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查询意见》),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5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2020年12月,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21年来首次大修。此次大修梳理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明确强调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2020年1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充分、更全面、更科学的司法保护。5.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张军:刘强作为“检察官同学”提到的单位犯罪、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等问题很重要,最高检正在一些地方开展企业合规检察制度试点,对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建立起依法从宽的规范制度,并与专家学者、律师等共同审慎地向前推进。我们计划试点结束之后再继续扩大规范适用范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新闻链接: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更珍视法治的呵护。最高检特别提出,检察机关要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老娘舅”,为守法经营而管、为健康成长而管。2020年的两组办案数据体现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厚爱:一方面,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犯罪,起诉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的犯罪同比上升3.2%;另一方面,依法从宽处理非公经济人员经营环节的犯罪,不捕率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出8个百分点。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清华大学法学院2019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冯梦迪:公开听证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注意到,最高检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按规定开展这项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还会有哪些新探索?张军:感谢梦迪同学注意到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制度。这是2020年检察机关全力推进落实的一项制度。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预期和要求越来越高,以及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检察公开听证让当事人“说话”,让各界人士参与,大大提升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公正度,着力化解纠纷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个月,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在座的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该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自己的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本可避免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目前,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应听尽听”,将听证工作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保证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闻链接: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据统计,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带头,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2021年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检察听证要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应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检察日报正义网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163.com

红杏劫

刘志明当选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丨广西各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近日广西各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信息详情如下桂林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市组示字〔 2020 〕12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将胡焕忠等 5 名同志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4日前邮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199)。举报电话:0773-12380,网址:gl.gx12380.gov.cn。公示名单如下:胡焕忠,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资源,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灵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灵川县一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周政英,女,1966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桂林,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州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全州县一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陈文彬,男 ,1983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辽宁大石桥,2002年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现任象山区委副书记(正处长级),拟作为县(市、区)长人选。黄小雪,女,1981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四川眉山,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拟作为县(市、区) 长人选。何 兵,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灌阳,1998年7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调研员,拟作为县(市、区)长人选。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 年5月7日北海刘志明当选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5月11日上午,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刘志明当选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海文当选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包能华、苏远信、李柏强、陈杰英、潘子明当选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马南萍当选为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国莲同志免职的通知北政干〔2020〕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免去张国莲同志(女)的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2020年5月7日百色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百组示字〔2020〕7号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现将罗成同志拟任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百色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3000;联系电话:12380、2825367;网址:bs.gx12380.gov.cn)。罗成,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广西北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百色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拟作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正职人选。群众如实反映公示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5月8日河池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河组示〔2020〕6号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蓝瑞轩,男,瑶族,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陈斌,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籍贯湖南祁阳,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莫 杰,男,壮族,1966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南丹,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云峰,男,壮族,1975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兼,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梁春球,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州,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胡革,女,壮族,1967年9月出生,籍贯湖南湘潭,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朱汝润,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博白,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永红,男,壮族,1969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巴马,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局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周岳云,男,壮族,1962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昌泽,男,壮族,1966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丽忠,女,壮族,1963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茂才,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政协河池市委员会机关党组成员、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振林,男,壮族,1965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樊 伟,男,壮族,1970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忻城,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陆定康,男,壮族,1961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凌云,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处长级),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炳国,男,壮族,1966年5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正处长级),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牙韩平,男,壮族,1975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凤山,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峙鸿,男,壮族,1966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苏 灵,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田阳,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刘红,女,汉族,1962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州,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罗平,男,壮族,1965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凤山,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局长,中共河池市离退休人员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覃克参,男,壮族,1964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环江,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永福,男,壮族,1963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张毅,男,壮族,1964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河池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贤,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锦活,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钦州,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立汉,男,瑶族,1965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瓦其石格,男,彝族,1976年11月出生,籍贯四川凉山,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河池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委员,市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陈会邦,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河池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世福,男,壮族,1964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凤山,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潘广军,男,仫佬族,1973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王 迪,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籍贯江苏常熟,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工程硕士,现任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韩志平,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桂林,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黄家根,男,壮族,1967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乔彩荣,女,汉族,1965年2月出生,籍贯湖南邵阳,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河池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河池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银建林,男,仫佬族,1967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吴文忠,男,壮族,1969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统朝,男,壮族,1965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现任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覃星强,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蒋勇,男,壮族,1964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城,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韦巍,男,壮族,1966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李求让,男,壮族,1961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天峨,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王朝贵,男,壮族,1961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罗继清,男,壮族,1971年5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李丹红,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南丹,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吴锡刚,男,仫佬族,1964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池市档案馆馆长,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田景兰,女,苗族,1964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潘红日,男,瑶族,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周 龙,男,壮族,1963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池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郑军,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籍贯湖南新田,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胡美英,女,壮族,1961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拟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7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12380。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2020年5月9日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河组示〔2020〕7号为进一步激励引导全市广大干部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黄海滨,男,壮族,1974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天峨,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韦立新,男,壮族,1966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文德生,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临桂,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河池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黄 永,男,壮族,1966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韦海滨,男,毛南族,1965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环江,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范利群,女,壮族,1962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李敏玲,女,壮族,1964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百色,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罗其浪,男,壮族,1967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杨 冬,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现任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潘继龙,男,仫佬族,1965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吴 波,男,仫佬族,1969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尹治山,男,壮族,1961年4月出生,籍贯广西武鸣,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审计局四级调研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拟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7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12380。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2020年5月9日来宾关于唐志群同志任职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唐志群同志任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中共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0年4月30日崇左崇政干〔2020〕9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韦信旭同志任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决定:韦信旭同志任崇左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崇左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6日来源丨桂林日报、北海政府网、北海日报、右江日报、来宾政府网、崇左政府网【来源:广西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