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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批准服务指南」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张廷秀

「2020年批准服务指南」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事项编码:371004002001二、行使层级市级三、实施主体及办理地点长岛政务服务中心205号窗口地址:长岛乐园大街101号2楼联系电话:0535-3215101四、办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第十一条五、办理条件1.本级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2.本级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的资金建设的项目;3.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其他审批类项目。六、申请材料1、项目建议书批复原件(已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原件2份,纸质)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原件2份,纸质)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2份,纸质)4、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2份,纸质)5、用地(海)预审意见(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海)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2份,纸质)6、节能审查意见(除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原件2份,纸质)7、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原件2份,纸质)8、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重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原件2份,纸质)9、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原件2份,纸质)10、资金相关证明(原件2份,纸质)七、基本流程1、申请:申请人可携带所需要的材料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窗口递交材料。也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中“办事服务”页面选择相应的事项进行“预约”申请。自行选择受理日期,并按照提示内容在窗口受理时向工作人员提供网上预约号码和申请材料。网上预约号码受理当日有效。2、受理: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填写无误、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的或者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明确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3、证书领取:申请人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到区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窗口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或《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八、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论证、现场勘验勘测)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流程图【来源:长岛县人民政府】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斗牛舞

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性,我部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格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废止。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以污染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项目,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不包括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有化学或生物实验室的学校、胶片洗印厂、加油加气站、汽车或摩托车维修场所、殡仪馆和动物医院,交通运输业中的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海洋工程中的排海工程,核与辐射(不包括已单独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其他同时涉及污染和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以污染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本指南进行填写,与本指南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二、总体要求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指南要求,组织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专项评价一般不超过两项,印刷电路板制造类建设项目专项评价不超过三项。三、具体编制要求(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指立项批复时的项目名称。无立项批复则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设计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指发展改革部门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发展改革部门未核发项目代码,填写“无”。建设地点:指项目具体建设地址。海洋工程建设地点应明确项目所在海域位置。地理坐标:指建设地点中心坐标。坐标经纬度采用度分秒(秒保留3位小数)。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项目行业具体类别。是否开工建设:填写是否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填写已建设内容、处罚及执行情况。用地(用海)面积(m2):指建设项目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租用建筑物的建设项目填写实际租用面积。海洋工程填写占用的海域面积。改建、扩建工程填写新增用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需要设置专项评价的,填写专项评价名称,并参照表1说明设置理由。未设置专项评价的,填写“无”。规划情况:填写建设项目所依据的行业、产业园区等相关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相关规划的,填写“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召集审查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填写“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填写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明确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的种类和用量(改建、扩建及技改项目应说明原辅料及产品变化情况)。简要分析主要原辅料中与污染排放有关的物质或元素,必要时开展相关元素平衡计算。产生工业废水的建设项目应开展水平衡分析。明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简述厂区平面布置并附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简述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绘制包括产排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改建、扩建及技改项目说明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梳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环境功能区及适用的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地方环境质量管理要求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达标情况。2.地表水环境。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3.声环境。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各点位应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时间不少于1天,项目夜间不生产则仅监测昼间噪声。4.生态环境。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应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2.声环境。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应明确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填写建设项目相关的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填写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没有总量控制指标的,填写“无”。开展专项评价的环境要素,应在表格中填写调查和评价结果。(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填写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振动等防治措施。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应明确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以下内容参考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填写。1.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浓度,排放形式(有组织、无组织)、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口基本情况(高度、排气筒内径、温度、编号及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标准,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可列表说明,并在表格后以文字形式简单阐述其源强核算过程。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排放情况。生产设施开停炉(机)等非正常情况应分析频次、排放浓度、持续时间、排放量及措施。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可行技术或未明确规定为可行技术的,应简要分析其可行性。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方式,定性分析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2.废水。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排放方式(直接排放、间接排放)、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及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标准,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情况。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可行技术或未明确规定为可行技术的,应简要分析其可行性。废水间接排放的建设项目应从处理能力、处理工艺、设计进出水水质等方面,分析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3.噪声。明确噪声源、产生强度、降噪措施、排放强度、持续时间,分析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情况,提出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频次)。4.固体废物。明确产生环节、名称、属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编码)、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环境危险特性、年度产生量、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环境管理要求。5.地下水、土壤。分析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跟踪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6.生态。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应明确保护措施。7.环境风险。明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并提出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8.电磁辐射。明确电磁辐射源布局、发射功率、频率范围、天线特性参数、运行工况,电磁辐射场强分布情况,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情况,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当建设项目存在多个电磁辐射源时,应考虑其对环境保护目标的综合影响,并说明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专项评价的环境要素,应在表格中填写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按要素填写相关内容。(六)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无需重复前文所述的项目概况、具体的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等内容)附表:填写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其中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写,无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或执行报告中无相关内容的,通过监测数据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七)其他要求1.涉密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非涉密建设项目不应包含涉密数据及图件。2.报告表中含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不可公开内容的应注明并说明理由,未注明的视为可公开内容。3.附图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附具现状监测布点图、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布点图等。附图中应标明指北针、图例及比例尺等相关图件信息。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电力新闻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藏飞

干货来了:广东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

粤建市商〔2018〕26号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字数较多,按需阅读)1 总则1.0.1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1.0.2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1.0.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1.0.4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建设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2.0.2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2.0.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可以是独立咨询单位或(总分包性质的)联合体。2.0.4 投资人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本指引主要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是指由投资人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本指引所指的投资人包括政府、企业、个人、混合经济体(含PPP)等。2.0.5 承包人是指被投资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本指引中承包人包括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分包商。2.0.6 产权人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2.0.7 运营人是指建设项目中受投资人或产权人委托的使用人、经营人。2.0.8 总咨询师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委派或投资人指定,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中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2.0.9 专业咨询工程师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总咨询师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专业咨询工程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及相关执业人员。2.0.10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简称项目管理。2.0.11专业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由专业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专业咨询工作。3 基本规定3.0.1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划分为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六个阶段3.0.2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承担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包括: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2 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1)项目决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机会研究、策划咨询、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方案比选等;(2)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详细勘察、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BIM及专项设计等;(3)招标采购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投标限价)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管理等;(4)工程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勘察及设计现场配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担心技术咨询,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等;(5)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策划、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竣工移交、竣工决算、质量缺陷期管理等;(6)运营维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后评价、运营管理、项目绩效评价、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等;(7)BIM专项咨询内容:详见附录A。3.0.3 投资人应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整合委托给一家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联合体)承担,如为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且总咨询师应有牵头单位派出;如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具备全部专业咨询能力的,投资人可允许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将有关专业咨询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关专业咨询资质和能力的咨询单位,由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分包咨询单位签订分包咨询合同并提交投资人认可备案。投资人也可按菜单模式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的一项或多项作委托给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投资人与各咨询单位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应明确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由其负责项目各专业咨询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同时投资人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各咨询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将工程造价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资人宜另选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投资跟踪审计工作。3.0.4 投资人可在项目发起至项目开工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咨询服务。3.0.5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应考虑成功的咨询服务要靠完全合格的人员花费足够的时间才能实现。投资人不宜强制降低咨询费用,以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能支付指派合格人员工作足够时间的费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完成各项咨询目标后,实现的节约成本或提高功能的增值服务价值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3.0.6 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建立一种公正、合理、信任的关系。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提出合理、客观的意见,采取符合建设项目最好结果和投资人最大利益、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咨询服务行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咨询服务工作给予充分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水平提供服务,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3.0.7 投资人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并结合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自然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投资人要求等)等要素合理确定服务酬金,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按时支付。本指引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具体计费方法详见附录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3.0.8 投资人应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咨询服务范围、内容、成果文件表现形式,成果质量与工期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或计费方式)、变更程序等内容。委托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3.0.9当投资人委托多个咨询机构共同承担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投资人可指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咨询业务主要承担单位,并应由其负责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咨询单位应分别按合同要求负责其所承担的具体工作。4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4.1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条件4.1.1 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项目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4.1.2 具有项目相适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和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制订详细、先进、可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案,鼓励采用新型咨询和管理技术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和项目价值。4.1.3 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力量,包括但不限于:明确项目的总咨询师以及各专业咨询工程师,且建议配合推行专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4.1.4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总咨询师和主要的专业咨 询工程师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履约保函等。4.1.5 对入选国家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或后续新增试点名单的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建立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程度高的可予优先考虑,不支持选用信用评价差的企业。4.1.6 投资人不应选择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1 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2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违法指定专业分包人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 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4 因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因为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的;5 承接违法项目咨询的相关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被投资人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7 经政府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行贿受贿的;8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咨询师的条件4.2.1 总咨询师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和类似工程经验等。4.2.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执业信用记录良好。4.2.3 具有承担项目咨询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知识体系。4.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方式4.3.1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可采用“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采用最合适的技术、创新的解决办法和最低的项目周期费用,为投资人提供最好的咨询服务。即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要以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可用人力、财力资源、业务独立性、费用结构的合理性、业务公正性和质量保证体系为依据。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投资人可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优质优价奖励条款。4.3.2投资人可采用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公开招标是政府投资项目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主要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4.3.3 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能力、专业人员力量、项目业绩、履约评价、社会信誉、咨询质量、安全管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优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4.3.4 投资人在项目发起阶段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承包人具有利益关系。5 项目决策阶段5.1 投资人职责5.1.1 投资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项目资料来源落实材料、初步设想方案等相关资料,供专业工程咨询师编制项目建议书,完成后,投资人对项目建议书中,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投资估算、融资方案等内容进行确认,重点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同意后并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5.1.2专业咨询工程师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人对形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安全评价、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进行确认,同意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5.1.3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目标需求。5.1.4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决策阶段的成果报告过程中,投资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5.2 决策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5.2.1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要全面掌握宏观信息,根据项目预测结果并结合用地规划情况及和同类项目类比的情况,论证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尽可能全面地勾画项目的整体构架,减少较大建设内容的遗漏。项目建议书应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报告的编制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2.3 节能评估报告应科学全面评估对投资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情况,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国家现行的节能法规、标准,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5.2.4 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应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为决策者定方案、定项目提供依据。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确定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对投资数额、时间和币种的要求,并能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需要,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5.2.5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须符合现行的安全预评价标准、规范和导则等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安监部门的审核。5.2.6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报告内容、格式和要求,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结合内审意见进行编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独立篇章,并通过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5.2.7 水土保持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2.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满足现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具有国土资源系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对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的技术评审。5.2.9 交通影响评价应满足现行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获得《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核意见书》等审批文件。6 勘察设计阶段6.1 投资人职责6.1.1 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设计阶段工作,提供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资料,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责任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6.1.2 投资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的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进行确认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任务书重新修改后再次审核,直至通过。6.1.3 审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中涉及的重要的造价信息如概算、预算等进行确认。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概预算进行报批。6.2 设计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6.2.1 勘察任务书及勘察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满足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投资人的确认。6.2.2 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2.3 初步设计完成的概算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的造价估算,施工图设计完成是的预算不超过项目的概算。7 招标采购阶段7.1 投资人职责7.1.1 投资人负责监管项目全过程承包人的招标活动,参与项目的服务事项和工程施工的合同谈判、签订、履约。7.1.2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场地的提供时间,明确对拟建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环境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方面的需求信息,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编制投资人需求分析报告及后续招标工作提供依据。7.2 招标采购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7.2.1 招标策划书应满足投资人需求,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2.2 招标文件的编制满足国家现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7.2.3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内容、依据、要求和表格形式等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计价依据、标准。7.2.4 项目的招标采购合同应该体现公平、公正和双方真实意愿反映的特点,其合同条款的额拟定应符合现行的合同范本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 工程施工阶段8.1 投资人职责8.1.1 投资人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协调、配合、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工作,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主要专业责任人员的配备、履职情况及项目的实施情况。8.1.2 投资人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建设和消防等相关报建手续,加快办理项目相关报建手续。8.1.3 投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申请、划拨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8.1.4 投资人应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承包人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8.2 工程施工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8.2.1 工程施工阶段的相关会议纪要及施工档案整理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2.2 工程施工阶段对项目的专项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2.3 项目的开工报告、单位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过程工序评定报告、单位工程竣工证明等过程文件均需通过投资人的审核。8.2.4 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规定。8.2.5 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成本控制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 竣工验收阶段9.1 投资人职责9.1.1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申报项目结决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9.1.2 投资人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资产移交工作。9.2 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9.2.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机构组织的专家的评估验收。9.2.2 验收组名单及竣工验收签到表、观感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备案过程形成的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2.3 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制工程决算报告;概算明细、项目名称及金额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进行填写,一般不允许更改;铁路、码头等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依据部委和行业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在按照财政部规定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后,再按照部委和行业规定,编制特殊要求报告;基本报表、其他附表中的数据之间应具有严谨的逻辑关系,注意保持一致。9.2.4 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10 运营维护阶段10.1 投资人职责10.1.1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10.1.2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0.1.3 项目进入运营阶段后,投资人对运营人的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的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10.2 运营维护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10.2.1 项目后评价报告可参考现行的《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2.2 绩效评价报告应满足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方案或调整方案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及规定。10.2.3 设施管理报告可参考国际设施管理标准文件进行编制。11 法律责任11.0.1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应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相应的处罚赔偿条款和确保咨询项目继续实施的替代机制。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任何一方不履行咨询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可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0.2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履约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3 对总咨询师及相关专业咨询责任人未尽到职责而给投资人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全过程工程咨询资格的,应当依法终止咨询合同的履行,并向社会曝光。投资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0.5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咨询合同义务,保证咨询项目的持续性。争议不能达成共识的,依法提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猎天下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国际运动健身城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备案报告

开化**国际运动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零XX年六月目前青少年体育素养普遍提高,参加体育活动意识普遍增强,普遍学会一项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普遍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青少年体育活动条件改善,保障能力增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服务水平普遍提高,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快速发展,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更加完善,每20000名青少年拥有一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各级各类体校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文化教育及训练竞赛体系较为完备,运动项目布局及结构更加优化。青少年运动员在训规模稳中有升,县级青少年训练恢复明显。青少年体育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训结合更加紧密,科学选材水平进一步提高。认定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80个左右,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500所,常年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的运动队达到3万个以上。运动员文化教育全面实现“两纳入”,文化教学质量普遍提高。体育职业教育制度更加完善,建成出口畅通,与社会需求和市场衔接更加紧密的中、高职体育职业教育体系。在“衣食住行”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动”将会成为中国国民消费的下一个刚需。但是,现阶段我国体育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首先是消费理念还未普及,其次是消费场所缺乏,再次是社会配套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体育产业公司大多为轻资产公司,人才就是企业的核心资产。缺少了人才供给,企业“供血不足”,必将影响到体育产业的发展速度。以冰雪产业为例,我国现有的花样滑冰教练不到300人。对照2022年前新建500座冰场的规划,未来极有可能出现“1个冰场不到1个教练”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让“青少年真正地参与体育运动”中,最重要的是要加强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地应因地制宜全面升级校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让体育场馆、体育器材等硬件条件更加多样化、人性化,符合现代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和竞技比赛的身体和心理需求。随着互联网+战略和大数据在场馆服务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未来,场馆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将会大幅提升,这将对场馆运营产生革命性变化与影响。今后新建的和经过升级改造的智慧体育场馆将会帮助场馆运营更科学、管理更高效,进而降低能耗和提升盈利能力。目 录第一章总论 31.1.项目概况31.1.1.项目名称31.1.2.项目拟建设地点31.1.3.建设性质31.1.4.建设单位31.1.5.建设工期31.1.6.建设目标31.1.7.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31.1.8.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4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41.3.可行性研究范围5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61.1.项目背景61.2.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意义13第三章行业与市场分析151.1.运动产业正在走专业化的路线161.2.运动消费者成普及化趋势171.3.大众体育是最佳选择18第四章场址选择及建设条件201.1.选址原则和基本思路201.2.场址选址201.3.项目区条件分析211.4.选址说明24第五章建设方案261.1.项目建设目标261.2.建设内容与规模261.3.策划方案27第六章总图运输及公用辅助工程311.1.总体布置311.2.公用辅助工程34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381.1.环境保护标准381.2.环境状况和保护措施381.3.环境保护结论与建议40第八章节能节水421.1.编制依据421.2.工程节能421.3.能耗指标及能耗分析441.4.节能的管理措施441.5.节能分析结论44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451.1.设计依据451.2.运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安全措施451.3.劳动安全及卫生设备461.4.职业安全和劳动卫生预评价461.5.消防46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491.1.项目建设管理491.2.项目组织机构491.3.人力资源配置50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521.1.建设工期521.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521.3.项目实施进度表521.4.质量保证体系521.5.项目招投标53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551.1.投资估算551.2.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57第十三章财务评价591.1.财务评价依据591.2.财务评价基础数据选取591.3.销售收入估算601.4.成本费用估算601.5.财务盈利能力分析表621.6.盈亏平衡分析621.7.财务敏感性分析631.8.财务评价结论64第十四章社会评价651.1.项目实施对社会影响分析651.2.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671.3.社会风险分析681.4.社会评价结论68第十五章风险分析691.1.项目主要风险因素识别及分析691.2.风险评估701.3.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对策70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711.1.结论711.2.建议72第十七章附表73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开化**国际运动城建设项目1.1.2. 项目拟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1.1.3. 建设性质本项目为新建项目1.1.4. 建设单位公司名称:开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1.1.5.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12月)。1.1.6. 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年接待会员21万人次。1.1.7.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1) 用地规划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2000平方米。2) 土建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表1-1 主体工程内容表3) 设备购置本项目设备购置如下表所示。表1-2 设备购置内容表1.1.8. 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1) 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001.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27.05万元,流动资金2027.05万元。2) 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001.62万元,其中政府扶持资金500.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6.66%,企业自筹资金为2501.62万元。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部、省、及衢州市相关标准、规范、规定。1.3. 可行性研究范围本报告可行性研究范围包括:1)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衢州市实际情况,分析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必要性;2) 根据规划并结合现状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3) 项目建设地点及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4)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5) 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6) 项目节能方案;7) 组织管理及劳动定员;8) 工程建设及实施进度安排;9)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0) 风险预测及控制措施;11)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评价;本报告有 中投信德杨刚 工程师编制,请勿复制。更多案例参考或报告的定做详询本人。

萧衍

某市政道路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

市政道路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颁布的《建议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为主要依据,并参照交通部1988年颁布的《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132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的规定及国家计委计办投资[2002]15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项目的评价期包括建设期和建设后预测年限,项目计算期共计21年,建设期为1年,使用期为20年。据根工可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数据,按2009年重庆统计年鉴分析而得各车种比例:大客车占总交通量的2.00%,小汽车占总交通量的75.00%,小货车占总交通量的14.00%,大货车占总交通量的2.00%,摩托车占交通总量的7.00%。车种有小汽车、大客车、小货车、大货车。根据有关资料分析,小汽车 (包括出租车) 平均2.5人/车,大客车平均15人/车,小货车平均载货吨位是1.5吨/车,大货车平均载货吨位是4.0吨/车,货车平均载1.5人/车,摩托车客运1.5人/车。人均国民产值是根据2013年重庆统计年鉴上的资料,通过计算得出,重庆市2015年的人均国民产值为16.72元/小时,2016年-2020年年增涨率为8.50%,2021年-2025年年增涨率为5.50%,2026年-2030年年增涨率为5.00%。本工程全部投资国民经济效益流量表 单位:万元由以上财务分析表明,本工程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EIRR为10.11%,高于社会折现率(8.00%),经济净现值ENPV(is=8.00%)为4358.98万元,大于0。这表明本工程对国民经济有贡献的,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而能精焉

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讯: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19〕24号)精神,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作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评估和审查的依据,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本技术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包括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和编制技术要求。一、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在上海市范围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按照本指南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要求编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按照行业和环境影响特点,本指南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分为I类、Ⅱ类、Ⅲ类,分别制定不同的编制要求。其中,I类建设项目编制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类和产业类建设项目;Ⅱ类建设项目编制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Ⅲ类建设项目编制要求适用于以生态和噪声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针对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细化名录提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需开展工程分析专项评价的规定,本指南明确了工程分析专项评价编制技术要求。建设项目(Ⅰ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编制技术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类和产业类建设项目。(二)环境要素评价确定原则1.报告表应根据项目特点,对涉及的环境要素进行核实、筛选、并开展分析评价。2. 项目需开展专项评价时,报告表正文应简要介绍专项评价中的内容或结论。3.应根据现行导则及相关环境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报告表的编制。(三)具体编制要求一、项目概述1. 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以及项目背景情况(租赁厂房的项目应明确环保责任主体和边界),明确本项目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说明编制报告表的依据。2. 明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3.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产生副产品时,应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5.1款的相应条件,并明确副产品内容及执行的产品(内部控制)标准。4. 项目组成表,明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设施等内容。列表说明与产排污、环境风险相关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位置、新增或依托情况等,依托工程还应明确依托可行性及环保责任情况。明确年运行时间。5. 主要原辅材料(或存储/输送物质)应列表说明物质名称、规格/主要成分、年消耗量、存储位置等。明确与产排污、环境风险相关主要原辅材料(或存储/输送物质)的理化性质,列表说明化学品名及Cas登记号、物质性状、物化性质(闪点、沸点、饱和蒸气压、密度等)、(环境)毒性、恶臭(异味)物质的嗅阈值(说明来源)等。6. 简要分析项目平面布置的环境和环境风险相关的合理性。二、规划相容性分析1.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 产业的相符性:分析判定建设项目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规范的相符性。3.位于工业区的项目,应明确所在工业区名称、规划范围、主导产业,项目用地性质及其在工业区内的位置,分析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三、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 评价因子:明确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明确选取原则。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没有涉及的领域可不用表述):① 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② 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③ 声(振动)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一般情况下,评价范围为厂界(或边界)外1米,若声源可能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时,评价范围应覆盖相应敏感目标。④ 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⑤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⑥ 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⑦ 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⑧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评价范围应覆盖可能产生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表说明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功能和规模,与建设项目厂界(或排放源)的位置、距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重点调查矩形边长1000米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以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四、评价适用标准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1.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无需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规划环评中未包括的特征污染因子除外)。① 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② 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③ 声(振动)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声(振动)环境保护目标时,声(振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覆盖代表性的环境保护目标,若出现超标情况应分析超标原因。④ 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⑤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⑥ 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开展现状评价。⑦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应调查其相应的环境现状。2. 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项目涉及新增用地时,应说明新增用地的原有用途,明确是否存在环保遗留问题(可引用场地调查报告或场地监测数据来进行说明)。六、现有工程回顾(改扩建项目等现有工程)1.现有工程概述:应明确现有工程(包括已建、在建工程)的项目概况、建设和实际生产情况、及其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并界定现有工程回顾范围。2. 产污环节及污染治理措施:一般工业企业应进行全厂回顾;央企等大型企业,可对本项目所在的事业部(或分厂/车间)现有工程进行重点回顾。明确与本项目相关的现有工程规模和产品方案,原辅材料消耗及存储情况,简要介绍生产工艺,明确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的产生环节、处理(或暂存)方式及排放去向。项目涉及废水处理装置(或废水池)、污水地下水管道、液态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产生危废的项目(即存在地下水及土壤潜在污染可能性的项目)或涉及一类水污染物时,应说明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情况。项目涉及环境风险时,应简述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关注事故废水收集及暂存。3. 达标分析:分析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情况,监测数据应优先引用近年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中的污染物监测数据;若排污许可证未及时更新,应收集企业近3年内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并说明监测数据代表性;若无3年内监测数据或监测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应提供最近1年监测数据或环评期间的补充监测;若企业已完成污染治理措施整治或提标改造工程的,应提供工程实施后的监测数据。4. 排污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包括已建、在建项目,若企业有近年的排污许可证数据,应优先引用;若未采用排污许可证数据,应给出数据来源和计算依据。5. 环保管理:简述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明确环保投诉、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措施。6. “以新带老”:详细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或时间节点。七、工程分析应按“基本要求”开展工程分析。涉及食品制造、喷漆及仓储的项目在此基础上,还应执行“食品制造、喷漆工艺和仓储”的补充要求。1. 基本要求① 工艺:简述工艺流程,明确主体工程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产污环节,绘制带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框图。② 废气:项目涉及废气产生及排放时,应说明废气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废气的收集方式及收集效率、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分析污染物排气筒及厂界达标排放情况;说明无组织源排放控制措施并估算排放量;明确非正常工况排放源强、监控、处理措施。③ 废水:项目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时,应说明废水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废水的收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明确非正常工况监控、处理措施。结合项目特点,明确初期雨水收集措施、雨污分流情况、雨水排放去向及监控措施。④噪声(振动):项目新增噪声(振动)源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⑤ 固体废物:项目涉及固体废物产生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估算依据;判别固体废物类别,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方式、暂存场所和处置去向;当存储、转运期间可能产生恶臭(异味)废气、挥发废气、或溢流废液时,还应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去向。⑥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等几种情况,汇总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量。⑦总量控制要求:列明国家和本市总量控制相关政策要求文件名称。说明项目需执行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指标及来源。2. 食品制造① 废气(异味):明确开停车时臭气(异味)的排放情况。宜通过类比法估算臭气(异味)无组织排放情况。与现有工程建设内容相似的改扩建、技术改造类项目,应根据实测数据类比臭气(异味)源强。设有除臭设施的项目,应尽可能通过同类装置的实测数据类比论证设施的除臭效果。非正常工况中应分析是否存在臭气(异味)的突然排放,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要求。② 废水:涉及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置的项目,应明确废水处置过程中的臭气(异味)产生及处置措施,并论证其达标可行性。季节性生产的项目(尤其是采用废水生化处理的项目),应论证废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后再运行的可行性。③ 固体废物:应明确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去向。涉及食物残渣、酒糟等固体废物的项目,应明确其暂存要求、周转时间、最大暂存量,分析暂存期间臭气(异味)处置措施,并明确是否存在无法外运的情况,提出相应的臭气(异味)控制措施。3. 喷漆工艺①废气:应对使用油漆(涂料、油墨、胶水等)单独进行物料平衡分析或给出污染源估算依据。明确恶臭(异味)污染物嗅阈值。应重点论述废气收集措施的有效性及废气处理措施的合理性,明确工艺参数及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的,还应论证依托的可行性。应提出废气处理装置监控措施,处理装置主要设计参数运行参数(如活性炭脱附废气焚烧温度等);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的项目,应提出保证处理效率的一次活性炭最大装填量,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废活性炭暂存要求。②在线监控:单一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2.0 kg/h 或者初始非甲烷总烃排放量≥10 kg/h 时,应安装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并满足国家或地方固定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4. 仓储① 废气:涉及槽罐或分装的项目应明确分装的物质、批次及年周转量,估算槽罐大小呼吸产生源强,明确最不利情况下的废气产生源强,并提出收集、处理和排放方式。存储物料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时,应估算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量。② 废水:涉及槽罐或分装的项目应明确是否进行槽罐清洗,明确废水(或废液)、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及去向。若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地面冲洗废水、槽罐清洗废水等,应明确其废水产生量、收集措施、处理工艺、污染物处理效率并进行达标排放分析。八、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简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明确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噪声控制措施,以及施工场地颗粒物、噪声在线监测要求。项目涉及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开展生态影响分析并提出保护及生态补偿措施。若项目建设时涉及老旧设备的搬迁或拆除,应说明搬迁或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2. 营运期① 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重点评价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绘制防护距离包络线图;正常工况下的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排放恶臭(异味)的项目应分析嗅阈值影响。② 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开展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③ 声(振动)环境:分析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评价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目标的,还应给出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振动)预测值,分析其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④ 固体废物:明确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暂存面积,暂存的可行性,转运周期,防渗措施,处置去向,存储期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去向。对于产生恶臭(异味)的一般工业固废(如果渣、酒糟、药渣等),还应提出恶臭(异味)控制措施,并明确转运时间及转运要求等。明确危险废物的暂存位置,暂存包装方式、暂存面积,暂存的可行性,危险废物的周转周期,防渗措施,处置去向。存储期间可能产生的溢流废液或挥发废气的情况及去向,存在恶臭(异味)污染物或可能对所在区域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作为源强列入废气或废水章节进行分析。⑤ 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废水处理装置(地面或地埋式)、液态化学品存储设施(地面或地埋式)等易造成地下水泄漏设施的防渗分区及相关防渗措施要求。⑥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⑦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内容包括:明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危险性、最大存在量及存储(或使用)情况,判别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并进行风险识别,明确最大可信事故、伴生/次生影响事故,简要分析事故影响结果,根据物质特性及项目特点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及其备案要求;项目依托现有或其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时,应分析依托可行性。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明确“单元—厂区—园区/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水收集和应急存储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明确并图示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⑦ 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项目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其产生的生态影响,并明确保护措施。⑧ 其他(外环境、生物安全等)外环境: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有特定要求的项目,应分析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项目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时,应简要开展生物安全影响分析,并明确环境保护措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提出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及其备案要求。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应进行相应的影响分析,并明确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九、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汇总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及“以新带老”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十、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应提出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明确管理部门及人员情况;提出监测计划;明确竣工验收建议清单,包括环保装置的设计要求及关键设计参数的要求;根据国家、上海市相关要求需设置废气、废水、噪声等施工期及营运期在线监测的项目,应明确在线监测设施的设置情况;监测建议应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文件相衔接;明确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要求与企业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相衔接的内容。十一、建设项目污染治理与排放信息表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填写污染治理与排放信息表,表格中内容应在环评文件基础上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衔接。若后续生态环境部发布或更新建设项目污染治理与排放的相关信息表格式,应按照生态环境部格式要求更新相应表格及内容。十二、结论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规划相容性、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环境影响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应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十三、附件附图要求1.附图附图中应有比例尺(或清晰的距离标注)、指北针等基本要素;图片文字应清晰、大小适中,线条鲜明;图片中重要内容应采用勾勒边框、填充色块或标注等方式清晰表示,突出重点;宜删除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图片尺寸应以A4或A3尺寸为宜,转化为PDF时应统一大小;若附图数量过多或尺寸过大,宜独立成册。附图应包括: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所在工业区(镇、区)位置图,所在大气、地表水、噪声功能区划位置图,评价范围图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环境监测点位分布图(若无环境监测可省略),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若厂区太小可与车间平面布置图合并),车间平面布置图,分区防渗图、项目周边企业(道路)现场照片,涉及废水排地表水的项目应提供区域水系图。上述图件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并。总平面布置图及车间平面布置图应选用正确比例的底图,宜采用工程设计图、测绘图或卫星图等;应明确环保责任边界,明确排气筒位置、废水排口位置、雨水排口位置、环保处理设施位置、固体废物暂存点、风险防范措施(消防废水收集池、车间收集沟、储罐围堰等)位置等。2.附件附件应文字(图件)清晰、大小适中,尽可能使用原件扫描;应减少非相关内容的附件页数;若附件数量过多,宜独立成册。涉及改扩建的项目,应提供现有工程污染源监测报告;涉及环境监测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监测报告,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建设项目(Ⅱ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编制技术要求适用于以污染影响为主的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二)环境要素评价确定原则1.报告表应根据项目特点,对涉及的环境要素进行核实、筛选、并开展分析评价。2. 项目需开展专项评价时,报告表正文应简要介绍专项评价中的内容或结论。3.应根据现行导则及相关环境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报告表的编制。(三)具体编制要求一、项目概述1. 简要说明项目背景情况(租赁建筑的项目应明确环保责任主体和边界),明确编制报告表的依据。2. 明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年运行时间。3. 项目组成,说明建筑物栋数层数、各建筑功能及面积、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及其依托可行性等,主要设备的规格、数量和位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应说明其使用和贮存情况。4. 分析平面布置及合理性,仅限环境和环境风险和合理性。二、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三、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 评价因子:明确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明确选取原则。医院、学校、养老院等敏感项目还应将区域主要污染因子筛选为现状评价因子。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没有涉及的领域可不用表述):①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②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③声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一般情况下,评价范围为厂界(或边界)外1米,当项目紧邻环境保护目标或相邻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较高时,评价范围应适当扩大。④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⑤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⑥ 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⑦ 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⑧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评价范围应覆盖可能产生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表说明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功能和规模,与建设项目的位置、距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重点调查矩形边长1000米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以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四、评价适用标准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1.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简要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 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项目涉及新增用地时,应说明新增用地的原有用途,明确是否存在环保遗留问题(可引用场地调查报告或场地监测数据来进行说明)。六、现有工程回顾(改扩建项目等现有工程)1. 现有工程概况:应明确现有工程(包括已建、在建工程)的项目概况、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及其环保手续履行情况。2. 产污环节及污染治理措施:明确与本项目相关的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的产生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和排放去向;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应简述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3. 达标分析:提供已建工程近三年内有效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实测数据,明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4. 排污核算:明确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5. 环保管理:简述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明确环保投诉、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措施。6. “以新带老”: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或时间节点。七、工程分析1.废气:项目涉及废气产生及排放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废气的收集方式及收集效率、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分析污染物排气筒及厂界达标排放情况;说明无组织源排放控制措施并估算排放量;明确非正常工况监控、处理措施。2.废水:项目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废水的收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明确非正常工况监控、处理措施。3. 噪声:项目新增噪声源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固体废物:项目涉及固体废物产生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估算依据;判别固体废物类别,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方式、暂存场所和处置去向;当存储、转运期间可能产生恶臭(异味)废气、挥发废气、或溢流废液时,还应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去向。5.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等几种情况,汇总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量。6. 总量控制要求:列明国家和本市总量控制相关政策要求文件名称。说明项目需执行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指标及来源。八、环境影响分析1. 施工期简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明确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噪声控制措施,以及施工场地颗粒物、噪声在线监测要求。项目涉及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开展生态影响分析并提出保护及生态补偿措施。若项目建设时涉及老旧设备的搬迁或拆除,应说明搬迁或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2. 营运期①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②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开展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③声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评价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目标的,还应给出各环境保护目标的预测值,分析其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④固体废物:分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暂存方式、暂存场所和处置去向的合规性;并明确固体废物转运时间及转运要求。⑤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重点评价易造成地下水泄漏设施的防渗分区及相关防渗措施要求。⑥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⑦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内容包括:明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危险性、最大存在量及存储(或使用)情况,判别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并进行风险识别,明确最大可信事故、伴生/次生影响事故,简要分析事故影响结果,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及其备案要求。⑧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项目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其产生的生态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⑨其他(外环境、生物安全等)外环境:医院、学校、养老院等敏感项目,应调查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防护距离、废气、噪声)、交通设施(噪声或振动)等对项目敏感建筑的影响,并提出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项目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时,应简要开展生物安全影响分析,并明确环境保护措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提出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及其备案要求。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应进行相应的影响分析。九、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汇总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及“以新带老”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十、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应提出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提出监测计划,明确竣工验收建议清单,包括污染防治措施及外环境影响防护措施。十一、建设项目污染治理与排放信息表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填写污染治理与排放信息表,表格中内容应在环评文件基础上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衔接。若后续生态环境部发布或更新建设项目污染治理与排放的相关信息表格式,应按照生态环境部格式要求更新相应表格及内容。十二、结论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规划相容性、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环境影响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应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十三、附图附件要求1. 附图附图中应有比例尺(或清晰的距离标注)、指北针等基本要素;图片文字应清晰、大小适中,线条鲜明;图片中重要内容应采用勾勒边框、填充色块或标注等方式清晰表示,突出重点;宜删除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图片尺寸应以A4或A3尺寸为宜,转化为PDF时应统一大小;若附图数量过多或尺寸过大,宜独立成册。附图应包括: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所在大气、地表水、噪声功能区划位置图,评价范围图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环境监测点位分布图(若无环境监测可省略),总平面布置图及各楼层平面布置图(应明确环保责任边界,排气筒位置、废水排口位置、环保处理设施位置、固体废物暂存点位置等)。上述图件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并。2. 附件附件应文字(图件)清晰、大小适中,尽可能使用原件扫描;应减少非相关内容的附件页数;若附件数量过多,宜独立成册。涉及改扩建的项目,应提供现有工程污染源监测报告;涉及环境监测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监测报告,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建设项目(Ⅲ类)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编制技术要求适用于以生态和噪声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二)环境要素评价确定原则1.报告表应根据项目特点,对涉及的环境要素进行核实、筛选、并开展分析评价。2. 项目需开展专项评价时,报告表正文应简要介绍专项评价中的内容或结论。3.应根据现行导则及相关环境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报告表的编制。(三)具体编制要求一、项目概述1.简要说明项目背景情况,明确编制报告表的依据。2.明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3.明确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及其依托可行性等)。4.灌区项目应明确取(蓄)水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田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5.水库、引调水等项目,应明确取水枢纽、输水建筑物、控制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调蓄水库以及末端配套工程等。6.河湖整治、防洪除涝等项目,应明确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洪治理等。7.航道项目应明确航道走向、里程、级别。是否涉及护岸、疏浚、桥梁、码头等。8.码头项目应明确码头长度、宽度、高程、泊位长度、水工建筑物等。9.铁路项目应明确线位走向和长度、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等;明确线路工程、轨道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站场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关注的工程(电气化工程、牵引变电所工程、通信基站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维修工程、机务车辆检修设施);明确项目的行车组织,包括列车对数、列车编组、运行时间等。10.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及桥梁项目,应明确工程线位走向和长度、道路等级、设计行车速度、车道数、工程组成(包括道路、桥梁、匝道、地道、附属工程等)、预测交通量、动拆迁情况。11.管线项目应明确输送物质名称,输送管线走向,物质最大设计输送能力,年输送总量及输送时间,输送管线直径及长度等。二、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线、规模、性质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评要求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三、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 评价因子:明确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明确选取原则。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没有涉及的领域可不用表述):①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②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③声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一般情况下,非线性工程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米,当项目紧邻环境保护目标或相邻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较高时,评价范围应适当扩大。④振动环境:城市轨道交通类项目振动评价范围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中相关要求。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及桥梁项目的评价范围应考虑所在项目所在区域不同声功能区划,3类区为工程边线两侧20米、2类区为工程边线两侧35米、1类区为工程边线两侧55米;铁路项目评价范围不小于工程边线两侧60米。⑤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⑥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⑦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⑧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⑨ 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评价范围应覆盖可能产生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①列表说明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功能和规模,与建设项目的位置、距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②铁路、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和航道等项目,应明确声环境保护目标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建筑朝向,动拆迁前后敏感建筑与本项目及交通干线边界线的最近距离(涉及高架、桥梁时还应给出环境保护目标与高架、桥梁边线和匝道的最近距离,高架、桥梁和匝道的高度);项目改扩建时,还应明确改建前后环境保护目标与工程边界线的最近距离、声环境评价标准和不同声功能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户数。四、评价适用标准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新增用地环保遗留问题1. 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2. 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涉及底泥疏浚的项目,还应开展底泥监测。3. 声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铁路、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和航道等项目,应重点调查项目实施后评价范围内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当环境保护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调查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超标时,应结合主要声源类型分析超标原因。4. 振动环境: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振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 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开展现状评价。6. 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开展现状评价。六、现有工程回顾(改扩建项目等现有工程)1. 现有工程概述和污染治理措施:简要说明现有工程的工程组成、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2. 达标分析和排污核算:分析废气(移动源除外)、废水和噪声(移动源除外)等污染物达标情况,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3. 环保管理:简述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落实情况;明确环保投诉、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措施。4. “以新带老”:详细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或时间节点。七、工程分析1.废气:项目涉及废气固定源排放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废气的收集方式及收集效率、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分析污染物排气筒及厂界达标排放情况;说明无组织源排放控制措施并估算排放量;明确非正常工况监控、处理措施。2.废水:项目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废水的收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明确非正常工况监控、处理措施。3.噪声和振动:项目涉及噪声固定源排放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污染源强及估算依据,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应根据设计行车速度、机车类型等确定噪声和振动源强;铁路项目应根据设计行车速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等确定噪声和振动源强;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和桥梁项目,应根据路面结构、材料、坡度、标高、各路段昼夜各类型车辆的比例、昼夜比例、平均车流量、车速等信息,确定噪声和振动源强;航道项目应根据通航船舶类型、船流量、船速等信息,确定噪声和振动源强。4.固体废物:项目涉及固体废物产生时,应明确产污环节,说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估算依据;判别固体废物类别,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方式、暂存场所和处置去向。八、环境影响分析1. 施工期①根据项目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大临工程的设置情况,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污染防治或生态防护措施,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②项目涉及疏浚、抛石、沉排、吹填、切滩、抛泥等涉水作业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提出优化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时序、施工环节悬浮物控制措施。③航道项目涉及炸礁工程的,应采取施工爆破噪声控制措施。④项目产生疏浚物时,应优先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属危险废物的,应提出安全有效的处置方案;施工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等应交资质单位处置,不得直接排入水体。⑤项目对古树名木、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植物造成影响的,应采取避让、工程防护、异地栽种等保护措施;隧道项目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采取优化涉及和施工工艺、控制辅助坑道设置数量和位置、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桥梁项目涉及水环境保护目标时,应优化设计和施工工艺,控制桩基施工。⑥ 若项目建设时涉及老旧设备的搬迁或拆除,应说明搬迁或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2. 运营期①大气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隧道项目,应分析隧道峒口处的大气环境影响,并预测风塔排放的大气环境影响,涉及风塔的隧道还应分析风塔关闭状况下隧道峒口处的大气影响;码头项目应提出配备岸电设施的要求;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应结合货种特点,针对物料装卸、输送和堆场储存提出必要可行的封闭工艺,以及防风抑尘网、喷淋湿式抑尘等措施;油气、化工等液体散货码头,应提出必要可行的挥发性气体控制、油气回收处理等措施;散装粮食、木材和其制品等采用熏蒸工艺的码头,应提出复核国家相关规定的工艺、药剂的要求以及控制气体挥发强度的措施。铁路项目应对装运煤炭的列车,提出转运、卸载、储存等环节的抑尘措施;隧道进出口临近居民区或其他环境空气敏感区时,应优化布局或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减轻不利环境影响。②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要求开展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灌区、水库、引调水等项目应统筹考虑上下游河道水环境、水生生态、景观、湿地等生态用水需求,提出优化取(调)水方案、泄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等措施;灌区农药化肥施用以及灌溉退水等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时,应提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控制农药与化肥施用种类及数量、建设生态沟渠、人工湿地、污水净化塘等措施。码头项目应针对冲洗污水、初期雨污水、含尘废水、含油污水、洗箱(罐)废水、生活污水等,提出收集、处置措施。③声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铁路、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和航道等项目的线源工程,应明确预测参数,并给出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的距离;预测不同声功能区内环境保护目标处的贡献值、背景值和预测值,高层建筑还应预测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所受的噪声影响,绘制等声级线图;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处的超标及超现状情况,分析环境保护目标受噪声影响的程度,确定受影响范围和人口分布情况,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非线性工程还应分析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④ 振动环境: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和桥梁等项目的线源工程,应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进行振动环境影响分析,提出相应有效的防治措施。⑤固体废物:分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暂存方式、暂存场所和处置去向的合规性。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等应交资质单位处置,码头项目还应设置相应的接收处置措施。⑥ 地下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灌区项目应提出优化取(蓄)水方案及灌溉方式、渠道防渗、截水导排、生态修复等措施,水库和引调水项目应提出封堵、导排、防护等措施,避免因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次生生态影响;灌区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等时,应提出农艺调控、种植结构优化、耕地污染修复、灌溉水源调整或休耕等措施。⑦ 土壤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开展影响评价。⑧ 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项目存在水质污染、富营养化、外来物种入侵、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的,应提出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的要求;桥梁项目涉及水环境保护目标时,还应合理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⑨生态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开展影响评价。项目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其产生的生态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灌区、水库、引调水、河湖整治、防洪除涝、航道、码头、铁路、等级公路等项目应结合项目特点,提出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拦河闸坝建设过鱼设施、引水渠首设置拦鱼设施、栖息地保护修复、生态修复、增殖放流、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减小船舶航速、建设或保留野生动物通道、灯光和噪声控制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⑩ 其他:涉及其他环境影响的项目,应进行相应的影响分析。九、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汇总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及“以新带老”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十、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应提出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提出监测计划,明确竣工验收建议清单。十一、建设项目污染治理与排放信息表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填写污染治理与排放信息表,表格中内容应在环评文件基础上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衔接。若后续生态环境部发布或更新建设项目污染治理与排放的相关信息表格式,应按照生态环境部格式要求更新相应表格及内容。十二、结论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规划相容性、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环境影响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应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十三、附图附件要求1. 附图附图中应有比例尺(或清晰的距离标注)、指北针等基本要素;图片文字应清晰、大小适中,线条鲜明;图片中重要内容应采用勾勒边框、填充色块或标注等方式清晰表示,突出重点;宜删除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图片尺寸应以A4或A3尺寸为宜,转化为PDF时应统一大小;若附图数量过多或尺寸过大,宜独立成册。附图应包括: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所在大气、地表水、噪声功能区划位置图,线位走向图、评价范围图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应明确声屏障、隔声窗等环保措施实施范围),环境监测点位分布图(若无环境监测可省略)。上述图件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并。2. 附件附件应文字(图件)清晰、大小适中,尽可能使用原件扫描;应减少非相关内容的附件页数;若附件数量过多,宜独立成册。涉及环境监测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监测报告。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环保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彭祖得之

项目分类管理指南

项目类型的分类现在的项目实施主要考虑两种形式,一种是实施型项目,一种是产品型项目。所谓实施型项目是以完成工作内容为目的的项目,要求项目团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指定项目工作的内容。关注实施过程的进度、成本、质量等项目要素。所谓产品型项目是以完成一个项目产品为目标的主要工作,要求项目工作完成以后交付可以持续使用的产品。关注产品将来的使用和收益。实施型项目关注资源和时间,是一个通过资源的投入换取回报的项目注重资源的素质和协调指挥。例如现在许多的组织都建立自己的敏捷团队就是要进行实施性项目,这个项目管理的重点就是如何挑选和培养高素质的敏捷团队成员,和如何通过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来完成指定的工作。产品型项目关注的是产品的开发和后期的使用,关注长远发展和应用。例如组织想通过电商完成业务,通常会建立一个电商的交易系统平台,这个项目的重点是如何对电商交易平台进行规划和设计,以及在电商平台完成以后如何进行优化和升级,制定运营策略。产品型项目的管理的步骤对于大多数组织来说,需要建立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体系,所以产品型项目对于组织来说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自己的产品,组织会陷入一个没有核心和成长缓慢的怪圈,组织会失去吸引力而造成大量的优秀人员的离开。同时对于组织的发展也会造成很大的制约,组织只能不断的进行实施型项目,风险大收益低。所以我们应该仔细的对产品型项目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产品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首先需要对产品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产品的可行性分析主要关注于现实收益和长久发展,每一个产品都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对项目产品进行仔细的调研和论证。阐述明白产品对具体使用人员和组织的作用,以及预期有什么收益。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保证产品的预期收益和项目产品的投入之比大于1.产品的用户细分和画像如果产品具有可行性,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就是要识别产品的用户和客户,这里有一个产品客户和用户的区分:产品客户指为产品付钱的干系人,产品的用户是指使用产品的干系人。有些时候用户和客户会使同一个人。对于这些重要的干系人的管理需要进行严谨的分类和分析,形成完善的用户画像,根据画像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和产品设计方案。项目团队的组建项目落地关键的一环就是具有优秀的项目团队,一个优秀的项目团队需要完成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团队职责的划分和职务的设定,在很多的失败项目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项目团队的职责划分不清和职务设定出现了问题。一个完善的项目团队需要需要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求负责人等关键的岗位,如果这些岗位设置和职责的缺失必将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第二团队人员素质的保证和提升,团队人员素质的保证需要在团队成立之初仔细进行把关,杜绝素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培训,保证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第三项目工作流程的优化,项目工作是由很多人配合进行,多人配合进行最重要的是配合流程的高效、信息的通畅准确和管理制度的合理严明。所以作为项目经理一定要在这三个方面进行努力的。项目工作的开展在完成上述的准备工作以后,开始项目工作过程。在项目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项目经理需要对项目的进展信息进行及时的记录和总结,与重要的干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保证干系人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同时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对项目工作进行调整。项目产品的维护和升级项目产品建设完成以后应当及时的建立项目产品升级维护专门的敏捷团队,对项目成品进行优化和升级。用敏捷迭代的思想去管理项目升级的需求和完善工作。对产品型项目的思考产品型项目是一个从0到1的过程,有很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所以需要项目经理按照上面列举的步骤进行仔细严格的执行。项目的风险往往都是灰犀牛是一点一点慢慢的积累,直到被引爆。而我们的项目经理往往都是非常重视黑天鹅型的风险而忽略灰犀牛型风险。在项目过程中缺少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往往是只有风险发生了才去采取相关的措施。殊不知一旦风险发生就会产生很大的风险管理成本,或者给项目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在产品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项目经理一定要克服守株待兔和救火型管理思维。按照项目管理的流程和步骤一步一步的将项目管理工作做扎实保证项目的成功。

再接再厉

最实用的高校项目课题申报操作指南「依竹期刊」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项目申报至关重要。项目申报流程如何操作?如何选择合适自己的申报项目?这都是技术活。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科研项目与课题申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01项目VS课题课题,是人们从事研究前人或同时代的人还未认识或解决的问题,它具有较为单一而又独立的特征。项目,是指事物分成的门类或者说是由若干个彼此有联系的课题所组成的一个较为复杂的、带有综合性的科研问题。课题与项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课题是科学研究的最基本单元,课题的有机组合形成项目;另一方面,课题与项目的划分标准也是相对而言的。对某一个研究者或研究群体来说,也可以从单个的课题入手,不断深入,形成系列的课题,从而组成项目,或者承担一个项目后,分成若干个课题逐一进行研究,最终取得较大的突破。02如何申报项目?一、提前了解项目申报的信息。获取信息的主要有两个途径:关注、搜集政府部门网站信息。搜集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发改委、科委、经信委、商委等),国家级到区县级都要关注,做成信息简报。包括:来源网站、发布日、链接、截止日等信息。这样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可以及时了解信息;第二是每年项目申报季节都差不多,可以为明年的申报工作提前做计划。加入行业协会或者联盟。有时候可以联合申报项目与科技部门相关人员建立良好关系,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往往能在网站更新之前得到信息,及早准备有的行业龙头企业可以在政府立项之前影响指南所指向的领域,这需要企业高层去攻关了。二、项目可行性初步判定,这要根据自己的科研实力确定。三、决定报之后,就要先了解项目指南,把所有要准备的资料列好清单,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工作内容和时间,比如,查新、研发专项审计、报价单等工作要提前,项目预算要尽量贴近真实。四、准备资料、送审。五、关注相关网站看公示。(没成功就要了解失败的原因,认真总结,归档资料)。六、申报成功——立项——开启动会——跟科研和财务部门沟通工作细节,及时划归财务数据和科研进展中期报告等。八、项目验收——科研和财务准备审计材料。九、结题——奖励相关人员——归档资料。03如何申报科研课题?1、怎样选择课题?课题的选择不是空想出来的,自己主观想什么样的课题好,押宝式的选题,很难评上。申报课题应有三个条件:第一,你对申报的课题已经开始或正在研究的课题,应有前期成果。我们在评审时是先看申报者是否有前期成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除了自己的前期成果外,还应了解国内对这个领域的研究情况。如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基地,把国内发表的有关农村问题的文章全部收集起来,然后把这些文章按内容分成几类,掌握这些情况,对申报这个领域的课题非常有利。第二,对申报的课题有实地调查的资料,或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资料。也就是说,申报的课题要有特点,没有实地调查的资料就没有特点,如湖北省一个单位申报的一个课题:《山区乡镇政权建设研究》,他们除调查了湖北省山区的情况外,又调查了四川、湖南、江西等省的山区的乡镇政府情况,有这些实际资料,谁也拿不到,只有这个单位才能拿到,这就说明有特点,必须批。西北师范大学王宗礼申报的《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政治意识研究),他把西北牧民的政治观念、意识资料情况掌握了,就评上了。此外,广东中山大学及一些教学科研单位有关“珠江三角洲”各个方面的研究;江苏省的教学科研单位关于“苏南模式”的研究等课题都容易被评上。这些都说明,申报课题,要有实际调查。到实际中去,有实际调查的资料才能申报出你所报课题的特点,否则你的课题就不能打动人。第三,申报的课题要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当然不是说,我们申报课题,要用“课题指南”题目作为课题,而是说,申报的课题要符合“课题指南”的范围。全国社科基金是每年制定一次指南,教育部的课题是每个五年规划,委托各学科学者制定五年规划的咨询报告,提出五年内各学科应研究的主要问题。为什么必须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呢?因为,“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题目都是当前需要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和现实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重点课题是国家急需研究的问题。如我们政治学科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问题,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行过几次行政机构改革,但哪次也不彻底,原因是没有正确的符合国情的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做指导。所以,我们申报的项目一定要不脱离指南,不是说必须和指南上的一模一样,但也要围绕指南来选题。2.课题论证课题论证非常重要,论证好坏是决定你能不能被评上的前提条件。怎样论证?我们看论证的主要几点:第一: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第二:你所研究的课题,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第三:解决主要问题的难点是什么,怎样解决,如何突破;第四:前期成果。所以,在论证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能让评委很清晰地知道你这个课题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难点是什么,表明你可以解决。3.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的材料是衡量课题组成员的水平能否完成课题任务。为什么对课题组成员这样重视?因为当前的课题研究应当是集体研究,一个人或两三个人,很难研究出精品的。只有大家合作,互相讨论,发挥集体智慧才能出精品。如我们组织几位博士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共管理理论。经过初步合作讨论,都觉得收获很大。一个人单独研究是不行的。我们曾经碰到过这种情况,论证得非常好,课题组成员仅一两个人被拿掉的。研究实际问题的课题,成员中除理论工作者外,应包括一些实际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便于调查。研究基础理论的课题,成员中应有这方面造诣较高的教授,还要有从事这领域理论研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4.教师的课题观念问题我们要树立课题观念。我是经常到国内一些学校去,遇到很多教师同我交谈,主要谈他们现在做什么课题。有的是国家、教育部或省、市被评上的课题,多数是在从事自己学科领域自立的课题,无论问哪位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他们都有课题,课题观念很强。我希望,我们文科教师要增强课题观念。把课题研究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这对有国家、教育部或省、市课题的教师完成课题是必要的;对没有课题的教师,应自立课题,这对今后申报课题是重要的。同时,还应认识到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是提高我们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学质量、指导研究生所需要的。如果教师自己没有进行过课题研究,怎么会指导好研究生?因此,我衷心希望我们文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增强课题观念,多拿课题,多做课题,根据课题进行研究,推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发展。04课题与科研项目常用的研究方法很多老师在申报课题时,对研究方法的名称写得不规范,故发如下内容以供参考:研究方法不出“硬伤” :1、常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教育观察法、经验总结法、个案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实验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叙事研究法等。2、研究类型或途径、或某种提法口号不等于具体的研究方法。如实证研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不能与具体的研究方法并列;理论联系实际、以点带面、上下结合等不是研究方法。3、准确把握每种研究方法的概念特征、步骤方法。文献研究法:A.概念特征:主要指围绕某个教育问题,搜集、鉴别、整理相关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阅读与研究,形成对教育问题及其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B.主要渠道:1)书籍;2)报刊;3)档案(含文件);4)非文字资料(图片、音像、实物、歌曲等);5)网络数据库,如中国国家图书馆:http://opac.nlc.gov.cn;北京大学图书馆:http://www.lib.pku.e.cn;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http://lib.hunnu.e.cn;中国期刊网:http://www.cnki.net;C.查阅核心:1)代表著作和论文;2)研究问题的程度和主要观点;3)存在的不足或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D.成果形式:文献综述、研究述评或研究背景等。教育观察法A.概念特征:是指主持人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工具,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教育现象进行系统观察,从而获得关于某一事物或者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并得出分析结果的一种研究方法。B.研究步骤:①明确观察目的;②编制观察量表;③组建观察团队;④实施观察过程;⑤整理观察材料;⑥分析观察结果。C.案例描述:观察目的、过程描述、观察数据表、事实描述、结论分析;D.成果形式:观察日记、观察笔记、观察报告。个案研究法A.概念特征: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可以是个人或者团体机构)进行深入而具体研究的一种方法。又称“解剖麻雀法”和“个案追踪法”,其特征是个案的典型性、深入性、全面性。B.研究分类:1)追踪法:确定追踪研究的课题、实施追踪研究、整理和分析资料、提出改进意见。2)追因法:确定问题、假设原因、设置对比、数据检验、结果分析。3)产品分析法:通过分析学生的活动产品,如,日记、作文、书信、作业、自传、绘画、特长等,以了解学生的能力、倾向、技能、知识、情感等。C.研究步骤:①确定研究对象;②搜集个案资料;③分析个案资料;④实施个案指导;⑤追踪指导研究;⑥撰写个案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法A.概念特征:是指通过调查、总结、归纳、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及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特征是经验的新颖性、普遍性、实践性、发展性、实用性。特别注重经验的转化。B.研究特点:概括主题、归纳要素、形成观点、揭示规律、验证理论;C.基本步骤:①确立总结对象;②搜集相关材料;③现场相关调查;④分析关键资料;⑤撰写总结报告。叙事研究法A.概念特征:是指通过描述和分析有意义的教学事件、师生生活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来发掘或揭示内隐于日常工作、事件和行为背后的意义、思想或理念,从中发现教育问题,探究教育思想,揭示教育活动特点和规律的一种方法。B.研究特点:以“故事”为研究载体,以叙事为主要研究途径,采用口述、现场记录、日记、开放式访谈、自传等方式开展研究。C.基本步骤:①确定研究问题;②选择研究对象;③记录教育故事;④分析得出结论。行动研究法A.概念特征:是指由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教学管理者共同参与,从教育工作需要中寻找课题,在实际教育工作中进行研究,使研究成果为教育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实施,从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研究方法。B.方法缘由:始于英国的“教师即研究者运动”,强调行动与研究的结合,“为行动而研究、在研究中行动,在行动中研究”。C.基本步骤:第一轮:①计划:比如问题:学生认为科学只是回忆事实,而不是探索事实!怎样才能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和研究?计划:改变课堂提问策略。把提问的中心转移到鼓励学生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寻找答案。②实施:在课堂教学中,经常设计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能够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能够使他们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能够自己尝试归纳答案和结论。③观察:通过录像和录音,记录孩子们在这样的问题情境下,各自的表现,特别留意学生与以往不同的行为,关注那些利于达成目的的行为。④反思为了使全班学生按照教师的意图走,我认为还要适当地加强引导,适当加强情景控制,但是,过分的控制会破坏探索性提问。第二轮:① 计划:继续贯彻原初的基本设想和计划,适当减少控制性陈述;② 实施:在以后的课堂中减少控制性陈述;③ 观察:记录学生在控制性陈述减少的情境下的表现和行为;④反思。实验研究法A.概念特征:指借鉴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在教育实践中采取的“假设→求证”的方式,来揭示教育规律的过程。教育实验只能是准实验。B.教育实验与自然科学实验的比较;C.基本步骤:①提出研究假设假设:对数学作业题结构进行调整,即每次作业模仿性练习和创造性练习题的比例为7:3或8:2,就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兴趣和质量。自变量:原因变量;因变量:结果变量;无关变量:教师、学习内容等②选择实验对象:高一(1)班为实验班;高一(2)班为对比班。两个班级平时的数学学习成绩相近。③进行实验前测:实验前,运用有关心理测试量表、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测试量表,对两个班级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学习水平等进行测试;④ 严格组织实验:高一(1)班的数学作业题结构进行调整,即,每次作业模仿性练习和创造性练习题的比例为7:3或8:2。高一(2)班仍用以前的作业布置方式;⑤进行实验后测:实验结束后,运用有关测量工具,对两个班级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学习水平重新进行测试;⑥ 分析检测数据:对实验前测和实验后测所获得的各种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⑦ 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的要素:问题的提出、研究的假设、实验的设计、实验的过程、实验的结果、分析与讨论、实验结论、参考文献。

美国佬

重要提醒!科技部公布2020年度风电重点研究项目(附申报指南)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中国风电新闻网讯:近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专项按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与海洋能、氢能、可再生能源耦合与系统集成技术6 个创新链(技术方向),共部署38 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 年(2018—2022 年)。涉及2项风能重点研究任务:1、新型高效风能转换装置关键技术(基础研究类)研究内容:面向我国高空、海上等风资源多元化利用需求,研发不同电网连接方式下兆瓦级概念创新型高效风能转换装置。具体包括:风能转换装置的新概念、新机理和高效能量转换关键技术;开展关键系统及设备可行性研究,提出概念设计方案、样机试制及其系统平台验证的实施方案;微网、离网或并网条件下新型风力发电系统智能控制和能量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考核指标:完成兆瓦级创新型高效风能转换装置概念设计,建立数字虚拟仿真模型,理论最大风能转换效率CPmax≥0.5,能量综合利用效率≥40%,设计寿命≥25 年;完成样机试制,关键零组件可行性论证及测试方法通过第三方评估;并网型可连续运行≥7 天,微网或离网型可连续运行≥14 天。2、大型柔性叶片气动弹性设计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针对大型风电叶片的设计需求,研究大型柔性叶片气动弹性设计关键技术,自主建立大型柔性叶片动态仿真模型和设计方法。具体包括:湍流风况下大型柔性风电叶片气动—结构耦合动态响应模拟和测试技术;大型柔性叶片气弹稳定性机理和破坏性颤振预测技术;大型柔性风电叶片被动降载和颤振控制技术;基于气弹耦合效应的大型叶片高效、低载、轻量化设计技术。考核指标:自主开发风电叶片动态仿真软件1 套,通过测试验证,动态变形和动态载荷计算误差≤15%;提出适用于大型柔性风电叶片颤振的工程判据,通过实验或测试验证并形成工具包1个,颤振速度预测误差≤15%;叶根疲劳载荷降低≥3%,叶根极限载荷降低≥5%,颤振边界≥风轮额定转速的120%;耦合气动弹性关键技术,自主开发大型柔性叶片设计软件1 套,满足90m~120m 叶片设计需求,并应用于100m 级风电叶片设计,所设计叶片需通过第三方设计评估,并完成样片研制,最大风能吸收效率CPmax≥0.49,相对于同级别叶片减重≥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8:00至5月2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5月2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 业务咨询电话:(1)“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2、68207731。(2)“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3)“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4)“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5、68338939。(5)“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68338941。(6)“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2。(7)“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8)“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9)“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10)“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57。(11)“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68207769。(12)“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7。(13)“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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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实施依据1. 《山东省实施办法》 (2005年5月通过 ) 第七条“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进行项目核准、备案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2.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1年12月国务院令第613号 )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2018年第16号)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二、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无三、受理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四、申报材料五、示范文本无【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