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342湖南省招生代码4319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历经70年的发展,形成了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信息等优势专业群,涵盖工、管、文、理、经、艺六个学科门类。学校现设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56个本科专业,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余人,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校园面积1806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18亿元,纸质图书200多万册。主校区依傍湘江水,坐拥木鱼湖,山水相间,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办学成效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教育部专家组以“实践育人”、“办学特色鲜明”的评价给予充分肯定;2010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是全国入选的12所省属本科院校之一,也是湖南省省属本科唯一入选的学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3年,组建的“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协同创新中心”被遴选为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获批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地合作试点单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成为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湖南省第一个通过专业认证的新建本科高校;2017年,成为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8个学科被列为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成为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首批立项单位;2019年,获批机器人工程和人工智能两个新工科专业,是首批全国35所、湖南唯一一所获教育部批准开设“人工智能”专业的高校;学校当选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新工科建设协作组副主任单位;2020年,学校列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师资力量学校着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547人,其中专任教师1038人,高级职称教师388人,博士、硕士905人。聘有院士1人,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省部级优秀教师(专家)2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教育部、教育厅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6人,“湖湘青年英才”、“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4人,省“百人计划”5人,省“121人才工程”人选26人,省“科技托举人才”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77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160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019年,学校入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20强,在省属同类院校中唯一入选。学科专业学校有能源动力和材料与化工2个工程硕士学位类别。本科专业56个,涵盖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信息等优势专业群。科学研究坚持瞄准国家发展战略,立足地方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建成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2个。近5年来,学校主持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34项、横向科研项目776项,科研经费3.97亿元,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4项、专利569项。“双一流”建设学校全力加强 “双一流”建设,按照“分类、分层、分级”的原则,不断完善省、校、院三级学科建设体系。学校进入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8个一级学科(物理学、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商管理、设计学)入选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创新创业教育学校设有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创新创业教育。拥有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36人,就业指导专职教师46人,创新创业教育兼职导师424人。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56个,其中创业示范基地3个,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3个,大学生创业园2个,创业孵化园1个,众创空间2个,其他35个。本学年学校共立项建设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17个,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50个。近五年来,获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奖励144项、省级656项。其中,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级一等奖19项,获湖南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省级一等奖140项。中外合作办学湖南省招生代号:4365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已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国家20余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开设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本科专业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详情可咨询学校国际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731-58680135、58683128、58680030。奖助措施奖学金项目:1、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社会(校友、企业)捐助奖学金等。2、校内奖学金:获奖比例超30-45%,奖金标准500-2000元/年。3、创新创业奖学金:奖金标准500-1500元/年。助学措施:1、国家助学金:比例超20%,补助额度2200-4400元/年;2、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4、校友、企业助学金;5、特殊困难补助。招生总体情况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4990名,招生专业53个,新增招生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注:1、学校对于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教学。2、因工科类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及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31-58683867(兼传真)咨询电话:0731-58688511、58683501【来源:湖南招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各位考生: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能源动力(085800)的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专业领域和材料与化工(085600)的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纺织材料和纺织品加工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均有调剂,接收各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欢迎考生来我校深造。调剂专业调剂政策与在校待遇1.学校构建了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2.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3.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4.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复试工作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向考生公布,详情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或咨询研究生处。其他详细信息请参见学校官网来源:湖南工程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60。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 (邮编:411104)。第四条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第五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第六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七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工程学院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本科招生。预留计划的1%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考生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十三条 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第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与教材费标准:第十五条 教材费为预收,每一学年后按班级结算,多退少补。第十六条 学校确定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为热门专业,按照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学费已经上浮15%。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各省划定的批次和分数线进行录取。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学校不组织艺术专业招生的校级考试报考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文化成绩合格,按专业、文化成绩各占各省规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使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第二十一条 学校进档考生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学校原则上不录取高考志愿没有填报学校的调剂考生。第二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专业计划数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数,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若因专业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由学校顺次安排到其剩余志愿所报专业,所有志愿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第二十三条 鉴于报考独立学院考生最终就读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浪费学校宝贵招生计划,学校会电话联系投档考生,征询就读意见,考生在学校所属批次录取期间务必保持高考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通讯的畅通,表达真实就读意愿后方可录取。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高考报名体检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做退学处理。第五章 新生入学规定第二十五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以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一)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4%评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资助每人每学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各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二)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四)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五)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731-58688318网址:www.hnieyy.cn
这几天随着考研报名时间的临近,各个高校2020年的研究生招生简章也陆续发布,对于每一个参加考研的研究生来说,招生简章是对考研整个流程的一个指导性文件,会使考生更精确地了解自己考研的整个流程,以及每一步的注意事项。可能有的考生会说,自己已经确定了考某个学校和某个专业的研究生,看不看招生简章对自己考研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觉得每年的招生简章大同小异,以前看过去年的招生简章,自己只需按去年简章中要求进行复习即可。但是塔主想说的是,这两年由于全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一个深化改革的阶段,因此各个高校在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上,会有一个较大的改动。也就是说部分高校今年的招生简章肯定和去年的相差很大,包括招生的人数、专业、考试的科目、初试和复试的形式以及所占的比例等,都有可能发生大的调整。作为一个即将参加考研的学生而言,如果你不去系统地掌握报考院校最新动态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你的复习出现偏差,以及在十月份的研究生报名出现撞车或者其他的一些意外情况。因此,塔主劝各位考生,一定要抽出自己宝贵的时间来看一下招生简章中的一些细节,让自己心中有数,及早应对。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们看了招生简章后,面对茫茫字海,我们到底要注意哪些点呢?塔主根据自己考研的经验,觉得以下3点是每个考生务必要关注的:招生计划这一点是首当其冲的,因为你必须要知道自己所报考学校和报考的专业今年到底招多少人?同时还要注意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分别招多少人?如果你本来打算考某个专业,但是招生人数比去年缩减的话,那么势必会产生激烈的竞争。也就是说即使你分数考得再高,还是会有人跟你竞争那仅有的名额。塔主建议,在看完招生简章中招生计划的内容之后,可以跟报考学校的研究生院招生处或者有认识的老师和同学进行咨询一下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同时塔主给大家介绍一个小诀窍:当考研报名结束的前一两天,可以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打问一下本专业报名的人数,这个是可以打问到的,如果报名的太多,建议赶快更改考试科目相同的相近专业,以免撞车。注意专业课考试大纲很多高校考研专业课的考试大纲也是最近才陆续发布的,而大家考研复习专业课部分也是在最后的这两三个月才集中复习。因此关注招生简章中的专业课考试大纲可以精确地把握自己今年考研专业课的复习范围和考点,不再盲目复习。因为这两年各个专业都在调整和改革,专业课考试的考点也会有较大的调整,所以需要及时关注。关注住宿、学费、奖学金等事宜由于这几年高校在读的研究生数量逐年增加,导致部分高校的宿舍资源紧张。因此个别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就会明确写着:研究生住宿自行解决,学校不统一安排。因此对于考生而言,一定要看清楚,不要稀里糊涂地考上之后发现学校不给安排住宿,才慌忙出去租房子,给自己带来很多不方便。同时还要注意学费、奖学金的基本要求,以便自己及早的安排研究生的基本生活。以上就是塔主建议大家在招生简章中需要重点掌握的三个方面,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欢迎大家与塔主一起讨论。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2020考研到这里已经告一段落,各高校2021考研招生简章也正在陆续公布。作为考研过程重要组成部分,招生简章可以给我们提供方向性作用。我们可以在招生简章了解到招收专业、报考条件与流程、参考书目和奖助政策等一系列信息。不同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时间会有不同,根据往年情况,从5月份开始,就有部分院校开始公布了,但一般7、8、9月份居多。那么现在有哪些院校已经公布了呢?小编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湖北文理学院小编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网并没有看到2021的招生简章,但在文学与传媒学院看到了《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公告显示了文学与传媒学院简介、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和奖助政策等信息。由于篇幅问题,小编只截取了部分信息,具体招生信息可去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查看。湖南师范大学同样,湖南师范大学学校招生简章还没有公布,目前公共管理学院公布了《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告》,此公告包含了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简介、各专业介绍和学院奖、助学金设置等信息。另外在附件中有历年真题,别忘下载哦。注:此公告是依据2020年学校招生简章制作,仅供2021年考生报名参考。具体以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预计在2020年8-9月份公布。东华大学东华大学公布了《东华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在此招生简章中,也包含了很多内容,包括院校介绍、项目概况、培养方式、培养方案和报考条件等信息。具体招生信息可去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查看。注: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政策为准。科目变更另外还有部分院校调整了初试科目,这个大家一定要注意:例如:西北政法大学在研究生官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专业自命题科目调整的通知》,通知显示:各位考生:我校拟对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专业考试科目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现将拟调整方案公布如下(见附件)。最终方案以《西北政法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可去官网查看哦。另外陕西理工大学文学院也公布了招生简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参考书目。在参考书目上有不少变化,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哦。最后小编想给大家说,目前各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以及参考书目大部分二级学院发布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简章还是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今天小编就暂时分享到这里,还有什么想了解的欢迎和小编互动。往期精彩回顾喜讯!又一批高校秋季开学时间确定,包括浙大、大连工业等大学东西南北,国内四所华字大学,你了解吗?喜讯!河南省这些考生将不用参加高考,直接读名校喜讯!一批高校秋季开学时间已经确定,速看,有你的·学校吗?
Hi考研党们,说好的帮你们盯着招生简章的事儿,小编可没有食言~看看上面的考研流程到哪了,时间过得真是飞快,又有好多好多院校所学校的招生简章更新了,配合之前整理的学校食用效果愈佳(这75所学校的招生简章已发布!!!)然而,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小编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怎么使用招生简章。小编来给你划下重点:首先要看报考专业的招生人数、学费、学制等。这个一般在招生专业目录里。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对目标院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助于评估院校难度以及经济压力。其次是关注考该院校、专业的条件要求。尤其是对于同等学力,以及跨考的同学来说,报考条件非常重要。比如,武汉工程大学就明确表示了,会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一定要注意,因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导致无法录取,后果可是自负的。最后是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专业课的参考书目等。这个不用多说,有了参考书目,复试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性,能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如果还没公布,可以参考18考研的,一般不会出现太大变化。(老规矩:根据发布了的官方信息去找到对应的院校官网,记住一定是官网,找到对应的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当然,也有大量的有用的信息可以找到,比如考试大纲,历年的考试题目,具体还是要看院校那边工作人员勤不勤快)招生简章意味着已经正式进入考研的流程了,之后的考试大纲、考研预报名、缴费等等超重要的考研流程,好了,记得有问题直接问我!
研招单位每年会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重要考生参考数据,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文件发布时间。2020招生简章研究生院校招生简章主要是介绍院校大概情况,学生可以通过该文件来了解院校的招生计划以及院校报考条件,是了解该院校情况的可靠数据。招生简章主要有学校招生专业、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流程等信息。院校招生简章分类院校招生简章中主要包含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是英语、政治、高数等公共课以及全国统一命题的专业课,专业课一般是由各招生院校单位自主命题。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要求之后才可以进入复试,复试通过就意味着录取了,获得研究生学习机会。毕业时,完成学校条例要求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2017年之前,非全日制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大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授予学位但是并没有纳入国家认可的学历范围之内。在职研究生上课形式比较灵活,主要是在周末节假日上课,以业余学习为主。在2017年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只是在学习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两者考试形式相同,分数线相同,毕业之后也都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总结而言,应届生和非应届生都可以报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的上课时间不同,住宿安排和院校奖学金情况也有差异。三、研究生考试院校招生简章公布时间每年考研招生简章的公布时间在9月份左右,可以在9月份左右及时关注招生简章是否发生大的变动,做好及时调整。一般参加本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先查看院校去年的招生简章,每年院校变化情况不大。希望2020考研的考生在这个6月能够按时完成自己的学习计划,为暑假的强化阶段奠定基础。2020考研,我们一起加油!
2021考研的复习已经过半了,由于疫情,今年考研复习备考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仅仅在家自己复习,可能对于学霸来说,很简单,但对于那些实力一般或者较弱的考生来说,影响不小。而今年的各大院校招简也快来了,留给2021考研的考生时间,是真的不多了。那么,在招简发布之后,我们该怎么看呢?有哪些值得我们着重留意的呢?留意点1:报考条件其实,每年的各大院校招简的报考条件不会有太大变化,每年与往年区别很小,但,说到了报考条件,可以轻视但一定要看一遍,对比自身是否符合,尤其没有学位证,自考生、党校毕业等等,请注意报考条件上的具体要求,是不是能够以同等学力报考,所有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中都包含报考条件,同学们自行查看即可,如果不是很明确的信息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招生办。留意点2:招生人数随着推免比例越来越高,留给统考的名额越来越少,招生人数应该是大家重点关注的。务必要弄清楚,给出的招生名额是否包括推免。统考招生人数相较往年变化情况对大家才有意义。留意点3:考试方式自命题逐渐成为考研招生的主流考试形式,越来越多的学校加入了自命题行列。大家要重点关注学校考试方式是否有变化。如果考试形式变化,相应的考试科目、参考书以及考题类型、数量等都会变,对大家复习影响较大。留意点4:读研学费出乎意料的是,学费其实是在不断变化的,专硕尤甚。当然,短期内这种变化幅度可能不是很大。像是管理类、金融类专硕专业学费变化幅度可能会比较大。留意点5:复试方法有的院校在考研招生简章中给出了复试方法,有的没有。没有给出复试办法的则是在每年复试前一段时间会发布相关方法,建议大家看一下往年的复试方法,重点关注一下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比例、初试复试成绩比重等。(免责及版权声明: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号立场)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