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时报 胡萍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白皮书共分三部分,包括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分析、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前沿面机构画像以及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总结与展望。本报讯8月8日,2017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白皮书暨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展望(以下简称“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由金融时报社、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联合普益标准、数联铭品等多家机构共同完成。白皮书项目组通过运用互联网行为大数据、问卷调查、案头研究以及行业专家评价等方式,从国内数千家广义互联网财富管理机构中评选出100强机构榜单,并通过对这些代表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机构发展前沿面的100强机构的分析,刻画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最新趋势和特点。白皮书共分三部分,包括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分析、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前沿面机构画像以及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总结与展望。第一部分行业发展环境分析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即宏观外部环境,微观层面即行业内部环境。对于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来说,行业宏观外部环境指行业所面临的不受行业自身控制的大环境,通常有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科技环境等。而行业内部环境主要分析我国现阶段金融市场环境。该章节根据各监管部门出台的对于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领域相关监管政策文件,按照银行类理财产品和非银行类理财产品监管政策分类将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进行了梳理,并介绍了国外对于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的监管政策,以期取长补短,对我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监管起到一定借鉴作用。第二部分通过对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机构发展前沿面的100强机构的分析,将互联网财富管理领域前沿面主要参与者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互联网大型电商,这些企业在互联网电商方面具有巨大的用户数和流量优势。第二类主要参与者是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等)O2O模式转型和探索。第三类主要参与者是业务升级和转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此类机构从提供单一资产的理财服务逐渐成为提供多元化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平台。第四类主要参与者为非金融实业企业所新设立的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此类机构特点是有巨大的线下客户群体及优质客户数据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充足的资产端供给和供应链融资需求。从100家互联网财富管理前沿面平台的产品丰富度来看,大多数平台未能达到满足真正意义上“一站式财富管理”需求的产品类型和服务的要求。公募基金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如各种T+0“宝”类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为这些管理平台提供的相对最多的3种财富管理产品类型。在案例介绍中,作为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的标杆,平安集团旗下的高端私人财富管理平台平安财富宝有以下几方面特点值得同行机构借鉴:清晰的客群定位,平台以服务高净值人群、富裕大众和青年才俊三类客群为目标,打造线上高端财富管理平台,定位清晰;差异化的产品发展方向,平台摒弃了互金平台惯用的理财产品超市模式,走向了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方向;创新的财富管理服务模式,平安财富宝打造了国内创新的“线上+线下+远程”的新财富管理服务模式;先进的风控技术保障,平台通过多种创新技术有效识别、控制风险,全方位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及信息安全;独特的客户服务体验,平安财富宝围绕提供“千人千面”的财富管理体验和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据了解,在“2016互联网财富管理榜单”评选中,平安财富宝名列前茅。截至2017年6月底,注册用户已近750万人,通过平台达成交易的人均资产达41万元。第三部分为中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未来发展展望。白皮书共归纳出六大特点:行业监管体系将进一步明晰和完善;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行业结构将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相关金融牌照的争夺将进一步白热化;金融科技技术或将成为各平台的核心竞争力;金融科技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衍生的“O2O”协同发展模式或将成为行业未来最主要的发展模式。白皮书认为,我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历史机遇。同时,也希望行业监管体系能更加明晰和完善,在市场的准入、运营监管、投资者权益保护、行业统计等方面不断规范和成熟,从而为行业的高速发展夯实政策基础;更完善的监管措施也有利于实现行业正常的优胜劣汰和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我国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更好更快发展。另据介绍,今年4月,金融时报社、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联合发布“2016互联网财富管理榜”,共有100家机构入围该榜单,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积极运营互联网平台、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传统财富管理机构,也包括新兴互联网财富管理机构。(编辑:杨少康)
支付宝日前下架理财页面所有银行存款产品,只允许其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随后,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京东金融等也纷纷作出同样举动。多家平台就此回应称,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是为了满足监管规范要求。操作不合规范互联网存款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银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向平台支付一定手续费,后者提供产品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相关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些银行大多是地方级的城商行、农商行,服务于本地企业,吸存揽储能力相较大型银行有限。其瞄准极富流量的互联网平台,在APP上开通存款通道,借此获得线下完全无法比拟的客户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曾在“数字金融领域监管科技探索与应用研究会”上说,一些银行开通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才几个月,就已吸收200多亿元,占其各项存款比例速升至25%,甚至有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总额占比达70%。但问题在于,依据相关规定,储蓄业务只能由银行、信用社等专门机构负责。支付宝等平台属于非金融机构,不能展开此业务,即使产品本身没有问题,作为“中介”吸收存款也不合规。孙天琦近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公开点名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存款产品,称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推出存款产品,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指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风险不容小觑据了解,11家头部平台上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有50多家。然而“繁荣”背后,隐患重重。首先,银行风险加大。据悉,互联网平台将存款产品按利率高低排序,为增强竞争力、吸引客户,银行必须提高存款利率。如此一来,平台占用费等资金成本也随之上升,致使银行不得不追求更高利益。高利益通常意味着高风险,银行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投资高风险项目后,资产端风险将大大增加。面向全国吸存揽储,与这类银行服务本地区的规模相悖,专家指出,一旦存款产品利率下调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出现大量用户同时取款的挤兑现象,将导致银行流动性危机。此外,消费者权益受损。平台相关购买页面上,存款产品往往突出“零风险”导向,暗示不论何种类型银行、位于哪一区域、存款产品利率如何,都由存款保险兜底。实际上,银行等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人可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获得赔偿,但互联网平台并不在此范围内。个人信息安全也值得重视,相关专家指出,互联网平台还有可能掌握到用户资金的出入情况,导致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等问题。加大监管力度有观点认为,此次监管层认为互联网存款不合规,与其说针对中小银行,不如说是剑指互联网金融。由于具有开放性高、流量大、门槛低等特点,互联网金融近年发展迅速,但相关爆雷事件也时有发生。据此,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监管办法,旨在对其予以规范。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等部门起草《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说,通过逐渐压降,国内P2P平台现已完全归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要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一系列行动显示出金融监管的力度和决心。互联网金融是技术进步带来的金融创新,是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应避免扼杀创新,不“一棍子打死”。但是,更不能放任自流、助其野蛮生长,需要根据监管评级、经营情况、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设定“门槛”,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明确哪类银行不能做哪类业务。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蓝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发展报告(2018)》。报告指出,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呈现普惠金融、合作联合、风控监管三大发展特征,未来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将呈现四大趋势:监管治理原则导向,严守底线留足空间;积极推动金融改革,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企事政府信息共享,相互制约通力协作;持续营造创新氛围,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报告同时指出,国内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还面临四大挑战,即行业自带高风险属性,跨界创新的监管困难,征信披露的数据缺漏,用户权益的安全保障。据主办方介绍,“互联网金融创新蓝皮书”在宏观研究基础上下沉式研究行业创新发展与治理规范,以“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研究目标,以互联网金融创新和监管科技发展为主题,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发展为案例,从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治理创新三个层面论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治理,强调和突出理论性、实证性和实践性,区别于已有的相关互联网金融蓝皮书。全书分为六部分:总报告分析2017年互联网金融创新和监管科技发展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突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治理创新;理论篇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助推实现“普惠金融”进行理论综述;技术创新篇梳理了2017年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互联技术(移动互联和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和区块链)、生物识别技术和加密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模式创新篇分析了互联网支付模式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互联网金融下的投融资市场创新与小微企业融资,互联网理财聚集闲散资金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运用互联网提升资产证券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治理创新篇专门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自控创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创新、监管层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案例篇以北京市互联金融创新与治理为案例进行研究,总结了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分析了四个案例;附录总结和梳理了2017年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大事记。(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来源:新浪财经【2020中国企业家十大法律风险】意见领袖丨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与金融业的链接,混业融合,让互联网金融成为了企业创新、创业的前沿阵地,焕发了蓬勃生机。借力信息科技技术,互联网金融创造了一个更便利、高效、开放、惠民的新业态,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动力引擎。但是,有机遇就有挑战,有创新就有风险。2019年到2020年,互联网金融领域依然不平静。持续的强监管态势,让市场的喧嚣与浮躁逐渐隐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清转型、消费金融迎来持牌经营的严监管周期、供应链金融新风口,躬身入局的每一个企业正好站在爆发蜕变的十字路口,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让金融创新产品安全运行在法律监管的警戒线内。 1、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2020年3月30日港股上市公司51信用卡公告,全面转型清退P2P业务;2020年3月24日,首家在美上市的“中国车贷第一股”——点牛金融,因涉嫌非法集资,7人被移送起诉,14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不仅让我们深思,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难得善终?所谓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等业务。在本质上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它必须解决资金风险这个根本问题,否则就不能生存。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风险+金融风险”叠加的特点,其对公司的要求反而更高,面临的挑战也更大。如果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资金风险,互联网的匿名性、快速传递等特点,就会快速扩大金融风险。从这个视角观察,中国的P2P注定难得善终,因为互联网只是加速了资金的融通,却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或者它根本就不关心这个问题,因为它做的不是真正的金融。2019年10月,51信用卡因为未经银行授权,通过爬虫技术非法爬取银行用户个人信息,且将贷款催收委托外包,导致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不惜以犯罪的手段获取公民信息,是因为它无法解决用户信用的问题,却又不俯下身子耐心搭建信用平台,而是通过爬虫盗用个人信息,通过暴力催收这条“捷径”,减少不良贷款,最终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与此相对照的是,阿里巴巴的姊妹企业——蚂蚁金服,我们熟悉的支付宝、余额宝、蚂蚁花呗、相互保、芝麻信用等,都是它旗下的产品。它能够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成长为一个超级“独角兽”,得益于它依托的阿里巴巴平台。淘宝平台上累计的商家流水、活跃度、违约率等实时信息,为蚂蚁小贷提供了比传统银行征信更丰富的活数据,避免贷款坏账。这些贷款数据又不断迭代,持续支持后续贷款决策,形成良性循环。用这些丰富的一手数据,解决金融最根本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才是蚂蚁金服成功的关键,也是互联网金融的逻辑,即在尊重金融规律的基础上用数据和技术驱动金融化服务。我国没有公开的社会征信体系,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不对社会公开,在这种背景下,除非你能背靠阿里巴巴、腾讯等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利用它们的活数据,解决客户信用问题。否则,就不能干金融,即使戴上“互联网”的帽子,也不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为了提高传统金融活动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资金风险等问题。互联网只是技术手段,底层依然是金融逻辑,打着互联网的幌子违背金融规律,跑马圈地,钻监管的空子,注定只是泡沫,一定会被刺破。 2、不是所有的“创新”都是新的P2P在2013年异军突起,2015年之前几乎处于监管真空,网贷企业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野蛮生长。“e租宝”事件之后,P2P遭遇强监管。尤其2017年持续爆雷之后,监管持续清退。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139家,比2019年初下降了86%;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近5,000家机构退出。这难道是创新出了错?P2P的核心逻辑是: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生态,形成一种资金匹配的技术,让借贷双方更加直接、高效地对接,消减信息不对称。以高效的方式服务实体经济,惠及普通企业与百姓,这种商业逻辑的创新价值是毋容置疑的。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对平台企业的要求非常高。P2P针对的是传统金融机构基于成本壁垒,无法下沉的小额、微额资金需求用户。这类用户的信用评估、风险管控,成本高、难度大,只有利用互联网信息科技技术才有可能实现突破。然而,现实中投身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的经营者们,大多并没有看清这种创新模式的本质。他们一没有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二没有坚实的金融风控管理经验保驾护航,这就无法解决信用缺失所带来的的资金风险。实际经营中的P2P没有数据,没有风控模型,没有风险管理,又不满足于居间中介服务的微薄收益,于是剑走偏锋,很多P2P都涉及自融、资金池、期限错配等违法行为,这不过是新瓶装旧酒而已,涉嫌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经济形势好、监管宽松时,还能拆东墙补西墙,艰难度日。一旦经济下行,监管收紧,就被打回原形。不仅爆雷跑路,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也不是少数。与此相似的,还有币圈、众筹等。2020年6月1日,《证券日报》发文报道称,仅在5月,就有“披萨狗”PIEXGO、UEX、LMEX、FUBT等数家虚拟币交易平台被质疑跑路。继2017年国内的ICO被叫停后,虚拟货币交易纷纷“出海”发展,“人和服务器在海外、资金来源在内地”就成了很多交易平台的新套路。但是,在区块链作为虚拟货币的底层技术没有突破的情况下,所谓虚拟货币,就如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的公告所指出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出海发展只是增加了监管机构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难度,为平台跑路提供便利而已,不能改变其违法的本质属性。真正的创新,是加强基础研究,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融资难、风控难等问题,让区块链成为服务实体、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利器。互联网众筹也是险象环生,自2016年开始,汽车众筹经历了前期过于迅猛的膨胀后,步入爆雷高发期。包括融车网、聚创众筹、通乾众筹、宝易得等总规模超过1亿元的汽车众筹平台相继出事,问题类型包括清盘、停业、恶意跑路、网站无故关闭、因多种原因无法回款等情形。汽车众筹的商业模式很简单,即低买高卖,但是它利用了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向社会筹措资金,并撮合交易。一般来说,首先是汽车众筹平台联手二手车商,推荐待售的二手车,并向社会筹措资金将该车买入,然后参与众筹的投资人共同决定,将该车以适当的价格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如果平台严格基于上述交易流程,审核项目、评估资产,监管资金并进行完全的信息披露,就发挥了互联网的优势,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融资、融物方式。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汽车众筹平台盲目上线项目,甚至虚假购车,或者对投资者保证溢价回购,即平台之意不在买车,而在集资,隐患就已经埋下。例如,江苏连云港警方破获了一起汽车众筹平台诈骗案件,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利用“万利豪汽车众筹平台”开展“伪众筹”骗取投资,制造虚假交易进行诈骗,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汽车众筹平台爆雷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完全以诈骗为目的搭建的平台;二是平台自身风控能力不足。有些汽车众筹平台存在自设资金池、自融、发布虚假标的、承诺保本保息等现象,这都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初衷,而是以创新之名,行一己私利之实,最终不仅污名化了“众筹”,投资者还可能落入“诈骗”的陷阱。穿透以上这些对中国大众还有些“新鲜”的名词,我们看到的还是各种形式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其说是创新出了错,不如说是打着“创新”幌子的圈钱。没有征信和风控管理的加持,爆雷和被追刑责都不是意外。 3、在不确定性中找到安全的边界2003年,支付宝上线,仅用短短十年的时间就跃升为全球最大的电子支付钱包。如何利用用户沉淀在网络虚拟账户里的大量资金,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思考点。一次偶然的机会,支付宝与天弘基金一拍即合,一种崭新的基金销售模式——余额宝诞生了。用户只要把钱转入余额宝,产品系统自动默认用户认购了天弘基金。这种行为的本质是支付宝替用户做主,购买特定的基金,实际上属于第三方代销基金行为,依法必须持有基金销售牌照。余额宝是不具备这个牌照的,这就涉嫌非法经营。且支付宝利用自己平台掌握的客户信息,直接提供给天弘基金,帮助客户购买基金,这就模糊了金融账户的虚实界分,使用户隐私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自动进行了共享。余额宝对法律规则底线的触碰与试探清晰可辨。为什么余额宝没有被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处置,P2P却被持续几年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呢?这个问题真正要回答的是,对于金融领域内的企业及其从业者们来说,创新的红线到底在哪里?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办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企业合法合规创新经营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在当下看来,仍具有指导意义,大体可以总结出以下三个关键点:第一,坚持金融创新要服务实体经济。即不管金融创新的商业模式是什么,创新的根本是通过改善资源配置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服务于实体经济。第二,坚持创新经营与企业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相匹配。通俗一点表达,即有多大能力,办多大的事儿。在决定开展新业务之前,认真评估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如果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足以对抗新业务可能带来的资金风险的,一定要有有效的制动机制。第三,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创新设计的基础。一句话,如果企业经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稳定问题,就会触发企业的安全底线。回过头看,支付宝解决了虚拟空间商品交易主体各方“信用不传递”的问题,余额宝依托平台的规模效应和相对成熟的风控机制,大幅降低了百姓理财增值的成本和门槛,是金融普惠化的一次成功实践。这背后的商业逻辑是:一切为了用户的体验与利益。更重要的是,支付宝与余额宝背后的企业及企业家始终对创新的风险抱以高度的敬畏。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与相关主管机关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积极申请、并购、控股等多种方式,稳健地推进项目的资质完善。同时,持续跟进政策法规与监管要求的变化,进而形成步调一致的合规演进,做到了风险可控。所以,面对创新风险,真正有效的规避法门只有一个,那就是心怀敬畏、真正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注:本文摘自于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与《财富》(中文版)共同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报告”。
互联网金融井喷式发展时期,因监管制度尚未完善,许多无牌无证的机构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进入金融领域,为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之后政府严格监管,P2P平台从“鼎盛”时期的上万家到如今不过2000家至3000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成为了新热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教授日前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总结了互联网金融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的经验启示,并且提出了金融科技促进金融“走出去”和金融科技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策略。《金融时报》记者:金融科技的准确定义是什么?黄震:“金融科技”这个词其实是一个舶来品。上世纪90年代,美国就提出了融合词FinTech,由英文单词Finance(金融)和Technology(科技)组合而成。指的是已经被金融机构内化了的用于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服务客户的科学技术。例如,腾讯公司拥有的数据分析技术不是金融科技,但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将这一技术用于风控管理时,这种数据技术就成为了金融科技。需要区分的是,“金融科技”不同于“科技金融”,科技金融是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倡导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和科技创业者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所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科技企业无实物资产、融资贷款难的问题。《金融时报》记者:目前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在国际上处在什么位置?黄震:金融科技是上世纪90年代的概念,这一阶段是信息通信技术与金融相融合的1.0阶段,主要运用的是最基础的台式机经连接形成的台式互联网技术。当时欧美发达国家的信息通信技术稍稍领先,中国虽然通过改革开放抓住了这一轮机遇,但是未能形成国际影响力。到了移动互联网阶段,中国反而有了后发优势。BATG等大型互联网企业飞速兴起,科技公司跨界提供金融技术服务。中国的移动支付已经全球领先,天弘基金推出的首只互联网基金也是世界领先,P2P借贷企业规模也曾是全球第一。当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应用市场,在此基础上发展移动金融可谓事半功倍。相反,西方国家在移动互联网到来的时候,已经对基于台式联网的技术形成了路径依赖,无法跳脱出原有基础设施的束缚,反而不能迅速转型来做移动互联网及其金融应用。但是,目前新一轮以5G、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代表的技术革新,意味着金融科技发展即将进入3.0阶段,大家又回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目前,华为的战略储备以及技术研发和中国市场的商业应用都是全球领先的,所以,未来中国金融科技在5G时代能不能继续引领,主要看我们的基础设施铺设能不能迅速普及,配套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建设能不能支持这些技术投入使用。《金融时报》记者:互联网金融向金融科技3.0阶段转型的条件是什么?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要如何吸取经验完成转型?黄震:互联网金融时期的最大问题是大量非持牌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切入金融服务市场,导致风险频发。金融科技从2.0阶段走向3.0阶段最重要的两个条件,就是技术迭代和政府规范市场,重回持牌机构。互联网金融在几年前带给金融机构巨大的危机,使他们意识到必须紧跟技术潮流才能适应时代。而且“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的提出也要求金融机构采用新技术。当下金融机构主要有三种路径发展金融科技:一是通过外部契约合作,金融机构提出要求,科技企业负责技术实现。例如BATG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一系列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的合作协议;二是内部股权合作,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进行金融探索,例如中信银行与百度合作的百信银行;三是金融机构内设子公司,比如民生银行将原来的科技部变为子公司,招收人才,购买专利,研发技术。而对于科技公司来说,除了合作协议和共同设立子公司之外,向监管部门提供科技服务也成为了重要路径。监管部门也需要跟上技术潮流,了解被监管对象,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金融时报》记者:金融科技3.0阶段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风险?要如何防范风险?黄震:首先就是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时期的非法金融业务、“擦边球”业务警示了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都需要去掉原有的不合规业务。而新的监管政策制定和执法力度加强也会提升发展难度。其次是技术风险,一个微小技术漏洞也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泄露、商业机密泄露以及黑客攻击等都是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挑战。最后是市场风险,科技公司要如何将数据和技术转化为可供金融机构使用的资源,找到买家,并且经过激烈的竞争签下合同,都是市场带来的挑战。要防范这些风险,最重要的还是应做到合理合规。我们之前提到的科技企业对接监管部门,转型做监管科技就是发展合规金融科技的好办法。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要完成内部合规风控的体制建设,科技企业也要加强对新技术的规律研究,即使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内部也要建立自己的管理规范,形成内部标准,就是形成动态合规。《金融时报》记者:之前您提到了金融科技参与海外竞争,具体要如何“走出去”?黄震:金融科技“走出去”优先选择的主要是临近我们的东南亚国家,华人网络密集,交流便捷,人民币接受度高。其次是与中国存在技术梯度差的拉美国家、东欧国家,方便我们的科技公司进行产业转移。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移动互联网技术是可以跨越国界的,中国金融机构的目标应当是让自己的服务能够跟上互联网覆盖的地方。要与海外结算中心合作,扩大人民币的使用,助力人民币“走出去”。此外,在海外科技中心,投资初创项目研发金融科技也是不错的选择。
一知半解者,习惯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的问题玄学化。要么用一堆专业名词(或者说是黑话),打造“黑话共同体”,唯圈内人士能够对话,打造区别于大众的小圈子;要么用一堆数据和表格,通过简单的统计分析后,图文并茂地解释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但真正的明白人,善于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简单的问题生活化。他们善于把问题拆开了、掰碎了,用朴实的语言、简单的句子,逻辑严密、层层递进地讲清楚、说明白——事情怎么来的?本质是什么?规律怎样?有什么表现形式?影响是什么?吾等咋办?无论是语言上、还是知识上,都能让普罗大众读懂、受益。显然,王剑属于后者,作为国信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他是一个对金融领域,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研究的明白人,其刚出版的《我眼中的互联网金融》,也是这样一本普及知识,梳理脉络、整理逻辑、表达观点的好书。说到互联网金融,有的人津津乐道、有的人嗤之以鼻、有的人愤愤不平、有的人躲之不及。同样的事物,为什么人们的态度差距如此之大?很重要一个原因,在于当前的互联网热潮之中,“互联网金融”俨然成为了一个“筐”,大家什么都往里边装,最终成为了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大家都从里边找题材、说故事,这个“大家”既包括创新者、追随者、变革者,当然也包括投机者和别有用心者。如何取其精华、如何去伪存真,是每一个金融从业者、互联网从业者、监管者、研究者所面临的首要工作。正如封皮上“回归本源”四个大字所表达的意涵一样,这本书的主旨就是回到互联网金融,乃至金融业本身的演进历程中去,回归其初心,梳理其发展的逻辑,为认识当下的乱象,探寻未来的出路,完善现有的监管指出方向、提供借鉴。全书大致论述了四个方面的逻辑:1.互联网金融的逻辑:互联网金融只不过是人类贸易活动与金融活动在网络世界的重演,其本质仍然是金融。因此,与金融的根本目的相一致,互联网金融也是的促进资金融通。通常而言,资金融通的痛点在于信息的不对称,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之处正在于通过大数据的充分运用,较为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支付业务,因为既能沉淀资金,也能积累数据,而且嫁接起了资金使用的供需两端,在互联网时代的地位凸显。2.支付的逻辑:支付就其本质而言是货币(既包括现金货币,也包括存款货币)和价值的转移(既包括面对面转移,也包括远距离转移),支付,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技术发展密切关联。一般而言,现金货币适应于近距离面对面支付,存款货币适应于远距离支付,但银行卡的出现打破了这种二元划分,使存款货币也能较为方便地进行近距离支付,从而产生存款货币逐步对现金货币的取代。但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的银行卡支付机构造成冲击,这种冲击表现为互联网支付机构通过多银行开户,将清算活动内化为内部流程,绕开清算环节,从而被过顶传球。这一过程中,互联网支付机构也形成事实上的黑箱,对监管提出了挑战。面对挑战,监管机构的主要理念是使其回归通道角色,避免账户化、清算组织化。3. 网银的逻辑:通常而言,人们习惯于把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对立起来思考,这种思考角度是错误的,像历次信息技术变革一样,银行本身是浪潮之巅的弄潮儿:70年代业务电子化,提升了后台效率;90年代银行网络化,促进了银行向零售业务的转型,不过“存贷汇”中的“贷”仍然是未征服的堡垒;当前互联网金融浪潮,网络银行通过大数据挖掘,覆盖更多长尾市场。就其本质而言,互联网银行的核心在于大数据收集与处理过程的“互联网化”,业务逻辑链包括场景-导流-大数据-征信并授信。面对互联网的挑战,商业银行走过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为互联网机构开展网络银行提供资金“炮弹”,为他人做嫁衣;第二阶段是主动寻找大数据金矿,包括自己积累和向外寻找;第三阶段充分利用第三方征信的支援——终极目标是打造透明的人。4.监管的逻辑:监管与创新之间,如打鼹鼠游戏般螺旋上升,形成“金融创新螺旋”,这是金融监管的永恒主题。“金融创新螺旋”本质反映的是金融压抑与防范风险的张力。剖析原因,产生互联网金融乱象的根源在于角色的异化。以P2P为例,P2P公司本来是撮合者的角色,但受赚取利差的诱惑,放弃自身定位,抛弃收取服务佣金这一赚钱相对不快的盈利模式,直接参与金融业务,从平台者,走向银行化,进而冒险化、“旁氏化”、最终“跑路化”。从监督管的角度,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其回归纯中介的定位。总的来说,书中四个方面的内容,既相互独立,自成一体;又层层递进,彼此呼应。忙碌者大可以找感兴趣的话题直接切入看,也可以从头到尾,构建逻辑的框架。对于新人,这是本搭框架,打基础的快速入门书;对于老鸟,这是本理思路,找启发、防歧途的实战书。看清乱象的唯一办法是拨开迷雾,赢得竞争的关键前提是活下去,等待春天最好的姿势是提升自己。读书,或许是最方便的法门。(本文作者:扫地僧,中国支付产业资深人士,资深行业研究员,本号特约评论员)
来源:金融时报作者:胡萍日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京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蓝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呈现三大发展趋势。数据治理更加规范2018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要求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应用、提升数据价值、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等。且要求数据治理时要遵循“全覆盖”原则,即应该覆盖机构的全部数据生命周期。未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都将进一步加强数据治理。合作进一步加强从全球来看,各国政府和企业都逐渐认识到数据共享带来的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大数据的发展需要不同机构间进一步加强合作,将个人、企业、政府的数据进行整合,把私有大数据变为公共大数据。在国内合作方面,金融机构发展对数据依赖程度高,预计互联网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数据将不断融合,金融机构将可以获取更多电信、电商、医疗、出行、教育等数据,数据资源将日趋丰富。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金融机构还将加强与国外公司的合作,通过成立试验室、合资公司、并购等方式,在大数据创新和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中国领先的金融机构还将进一步输出自身大数据能力及服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开放化及生态化日益明显目前,无论是互金企业还是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构建或融入生态圈,在生态圈中开放金融产品及服务、数据能力、技术能力等。2018年,已有多家银行推出了开放银行模式。浦发银行推出了API Bank模式,以API方式将该行的产品及服务向合作伙伴开放,该行已发布的API服务达180多个,生态圈合作伙伴包括银联、携程、蚂蚁金服等。中国建设银行也推出了开放银行模式,将服务和数据能力以SDK、API的方式向外界开放,同时,该行还强调科技驱动及创新文化,已成立建信金融科技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未来,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开放化及生态化将日益明显,积极构建开放生态圈的企业将进一步增强自身竞争力,反之则可能面临冲击。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18年,我国金融科技市场在监管和创新中,继续向前发展。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也已成为金融科技市场发展的突出表征。在近日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主办的开放式行业专家论坛上,来自行业内的专家学者、金融科技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就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当前,互金行业和金融科技领域仍存在着一些风险问题,在安全合规的基础上推进金融科技创新,是促进新金融业态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路径。合规与安全成行业发展关键词2018年年初,监管与合规便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热点话题。时至年末,金融的严监管态势仍在延续之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8》指出,当下,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去伪存真进程加速。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涉众性强,风险因素复杂交叉,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经营风险以及各类社会风险都需各方高度关注,因此,建立行业监管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依然任重道远。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此次论坛上表示,从互联网金融行业近年来发展轨迹来看,历经了创新发展、观察介入、规范监管、合规管理、风险整治几个阶段,即将进入最后的出清洗牌期,在这一大背景下,是否合规是决定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道口咨询董事吴泽权坦言,在互金行业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平台确实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的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这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合规先行,越来越成为业内共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网贷机构应明确自身定位,增强合规意识,积极拥抱监管,正确处理好合规与发展的关系,尽快清理不合规的业务,增强自身抗风险的能力。金融创新应在合规基础上进行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入应用,传统金融的产业生态已发生了深刻变革,金融服务个性化、经营模式生态化、决策数据智能化、金融渠道虚拟化成为互金行业发展新特征。可以看到,新技术手段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速度加快,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加速了业务风险的外溢。在未来,金融创新更应该强调依法合规,避免一些规避监管的“伪创新”。金融创新既需要鼓励,也需要审慎对待。与会专家认为,金融科技创新源于安全、合规与效率,金融科技企业需要认真研读监管政策,执行好监管要求,建立起金融科技多层次的安全防控理念。而与此同时,监管层面也需要加大对监管科技的开发应用,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持续优化迭代,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共同助力合规监管得以完善。黄震建议,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紧密相连,驱动金融科技创新,首要必须做好合规风控工作。企业应做到动态合规与提前筹划,适应监管的新机制与新形势,开放心态,在自己的平台做好合规科技,然后用合规科技去对接监管。加快探索新技术在安全领域应用为了更好地平衡金融创新和合规发展之间的关系,多位与会专家均认为,加快探索金融科技在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金融科技底层技术的研发至关重要。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需高度关注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工具在身份认证、反欺诈等领域的应用,将有效提升金融安全技术服务的保障能力。洋钱罐CEO刘永延建议,在征信系统暂未普及的情况下,采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收集与用户画像,以及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行为跟踪与智能催收,既可以达到降低坏账、提高效率的作用,同时由于其具有的覆盖率高、反欺诈能力强、风控结果稳定、可实现迭代等特点,可以更好地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助力平台普惠金融业务稳健开展。区块链技术也能够在新金融业态的风险防控方面得到较好应用。光之树科技创始人张佳辰表示,区块链技术可以针对个人信用,能通过区块链技术把本地的用户数据直接抓取在本地端进行分析,并且有非常完整的抓取及调用记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安全问题。此外,区块链技术也在不断与其他技术相融合,逐渐向与AI本身的算法、云计算等融合的趋势发展,有利于提升AI数据的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论坛最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思聪在作总结发言时提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深入研究,持续推进探索金融科技与区块链在风控制和安全领域的应用落地,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行业发展环境持续努力。
在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但是安全问题始终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与浙江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就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研究通报,安全领域重点工作启动,统筹布局政府与网贷平台、网贷机构、p2p网贷平台、保险企业、资管公司等国内外主要机构联合发起机构互联网金融网络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安全领域的重大工作之一,是金融行业加强监管和完善合规管理,构建网络借贷风险应急预案,净化平台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网络借贷是一种基于互联网进行的有偿借贷行为,具有信息透明、收益适中、安全稳健等特点。网络借贷首先是原始社会的产物,其本质是一种带有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益交换的金融形式,后经历了民间借贷、银行借贷、现代p2p借贷等多种形式发展而来。联合会会长单位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会长冯洪波表示,网络借贷是从2012年引入我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并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但是,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新鲜事物”,业内的技术和金融理论、金融服务规范和行业道德水平、平台监管手段、信息透明度、信用机制、标准化运营以及相关风险防控和处置措施等相比仍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多数网贷平台在线上的信息处理方式上,仍采用“大数据+实名认证+审核人”方式。冯洪波还指出,目前仍有一些网贷平台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投资人发布虚假融资信息,甚至国外国内的高利贷、洗钱等问题不断暴露。受众基数、渠道传播速度等因素的影响,网络借贷平台一直面临金融安全的问题,相关金融机构、银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担保公司等多方面进行监管是行业不断完善的重要措施。联合会将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十三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网络借贷违规平台问题整治力度。
12月21日,首届中国青少年健康成长博览会及“青年之声·学习十九大——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以“学习十九大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为主题,紧扣时代脉搏。据悉,数位来自行业内领军人物汇聚国家会议中心,围绕新发展思想,共议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与监管。论坛上,未来网常务副总编辑信天昊代在表主办方的致辞中表示:“互联网金融正在快速融入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影响着不同的阶段的人群,特别是青年人群。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为青年创业创新也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虽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速发展,但互联网金融“还很年轻”,在成长和服务大众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青蚨集团董事长徐东亚表示,“目前,一些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的违法违规活动时有发生,行业信誉和发展环境受到极大冲击。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除了政府监管以外,他建议有必要引入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力量,实现对行业监管的有力支持。”在介绍中,记者了解到,9年来,青蚨集团沿着十九大的精神路线前行,肩负企业责任,关注青年儿童的成长与发展,致力于解决农村贫困与环境保护等问题,先后成立了一心一益公益基金,为自闭症儿童康复及贫困儿童就学问题提供了更多帮助。在圆桌讨论环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的副主任王志刚、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执行秘书长厉克奥博、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刘航就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讨论。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和监管主题下,厉克奥博则强调了对青年进行互联网金融教育的重要性。“我们有一个1000多份的样本调研,50%的互联网金融使用者在29岁以下,如果算到39岁以下,比例则达到了90%。所以这是一个集中服务于青年的行业。”他介绍道。据悉,本次青少年健康成长博览会及 “青年之声·学习十九大——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 论坛由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青少年之声”综合服务办公室、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未来网联合主办,由北京青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光明融媒记者 牛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