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研究生招生初试已经结束,尽管考前教育部一再强调诚信应考、违法必究,但还有人敢顶风作案!警方通报:在读研究生替考被发现据@平安黄石 12月24日发布消息!12月21日上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科目开考,黄石某校监考工作人员在对一名考生进行身份核对、检查时发现异样,于是报警。黄石港分局黄石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该名自称“赵某”的考生进行身份核查,证实其与身份证信息不符,遂立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民警反复宣讲相关法律条款,“赵某”最终承认自己真实姓名叫余某,为武汉某高校在读研究生,是替人参加考试的。目前,余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考生和替考者将面对何种处罚?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得知,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除考试成绩无效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第十二条规定: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同时第十七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说明的是,研究生考试替考行为已触及《刑法》。依据《刑九》及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最高法:截至2019年7月,3724人因考试作弊被判决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9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姜启波介绍,为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公检法机关依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严肃惩处考试作弊犯罪。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其中,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951件、2251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刑事案件117件、205人,代替考试刑事案件666件、1268人。姜启波提到,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保持考场风清气正、维护考试公平,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诚信与和谐稳定。考试作弊破坏人才选拔制度,破坏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规必究,违法必惩!警钟长鸣!延伸阅读:两名大学生当“枪手”获刑 自认为替考是勤工俭学每年4月、10月,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季。一名 90后男子,嗅到“另类商机”,发展在校大学生作为下线,组织他们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作弊,而这些在校大学生,竟不知此事属犯罪行为,还自认为是勤工俭学。昨日,记者从江夏区法院获悉,两名在校大学生因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替人代考被判刑。寻找枪手代考,每科100元25岁的尚某无固定职业,2018年4月9日,他为找“枪手”代考牟利,通过微信网络联系詹某,发送考生信息并指使詹某大量招募替考者,并许诺给予每名替考者每科100元、每名考点“负责人”每天100元的奖励。詹某应允。4月11日15时许,尚某邀约詹某见面洽谈后,通过微信陆续向詹某转账支付共计8000元。随后,詹某通过组建微信群、QQ群以每名替考者每科60元的价格招募在校大学生,同为1999年出生的丁某、王某及徐某(均另处)等多名“枪手”,介绍丁某作为江夏区某学院考点“负责人”与尚某联系,后尚某在洪山区杨家湾地铁站旁一酒店内将张某、梁某等多名被替考考生的准考证及身份证交予丁某。每天100元,女生当上“考点负责人”2018年4月13日下午,丁某通过组建微信群聚集江夏某学院考点多名替考者,且其作为“群主”交代考试注意事项及集合发放准考证、身份证事项。4月14日上午,丁某在江夏区某学院考点外将身份证、准考证发放给王某、徐某等替考人员后,丁某还亲自上阵代考,他们代替考生张某、梁某等人进入该考点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月29日10时许,警方抓获尚某。由于詹某、丁某、尚某三人到案时间不一,江夏法院先后对该组织替考团伙三人分两案进行了审理。江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尚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尚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被告人詹某、丁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丁某还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判决詹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丁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起底考试作弊“黑色产业链”:橡皮、围巾暗藏玄机人生中有各种各样的考试,这些考试小则影响个人前途命运,大则关乎国家选人用人。如果有人在这样的国家考试中不讲诚信地作弊,则将直接损害它的公平、公正。考场内橡皮、围巾暗藏玄机这块土黄色的方块第一眼看到会觉得是橡皮,当翻转过来会发现是一个带有液晶屏的显示器;而这种女士方巾,如果不刻意寻找,也很难发现上面竟嵌有一块液晶显示器,而这些都是考试作弊用的答案接收器,均为北京警方在2016年12月24日当天举行的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查获的。当天,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三个考点及附近的宾馆里,将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和张宗群等6名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宾馆房间和他们的车内,当场查获作案用的一批无线电设备。经审讯,他们在当天的研究生考试中共组织了33名考生通过无线电设备进行作弊。前不久,在2018年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湖南常德一考生打个喷嚏,竟从耳朵里飞出一个米黄色的小东西,经鉴定是一个微型考试作弊耳机。警方以此为突破口,端掉了两家组织考试作弊的教育培训机构,抓获13名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在北京海淀法院,记者见到了同类型的作弊耳机,它的大小和黄豆粒差不多,如若尝试着将它放入耳朵后发现,即使没有头发遮挡,外人也很难察觉。类似隐形耳机、伪装成橡皮和围巾的显示器是一套完整的考试作弊装备,耳机如果没听清楚,显示器还可以看。在北京房山法院,今年年初,他们刚审结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李玉光、李帅和徐博等10名被告人,在北京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组织30余名考生使用电子器械作弊。在法院,记者见到了他们作弊用的信号发射器,如考生接收信号的橡皮式接收器、微型耳机等电子器材及众多的笔袋。考试作弊团伙化 形成利益链条记者在对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的采访中发现:考试作弊已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犯罪非法所得也根据事先约定、按比例分成。“上设备,费用房建3万,市政4万,首付定金1.5万,星期五操作培训。如果没通过,除了3千元设备费不退,其余的全退,也可以第二年继续操作。”这是湖南常德警方抓获在2018年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犯罪嫌疑人时,从其手机上固定的证据。可以看出,犯罪团伙向作弊考生收取的费用两科达到了7万元。在北京海淀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组织作弊案中,犯罪团伙向一名作弊考生收取的费用是4.5万元。法官介绍,目前组织考试作弊已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一般以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有的专职负责购买作弊器材、组织考试作弊;有的专职负责网上招募作弊考生、线下培训;有的专门负责窃取考题、招募枪手提供答案。比如在海淀法院审理的这起研究生考试作弊案中,被告人章无涯作为主犯,是整个考试作弊案的组织者,作弊器材由他负责购买;被告人张宗群、张夏阳是他的直接下线,吕世龙又是张夏阳的下线,他们三人负责招募作弊考生,将章无涯购买的作弊器分发给学员,并组织培训学员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曹晓颖:其实他们这几个人都是自己有相关的一个教育培训机构,注册公司、培训学生,然后跟学生签一些保过协议。章无涯跟这个张宗群或者是吕世龙、张夏阳也签过这种保过协议。在团伙作案、分工明确的同时,利益也层层分割。章无涯向张宗群、张夏阳收取的费用是每名考生两万元,先预付1万元,通过考试之后再交1万元。而张宗群、吕世龙等向作弊学员收取的费用有的3万元,有的4.5万元。在北京房山法院审理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作弊案中,犯罪链条更为明确。有三名被告人专门负责从考场内往外窃取试题,其中两人假装报名参加考试,一人从考场内偷拍试卷,一人躲在厕所里接应,费用是7000元,而偷拍试卷的装备是一种经过特殊改装的手机。考试作弊失诚信 违法犯罪必追究今年年初,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对李玉光、李帅等10名被告人组织考试作弊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被告人李玉光、李帅、徐博、佟永杨等7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最终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到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万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负责从考场内窃取试题的苏东东、丁万林、郭东晓三名被告人,构成非法出售试题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一万到八千元不等的罚金。对于在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等6名被告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在2017年11月进行了开庭审理,近期将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 王敬波:考试的违纪和作弊行为,既是个人的诚信缺失,也是严重的违法违纪乃至是犯罪行为。因为它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去谋求利益,既违反了整个考试的诚信原则的要求,同时也对整个国家的考试公平造成影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官解释,构成考试作弊罪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首先是教育类,如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其次资格类,如法律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等;再者就是录用任用类,如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作弊除了涉嫌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被予以行政处罚,比如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考试作弊的,首先面临的处罚就是该科目成绩无效;严重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比如高考,可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打源头 警方摧毁作弊器材窝点针对考试作弊犯罪的“黑色产业链”,警方在严厉打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环节的打击力度。日前,山东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案。今年4月,山东莒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窃听、窃照设备,其中包括米粒式无线耳机、橡皮短信接收器等考试作弊用器材。经过侦查,警方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将其抓获。在李某租用的一处仓库里,警方查获了大量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嫌疑人 李某:如对讲机加耳机加模块,进价约3百多块钱,一般卖5百多块钱。据李某交代,这些窃听窃照设备是他从深圳上线那里买来的,然后他再通过网络向全国各地销售。山东莒南警方赶赴深圳,对李某的上线进行摸排,发现了李某的上线高某,以及向高某供货的赵某、许某等人。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山东警方成功将高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捣毁生产加工窃听、窃照考试作弊器材窝点2个,缴获包括考试作弊用的无线电发射、接收等窃听和窃照器材600多件。临沂市莒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高松山:我们对其下家进行了分析,共梳理出买家52人,遍布全国19个省份,于是我们将情况呈报到公安部,由公安部在全国发起了集群打击。警方提示,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为他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提供作弊器材的,和组织考试作弊人员一样,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综合中国青年报、武汉晚报、央视新闻客户端流程编辑:TF017
经湖北师范大学授权、怀化学院批准,怀化学院商学院将设立“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怀化市学习中心”,面向怀化市及相邻市区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怀化学习中心于2020年6月开始招收应用经济学、教育学(教育硕士)、数学(理工类专业硕士)等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学员网络学习与面授相结合,面授教学点设在怀化学院商学院,欢迎在怀有志青年就近攻读在职研究生,提高学识水平,提升学历学位!湖北师范大学(Hubei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师范类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首批入选和牵头高校。湖北师范大学的前身为华中师范学院黄石分院,创建于1973年4月;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黄石师范学院;1985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学校改名为湖北师范学院;2006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湖北师范学院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部分图文来源于商院青年志、云南教师考试信息港!转载只为传播作者作品,若有侵权,联系即删。
距离春节只剩下20多天的时间了,由于特殊原因,2020省考一直到年末才进入尾声。根据其他省份发出的消息来看,2021湖北省考极有可能提前考试,那2021省考提前意味着什么?对于考生来说,省考提前,备考时间大幅缩短,留给大家准备的时间也就不多了。因为两次考试时间跨度不算大,备考经验还未完全忘记,20年省考失败的考生更有可能会转战21省考,相对而言竞争更大。如果你还在等着公告发布后再备考,那么我们就先来算一算时间账。一、今年到底何时考试?有消息称,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发布了2021考职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除此之外,还有人爆料2021年十堰公务员将在3月27日举行笔试,这与之前连续几年一同与湖北参加联考的河南发布的省考时间恰好吻合。除此之外,近几天有网友爆料,湖南预计2月下旬发布2021年省考公告,3月下旬考试(湖南与河南、湖北多年来均同属多省联考的一员),以下是湖南省考预计时间。(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2020由于疫情原因,省考时间推迟了不少。但是面对数以百万的应届生和巨大的就业压力,2021教育部很早就发布了公告,要求力争在2021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按照历年的考试节点来看,要在6月底完成招录,就必须在3月左右笔试,才能保证后续工作有序进行。一般来说,湖北省考笔试时间会定在公告发布后一个月左右,预计今年考试将会在3月27日,以此推算,公告会在2月中旬左右发布,今年2月11日就是除夕,公告很可能在年前或者节后发布。除去春节的假期,留给你备考的时间只会更短。二、报名要注意哪些?(一)专业在选择职位时,最大的“门槛”就是专业要求了。2020湖北省考共有 1805个职位不限专业,不限专业职位共招录 3839人,占总招录人数的47%,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据中公教育统计,2020招考职位中,最热门的六大专业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财务会计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公安学类。(二)学历不同的招录岗位对报考学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需特别注意的是,考生须选择符合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报考者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湖北省考大部分职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根据 2020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职位分析来看,本科可报考的职位有4375个,占总职位数的96.20%。(三)年龄报考公务员也有年龄限制,并不是任何年龄段都能报考。1.报考普通职位的,要求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招考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2.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省公安厅机关、省森林公安局机关职位不超过 35 周岁。省公安厅基层公安局,市(州)及以下、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3.报考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省监狱管理局(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机关职位不超过 35 周岁。其他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不超过 30 周岁。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不超过35周岁。(四)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一个"拦路虎",但考察近年的省考职位要求,没有这一限制的职位仍占7成以上。2020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限制的招录人数总共有 6488人,占招录总人数(8103)的 80.07%,对比 2019 年(80.56 %)基本持平。三、湖北省考竞争大吗?一些考生可能早就有了自己心仪的岗位,但是却并没有开始备考,有目标是好事,有目标却不赶快行动才是大忌。如果你觉得湖北省考很简单,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湖北省考最热门职位的竞争比。2020年湖北省考竞争前十岗位(数据截止到2020年7月5日17:00)近年来,湖北省考进面的分数呈现稳中上升的趋势。2020年的考试中,武汉地区进面平均分维持在140分左右,地市进面平均分保持在130以上,全省最高进面分数保持在155分以上。所以对于想要参加2021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笔试分数至少要在130 分以上才有进面的机会。想要考上心仪的岗位,155 分的笔试分数,是一个不错的目标。大家要做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准备,但也切忌草木皆兵,不要被一些消息打乱了复习节奏。2021省考提前,不管这个消息是否是板上钉钉,大家也要加快复习节奏,时间真的不等人!
湖北师范大学是国内名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自开办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专业人才。该校为了给予职场人员进修的机会而开设了在职研课程班,但有学员对其学费缴纳方式不了解,那么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怎么缴纳?据悉,该校在职研学费的缴纳方式有3种,分别是现场缴费、银行汇款和网上转账。根据缴费方式的不同,学员的操作流程也有所不一样,但均是比较安全与便捷的,具体详情如下。方式一、现场缴费若想要就读该校在职研的学员距离院校比较近,便可以通过此方式进行缴费。到达院校后,根据校方规定以现金或者刷卡的形式缴纳学费,缴清学费后便可以入校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能力。方式二、银行汇款若就读该校在职研的学员距离院校比较远且没有时间到院校缴费,可以选择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缴纳。学员在银行上班的时间内到达附近营业厅,之后在柜台给院校指定账户汇款即可完成缴费。方式三、网上转账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大家的生活越来越便捷,所以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也可以选择以此方式进行缴费。学员可以利用自己手机支付软件将学费转账至院校账户中,过程比较简单,但需在缴费前认真核对院校账户信息,避免出现错误。以上文章均是对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怎么缴纳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想要了解的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缴费,在缴清学费后便可以入校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能力。
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对于在职研究生的教育事业也是有影响的,20年虽然扩招,但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数也突破新高,高达341万!所以今年不管是从各招生单位的分数线、调剂等都可谓是最难年。对于那些对自己的成绩没把握的,或者需要参加调剂的考生,在所有招生单位调剂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调剂方面的小技巧,抓住最后一次的机会,不然只能等来年了,下面和大家分享几个调剂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调剂分区A区(一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B区(二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注意:一区的分数线要比二区的高,所以过了一区分数线的考生一区、二区都可进行调剂,但是过了二区没有过一区的考生,只能在二区或者其他地区进行调剂。但是相对来说,二区调剂的成功率更高一些,有些考生往往选择最难的进行调剂,最后没有通过也是正常。发动人际关系所谓多个朋友多一条路,我们要充分地利用我们现有的资源,可以联系导师、学哥学姐等帮忙,加大自己能有复试的机会,只要突破调剂这条防御线就算成功了。关注调剂招生院校每个进行调剂的招生院校都会有所不同,有的院校会有多次机会,或者也有些院校网上停止调剂了,但是还可以进行现场调剂的或者有退出的。所以我们要把握住,时刻关注目标院校动态,以免错过。选择有把握院校有些考生觉得分数线低的院校不好,其实和这些没有太大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看自己,可以选择比较容易调剂成功的院校,或者自己比较熟悉的院校,有充足的资源及人脉那也是可以的。选择相关专业再要进行调剂的时候。我们可以灵活运用调剂规则,不一定抓着一个专业不放,可以选择相近的相关的专业也是可以调剂的,不然会错过很多额外的机会。合理的利用调剂技巧,能够让调剂事半功倍,总之在考研的道路上我们要坚持坚持再坚持,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一直伴随着我们!
在职学历提升,高升专,专升本,终身可网查!从来没有一种工作叫钱多、事少、离家近。在职学历提升,我们应该如何做?工作时间久了,我们会明白,最应该做的就是投资自己,像练功夫一样,先把马步练好。因此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士都选择网络教育提升学历!一、重点推荐学校: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985/211重点大学,高升专,专升本)1、优势: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在家即可完成,考试无需去学校,且凭学号可在学信网查询在读学籍,考试易通过2、学制:2.5年二、为什么选择网络教育?1、入学门槛低:网络教育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采用机考的形式,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学员在家即可完成。2、学习方式灵活:网络教育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在线授课,学员可以通过网络浏览课件,完成作业,通过BBS进行提问和沟通,随时随地都能学习。本单位网上学习这块全程协助,无需本人学习!3、证书含金量高:毕业证书国家认可,可以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符合相关条件者,都可以申请获得学士学位。三、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包括在职、从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要求高中起点报考专科,专科起点报本科。
1月8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公告中明确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详情如下↓↓↓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0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二、选调对象1.定向选调对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2.集中选调对象:(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三、选调条件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7.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8.身心健康。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四、选调程序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1.发布公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扫码查看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8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9日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021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11、M01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院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3.组织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4.资格复审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5.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6.考察和体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7.审批和录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被录用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毕业生离校前,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五、有关政策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4.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1月8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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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许多人都听说过成人高考相当于第二次高考,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学历,所以就都认为成人高考属于统招,那么湖北成人高考属于统招吗?在职工作者如何快速的提升学历?对于这些问题,小编进行了以下的解答。湖北成人高考属于统招吗?湖北成人高考不属于统招,属于成人教育学历。我们的学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个是统招全日制学历,另一个是成人教育学历,这其中又包括: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而成人高考同普通高考一样,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在岗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参加者多为成年人,是国家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在职工作者如何快速的提升学历?1、远程教育:是成人教育学历中的一种,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中旬。它不需要不需要到特定地点上课,因此可以随时随地上课;学生平时主要是在家登陆学习平台自主点击课件结合教材学习,并完成作业,期末到学校参加考试就可以了。2、成人高考:成人高考一年一次报名机会,有入学考试,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的选择适当的形式学习。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实现个人兴趣的舞台,自我实现的途径;成人高考通过率高,拿到学历证书时间较短,是需要学历证书求职晋升等人群的较好选择。3、自考:自考没有入学考试,但是需要考生参加所有科目的现场考试,合格一门发一科合格证,所有科目合格后,颁发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没有门槛限制,不限年龄,不限地区,不限专业,不限学历,社会考试均可以报考,适合基础好,有足够的学习时间,能坚持学习,对学习有信心的人员。4、电大:电大是教育局直属的,是一所实体的学校和自考、成教、网教都不一样,电大不用选学校,只需要选专业,并且专业齐全。没有入学考试,课程考试方式多样,学习简单,毕业容易,学生持身份证原学历就可报名,但是学信网上是可查到学籍的,国家是承认的,适合工作比较忙、没有时间和精力的在职人员。总之考生需要知道的是成人高考不属于统招,只有高考才是统招全日制的,另外在职人员要想快速地提升学历只能通过成考、自考、电大以及远程教育,至于选择哪一种提升学历,需要看的是考生自己的选择。
1月8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公告中明确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详情如下↓↓↓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0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二、选调对象1.定向选调对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2.集中选调对象:(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三、选调条件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7.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8.身心健康。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四、选调程序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1.发布公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完整职位计划表请长按识别下面二维码查看▼(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8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9日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021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11、M01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院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3.组织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4.资格复审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5.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6.考察和体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7.审批和录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被录用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毕业生离校前,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五、有关政策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4.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1月8日
近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湖北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2021年1月12日起开始报名详情如下↓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数量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0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下载)。二、选调对象1.定向选调对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2.集中选调对象:(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三、选调条件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7.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8.身心健康。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四、选调程序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1.发布公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8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9日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021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11、M01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院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3.组织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4.资格复审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5.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6.考察和体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7.审批和录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被录用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毕业生离校前,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五、有关政策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4.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1月8日(编辑:白楚云)【来源:黄冈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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