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 王进良 李碗容 国倩 张屏 通讯员 陈博 党波涛 聂铭静 实习生 何博 杨万泽文昨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今年全国报名人数达341万人,较去年增长17.59%,报考人数首次突破300万创下历史新高。而我省共有16.28万人报考,较去年的14.4万人增加了1.88万人。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考研大军的规模不断扩大,报考人数在近几年屡创新高:2016年,全国报名人数为177万人;2017年,首破200万大关,达201万人;2018年,较上一年增幅18.4%,升至238万人;2019年再度被刷新,达到290万人。从2016年到2020年,5年间考研报名人数接近翻番。同样,我省考研报名人数也是一路走高,从2016年的10.2万升至今年的16.28万。报考人数屡创新高,考研为何越来越热?华中师范大学测量与评价研究中心主任、博导胡向东教授认为,考研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总体确实是上升的,这跟教育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是相关的,这是正常状态,理应如此;其次,考研人数并非一直直线上升,中间是有波折的,有回调的,比如2008年、2014年、2015年,这跟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就业情况的调整都密切相关;再者,它是本、专科扩招的必然结果,总量基数都增加了,报考研究生的人数自然增加。试题分析政治 深藏功名的张富清入考题“张富清是我们湖北的英雄,在考题中看到他觉得特别亲切。”昨日上午,在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1教学楼考点,多名考生走出考场如是说。考生们说,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张富清的事例都入了题,要求结合张富清高尚的人生追求,说明理想信念的力量。对于张富清进入考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世黎点评说,国家考试不仅仅是知识的考核,更是价值观的引导,考题出什么,折射的是价值观的导向。张老是非常值得尊敬的老英雄,其中最应尊敬的,是他长年坚守的崇高理想和信念,所以才会考查理想和心灵的作用。共同价值观的形成,需要国家大力引导,国家最高层次荣誉的授予,就是最好的价值导向。考生们反映,大部分试题都紧扣热点,不偏不怪。但那道“分析自然界中的‘一物降一物’平衡法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原理”,有点令人无从下手。李世黎点评说,今年的考题和往年难度基本一致,“但可以明显看出,‘自信’和‘创新’是两个重要的关键词。”比如,因为制度自信,所以考查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因为道路自信,所以考查了进博会的内容;因为理论自信,所以考查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就是大家说的难题‘一物降一物’……”基于“自信”在考查相关知识点的时候,试题围绕着“创新”进行设计,既涉及到理论上对于“创新”的支撑,又涉及到党在实践上进行“创新”的探索。李世黎认为,考生如果备考时打牢了相关知识储备的基础,很好地把握“自信”“创新”两个关键词,又能围绕着理论的创新、政策的指向和时事的热点这三个方面进行更为全面、更有针对性的准备,应该能够答好今年的试卷。英语 阅读题和翻译题较难“阅读好难啊”“败给翻译里的‘文艺复兴’了”……下午5时许,走出华中师范大学8号教学楼,不少考生在摇头。华中师范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李华田副教授表示,总体上讲,今年英语试题难度略有增加,主要题型并无变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阅读新题型考查了许久未见的标题题,该部分着重考查归纳与演绎的思维。”李华田表示,不少考题内容跟每个人息息相关,如第一大题“Use of English”篇章中由家庭聚会谈到食品安全,进而讨论健康的问题。此外,阅读题目还涉及了文化奖项、科学出版与同行评议、社会进步与平等及妇女权益、美国大公司CEO薪资上涨的原因、关于马德里和伦敦的城市污染措施及95后的求职观等,说明目前我国对外文学习的要求已不仅局限于语言和技能,而是更强调思维和修养。李华田认为,近年来考研英语对学生的考查除了传统的语言技能外,还重视综合素养的提升,特别是人文素养,凸显教育的“四个回归”:回归常识、本分、初心、梦想。同时,对观察能力、思辨分析和归纳总结能力要求高了。他建议广大考生既要扎实的语言基本功,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大量的语言学习实践,了解汉英语言文化的差异并掌握正确的解题步骤。花絮工作5年后再进考场昨日,27岁的王思佳(化名)走进了华中师范大学的考场,她要考的专业是教育学。王思佳本科学的是林学,但她不喜欢这个专业,毕业时,英语不错的她先到江浙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去年回湖北老家后在一所小学代课教英语。“我特别喜欢小孩,但真正当了老师才发现,有教师资格证还不够,还是要系统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王思佳说,因为年龄问题,她也有过犹豫,以致10月报名开始后才着手准备,加上工作忙,她很多参考书都没看完,几乎可以算是“裸考”了。不过,考完政治和英语后,王思佳心情放松了些。“我复习得不好,不过能做的题都做了,后面的考试我会坚持考完。”她说,这次经历让她坚定了信心,打算回去后就为明年再考做准备。在中南民族大学考点,考生李钦(化名)则告诉记者,2019考研他有一门课程单科线没过,所以决定再考一次,家里人也很支持。“跟应届考生比,我们的心理压力大一些,负担重一些。”李钦说,首日的考试感觉都比去年难,晚上他要认真温书,争取今天考好。学校包车送考研学子昨天早上7时30分许,100多名学生从容地走出武汉轻工大学常青公寓,登上门口停着的两辆大巴车。车门前,有多名同学站成一列,手中举着“研途有鲤”“一研为定”的祝福牌。原来,为了方便学生轻松备考、准时赴考,武汉轻工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租了两辆大巴车,免费送考生去几公里外的考点。据介绍,今年,武汉轻工大学首次被增设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考场设在该校的金银湖校区,距生工学院学生所住的常青公寓有数公里。两地之间没有直达公交车,早晨时分打的也不方便。楚天都市报记者随着学生登上其中一辆车,车内气氛比较轻松,不少人还相互击掌,喊着“加油”“马到成功”。学生张镱告诉记者,原来确实为清晨如何去考场犯愁过,得知学院免费送考之后,大家昨晚睡觉都安稳些,也希望师生们的关心和祝福能带来好运,最终“一研为定”。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举行。近日,针对考生是否需提前核酸检测、考场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等问题,多地发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湖北:填写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湖北省要求考生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至25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并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主动配合考点其他各项防疫措施等。↓滑动查看山西:考前14天监测体温 尽量不出省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考生须知,要求考生如实填写12月12日至25日的体温监测表,并须在12月26日上午参加第一场考试前交给工作(监考)人员,考前14天内尽量不出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直接来(返)晋考生,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隔离期满来(返)晋考生,入晋后实施“14+2”(居家隔离14天,检测2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安徽:健康考生落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安徽省发布考生防疫须知明确要求,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部分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防疫须知还提醒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此外,防疫须知还明确,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12月4日,安徽省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准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生在认真备考。浙江: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申领浙江省提醒考生,须于考前14天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每天测量体温,确保防控工作安全可靠。↓滑动查看四川:绿码考生可入场考试四川省要求,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或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交7日内(即12月19日至25日)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滑动查看河北: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河北省要求,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等感冒样症状、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此外,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宁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宁夏要求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12月4日,山东青岛某高校教学楼的走廊,被“考研大军”占据。武汉广播电视台出品责编:朱青编辑:邬玲来源:央视新闻
湖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14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院拟招生人数根据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暂列,仅供参考。我校2019年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续的拟录取推免生公示名单为准。各学院分专业统考(含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9年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后由招生学院公布。一、招生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生、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新标准成绩达 430 分以上; ②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 5 门以上(由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教育(Ed.M)中的教育管理等 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 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考生要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和网报编号,便于后期打印准考证。2. 报考点(现场确认和初试的地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北大学”考点。 3. 学历(学籍)审核。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二)现场确认 2018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缴费(部分考点是网上缴费,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和采集本人电子图像信息。现场确认、入学考试初试均需要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二代身份证。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湖北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安排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为准。三、初试1. 初试科目设置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各 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外国语(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2 个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体育学、医学、体育设置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3 个考试科目。2. 准考证2018 年 12 月 14-24 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要出示准考证,考生务必存档准考证的电子文档。3.初试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23 日(8:30-11:30 14:00-17:00)12 月 22 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2 日 下午 外国语12 月 23 日 上 午 业 务 课 一 12 月 23 日 下 午 业 务 课 二12 月 24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四、复试1. 预计 2019 年 3 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通知为准。2.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工程、应用统计、体育、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艺术、新闻与传播、会计、图书情报、教育(物理、化学、地理、美术、语文、体育、教育管理)13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金融、国际商务、翻译、教育(历史、政治、生物、数学、英语)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学制2 年。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因故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按湖北大学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六、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会计 15000 元/生/学年,艺术 1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20000 元/生/学年,公共管理(MPA)和艺术 18000 元/生/学年,会计 3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生/ 学年,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七、联合培养湖北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经济法学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统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0 人左右。湖北大学与湖北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农业(农艺与种业、农村发展)、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5 人左右。联合培养的学生分别在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程学院学习和住宿, 顺利完成学业者,由湖北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学生除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奖助学金外,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享受每生每月 300 元左右(每年 10 个月)的生活与交通补贴; 在湖北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减免、资助政策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八、其他1. 我校现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企业、学院、校友设立的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相关奖助学金。2. 报考我校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报名程序等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我校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应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2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16日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统考科目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为2月16日-19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复查科目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及所有科目的成绩更正认定工作。复查内容为: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分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长江日报融媒体 记者郭丽霞 通讯员沈考)
刚刚《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正式发布笔试时间确定为3月27日、28日一起看看↓一报考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程序(一)查询职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2月19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 月20 日至2 月2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月20日至2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0 日9∶00至2 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26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四)网上改报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2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三笔试(一)笔试科目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二)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3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3月28日上午 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考点将设置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四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五专业测试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六面试(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二)综合成绩折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申论试卷成绩×0.3+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0.3)×0.5+面试成绩×0.5。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 +面试成绩×0.5。其他职位: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七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八体检和考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二)组织考察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1年2月20日);档案资料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涉毒吸毒的人员;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录用到所报考职位的情形的。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十信息发布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特别提醒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确定进行第二次考录的,第二次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6.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武汉广播电视台出品责编:陈曦编辑:邬玲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长江云
2020年湖北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6日9:00—8月13日20:00;2020年湖北城乡规划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8月11日—8月14日;2020年湖北城乡规划师考试缴费时间:8月6日9:00—8月16日18:00;2020年湖北城乡规划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00。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20〕1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直及国家在鄂有关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二、报名事项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二)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三)资格审核。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或“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三、考试大纲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 四、考务日程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9:00—8月13日20:00。(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2020年8月6日9:00—8月14日17:00。(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14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三)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6日9:00—8月16日18:00。(四)网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00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五)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附件:报考注意事项一、报考条件(一)“考全科”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免2科”报考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三)“免1科”报考条件。符合“考全科”第5条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询。应试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的,即符合报考条件中有关评估的条件。注: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考全科”报考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考全科”报考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2. “考全科”报考条件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二、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一)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二)注册核验。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网上自动核验: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网上在线核验: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4.符合报考“免2科”的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报考“免1科”的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证书,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证书,进行在线核验。现场人工核验:需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学位证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5.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9.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四)网上缴费。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三、报名注意事项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果手机号码变更,请本人在注册库中进行更改。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6—12月28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四、答题注意事项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2.《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五、考区设置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报名情况确定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7元。七、违纪违规处理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八、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各地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附件:报考注意事项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 北 省 自 然 资 源 厅以上内容就是湖北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的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建筑界城乡规划师考试频道分享更多城乡规划师相关的考试内容给大家。寻找建筑之美,探索建筑之路,欢迎关注我们~来源:https://www.jianzhuj.cn/news/46510.html
1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考试院获悉,2021年考研成绩将于2021年2月27日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1. 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2月27日。2.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见各招生单位公告。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1. 复查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1年2月27日—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2. 复查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复查分工: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复查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来源:长江网【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各位考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防控部署。我校已推迟了第二学期开学时间。近日教育部就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近期工作安排专门下发了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也下发了《关于顺延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时间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顺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时间,具体公布时间和成绩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原定于2020年3月7日举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也一并顺延。有关硕士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查询与复核、复试录取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等工作,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们注意查看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告。考生若有咨询事项还可以通过邮件留言,我们将及时回复。感谢广大考生对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考生们认真准备,我们将把广大师生的平安和健康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祝广大考生们平安健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2020年2月9日部分图片添加来源于网络
人民网武汉12月24日电 本周六、周日,湖北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3日发布温馨提示:1.做好入场前准备。考生凭《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本人“健康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健康考试承诺书》仅需第一场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还需出示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应在《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上,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近14天(从12月12日开始)的健康信息和是否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以供考点查验。3.及时申领确认“健康码”。请考生在考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本人“健康码”。各省“健康码”均可。已申请的考生,请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4.服从考点工作安排。考生健康码异常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等健康异常状况,经考点防疫专业人员研判后需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听从指挥,主动配合。5.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合理规划考试期间个人行程,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赴考、出行要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注意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以良好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6.考试结束后,请遵守考务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在考点内滞留。(沈考)(责编:张隽、荣先明)
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1. 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2月27日。2.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1. 复查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1年2月27日-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2. 复查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复查分工: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复查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